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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甚至是厌恶学习,以至于最后连教室都不愿意进。有一件事,我始终没搞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可以促使他们端坐在教室里听无聊的讲课。我只有尽量忘记自己坐在教室里,想一些永远不会有答案的问题才能避免睡着。但我还是要去上课,至于去干什么就由不得我了。
我从刚上大学不久就开始厌倦上课,可是课依旧得上。因为厌倦和不去是两码事。
有人看到我在学业上无所作为,就安慰我说,没关系,做自己喜欢的事就好,但可悲的是我真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所以一直以来除了活着以外没做过任何其他事。
每个人的存在都有他的意义,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证明这句话是错的。所以我的存在也很有意义。
陈云曾说我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特别容易让人着迷。我觉得这句话很肉麻,很虚假,更像是在骂我。因为至今为止似乎只有他一个人对我着迷,而他是个男的。
那天我上了一节课就不出意外的无聊起来,一个人走出教学楼,靠着一堵墙掏出打火机打着玩。外面的阳光异常明媚,甚至有点晃眼。我躲在阴影里终于忍不住掏出支烟抽起来。抽到一半,抬头看见陈云正往这边走。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在我前面的草地上坐下伸了个懒腰,忍住呵欠问我还有没有烟。我掏出上衣口袋里的烟和打火机,一齐丢了过去。
我和陈云各自抽着烟,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后来走过一个短头发的瘦高个,被陈云叫了过来介绍给我认识。这是我哥们周平,未来职业,艺术家,陈云当时是这样说的。
我发现陈云是带着一种玩笑的口吻说周平是艺术家的。其实在我的印象中,真正的艺术家都是些不被人理解的、孤独的人,他们留着一头长发,和痛苦为伴,有时候需要香烟和酒精来激发灵感,来获得一些创造性的东西,或许还会自残。最重要的一点,他们应该都活在十八、十九世纪,而不是现在。但不论怎么说,我在乎的可不是他是不是艺术家,只是觉得这个安静的哥们会是一个好的玩伴,所以对他很感兴趣。
周平听陈云那么说自己也没反对,只是苦笑了一下。他说最大的爱好是画画,这我倒一点也看不出来。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我们只简单的说了几句他就要走。他的嗓音有点嘶哑,又没什么精神,可能是急着回去睡觉。我们不好留他,就随他去了。
第二节课已经上了很长时间,我不想再进去,就和陈云聊了起来。我问他最近有没有看什么好书。他说他很长时间都没看书了,并要我和他一起去图书馆转转。我正有这个想法,就拉起他朝图书馆快步走去。我借书很挑剔,先大致看一下内容,觉得有趣的话才肯借回去看。不过图书馆里有趣的书简直和作报告时讲的有用的话一样少。这样一来,挑一本好书就得花费很长时间。所以去的话就要趁早,免得回来时过了吃饭时间。
我和陈云借书回去的时候,我脑海里开始一遍一遍的出现昨天见到的那个漂亮女孩。她可比李樱漂亮多了,是个男人都看得出来。我想问陈云知不知道她的名字,又怕他知道昨天发生的事,考虑了一路还是忍住了。
不漂亮的女孩是相似的,漂亮的女孩却各有各的漂亮之处。那个女生的漂亮之处就在于我一直对她念念不忘,一个人默默地想她。我觉得她真是全世界最漂亮可爱的女人。
几天后,我忍着屁股的疼痛又一次坐在课堂上——由于屁股天生就小,又没什么肉,坐在椅子上就是受罪。在宿舍里还可以把枕头压在屁股下面,教室里就只有通过不断改变受力位置来减少痛苦。本来听说李樱在找我,我感到很奇怪,想和她玩捉迷藏。但一想到那个漂亮姑娘,就又准备给李樱个机会,让她找到我,所以坚持上了几天课,没想到屁股却忍不住了。
下课后,我迫不及待的就要回去,却在教室外面被李樱拦了下来。我努力露出点笑容,刚想和她说声你好,可还没开口就注意到了她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于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也变作冷冷的看着她。
她问我那天是什么意思。我看她这么傲慢,连笑容都不挤出来一个,就也想学她那天不回答我的问题,迈开了步子径直往前走去。没走几步干脆又跑起来——怕她把我拦住。跑出了教学楼很远,我才顾得上回头看,哪有什么李樱的影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像个男子汉。但是紧接着又后悔了:万一李樱说她相信我喜欢她呢?不就可以给陈云好看了吗?更重要的是也忘了打听那个漂亮女生是谁了。
可后悔是没用的,我很早就知道了这一点,所以我得赶紧打消这个念头。我拼命甩了甩头,很快就回到了宿舍。
5
后来,我很多天没去上课,白天待在宿舍里,晚上找陈云和周平聊天。我看到宿舍里的其他人忙忙叨叨的,经常在我面前说真想好好睡一觉。说完这句话立刻就投入到书本或电脑中,多说一句话就会遭受巨大损失似的。我在这时就很惭愧,因为我每天做得最好的事就是睡觉。听他们那么说,好像睡觉是一种很好的享受。可他们为什么不天天好好的享受享受呢?
我们不去上课期间,老师却总不忘点名。陈云就是这样的受害者。不过他已经接受了我的歪理,对中头彩的态度比我还淡然。我对他说:老师好不容易点次名,好歹让他有点成果啊,不能念了半天名字一个也逮不到吧?但据我所知老师绝对不可能领我的情。
陈云知道了那天李樱去找我的事,他耻笑我见着女生像见着怪物似的撒腿就跑。我辩驳说不是那样的,只是因为肚子疼,都憋了一节课了,我可不想弄在裤子上。周平在一旁笑道,美女我所欲也,厕所,亦我所欲也。于是我们三个就争论起所谓的“三急”到底是那三急来。
我说:三急,自然是尿急,屁急,大便急。
陈云接着说:虽然那的确很急,但像我们这样的成年人还是忍得住的。不过性急,尤其是*急就忍不住了。
周平说:嗯,你们都有道理,但是据我所知三急还包括等老婆生孩子急。
周平依旧喜欢画画,他说他报了许多绘画学习班,每天忙得要命,很多时候都顾不上吃饭。我和陈云听他说以后就常常强行把他从宿舍拉出来一起去外面犒劳肠胃。
可是我心里始终想着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女生。由于不知道她叫什么,就给她取了个编号——4573,具体说不上什么原因,只是觉得这几个数字读起来很顺口。我的脑子里就只剩下关于4573的记忆了。我想那时候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是很可爱的,能让人感受到一种殷切。但据陈云后来说,他能体会到我的殷切,就像大灰狼想吃小红帽的那种心情。我说我小时候的理想就是当个坏人,一个成功的坏人,一个可以欺负好人的坏人。
我以前勉强算是个好人,但在发现继续做个好人有相当大的难度以后,我开始想向一个坏人转变。我的理论依据是:坏人只要做一件好事都会被铭记。而好人就算做一辈子好事,做错一次前面的努力都不会有人记得。可是我忘了,好人和坏人在生活中根本没有明显的区别。所以我做的只是好人不做却称不上坏事的事。
关于想再遇到4573这件事,我该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至于她想不想被我遇见我不知道,因为我不是她。但如果我把我自己想象成她,我肯定会很不喜欢被不认识的人从头到脚盯着看一遍。设身处地的为她想了以后,我认为认识她以后再把她仔细的看一遍对大家都好一点。
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没有创造力,而是人人都有创造力。过剩的创造力就会让人不停的折腾,永远没有尽头。我想认识4573的时候就是这样,满脑子都是奇怪的想法。
我猜想4573的生活是每天早起去上课,中午上完课就去饭堂吃饭,中午午睡,下午和晚上如果有空就在校园里乱逛。和一个有着不良企图的男生结识显然不在她的计划之中。我的生活则是每天晚睡,中午起床,然后叫外卖在宿舍里吃,吃饱了也会在校园里乱逛,时刻准备着遇到她。我的生活和她是连在一起的,但她本人肯定不会知道这一点。
我坐在自己屋里的时候,眼睛里除了电脑再看不到其它东西。可出了门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眼睛里会塞满各种讯息,一切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带着这样的自信,我又一次开始了我的发现之旅。
我走在校园里,看到很多全身的半身的铜像,静静地立在那里。他们都是为学校做出过贡献的人,现在却只是历史。我想到由于有像我一样的普通人的存在,才有了历史,也就是说我们共同构成了历史。但历史中显然不会有我们每一个人的名字,所以要做就要做名人。 我对着铜像立下誓言:要是给我找到4573,我的理想就改成做一个名人——将来也变成铜像站在他们身边陪他们。
我对陈云一直隐瞒着这个只出现过一次的4573,因此很多时间都是我一个人行动。他一直觉得我神神秘秘的,也问过我发生了什么事,无奈我不愿意对他提起我对4573的热爱。
陈云那段时间给了我很多书让我看。那些书都是他从图书馆借来的,他看了觉得有点意思的就给了我,我看完了再直接还给图书馆。这样下来我倒也看了不少书,产生了很多不一样的想法。有时却也因此而变得郁郁寡欢,有些神经兮兮的。
我和陈云每每走在学校里的小路上,都会看到一个穿着短裙的女生,露出又细又长的腿,留着一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头发。那个女孩在散步或是在漫步。你要问我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我还真是答不出。并且我总是没来由的认为她就是4573。还有一天晚上,我在窗边抽烟,竟然看到外面有个人失魂落魄的走在路上,我认为她就是4573,并朝她喊了一声。可她像是没有听见,一会儿就飘走了。
这次可不再那么幸运了。也再一次证明了相同的好事不会被我第二次撞到的定律。我在找了几个月还是没见着4573后,逐渐意识到我再也不会看见她了,而我的小老弟也和我一样整天耷拉着个头一蹶不振。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1
后来周平在学校外面租了间房子,我们三个就常在他那儿聚会。房子不大,窗户被窗帘遮着,从外面什么也看不到。一张床占了房间的一半,剩下的地方放着一些画板,颜料,画笔等绘画的工具,简陋得就像牢房。
我看得出周平的决心很大,要一心扑在他喜欢的东西上,竟有点羡慕他了。
我缺少信念,没有信仰,属于没有前途的家伙。周平有理想,有抱负,属于有追求的家伙。可是他追求的东西实在太遥远,因此有时候也像我一样悲观消极。我对周平说真正的天才都是死了以后才开始出名的,生前永远是个倒霉蛋。我们完全可以把自己视为这一种情况,所以没有什么能够让我们感到不愉快的。
几周后我又想到可以从李樱那知道点4573的消息,就准备打开这个突破口。可我每次走到她身边时她都快步走开,实在走不掉的情况就扭头看别的地方,理都不理我。更别提和我说一句话了。
我当时恨透了这个小心眼的女孩子——如果她是个男的,完全可以打一顿再让她说出4573的下落,但很显然她不是,因此我除了恨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决定每天跑到李樱上课的教室去感化她那颗讨厌我的心。因为有一次我和别人打架回家后,我爸爸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他说不要总是用武力解决问题,应该和对方摆事实,讲顽固不化的人也用春天般的温道理嘛,要以理服人;对顽固不化的人就用春天般的温暖去感化他。我觉得李樱就是个顽固不化的人,我要做的事是去感化她,因此我的行为是伟大的,值得称赞的。这么决定以后,我还真的那么做了:第一步就是让她主动和我说话——每天花费尽可能多的时间在她身边晃悠,钓她上钩。
从教室的窗户外面看进去,里面坐着很多人,总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辨别出到底哪个是李樱。我对这样的搜寻很感兴趣,却也害怕这种兴趣有一天会大过想要感化李樱的兴趣。至于为什么这次要花很长的时间去寻找,是因为我觉得做这么一件伟大的事肯定是困难重重、极不容易的,所以我怀疑她会化装成各种摸样来迷惑我——以完成阻挠我成功的阴谋。我看到一个人就盯住不放,辨别她是不是李樱。在这一点上我是极其认真的,甚至不放过任何一个男生,因为不能排除她女扮男装欺骗我的可能。对于她会不会那么狡猾,我从来没有想过。
后来我对她的伪装渐渐熟悉了,可以很容易得认出她,因此就开始坐在教室后面的角落里看她。我发现她的脖颈很白很漂亮,头发很黑也很漂亮,但依旧不能改变我要感化她的决心。
回去的路上我也跟着她。并且我们在路上走的时候别人肯定看不出来我和她彼此认识。我的头总是低着,像个腿脚有问题的人一样慢慢地走着;她只留一个漂亮的后脑勺给我,从不回头看。有一次一个骑车的女生看我走路那么困难坚持要载我,我怎么推辞她都不听,还说我太客气了,不要怕麻烦她。最后我被纠缠得实在受不了,只好飞快地向前逃去。也就是那一次,我开始为自己出色的表演能力沾沾自喜。
在我感化她期间我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她开始似乎很不习惯我总出现在左右,可也没有特别反对。我认为我总有一天可以让她先开口和我说话,因为已经在实践中证明了我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坚定的立场、出众的表演天赋,依靠这些绝对可以战无不胜。
我不确定在这件事上陈云是不是和我一伙的,不想让他知道我每天为了摆脱他费尽心思,因为他知道了也许会很伤心。但对于我这种奇怪的做法,他还是很快就知道了。他没有表现出我担心的愤怒,却不怀好意的来盘问我。
他问我这么做有什么阴谋没有。我对这个说法很反感:我在做一件对李樱有好处的事,怎么会有什么阴谋呢?
我说李樱有什么值得我惦记的,要花这么多精力来达到我的某种目的?
陈云没回答我,只是问我是不是真的喜欢李樱。
我一听他这么解释我的动机,就生气的说我是喜欢她,喜欢得想要干她。
李樱说她当初不知道我早就有干她的打算,要是她知道我是这样一个人,以后的事绝对不会发生。她说我有这种想法就已经很可恨了,最后竟然还付诸于实际。她还说你的思想原来是如此*龌龊,低级下流,你简直猥琐至极。我听她说完以后,觉得有必要向她解释一下:本来就是如此,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我对陈云说我总会有一天要把李樱干给他看,当然是开玩笑的。我还说,你已经知道了我有犯罪的想法,就应该好好贿赂我,免得到时我真干成了李樱,成了*犯,再把你供出来让你也进去陪我。况且没有你我根本不会知道她叫什么李樱,这一切也可以说是你造成的,你应该负责。陈云听了也没表现得出害怕的样子,他说到时应该负责的是我,等我干成了李樱,其实也不用负责,想甩都甩不掉她了。他还说他希望看到我干李樱的那一天。
陈云没事的时候也跑来和我一起看李樱。他不能理解我对看李樱的狂热,他认为我已经走火入魔,变得不正常了。我没有反驳,李樱的耐心程度早就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我觉得事情已经失去了控制。我对于事情的困难程度始终考虑不足。
到现在我还在怀念对陈云说想要干李樱的那段时光,那时候我尝试写一个永远也结不了尾的故事,有时还和陈云在学校的大道上遇见李樱,一起对她当天的衣着品头论足。
我写的故事是一个男人准备杀一个人,然后自杀。可是在他杀那个人之前发生了很多事让他疲于应付,以至于计划一再推迟。后来所有麻烦事都处理完了,他开始实施他的计划时又发生了很多事,让他不能痛痛快快的杀完然后自杀结束。总之整个故事就是一个麻烦,就是不让他好好地做成他最希望完成的事。这个故事一直没写完,因为我实在不忍心给一个单纯的人制造麻烦,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2
每逢六月和十二月这两个考试复习月,宿舍就是我的天下,教室和图书馆早已被塞得满满当当,外面哪都能看到人。我知道怎么努力都是徒劳,也就省却了无谓的抵抗。我想当你发现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改变事情的结果时,你应该也会和我一样,选择什么都不做。关于这一点,陈云并不是很赞同,他总说过程最重要,我觉得那只不过是他善于自我安慰而已。我只是善于接受,善于接受对自己不利的现实,然后破罐子破摔。宿舍里也没有人提醒我什么时候考试,他们忙他们的,我忙我的,彼此心照不宣。
可是我还是会去考试,因为这是态度问题。虽然我去了什么都不写,但也好过旷考。
理科真的很让人头疼,突击考试根本行不通,考试时给你一本书也不会抄。最初考试的时候我还抱有一丝希望,希望有人全部做完之后可以造福一下大众。无奈老师不给一点机会,同学们也不互帮互助,从那以后就开始了我大学期间无穷无尽的挂科生涯。
我作弊成功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成功的话可以考到七八十分。大家知道了就说这是考前十年功,不如考场一分钟。有些人看到别人不劳而获,总会很嫉妒,面前能夸赞不劳而获的高明,背后却要和别人一起鄙视,但实际情况中往往也学着不劳而获。不过这完全可以看作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旨在报复有些不肯给我方便的人。
其实作弊成功既然只是一个偶然事件,那么不及格就还是主流。后来我又发现补考实际上要简单得多,因为总会有上次考试的原题出现在里面,所以我真想掠过所有的考试直接去补考。
我的朋友陈云就是我在补考的时候认识的。给我们监考的老师还算不错,没有让我们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