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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追逐着的阳光-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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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看他那愈加铁青的脸色,心一横,同时也挣脱了叶隽皓拉着我的手,举步便向错愕的刘若绮走去,待走到她身旁后,只是淡淡地说道:“我们走吧。”

  刘若绮瞪大眼睛审视地看着我,仿佛我长了三头六臂,她嘴唇蠕动;可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来,只得悻悻地跟着我向公交车站走去,然而,却仍然心有不甘地一步三回头地不时地回望着何承玮怔怔呆立并凝视着我离去的方向。

  未行几步,她便赌气般地截到我前面,咬牙切齿地抱怨道:“江筠琬,你这个没良心的,叶大哥为你出头相护,你却不管不问说走就走,他现在还正和那个蛮横无理的小子在一起呢,那架势,剑拔弩张的,像是要打起来了呢!”

  我面无表情地向那边睥了一眼,只见叶隽皓竟一脸沉静,正云淡风轻地向何承玮说着什么,而何承玮则脸色黯沉,仍然死死盯着我离去的方向,我心头一紧,嘴上却平淡不屑:“你就放心吧,那家伙可是个‘斯文’的人,既小气又虚伪,极其宝贝自己的形象,所以,他是绝对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架的,何况…是为了我。”嘴上虽这样说着,心里却不禁犯了嘀咕,叶隽皓是不会轻易打架,可是,如果不出我的意料,他刚才任由我挣脱先行而不即刻跟来,必是想用他那张如刀似剑的嘴巴来好好“教育”何承玮一番的,像他那样一个尖锐刻薄的人,定是说不出什么好话来,况且,何承玮脾气又若火山般不定急躁,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耐心听之任之?

  ——打架,也…说不定。

  然而,未几时,身后便响起了橐橐急跑的脚步声,人未至声音先达:“坏脾气妞,等等我,我得护送你回家。”

  我冷哼一声,置若罔闻。

  叶隽皓风姿飒飒地在我身旁立定,气息还有些微喘,便吊儿郎当地向刘若绮打起招呼来,语调极为张扬刺耳:“哎呀,这不是刘家妹妹吗?可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哪像我们家的坏脾气妞,长的不好看不说,还天天吊着一张冷脸,阴阳怪气的,真是,天怒人怨啊!”我冷眼看着他如戏曲变脸般转瞬将眉开眼笑变为唉声长叹,不禁略略蹙眉,嫌恶地别开了眼来。

  “刘家妹妹,快看快看,就是这个样子,要多丑有多丑,真是的。”

  刘若绮“噗哧”一声笑起来,脸颊微微泛红:“叶大哥,你就尽胡诌吧,筠琬可是我们学校公认的四大名花之一呢,不像那三位空有容貌和家境,筠琬她可是我们学校唯一德貌兼备的才女呢!”

  叶隽皓撇了撇嘴,不能相信地质疑道:“就她这样的还‘德貌兼备’,脾气坏的跟飓风似的?你们这些小孩子的审美观也太差劲了吧?”继而他脸上堆笑,暧昧地笑道:“不过,像刘家妹妹你这般美丽谦和的就……”

  我骤然止了脚步,恶狠狠地瞪视着他:“叶隽皓,你有完没完?”

  忽然,他明媚无瑕地笑了起来,长腿一跨便越过我走到刘若绮的身旁,接而,随意地搂过她的肩膀,眼神骤然宠溺似水,语调更是甜蜜温柔,居然还带着孩子般的撒娇味道:“刘家妹妹,我今天是奉了我家老爷子的命令务须得把琬琬接回家,可你看她的样子,凶巴巴像黑面夜叉似的,你能不能帮叶大哥我劝她回家呢?成的话,明天我请你到‘君已’喝咖啡,好不好?”

  只见刘若绮的脸上仿佛染了艳彩的霞色,瑰丽而又动人,她反常地迈着淑女的小碎步摇曳生姿地走向我,笑颜如花,楚楚可怜,却使我涔起一股寒意:“筠琬,真是对不起,我现在刚想起来,我妈妈让我今晚去奶奶家,所以这个周末你就不能去我们家了,你还是跟着叶大哥回家吧,你也已经快两个星期都没有回家了,江伯伯和明磊都想你了。”

  我愤怒地看着她,眼中似要喷出火来,这个见色忘友的小妮子!

  而一旁的叶隽皓则双手环抱,正一脸得意地看着我。

第三章 失意的人生
也许是我的眼神过于凛冽与愤怒,刘若绮先是不安地垂了垂眼睫,继而却又抬起头来,理直气壮地瞪视着我八卦道:“筠琬,其实我们也算扯平了,刚才那个不像好人的男生说你是他的女朋友,然而,你和他究竟是怎么认识的又是怎么熟络的,你居然连我都不肯告诉,若不是他今天特意在校门口堵截你,我想我是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吧?江筠琬,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所以,我帮叶大哥一次,就算我们两清了,你也别生气了,好不好?”

  听到她终于提起何承玮的事来,我不由得心虚起来,阴鹫地看了看正窃笑暗喜的叶隽皓,心头一亮,便明婉地扬起唇角,不怀好意地对她说:“你明天最好再让他陪你逛遍整个乌丛市的商场和超市,然后,还要让他给你刷卡买单,你这个叶大哥可是个绅士,绝对的谦谦君子,所以,你千万不要对他客气。你血拼的舒服了,我也就会原谅你了。”

  闻言,刘若绮的双眼顿时放出精光,一脸的欣喜意外,而那厢叶隽皓的嘴角却不几可微地抽搐了下——叶隽皓生平最怕陪女生逛街,再加上那笔意料之外的无实际意义的支出,还不累死心疼死他?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便对刘若绮平静地说道:“若绮,那我这个周末就回家了哦,你代我向你奶奶和叔叔阿姨问好!”

  与刘若绮分开后,我和叶隽皓之间的气氛骤然冷冻霜结起来。

  车流如梭般重复不息,停靠启转之后,变换闪现过一张又一张为生活而奔波的面容,日光西移,梧桐树的树荫微微偏斜,拉长了人的身影,在等待能通往小区的917路公车的站台上,叶隽皓双手插兜,百无聊赖地踢划着脚边片片的梧桐残叶,不时再瞥一眼身旁冥思沉想的我,终于忍不住嘲讽道:“你行啊,呵,可真让人意外,乌丛市一中‘德才兼备’的模范生,居然还有一个可以说是‘一无是处’的混混男朋友?!”

  无名的怒火顷刻拱上心头,我仇视地盯着他,回话也是夹枪带棒,丝毫地不客气:“我即便是招惹了混混,也比不得你这个滥交女友的‘情圣’不堪!”

  闻言,他先是以一个看白痴的目光失望地看我一眼,瞬而冷笑一声:“随你怎么想,反正我也习惯了你对我妈和我的偏见及敌意。不过,我还是好心提醒你一下,你以后最好离那小子远一点,要记得,那位大叔和明磊的承受力可是没有我强呢。”

  我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心中虽还是忿忿,不过嘴上却顺从地淡淡回答,甚至还稍稍带了点讨好的味道:“我知道了,诸事我都自有分寸,这个事情我也会解决的。不过,回家之后,你可千万不要提今天发生的事啊。”

  他并不回答我,只是焦躁地看了看手腕上那枚价值不菲的劳斯丹顿表,复又探头看了看公车启来的方向,眸色一黯,继而则用诅咒似的声调粗声粗气地骂了一句:“该死的917路车,怎么还不过来?”却罢,他转过头来,不耐烦地向我抱怨道:“你这人可真是穷苦辛酸的命,脾气臭不说,还像食草动物一样挑三拣四只喜欢吃青菜不说,怎么能还有这么一个拖累死人的嗜好呢——任凭闻着臭汗味挤破头坐公交车摇摇晃晃、慢慢悠悠地回家,也执意不肯打车快速又舒服地回家?你又不是穷的离谱,没钱坐出租车!我呀,也是吃饱了撑的,要陪你遭这份罪!”

  917路公车线路偏离着乌丛市繁华喧闹的主干道,其实并非如叶隽皓所抱怨的那样拥挤不堪,甚至我每次上车都会有座位。身子随着公车行走的节奏不断地振荡起伏,车窗外的景致匀速地逐渐后退,一一滑过,身后座位上的叶隽皓早已塞上耳机,闭着眼睛享受般地听起了MP3,伴随着音乐的旋律,他的脑袋轻晃,口中并喃喃有声,咋一听闻,似乎是新潮流的流行歌曲。我不禁虚无一笑,思绪又回到了方才他所抱怨的句子上,你又不是没有打车的钱,可为什么却偏爱坐公交车呢?

  霎时,突兀的空洞失落感骤然侵袭而来,心房隐隐作痛,是啊,那个人早已抛弃坐公车的偏好了,我为何还要为他而保留这个习惯呢?

  一辆呼啸而过的机动车打断了我的沉思,看着机动车手的飒飒风姿,青春张扬,这让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坏脾气的何承玮,眉头不由得一蹙。

  认识何承玮是在高二的暑假,农历的六月廿九日,妈妈逝世两周年的纪念日。

  那日,乌云压坠,天气出奇的阴沉,燥热难忍,一如我杂乱彷徨的心情。

  自妈妈的墓地回来,我便一直阴郁沉默,委屈动荡的纠结情感仿若滋生蔓延的杂草般一丝一丝地缠绕着我那逐渐愤激不平的思绪,两年,仅仅才两年,爸爸就已经不再和我与明磊一起为妈妈上坟了——为了继母那恬淡优雅的笑容,为了继母那惬意顺心的生活,更为了赢得继母对他的崇拜爱慕,他忘掉了妈妈的忌日,忘掉了妈妈与他恩爱和谐的18年婚姻生活,忘掉了曾是那样尊重并热爱他的女儿的那颗颤抖敏感的心灵。

  心情低落无助的时候,我喜欢走路,喜欢独自一人沿着似乎是漫无尽头的林荫道慢慢地走路,边走边幻想悲伤的故事情节,将所有发生过的心酸与痛苦以悲剧故事的方式在脑海中重新演绎,直到思绪稳定,心事被放缓而出,最终回归现实。

  那日的我就是这般,一个人呆滞地静静地走在漫长无际的南风路的人行边道上,不断地将妈妈逝世后我的委屈和暗伤以一个悲剧电影的方式在脑中连续不歇地放映,其中,有爸爸再婚后对我和明磊的忽视和漠然,有继母那无意或者刻意的健忘和口不择言,有叶隽皓可恶、嘲弄的表情,有邻里亲朋对我和明磊那种貌似关怀实则惺惺作态的询问和议论……不知不觉,眼前的景色一片模糊,我不禁默默止步,抬头向上望去,粗壮的梧桐树蔓挥洒摇曳,散发出一阵又一阵细微的枝叶交拨声,感觉似有缕缕的细风始轻拂而来,脸颊顿时湿涩酸胀起来,最终竟还是…落了泪。

  我微微垂目,将泪痕拭去,复将目光转向马路中央那条青茵繁茂的绿化带上,南风路的确幽静,沿街并无噪杂的商业店面,一路走来,车辆行人都很少见,可前面不远处却不和谐地摆了一个劣质简陋的摊位——掷镖得物。

  那是一种很简单的赚钱摊位,气球、飞镖、奖品便是全部的摆设——一元钱10个飞镖,以刺破看板上气球的个数为前提来换得相应的奖品,奖品无外乎只是一些粗劣的布偶玩具而已,我匆匆一瞥,瞬刻,目光则被一个铁笼子吸引住了——一只雪白无瑕的绒毛小狗,正转动着乌黑发亮的眼珠,流露出一种楚楚可怜的神情,对我凝望着。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停立在铁笼前面,那只胖乎乎的绒毛小狗祈怜似地望着我,眼泪汪汪,紧闭的小嘴巴里,露出一截粉红色的小舌尖,可爱得让人心痛。看到有人走近了,小家伙立刻伸出一只小爪子来,无奈地抓扑着铁笼,轻轻地耸着鼻子,身体发颤,尾巴拚命地摇着,发出低低的嘶吼声,我的心房霎时一阵柔软,便抬起头来,找寻摊位的主人。

  “一块钱10镖,全部投中的话,你就可以抱走了,这可是纯种的博美狗,市场价要300多块呢!”一个微胖的质朴女人走了过来,伸手向我递出10枚飞镖,并对着我微笑道:“小丫头,要不要试一试呢?”

  我看了看掷镖线与看板的距离,足有三米多远,距离其实并不远辽,但却看的不是十分真切(我的眼睛近视却极不爱带眼镜),况且力道又不足够,于是便无奈地薄薄一笑并摇了摇头,这时,从后面传来了一个爽朗却略略低沉的男声:“老板,给我10镖!”

  带着想看看来人投掷技巧的好奇心,我无意识地转过头来,在咋一看清来人的相貌时,整个人竟不由自主地一愣——那是一张极为俊美不羁的脸,比起叶隽皓来有过之而无不及,二十岁上下,个头一米八零左右,身材微微有些偏瘦,头发偏长,几缕发稍略略弯曲,遮住了那双幽潭般深邃、冷清的眼眸。他的穿着并不讲究,上面是一件简单的灰色圆领体恤,下面是一条洗的发白且脏兮兮的牛仔裤,脚上则是一双稍稍泛黄的白色运动鞋。可他的气质独特,如此穿着竟别有一番耀目动人的风味。此时,他将一枚一元的硬币放在摊主的手中,伸手接过10枚飞镖,而后用一种懒洋洋的姿势在掷镖线上立定后便开始投掷。

  随着气球连续不断的爆裂声,10枚飞镖在不足一分钟内便“嗖嗖”地被投掷完毕,我惊诧地睁大眼睛看着那10枚飞镖如箭羽离弦般稳稳中的,优雅随意仿若被完美演绎的竞标赛程。却罢,他只是微微眯起眼睛,嘴角不在意地弯了弯,便忽略掉摊主铁青难看的脸色上前果断地提起了铁笼。

  事情的结果已经揭晓,我只觉意兴阑珊,便迈开步子,继续往前走去,行走几步,又忍不住回望了眼铁笼中的小狗,小家伙依旧是憨憨的可爱模样,眼泪汪汪,令人心疼怜惜。

  空气中开始飘散着股股细雨侵袭欲来的腥味,天空愈加阴沉灰暗,梧桐树的枝桠在风势的催动下大幅度地展动摇转,连衣裙的裙摆微微扬起,不时地掠过光洁的小腿,产生一丝丝略略的滑痒之感,快要下雨了……即将变化的天气让我默默怔立一会,脑中不自觉升起的“赶快回家”的想法却让刚刚平复的心房又一阵烦躁动荡。

  我复探头看看前方的景致,转念一想,南风路的尽头是乌丛市图书馆的所在,还是先到那里去看书吧——大多数的时候,对我而言,书都是无比惬意的好东西,有时候它如潺潺的流水润露,可以抚慰着人那空无辽漫的精神世界,慢慢地将阴郁飘散的心情皆数扫除;有时候它如秘密深埋的宝藏珍奇,如果慢慢地去发掘钻研,可以有意外的收获也说一定;有时候它又如一盏甘甜醇正的清茶,味道幽浓,过齿余香,诱人来慢慢地品饮,从而可以将无聊乏味的等待一点一点地消耗掉。想到这里,我加快了行走的速度。

  “喂,那个穿白裙子的,你站住!我有话给你说!”伴随着一阵匆忙杂乱的步履声,身后突然响起了一个浑厚震然的男音,咋一听闻,我煞是一惊,不禁惶然止步呆了呆,并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白色连衣裙,像是为了印证什么,我狐疑地转过头来,霎时,只觉眼前俱是一片恍惚……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莫名的赠予
我怔怔地看着向我直直跑来的男生,只见他左手随意轻巧地提着装着小狗的铁笼,鼻梁秀挺,鼻翼上闪耀着细细的晶莹的汗珠,但他的眉目清晰,目光灼灼,正定定地看着我,我微微凝眉,满是疑问地回望着他。

  “我只不过才和那个没有诚信的小贩争执了几句,你居然就走这么远了。”他的气息微喘,稍作停顿,深吸了口气后,接着对一脸莫名的我慵懒散漫地说道:“你个子这么矮,想不到走路还挺快的!”

  我定了定思绪,狐疑道:“请问…你有什么事?”

  闻言,他向我递出手中的铁笼,里面的博美狗正兴奋地发出低低的吼叫:“这只狗你帮我养吧?”虽是恳求的语气,但他的语调却充满了不能拒绝的威严和肯定。

  我瞪大了吃惊的眼睛:“为什么?我为什么要帮你养?我又不…认识你!”

  他略略带了点恼色,却极力压制下即将出口的粗话,微一垂眉,没声好气地反问道:“你不是喜欢它吗?”

  我漠然一笑,好脾气地答道:“我是喜欢,可我却没有理由帮你养它。”

  他的脸颊有点泛红,不自在地嗫喏道:“我,我不喜欢养宠物。”

  “既然你不喜欢,那为什么你还要选它作奖品?”

  他并没有回答我的疑问,而是闪烁其词地另起话题,话语中带着浓重的隐忍味道:“我把它送给你了,你就代我养着吧。”

  我顿时觉得异常的烦躁,便固执地否决道:“我不要。”

  突然,他恼怒地把铁笼使劲地往远处的草丛中狠狠一丢,铁笼里面瞬即传来一声尖锐刺耳的惨叫,他却恍若未觉,冷冷地邪魅一笑,不屑地说道:“不要就算了。”语毕,他傲然地迈开大步,直直地向南风路的反方向走去。

  我心疼愈加,快步上前从草丛中捡起铁笼,里面的小狗正不断地“嗷嗷”惨叫,我抬起头来,恨恨地瞪了瞪他逐渐远去的背影,心中充满了愤怒的诅咒——这个莫名其妙该天杀的混蛋!

  最终我还是将这只博美狗带回了家,继母一见,脸色立马阴晴不定起来,眼中氤氲着明显的嫌恶之情,欲言又止,我面无表情,将她的不满以及腹诽一概忽略,遂找了一个废弃的干净硬纸盒,又把不再穿的旧衣服裁剪成厚厚的暖垫搁置在了纸盒里面,算是为小狗做了一个简易的避风窝,一切完毕之后,我将这只小狗妥当地安置在了自己的卧室中。

  爸爸曾为我私自养宠物的事婉转地说了我几句,不过最后,他看我兴致盎然,热情与耐心前所未有的高涨,遂摇了摇头并叹了口气,只得退让作罢,任由我折腾摆弄,只是一再交代我务须要保持屋内的清洁、整齐与毫无异味。

  我将这只狗起名为“怜怜”,因为它娇憨秀灵的模样总能激起我心中的那片柔荑和芳泽,让我疼惜愈加。

  到家时已几近晚上七点,爸爸早已下班归家,只见他闲适地坐在宽大的沙发上正专心致志地研读着报纸,身前几案上则放置着一杯冒着袅袅热雾的清茶,我知道沏的一定是铁观音,因为这是他的唯一最爱。听到开锁推门的声音,他只是漠然地抬起头,飘渺无痕地向我和叶隽皓扫了一眼,而后淡淡地应了一句“回来了”,算是招呼,接着便又将注意力全数投掷在了面前的报纸上。

  换了拖鞋,还未在沙发上坐定,明磊便兴高采烈地抱着怜怜凑过来,边跑边大声嚷嚷:“姐,你回来了,你快看,怜怜又长胖了,我都快抱不动了。”

  我看了看怜怜依旧憨厚楚楚的小脸,明然一笑,自我抱它回家已经几近一年,它长的很快也很健康,依旧令人喜爱不舍。我从明磊的怀中接过怜怜,拉他在我的身旁坐下,一起逗怜怜玩了一会,嬉闹之间,目光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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