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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忧伤还是快乐-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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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告白
世界上最不能容忍的垃圾——文字垃圾,所以每次提起笔时,不禁心惊胆战!

  —— 余 杰《心灵独白》 

  该怎样更好地描摹、讲述、反思呢?

  ——记忆掌纹里充满的幻想、充实以及跌入记忆的池沼。

  而且是用短篇的形式,短篇小说逐渐被人遗忘的岁月里,我看到里美国优秀短篇小说家卡弗的作品,感觉我们这个年代应该对短篇小说负点责任,要不我干嘛写这些?还不如去睡觉。

  或许,我把《是忧伤还是快乐》作为这些文字的标题多少有点哗众取宠的感觉,因为这是一首很多人都喜欢的轻音乐慢摇曲的歌名,每次口袋里装上mp4,塞上耳机,雨点落下般的钢琴声把自己捕捉,在劫难逃。

  仔细想起来,经历了中学、大学时代,身上体现出来的情感又能有多少呢?

  阴郁、忧郁、绝望、狂喜似乎都太过沉重和累赘而不切实际

  淡淡的忧伤和小小的喜悦(哪怕是微微地窃喜),渗透在大多数或空虚或无聊或忙碌的生活罅隙里。

  我想我说得已经够多了,对作为下了决心坐下来、想要写好小说的人来说,这已经够过了。

  你知道,我们想写作的人只能拿自己的作品说话。

第二章:老王
老  王

  老王不姓老却姓王,一米八五的个子,头顶一片蓝天,脚踏一方沃土,当时校园里流行:“华仔,伦哥”的叫法,老王觉得这些叫法既没创意,又缺乏想象。于是全舍人挖空心思,终于在一次窝谈会上给他起了这个名字,他欣然答应,但他喜欢的不是老王这个称号,倒是给他起这个名字的理由。我说:“老王不仅听起来平易近人,给人亲切感,而且是中国著名女作家杨绛一篇著名散文的著名标题。这赋予老王深刻的文化内涵与现实意义。三个著名把老王喜的直拍床板,下铺哥们呛了一鼻子灰。

  老王在院篮球队供职,星期六星期天忙的不亦乐乎,宿舍聚餐喝酒总是缺他。无论皮厚的人晒脱一层皮,皮薄的人晒掉一层肉的中午,还是小风吹得恋人产生接吻冲动的黄昏。老王始终屹立于篮球场旁边,一手握一瓶水,手臂挂着别人脱下的球衣,大声呐喊加油。后来我才知道老王压根不会打篮球。他在那儿当啦啦队兼服务人员。他说他加入篮球队就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海拔。我说,你他妈要是会打篮球不是更对得起你的海拔。这句话深深刺痛了他。

  一次上半场比赛刚结束,篮球被抛在老王脚下,他按惯例给球员倒水,眼睛却盯着脚下的篮球,死死地盯着,终于,他爆发了。他扔下手中的瓶子,抱起篮球,冲向八米外的篮球架,全场惊愕,这极易让人想起荆轲奔赴刺秦王之路时身后的秋水中萧瑟的芦苇。他像对付仇人一样应是把球塞进了蓝中。

  篮球协会换届时,领导人极力想提拔老王,让他当校篮球队啦啦队队长兼服务队队长,可他拒绝了,更让人不解的是完全退出篮球队,人家都说他傻,整个一个十足傻大个。舍友劝他说“你任劳任怨两个学期,终于熬到换届,你却放弃,你脑子里进什么了?”我随即小声说:“进屎了。”老王只是瞄了我一眼,不做声。后来老王表现着实让人大跌眼睛,眼镜片都摔碎了。上课逃课,集体活动总是避开,晚上嗜睡,白天也嗜睡。活像一头贪吃贪睡的懒猪。可并不比猪胖,却消瘦了许多。

  一天晚上,我们几个谈论一部蹩脚的*电影,老王忽地从床板上立起腰,吓得全舍人以为诈尸,老王抠了抠好几天都没抠的眼屎,又拿在眼前看看,说:“有谁喝酒?”老王向来滴酒不沾,他说自己一沾酒非死即残,舍友面面相觑,舍长发话:“老王,什么状况?”老王换上一条崭新的*说:“喝酒三缺一!”

  十分钟后,四个酒鬼提着空啤酒瓶子在学校环道上晃悠。风吹的人很舒服,路灯旁依着一对情侣,另一边还依着一对。

  “那女生不错,皮肤挺好的!”不知谁说了一句。

  “该死的女人”是老王的声音。

  回宿舍时老王刻意拉我去环道走走。我头昏得厉害。“我只跟女生转悠,你见过两个大男生在环道上散步吗?人家还以为我断背呢。”“管他断背不断背的,明晚我请你吃红烧肥肠盖浇饭。”“那我考虑一下。”

  老王把我拉到没人的草地上坐下,低头不吭声,我侧着脸看着路上的情侣搂搂抱抱顿生羡慕,朦胧中我听到哭泣声,我看着老王,他双手捂住脸,泪水渗透在指缝间,我想起一位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的一句话:男人永远是坚强与软弱的统一体,所有男人内心深处都是脆弱的。我提高嗓门说:“是爷们不?女人行的小沈阳都说自己是纯爷们,有什么好哭的!” 他哭的更带劲了,完全像个孩子。“再哭,死远点哭,别碍着我看美女!”我骂完之后,也沉默了,老王肯定受挫了!

  “哥们,我太难受了,”他终于吭声了。我心一软,“出什么事了,没有过不去的坎,说出来心里会好受点!”

  就像千篇一律的侦探小说的结局,破案人通过逻辑与反逻辑思维去解释整部小说,看起来无所谓的情节与场景。

  老王喜欢上班上的小F ,他说:“我从没谈过恋爱,也从没喜欢过谁,几乎不和异*往,除了我妈。可我一看到她,全身发软,四肢无力,并且心慌!”“你应该买瓶新盖中盖。”老王见我进不了他的情境,恼了。又说:“有一次上高数课,我专门坐她旁边,两节课我精神全在她身上,可她丝毫没在意,她一定看不上我。”他愣了半天又说:“我来自乡下,长得又一般。”

  “你自卑个屁呀?喜欢人家就去追,相貌不是问题,你想,三国里董卓都能娶貂蝉做媳妇,董卓多丑啊!”然后我想把三国历史向他灌输一下,可一想到后来貂蝉被小白脸吕布抢走的,便收住了。

  回宿舍后,我调动宿舍人马,连夜为老王精心策划,甚至有人提出写策划书的建议。功夫不负贼心人。破晓时分,人物、环境、事件都已敲定。大家侧身便睡,只有老王忐忑不安,把一些注意事项写在纸条上,以防发生意外。

  万事俱备,不欠东西南北风。果真,第二天下午,小F 出现在男生宿舍楼底下,我们借口出去爬山,交流大一学习生活心得。老王背着硕大的包,装着硕多的零食,爬上山腰。第一步计划执行,舍长接过电话,“怎么,什么,哦 我现在过去。”其他两个也借故折回,我也想回,舍长使眼色,示意这样会出破绽。我硬着头皮留下,让我郁闷的是老王只是往前走,小F 只和我说话。下了山,老王丧气地走在后面,我实在忍不住了,说:“小F ;你歇会,老王想对你说点什么。”小F一愣,更发愣的是老王,他像得了便秘一样,半天整出一句:“下山去吃饭吧。”我下决心要让他们有独处的时间,到了山下,我说去买东西,让他们先去饭馆。

  黄昏已致,一片鎏金映着远山,这正是恋人牵手的好时机。我们正担心老王会不会干出过分的事,门吱呀的开了,像谁在呻吟。老王走进宿舍,扔了包,爬上床,夹根烟,点上。烟雾立即散到整个宿舍。宿舍是禁烟的,可谁也没说什么。

  抽完第四根烟,老王神情沮丧,说:“吃饭,我没带钱。”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三章:朝鲜战争
朝鲜战争

  我刚从KTV出来,小C打电话让我在新时代超市门口等他。唱KTV前,我多喝了一点酒,头很晕。小C是我高中最好的哥们。大学一放假整天跟他混在一起。我告别几位同行的朋友打了的士,的士出奇的糟糕,没空调,座位陈旧,关键是中途又载了客。妈的,小县城就是小县城。

  新时代超市门口停满车,阳光照上去刺眼疼。我倚在墙上,墙很烫像加热的铁板。这狗屁天气,人都热化了。我看到人群在发涨  

  ,热浪涌进女人胸里。在人多的地方突成峰,人少的地方低成谷。空气化了?这超市怎么不在门口装空调。他妈的,门口装什么空调,还是进去等吧!我转身。

  “海峰!”

  这好像是我的名字,声音也熟悉,我又转了180度看见小C。他骑着紫色电动车。紫色,怎么是紫色,我最不喜欢紫色。可好哥们就是好哥们,我笑着说:“去哪儿?”

  “陪我去老人院,看我奶奶!”我明白他说话的内容但不明白他的语气。“我也不想去,我妈非让我去。”我彻底明白了。

  我不知道老人院和敬老院有什么区别。小C说:“老年人进老人院要花钱,而敬老院不花钱。”哥们实在,总能抓住问题的实质。

  “要钱还去,为什么不住在家里。”其实我并不想去,只是抹不开面子。

  “我奶奶常和我爷吵架,就分开了。爷爷住家里,她住那儿。”老年人还吵架,吵架也不至于分居!“真是个怪老太婆。”可我没开口。

  他奶奶是怎样的人,她杀过人,卖过淫,我都不在乎,我只是在乎跟小C在一起能让我舒服点。我他妈真是混蛋,居然会那样想好朋友的奶奶。

  路口往西是老人院,小C转龙头往东。

  “买点水果。”他忙说。我跳下车感觉重心上浮脚跟不稳。我们走近水果摊,水果被太阳晒得毫无光泽,就像卖水果的女人,眯起眼头顶块毛巾,翘起上嘴唇,枯黄的头发拖拉进嘴角。

  “苹果怎卖?”

  “买些软的水果,老年人啃不动苹果!”我不注意说出口,可能为了弥补刚才冒犯别人的过错,也可能是看到卖水果女人带黑斑的牙想到小C奶奶才说的。

  穿过大片的绿荫,老人院里一齐齐的两层小楼。

  “别墅呀!”我醉意完全消失了。小C龇这牙说:“别瞎说,什么别墅!就二层小楼。”

  “要是在市郊区,那就是别墅!”踏上潮湿的水泥台阶,我补充道。

  二楼右拐,门里显得阴暗,从灰窗帘里透出很少的阳光。老人味很重,让人想屏住呼吸,屋里摆了三张床,屋尽头有张梳妆台看不清什么颜色。屋里只有一位来奶奶,我想就是她了。小C走过去,老奶奶的脖子往上均匀分布着老年斑,左眼浑浊显乳白色,感觉随时会有液体从眼里流出。小C问寒问暖之后,老奶奶转向我,我不敢抬头直视她的眼睛,低头看地上露了缝的布拖鞋。我认真观察它们的形状并不在意她们的谈话。

  “这是?”老奶奶用手指我,我很勉强地笑笑。小C介绍我都说些老人爱听的话。老人不像别的老太太那样唠叨自己的子女。她只是摇摇头,点点头。接着沉默下去,小C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猛地想起在哪本书里有这样一句话“代沟,永远是在沉默中被推向极致。”

  “您的眼睛?”话说一半,我就后悔了。她平静,似乎并不在意我的话。她艰难地弓起腰,从床头柜里拿出两个苹果给了我和小C。“我来拿刀!”她想站得更直一点可没办到。我帮她,她直摆手说:“你坐,你坐着!”她弯着腰走到梳妆台取了刀子。

  “我的眼看不见哦!”她回到床边说。

  “看人很模糊,看不清!”

  “我眼是被弹片划坏的,听‘轰’的一声!”她沉默了,又说,“ 我认为自己死了,可我还站起来一摸脸,满手的血!”老人不自觉在脸上摸了一把。

  “您参加了战争?”

  “我的眼是在朝鲜战争时弄坏的!”她说得很坚定,但丝毫没有愤恨的意思。

  我以为她会借题发挥,多讲一些战争的事。可她转而问我的生活情况。

  临走时,老奶奶想摸摸孙子的脸。摸完后把手伸给我。我犹豫片刻摘下眼镜,侧过身子握住她的手。那只僵硬衰老的手让我闻到廉价护手油的味道。她先摸我的两颊,我分明感受到手掌间的纹理,掌心是汗湿的。我觉得痒,忍不住笑出来,她的手停住了,也笑起来。她在我脸上捏了捏,我忍住不笑。

  “痒痒。”我说。她的手滑过我的额头,滑过鼻梁在两腮处停下。我轻轻松开她的手,她按了按我的肩膀,又拍了拍。

  “挺壮的!”她说。 

  几个月后,小C打电话给我,说他奶奶去世了。我当时正在靠窗的桌子吃晚饭。黑幕沉沉地降临。我并不感到悲伤,只觉得脸上凉凉的,仿佛又闻到廉价护手油的味道。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四章:青海湖
青海湖

  一

  我的日志:

  两年前的一个晚上,也像现在这样,初春还下了一点点的雪,空气里懒散地暗流着冷意,我塞着耳机在听肖邦的古典钢琴曲。我现在还在听他的音乐,夜曲B大调、夜曲升C小调。 晚上,我又产生出去走走的冲动,就是一个人走走,不停走下去。就像在家里吃完晚饭,会拉着妈妈沿着公路一直走下去。

  也许,我绕着学校环道走两圈就会回来。

  很多时刻都会有出走的想法。我无法在一个地方待很久,待上一段时间,我就想离开,我渴望知道路的尽头会是什么样的风景,会有什么样的人?我沉浸在陌生的风景、、陌生的空气、陌生的情绪里。就像卡鲁亚克的《在路上》癫狂的主人公们。爸爸说,我刚会走路的时候,会一个人沿着路不停地走,走到拐角处再找不到回家的路,跌倒在路上。我笑着说:这是宿命!

  也许,我走到学校外的旱冰场听到节奏极快的音乐就会回来。

  很久以前,这就像小和尚给老和尚讲故事时说:“很久很久以前,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女人,女人肚子里有个我……”但对我来说,那的确是很久远的事,有一个关系特别好的女生对我说:“你这种人注定一个人孤独终老!”这句话如梦靥一般折磨着我。我始终不明白她在说这句话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我经常去解构这句话:“你”指“我”,“这种人”指什么呢?我又是哪种人?我看到的自己是真实的,还是她看到的我是真实的?我说不出自己是哪种人,“一个人”“孤独”怎么解释呢?一个人就一定孤独吗?两个人或者一群人在一起就一定沸沸扬扬,不会有孤独感吗?她说的“孤独”是什么意思?“终老”,哇!好遥远的词汇,两个字拉来了一生的距离。我无法解释这句话。

  也许,我走到西安科技大学看到一群群拥抱的男女就会回来。

  一只猫躲在垃圾池旁边,燃烧橘黄色的街灯惺忪地望着路面细微的纹理,冒白色尾气忽忽而过的大众牌汽车;冷风里流淌着阴郁的忧伤,这些冷冰冰的景致让我想到“家”,这个人类一直寻找的母题。在西安,昆山,连云港,淮安,我都没有家的感觉,我不知道家应该有的气氛,因为从很小我就没了“家”的感觉,我真的没有,就算和父母在一起了,我还是没有。我不想骗谁。我不想拿罗素、叔本华、尼采什么成篇的人生解释说明任何问题,哲学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也许,我走到临潼高大的门楼时就会回来。

  有时候,我觉得别人很难走进我,是走进,不是走近。但等我在高三暑假看了《心灵捕手》之后,我才发现不是别人没有走进自己,而是自己在无形中为自己设立了一道一道的防线,这些防线足以让我变成另外一个人。我害怕别人走进我内心的深处,最软的一块,我极力掩饰着,我不想让任何人触动它。我不会告诉别人我在想什么,我在担心什么,我是不是在难过,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今天我写这样的文字,同时也是在自我疗伤。也许是我太敏感了吧!我想着改变,但我失败了!

  也许,我走到兰州军区疗养院门前看到面色匆匆的女人在等TAXI时,我就会走回来。

  《等待戈多》和帕慕克的《新人生》,我发现:等待最终意义是等待的没有结果,寻找的真是意义在于寻找的结局是自己本身。波德莱尔的《巴黎的忧郁》和《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有着共同的表达方式,太不可思议了!但是两部作品都在不同年代达到内心和城市的感觉完美结合的境界。我没骗你,不信,你去图书馆来翻翻。其实,我吹嘘自己的读书心得是为了缓冲刚才写上面一段时的心惊胆战。

  也许,我走到骊山脚下就会走回去。

  天很晚了!夜像什么呢?像女人的温存,像快融化的冰,感觉真的很好。我想一直走下去,走下去,只是走,只是想走走,只是想知道路的前面会是什么

  也许,我走到华清池那儿就会回去;

  也许,我走到一座公寓楼就会回去;

  也许,我走到路的分叉点就会回去;

  可是,你知道吗?我一直往前走,走,走,走,没有一点犹豫地走,然后,也就是在我看到退色公交站牌的时候:

  我想起了你。

  遥远得仿佛住在世界尽头的你,从我的生命里走出,走出,又走回来,再在同一时刻像我逃离自己熟悉的地方一样不声不响地出走。冷漠。冷漠。冷漠。没有一点征兆,没有一点暗示。我电话再打不通,短信再也不回。我无法再把文字写下去,因为我的键盘上莫名其妙地有了水滴。我很难过,我不知道等待的结局会是什么,生活不是文学,我不需要什么等待的没有结局是最好的等待,我害怕想到这句话。请你告诉我,我该做些什么,我才能把你留下来,哪怕一天,哪怕只是见一面?

  也许,我走完这条路就会沿原路返回!

  于是,我真的走完了这条路,路的尽头是公寓,另分出一条小路通上山,我站在路中央。“我这是在哪儿?”我看着身边陌生的一切。不知所措!我是在哪儿?你又在哪儿?

  也许,

  ……

  
  二,

  “后来她怎么说的?”Black问。

  天黑得已看不清地上坑凹的水洼,路边忧伤暗黄的街灯惺忪地照着往来的车辆。街上人不多,凉飕飕的空气里一股炒栗子和煤炭渣的味道。戴白色高直筒帽的男面包师像风景画里突兀出不和谐的人物速写一样站在路中央。他黏搓双手,把手指间粘着的奶油涂在大肚子前的灰黄围裙上。

  “不合适,她说我跟她不合适。说我是因为太寂寞才爱上她的。”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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