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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尔蒙的出走-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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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部白色弦月部分)面积越大的男人性欲很旺盛。”我想起咪咪的野史论点。她穿着防辐射衣写邮件给我,抱怨老公欲望过剩,肚子都那么大了,还天天要她。那个电脑配件王的手指,就是扁扁的。
  “我看了你的专栏,很冒昧地给你留言。这几天来,我始终觉得自己在梦魇里,没法自拔。我需要一个倾诉渠道,看了你的文字,就觉得你是最好的人选。”
  我终于在一个男人眼里有了BEST的地位,还是个陌生男人。苦笑。
  “那我有个条件,就是你必须接受我的记录片拍摄。”我盯着他笔直的鼻子,糟糕,咪咪的言论无处不在——她的论点,男人命根的雄伟程度跟鼻子的造型息息相关。
  我的脸绯红起来,他把手放在我手上,革命兄弟般地按了一下,表示同意我的条件!
  对付男人,还是要多提要求才对,义无返顾的爱情劳模男人并不懂珍惜。关照到我对二手男人的态度,感慨良多。
  吴先生生意很忙,我们的访问,都在晚上进行。他很贴心,总是会带些吃的,留做我们的夜宵。拍片子的时候,我拍下了他吃苏式点心时的镜头,他低着脑袋。我发现,眼前这个无懈可击的男人,有了谢顶的迹象。
  受访者:吴祖豪
  性别:男
  年龄:38岁
  职业;建筑设计事务所合伙人
  线索来源:BLOG
  我们在这个城市卑微地活着,所有的关系,都靠那些脆弱的数字维系着。
  ——吴祖豪
  我活过36岁之后,再也不相信自己的客厅里,还会有春天。
  所以,我有深蓝丝绒窗帘,结实地挡住明媚的落地窗,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拉开窗帘,看车来车往,等手里的烟灰飞湮灭。
  爱的撤离,总比前进的步伐来得快。多年来,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的日子,不过黛儿的粉色睡袍,一直挂在卧室的门后。
  25岁的时候,我爱上黛儿。爱来得凶猛,来不及思考。
  黛儿那时才18岁,是个粉瓷娃娃,我的心疼,轻易被她击碎。黛儿出身于单亲家庭,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过世,她永远是那么楚楚动人,身体彻底的柔软,如同她绒毛般的卷曲睫毛。
  黛儿读钢琴专业,在学校里有个小小的琴房,冬天的夜里,我陪她练琴。记得特别清楚,弹完《命运》,她小小的身子蜷缩在一起,把手指咬在嘴里。凑过去看她,发现她纤细惨白的手指尖,渗着殷红的血珠。
  那个时候,血气方刚,我冲动地拿着拳头砸钢琴盖,砸出血来,以为这样,我们的血,才能真正地流在一起。黛儿在我怀里,哭成让我心乱的筛子。
  爱与被爱之间,总是有太多的背离。我之于黛儿,只是一个黑色琴健,少了一枚,依然可以弹出悦耳的音乐。
  黛儿的心里,是只受惊的兔子,只有爸爸一样的男人,才能给她真正的安定。她一直在找一个像爸爸一样疼爱她的男人,这个梦想,她不隐瞒我。
  对于这个战战兢兢的爱情,我的付出,从来都显得卑微。我的爱,没有底限;所以我来不及准备。
  那一年,对于一个大男人来说,最大的挑战是我必须战胜羞涩,去各大化妆品柜台询问销售小姐,问她们哪款护手霜最好,因为我希望黛儿跟我在一起的日子里,弹钢琴的手再也不流血。
  快过春节了,黛儿准备着汇演的曲目,我依然陪着她。
  周末的时候,我带她回家。
  当时没什么钱,每次载黛儿回家的,是一两二手自行车,税牌的编号尾数是18,刚好是黛儿的花样年华。她的青春在我自行车上真实地停留过,却没有余温。
  那时我的单身宿舍,没有落地窗,也没有丝绒窗帘,但是有我火热的青春和无边的心疼。在我的抽屉里,藏着一管托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护手霜,我打算趁黛儿熟睡在清晨的白枕头上的时候,看着她婴儿般的面孔,偷偷塞在她的手上。
  可是黛儿没有给我这个机会,在我们彼此抵达之后,她的眼睛在黑暗中显得出奇的闪烁,18岁的身体也在幽暗中散发着冷静又毁灭般的幽光。
  “我要离开了……”黛儿的话在我耳边如同梦呓!
  这个内心一直在寻找父爱的小女儿,终于把自己冰冷的小脚,交给了一个38岁男人的掌心,黛儿以超越少女的平静口吻告诉我,在他那里,她童年的伤痛,有了愈合的可能。
  我还能说什么呢?黛儿的楚楚,便是千言万语的理由,我一时语塞。
  只是她的那件粉色睡衣,成了18岁的青春见证人,一直挂在我卧室的门口。夜深人静的时候,关上门,我总觉得,黛儿还跟我在一起。
  失恋,跟手指被砸伤的感觉一样,钻心的疼。在淤血之后,姗姗而来的是那种剧烈的撕痛和眩晕,彻夜难眠!
  我曾经痛恨过38岁,那个抢走我心爱的黛儿的罪人!可是转眼,我也迈入了老男人的行列了。我的38岁生日,即将来临。
  两年前,当我不相信客厅里还有春天的时候,却遭遇了一次来路不明的激情。
  那天晚上,瓢泼大雨。
  我开车送完客户,路过ThePublic Place,看见一个小小的身躯,顶着帆布包冲出酒吧,门口有一堆男人在起哄。她走得很坚决,固执又清纯的影子像极了黛儿。
 
  我开车尾随她,她被大雨浇坏了,我一阵心悸,她踩在水里的小脚,一定冻得冰凉,而我的一双经过岁月打磨的大手,却落在方向盘上。我决定推开车门,带她一程。
  她像小羊羔一样让人心疼,手护着膝盖取暖。
  而我穿着深蓝色西裤的腿,也在暗处发抖,那是心冷!
  对于奔跑的欲望,她的态度,比我冷静!要命的冷静,我有时有点憎恨冷静,因为对方越冷静,说明她越不爱你,尤其是情欲!
  她跟我回家。
  打开客厅的灯,久违的春天居然在这里盛开了!她黑得出奇的眼睛大胆地打量着我,我甚至在她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的眼睛,几乎要越过燃点的眼睛。接过我递给她的毛巾,她擦了一下,一张小脸拭去潮湿之后,有了耀眼的光芒。
  我们彼此拥抱,不依靠机器取暖!她在我的怀里尽情颤抖,有点任性,有点孩子气。我明明知道,手中不是我的黛儿,还是忍不住心碎。这种感觉,让我害怕,因为我已经平静了很多年。已经习惯了冷漠对爱、热情对性的生活。
  我在她身上,闻到一股松节油的清香,脑子一闪过的嗅觉联想,居然是读高中时,英文女老师手里清淡的中药味道。总之,那种嗅觉的连带感受,非常神秘。
  脱她衣服的时候,发现她白色的T…shirt不小心被粘上了颜料。我在黑夜中探索这些用色彩描绘成的浮点盲文,看不到颜色,也听不到声音。
  拥有的结果,就是失去,我们一开始就明白如此道理,却还要占有。也许要怪罪这场大雨。
  她像个狡黠的尤物,恰到好处地游离,在这个时候,我还拿她跟另一个身体相比,实在有点罪恶,我依然不能停止怀念黛儿。这个忧伤的引子,被我镇压着,其实她也镇压着我,她的冷静超越了快感,我感觉得出。
  我喊她小狐狸,是因为我抵触到她身体的深处,但是触及不到她灵魂的表层,她跟我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我不是对手,虽然我早以被世故和阅历修炼成冷漠的人。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玩过蹦极的游戏?它给了我两种截然不同的极限感受,一种是彻底失重的极度不安全感和恐惧感,一种是身体失控的超越快感;这两种感受,小狐狸都给了我。
  在极度反差的瞬间里,我忍住,没有喊出黛儿的名字。
  我这张四边都可以当床头的大卧具上,躺过很多女人。但是,只有小狐狸,让我有了震撼,跟黛儿有关,又跟黛儿无关。
  第二天,她冲完澡,从门后取出黛儿的睡袍,很自然的穿在身上,只有她那样纤细的年轻身体,才配得上黛儿“梦游”时的盛装!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小狐狸是个极度聪明的人,她不问这件睡袍的来历,仿佛能洞察这个城市的一切隐情,心知肚明,绝口不提。只是她的小嘴,任性地撅着,很好看。
  到现在,我手机里的电话号码簿上,还有小狐狸的记录,只是没有合适的号码与之匹配。
  在我们分手的最后一刻,她依然没有给我这些数字。
  我们的关系太脆弱,仅存的维系,也被数字阻隔。
  这两年来,每次大雨滂沱的时候,或者去看画展闻到松节油味道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走失在城市里的小狐狸。也许她不属于我,却还在这个城市游离着,有了另一些怀抱,想起这些,我居然有点嫉妒。
  两年后,我的头发突然掉得很厉害,一天早上起来,雪白的羽绒枕头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十根夭折的头发。我愣在床沿上,悲从心来,中年危机还是来了。我一直骄傲着,觉得自己比同年龄的男人年轻很多,如今,骄傲被无情击倒。
  男人的头发女人的乳防,是可以类比的死穴,我开始用各种秘方来保养头发。就在我变得脆弱的时候,小狐狸又来找我,像一场梦。
  一个半月前,我接到一个新车试驾会的邀请。照我平时的态度,这样的邀约,我都会拒绝,周末的高尔夫是我固定的户外运动。有些邂逅,是命中注定的,我决定去看看。
  周六下午3点,我拿着邀请函的传真件去参加试车会,提前5分钟到现场。传真上写着确认联系人是方小逸,像我这样不合群的人参加活动,不会左右逢缘,只好径直去找方小逸。一个乐呵呵的胖女生冲着正在给客人倒咖啡的女孩喊,“小逸,有客人找你!”
  穿深蓝色连身裙的女生抬起头,冲我笑,“小狐狸!”我失态地喊了出来。
  她只是笑,单薄的身体几乎被落地窗里的阳光照得透明。
  那天没有试驾新车,倒是忙里忙外地陪着小逸,给她打下手,帮她来回拿资料什么的,不亦乐乎。不知道是惜缘,还是在救渎?忙里忙外的时候,我心有点乱。
  这次带小逸回家之前,我们去吃了一顿正式的西餐。带女人回家之前,吃一顿正餐,比在家拿冰箱里的酸奶搪塞要有诚意得多,我是这样认为的,不知道小逸明不明白我的用心良苦!也许我不能给她承诺和将来,但是此刻,我的心是真诚的。对于宿命的安排,我满怀感激。
  小逸在绛红色的桌布下狠命地踩我的脚,疼得我把的汤勺甩到了地上,周围用餐的人在看我的好戏,我对面的人却冷静地坏笑。
  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我暗自嘀咕着,她只吃了两片面包就饱了。容易养活的小孩!
  两年前的程序,又这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小逸钻进我的车,低头抚摩自己的膝盖。
  在客厅里,我再次如沐春风。
  我们在沙发上激烈地舌吻,彼此奋力地用手臂挤压着对方的身体,以互虐的方式表达思念。
  我们激烈地动作着,她的手提包摔到沙发下面,手机、化妆品等物件撒了一地。我温柔地示意,说明天收拾吧。她孩子气地贴在我胸口,点头。
  我把她抱到床上,床头灯下,她那条成熟气质的蓝裙子上,没有颜料的斑点。
  我们的身体,密合在一起还是那么妥帖。
  我在失而复得的幸福和满足中睡去,入睡之前,打开手机名片夹,想在小狐狸栏里,添上两年前悬而未决的答案。
  小逸没有给我填写这些阿拉伯数字的机会。
  当我从幸福的沉睡中醒来时,发现小逸已经不在了。沙发旁一地的东西也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脑子空空的去开车,发现车牌不翼而飞。
  接下来的周末,阿姨来打扫屋子的时候,意外的从沙发底下,扫出一个MUJI的环保纸本子。
  阿姨在的时候,我没敢看。
  半夜,我在沙发上,放着齐豫的《寂寞的高跟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小逸第一次在我床上抵达高潮的时候,唱机里正在放这首歌。
  这个本子,原来是她写的日记。那些蓝色铅笔组成的文字里,藏着小狐狸最纯真的心。
  我哭了。
  2005年6月1日
  两年前,你不是真正燃烧过自己吗?
  是的,那是真的。但是,也是彻底虚幻的,只有那尾数是18的车牌,才是真实的存在,所以我一定要找到它。
  我认为我所有的孱弱来自那场大雨,那时候我是艺术设计系大四的学生,自己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自从离开父母独自生活,我就拥有了支配自己身体和大脑的权利和自由。
  今天是儿童节,我打算用喝酒的方式,庆祝属于自己的最后一个儿童节。
  ThePublicSpace是我喜欢的酒吧。我预感,在这里,是邂逅别人的最好舞台。
  一个人叫了半打喜力小啤酒。喝喜力,是因为喜欢这个名字,仿佛喝下这酒,就会变得欢喜而有力气。我就是那么的喜欢形式主义,真拿自己没办法。
  这里的音乐向来不错,老板曾经开过有名的88号夜店。几年前,88号是时髦者的乐园,很多人都把自己的青春寄居在那里,准备观摩别人或等待被别人查看。去洗手间的时候,我顺手在墙壁上的挂盒里取了几张认为设计得不错的明信片。
  一瓶酒下肚,不胜酒力的我已经犯晕了,手臂上被酒精种上了堆堆草莓。
  音乐节奏很快,我靠着落地窗,恍惚地看着窗外面熙熙攘攘的人流,买花的小姑娘隔着玻璃在我眼前挥舞着手里的玫瑰,戏谑地示意我给自己买朵玫瑰。她手里的花在晃动中变成了无数朵,而且是没有生命力的塑料花,像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大舞台剧院魔术师手里的道具。
  喝到第二瓶的时候,我发现邻桌有个熟悉的脸在晃动,“方超!”我嚷嚷着喊出声来,跌跌撞撞地坐到他的座位旁,拉着他的手激动地说:“你知道吗,我妈妈特别喜欢看你演的片子呢。”我发现自己身体里有另外一个自己用冷冷的眼睛逼着我,问我,小逸,你有必要这样失态吗?可是我克制不住自己,拉着他的手滔滔不绝,忘记到底自己说了些什么,无非流年不利,要重新抓住新机会之流,我快成一个知心大姐,面对一个始终长不大的孩子,布施自己的经验。方超是个有礼貌的人,笑着听我说完一堆酒话,起身和朋友一起告辞。
  我兴奋地跟他挥手,最后一个儿童节,遇上一个长不大的儿童明星。真有意思!
  大雨来得迅猛,而且是在我一个人喝醉的时候。我不是个好的品酒师,冰冷的液体穿越我的舌尖往喉咙里下滑的时候,我始终觉得没有落点。挥发,还是挥发,我热爱的挥发感终于从胃部开始升腾、翻滚,提升到我的肩胛骨、脖子、两颊。燃烧的快乐开始了,我手脚变得像棉花团,一头乱发快飞起来了。
  有人来搭讪,甚至动手动脚,仅存的朦胧意识提醒我,我必须拿起自己的帆布包,飘一样走出酒吧。
  我把自己扔出门,后面是一堆急促的口哨和挑衅的浪笑。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孤儿,尤其是在瓢泼的雨夜,连出租司机都不献你的殷勤。
  顶着帆布包,我冲到大雨里,没有初衷,也不计后果。至于走向哪里,我没有明确的终点,就像我喜欢画的天海一线时的晕染,是含糊晦涩的,更是暧昧的。我能在画笔与画板之间的粘稠纠缠中,找到欲望的落脚点。
  两束车灯穿越过沉重雨雾,晃了我的眼睛。
  车门推开了,在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以我的经验,判断一个男人的善与恶,一定要直视他的眼睛。
  “雨太大,我带你一程!”像故事里的对白。
  当时的情境,已经容不得我多加思量,就仓促狼狈地上了车,心想,上了贼船了。
  一切都是自找的。
  雨刷在不停地扫着,扫得我更心烦意乱。两只手努力地把短裙往膝盖上拉,面料的伸缩性在关键的时候总是不争气。膝盖被雨淋得孤独,我只好尴尬地拿掌心抚慰它们。
  好长时间,我们沉默。就这样一直沉默。
  偶尔,他也透过反光镜扫我几眼,跟雨刷的频率相似。
  我们就这样没头苍蝇似地在二环路上打转。我有点累了,居然把身体放松下来,倚靠在车椅后背上。后背上贴心地系着一个小靠枕,无比舒适。
  雨渐渐小了,车速依然缓慢,二环路上寂寞的车灯被拉长了尾巴,音响里是TAXI DRIVER的电影原声带音乐,好像里面有忧伤的小号,跟气氛很合拍。
 
  侧着脑袋的时候,我可以有理由看他一眼,照旧没看清。
  “我们去哪里?”他冷冷地问。
  “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潜意识里,是不是有背叛的意味,反正这样的夜晚,我不想一个人待在画板和颜料堆满的家里,不想成为蜗居里忙乱的点缀。
  “那回我家吧。”对方坚定。
  我不语,他以为是默许。
  沉默中,我打了个令人尴尬的酒饱嗝。我赶紧用右手捂住嘴,省得酒气蔓延。
  跟着他默默地进门,鞋柜里都是黑色的沉默,那是他的谨慎,我心里嘀咕着。
  客厅里的沙发很舒服,所以,我决心卖掉一幅行情看好的画之后,一定要买件可以坐上半天都不累的好沙发。
  他拧开灯的时候,我暗自庆幸:运气不坏,他是我喜欢的类型。35岁左右,高大,黝黑,关键是有厚厚的嘴唇。
  他殷情地给我泡了解酒茶,好在只喝了三小瓶酒,酒力很快从身体里消退掉。
  两年过去了,我早已不记得最初,在客厅里,我们通过哪些谈话,把蹑手蹑脚的陌生感谋杀掉。
  但我深信,身体的互相取悦,才是最有效的直接沟通。在瞬间,就抵达彼此的深处。
  我们什么都不说,不用问对方的姓名、年龄、职业或者伤痛,也许问了也是徒劳。我们只争朝夕地占有对方,整个晚上。
  ……
  醒来的时候,已是下午,躺在床上,我们没有羞愧,却看到了结局。
  我去冲凉,看见卧室门上挂着粉色的睡袍,他大度地把睡袍递给我,请我穿上。
  我知道那是别人的战袍,而我,是个败者。
  悻悻地穿上,仿佛本来就是为我准备的一样。就当是吧,趁他去倒酸奶给我喝的时候,我恶作剧般用牙齿咬坏了蕾丝的一角。
  车上,我依然沉默。我是个有自尊的人,从来都没给自己留过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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