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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来又见尘埃落-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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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这个麻婆豆腐,呵呵,鲜香酥滑,小尘,考虑一下到我府上当厨娘如何。”
  “谢过二哥的好意了,我也就偶尔动动手,我这个人,懒着呢。”“染尘,明天去游湖如何。”
  我一把捂住嘴:“不去不去,上次三哥…呃,反正就是晕了我好几日呢。”提到白承风的时候还是会不自然。“你何时有了三哥的?”秦天这家伙真是欠扁啊。
  “啊,他啊,本来是定了亲的,可是后来我家家道中落,我也…总之,他虽肯履行婚约,可是已经娶了几房夫人,我不愿意,所以我就毁约跑出来了。”
  我无所谓地说着,半真半假。“你…竟然逃婚?”他不可思议地反问。“是啊,而且成功了,你千万不要说出去啊,否者我就嫁不掉了。”
  我笑着道。“天下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女人…”秦天似无奈地道。
  




我要做小姑爷!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是被拖起来了。又是漫长的一个多时辰的打扮时间,今天是一身嫩黄色的裙装,我最近真是被越打扮越年轻了。
  怏怏地走出门去,今天在门口等着的是秦天,他随手抛过来一个瓶子:“小尘,先吃一颗,待会儿就不会晕船了。”我将信将疑地吃了一颗,有淡淡的凉意沁入心肺,很舒服。“走吧。”说着带我出去。
  商爷一身青衫,清秀挺拔,如果遮去脸的话,绝对会让人想入非非。马车在湖边停下。
  这片湖让我不自觉就想到了文明天下的西湖,湖面平静,泛着粼粼碧波。湖边停着一艘颇为豪华的大船,商爷首先上了船,我们自然也跟了上去,真的没有了上次那样恶心的感觉,这药还挺有效的嘛。
  湖水很清,我甚至能清晰地看见湖底的鱼和水草。向远处一看,湖上的船舫还真的不少,有一些船舫装修得很有些脂粉气,我不自觉就联想到了秦淮河上的画舫香船。
  这几个家伙,不会是青天白日的来找乐子的吧,这个时辰会不会太早了点?不过转念一想,那商爷对女的那是看见了等于看不见,且厌恶非常,这个可能性直线下降。
  “大哥,我们不会是来游泳的吧?”我指着水面,水这么清,确实适合,可是问题在于…我没有带泳装。
  “今日,芦城城卫刘海光芦湖择婿。”“哟,原来你们是特意来参加相亲会的呀。”“我来这边境欲做之事已结,商爷不喜女子,秦天与其是人,倒不如虫蛊更得他心。”
  “那敢情这是要我参加么?”我低头看看自己的女装。“染尘又想胡闹?”语气里却很有些纵容的意思。“谢谢大哥成全。”喜滋滋地跑到船舱里,这船舱里的侍从清一色的男子。
  唉,摊上这样一个讨厌女人的主子真是…大大地满足了我的视觉享受啊!这些男子虽清秀不及楚辞,美丽不如秦天,可也算是大美男几只了,我很欣喜啊!
  “你跟着我干嘛?”我走进房间,看见那个小厮要跟进来的样子,警惕地问道。“伺候小姐更衣。”他无辜地看着我。
  “伺候你个头啊,男女有别你懂不懂啊!”“可是在我眼里男女的一样的啊。”更无辜了。
  “可是在我眼里不一样!”啪地关上门,我眼角还在抽搐,真不愧是那厮培养出来的,真真是极品。换上了一身茶色男装,瞬间变身俏丽小公子。我满意地缕缕头发,满分。
  “今天你又想干什么?”刚一出场,秦天不客气地问道。“抱得美人归。”说罢还不忘顺手抽过楚辞腰间别着的玉骨折扇,装模作样地摇了摇。
  “染尘,你这哪里像是翩翩公子,完全就是一个纨绔子弟。”楚辞看着我那副自命风流的样子,还不忘笑里藏刀地讽刺一番。
  “大哥,虽比不得你的隽秀,二哥的美丽,我这好歹也是眉清目秀的嘛。”商爷坐在一旁喝茶,如果不是楚辞承认这商爷是主子,我当真以为他就是楚辞他们的保镖呢,哪有这么少话的,呃,应该是根本就没有话!
  没话好啊!做什么他都没意见。“啊,大哥,比试在哪啊,在哪?”“那儿。”楚辞指着一艘较大的船,船用了很多红色装扮,真是不好意思,刚刚我还把它当做花船来着。
  我扬起头呈四十五度,一字一顿道:“事不宜迟,不成功,便成仁!”
  船上已经有很多人了,当然,我们的船没有靠过去,而是某两人挟着我飞过去的。“怎么大哥会武功吗?!”我忿忿地问道。真是的,昨天倒是差点让他看起了笑话。
  “是啊。”他竟然答得坦然,也对,他上次只是给我看个破琴,可没说不会武功啊,典型的声东击西!
  因为那只船上不可避免的会有女人,所以商爷理所当然地没有去。这几天,每次商爷到底地方必被清场,周身十步之内女子是弄得一个不留,所以我很遗憾地发现,商爷,是把我当做一个爷们了,还是纯的那种。
  这船上的人都拥在一个大台子前,台上站了十三个人,估计都是参赛选手了,我真的想很潇洒地飞上台去,奈何没有本钱,于是,两位大哥又发挥了一下乐于助人的精神,托着我飞上了台。
  众人一阵惊呼,他们二人虽都带来面具,可是身材颀长,气质非凡,众人自然是期待了,谁知这两位放下我后,很干脆地走下台去,着实让好些人大跌眼镜,又是一阵惋惜的轻叹。
  我面子有些挂不住,失望也不用这么明显吧,忒看不起我了些。心下又是腹诽一番。
  等我站定,一个中年男子上台来,刚刚想到这么一把年纪了还来凑什么热闹,他就宣布起规则来了。原来是刘府管家啊。
  “我刘府也是百年的书香门第,所招之人必是才华横溢之人,故这第一关,比的是文采。”文采?又要我剽窃?我很无奈的…(我也很无奈)
  “赋诗一首,诗中须有花鸟草兽。”?我脑袋里的唐诗三百首开始高速运转,我不是什么才女,背这么多诗也不过从前陪客户的时候装装高雅,压压他人气势而已。
  我抬眼望了一眼天边,这芦湖倒是像极了西湖呢!香樟寺,芳亭,芦堤。
  前面倒是有两个诗作得不错,呃,我看大家鼓掌鼓得这么起劲应该不差吧。当然,也有上来丢脸的,就像他旁边的这一位,什么狗啊猪啊,乌鸦啊,不知所谓,生生的被赶下台去。
  终于到我了,我深呼吸三次,有些不好意思地递上自己的大作。为什么不好意思呢?一嘛,嘿嘿,我剽窃了白居易同志的《钱塘湖春行》,还改了他个把字,二来…
  说来惭愧,自从来了炎氏大陆之后,痛心疾首地发现,这里的字,我竟然完全不认识。堂堂市场运营部经理到了这里竟然成了文盲!
  之后的一年多也有非常努力的认字,奈何完全没有底子,字写得还是不尽如人意,遇到生僻的词一下还是认不出来。
  那管家想来也是饱读诗书之人,看见如此好诗自然惊讶一番,连带着看我的眼神也多少带点赏识:“香樟寺南芳亭西…绿杨阴里芦沙堤。果然是好诗啊!”
  台上的刘家管家这么说,台下众人也纷纷赞叹。我倒真是不好意思了。如此快就能在几百首古诗里搜出它,我也算才思敏捷了吧(…)。
  瞟到楚辞一脸高深莫测地看向我,好吧,被你看穿了,我作弊了。当初常常出入殿曲阁,我也会应景地吟吟诗,不过早就向一脸惊叹的楚辞交代过了,我这些诗,好说,都是剽来的。
  我告诉他我背的都出自《唐诗三百首》,他很好奇地问为何叫做唐诗?我笑道:“都是一个姓唐名诗的人写的。”
  本来一脸崇拜地看着我的秦天也在楚辞对他一番耳语后,嘴角抽搐。这家伙,就知道揭我老底。
  顺利地进入下一轮。
  “这一关,我们比试乐器。”我看到前面一字排开的乐器,首当其冲的自然是琴了。
  可是,规则上说是先到先得,于是在与一群疯子的较量后,悲惨的我就抢到了一把弦琴,拜托,明明有三把琴,两支笛子两支箫的嘛!
  拿着手里的弦琴,我突然想到了七岁那年第一次被人家领养,他们家还有个男孩,天天被逼着练钢琴,对于不甚热爱的他,着实可怜。我常常躲在琴房外偷听,只记得是一周车尔尼的曲子,只听了几遍。
  在他生日那天,小鬼头竟然任性地躲起来,不肯上去表演,最后还是我这个小替补上去的,从未学过钢琴的我,只是偷偷去琴房试过,竟然能弹得那么好,钢琴天分似乎也是那以后挖掘出来的。
  拉完之后,我抬头看看楚辞,他一副很满意的欠扁模样,这个,是他教的。当初也是看他弦琴拉得出神入化,兴起缠着他来了一小段,真的只是一小段,如果再要我多拉出个几个音符,我绝对当场翻脸!
  当然顺利进入最后一关,我们被带去了船的另外一头。
  这是一个圆形的大舞台,难道是想让我们跳舞,嘿嘿,这我倒是不反对,我到底是个女的,跳舞对我来说,绝对比他们有利。不过,我完全忘记了小学体育考试,劈叉只能劈九十度的人是谁。
  “第三场,武术。”我脸上已经很挂不住了。最后四人,前两人…拜托,怎么没有人告诉过我古代遍地是高手这个惊天打事实的!看那两人,武术底子都不弱的样子,大约一刻钟,紫衣男子一脚将灰袍主人踹下台去。
  哇,这么不手下留情啊,我可挨不了拳脚,看着都疼。
  我走上台去,对面的男子一身嫩黄的长袍,颇为清秀。好说,我早就知道以貌取人是不对的了,看看隽秀的楚辞,竟然是个武林高手,再看看刚刚的紫衣男子,瘦瘦弱弱,一脸病态,时不时还咳嗽几声,然后再看看那一脚,踹得毫不含糊。
  上台,相互一拱手,算是尽过礼数了,他挥掌,正欲攻过来,我大吼一声:“等一等!”在场诸位都被我吓了一跳,对手一愣,我捋捋头发,很潇洒地转身,干脆地跳下台去。
  笑着奔向楚辞和秦天。“不错,不错,再比下去,我怕染尘真的抱得美人归那可怎么办。”我冲他吐吐舌头。
  谁知才没一会儿,台上就发生了巨变。刚刚差点和我过招的黄衫男子,竟然有样学样,也跳下台来。众人又是一愕,紫衣男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胜出了。别说是刘府的人,就是观众们也郁闷吧,这,是不是太不把刘府当回事了。
  刘管家虽面露愠色,却也不好当场发作,大家都是文明人!于是,那位紫衣公子就这样当上了刘府姑爷。我们正欲离开,那黄衫男子赶至我身前,一揖,道:“曲某仰慕小兄弟才华,不知能否交个朋友?”我一愣,这是什么情况?我看看楚辞,又看看秦天,两人均是不置可否的态度,我一笑,“当然可以。在下陈染,不知兄台如何称呼?”“在下曲从南。”
  语毕,他后方跑来一人,口口喊着少爷,似乎有急事的样子。那小厮在他耳边一阵耳语,曲从南面露难色。“曲兄今日似乎有事,那我们改日再见吧。”
  “也好,不知兄台家住何处,我也好寻你。”我正寻思着怎么开口,楚辞快我一步:“我们兄弟住在绯楼。”
  “那好,在下告辞。”说完冲我一笑,转身离开。我疑惑地看向楚辞,他们二人已经协起我飞身离开:“曲从南,榆州州卫之子,其人极聪慧,也颇有手腕。染尘,这可是条大肥鱼啊。”楚辞笑着调侃我。
  




钓什么鱼?

  飞回船上,商爷正坐在船头喝酒,清冷异常。直至我们走到他身边,他亦是连眼皮也没有抬一下。“爷。”楚辞秦天唤了一声,便在左右坐下,而我,匆匆跑回房中换衣服去了。也没有再出去的打算。累了,躺会儿。
  都说这泛舟还是晚上最适合,果然没有错。夜晚的芦湖上斑斓的彩船,分外好看。我换上一身紫衣,坐在船头,以前也有这种泛舟游湖的机会,可是陪着一群满身铜臭的商贾,附庸风雅,实在是乏善可陈。
  “染尘在看什么?”楚辞的声音从后面响起来,我转头,浅浅一笑:“自然是看江景了。”我站起来,整整衣裙。“商爷。”在他身边还跟着秦天。
  “我要弹琴,不知染尘赏不赏脸?”“那当然啦。”乐颠颠地跑过去,我们四人在船头盘膝而坐。
  楚辞抱琴,他弹奏的是一曲《江月》,是炎氏大陆上最普通的一首名曲,可是听过这么多次,不得不说楚辞的这一曲确是我听过最完美最好听的。我冲他一笑,悄悄竖起大拇指。
  他也扯扯嘴角,手上不停。“小尘是怎么和楚辞认识的?”秦天这个大八卦好奇地问道。
  “恩,我也是伶人啊。”我大言不惭地说道。他瞪着我,一副,怎么看都不像的表情。“怎么,我不够漂亮?”“倒…不是。”
  “那你觉得我没有才能?”“这个我怎么知道。”语气明显强硬了,看来这厮觉得我是绣花枕头了!不过我好像真的是绣花枕头来着。
  一曲终了,楚辞看我涨成猪肝色的脸,好奇地问:“染尘,你们在聊什么?”“我说我是伶人他不信!”我没好气地说。“既然这样,不如小尘弹上一曲如何?”
  秦天是看准了我不行么?我走上前去夺下楚辞的琴,他一脸看好戏的模样。深呼吸,我尽量让自己平静一点,转头问楚辞:“老规矩,悲伤一点的还得欢快一点的?”“从没听你弹过欢快的曲子,就欢快一点的好了。”“好。”我清清嗓子。
  “
  i was found on the ground by the fountain about a field of a summer stride 
  lying in the sun after i had tried 
  lying in the sun by the side 
  we had agreed that the council would end up three hours over time 
  shoelaces were tied at the traffic lights 
  i was running late; could apply
  
  for another one i guess 
  if department stores are best
  they said there would be delays on the temporary pay
  
  for another one i guess 
  if department stores are best
  they said there would be delays on the temporary pay
  
  she was found on the ground in a gown made at valder fields 
  and was sound asleep 
  staring out the door 
  to the man who cried 
  when he said that he loved his life 
  we had agreed that the council should take his keys to the bedroom door 
  in case he slept outside and was found in two 
  days in valder fields with a mountain view
  ”
  这可是首非常经典的英文老歌呢。
  “你…你刚刚在唱什么。”秦天呆呆地看着我。“歌啊,我唱了半天,你不会这么不给我面子,没有好好听吧。”我哀怨地看向他。
  “曲子很好听,不知这词…”楚辞也有些困惑。“古籍《炎氏是十万个为什么》上就有啊。”
  不趁现在作弄你们这些人精,平时哪有机会。“传说百年前,瑶琴公主也唱过怪异的歌曲,难道传闻是真的?”不会吧?!
  我在心里汗颜,百多年前的事了,就是目击证人也死光了。我不置可否地笑着,抬头触及商爷的目光,不过短得连一瞬也没有。
  本来以为那个曲从南不过说说笑而已,谁知,一天后,他便来找我了。我自然不是真的住在绯楼,但是,因为这事,我知道了芦城最好的客栈绯楼竟然是商家的产业,所以,自然会有人来通知我。
  我穿戴整齐(自然是男装),匆匆赶到绯楼,曲从南一身青衣,坐在大堂靠窗的桌子旁,静静地喝着杯中的茶。身后站着那日跑来的小厮。今日秦天跟着我,我好奇地问:“你怎么不在房里研究虫蛊了?”他兴奋道:“钓鱼呢。”
  我刚刚走至他身侧,曲从南就抬起了头:笑着起身,一揖,道:“陈兄来了,近来可好?”“很好很好,曲兄坐。”我一揖,手一伸,他顺势坐下。
  我和秦天也纷纷坐下。“这位是?”“家兄。陈天。”秦天的演技也着实不错,平时如此暴躁的一个人,装起翩翩公子来也还是极像的,看他微微颔首的样子,真是不信他以前对我大呼小叫的模样。
  曲从南抬头环视绯羽内部一眼,笑道:“陈小弟不是芦城人士么?”“是啊,小弟是随着兄长经商到此的。”我温和一笑,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
  “在下钦慕陈小弟的才学,故,想邀陈小弟游一游这芦城,陈小弟意下如何?”我抬头看了一眼秦天,他唇角挂笑地看我,我微一侧头,道:“恭敬不如从命。”
  “不知这芦城除了芦湖,还有何好玩之处?”“西郊有一处枫亭,现下正是赏枫的好时节。”“曲兄对这芦城颇为熟悉,可是芦城人士?”
  当然不是啦,不过我总是觉得,这个男人啊,有点奇怪。“在下不是芦城人士,只是这次家父令在下完成家父与一故交定下的亲事,所以才来的芦城。”亲事?小样的,就这样你还敢给我上台去比试,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俨然是活脱脱的一副花心鬼的模样。
  他见我面带鄙夷之色,笑道:“这刘府的小姐,便是我亲事的对象。”那你还跑?!我马上换上了你是负心汉的表情,他见我变脸之快,只得苦笑。
  我们坐着马车晃悠悠地来到西郊的枫亭,天,我第一次看见这样大一片枫树林,火红的枫叶给人泣血的错觉,漫天的红色真让人炫目。我看着满目的红,怔在原地。
  “很美么?”曲从南的声音适时地响起,我回过神:“确实很漂亮。真真是霜叶红于二月花啊!”“陈小弟真是才思敏捷啊。”“一般一般。”我回头对上秦天戏谑的目光,他俯下身,轻道:“这回又是剽窃了谁的?”
  我冲他吐吐舌头,眉一挑:“杜牧,你认识嘛?”“景虽美,只是好景不长在啊。”曲从南突然道。我回头看他:“怎么曲兄会突然有这样一说呢?”“呵呵,一时感慨而已,不知陈小弟何时离开?”
  “一切听哥哥的。”我看向秦天。“芦城的深秋极寒,还是早日离开的好。”他背对着我,说完,转身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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