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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得越深,越是无法解脱,他欠她一个辞别,就这么永诀而去。
***
干涩的眼眶又有温热的液体涌上,本来以为眼泪早已流干,林奕蝶借着摆放器具的动作掩饰悲凄的神色,压抑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
小芸默不做声地握住她的手,两个女孩子面对面怔坐了片刻,林奕蝶挤出一个苦笑,说:“我并没有抱任何希望,只是……”
“我明白,我明白。”她低声回答,轻拍好友的手背。
即使过了一年,对于当时的噩耗仍然心有余悸,连她都觉得有一瞬间山河变色日月无光,可以想象对于林奕蝶该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毕竟,他们是那么深刻地爱着彼此。
林奕蝶抽了张纸巾在眼睛上按了一下,沙哑的声音带着几分哽咽:“在这里真的可以吗?你们老板不会突击检查吧?”
“不会。”小芸给她一个安抚的笑容,“他睡着了之后打雷都吵不醒。”
两个人同时伸出右手,手掌交叠,轻轻将铅笔夹在中间,闭上眼睛,默念同一个名字。
不知道是这个疯狂的念头真的触动了鬼神,还是在这样清冷的深夜里祈祷的声音更容易传达给天上的神明,店堂里的灯光开始忽明忽暗地闪动,在两个人指间的铅笔也开始微微颤动。
小芸屏住呼吸,一颗心提到嗓子眼,感觉四周空气的温度都降了几分,通体透寒,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她又惊又惧地看着那支已经开始在纸上画圈的铅笔,强忍着想尖叫的冲动。
天啊!以前她从来不相信这种怪力乱神的东西,可是自从遇到老板以来,种种脱离常轨的事件一再挑战她坚韧的无神论神经,到现在,她已经能很迅速地进入状况,接受“万事皆有可能”的事实。
不过接受归接受,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遇到灵异事件时,还是很容易吓到花容失色,小芸咬紧牙关,暗中告诫自己一定要挺住,就算是被吓到掉魂也要为好友实现这个小小的心愿。
林奕蝶也被吓到了,对着呈现暴走状态疯狂画圈的铅笔,颤声问:“钧炜……是你吗?”
灯光闪得更厉害,森森戾气贴着耳朵拂过,不知道哪里来的旋风卷绕着她们,纸张被吹得到处都是,仿佛骨头都被这冷风穿透了,风声中夹杂着若有若无的笑声,十分瘮人,小芸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寒毛倒竖,浑身像筛糠似的抖个不停,林奕蝶也很紧张,呼吸有些急促,连声音都抬高了不少:“钧炜,是不是你?”
小芸已经完全忘了会不会惊扰老板的清梦了,她觉得就算被老板骂死也好过被吓死,铅笔在纸上画得越来越重,震得人虎口发麻,笔尖划破了好几页纸,而萦绕在店内的阵阵阴风吹得更加凌厉,摆放在吧台内的玻璃器皿开始嗡嗡作响。
身临其境的恐怖体验,让人的神经越绷越紧,终于“啪”的一声,笔芯折断,硬撑着的勇气瞬间崩溃,小芸失声尖叫,甩开铅笔,本能地避开桌子,一叠白纸呼的飞了起来,呈群魔乱舞之势,呼啦呼啦乱飞。
就算拥有钢铁般坚硬的神经也被这恐怖的景象吓破了胆,两个女孩子哆哆嗦嗦地抱在一起,头都不敢抬,不知过了多久,异象戛然而止,风停了,头顶的灯光也不闪了,纸张飘散下来,一切重归于平静,让人恍惚不已,好像从一个混乱的梦中醒来,一时难以区分梦境与现实。
然而现实远比她们想象得残酷,就在刚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楼梯口传来熟悉的男声,带着显而易见的愠怒——
“你们两人在搞什么?!”
虽然进行违规活动被抓包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但是小芸此时的心情可比农奴见到解放军,激动得热泪盈眶,只差没扑到对方脚下痛哭流涕。
LeTempsPassé的老板闻夕城僵着一张俊脸,环视了一周犹如台风过境的店内,有一种无语问苍穹的感觉。
真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要不是他睡得正香突然被一通传真吵醒,觉得像鬼压床一样阴气森森,然后赶忙冲下来镇场,天晓得小芸这死丫头还要捅下多大的篓子。
***
闻夕城脸色比鬼还难看,狠瞪了对面二人一眼,小芸心虚地讪笑着,拉过林奕蝶的手,介绍道:“老板,这是我的好姐妹,林奕蝶。”
闻夕城冷淡地点点头,林奕蝶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结结巴巴地向他道歉,像撞到枪口的小鹿一样眨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神态楚楚可怜,让人硬不下心肠对她发火。
闻夕城叹了口气:“把东西收拾一下,我送你回家。”
“不、不用了。”林奕蝶低下头,小声说,“不麻烦你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
闻夕城摇头,把手上的传真纸展开给她们看:“刚收到警察局发来的传真,连环杀人犯‘黑狼’流窜到这里,通缉令都贴遍全国了,你们还半夜三更出去晃?”
林奕蝶连声道歉,低着头跟他走出店门,闻夕城把传真纸贴到墙上,林奕蝶对着那张通缉令呆怔了片刻,突然开口说:“我知道这个人。”
闻夕城愣住了,林奕蝶垂下眼帘,伸手抚平纸张翘起的边角,低声说:“我男朋友是警察,去年在追捕这个人的时候殉职,没想到他仍然逍遥法外。”
隐忍了许久的泪水默默地滑下脸颊,彼此相识近二十年,失去却只是一瞬间的事,心里像被挖走一块,疼痛难忍。
闻夕城不禁动容,伸手拭去她的泪水,轻声说:“请节哀。”
林奕蝶摇头,哽咽道:“我想知道……是不是只有死亡,才能让我再见他一面?”
菲薄的月光被乌云遮去,湿冷的风带走了脸颊上所余无多的温度,细雨簌簌落下,为这个阴沉晦黯的夜晚更添几分寒意。
这种窒息的绝望感染了他,闻夕城沉默了片刻,说:“你跟我来。”
带着她回到店里,小芸刚把乱七八糟的废纸收拾干净,见他们去而复返,不由得睁大眼睛,问:“老板,忘带什么东西了吗?”
闻夕城摆摆手,示意林奕蝶在桌旁坐下,他伸出右手,说:“如你所愿,我来告诉你答案。”
林奕蝶半信半疑地看着他,这男人深邃的眼眸中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强势,让人无法忤逆,只得乖乖服从。她伸手与他交握,闭上眼睛,听到闻夕城叹息一般的低语:“集中精神,看看你能做到什么程度。”
思念前所未有的强烈,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攫取着她的神志。
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神存在,请你无论如何也要听到我的乞求,即使生命如蝶翼般脆弱,依然渴求着风雨过后,透过树叶缝隙的那一缕阳光。
闻夕城神情淡然,低低地吟咏着无法辨识的语言,像魔咒一样,让人渐渐平静。
当夏天过去,百花枯萎,树叶凋零,蝴蝶将失去飞翔的力量,跌落在尘埃里,将生命消磨在遗忘不去的哀伤中,慢慢地,香消玉殒。
他并非无力阻止,只是已经习惯冷眼旁观。
多少悲欢离合,就在一弹指的瞬间,诸神高踞云上、俯瞰众生,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早就湮没在一片浮华当中,谁能听得到这些微弱的祈祷之音?
一团浓黑的雾霭在他们头顶上方聚集,像是有实体一般颤动蒸腾,原本趴在桌上的小芸坐直身体,一手捂住嘴巴,忍住差点脱口而出的惊叫。
在那团浓雾当中,她分明看到一个若隐若现的人!
闻夕城俊美的脸庞僵硬紧绷,眉心微蹙,手背上绷起青筋,那团雾气越来越浓,仿佛波涛暗涌,耳边甚至能听到隐隐的水声,而中间的人形也越来越清晰,在浪涛中沉沉浮浮。
浓雾仿佛沸腾了一般,闻夕城突然睁开眼,一把推开林奕蝶:“后退!”
林奕蝶措手不及地被推倒在沙发上,就在这交睫之间,浓雾像烟花一样飞溅扩散,一个庞然大物从天而降,重重地摔在桌面上。
小芸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她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毫无生气的男人,双目紧闭,浑身透湿,肩膀上的伤口被水泡得发白肿胀,狰狞恐怖。
这还不是最吓人的,最让她瞠目结舌的是,这个男人竟然是一年前坠海身亡的夏钧炜!
老板太可怕了!人家都是召魂,他竟然连尸体都能召来!
“钧炜……”林奕蝶手指发颤地碰触夏钧炜的脸颊,露出即狂喜又悲伤的表情。
小芸冲了过去,一把拉回好友的手,叫道:“奕蝶!你冷静一点!钧炜已经死了!”
“谁说他死了?”闻夕城狠敲了她一记,“打电话叫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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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更新时间2010…2…5 17:48:41 字数:10692
***
由于送医及时,夏钧炜捡回一条命,手术完成后送到加护病房,身上插着一堆管子昏迷不醒。
对于这个溺水的伤患是如何出现在LeTempsPassé的,三位当事人缄口不提。
消化了夏钧炜还活着的事实,林奕蝶喜极而泣,坐在病房门外的长椅上,片刻也不肯离开。
小芸去买了几罐红茶,递给林奕蝶一罐,然后小心翼翼地蹭到闻夕城身边,悄声问:“老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夏钧炜在一年前执行任务时受伤坠海,连尸体都无法打捞,她还去参加了他的追悼会,怎么今天,他又奇迹般地死里逃生?
闻夕城递给她一块男式手表,说:“自己看。”
小芸糊里糊涂地接过来,定睛一看,小声叫了出来:“日期是去年!”
闻夕城淡淡一笑:“一年前呛进肺里的海水在一年后吐出,这种经验还是不要有的好。”
对于他们来说日子过了一年,而对于夏钧炜,一切不过是昨天的事,在受伤落海的刹那,跨过一年的时光,穿越时空,坠入此时此地。
小芸一脸崇拜地看着老板,虽然亲身经历过各种灵异事件,已经见怪不怪,不过这次看到大变活人,还是蛮震惊的。
闻夕城站起身,在走廊里伸了个懒腰:“天亮了,我要回去补眠。”
唉,刚刚觉得他神通广大,一下子又变成那个一身懒骨头的老板,小芸追了上去,小声说:“老板,谢谢你。”
闻夕城脚步停了一下,摸摸她的头,说:“在这里陪她吧,不要乱跑。”
即使被爱召回,也未必能坚守下去,他能改变过去,却始终无法预知未来。
“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这是夏钧炜醒来后说的第一句话。
林奕蝶含着泪微笑,手掌贴上他的脸颊,温热的触感让她确信这不是美梦一场,她紧紧握住夏钧炜的手,再也不肯放开。
护士过来量了体温,笑嘻嘻地告诉她危险期已经过了。
夏钧炜的伤并不致命,休息一会儿之后就能下床走动了,他给了林奕蝶一个拥抱,说:“几天不见,你瘦了。”
林奕蝶像小孩子一样腻着他不放,心想这家伙要是知道现在已经是一年之后,不知道会不会惊掉下巴。
不过为了不刺激伤患,她打算以后再解释,现在,享受这从命运之手中偷来的平静时光,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在得知事情的原委之后,夏钧炜确实被震惊到失魂,根本不敢相信这种时空穿越的科幻事件,不过这个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像所有电影里演的那样,把当天的报纸甩给他就搞定了。
不过夏钧炜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警察,早练成了临危不乱的本领,震惊过后,很快消化了事实,不用林奕蝶费多少口水解释或安抚。这家伙神经粗得很,已经开始庆幸捡回一条命,并且和林奕蝶套好词怎么唬弄蜂拥而来探望的亲友团及同事们。
为了不被媒体当成异世奇人而大肆报导,他们没必要把真相抖落出来,夏钧炜编了一套流落荒岛、孤军奋战、劫后余生、漂流回家……一连串惊心动魄的历险记,虽然假得要命,不过没多少人去追根究底,还是有惊无险地蒙混过关。
他能活着回来,对许多人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父母以及未来的岳父岳母都赶过来探望,感动得老泪纵横,让一向铁骨铮铮的夏钧炜也不由得眼圈泛红,笨拙地拿纸巾给母亲擦眼泪,林奕蝶站在一边,也不禁热泪盈眶。
他是他们生命中的阳光,温暖光明,一旦失去,幸福瞬间化为泡影。
访客络绎不绝,到护士跑来撵人,病房里才清净下来,又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林奕蝶打开妈妈带来的粥罐,鲜香四溢,夏钧炜靠在床头,懒懒地要她喂食。
恋人之间,怎么肉麻都不为过,林奕蝶喂他喝完一碗粥,突然嫣然一笑,说:“我不是在做梦吗?”
“刚才烫到舌头很疼,所以不是梦。”夏钧炜眨眨眼,张开嘴巴,让她把切好的水果像喂鱼一样喂进去。
这个筋骨粗壮的伤患康复能力惊人,也幸好他穿越得及时,没有感染,才有命在这里调皮耍赖。
林奕蝶收拾好碗筷,又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拉起被子盖住他,像照顾娇贵的花朵一般小心翼翼,让夏钧炜不满地直叫:“喂喂,我没那么娇气!不会那么容易挂掉啦!过来坐下。”
林奕蝶在床边坐下,夏钧炜将她揽近了些,头一歪靠在她肩上,低声说:“我掉到海里的时候,心里想的全是你。”
“真的?”林奕蝶执起他的手,心疼地抚过指节上细小的伤疤,夏钧炜摸摸她的头发,说:“那时候,我第一次觉得恐惧……以前面对多么凶险的敌人都没有过的恐惧,如果不能再见你一面,如果再也见不到你,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事……”
原来害怕失去对方的不是只有她自己,林奕蝶泪流满面,哭得喘不过气来,感觉到夏钧炜温柔的吻落在她的额头,她抬起头,主动亲吻上这个失而复得的恋人。
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像我这般深刻地爱着你……
***
半个月之后,夏钧炜出院,而依然过着懒散生活的闻夕城基本上已经把这位抛到脑后了,继续他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处世原则。
上午没什么客人,闻夕城像只懒猫一样窝在沙发上晒太阳,林奕蝶过来找他,送来一大篮自制的小点心。
“你的气色比以前好多了。”闻夕城倒了杯茶给她,调侃道,“是爱情的力量吗?”
比起前一阵子死气沉沉的样子,她现在眉梢眼角都带着幸福与满足的笑意,脸色红润,神采飞扬。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林奕蝶对救命恩人感激不尽。
闻夕城摇头微笑,说:“把他召回来的是你,我只是助你一臂之力罢了。”
这种深切的爱,与强烈的执念,才是让夏钧炜得以重返人间的力量。
虽然一向为人冷漠兼刻薄,不过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让闻夕城还是有些感动的,他赞赏地看着对方:“奕蝶,夏钧炜是个幸运的人。”
“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林奕蝶脸红了,双手交叠在膝盖上,“我们约好今天去挑戒指,老板要一起来吗?”
闻夕城哈哈大笑:“你们要带个电灯泡做什么?我才不做这种煞风景又被诅咒的事。”
打扰别人恋爱会被马踢死的,虽然这句话是超老的馊梗,但是任何时候拿出来都有效,闻夕城把她送出店门,握手道别。
初秋的阳光温暖柔和,洒遍全身,仿佛连心灵都变得暖意融融,闻夕城看着她远去的背影,绽开一抹温柔的笑容。
幸福得来不易,还请倍加珍惜。
每次约会他都会提前十几分钟到达,因为舍不得让心爱的人在等待中焦虑不安,这次也不例外,夏钧炜提前到了约定的地点,然后靠在电线杆上,掏出手机玩游戏。
行人来来去去,从他身边经过,夏钧炜蓦地抬头,盯住一抹似曾相识的背影。
与周围一片宁静格格不入的气流倏地飘过,阴沉、晦暗、血腥,熟悉得让他神经紧绷,每一个细胞都陷入戒严状态,毫不犹豫地跟了上去。
上一次追捕,于别人已有一年之遥,于他,近得触手可及。
黑狼。
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报告同事,眼看黑狼拐进一条窄巷,夏钧炜结束通话,快步跟了过去。
这条巷子大半已经拆迁,两边全是残垣断壁,破败不堪,他猫下腰,贴着一堵墙,警觉地寻找着对方的踪迹。
由于还没销假,自然不可能佩枪出来,夏钧炜全身上下最具杀伤力的只有一双拳头而已。
在砖头瓦砾之间穿行,还要注意不曝露自己,前方拐角处,敌人的身影一闪而过,夏钧炜迅捷如电,追了过去。
无论多么凶险的敌人,都不会让他觉得恐惧,这一生,从来没有退缩二字。
枪声惊飞了栖在房檐下的燕子,墙角凋零的花草,有几只蝴蝶飞过。
真正能吞噬灵魂的恐惧,是面对无法挽回的绝望。
捂着伤口倒在墙下,夏钧炜眯起眼睛,看着逆光之下,站在他面前的人,咳出一口鲜血,说:“代我转告队长……我完成任务了……”
闻夕城面无表情地走到他面前,看着血流满地的警察和被打昏的逃犯,冷冷地说:“她还在等你。”
夏钧炜无力地摇摇头,断断续续说:“告诉她……告诉她我爱她……即使……”
即使一次又一次地离开,即使无休无止地伤害。
闻夕城似乎叹了口气,在他面前蹲下身来,夏钧炜无力地闭上眼,意识越来越模糊。
既然不能相守,为什么又要相爱?难舍难分的恋人,却注定要生离死别。他仿佛听到命运之神嘲讽的笑声,而他们,即使用尽力气挣扎,却依然渺小得任其摆布。
在被黑暗吞没的瞬间,他感觉到一丝暖意覆上他的额头,朦胧中,听到对方的低语:“这些话,你还是自己留着跟她说吧。”
他以为这次死定了,没想到醒来的时候,身上的新伤旧伤全部愈合,连疤都没留下。
一屋子人围着他,让他更确信自己不是置身天堂(或地狱),林奕蝶一直拉着他的手,闻夕城还是一张万年不变的扑克脸,说:“醒了就起来吧,以后别再这么不顾命。”
“就是,讨厌。”一个满头波浪长发的陌生美少女插了一句,“如果不是我来救场,你早变成一具尸体了。”
“好了,伊莎贝拉,不会再有下次了。”闻夕城拉开她。
夏钧炜目瞪口呆地摸摸自己身上本该皮开肉绽的地方,惊讶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人鱼的血有治愈作用。”闻夕城简短地解释,“伊莎贝拉是人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