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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那些暖暖的阳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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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子竞其人,真漂亮,这是被多少人捧在手心宠出来的主儿,他也高高在上着呢,喜欢你那是你的荣幸。亵渎?对不住,贺大少从小就没学会“谦虚”这项美德。

    贺子竞和暮歌说的第一句话:暮歌,你为什么叫暮歌?没有暮这个姓啊。

    一句话,就这么打进暮歌心里。暮歌听到贺子竞的这个问题,缓缓抬头转头,第一次正眼看了舅舅和晨歌以外的男人,也第一次记住了男孩的脸。暮歌那时就觉得子竞像佛,他的身旁应该放几株兰,他应该身着白色儒衫,他应该大隐于市,粗茶淡饭,像佛一样孑然一身地生活着。

    那天她和子竞说了第一句:我也不知道。那天回家后暮歌也这么问凌远航,凌远航伸手触碰了下她的眉眼,告诉她。“暮歌,你姓凌,你和妈妈、舅舅、晨歌一样,姓凌。”

    晨歌功课好,读的还是军校,直升没问题,可暮歌不一样,她在西藏根本没上过学,完全是凌远航自己带在身边手把手教出来的。还有不到一年就中考了,外婆特别紧张,天天思量着要请人给暮歌补。营养的补充更是花了不少心思,这小祖宗吃素,她就请营养师变着法子给她进补,生怕她营养跟不上。

    暮歌对学习有着很浓厚的兴趣,她喜欢专注于一件事情的感觉。后来她发现,远离了佛祖,在她这个年纪,唯一可做的好像只剩下学习了。这是她第一次走进学校接受这样系统的学习,刚开始真的有点茫然,倒也没有吃不消,她发现老师讲得她基本都是懂得。可是,暮歌的数学不好,这点和凌远航一样,暮歌所有的基础都是凌远航打下的,那厢数学成绩差,暮歌自然也跟着差。子竞的数学成绩很好,数理化是他的强项,后来暮歌时常请教子竞数学方面的问题。子竞也成了全校暮歌惟一一个有交谈的男生,这让贺子竞在男生堆里很有面子,可他还是隐隐觉得,还不够。

    暮歌最强的科目是语文和英语,子竞就向她请教这两门功课。其实贺子竞的英语很强,尤其是口语,他从小在美国和中国呆的时间各有一半。可他故意把自己的英语考得很烂,然后拿那些自己闭着眼都能做对的题目问暮歌——因为单单是语文,他们交谈的机会就太少了,暮歌自小接触深涩难懂的繁体古经文,甚至是梵语,在贺大少看来她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早就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连老师都要花些写言辞解释的问题,她三言两语就能给你说清楚,浅显易懂。

    总之,一来一往有了交集。 

正文 何处惹尘埃(三)
 可真正让暮歌和贺子竞的关系更进一步的事情却是天灾。早一天就发了暴雨红色预警,这日不到三点学校就放学了,暮歌留下来做值日,做完值日见雨下得很大,司机不知道提早放学人还没到,便再留了一会儿,想着待会儿可能雨势会变小。可,到了傍晚雨势更急,一时间疾风骤雨,暮歌算是被困在学校了。

    暮歌不慌不忙地给凌远航的秘书打了电话,交代好了,便心无旁骛地坐下来,一边看书,一边等人来接。

    所以当贺子竞**地闯进教室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外头狂风暴雨,那雨就像从天上倒下来一般,泼在玻璃窗上还是挺恐怖的,可那少女,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眉目不惊,连头发都不曾乱了分毫。

    失神地看了一会儿,子竞的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光。

    这时,暮歌抬起了头。愣了愣,柔声问道:“贺子竞,你怎么还没回家?”

    瞧瞧!娇娇憨憨得,贺大少的心一下子有电流通过,扑通扑通乱跳了好几下。多想吼一声:老子是为了你回来的!可,这年岁,哪有那么厚的脸皮说这样的话。于是清了清嗓子。“作业本落在教室了。”

    这么蹩脚的借口,谁信啊?

    可暮歌这傻妞还真信了,回话时竟是敬佩的语气。“这样的天气还回来拿啊?”

    贺子竞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扯开话题。一屁股坐到暮歌身边的位置,一只手支着脑袋,打算闹上她了。“你怎么也没回去?”

    “雨太大了。”她浅浅地笑着,低垂的眉眼,看着就觉得像是羞涩。

    怎么就是四个字,就让贺子竞的心揪了好几下。没听过她的身世,关于暮歌的一切都很神秘,只知道她无父无母——贺大少的同情心生平第一次泛滥了,心疼她吖。

    说完暮歌就转回去继续看书了,贺子竞也拿过暮歌的某本书看了起来,可好久都没翻过一页。心脏直捣腾,第一次有了和心上人独处的机会,窗外是铺天盖地的雨帘,他们就如同被世界隔离在了孤岛一样,情窦初开的少男,怎能不心猿意马?

    “暮歌。”趴在桌子上,直勾勾地盯着人家,也笑不出来了,直想着,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可又没那个胆子。

    “嗯?”憨憨地转头,眼神分明在说,你怎么还在啊?别人只说她冷漠,可这么近看她,发现其实她可爱地不像话。不是冷漠,其实是是娇气,是娇憨。

    贺子竞这时候心里有上万烟花在腾空。这时候的暮歌,在灯光下周身竟隐隐有了层光晕。傻傻地回视他,在他专注的目光下红了脸,俏生生的,惹得贺子竞心头猫爪抓一样的痒。其实这时候他已经忘记自己想跟她说什么了,脑子里糨糊一片,浑浑沌沌的,还有点晕。

    情不自禁啊!真的情不自禁!就这么凑上前,轻轻吻了她,只是嘴唇碰嘴唇,就那么贴着,不敢动。

    偷香,已经准备好要挨耳光了,可半天都没动静。小心翼翼地退开,只见这小妮子睁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他。对情爱一无所知的少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真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没人教她这个,她涉猎的书籍几乎全是佛学典籍。只知道,心跳很快,感觉要蹦出喉头了。脸涨红,快要冒烟了。暮歌觉得自己生病了,病的不轻,快要死了,呼吸困难!

    然后……

    然后,暮歌僵硬地转过了头,继续看书。面对这样的反应,贺子竞几乎要摔下椅子。初吻被他偷了,正常女生不是应该哭鼻子吗?可,怎么会忘记了,暮歌不是一般女生。

    贺子竞就是来找暮歌的,也想好了会被困,自然有所准备。说是回来拿作业本,会有人带了饼干矿泉水来拿作业本的?也就暮歌相信他。苏乐后来就很不服气,你贺子竞凭什么能让暮歌那么死心塌地?你他妈就是造化好!谁让你是第一个靠近她的人,就像刚出蛋的雏鸟,认定了第一眼看到的人。

    外头的风雨更加肆虐,两人吃了些饼干果腹。其实还不晚,四点多,可是天已经很暗了,没一会儿学校居然断电了。不能看书,暮歌自觉和贺子竞不熟,至少没熟到可以畅谈的地步,两人就那么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上一两句,但子竞却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只是,子竞也慢慢开始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

    头,昏昏沉沉的,

    匆忙出来,只想赶紧到学校,记得买吃的喝的,却忘了其他。淋了一身湿,没换洗衣物,湿衣服穿在身上,冷风一吹,立刻感冒。

    到了傍晚,原想英雄救美的贺子竞开始发烧了。

    暮歌挺会照顾人,凌远航毕竟是一个大老爷儿们,她懂事,很小就学会做很多事情了。

    身边的人睡着了,寒气夹杂着腾腾热气一阵阵向她袭来。暮歌敏感,很快就发现了贺子竞的不对劲,不然,这么物力老师化学老师的得意门生,指不定就给烧成傻子了。

    “贺子竞?”试着喊他,没反应。

    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烧红的烙铁一样。

    暮歌犯难了,这儿没药啊。想了小会儿,她倏地站起来,一溜烟儿跑了。

    迷迷糊糊的贺子竞,就知道身边的人走了。病了,还被人丢下了,这会儿贺子竞真想哭。

    过了好久,她才气喘嘘嘘地跑回来,一把扯起贺子竞的胳膊。和,娇娇柔柔的少女,哪里有那个力气扛起一个正在狂长身体的少男?

    “贺子竞,使点儿力气好吗?”

    贺子竞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你没走……”

    “来,跟我走好不好?”

    好!怎么不好!天涯海角,哪儿都跟着她走。

    醒来时已经在医院里。亮晃晃的天花板和墙壁,没见到暮歌,妈妈守在一边。心里竟隐隐有些失落。

    从小到大子竞都是个健康宝宝,很少见他生病,这次住院算是把妈妈给吓到了。见子竞病着,妈妈除了抱怨几句倒也没说其他,就是要出院的时候问:那天送你来的小姑娘是谁啊?

    子竞想了想,回道:“同学。”

    贺子竞,嚣张的主儿,直来直往,病愈回学校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暮歌给他做女朋友。其实,假意的粗鲁与特意修饰的不在乎只是想要掩饰自己心里的不安,天知道子竞开口时紧张地几乎胃抽筋了。

    女朋友?当时暮歌傻傻地看着贺子竞。她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就算她自己没动过这样的心思,可身边“少女情怀总是诗”的少女们的心思她还是听了不少的,被提及最多的名字就是贺子竞。

    可是女朋友,暮歌没想过。舅舅和佛祖以外的可能,她从未想过。

    所以,暮歌摇了摇头。

    贺子竞脸色都白了,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贺子竞,我要一直陪着我舅舅和弟弟,说不定将来我是要出家的。”她浅浅地笑着。白*皙纤长的玉指勾过颊边的碎发,手腕间的红珊瑚佛珠向下滑,说不出的美感。

    贺子竞,你满足吧,你只是输给家人和佛祖。

    可,贺子竞是会认输的主儿?不好意思,他这辈子还没体会过“挫折”俩字的深意,更不知道“妥协”两个字怎么写。他大少爷想要的东西,从来没得不到过。更何况,他生平头一次动情,这是位霸道的主,从来不接受拒绝。可是,又能怎么样?只能拖着、耗着。

    凌远航身居要职,新官上任自然要三把火烧一烧,树立威望。近段时间他有些忙,好不容易有一个周末不用下基层的,他们连寺庙都没有去,就安静地在家里呆着。

    暮歌一向宜静宜动,对着外人像尊冰娃娃,对着凌远航却变成一个小疯子。可晨歌不行,男孩子,野惯了,运动神经也好,就更静不下来了,飞扬的青春,用运动挥霍过于旺盛的精力。刚开始陪姐姐去寺庙听道时甚至有睡着的经验,可时间久了,还是听出了些意思来,也稍稍能坐住了些。不过,还是没进阶到能安安静静看一下午佛经的地步。这不,暮歌陪着凌远航在书房里呆着,晨歌早跑去了院里的孩子打篮球去了。

    可今儿凌远航也有些心不在焉,短短半个小时,暮歌已经偷看了他至少四次了。

    “暮歌,怎么了?”

合上书,暮歌挪到凌远航身边,端详了凌远航许久,摇摇头。

    凌远航笑了笑,低头接着干自己的事情。

    又过了会儿,身边的小女孩用手戳了戳他的手臂。转过头去看她时,惊呆了。骤然在眼前放大的俏脸,唇上冰冰凉凉的柔润触感。

    双手抓住暮歌的肩膀。

    “暮歌!”

    暮歌没心没肺地摸了摸自己的唇。“我不喜欢他这样亲我,会难受。”

    凌远航目光一冷。“有人亲你?”

    暮歌好像没听到凌远航的问题一样。“可是我喜欢这样亲舅舅。”说罢,又是再次迅雷不及掩耳地亲了凌远航一下,这会她没等他推开她,只是碰触一下就迅速退开。

    凌远航看着高高兴兴回自己座位的暮歌,头疼了。

    过了许久。

    “暮歌……”

    “嗯?”

    “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那么亲舅舅了。”

    “为什么?”

    为什么?关于禁忌,关于伦理,凌远航无法系统地跟她解释。她的佛法学得比他精,遇到一切不愿意听的大道理她都能用佛理顺过去,也不管你是不是被她气得牙痒痒。

    暮歌看着凌远航有理说不清放弃解释的模样,扬起胜利的微笑。 

正文 何处惹尘埃(四)
暮歌还没回来以前,晨歌不大愿意回家。外公还没退下来,外婆是女强人,时常忙得不见人影,有时他回来了他们反倒不在,诺大的一个家就剩他和保姆两个人。更多时候他宁愿呆在学校,那有一伙同样不愿回家的哥儿们,周末没有课,大家一起玩枪械打球找乐子,倒也不亦乐乎。

    不过情况有所改变,现在晨歌巴不得自己能天天都能回家,外公外婆舅舅都忙,平时家里就剩姐姐和保姆,说实在的,他身有体会,只有保姆陪着的感觉并不十分好。但凡星期五,他都早早让司机在校门口等着,一放学立刻冲出校门,先去暮歌学校等她放学,然后两个人一起回家。星期天也赖着不肯返校,非得等到周一,早上和暮歌一起出门。遇到法定节假日就更不用说了。

    这样的反常当然引来兄弟们的怀疑,还有人问他是不是交了女朋友。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孩子,可早熟的几个同学确实已经交朋友了,小小年纪,已经有花心大少的早期征兆了。对此晨歌嗤之以鼻,他觉得他们的做法不叫成熟,叫幼稚。

    可这会儿他也笑不出来,连他和司机在内车厢里塞了五个人,满满当当的。

    “下去!”晨歌冷着脸。

    “不下去!”童言童语两兄弟齐齐摇头。人不是双胞胎,可人兄弟像,还同年,一个出生在年初,一个年尾,那年润七月,童妈妈就是赶巧了,不带歇气儿一年就生了俩,愣是制造了双胞胎的假象。

    “你先说你干什么去。”杜宇嬉皮笑脸地和童家兄弟交换了个眼神。这周他们这个寝室可是全都离校了,就是想看看最近晨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没弄清楚什么事儿,绝不善罢甘休。

    晨歌皱了皱眉,看时间已经不早,只得让司机先开车。大不了,到了一中,接了人再赶下去。

    到了一中校门口,刚好听到校园内响起了放学铃声。

    “明目张胆到学校来接人,晨歌你忒嚣张了。”

    晨歌臭脸不理人。

    “这个!这个好!”

    “这个太矮,后面那个,长头发的,腿多长啊!”

    “四眼,眼镜看着碍眼。”

    “一中的爷儿们太幸福了!你瞧瞧这些女些的素质!咱学校女生个个悍得跟母老虎似的,你瞧瞧人家一中的,水手服LOLI,这才是青春!这才是少女!”

    “丫的你日本爱情动作片看多了吧你!咱学校的也不错啊,军装美少女,能进警校的哪个不是挑过的。”

    “不行,比爷儿们还爷儿们,咱就喜欢女人味重的。”童言童语杜宇三个挤在窗口,从一中校园里走出来的美女们无一幸免地被他们评头论足了一番。

    晨歌一直盯着校门,暮歌一走出来他就看到了。他们家的暮歌,就算淹没在茫茫人海里还是能够一眼就找出来。基因是天生的,有些人生来就是焦点,暮歌长得娇长得俊,气场更了得。

    “唉呀!这个!兄弟们!老子看到个极品!”

    “那个那个!披白色外套那个!一中是天堂!我要转学!”

    “操!她旁边那个不会是男朋友吧?果然美女抢手,老子诅咒他!”

    “我怎么觉得这姑娘有点儿眼熟啊……”

    “是不是啊,晨歌……晨歌!”童语转头找晨歌,只见那丫打开车门一溜烟儿冲了出去。

    暮歌又一次拒绝了子竞的周末邀约,理由还是那个,吃斋念佛。贺子竞哪儿有办法,斗天斗地斗不过佛祖。这段时间他的发小苏乐攀着他的关系也和暮歌混熟了,子竞用膝盖都猜得出那小子的花花肠子,不止防贼似的防着苏乐,连带自己这边也加快了追求的脚步,无奈这姑娘这般不解风情。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暮歌对外人总是客客气气的,女孩子们对暮歌敌意不起来,可私底下,大家对她还是颇有微词的。帅哥是全球的共享资源,可暮歌和子竞这两人在教室或者其他公共场合都是这样有说有笑,总之看着挺亲密的,丝毫没有顾忌别人的眼光,这多多少少让小姑娘们心里有些吃味。这贺子竞是在故意制造假象和流言,而暮歌是心中坦荡无所谓,咳,其实只是她还不知道啥是人言可畏。

    看到不远处朝她跑来的晨歌,暮歌愣了一愣。这个弟弟,别扭又体贴,从来都是坐在车里等她的,问他为什么,他说不想同学乱传她的流言,传什么,暮歌没想明白,不过也由着他,校门口车多人多,不出来就少吃点灰尘。看到他的那一瞬间还纳闷了下,今儿他怎么跑出来了。

    瞧瞧他们家的晨歌,他的眼睛像一潭深泓,好像有魔力要把人吸进去一样,漂亮得让人心脏都颤抖起来。这么孩子,邪气,淡淡的眼神,带着贵族式的疏离,精致。穿的是军校的校服,军装裹身,英挺帅气地不像话,才短短几步路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偷瞄他了。

    “今天风大,你还跑来啊?”初秋,傍晚的秋风已有寒意。看着晨歌走在人群中暮歌才突然,弟弟原来已经长那么高了。他站在自己身边,居然已经要抬头仰望他了,甚至他比贺子竞还高了一些。

    暮歌看着,心里头有小小的骄傲。

    “想早点儿见到你呗。”把暮歌的书包接过来背在自己身上,晨歌不动声色地打量姐姐身边的男孩子。撇撇嘴,心里私自给他打了个不及格的分数,这丫的居心不良,听到他们姐弟略显暧昧的对话就皱起了眉头。

    “走吧,五天没见你,想死我了!”晨歌拢拢暮歌的衣服,故意伸出戴有佛珠的手牵住暮歌戴着红珊瑚佛珠的手。晨歌第一回觉得暮歌的左撇子那么可爱,她喜欢把佛珠戴在右手,而他是右撇子,习惯把东西戴在左手。

    暮歌笑了笑,眉目弯弯,似一袭清风让晨歌的心情霎地明朗了起来。

    倒是子竞抿嘴不语。贺大少生平第一次吃醋了,很不爽,拳头痒痒地想揍人。

    “贺子竞,再见。”朝贺子竞挥了挥手,暮歌和晨歌手拉手一起离开了。

    子竞站在原地,一直目送暮歌。

    这头,车子里的三个人已经沸腾了。

    “我操!凌晨歌会遭雷劈的!”

    “还说自己没交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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