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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流而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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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诫自己,如有生物靠近我身边,就捅上一刀。快到天亮的时候,我在山后看到一条河,但是没有看到船。等了许久,直到太阳在天上划了四分之一个圆,才看到一个人划着一条船过来,我藏在灌木丛中,期待着他能离开那条船。果然,他把船挂在岸边,背着一只篓子向山上走去。等到树木挡住他的身影,我就顺着山坡滚下去,滚到他的船上。我不知道这条河通向哪里,但是我要离开这个地方,我知道凡是接触我的人,工头,马乐,偷我的钱的人,都会知道我就是被通辑的人,都会想法找到我。我必须离开。

  我尽量避免与其它的船擦肩而过,坐在舢板上,拼命地划,我希望划出人类的世界,划出警戒的世界。急剧增长的疲惫和身体持续发出的高烧使我难受的要命,实在受不了时候,我就跳进河里,让河水浇灭我身上的火焰。夜晚来临,星星洒满河面,我就躺在船上想我的女孩,她是否正躺在床上想我呢?在那抽屉一样的宿舍楼里,她躺在雪白的蚊帐里面,起伏的胸部是否还能感觉到我的心跳?我许下的诺言是否还回荡她的脑海里?我的梦想是否还在蛊惑着她的心?

  我就像孤魂野鬼停留在未知的河流,假如我是一股烟,我一定附着在水面上,让渔夫看到晨起的氤氲,让洗衣妇看到远处和树林连成一片的雾气。可是我还是我,一个吃、喝、有着性欲和恋爱的男孩,一个害怕权贵和警察的男孩,我希望在拮据和困窘中维持高烧的生命,我希望在生命的仅存时刻做一些有为的事。

  船已经失控,因为高烧捆绑了我,使我躺在舢板上一动也不能动。在寂静的夜里,没有愿意陪我的事物,星星退了,月亮消失在云后,曾经觊觎我的蚊子也不知何处去了,没有光,没有声音,只有我残存的喘息。我希望这是一个宗教的世界,让我的灵魂追随着光芒而去,我希望这是一个造反的世界,无数的兄弟在岸边迎接我,我希望这是一个空虚的时代,所有人都会跳河自杀,我希望这是一个远古的时代,没有人类,只有植物在呼吸。

第五章
身上的米粒还没等我去拍它,就兴奋地弹跳起来,飞舞起来,在天空中形成流星雨的形状,形成白玉兰花的形状,形成五线谱乐符的形状,就像Widows media player中的音乐可视化效果一样千变万化。

  五

  那夜看到我朝思暮想的女孩以后,我早早地摆脱了韩雪,让这块一百五十斤重的肥肉回到宿舍唏嘘感叹。我一直在小饭店门口逡巡,透过玻璃窗偷看她,她的头发遮着半边脸,隐约露出鼻子的轮廓,也许因为夜晚的缘故,他脸部的皮肤映现出一层光芒,她多像全智贤啊,那个生长在韩国的淘气包,一直是我梦遗的缘由。她说话的时候小手在空中飞舞,让人想到蝴蝶、蜻蜓什么的,她的小手将长发从额角捋向脑后的时候,让人想到瀑布、夜空什么的,我多么想变成一颗星星,飘落在她光洁的额头做她的装饰品,我多么想变成她胸前的贴身物件,永远跟随着她亲吻芳泽。最让我讨厌的是坐在她旁边的男生,擅长打篮球的,擅长唱歌的,擅长溜冰的,擅长跳舞的,擅长吹牛的,擅长写作的,都是一些自大狂,用古语形容就是狂蜂浪蝶。他们围着她,每个人都想说出一些俏皮话,逗她发笑,或者讲一些低三下四的笑话,引发性的联想,试图从她的眼角看到一些羞涩的表情,这些人便感觉极大的满足。我真不明白像她那样的女孩为什么喜欢和这些人在一起,难道只为了多长些虚荣的面子,如同韩雪渴望全球的帅哥都跟在她屁股后面一样。

  马上要十一点了,学校快要关大门了。他们终于扔下酒杯出来,还没出门口,其中两个男生就大打出手,撞碎了小饭店的门玻璃。店老板冲出来,接着挨了一拳,倒在后面的桌子上,饭汤沾了一身。我听到我的女孩叫起来,混在里面阻止更多的拳头和伤害,换来的却是恶意的拥抱和触摸。起初她还没在意,很快她就意识到这是一场恶作剧,但是在这个场面中酒精占了上风,酒精控制了那几个男生的意识和手脚,我的女孩被一个男生拦腰抱着,舌头滑过她的脖子伸进衣领。这时的我被愤怒扯着从路边捡起一根木棍,上去一顿狠抽,不知道打折了几条腿,打断了几只手,打花了几张脸,我的女孩在一旁看着,我,一只怪兽,如同《美女与野兽》中的狮子,全身散发的怒气都可以把人烧死,待到那几个男生全都躺下,头顶的鲜血蒙住他们的眼睛,我弓下腰,用尾巴卷起我的女孩,送到我的背上,扬长而去,背后是衬托我的英雄气概的一路烟尘。

  可是我不是狮子,我只能呆在路边远远地欣赏我的女孩,我只是一个穷苦的学生,脑袋里装满臆想,眼前也没有出现打架的场面,因此我也没有出头的理由。我只能跟着他们,看着他们走进校门,接着我进去,接着保安将大门关死。男生把她送到宿舍门前,便分散而去。剩下我无处可去,望着女生宿舍一格一格地灭了灯。

  这一夜,我相信,我追寻的不是子虚乌有,而是一个确凿的女孩;她不是我饥饿时的幻想,而是住在大学宿舍里的真实女生,她是我有生以来最渴望拥有的事物,她的存在可以抚慰我冰冷的心灵。

  第二天中午,在大学食堂二楼的走廊上,我再次看到了她。她穿着一件粉色的长裙,站在走廊的尽头,手中端着一只白色的塑料快餐盒,阵阵微风,吹动她的裙摆,形成漂亮的弧线。她看着远处的操场,眼神纯洁无瑕,她那精致的下颌,她那光洁的额头,处处都可以把我的灵魂击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试图走到她身边,问她是否记得我,是否记得超市里的追逐,可是我已不能自拔,我的双脚粘在水泥地板上不听使唤,另一股力量控制着我的头,向她倾斜,导致我的上身倒下去,饭盒中的米饭撒了一地,勺子滑到了她的双脚之间。我相信这是世间最滑稽的一幕,我想从地上爬起来,试图赶紧撤离现场,又恐在她心中留下永远的笑柄。

  她捡起我的勺子递给我。我知道,一个男人对自己心爱的陌生女人说第一句话是最难的,他想让这句话成为一辈子的经典,可是事到临头却不会说了。

  “哦,我的勺子,谢谢你。”我说。

  “这么平的地也会摔跤啊。”她说,声音如绸缎滑过云彩。

  “美……美女恐惧症。”我说出这句话时脸顿时变得紫红,因为我是不适合说这样的话的,像我这样穿着破衣烂衫过着糟糠生活的人,从来不会说“漂亮、哇塞、昂贵、酷毙了”之类的话,如果说了,我会一天都感觉嘴里含着沙子,而此时此刻我竟说了这样一个词。

  “见了美女就朝拜啊。”她说。

  “只有见了你才会这样。”我说。

  “啊,你是……”她终于认出我来了,我没有白活在这个世上,至少我曾飘浮在她的大脑皮层没有被她彻底地赶走。

  “是,我是。”我多想告诉她我一直在找她,我一直想跟她说话,我一直想进入她的生活,我一直把我的全部出卖给她。

  “起来吧。”原来我一直还趴在地上呢。

  和她一起走下楼梯,和她一起走过一排白玉兰树,世界在这里拐了一个弯,一切变得那么自然,仿佛我也走进有钱长得帅的男生的行列,可以从容地和她做朋友。可是当她和我说“拜拜”之后,我立即进入自惭形秽的行列,我的十五元一条的牛仔裤上还沾着一些米粒,我立即想到我还没有吃饭,可是我一点不饿,我相信爱情可以战胜饥饿。身上的米粒还没等我去拍它,就兴奋地弹跳起来,飞舞起来,在天空中形成流星雨的形状,形成白玉兰花的形状,形成五线谱乐符的形状,就像Widows media player中的音乐可视化效果一样千变万化。

  和她一起过的那段路,我永远记得,我感觉就像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远处有美丽的极光在欢迎我。在路上,我的勺子在饭盒里不停地跳动,叮叮当当,因为我的手在发抖。

  “你不要告诉我你姓什么,我猜猜你的姓好吗?”我说。

  “猜吧。”

  “姓丁。”

  “不对。”

  “姓于”

  “错了。”

  “姓宁。”

  “对了。”

  “你真的姓宁啊?”我说。

  “我姓丁,一开始你就猜对了。你是不是知道我的名字?”她说。

  “不知道。”

  “为什么说我姓丁。”

  “因为在百家姓里面,丁字的笔划最少。”

  “笔划少我就得姓丁吗?”

  “不是,我觉得你有种简单的美,可以将你身边的人都变得纯洁,所以觉得你可能姓丁。”

  “你的嘴真甜。”

  其实猜对一个人的姓,只有1%的机会,我怎能这样神呢。只不过我太紧张,弄得勺子叮当作响,我就随口说出她丁。你看,“于,宁”两个姓里也带有丁字,这就是我的心情啊,丁,丁,丁。既然歪打正着,说明我佛慈悲。希望让她觉得尽管我这个人外表邋遢,可内心总有些内容吧。

  “你是不是在音乐系?”

  “为什么?”

  “丁——,你的姓,多象乐器的声音。”

  “你真会联想。”

  “我乱猜吧,那你后面那个字是不是也很像乐器的声音。”

  “不像。你想套我名字。可我不想告诉你。”

  “那我见到你只能叫你丁丁了。”

  “反正宿舍里有朋友都这样叫,随便你了。”

  当一个女孩对你说出“随便你了”时,她给了你多大的权利啊,尽管这可能是随便说的。丁丁,我喜欢这个名字,尽管她可能欺骗我。因为我对她还知之甚少,她既然能在超市偷东西,肯定要比我的嘴描绘得要复杂得多。

  丁丁丁丁丁丁丁丁,我就是这样紧张,我的心里一直这样叫着。

  整个下午,我的手习惯性地颤抖,在课堂上记笔记时,所有的字都拉长并带上一个勾,满纸都是丁字,垂直于讲台上的教授不过是一个倒立的丁字,课桌前面的女生的辫子与衣领形成丁字,这个世界触目都是丁字。丁丁呢,也许正在音乐楼上引吭高歌吧,她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一个穷小子额上布满了汗珠,血液凝结在一起想她。

  下课时,我晕倒在课桌上。坐在一旁的胖子曹路先是胳肢我,接是使劲拍我的背,我由于意识过于聚焦,血液流通不畅,晕厥不醒,我在医务室里躺了很久,当我醒来时,一位阿姨和蔼地望着我。

  “小子,你有点贫血,营养不良,得注意饮食啊。”这位阿姨在我的眼里朦胧成一团灰影,我从病床上坐起来很久,眼前才逐渐明亮起来。外面已经是深夜,幽深的夜空中,星相全都是丁字的形状。我很饿,沿着路边的冬青丛走着,像一个孤魂野鬼,但是结识丁丁的场面在鼓励着我,渴求被她了解被他透析被她感化被她包容的心情在灼烧着我。在小卖部想买包牛奶或者买块面包时,我发现口袋里的钱不见了。一切都无所谓,既便把一切都丢了,可我已经让丁丁有所认识,这就是当天我最大的收获,这是资产无法置换的。

  “你是不是有遗传病?”张野在宿舍里见到我立即问我。

  “你才有遗传病呢。”我说。

  “他绝对是知识厌倦症,一听到老师讲课就恶心。”李思齐躺在床上,把蒙在脸上的汽车杂志挪开,对我呲牙咧嘴。

  “我以为你死了呢。”胖子说。

  “你活着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一块肥胖的行尸走肉。”我说。

  “怎么说话呢?小心我扁你。要不是看在你刚从死神身边回来……”

第六章
翻过山我看到那片散发着潮气的湖,水面上有一座绿洲,四周村落的白墙掩映在绿树之中,村落之上就是郁郁葱葱的低矮青山,湖水温和,偶而看到一驾汽艇驶过,泛起一道白色的波浪。

  六

  躺在船上,看到万千萤火在水面旋转,时而明亮如发散的万丈霞光,时而微弱如一道被风吹斜的烛光,最后所有的光化成两条银蛇,尾巴连接着天际,头钻进我两只即将闭合的眼睛,远处那端渐渐缩短,直至两条银蛇消失在我的眼睑底下。最后一刻,我的念头就是让肉身离开舢板,飘向无际的夜空,无语的黑暗也许就是我的归宿。

  当我醒来时,我闻到周围全是鱼腥味,我转身看到身旁摆满了大缸,有鱼在里边翻动,噼噼啪啪。我支起上身,试图起来,但是全身酸软,又倒在床上。我试了好几次,才能立在地上,我扶着缸沿看到里边挤满了大鱼,翻来覆去,希望能够跳出去,但是终免不了要躺在海鲜店的鱼缸里,等待被宰。

  “哥哥,你醒了?”门口进来一个小女孩,头发乱糟糟的,皮肤黝黑。

  我“哦”了一声,想说几句话,可是说不出来,我就用手比划了一下。

  “等一下。”一会小女孩又转回来,端来一瓢水。我咕咕得喝下去,嗓子顿时好受了些,我想问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可是舌头发直,只能发出咝咝的声音。

  “你别说话,那个药可难吃了,舌头难受,但是好得快。”小女孩说。

  她把一只黑黑的温暖的小手放在我的额头上,眼睛里充满母性的慈爱。是的,我的烧已经退了,死神没有挽留我,我又可以在这个世上想我的女孩。我比划着让小女孩拿一把镜子,小孩子懂了,三跳两跳地拿了来。我看了看我自己,竟被自己吓了一跳,因为我的脸干净了,露出白皙的皮肤,如果拿这个样子和照片对照,谁人不认识我。我疯了似地扑到地上,用鱼网抖落的淤泥糊满我的脸,将沾满泥的手指伸进头发。小女孩吓哭了,跑了出去,许久才出现的门口,双手扶着门框,一抹夕阳落在她的半边脸上。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女孩,我愿意悉心地呵护她,让她成长为我最心爱的女孩,带给她一生一世的幸福,可是我知道这个小房子外面肯定有更多的房子,一定有很多人居住在这里,我不愿落在人堆里。

  我爬起来,冲出屋子,迎着夕阳的余晖走出院子。这是一个湖边的小山村,街上潮湿的风和若隐若现的鱼腥味给我强烈的异域感觉,偶而见到几个人都以为我是疯子,远远的躲着我。小女孩在身后跟着我,舍不得我走,我不能理她,直到我走到一条山涧时,我才停下脚步。小女孩也落下脚,我走到她身边,把她抱起来,亲了她一下,弄得她脸上全是泥,我笑了,她也笑了。我放下她,打手势示意让她回家,她摔着身子不愿意,这样坚持了很久,她才两步一回头地回去了。

  我跑下山涧,又沿着一个坡跑到山上。山不高,树木茂密,我找了棵树坐下来。山中非常空灵,除了偶而几声鸟鸣和风吹起的松涛声,只听到我的喘息声。我试着想发出“丁丁”两个字的声音,只听见“嘀嘀”的声音,我真的哑了。我曾经想不再说话,没想到在这座不知名的山上我实现了,我可以不再对任何人说话,失去了语言也许增加了一点安全度。我咯咯地笑起来,惊动了树上一只鸟。思念,饥饿,我总是同时陷于这两种感受。我在山上走来走去,寻找可以吃的东西,终究找到一些野柿子吃了。后来我就开始寻找山洞,想在里面暂时躲一躲,但是没有找到。很快天就黑了,我躺在一块大石头下面的夹缝里,铺着一些杂草和树叶。

  下起了雨,又湿又冷。荒诞不经的人生将我送到了这座我尚不了解的山上,让我躲在巨石下面忍受孤独和寒冷,因为杀了人我也许永远不能回到繁华的城市,只能在荒山野岭中度过余生。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我不能保证不被别人看到,除非命运把我送到《荒岛余生》中汤姆&;#8226;汉克斯所求生的岛上,我将像一个原始人一样从钻木取火开始,将头脑中的私欲杂念消除,只为肉身能够自然地生存,直至衰竭而死,只为思想能够飞扬跋扈地畅游,直至超越生命。雨点溅起的泥点冲到我身上,我想起第一次和丁丁站在太平洋超市门口老太婆的遮阳伞下,大街上雨点飞舞。眼前勾勒出丁丁漂亮的形状,如救世观音来超度我。

  第二天我早早醒来,再次吃野柿子,观看四周的地形。藏刀已不在身上,我觉得我需要一把利器和一只打火机,我得去有人的地方寻找。翻过山我看到那片散发着潮气的湖,水面上有一座绿洲,四周村落的白墙掩映在绿树之中,村落之上就是郁郁葱葱的低矮青山,湖水温和,偶而看到一驾汽艇驶过,泛起一道白色的波浪。可能黄金假日还没有过完,慢慢地湖边游人如织。我沿着清净的地方走开,直到看到一片鱼塘,分割的整整齐齐,边上有一间木屋,我看没有人,就进去翻找,还好找到一把弯刀和几盒火柴。我再次回到山上。有弯刀和火,我放心了许多。我翻过山坡走到另一处,岸边尽是高而直的岩石,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我坐到一块椭圆形的石头上,将鞋扔到一边,任凭湖水抚弄我的脚板,我想起汤姆&;#8226;汉克斯在荒岛上用尖利的木棍刺鱼的情景,但是我没有看到鱼。

  我想妈妈,想丁丁,想我的妹妹。我使劲想。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三个女人对我关心有加,我想我得为她们活着,我想我可以变成另一个人,我想没有人可以抓到我。在中国我去的地方不多,我只熟悉生我的村子和我上大学的城市,现在我却要周游中国那么多地方,看到那么多好的风景,原本我是要带着丁丁一起来的,现在所有的风景都是那样生硬。我想我得写封信告诉她们我还活着,但是这样太危险了,后来我想如果我可以上网的话,我可以在QQ上给丁丁留言,但是我的样子又怎能入得了网吧呢。我想我得弄一部手机,我多么渴望再次听到丁丁的声音啊。有手机又有什么用呢,我已成哑巴,但我总可以发一些短信吧。怎么弄呢,我的手并不灵巧,在人群中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把手伸进别人的口袋又让别人发觉不到。我必须硬抢,但是硬抢我的身体又不够强壮。我想我得加强锻炼,把肌肉练得像健美先生,一个手指就可以把人扳倒。这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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