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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之前我们相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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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曦若 

【 内容简介 】 

  ……你会不会记得夏天的潮汐? 

  ……我记得。 

  ……永远吗? 

  ……永远。 

  ……我不相信永远,永远太遥远。 

  这是一句歌词,你知道歌名是什么吧? 

  ……是什么?       

【正文】 

楔子 

  闲暇整理文稿时,发现居然还有一份完好的存稿是很开心的事,而终于有勇气把这个积压在电脑里两年许的故事拿出来,更开心。 

看着那时写下的文字,感觉很遥远,仿佛已距离自己千百万年。小心翼翼地Send给朋友看,她问:“为什么写得那么灰?” 

灰。 

呃,是有点儿。可能与三年前某个时段的沉沉心境有关吧。常常,会在写字的时候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情绪带入文章里。但——幸而,不是悲。整个故事,或许并没有多少言情味。更多的,应是一个女子爱情的心路旅程了。结局虽算不上大欢大喜,至少男女主人公有了比较完满的归处。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不喜欢写过于完美的人和事。如果结局是好的,角色的性格就不完满;如果人物形象是讨喜的,通常,会给他们安排一个不甚欢喜的收梢。不是不喜欢完美,而是,想在缺陷中发现苍凉的姿势。 

以为那是一种绝美的遗憾。 

人生总是有遗憾的,包括爱情。 

文中关于盖士镇蒸汽钟的片段,源于居住在温哥华的一位朋友的描述,觉得有趣且好玩,所以在写温哥华景点时,放在最先了。那时朋友还寄来了几张关于蒸汽钟的照片,白白的烟雾随风弥散,真的很好看。听说现在蒸汽钟年纪大了,冒发蒸汽的时间并不准,但仍是游客争睹的奇景。弄得我都好想亲临其中去瞧一瞧。当然,其余的好多景点都是朋友告知的,借助他的表述写着那个梦想天堂,同样也有距离感。 

整篇文字基本上是听着《大海》和《相见恨晚》完成的,其中还有《独上西楼》、《听海的歌》、和《偶然》。如果你在阅读的时候,也会找出这几首歌来听,我将很感激。 

喜欢《大海》中的那一句:“如果大海能够唤回曾经的爱,就让我用一生等待。” 

喜欢《相见恨晚》中的那一句:“你说是我们相见恨晚,我说为爱你不够勇敢。” 

我把这两句歌词分别用来诠释男女主角的心境,也算是我想要表达的一种情绪。有些爱,“剪不断,理还乱。”在相识的最初,不过是偶然遇见。                     

1、我的宝贝 

  星期四。 

对于夏汐而言,这是一周中最空闲的一天。尤其是这个星期四。几家杂志的约稿已经上交了,报纸专栏的文章E—mail出去了,新接的周刊策划方案也完成了。 

闲情的工作日,她很放肆。 

放肆地听音乐,放肆地上网聊天,放肆地吃大堆大堆的零食、喝大杯大杯的冰水。但想到室友赵兰清的苗条警言,她便把已经取出包装纸的第四颗朱古力放回去——“一次吃三颗就够啦”——赵兰清的话。而网上聊友说冰水对肠胃不好,她也不太敢多喝。 

闲闷的周四,她想放肆地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呢?夏汐盯着电脑屏幕,一只手捧着杯子,另一只手移动着鼠标,漫不经心地浏览网页。然后将光标定在旅游专区,点击,打开“国外畅游”。 

或者,出国旅游一趟吧。她捏算了下时间,按照惯例,接下来的三两个星期,要是不另接稿约的话,她都会比较清闲。即使接了,她也可以在旅途中完成。 

她是个SOH0媒体工作者,也可以说是时下流行的自由撰稿人。不必出门,每天只需把客户要的文案通过网络传送出去就可以了。而每个月,她的银行进账数目也是经由接收伊妹儿来了解的。 

说到底,她是一个被网络束缚的人。她的生活离不开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 

很难去界定这种生活到底是好或者不好。她在读大学时就已经替报刊杂志写稿了,毕业后也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到处找工作,因为她的手中已握有两家报社的专栏版块,同时又是三家时尚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时间安排得十分紧凑,根本分不出心神做别的事。后来她又陆续参与了一些媒体刊物的主题策划和执行工作,渐渐地,不自觉间便成了个标准的SOH0。 

她不曾试过朝九晚五的工作,不清楚其中的甘苦。而外人看她,只羡慕着她的自由与自主,却不能明白她遭遇瓶颈时的苦恼与烦燥。所幸,她向来就把码文字当做一种娱乐。 

娱己乐人的游戏,她大多数时候都玩得得心应手。 

不过,得承认一点,囹圄于室的生活久了是会郁闷和倦怠的。试想,遇上赶稿期,便得日夜不停地写,机器都会罢工,何况是人? 

好在,她善于自我调节身心。逛街、舍宾、旅游都是她所喜欢的放松方式。 

夏汐正阅览着“国外畅游”的页面,“砰”的一声,房门被推开了,刚下班的室友赵兰清满面悦色地冲进来,喜滋滋地道:“美女,下个月有没有空?” 

“应该有吧,我刚交完功课呢!”她还保留着在校时的习惯,把工作也叫做功课,“我最少有半个月是空闲的。” 

“呵呵,真好。我下月初出国公干二十天,怎么样,一起去玩?”赵兰清问道,俏脸上精致的妆容闪着迷人的神彩。 

与清丽简约的夏汐不同,赵兰清是个标准的大美人。 

“太棒了,我正打算出国旅游呢!你看——”夏汐转动显示屏,让赵兰清看她刚刚开启的网页,“我先前还在网上搜索出游点呢。” 

赵兰清是外贸公司的职员,经常要出差,夏汐没杂务缠身时便和她一起去。两个女人,一个工作,一个游玩。赵兰清忙完公事后,若仍有时间,便加入夏汐的游走行列,总是玩得乐不思归。所以,每每出公差,她都习惯叫上夏汐。 

而夏汐也热衷旅游。出游嘛,有个伴儿总好过孤身行走。平时一个人闭关写作已经够闷的了,她不喜欢一个人的旅程。所以,在赵兰清公干时跟随着游玩对她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既省去订酒店的麻烦,又免除了舟车烦恼,因为这些赵兰清都会安排。 

“我这次是去加拿大。你的护照没有过期吧?”赵兰清一边踢去高跟鞋,一边将高高挽起的长发披散下来,整个人儿慵懒而闲散,显得十分妩媚。 

“没有。”夏汐粲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梨涡,“你去年才帮我办的,你忘啦?” 

“对喔——是了,你吃过晚饭没?” 

“没有。”夏汐站起来,望向窗外,发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关掉电脑,问赵兰清:“你也没吃吧?我们去‘经典’吃黑椒牛扒怎么样?” 

“好啊,听说他们最近新推出了一款‘蓝莓烩鱼丁’好像蛮不错的。”赵兰清转身赤足折回自己的房间,“我先补个妆,你快点换衣服。要不要约喜之郎一起去啊?” 

“不要不要不要,我们吃饭关他什么事嘛。”夏汐嘟囔,扯了条麻质的细带裙子走进更衣室。 

是的,如你所知,我叫夏汐,单身。两年前大学毕业后独自来到这个陌生而热闹的城市。 

这个地方寸土如金,通过房屋中介,我和一个在外贸公司上班的女孩子赵兰清合租一套公寓。我们几乎无话不说,认识不久便结成了知己。 

她和我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爱结交男人,是那种不谈恋爱就会枯萎的漂亮女孩,男人是她的滋润养分。而我,最喜欢吃和睡,以及写文章,不过赵兰清说我是一个只知道埋头码字赚钱的闷木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做自由撰稿人的我,最开心的其实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了睡,睡了吃,而且还长不胖。赵兰清一定是羡慕我才那样形容的。 

喜之郎就是许之宁,喜之郎是赵兰清发明的叫法,因为她很爱吃喜之郎果冻布丁。他追求我追得很紧,我躲他躲得密。 

很难想起许之宁是怎么出现的。 

虽然我的记忆力相当好,细枝末节的事都能记得清清楚楚,中学时曾背过《现代汉语词典》,基本上熟记了当中每个词组和成语的注释,但却很难想起许之宁是怎么出现的。 

我只是大概记得赵兰清提过他任职的公司是她们的客户。 

赵兰清是客户代表,有次她陪客户吃饭时恰好我也在那间餐厅里用餐,她过来跟我打招呼,当时她旁边的一个男人直对我行注目礼,后来赵兰清告诉我,那个男人叫许之宁,餐宴结束后他便闪烁其词地向她技巧性地询问我的姓名和年龄,以及婚否。 

后来他辞任了那家公司,后来他迁居到与我相同的一个城市,后来他—— 

似乎没有后来了。后来就是现在,他常常出现于我的周围,以一个追求者的姿态。这些都是赵兰清告诉我的。 

追求者? 

我当然知道他在追我,可是我假装糊涂。我还没有作好谈恋爱的准备呢。 

许之宁——喜之郎,赵兰清总是在我的面前提起他。这个男人,关我什么事呢?赵兰清喜欢把男人比喻成服装,她说许之宁是名牌西服。 

假若不合适自己,那又有什么用? 

我比较喜欢休闲服。而你,就是一套舒适的休闲服。 

我后来常常想,如果那一次,我没有跟随赵兰清一起差游,或者说,赵兰清出差的国家不是加拿大,我,应该是永远也不会遇见你吧?我也应该不会那么快就爱上一个人吧? 

没有如果。 

只有那次忘也忘不掉的温哥华之旅…… 

温哥华的春天,雨水十分充足,几乎是出门就逢雨。夏汐披着件鹅黄色及膝大衣,撑了把香蕉色的雨伞,整个人装扮得像个柠檬似的,走在盖士镇的街道上。 

其实雨已经停了,她这样子不过是怕突然而来的小雨点。 

街上仍有未融的冰雪,好些行人穿着旱冰鞋滑来滑去,动作熟练且轻松。 

踩过细细的雪痕,夏汐羡慕不已地看着滑行的人们,眼睛睁得大大的,嘴角浮起钦佩的笑容。她不会滑冰。那些穿着旱冰鞋滑得犹如轻燕飞掠的人,尤其是有几个看起来似乎还不足十岁的小孩,竟可以一边滑行一边嬉闹,真是让她佩服到极点。假若是她,恐怕未穿好冰鞋就先摔交了。 

她边走边看,还不时地回过头追随自身旁滑行而过的身影,全然没去注意前面的景物,直到一声低呼响起—— 

“哎呀!” 

像是撞到了谁,夏汐忙止步,撑高雨伞,看见被她碰撞了一下的男人正弯腰去拾地上的物什。他穿着深蓝色风衣,衣服已微湿。显然,他没带任何雨具,是先前的阵雨淋的。 

男人很快地直起身,转眼望向她,神色微愠。 

夏汐顿时手足无措,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的鲁莽,还是对方不悦的表情,或者是他那双像是要把人吞噬的眼睛。 

“我、我道歉,我不是故意的!你的——”几乎是习惯性地,她用中文忙不迭地说道,眼睛看向他手里抓握的东西,才发觉原来是一部照相机。“呃,你的相机没摔坏吧?” 

男人没答腔。 

见他没反应,夏汐及时地改用英语问道:“你的相机应该没摔坏吧?”温哥华市华人特别多,但她不能确定对方是哪国人。那么深刻的五官和深不见底的瞳眸,在亚洲人中极少见,但他又是黑头发、黄皮肤。应该是混血儿吧。  

“嗯哼。”男人闷哼了一声,低头检视机器。 

夏汐站于一旁,走不是,不走也不是。如果他的相机真的摔坏了,要她赔她也不敢置言,但现在的情形,却是尴尬成分更多一点。对方好像当她不存在。 

“咳——你的相机——”她再度开口。 

“没你的事。”头也不抬一下,男人淡淡地丢出一串字符。 

“哦哦哦。那我可以走了吗?” 

“你走不走关我什么事。” 

啊?!夏汐愣了愣,这个男人真是、真是——怪。不只怪,而且还傲。“是这样的,如果相机摔坏了的话,我可以赔。”她说明缘由。 

“你赔不起。”同样的淡漠语调从他的鼻腔中冒出来。 

夏汐更尴尬了,她想了想,收折好雨伞,干脆转身离开。好一个不可理喻的男人!她还是趁现在雨刚停,赶快去看那个全世界第一座蒸汽钟好了 

蒸汽钟是盖士镇的地标,也是旅游观光客争相拍摄的景点。大概每隔一刻钟,蒸汽就会从地底下往上冒,自钟盖中喷发出来,冒着白烟,同时发出呼呼的汽笛响声。 

夏汐兴致勃勃地看着,她最喜欢这种既有趣又奇特的景观了。可惜赵兰清要跟客户见面,去了罗伯森街,不然她来看了一定也会兴高采烈的。 

想到这,夏汐才忆起早晨赵兰清出门时说晚上可能要住在加拿大大厦,不回她们原先下榻的酒店。 

瞄了眼腕表,是当地时间的下午四点。她从背包里取出相机选了几个角度摄下蒸汽钟,打算在附近再晃一会儿就回酒店。 

温哥华到了四五月份也仍是冰冷冷的。对于一直生活在南方的夏汐而言,一丁点儿的寒意她都不太受得了。不知道是不是也由于出生在夏天的原因,她特别怕冷。所以,出游的这些天,黄昏之后,她就不甚愿意外出了。 

街区有不少咖啡坊,许多人在悠闲地喝着咖啡,聊着天说着笑。温哥华的咖啡文化仿佛是根深蒂固的,咖啡就是一道风景,是当地人的生活,游人和移民似乎永远进不去。 

既然进不去他们的生活,那么就不参与其中,只当隔着距离观看吧。夏汐在心底下思忖。路过一家露天餐厅,她停下脚步。那个男人——坐在餐厅靠街一角的那个男人,不就是刚才的那个他吗? 

夏汐推了推眼镜框沿,噫?他竟举杯对她微笑?!真是吓了她一小跳,若不是戴了新配的近视眼镜,她一定要怀疑自己眼花看错了。但,新眼镜的清晰度非常佳,度数也恰恰好。呀!他又笑了,这回是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嘴巴好像还说着什么。 

是朝她打招呼吗? 

夏汐迟疑了一下,举步走进餐厅。如果他确实是跟她打招呼的话,那就顺带回应一声;如果不是的话,正好她也饿了,就当是进去吃些食物。再者,这家餐厅似乎很不错呢,光是看到那具有异国风情的装潢和张贴着菜肴的照片,夏汐就喜欢上了。 

嗯,她向来难以抗拒美食的诱惑。走到那个男人的餐位,她问道:“你好,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男人的眼睛从手中的杯子移到她脸上,没有说话。 

领教过他的怪异,夏汐这次举止自然多了,也不理他同意与否,当是在国内喝早茶,人多时与别人同桌各自用餐。她在他身侧坐定,点了一份牛排和一杯草莓香茶。 

“我叫独步高楼。你是谁?”男人缓缓地开口,左手轻摇酒杯,酒在透明的玻璃杯壁回旋成小小的旋涡,映衬着光,葡萄红的酒色非常好看。 

夏汐看得入迷,没想到他会这样直接,更没想到他说的竟是纯正的中文。她愕然半秒才反应过来,急急答道:“夏汐。我叫夏汐。” 

“夏汐?” 

“就是夏天的潮汐的前后两个字。”她解释道,同时又很纳闷,独步高楼,这是什么名字? 

“哦。”男人低语,“潮汐——大海——” 

夏汐切了块牛排,津津有味地吃着。 

“夏天的潮汐,你坐了我太太的位置。”男人蓦地冒出一句话。 

“呃?”差点被食物噎着,夏汐瞪圆双眼,她又手足无措了。这个男人怎么总是让她尴尬!刚才她还没坐下时他什么都不说!桌面上又没有多摆的一套餐具,叫人怎么知道嘛!她放下刀叉,正想叫服务生帮她换位子,男人又开口了。 

“她已经走了。”声音有些闷闷的。 

“哦。”夏汐继续享用美食,猜测他可能刚刚和太太吵过嘴,然后太太赌气走了。用餐巾抿了抿唇,她发表自己的好奇心,“独步高楼——你的名字真奇怪。” 

“是奇怪。”男人极为干脆地应答,语气似乎有稍稍的不悦。 

夏汐霎时觉得自己选择与他同坐一张餐台实在是大大的不智,这么怪的男人,真是让人感觉不自在。在加国的几天,当地人给她的印象都特别友善,然而她碰到的这个呢,不知道是移民还是游人,态度极为疏离。夏汐承认自己也不是多么热情的人,但也未曾表现得像他这般淡漠。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步高楼,望断天涯路。”男人突然吟咏诗句。 

他怎么乱改古人的词句呢?夏汐问道:“你上学时用的课本注的是‘独步高楼’吗?” 

“应该是‘独上高楼’吧。”男人道,“独上高楼——是我事业上追求的一个境界。” 

“这样子。” 

“我太太喜欢诗词。我追求她的时候花了不少功夫背诗诵词。有次我在她面前把‘独上高楼’念成了‘独步高楼’,她叫我去跳楼。呵呵。” 

夏汐但笑不语。这个男人真的非常奇怪,他竟对她说和太太之间的事情。 

“去年燕子来,帘幕深深处。香径得泥归,都把琴书污。” 

夏汐不自觉地跟随他吟出下一句:“今年燕子来,谁听呢喃语?不见卷帘人,一阵黄昏雨。” 

“你也喜欢诗词?”男人很高兴。 

“一般啦。”夏汐微笑地回答。 

“我们对诗好不好?”他兴味盎然地道,眼睛转瞬间发亮,“我说上句你对下句。” 

“对不起,我不能。”已经太久没有接触诗词了,唐时烟雾宋时雨,距离她已经无限遥远。上学时背诗词是语文科的功课之一,那时读了不少唐诗宋词或元曲,现在记得的实在没多少。她又不同他,有个诗情画意的太太做“训导”。 

不过想想,现代人天天这样吟诗作对是不是奇怪了点儿?夏汐暗笑。 

然而独步高楼没理会她的拒绝,径自吟咏起来:“玉惨花愁出凤城,莲花楼下柳青青。樽前一唱阳关曲,别固人人第程。” 

“寻好梦,梦难成,有谁知我此时情。枕前泪共阶前雨,隔了窗儿滴到明。”夏汐只好顺着他,一边念一边觉得真是矫情又好笑。 

她在国内写时尚文字,没想到来到国外会和别人复古一番。什么世界呀! 

若说她是跟一个老人家对诗也就罢了,可对方看起来似乎还不到三十岁。这种年龄的男人不应是热情无限,追求洋溢着现代气息的刺激的吗?但眼前的这个不是这样,他正吟诗吟得不亦乐乎呢。 

“别去不知群远近,触目凄凉多少闷。渐行渐无渐无书,水阔鱼沉何处问。” 

“夜声风竹敲秋韵,万叶千音皆是恨。故欹单枕梦中寻,梦又不成灯又尽。”等等——她怎么还跟着他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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