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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木·第11期-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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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我不提浪漫主义文论云云,单说梦想——我付钱,买下闷书数本,头一本封皮上写:镜,与,灯。我已经长大,内熟外香,想到,梦想。   

  梦想如此,是一盏黑暗中的灯。现实如此,是一块触手中的石板。而我们日日所劳作,不外打磨这顽石,只待其得成明镜一面,映满屋生辉。   

  当然,这只是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什么也不能告诉我们,除了一件:这世界上并无毫不相干,只充满牵强附会的联想。   

  而,此时的现实,同归去的梦想,万水千山,千丝万缕。   

  出宏文书店往下走,五六分钟而已,就可以看见东二教。   

  不知道为什么,学校异想天开,把它刷成了粉白色,我等刁民只好熟视无睹,走入它高悬的门梁。油画系的学生有时候在二楼的教室画画,我去参观他们如何将一张石膏素描画上两百小时。   

  其实就在五年半以前,我满心认为我会成为油画家一名,并且写了总计十七篇小说来意淫这件事情,但做油画家原来不是往画布上甩彩色颜料,把狗画得像企鹅,或者专注女人的私密部位——在这件满是烂板凳和破窗户的教室里面,油画家们画素描,讨论削铅笔的一百种方法,在一平方厘米的面积里摆动2B铅笔无数次,把那块黑色漆至毫不反光。   

  松节油的味道美好而让人兴奋,有时候,我坐在教室中间,看整个房间被堆在四面墙壁上的油画们一层层囚禁起来,最终变成一个无法立足的空间。你们没有人看过那些画,而看过的人也将很快忘记它们,去寻找新的画。   

  那时,画布是雪白的,我们的第一笔是毫无疑义的,而油画家们坚强执着地绘画着,落下了超过一万个笔触,但是,直到最后一笔完成以前,没有人明白之前的那些是为了什么,以及它们其实是那么美。   

  这就是我们的梦想,以及为什么我难以成为一个油画家。   

  然后要走的是一段长路,转一个弯,就到了东区宿舍门口的那条梧桐道。   

  现在离夏天还很远,每年夏天一来,毕业生们就开始在这条路两边摆地摊了。刚刚进学校时,我陪别人在这里摆过摊,我的几个师兄师姐穿着拖鞋,坐在地上打扑克。我把那些旧物一件件拿起来看,一边看,一边偶尔买出去一两件。   

  我的师兄随手拿了一本《月亮和六便士》送给我,他说:“这些书以后都没有时间看了。”   

  走过这条全大学最悲伤的路,你会看见千奇百怪的词典,字典,计算机教程,政治书,还有诗集。这些东西都是不需要的,就像到了是冬天的现在,梧桐也明白要把叶子落下了,把过去坐在叶子下面的年轻人忘得一干二净了,到了明年夏天,又有一条同样的路了。   

  那时准备要贩出何种旧物,我尚无蛛丝马迹,不但如此,一想到就觉得心如刀绞。对于我这种有旧物收集癖的人来说,最无可能是一本书。对于一个将要继续写作的人,每一本书,都是故人遗留下来的梦想。   

  十四岁那年我想要写一本书,我有的是一张三点五英寸软盘,里面存下我所有的小说。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把一张三点五寸盘装满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那至少也要写十万字,然后,就可以有一本书——但写这么多字到底需要几十年呢。   

  现在,我面无表情地写一通宵的小说,同时和人在MSN上聊天,写过的博客居然都有四十万字,但人们只能在电脑城门口看见三点五英寸软盘的雕塑了,我甚至不敢问最大的移动硬盘可以有多大。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  

第26节:镜与灯(2)         

  在此,对我的师兄师姐们来说,他们贩出的当然不是自己的梦想,只是他们没看见的未来。   

  没有人知道会发生什么,好事情如此,坏的也一样——我在说的,是现实。   

  顺着梧桐路走,转两个弯,穿越一条开满白花的隐秘小路,历经十七分钟左右,可以到达我常常都去的书吧。昨天晚上,我在这里见到好几个老朋友,买了一本康拉德的小说,听歌手弹着吉他清唱了《The sound of silence》。   

  昨天晚上在一年之内我第五十次抱怨我再也不要写小说了,坐在对面的朋友说:“你这个人不懂生活有多难,你又不做装修。”   

  这件事情当然和装修没有关系,也和我知难而退买精装房没有关系,而和妥协有关。一成不变,坚持梦想的人都死了;勇往直前,战无不胜的人常常忘记了梦想是什么。   

  在装修这件事情上,我没有变态到非要把房子的四面墙弄成拉丝不锈钢的,或者搞一个很绚的装置艺术放在厕所里。我决定打掉一面墙,这样做无非是想房子通风好一点。   

  在三年以前,我还对小说家这一职业充满着神圣感,为了任何编辑或出版商胆敢改动我小说的想法暴怒不已。我肯定无法想像我现在会和责任编辑打三个多小时候电话,对她解释为什么我要在“大照片”前面加一个“一二零”做定语,更遑论理解我会在三十秒以后轻描淡写地对其说:“既然不理解那你删掉吧。”——这当然只是在那三小时内完成的超过七十五个修改之一。   

  但我不改我觉得不能改的东西,并且保留出版完整未删版的权利——据我所知,这是伟大作家的共同特征——于是终于获得安慰。   

  梦想并非是装修,而是你要居住的家。我是说,梦想并不是“我”,而是,“如何成为我”。   

  歌手唱完《寂静之声》以后,我一个据说现在在做内衣生意的中文系师兄微笑着用力鼓掌长达十五秒:很多年以后,在梦想和现实之间,我们可能都只能这样活着,但依然总算还是这样了。   

  走出书吧以后,穿过基础教学楼,走五分钟,就可以到我曾经住过的竹林小区,第一次找到那里花了我一个半小时。以前和我一起住在那里的人都已经不在成都了,即使我的手机里还存着曾经的短信,他们也因为漫游费的原因停用了那些号码。但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系,最近,工作了两年以后的一个朋友宣布说:“我要考研了。”   

  我们都说你考吧,在这种时候不会有人煞风景到说出“考不上怎么办”这种蠢话。   

  我很久没有回过竹林小区,路过它门口,走五十秒,就出了大学的南门了。外面是卖米线的,卖烧烤的,卖水果的小贩,一条街乱得和生活本身一样,只有在城管来临的瞬间奇迹般消失。   

  我们都受够了隐喻的游戏,终于离开这个地方了。“镜与灯”是关于写作和批评的隐喻,也是关于梦想和生活的隐喻,在这里,故事要告诉我们的是:实际上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知道我们要付出多少努力或者经历多久才能将我们的镜拭亮,甚至根本不能肯定它是不是最终会成为一面镜子,但我们还有灯,在黑暗中虽微弱,虽只得方寸,但总算还有,只要我们还在,它就一直在那里亮着,亮下去给我们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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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梅声初闻点绛唇(1)         

  梅声初闻点绛唇   

  文/蓝洛梨   

  梅声初闻,明珠玉露点绛唇。   

  寒霜冬韵,独掏一枝春。   

  娉婷傲立,天冷云袖稀。   

  誓不移,梦犹相思,生死永相随。   

  一   

  月下推窗,浅浅的暗夜香气,青石板上筝筝弹奏一曲轻拨,是谁的指端凝了一抹温玉,软软的碎了这一地繁华。    

  菱花镜中,一身绋红色的绣花丝裙、肤白如雪、目似点漆。女子白皙的手轻扬,落下大红的帐子,瞧着手里的书札,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似灵动的蝴蝶羽翼。这就是京城最大药房苏存言的女儿,苏锦绣。   

  她手里的书札是去爹爹那里请安的时候拿来,小楷方正,顾小白,沈展……全是大户子弟或是富家公子,再过些日子便是锦绣18生辰,16岁那年元宵观灯会锦绣第一次出门,美貌轰动京城,此后前来求姻的媒婆踏破了门槛。而苏锦绣却再也没有露面,偶遇媒人也是怒目相对,只是苏存言对外宣称自己爱女心切,想再留她几年做个陪伴。   

  苏锦绣轻微的一声叹气,却似一生那么长。   

  那一次京城最大的观灯会,轰动的何止整个京城,还有她美好而初生的爱慕呵。这种轰动,不精心不动魄却刻骨,让人想忘却忘不掉,想找又找不找,只是煎熬。   

  那是恼人的初春,细雨如织,身边的空气淡淡地被雨水打出一层雾色,漫盖了来人的眼底,嘴唇也湿润殷红起来。   

  那晚的灯照得京城异常热闹,苏锦绣和丫头翠儿偷偷地溜出了门。不止是苏锦绣,连着丫头翠儿也没见过这么大的盛世。一盏一盏颜色各异的纸灯,似是看不到尽头。梨花白,杏桃粉,灯光下面更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小姐,快看,那里有灯谜会。”苏锦绣被翠儿拉着走,脚踝上的铃铛轻轻奏响。苏锦绣轻嗔,眼波一转,仿佛一湾湖水全都漾了过来。   

  明珠就是这个时候看到苏锦绣的,她上身穿着紫罗衫,下着翠湘裙,戴翠钿,精致的鼻梁上还有几滴小小的汗水,不觉一怔。而锦绣的眼睛抬起来,四目对望便绵长羞涩。   

  明珠微微一笑,他站在高高的会台上,瘦削的背影,白衣盛雪,黑发如漆,突然走到苏锦绣的边上,伸出手来,“可否请你和我一起猜些灯谜?”眼前这个风一般柔和的男子,只一眼,细长的带着小狡黠的桃花眼,略带了一分的玩世不恭和浅薄模样,更多却似这纯洁的雨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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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梅声初闻点绛唇(2)         

  心底千万缕,爱慕生,她未想到这场邂逅,竟成就了她二年的寻觅和相思。她呆呆点头,明珠一使力,苏锦绣倒在他坚实的怀抱里。她的脸微红,手指不停绞着衣襟,明珠不禁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苏锦绣把头越压越低,明珠不得不用手指抬起她美丽的下巴,倚过来,对着苏锦绣的耳边呵气说:“不要低头,再低怕是要折了细脖了。”    

  苏锦绣记不得后来灯谜会是怎么结束的,只是忘不了男子身上清清淡淡的腊梅香,让她迷醉。然后便把一块玉佩递给自己。   

  “啊,要赶回家了。那是我随身带的玉佩。”还来不及说声感谢,男子一眨眼就消失了。   

  低眼看去,玉佩上写刻,梅声初闻,明珠玉露点绛唇。边念着,边落在了心里。   

  二   

  苏锦绣像着了魔,日日地对着枕边的玉佩说话,你的主人,到底是谁啊。   

  描了绿肥红瘦于笔端,临了玉意,轻舞了满城春色。18生辰,爹爹宴请了京城所有有名望的人家,大家心照不宣,定是要选亲了。整整一个大堂,络绎不绝的人。   

  她一身红衣琳琅环帔,红红喜喜却悲凉。她叹,你若再不出现我怕是要嫁人了。那个口吐莲花的白衣少年,苏锦绣时常想起来,然后眼睛氤氲,恐怕你早已记不得我。   

  不段有人前来敬茶,觥酬交错。苏锦绣抬起头想要推却,猛得手上的陶瓷杯摔在了地上,碎片割的她的手指生疼。   

  眼光焦灼着,那左边的红色圆桌上,男子发丝高束,浑然的书生气质肆意悠游,她不是没有看到全场的宾客早已放下手里的酒杯呆呆看着她,却不能移动分毫。   

  苏老爷走到苏锦绣身边,男子也正朝这边看来,眼神清净嘴唇淡雅。知女莫若父,看到观灯会那日女儿粉色双颊,对前来的媒人怒目而视,若还不知女儿的心思,他还怎会是京城里家喻户晓疼爱女儿的苏存言。   

  幸而,这少年竟也面相不错,苏老爷一想也就欢喜。   

  苏存言拍了拍锦绣的脊梁,然后走过去对着男子说,若我把女儿嫁给你,可好?   

  这等机遇,竟是如此突如其来。   

  男子的呆了一下,眼睛迷漫着疑惑,然后站起身来,飘然清瘦,“小生早已婚配,对妻子珍爱如是,只得谢小姐抬爱。”然后竟转身,大步离开。    

  “梅声初闻,明珠玉露点绛唇。”锦绣对着男子单薄的背影,深黑的眸子似忘却了光泽,呆呆念到,看着男子背影消失。   

  锦绣先是大哭再是一笑,却不料这一笑比哭更寂寥,话却信誓旦旦,对着满堂的宾客说,“明日午后,苏家将举办灯谜会,以会选婿。”   

  月的模样,在华年里渐走渐远,而你,在字里行间,走成一眉淡月,暗拢情思几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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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梅声初闻点绛唇(3)         

  苏锦绣对着镜子,原来你真的早已忘了我,也罢也罢。    

  三   

  选婿竟似热闹了整个京城。苏锦绣不在乎,自然也没有细观。   

  挑到了最后,四个男子站在自己眼前。都是白净面容,黑发柔软,她却无端想起那个心念的男子,总思考着,哪个更相像一些。   

  轻摇蒲扇,“梅声初闻,明珠玉露点绛唇。寒霜冬韵,独掏一枝春。”   

  这,便是试题了。说到最后,她还是带着期望的么?   

  一个男子,腰间系了堇色流苏,嘴角有邪邪的笑,接道:“娉婷傲立,天冷云袖稀。誓不移,梦犹相思,生死永相随。”   

  苏锦绣抬起头来,隔了帘子看到男子青衣潇洒,带了一分玩世不恭的骄傲,末了叹息一口气,看着男子的眼睛说,“夫君。”   

  这个男子便是南生。南生,京城同济堂的公子,锦绣英俊,同为药家,街头巷尾尽说是佳话。这算是,门当户对,匹配了吧。   

  南生原本便是胸有成足,他径直走过来,拉起帘子,握着苏锦绣苍白的手,说:“明日我便来迎娶你。”   

  花轿里苏锦绣不停流泪,红帕子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到南生把红帕子取下,让他兀然轻悸的,是一低头的刹那,她满脸楚楚的惊怯,和眼角一闪而过的泫然。苏锦绣的眼睛先是呆滞再是心痛,新郎身后站着的男子,笑眼似有落寞,却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   

  这到底,是什么场景?   

  明珠回过神来摆一摆衣裳,持一杯酒,“明珠祝锦绣嫂子和南生大哥白头偕老。”   

  锦绣咽酒的时候,生生的苦,却亦有庆幸,至少,她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明珠。   

  爱情里的女子一深情,边卑微。红帐的深夜,锦绣却想着身边的人是明珠该多少。   

  苏锦绣常常亲自做了点心送去书房,只因明珠总是到书房里和南生共商事情。而南生待锦绣极好,他会拾起木梳来帮苏锦绣做堕云鬓,亲自嘱咐裁缝石榴裙的颜色淡雅,买回上等的粉色胭脂。为了苏锦绣一日忽然想吃的点心,可以鲜马驰骋,扔了公务跑到城西买回来。偶尔南生用手指轻轻抚过锦绣的眉眼,“你,到底在难过什么呢。”   

  苏锦绣半夜惊醒,看到身边面容皎洁的南生偶尔也会想,如果早一天遇到你,那么我们就会幸福了吧。   

  如果这样下午,也许也会幸福的吧。该放手的,总该要放,   

  却是一日,苏锦绣在后院小坐,忽听南生在她身后喊,“锦绣。快谴人上点糕点。贵客来了。”转过身去,若不是扶着石椅,锦绣差点失去平衡倒了下去。   

  这,竟是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只是一个惊讶一个柔和。南生指着左边的男子说,“这是明员,明珠的孪生大哥。你定是分辨不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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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梅声初闻点绛唇(4)         

  是啊,是自己没有分辨出来。原来,如此。   

  这才明晓过来,那日,前来宴会的竟然是明珠的孪生大哥。明珠侧身坐在她身边,微微侧过头,对着她轻语,恨不相逢未嫁时。他的身上依然有腊梅的味道,眼神却是澄澈如夕,似乎又是那天,他对着自己说,“不要低头。再低怕是要折了细脖了。”   

  苏锦绣看着他,感觉到他在空起呼出的气流,一团一团的雪白,苏锦绣这才知道,也许不管再过多久,自己心心念念的人,也不过是他。   

  四   

  苏锦绣坐在满色的花园里,一脸的平静,黄昏的阳光片片的断碎。   

  自己的一生只四个字,天意弄人。   

  苏锦绣边想着边笑,笑的带着点悲伤,却无可奈何。纵使父亲疼爱,嫁出去的人已经没有回转的余地。   

  风里微微颤抖一下,衣角的抖动就像苏锦绣心脏的跳动。   

  “大嫂在做什么?”耳边传来脆脆的声音,像是雨天的水滴,苏锦绣惊讶地抬起头来看过去。男子站在身边,嘴角还是抿着一丝线的微笑,阳光落在他的额头。   

  “明珠。”苏锦绣不由自主地念出声来,末了又察觉出失礼,“明珠少爷。”苏锦绣起身,身里的浅蓝披肩微微斜着,堕云鬓石榴裙,带着妩媚的眼睛却透了淡漠和冷静,明珠不禁想起初见苏锦绣的那日。   

  细雨蒙胧掌心烟雨,羞涩和小期待的眼神,跌到自己怀里的样子惊慌如兔子,明珠便也觉得惋惜。他不知道为何她会那么快的嫁了人,还是自己的大哥,也是到洞房那日才知晓,名满京城的苏家小姐竟然就是那日的少女。   

  “是在赏花吗?”明珠看着苏锦绣掐在食指中指之间的细小经脉,翠绿的流动的却是雪白的汁液,开的花却是柠檬黄色。   

  苏锦绣低下头去,呆呆答了声,“恩。”   

  “冬天的花开的还真是不易呢。”明珠感慨,歪头望去却看到苏锦绣一双失了神的眼睛,忍不住一把拉起苏锦绣的手,“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苏锦绣知晓这是不对的,想挣脱那双手,他却像是带了魔力一般,自己的手,竟然反握住少年的手指。而自己的脸,大概和这身边一树一树的梅花一般红了吧。   

  锦绣跟在男子的身后,看着男子的肩膀感觉雾气缭绕,只想就这样跟着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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