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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这哥们儿-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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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向朝廷上告苏东坡持才抗命的情形。

苏东坡时年二十八岁,年轻气盛,血力方刚,又怎会服气这兵大爷出身陈公弼?人虽在屋檐下,却偏不低头,平常除非不得不应酬的公务,便来了个尽量不见面,惹不起还躲不起?

人在屋檐下,不低头必然碰头;下级想躲避上级?没那个可能。一次太守设宴,苏东坡借故不去,老陈毫不客气下了罚单:八斤铜。

其实就是我们现在熟悉的“罚款”,金额也不算多,不足现代官员的一场家宴酒钱,但却是记档的行政处分,尤其是这等于轻轻扇了这苏才子一个不疼却响的耳光!苏东坡恨极却无奈。

这倒不像大多数一二把手之间的关系:主副职之间的矛盾是天生固有的,但谁不是保持表面的客气?大面子还是需要维持的,暗地相互踢几脚那是免不了的现象,世上少见像陈、苏这样坦荡作对的领导班子。

这阶段的苏东坡还没有宰相肚里能撑船的雅量,遇到能损几句老陈的机会决不放过,不久,报复的机会来了。

陈太守在公馆造了一座“凌虚台”,也许是要考察这苏状元是否才名如世之所传,便吩咐苏东坡写篇文章刻在凌虚台的竣工纪念石碑上,这活路对苏东坡自然是小菜一碟,但东坡却借机发扬了家传绝学:学老爸苏洵借碑文骂程家,让陈太守也领教一下老苏家传旷世骂功!

作文刻石留念之雅习传统悠远,目的无非是为了传之后世,行文当然必须庄重典雅,若能富有诗情画意自然更为得体。但苏东坡却不愿意做歌功颂德的工作,碑文中他与太守开起了玩笑。

地位所限,当然不能点名攻击上级,苏东坡在这篇叙事碑文中隐藏了对太守的巧妙嘲弄,拐弯抹角的骂人不难,难在恰如其分、把握分寸,既能出气,又不致翻脸最难,绝难之处还在于必须让挨骂者体会得到,还无话可说!

至于文章是否被采用?东坡压根就没想这一节,还能有人愿意将损自己的文章刻上石碑?

东坡的《凌虚台记》文中通篇不乏对太守的嘲讽:“……而太守之居,未尝知有山焉。……太守陈公杖屡逍遥于其下,见山之出于林木之上者,累累如人之旅行于墙外,而见其身也……以告其从事苏轼,而求文以为记。

就复于公日,物之废兴成毁,不可得而知也。

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缓,狐险之所窜伏,方是时,岂知有凌虚台耶。废兴成毁,相寻于无穷,则台之复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

尝试与公登台而望其东,则秦穆之祈年第泉也,其南则汉武之长杨五柞,而其北则隋之仁寿、唐之九成也。计其一时之盛、宏杰诡丽、坚固而不可动者,岂特百倍于台而已哉。

然而数世之后,欲其求仿佛,而破瓦颓垣无复存者,既已化为禾黍荆棘、丘墟陇亩矣。而况于此台较?夫台犹不足恃以长久,而况人事之得丧、忽往而忽来者钦?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刚过矣。

盖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

亭台落成的喜庆之作,被苏东坡尽情描绘出了将来必然的坍塌毁坏之状,文中还含有嘲笑太守不知所住之城外有山的讽刺,确属罕见碑文。

偏陈公弼身居太守却有宰相大肚,竟毫不在意,吩咐工匠对此文一字也别更动,照原作刻在了石碑上。

这就是东坡的幸运之处了,陈太守为人磊落,心地并不坏。

从这件事之后,东坡也体会到了这位陈领导不是个凡品,开始了主动修好,二人的关系出现转机,从相互敌意开始变为惺惺相惜,几年之后,他甚至为去世的陈太守写了一篇碑铭。

碑铭这种文字也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的悼词,人死为大,不损光夸,所以没有悼词是说真话的,你应人家子侄辈之请为其先人写墓志铭,文字当然必须多说亡者好话,所以也就必然陈词滥调满篇,言不由衷。当然,谄媚死者是行文本分。

苏东坡本来最厌恶写此种文章,即使王公贵人相求,也是坚决不伺候。在东坡一生之中,只写了七篇墓志铭,皆有特别的理由,那是的确有话要说才写的。为陈太守写的碑铭就是其中一篇。

二人不打不成相识,以至最后似乎成了隔世钦佩的忘年之交。

应该说,苏东坡在凤翔任职,这个仕途初步还算开头不错,这期间的苏辙却还没有在自己的为官路上迈开第一步,自东坡离京后,苏辙便一直在京偕同妻子侍奉老父苏洵。

而苏老泉苏洵的做官也并非一帆风顺,宰相韩琦与富弼等人与苏洵交往一段之后,对他的看法有些变化:一个喜欢妄论朝政的书生而已,夸夸其谈,道理十足,激情有余,不顾实际――这不是活脱一个现代愤青吗?

这种人才历朝都不敢委以重任,也“不能”委以重任,书生误国,古来有之!为什么历史上有那么多大文豪、天才诗人终一生也难混成高干?就如后主李煜、宋徽宗赵佶这样的做了皇帝――他的国家倒霉。

假如让杜甫、李白这种不世天才执政宰相,对人民来说也未必是什么好事,欲“使天下寒士俱欢颜”?只能是良好的愿望与梦想,比廉洁奉公、杜绝贪官还难。

苏洵的日子过得是:

愁眉紧锁眼前事,苦味从来久后甜。

痴情报国终不悔,只把雄心寄明天。

苏洵曾留句为证:“佳节每从愁里过,壮心时向醉中来。”

不过苏洵还是以无比的耐心等来了出头的希望,在宰相韩琦的照顾下,苏洵得到了“秘书省校书郎”的小官,注明:前面有个“试”字――也就是说,只是试用。

北宋官制,官员职称前一般要加四字:“行”、“守”、“试”、“权”。高职兼低职称为“行”,低职任高职称为“守”,“试”则是“试用”,“权”即“代理”。老苏苦心、耐心、恒心换来了被宽大免试录用,却还是没滑掉“预备党员”的必要程序――试用。

“校书郎”为从八品,老苏能就此满意?犹豫几天还是推辞了,不过这次辞职的理由干脆给朝廷挑明了:官太小,工资太低,高新方能养廉么!辞职书原句:“实以家贫无资,得六七千钱,诚不足以赡养”。

可是官还是要做的,苏洵还是一事不烦二主,又给韩琦写信:“相公若别除一官而幸与之,愿得尽力”――要是另外能给安排个官,我保证好好干。

最后索性向宰相长叹:“……嗟夫,岂天下之官,以洵故冗耶!”――天下这么多的好职位,怎么就不能给一个适合我的官儿呢?

韩琦的确够意思,又帮他弄到了霸州文安县主簿的小官,具体工作不需要赴任,是留在京城编礼书。好歹也算是国家公务员了,老苏终于收心安分编书了,这本书就是《太常因革礼》。

苏洵有了稳定的工作,北宋朝局却陡然不稳,老皇帝仁宗驾崩了,新皇帝英宗上台了,儿子苏轼也到了任期,回京述职,尤其可喜:那新皇帝英宗也是东坡的“粉丝”之一!

苏东坡看来终于熬到了时来运转的辉煌!

十四、天子眷顾也枉然

北宋的人事政策挺严格,地方官员三年任期一到,朝廷就要依法将他停职停薪,以便考察他政绩如何,叫做“磨勘”。 依据察考的结果,再经推荐,另授新职。

让官员在职掌权时对他考察?那不过是忽悠老百姓,尤其是让下级来纪检上级?更是花活。

东坡任职期满当然也要回京,他的回京使弟弟苏辙获得了自由,老爸能有人照料了。苏辙不久被委任为大名府推事,当时的大名府也叫“北京”,在今日的北京南一百余里。

苏东坡在离开凤翔府之前,有两件事需要提起一下:一件事是数月前王弗的哥哥自川中来到凤翔投奔妹夫,这与苏东坡将来的生活关系甚大。

第二件则是在凤翔任上所结识的两个人,其一是苏轼与之不大对眼的陈太守的儿子陈糙,此人一身好武功,张弓射得天上飞鸟;其二是邻县的太守章惇,其人富有才华,豪爽大方且胆略过人。

这二人都是在此时与东坡结交为朋友,我们日后将会不断的熟悉他们。

新皇帝英宗,是老皇帝仁宗的堂侄,只是由于仁宗无后才幸运的被收养到宫中做了太子,早年曾任岳州团练使、秦州防御使,也算是出身基层官场。

英宗赵曙从闲诗文章中早就对苏东坡十分倾慕,在加上太后从老皇帝那里转来的那句“一榜觅来苏门两宰相”的御言闲谈,心想:新朝新气象当用新人,破格提拔这已空缺的苏轼吧,便与宰相韩倚商量,要把苏东坡委任以翰林之职,专为皇帝起草诏令,官名就是“知制诰”,若如此,东坡便将如同一步登天,直接进入了大宋中央的决策班子。

但是宰相韩倚却反对,老头认为让苏东坡突然居此高位,对苏东坡可不是什么好事,有文才不等于老练,重用未必适用。这的确是韩倚居官多年的老道之处:一个世界冠军让你突然给提拔成了国家体委主任,其实等于毁了他。

但皇帝毕竟是皇帝,不提拔自己心仪之人总有些不舒服,于是便又一次建议授苏东坡翰林修注,掌管宫中公务以及记载。

结果还是没能过了宰相韩倚这一关,韩倚的理由还是与前次差不多:“轼之才,远大器也,他日自当为天下用。要在朝廷培养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进用,然后取而用之,则人人无复异辞矣。今骤用之,则天下之士未必以为然,适足以累之也。”

这就是说,宰相也认为东坡有“为天下用”的大才,应该留在中央培养锻炼,不过要提拔的让天下士子信服,让他坐直升飞机直接进中央政治局常委,反而害了他。

修注这个工作与“知制诰”类似,还是工作在中央决策班子内,所以不能这样擅越提拔。

最后老头自己给东坡推荐了个活路:进入国家史馆修史吧,不过要先再考他一回,这是宋代官员就任新职前的惯例。

这下皇帝终于忍不住了,当场反驳宰相:“试之未知其能否,如轼有不能邪?”――考试的目的是因为不知道这人的才干,像苏东坡这样的我们不知道他吗?不明白为何要考苏东坡!

这话够重的,等于当面斥责宰相多此一举,有指责宰相老眼不识人,甚至故意设绊妒才的味道!

但是没有用,新皇帝的金口玉言不如老宰相的话灵光,最后还是按照宰相的意见,苏东坡必须依法参加上岗考试。由此看来宋代的人事任命制度几近赶上今天,今天不是都要走组织考察、民心测试那套程序吗?上级的意见只能是参考,个人跑官没用,卖官更是谣言。

考试结果早在预料之中。苏东坡顺利三试过关,被正式任命在国家史馆任职。

苏东坡乐意这个新职务吗?恰如鱼儿得水!

原来,在史馆工作的官员,有在宫中图书馆轮值的条件,而苏东坡正能趁此良机饱读珍本书籍、名人手稿、名家绘画等等,这对苏东坡将来文学上的发展打下了稳固的基础,可以说,东坡文学日后得以辉煌,宰相韩倚功不可没!

但毕竟此时的韩倚当了东坡仕途上的绊脚石,阻人官路难说积德,要在今天,还不远大于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苏东坡心里能对这讨厌的韩老头没点看法?

东坡何等人?岂能是我们一般凡夫俗人能预料!据宋史载,苏东坡后来听说了宰相韩倚当时的表态,慨然感叹:“公可谓爱人以德矣。”――韩公这才是真正的用德行爱护我啊!

能得以干上恰投自己兴趣的工作,实在是人生莫大幸事,这期间苏东坡寄情诗书,专趣书画,操琴怀古,曲酒对月,生活的可谓适意。

东坡不仅诗词书画承古创新自成一派,对音乐琴律也是造诣颇深,一生留下数十首曲论琴铭,见解独特,新意频出,借琴吟诗抒情怀,苏子常留佳作。

宋仁宗嘉佑八年(1063年)时, 二十七岁的苏东坡所作《次韵子由弹琴》一诗,使我们略能感觉到他早期作品不涉政坛纠纷的潇洒。

琴上遗声久不弹;琴中古意本长存。

苦心欲记常迷旧;信指如归自着痕。

应有仙人依树听;空教瘦鹤舞风骞。

谁知千里溪堂夜;时引惊猿撼竹轩。

但现在朝阙就在身边,苏东坡还能自娱于琴棋书画之中吗?事实是不光“天有不测风云”的政坛风云他躲不开,就是“人有旦夕祸福”的厄运他也绕不过。

自古有“花无百日红”之句,快乐总是暂短不及流恋,命运总是在岁月的流水中打旋,苏东坡适意未久便突然遭遇了人生的绝大悲痛:自己中年丧妻,儿子幼年丧母!

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五月,苏东坡心爱的妻子王弗以二十七岁之芳龄因病早逝,遗下六岁的幼子王迈,苏东坡这年正是古人所称的而立之年――三十岁。

突然失去了人生的另一半,给苏东坡造成了巨大的悲痛,十年后发芽的《江城子》绝世之作,便是此刻埋下的思念种子,苏东坡一时面临国事即将堪忧,家事却先苦愁!

就连以不近人情著称的苏洵也对儿媳早殇表达了悲哀,他对儿子说:“汝妻嫁后随汝至今,未及见汝有成,共享安乐。汝当于汝母坟莹旁葬之。”

将妻子尸骨送回故乡,让她安息在母亲身旁为伴,当然是东坡所愿,但他却没料到,陪伴妻子亡灵回乡的竟然还有自己的老爸!

朝廷没有丧妻给假的规矩,东坡送妻回乡的打算还未及付诸,父亲苏洵便于治平三年病逝于京师开封,享年五十八岁,苏氏兄弟又必须辞官丁忧了。

仿佛苏门家事纷扰预兆着大宋王朝的政局动荡,东坡送父亲回故乡眉山安葬的次年,三十五岁的英宗仅坐了三年皇帝御座便一命呜呼,看来命运这东西向来不照顾官职大小。

英宗的儿子神宗即位了,年号也随之改为熙宁。

不过老孙一直也没弄明白:为什么皇帝不遵守自己定下的规矩?从没找到过有皇帝停职丁忧的记载,看来圣人的礼法还是要屈从于皇上。

怪不得那么多人都惦念着当皇帝,官大到顶点就是好!

十五、王朝动荡根源久

趁苏氏兄弟送老爸灵枢回乡安葬,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北宋政权发生的一件大事:王安石变法。

误不了叙述东坡正文,东坡此行不比往年赶考被时间催促,需要日夜兼程;现在尽可以趁远行沿途游览,丁忧期要长达两年另三个月,有的是充足的时间。实际上苏氏兄弟光一个单程就走了将近一年。

王安石变法动静之大,事实上摧毁了北宋王朝;影响之久,甚至还影响着我们的今天――新法中可以看到不少国家行业垄断政策的雏形、甚至国有经济实体与国有银行的影子。

所谓变法,也可以称为改革,就是废除当时正在执行的一些法律,实施一些被认为能富国强民的新法律,具体到被后世称为的“王安石变法,即王安石所建议实施的九条主要新法:均输法、市易法、免行法、 青苗法、募役法、将兵法 保甲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本文不是探讨王安石变法,所以也就不详细解释这些几百年来争议不断的新法了,只谈点自己对这些新法的感觉:接近提前实行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吧。

均输法类似国家贸易垄断;市易法即对全国的商贩进行统一管理;保甲法即把老百姓编成十家一组的单位;这是否有些像近代的集体经济雏形?另一证据是:俄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先驱列宁就对王安石极为欣赏,把他誉为“十一世纪中国最伟大改革家”。

但变法的源由却需要交代一下:北宋自960年太祖开国,到仁宗时的百年期间,由于“三冗”(“冗官”“冗兵”“冗费”), 已经混得国家近乎赤贫,但北宋王朝外表却曾是全球最富的政府,首都东京汴梁的繁华绝对当时全球第一!日子怎么会越过越穷呢?

中国自五代残唐纷争杀戮之后,国力尤其是民力其实一直没能真正恢复,大都市的繁华不过是由农民奇高的税赋装饰出来的,尤其是北宋的军事力量,在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指导下,与北方、西方的三大强邻(西夏、契丹(后来称辽)、金)相较总是处于弱势。

短期交战之后虽订约言和,但那些和约却是由中国皇帝按年“赐予”他们金银绸缎换来的,大量财帛的外流虽然得到了花钱买来的暂安,却使政府经费更加捉襟见肘,再加上政府行政队伍的那个““三冗”,大宋皇家实际上处于穷极思变之时刻!

富国强兵谁不盼望?但钱从哪里来?无非一个开源,一个节流,自持为财务奇才的王安石就是借此内外亟需登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

王安石的主要九项新法其实就是九项生财有道的法门,但具体分析却难冠以“生财有道”四字。真能“生财”的无非仅“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两项,其它逐项应该称为“敛财”更为确切些。

可悲的是:这两项能生财的新法却还不是具体实施的重点,那“方田均税法”自1072年颁布实施不到一年就废止了;“农田水利法”在实施中倒是兴修了一批水利工程,使近万顷的田地得以灌溉,但相较其它新政的弊端来说,老百姓得到的实惠远比不上付出的多。

这样必然出现了现实中的矛盾:王安石认为自己是“以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共天下之费”,新法的反对者甚至大多数老百姓却认为是 “人情咨怨,无不言其害者”由此“民于是益困矣”。

再谈具体点,对后世最熟悉的变法名词有两个:青苗法与免役法,其实这两个新法目的都是一回事:敛财。

青苗法:历史上哪个年代都有青黄不接的季节,这时的贫下中农便免不了向富农、地主们借贷高利粮款,同样也是农民的地主们便趁机以最小的投资取得了最大的高利。王安石在基层工作时便谙熟了这一点,所颁布的“青苗法”其实就是把这个高利肥肉从地主嘴里夺过来,由皇家政府享用。

具体措施是:在春耕时由官府借款给农民,收获后由农民还本付息,要说这是仁善之举,还不如说是一种类似现代银行的商业行为,而且那利息也不能算低:每季大约在20%到30%之间吧。比方:政府投资百万两白银,年底政府便可赚五十万两,因为一年两收啊,这样就成了年息50%左右的高息――注意:这债主是政府,谁若赖账?不要紧,有牢狱板子等着你。

免役法:实际称募役法,宣布可以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服国家兵役、工役,雇役所需银钱,由各地按户等高下分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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