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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么回事-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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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好,我是许风。”

  “嗨。”叶星儿跟他打招呼。

  我低着头不说话,叶星儿用手肘捅了我一下,示意我跟人家打招呼。我还是不肯抬头,我感到许风的目光已经停留在我的脸上,然后我听到了他的笑声,“呵呵……我认得你的短发,你叫柳莎是吧?我说我总会知道你是谁。”

  我只得抬起了头,近距离看到了那张俊朗的脸,却不敢跟他的眼神对视。

  “你们认识呀?”龙俊庭诧异地问,叶星儿也奇怪地望着我。

  “不认识。”我说。

  “对,你不认识我,我认识你就行了,谢谢来捧场啊。”他一点也不在乎我的不识相。

  “喂!我们要去准备了。”有个女生向我们走了过来,中长的头发全被染成了金色,这副模样看起来真有点像小甜甜布兰妮。她走到我们面前时,我看到她的眼睛画着很重的冰蓝色眼影,嘴里在不停地嚼着口香糖。她身后跟着一个男生,手里拿着两根木棒,应该是龙俊庭的队员,他对他们说:“快到我们了。”

  龙俊庭就把我们介绍给他们:“这是我们班的叶星儿和柳莎,这是我们乐队的大小卷。”

  “嗨!”大家互相问好。

  听到他们的名字,其实我很想发笑,但是我忍住了,我终于知道他们的乐队为什么会叫“龙卷风”了。

  “我们要过去了。”金发的小卷催促道。

  “好。”许风应道,“我们走了,帮我看一下东西。”他突然从脖子上取下一个挂饰塞到我手里,然后对我笑笑,“等我啊!”

  一行人就走了,我听到小卷对许风说:“干嘛脱掉你的东西,你以前表演时不是都要戴着它吗?”

  “这次不用戴。”许风的声音还是那么自信。

  我和叶星儿就坐在原地,叶星儿问我:“柳莎,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沉吟了一下,“他从大海里救了我。”

  “什么?你真的去玩自杀?”叶星儿睁大了眼睛。

  “不是,我在学潜水。”

  叶星儿就用手敲了一下我的脑袋,不再说下去,把目光转向舞台。

  我低头看了一下那个挂饰,它是一把钢制的小吉他和一根钥匙,用条细链子吊着,看起来很精致。我就把它拽在手心里,也抬头向舞台上望去。

  轮到“龙卷风”乐队上去表演了,主持人报出了他们每个人的名字,主唱是许风,吉他伴奏是龙俊庭,贝司是那个金发女生小卷,那个拿着两根木棒、名字叫大卷的男生是鼓手。

  他们上台的时候,台下的人一下子欢呼起来,气氛很热烈。

  许风身上挂着一把幽蓝色的电吉他,接好了线后,他就站在麦克风前讲话:“大家晚上好啊,今天带给大家两首歌曲,一首是翻唱的,还有一首是我们的拙作,希望大家喜欢。”他最后那一句话特意提高了分贝,声音既清亮又浑厚。把台下的人撩拨得尖叫起来,使劲喊着他们乐队的名字,我不知道他们的乐队居然这么出名。

  他们开始表演了,首先演唱的是Beyond的那首《情人》。这么古老的一首歌,有点让我大跌眼镜,台下也出现了小小的嘘声,但他们不为所动,依然尽心尽力唱下去。第二首歌曲是他们自创的,叫什么《狂爱龙卷风》,叶星儿说这是一部偶像剧的名字。我就想“那他们不是抄袭?”后来又想到如今这个世界,谁抄了谁,连当事人双方都说不清楚呢,更何况隔着千万人。不过台下的观众还是兴奋地大呼小叫起来了,表演到最后,台上台下已经打成一片,全场high到爆,许风唱得声嘶力竭的,另外三个成员也活跃异常。看来我没来错,人就是要寻求一点激情才能刺激到自己日益麻木的神经。

  他们的表演结束了,四个人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走下台。

  “星儿,他们刚才那个是朋克还是摇滚?”我转过头大声向叶星儿问。

  “摇滚,朋克是最原始的摇滚,他们这种是进化了的。”叶星儿扯着嗓子回答我。

  我点点头,继续拽着手中的那个挂饰,感觉自己的掌心里冒出了细汗。

  他们回来了,似乎是一路风光,周围的人都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他们的脸上也表现出难掩的兴奋,是那种终于把一件事做成功了,而且是出人意料的成功的那种兴奋。

  他们向我和叶星儿走了过来,我们就站了起来。许风径直走到我面前,其他三个成员跟在后面热烈地讨论。我看到他脸上有汗水,刘海也服帖地贴在额头上,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他的眼睛里闪耀着喜悦的光芒。

  我摊开手掌把那个挂饰递到他面前还给他,他伸出手把它拿走,手指的指尖不经意地刮到了我的手掌心,轻轻地,我发现它们也冒出了细汗。

  他放下吉他,把它竖在地上,把琴头转到我面前,“帮我拿一下。”然后他要把挂饰戴上。

  我只好帮他拿着吉他,龙俊庭上来跟我们搭话:“我们的乐队怎么样?”语气里带着满满的骄傲。

  “很好啊。”叶星儿赞叹道。

  他就得意地笑了,然后又问许风:“风哥,我们待会去哪?”

  “到外面喝东西吧。”

  “也好,我渴死了。”龙俊庭就告诉站在后面的大小卷,他们当然同意了,迫不及待地去收拾自己的东西。

  许风对我们说:“你们两个也一块去吧?”

  龙俊庭也说:“对啊,一起出去。”

  我低头看着那把吉他不说话,叶星儿望了一眼我,就答应了:“好吧,反正我也口渴了。”

  我一听,也不好再扫大家的兴,就回望了叶星儿一眼。

  许风看到我的神情就问:“你不想去吗?”

  我还是不说话,他就伸出了手,我以为他要拿回吉他,就双手把它递给他。谁知他把手伸到我的后脑勺,一下把我的头按到他的唇边,我感觉到他湿润的双唇印在我的额头上,我闻到了他身上的汗味。我知道周围的人都愣住了,正定定地看着我们。

  我推开他,生气地问:“你干嘛吻我?”

  “我喜欢吻你,你的短发好可爱。”他又用那只手搔了搔我后脑勺的头发。

  我用手拨开了他的手,把吉他塞到他怀里,转身就想走。他一手拿着吉他,一手拉住我,“别生气,我太高兴了才吻你,我们走吧。”

  我就挣脱他的手,回到了叶星儿旁边,龙俊庭就打圆场:“好了,我们走啦。”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七节 闲聊
一行人就往校门口走去,出了校门口,他们先去放好东西,我和叶星儿也跟去了。那个地方是一间出租屋,是他们的练习场地,挺偏僻的,离校门口很远,应该是为了防止对周边地方产生噪音才选的这个地方。

  那间房不是很大,空空的,有两扇窗户,地上散落着一些乐谱,房里只放着他们的乐器。

  “你们都住在校外吗?”叶星儿问。

  “对啊。”龙俊庭回答。

  “你也搬出宿舍了?”

  “当然。”

  “那马东明和蒋成杰呢?”

  “还住在那,听说那两个空床位住进了师弟。”龙俊庭意识到了什么,说完后望了我一眼,我装作不在意。

  许风就对龙俊庭说:“那时你不是经常跑到我们楼上来。”

  “对啊,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龙俊庭答道。

  我突然想起了马振海说过的,龙俊庭天天跑上去跟音乐系的人切磋音乐,搞得鸡犬不宁的事。

  他们放好了东西,许风就招呼我们:“好了,我们去喝东西吧。”

  六个人就走出来,在校门口附近找了间小酒吧,走进去,里面不是很热闹,我们围着一张圆桌子坐在一起。

  “星儿和柳莎你们喝什么?”许风问我们。

  “都可以。”叶星儿回答。

  “你呢?”他又问我。

  “水。”

  “什么?”他语气夸张,“喝啤酒吧。”

  “我不喝啤酒。”我固执己见。

  龙俊庭听了似乎恍然大悟,就跟我开起玩笑来:“我忘了柳莎是不喝啤酒的,那次我死逼她都没喝掉两口。”

  “是吗?”许风微笑了,然后对我说,“没关系,喝剩了我帮你喝。”

  我就不说话,最后许风叫了一听啤酒,帮我叫了杯苏打水。他们四个人一看到啤酒就掀开盖子,直把它往肚子里灌,叶星儿也拿起一瓶喝了起来。

  大家开始聊天,聊了一会他们的表演,还有平时的练习。

  “我想问你们刚才第一首怎么是唱Beyond的歌?”叶星儿问道。

  “向他致敬呗。”龙俊庭很爽快地回答,脸上没有表现出戏谑的神色,“我们都喜欢香港的这个乐队,他们的歌是不是很经典?”

  “是很经典。”叶星儿表示赞同,“不过现在很多人不是喜欢U2这类摇滚吗?”

  “我们也喜欢U2啊,还喜欢Linkin Park,这个乐队是现在最流行的。”

  叶星儿点点头。

  坐在叶星儿旁边的小卷突然开口跟她说话:“我以前是不是在哪见过你?”

  “是吗?”叶星儿反问。

  “我也觉得你有点眼熟。”许风也看着她说,或许美女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深刻的吧。

  小卷就问:“你男朋友是不是美术系的?”

  “是啊,何大森。”

  “何大森。”许风叫了起来,“他就住在我楼下,难怪我觉得在哪见过你,你是不是去过他出租屋?”

  “去过。”

  “听说他可是美术系的提香,他帮你画过画吗?”

  “画过。”

  龙俊庭就有点不识好歹地问:“是不是*的?”

  “不是。”叶星儿作愠怒状,瞪了龙俊庭一眼,然后喝啤酒来掩饰一下自己的尴尬。

  他们四个人轻轻笑了起来,小卷问:“你是不是跟何大森拍过时装广告?”

  “有啊。”

  “我就说,那么大一幅广告,男才女貌的。”小卷的脸上现出了既羡慕又妒忌的神色。

  这时大卷开口了:“美术系现在去实习了吧?好像在为他们的毕业作品展做准备。”

  “是,你们是音乐系的吧?”叶星儿问。

  “嗯。”大卷点了一下头

  “你们没有实习吗?”

  小卷就抢着回答:“我们哪有,自生自灭,最后交份作品上去,通过审查后就算毕业了。”

  “你也是大四的吗?”叶星儿问。

  “不是,我跟你们一样,大三的。”小卷说。

  大卷补充道:“不过我们毕业时也有汇报表演,到时再来捧我们的场吧。”

  “好啊!”叶星儿看似应付式地答应了。

  这时有个男生走过来,高声叫着小卷,小卷跟我们打了一声招呼,拿起一瓶啤酒离开椅子,跟那个男生走了。

  许风喝了口啤酒,瞄了我一眼,“柳莎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还在生我气啊?”

  “我喜欢听话多过说话。”我冷冷地回答。

  “噢……你们读文学的现在课程多吗?”

  “不多。”

  “那你平时在忙什么?”

  “不忙什么。”

  “和我一样,我平时也不忙什么,等我想你时找你出来玩吧。”他又喝了口啤酒,我就不说话,过了一会他又问我和叶星儿,“你们介意我抽烟吗?”

  “不介意。”叶星儿说。

  “你呢?”他望着我。

  “不介意。”

  龙俊庭就说:“柳莎你以前不是讨厌别人抽烟吗?”

  “现在不讨厌了,我自己也抽。”我坦然相告。

  “你会抽烟?”许风一边在裤袋里掏烟盒一边用诧异的语气跟我说话。

  “为什么不会?”我反问他。

  他就微笑了一下,“你是不是被谁带坏了?”他掏出了烟盒,我看到他抽的是红双喜。

  “没人带坏我。”

  许风就不再跟我说话了,从烟盒里掏出了烟,先递给龙俊庭和大卷,最后才放了一根进自己的嘴里。他又掏出火机给他们两个点着了,再点着自己的,然后把烟盒和火机放在桌面上。

  我的鼻子闻到了散发在空气中的香烟味,并不觉得讨厌,反而很亲切,眼睛盯了一下桌面上的那盒烟,然后我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苏打水。

  龙俊庭跟叶星儿说话:“你还在写小说吗?”

  “写完了。”

  “出版了?”

  “没有。”

  “那你最近在干什么?”

  “写新的小说。”

  “还写呀?”龙俊庭喷了一口烟,“现在要出名真是难。”

  许风就纠正他的说法:“要出名很容易啊,看看那些网络红人,极尽手段丑化自己,一夜之间就暴得大名。”

  龙俊庭用手指夹着香烟,拿起酒瓶喝了口啤酒,“这种情况很普遍,没听说过吗?‘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这就是一个人要出名猪要壮的时代。”

  叶星儿就冒出一句话:“我觉得这样的人特别贱这样的猪特别该杀。”

  “哈哈!”大家放肆地笑了起来,连正在喝苏打水的我都快被自己的笑声呛到了。

  叶星儿继续说下去:“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然后她又感叹自己,“很遗憾,看来我是赶不上了,我已经老大不小了。”

  许风就说:“不会呀,你还这么年轻,看你就是个才女,你会写诗吗?”

  “这个我可不会,感情细腻的人才写诗,我只会写小说。”

  龙俊庭就附和道:“看你写的小说就知道你头脑发达,想象力丰富。”

  叶星儿就有点得意地笑了一下。

  “柳莎你会写诗吗?”许风问我。

  “不会。”

  “你会写歌词吗?有空给我写两首。”

  “也不会。”

  “那你会干什么?”

  “我什么都不会。”我直言不讳。

  我泼的冷水又把他打住了,他一边吸烟一边看着我。

  叶星儿就问:“没有酒吧请你们乐队去演唱吗?”

  “有的。”龙俊庭说,“我们去唱了几晚之后就不干了,虽然是站在那台上,却觉得屈尊降贵的,简直是在贬低自己,反正我们也是玩玩而已,赚不赚钱也无所谓了。”

  说完他谨慎地看了一眼许风,许风继续抽他的烟,我们之间烟雾迷蒙。

  “以后应该会有唱片公司跟你们乐队签约。”叶星儿说着鼓励的话。

  “有就最好了,不过全国有这么多乐队,机会有很多,希望却渺茫。”龙俊庭居然感叹起来了。

  原来我们都意识到自己的青春所剩无几了,于是就下意识地加紧用它来赌明天,但是谁又知道明天在哪里?我们是输还是赢?结果是否已注定?

  我望着沉默的许风,在烟雾中看到他的眼神笼罩着一层淡淡的迷惘。我在心里想着:“你可以把我从大海里救出来,却不能把我从生活中救出去,因为你也深陷其中。”

  我们坐了一会,也没什么话说了,他们三个男生就要去打桌球,我和叶星儿只好回去了。

  “我们走了。”叶星儿对龙俊庭说。

  “好,下次再叫你们一块出来玩。”

  我就走在前面,想赶快闪出小酒吧,谁知许风突然在身后向我喊话:“柳莎……下次去潜水的时候记得叫上我啊!”

  他的话当然让众人莫名其妙,只有叶星儿知道点皮毛,我知道他们又在望着我了,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在回去的路上,我问叶星儿提香是谁,她就说:“是个意大利画家,15世纪左右的人吧,画人物肖像很出名的。”

  我点点头,心里想着难怪何大森会被叫作“美术系的提香”,看他给叶星儿画的那幅“出水芙蓉图”是多么逼真就知道了。

  叶星儿看我不说话,又补充道:“不过提香很喜欢金钱和地位,他一辈子都在追求这两样东西。”

  “那也没错啊。”我说,“人各有所好,还有人好色呢,不过总比无所追求要好吧。”

  “你说得也对。”她沉吟了一会,又对我说,“我看许风喜欢你呢,看他那么旁若无人地亲你。”

  我就沉默了,叶星儿又开始教育我:“柳莎,你还是忘不了马振海吗?”

  “不知道。”

  “初恋总是刻骨铭心的,但也不大可能会成功,你还是忘记那些过去吧,忘了才能继续好好地生活,人总得学会面对未来。”

  “我不知道要怎么忘记,我就是忘不了。”

  “现在不要着急,慢慢就会忘掉了。你要继续相信缘分,但更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否则缘分来了也无力抓住它。”

  我们都不说话了,我想起了叶星儿说的缘分,这个迷人又可恶的字眼,我曾经相信过它,它却虚无缥缈、无形无踪、掌控一切。我的缘分又在哪里?只怕我跟任何人都是有缘无分,经历过了一次恋爱,就元气大伤,我怕再来一次,我会死无全尸。我已经不再喜欢期待,因为期待到最后往往变成失望,我宁愿一开始就直接面对失望,这样至少不会有被期待欺骗了的失落感。

第八节 关于阅读
班里又计算综合测评了,结果出来时,叶星儿还是第一名,万文佳也还是第二名,我却掉到了第六,只能拿三等奖,不过想想自己当时那种状态,没有补考科目我已经在偷笑了。我想万文佳这回应该很舒心满意了,她赢得这么光彩,我输得这么彻底,我想她也不用再对我瞪眼了。

  不过听说她对叶星儿总是压在她的头上感到不舒服,想想也对,中国人(尤其是女人)就是这样,看不过身边的人做得比自己优秀,过得比自己好,别人一好,她就要得红眼病。

  后来叶星儿被学院看中为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她去党校上党课。她不肯去,说自己没意愿入党,最后就是排在第二的万文佳去了,我想这正是她想要的结果吧,不知道她的心里感到舒服了没有。最后不知怎么的,身为学院团委副书记的上官磊也去了上党课,看来高职位的人要办点事总是容易得多。

  叶星儿拿了两千块奖学金后,就请我们宿舍全部人一块去吃大餐。我们点了四份牛扒,刀叉交错,大快朵颐,吃得身心舒畅。那间餐厅的老板看到四个女生的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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