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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尔蒙的出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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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垢面的自己,搜肠刮肚地想这个男人到底好在哪里?他爱我的微薄论据又在哪里?
  生活可能永远在悖论里畅行吧!我一直没有下定决心离开他。跟他保持了两年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而这两年里,他的女儿笑笑也成长为两岁多的小可爱了。
  是在朋友家的暖房派对上认识他的。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他。因为他太修长了,玉树临风地在投影幕上留了个帅气的剪影。投影幕上正在放麦当娜的MV,这个聪明的女人在飞速行驶的汽车上搔首弄姿,她在满足全世界男人意淫的同时,也意淫了全世界。
  屋子里雪茄的气味太重了,我认为抽雪茄如同在接受BLOW JOB;自己享受,却难为了别人。
 
  我在阳台上,把鼻子贴到洁白瓷盆里的薄荷叶上,那些娇小的叶子错落有致地层叠在一起,不耽误各自在凌晨来临之前,柔软地呼吸。
  “喜欢薄荷草吗?”后面的声音有点居高临下,却有酒精浸泡过的温柔。
  “恩”,我点了点头,才敢回头看,原来就是他。心狂喜!
  “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摘几片薄荷叶子,泡在水里拌点蜂蜜喝,能回味出很多东西来。”他很认真地看着我,我垂下眼帘,两排睫毛纠缠在一起。
  “你很寂寞。”他压低嗓子坚定地说话,这时候他的胸腔一定是低沉性感的优质音箱,一下子攻击到你最薄弱的堤防。
  外面有点凉,我下意识地抖了一下,把开襟毛衣的纽扣一一扣上,在扣最后一个纽扣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握住了我的腰。他弯下腰,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一切都那么自然,屋子里,狂笑高潮迭起。
  而他,在月光笼罩薄荷草的阳台上,给我哼起陈升的歌:
  住在窗台上的薄荷草,
  它在醒来时就迎着光
  如果会说话……我想它会说
  啊……这样的天气……
  只会思念人
  独自走在雨中的小黄狗
  它在散步的时候来拜访我
  想起她曾说 如果思念我
 
  却找不到人去说
  就和它聊天
  But;Don’t talk to a dog at raining days
 
  Don’t talk to a dog at raining days
 
  我想它有自己的寂寞
  所以才孤独地走在雨中
  Hello;Baby dog;
 
  是否你要借把伞
  I am living in the house of missing you
 
  I am living in the house of missing you
 
  ……
  他唱歌很好听,尤其是抱着我,在我的耳廓边轻轻哼唱。他一定是把我的耳朵当成最传神的麦克风了。他的沙哑嗓音像经过水磨处理过一样,滑过耳朵的时候,如同在盛夏吃一碗入口即化的绿豆沙冰。
  事后我知道,他是个签约的音乐创作人。
  跟他好上之后的一个月,我又知道,他结了婚,妻子半个月后就要临产了。孩子的外公,是一家著名唱片公司的老板。
  我是在他的数码相机里目睹一个幸福小天使是怎样成长的。笑笑很白,头发卷卷的,活脱脱一个放大版的洋娃娃。我偷偷从相机里下载出笑笑的照片,半夜没人的时候,会把她设置成电脑屏保来欣赏。
  每次去逛外贸店,我总不会忘记给笑笑收集各类长腿娃娃,我奶奶说,小孩总会跟自己最亲近的人长得像(我长大后发现自己性格上最像奶奶,果敢而独立,身上迸发出的能量有时连自己都被吓倒。),如果笑笑天天都抱着我送给她的长腿娃娃睡觉,她长大后,一定是超级美女。
  “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呢?”他拦腰把我抱起,点着我的鼻尖,他笑起来的时候,牙齿像白玉一样无暇。
  他抱着我像玩沙包一样在屋子里旋转,我有时会莫名地害怕起他的蛮力,会让我的身体失控,摔碎在坚硬的瓷砖地上。看到瓷砖地面的反光,我心慌得很。
  他把我顺势摔在床上,虽然不疼,我还是尖叫了。
  当他的舌头从我眼皮上移开时,他让我睁开眼睛。
  “啊!”,我从床上蹦起来,像只刚买回来的YOYO球,弹跳力十足。
  “兔子!”我眼睛都直了,手指着它。那时候的表情一定很搞笑。
  一只灰色的小兔子蹲在一只白色的盒子里。它转了转琥珀色的漂亮眼睛,然后低头镇定地吃着盒子里的萝卜苗。
  良久,它用长满胡须的嘴细细碎碎地探索着纸盒子的边缘,最后,奋然一跃,跳到我的床上,在雪白的床单上茫然不知所措。
  我紧拉着他的手,又开始尖叫。
  他把兔子温柔地抱起来,兔子躺在他手掌上,显得特别迷你。
  “孟然,你不要叶公好龙嘛,平时你不是老嚷嚷着要养小动物的吗?”他把我搂过来,让我摸摸小兔子柔顺的背部。
  兔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就这一眼,我被震慑住了。那种水灵灵的眼神,并不饱含寻求呵护的渴望。可能是越无辜,越震撼吧!我揉着它肉乎乎的背,脊锥骨细细的,心里母性的温柔被勾起。我无缘去爱笑笑(甚至到现在,笑笑都不知道那些长腿娃娃是哪位圣诞老人送给她的!)所以他让我来当一只无辜兔子的妈妈。
  我的孩子没有一双长腿,却有一对可爱的长耳朵。
  他走后,我成了忙碌的妈妈。先打电话回家问爸爸,应该给兔子吃点什么,然后把爸爸吩咐的注意事项一一记在笔记本上。出门给兔子买了猫沙、猫沙盆。在菜市场央求卖菜的大妈送我一点芹菜叶子,还给它买了条小黄瓜。
  晚上最大的乐趣就是蹲在地上看兔子进食,它鼻子一耸一耸的,然后认真啃食,亦步亦趋,啧啧有声。小样儿让人忍俊不禁。
  兔子聪明,很快就学会了用猫沙。不过几天下来,我发现兔子的左耳耷拉下来,再也立不起来了。这反倒让它的模样更可爱了,我给它取了个大人物的名字——凡高。
  当我把朵儿的记录片素材全部整理完毕后,小凡高已经迅速长大了两圈。兔子成长的速度超越了我的想像,我这个做妈妈的还没准备好,有点措手不及。比方要给它准备一个更大一点的窝,一只更宽敞的猫沙盆。
  我在整理采访录音的时候,凡高先绕着我的腿蹭来蹭去,然后就一个人在卧室通往客厅的过道里短跑冲刺,乐此不疲。凡高的腿矫健而结实,奔跑的时候,有一种让人感到塌实的节奏。
  朵儿有时候也来我家玩,带点吃的给凡高,还经常给凡高拍照。要是我在做非线性剪辑的时候,朵儿愿意躺在我家阳台的吊床上,抱着凡高晒太阳、看书、睡觉。耳濡目染的缘故吧,我家的凡高喜欢漂亮的,香喷喷的女生。
  若仪就属于凡高喜欢的类型。若仪是朵儿带来的朋友,刚从巴黎旅行回来,正在跟先生办协议离婚的手续。她们是在最近的一次画展上认识的。朵儿说反正我们三个女人都是没有组织归属的,索性结盟成散兵游勇三人行吧。我们连连点头。
  若仪身上有一种难以言状的精致美感。猛一看,是那种冷感美人。混熟之后,其实滚烫热烈,是个性情中人。朵儿本来想把若仪和小逸撮合成好朋友的,不想,还是我和凡高更吸引她,三天两头往我家跑。若仪成天不依不饶地给凡高绑头花扎丝巾,咱家的凡高誓死不从,受到朵儿和我的盛赞,夸它是贞烈孩子。而若仪则在一边涨红了脸,还想尝试用她的品位来武装凡高。我跟朵儿一起逗她,说凡高没有易装癖。
  一天下午,我们三人坐在一起,看朵儿记录片的小样。若仪看完后说喜欢,并跟我说,愿意接受我的采访。朵儿雀跃着跟我击掌。
  于是,优雅迷人的若仪,成了我镜头下的主角,而电脑上的音频信号,真实记录下她残酷而温柔的独白。
  受访者:若仪
  性别:女
  年龄:31岁
  职业;艺术专栏写手
  线索来源:朵儿
  我像片落叶,匍匐在马路上,行人踩扁了我的心跳,可是我的吻,依然饱满和立体。
   —若仪
 
  阳光从百叶窗的斜缝里射进来,在床对面衣帽间的白色拉门上留下耀眼的投影,并一棱一棱往高处爬。
  我的身体开始在柔滑的被子里苏醒,这个时候,我无比绝望,是刺眼的空白。摸着温暖的身体,我明显感觉到青春的滑坡,可是在这个迅猛滑坡的路上,没人来体会我、目睹我。
  Jason走了,床上的雪白的浴巾上留下了他身体的痕迹,我厌嫌这种鱿鱼的腥味,扫兴地拎着它塞到洗衣机里,我自己的衣物,泡在洗面盆里手洗了事。说不出的原因,我讨厌跟他有纠缠不清的关联。
 
  好在整个上午没人打搅我。放着小野丽莎的音乐,穿着透明的白纱睡衣。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感受,我觉得小野丽莎的音乐是最适合跳脱衣舞的。当然是指一个人在镜子前跳。
  我喜欢把双腿搁在沙发扶手上,身子挂在沙发上看杂志。我希望自己一翻身,身体找不到下一个支点。现在我看的,是昨天密友Amanda在印尼餐厅塞给我的英文杂志。Amanda是一家有名的4A广告公司的媒介总监,是这个行业里出了名的麦色美人。一想到她我就想笑,用上海话说,她是个老有劲的人。Amanda瘦得有仙风道骨的气质,喜欢戴着一副神经质的黑框眼镜。她的下巴总是抬着,脖子拉得很直。吃麻辣鸭脖子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她。总之,我觉得她像国外时装杂志的主编,脸上永远带着坐在时装发表会第一排,舍我其谁的得意表情。我喜欢她身上那点小劲儿。她最COOL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座动物园,然后端坐在动物园中央弹钢琴。就凭这一点,我就欣赏她。
  无聊的时候,翻翻杂志倒是好的消遣,哪怕看看好看的图片,让眼睛吃吃冰激凌,的确是一种放松。我最怕看那些裹脚布的说教文字,总以为读者还在水深火热的温饱线下挣扎,喋喋不休地教大家如何变得有品位。
  Amanda说也许这本FREE的英文杂志里有我需要的画展消息,对我这个艺术专栏写手有用。
  说实在的,画展资讯已经让我够反胃了,我倒更愿意看一些打折消息。仔细观察一下,FREE的英文杂志展示着老外们在北京欣欣向荣的美好生活。哪里有好玩的、好吃的、好穿的,都一一报道给他们。就连那些漂亮的中国姑娘,都主动登语言互助广告,投怀送抱。北京是他们的天堂。要是哪一天我在巴黎有这样的礼遇就好了。我撇嘴笑了一下,不作梦了。
   《如果你的嘴唇有了渴望》,桃红的花体字果然吸引眼球,我真想给美术编辑打个电话表扬他一下。
 
  这则招募广告的内容很吸引我,原来是一家法国化妆品品牌L’amour要推广一支叫“热吻不留痕”的口红,因为要做一个创意独特的推广活动,需要招募一个外型气质俱佳的红唇模特。对于应聘者来说,需要在下一周内的每个下午的3点到5点,站在橱窗里展示自己的艳焰红唇,并在橱窗的玻璃上留下热吻,以显示该口红从不褪色。
  “红唇模特”,我喜欢这个词,有20世纪80年代怀旧的气息,是老派的有底蕴的性感称谓。想起大学时代,我跟宿舍的跳舞死党杨晓禾经常在周末光临的DISCO就叫红唇俱乐部。我曾经在那里创下连跳5小时的疯狂记录,鞋跟跳掉了,光脚在舞池里跳。现在想想真够疯狂的。晓禾去了伦敦,这姑娘爱上伦敦就是因为那里有最好的跳舞俱乐部。可惜,没了我这个最佳搭档,她多少有些寂寞。
  小野丽莎还在浅吟低唱,她的歌适合心境平和的时候听,而我现在,需要做些决定和了断。
  我让可以5碟连放的B&;O唱机换了张碟。
  现在音箱里传来一个Jazz歌手的苍凉嗓音,如诉如泣:如果你爱上他,又不敢表白,那就吻吻他在墙角留下的高大影子……
  受到音乐的感染,我突然从沙发上鱼跃起来,开始对着镜子,深情地吻起自己的嘴唇,这是我独自在家的习惯性练习,之前的自吻总是太平面,不过这次,多了很多复杂的情欲和立体幻想。
  我决定不告诉Jason,独自去应聘。
  面试感觉跟选演员查不多。13年前,我觉得对人生没有任何操控能力的时候,就是被类似的面试无情地刷了下来,粉碎了读表演系的理想。而如今,我却每天都在表演。
  “梅若仪,请进来。”一个戴红色边框眼镜、脖子上挂着好几根钥匙链的假小子,手里拿着一份名录。
  “站好,ACTION!”那女孩粗声粗气的样子惹得我想笑。
  好在我每天都在演戏,入戏也容易。
  我左手悲情地抓住右肩,下巴抵住左手背,轻轻闭上颤抖不已的眼帘,对着玻璃做了一个试吻动作,考官从厚厚的镜片中折射出奇怪的眼神,然后点点头,告诉我通过了。这是我面试经历中最顺畅的一次。我暗想,也许这个男人在欢场的见识不少,只是如此落寞哀情的女人,实属罕见。
  报酬比我想像的要多,每天工作两个小时给500块钱,辛辛苦苦写一篇艺术专栏也不过如此。面试完的下午,我没有约我的密友,一个人高高兴兴逛街,然后蜷在同里那家日本咖啡馆的火车座里喝咖啡,想起周一便要开始的表演,心里多少有点忐忑,但这种不安,又像瞒着别人的一次艳情,有点刺激。
  我从手袋里掏出磨旧的麂皮套子的小圆镜,那是我在法国的老师送我的礼物,他说好女人一定要多关心自己的嘴唇。镜子是最真实的坦白者,我的脸上没有血色,嘴唇上粘满了拿铁咖啡的奶油泡沫。
  我拿印着红色Logo的餐巾纸殷勤地吸掉奶油,努力调整好最佳的唇型,在镜子上狠狠地吻了一下,一片冰凉,欲望却像夕阳下升起的鱼网,银白色的小鱼儿在不停地翻转,亮得刺眼。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赶紧披上开衫,拎着包走出咖啡馆。
  我知道,Jason肯定不在家,他经营的国际品牌咨询公司最近的业务很多,前一阵他们给一家意大利的珠宝公司做企划时,还张罗着让我当平面广告模特,我没同意,因为不想掺和他的事情。Amanda一定在陪客户吃高雅的晚餐,也不好打扰她。我在一个街角转弯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居然没有一个随叫随到的朋友,更别说可以惺惺相惜的情人了。
  如果你问起我一周的嘴唇模特生涯,实在乏善可陈。当下午的阳光散射到橱窗里的时候,我想起了越南、杜拉斯、情人、蓝色的百叶窗、潮湿的空气和粘在一起可以发出声响的皮肤。我是爱杜拉斯的。为了追随她曾经的足迹,专程去过西贡。我是凌晨穿过鱼腥味冲鼻的早市,在一个拐弯处,看到了传说中“情人”们云雨的房间。在那个清冷的早晨,再次引证了我的爱情感悟:云雨稍纵即逝,只有旷世奇吻才是长情的。
  她说得没错,下午的情欲是最混乱迷离的,一个多世纪过去之后,即便是在看上去有节律的都会里,依旧如此。好在我站在一个安全的真空里,没有人能触摸和抵达。
  这七天里,我见识了形形色色的男人。有情窦初开的大男生背着书包从我面前过,对燃烧的嘴唇有着膜拜的神秘和不安;有猥琐的男人用邪恶的眼神看你,恨不得撕破你的衣服,迅速占有你的肉体;也有拎着公文包西装革履的行政男人,用最敏锐的眼神扫描你之后,坚决地撤离。……
  对于这个游戏的拿捏,我越来越娴熟,甚至看到心仪的男人,我居然学会了公然挑逗。
  周日下午的那一场,是我最得意的表演。一个穿着白色圆领衫蓝色麻质西服的欧洲男人从橱窗前走过,他很高挑,挺拔地在我面前驻足。即使有西服遮着,我都能感觉他的屁股有多翘。我喜欢屁股翘翘的男人,这可能跟我中学时代迷恋过一个体育特招生有关。每次下午放学后,他穿着运动短裤在操场上训练的时候,我就靠在双杠旁假装看书,不停扫几眼他坚挺的屁股。
  这个欧洲男人深邃的眼睛在我身上反复舞动,把我淹没在探不到底限的深蓝里。那种撩拨很受用,内心的骚乱突然像杨花一样纷飞起来。疯狂的念头挣脱了道德的缰绳,我义无返顾地把手撑在玻璃上,鲜艳的红唇印在温暖的阳光与冰冷的玻璃之间。心,砰砰直跳,久违的感觉重新回来了。
  他,出人意料地走上前,把两只手隔着玻璃跟我的手密合。我留意了他的手指,纤长而有力,那是一双调情的好手,左手上的浪琴表闪烁着简洁的光芒。接着,他居然把嘴唇贴到玻璃上。那一瞬间,我们忘了顾忌旁观的眼睛。他的嘴唇没有我幻想中的丰厚,但是透过睫毛的余光,我还是看见了他颤抖的味蕾和口腔黏膜里湿润的张力。不知道我们的嘴唇彼此停留了多久。
  最终,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桃红的N次贴,在上面迅速写了些什么,然后就走了,没有对看这场艳丽遭遇的残局。
  我走出橱窗,没敢看这张可能触手即化的纸条,做贼似地塞进包里。一个戴着瓶底眼镜的男人来结帐,临走前还暧昧地握着我的手,说希望下次合作。我没心情理会他,搪塞着结束了这场交易。男人是不能放在一起比成色的,那个欧洲男人和四眼让我领略到天堂和地狱的落差。
  出租车的后座,是我心跳之后最安静的阅读室,车外依然有阳光,桃色的纸条上写着:
  晚上10点我们苏丝黄见!
  KISS YOU!
 
  你的路易斯
   心还是忍不住跳,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了,只有冬天游泳上岸后才有的那种失控的冷颤,在身体里开始做崇。
 
   回到家,故作镇定地沐浴,给自己挑了一套纯白的“维多利亚的秘密”,我希望迷乱的激情狂吻之后,身体是纯洁的。
 
  10点的苏丝黄,我赴约了,那是我不顾一切的夜奔!在准备这场约会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实在是寂寞得太久了。
  苏丝黄是我跟Amanda的据点。我们经常去那里跳舞。我总是较量不过她,她是这里的皇后,轻扭腰肢,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的男人无数。但是她,向来只选对她有用的男人。有时我会纳闷,究竟她有一双怎样的火眼金睛,能把男人从伪善的层层面具里抽离出来,一下子贴近他本质的核心。事实上她的确能做到如此。不过大多时候,她穿着吊带和低腰裤搂着我跳肉搏舞,挑逗的尺度惊人。好在,我们还没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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