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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鱼-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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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千万不能和于乐乐这样的人较真,否则能把自己先气个半死,我只好伸出橄榄枝,“讨好的”笑着说:“怎么会,咱俩以前不是经常一起玩?肯定是你上大学这些年,咱们变得有些生疏了,你才会这么想。我妈不在我身边,你就是我最亲的人,以后还得靠你罩着呢。”

  于乐乐立刻满脸阳光灿烂。

  陶安高兴的说:“这下好了,咱们仨人能一起吃饭了,不用再送来送去,菜都折腾冷了。”

  我叹口气,敢情一直以来的不和谐音符,还是我造成的。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就是由于乐乐送我了。

  “你行吗?”这人平地走路都摔跤,我没看她骑过自行车,比起遇上流氓,我更害怕她出点什么意外。

  她信心满满的说:“没事儿,上大学时学会的,现在天天骑车上班。”

  怕她赶鸭子上架,我提心吊胆的上了路,直到看见她骑得真挺不错的,我才松口气。也不知是我点背,还是于乐乐招鬼,消失了好几天的“马路变态”又出现了。

  人也挺奇怪的,和陶安一起走的时候,我还是有点害怕,虽然身边跟着一个男生,可是心里有说不出的忐忑。可现在,我非但忘了害怕,还涌起一股斗志,跟着一个比自己弱的人,就不得不变强大,可能这就是保护欲吧。

  黄鼠狼专叼病鸭子,那痴汉一个劲儿朝于乐乐腻乎,于是她被迫停了下来。

  原来小姨的招儿和我一样啊。

  我正打算大喝一声,叫路人帮忙,却听耳边一声娇叱,内容是……分外惊人!

  “X你大爷的!给脸不要脸!没理你,你还等蹬鼻子上脸了!以为老娘好欺负吗!想X我?你也不照照镜子,我X你娘还差不多……”

  路人皆驻足观瞧,那变态更是抱头鼠窜,于乐乐像是骂得还不过瘾,居然骑着车追上去骂。软软的声音,配上劲暴的内容,带来强悍的视听效果,一时间,还真分不清哪个是变态……

  险些错过要拐弯的路口,我连忙追上小阿姨,把她叫住。吞了吞口水,不知该说什么,只能称赞道:“从来没听你说过脏话,没想到还……挺会骂的。”

  她恢复成平时的样子,脸红起来,抓抓脖子,不好意的说:“骂得不好,我也是第一次。”

  我差点从车上栽下去,这事也有谦虚的啊……

  后来,我就再没遇见过那个变态,听同学说,他又流窜到别的路段骚扰女学生,然后某天被一群男的打了一顿,才彻底在我们这一区消声灭迹,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Chapter 7
外公外婆的房子是老式的两室一厅,小阿姨住的那一套房型和这套差不多,听说只是浴室多了一扇窗而已。我们住的这一层还有两户一室一厅,不过房子已经空了,原来的住户搬走后,就再没人住进来。

  我和于乐乐“和好”后,她就黏在这里不走了。每天吃完饭,陶安洗了碗就回去,而她非要熬到困得不行,才回自己家,有时看着电视就睡着了,便在客厅的沙发上凑合一宿。

  屋里多个人有利有弊,虽然不再那么冷清,可是生活习惯不同的人凑在一起,其实挺痛苦的。高二的课业已经开始吃紧,每天晚睡早起,那所剩无几的几个小时睡眠对我来说非常珍贵,而且我是个浅眠的人,任何细小的动静都能把我吵醒。于乐乐则相反,往哪一倒都能睡,但半夜经常醒来,折腾一两个小时,然后再睡。可是万一被她闹醒了,我就很难再入睡了。

  她还特别喜欢玩一个“游戏”。

  清晨,每当对面的门有了响动,她便立刻冲到门口,打开大门,透过防盗门上的纱网看陶安从她家走出来。

  开始我以为这是情侣间的“小情趣”,后来据多次观察,我发现这根本就是于乐乐一个人的“游戏”。她脸上会闪动着孩童般的雀跃,当陶安来敲门的时候,情绪达到高潮,一旦防盗门被打开,陶安走进来的瞬间,所有一切又归于平静,于乐乐恢复“正常”。

  我不晓得陶安是否发现她的这个癖好,还是刻意配合她,但于乐乐绝对是乐此不疲,看得我……毛骨悚然。

  不光如此,最使我诧异的是——陶安也“不正常”。

  我早该猜到,能和小阿姨朝夕相对的主儿,百分之百不可能是普通角色!

  陶安在一般人面前,比如我,行为举止皆属于正常人,可是一旦和于乐乐凑在一起,他的脑子就也短路了!

  那天我们三个人一起去超市,经过小区的绿化带时,于乐乐突然止住了脚步,然后蹲下来盯着地面发呆。

  “海参。”

  嗯?我低头往地上一看,原来是一条长着粗毛的红色毛毛虫,那样子还真像一只缩小版的海参。这形容多少有点恶心,但我佩服于乐乐的想象力。

  “呵呵……小姨,起来吧,超市要关门了。”又不是小孩,三大人围着一只毛毛虫挺弱智的。

  可是于乐乐根本不理我,伸出食指,打算摸摸那虫子。

  “别碰!”陶安喝止她的动作。

  本以为他和我一样,都觉得小阿姨的行为很幼稚,谁知他竟跑到灌木丛旁,折下一根枝条,递给小阿姨:“可能有毒,用这个。”

  于乐乐抬起头,裂开嘴角,眼睛都变得亮晶晶的了,开心的接过枝条,开始戳那条倒霉的虫子。陶安则也蹲下来,兴致勃勃的观赏“小姨虐虫记”。

  如果他们两岁,我会说他们不懂事;如果他们九岁,我会觉得他们充满好奇心;如果他们十多岁,我会认为他们童心未泯……可是,俩过二奔三的人蹲在马路上玩虫子,真是——人神共愤!

  在路人投来好奇目光之前,我赶快离开了现场。

  距端午节还有一个多月,这俩人就已经合计着包粽子了,其实就是瞎霍霍,每个粽子里都有不同的馅,充分发挥“创意”。他们先试包了几个,让我尝尝。

  “这是什么?嚼着软软的。”

  于乐乐兴奋的说:“小菲,你真有福气,这是野生海参馅的,一条两百多呢。”

  野生海参?!

  是不是树上掉下来被他们虐待致残的那只啊……我觉得一阵恶心。

  他们还打算包上两百个,送给当地的福利院,我真替那些孩子们担心,不知他们的端午节是否会在医院里度过。

  这两人的诡异行为不胜枚举。于乐乐有时就像一个自闭儿,活在自己的空间里,猜不透她在想什么。而陶乐,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会撒娇的男生,并且他的撒娇只针对小姨。有时,于乐乐会突然的不理人,也不是生气,似乎只是单纯的不想理而已,通常这种情况下,我会选择井水不犯河水,让她自己自闭去。而陶乐会伸直四肢,从床头滚向床尾(我卧室旁边的那间主卧的床,小姨偶尔会在这儿过夜),嘴里嚷嚷着“乐乐,乐乐,乐乐……和我说说话吧,快要闷死啦”。

  这时,于乐乐会叹口气,放下书,离开书桌,走到床边,蹲在他头那边,摸摸他的头。陶乐就会安静下来,露出猫一样慵懒的表情。

  他的头垂在床沿外,本来凌乱的短发因为地心引力整齐的垂下,露出饱满的额头。于乐乐和他离得很近,半长的黑发与他的褐色头发混在一起,也有发梢扫在他的脸上和颈子上。有一次,我看见他们这样,不禁羞红了脸,以为他们会接吻,结果他们只是这样安静的待着。

  我却觉得脸更热了……。 最好的txt下载网

Chapter 8
我向妈妈“举报”了于乐乐的反常行径(当然没提陶安),妈妈说她只是太闲了,不如帮她找点事做,就不会这么无聊了。

  妈妈说小姨的学习成绩很好,不如让她帮我补补课。

  我以为她不会答应,结果随口一问,她居然同意了。

  周日上午,我在家里等她,九点时她准时出现。

  于乐乐带着一副超大的黑框眼镜,在她脸上显得有些突兀和搞笑。

  “你带眼镜?”

  “嗯。”

  她翻开书,上面全是注解和荧光笔标出的重点,笔记本里手写的讲义看起来内容相当丰富。

  “这……都是你写的?”我相当吃惊,“你几点睡的?”

  “还好吧。”她显得有些不好意思,“昨天看了看你考过的卷子,粗略总结了一下,有什么地方没讲到,你再提出来。”

  于乐乐教得很细致也很好懂,每个知识点的重点都很明确。她聚精会神的讲着,表情严肃认真,时不时托一下鼻梁上滑落的眼镜,看起来相当专业。

  我一直好奇像她这么古怪的人怎么还能找到工作,而且是在会计事务所,她们老板不怕她心血来潮在账目后面多加几个零吗?现在我懂了,她也有正常人的一面——一个中规中矩的普通上班族。

  可是说实话,我不太习惯这样的于乐乐,在我的印象中,小姨就是一个神经兮兮的人,会骗我去房顶上看飞碟降落,然后把我忘在那里,自己跑回家吃饭;会让我把尿包起来,浅埋在土中,害别人猜到……

  一人神经不可怕,可怕的是间歇性发作,尤其是当她比正常人还正常时,你会觉得头皮发麻、汗毛倒竖,甚至怀疑是她有病,还是自己有病。

  于乐乐有时需要加班,就让陶安代她为我补课,渐渐的陶安补课的次数越来越多,几乎成为我的全职家教。我叹口气,早就不该对于乐乐抱什么希望,她不可能是个认真负责的人,那几天估计是心血来潮吧。

  在闲聊中我了解到,陶安是小姨的大学同学,两人认识很多年了。

  我问他:“你觉得小姨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歪着头,想了想,然后说:“是个聪明善良可爱的好女孩。”

  我吐血,这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学校要办运动会了,体委替我报了女子八百米和四百米接力。陶安每天放学去接我,然后他帮我拿着书包,我跟着他的自行车跑回家。

  于乐乐便负责煮饭,她做的菜不算难吃,但千万不能看她做菜的过程。一个面无表情的女人提着菜刀,一下一下的剁着生肉;或是把大块的食材丢进煮沸的锅中,溅起滚烫的水珠,然后她舔吮一下被烫到的肌肤,嘴角似乎扬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快意微笑。看得我几乎要夺门而出,不敢再进厨房。

  这女人根本就是德州电锯杀人狂的翻版嘛,哭~~

  比赛的前一天,班长组织我们做一些啦啦队用的道具,所以放学后耽搁了一会儿。

  有一个人在教室门口探头探脑,又不敢进来,班长看见了,以为是其他班的人,就走过去问她找谁。

  我循声望去,居然是于乐乐。

  “她是我小姨。”我赶忙对班长说。

  宋雨娇兴奋的在我耳边低声问:“这是不是传说中的‘马路色狼终结者’?”

  我没理她,把于乐乐拽到走廊,问:“你怎么来了?”

  “陶安脚崴了,他让我来接你。”于乐乐伸长了脖子,往教室里张望,“你们在做什么?”

  “做运动会用的道具,你不用等我了,我一会儿自己回去就行。”

  “能不能……”

  我看见她眼里闪烁着新奇亢奋的情绪,像是戳虫子时的表情一样,我就猜到她有什么打算了。我正要拒绝她,小宋妹妹跑过来了。

  “久仰大名,我叫宋雨娇,是子菲的同桌兼好友,”她把于乐乐拉进教室,“来来来,班长,我多找了一个帮手,咱们能早点回家了。”

  宋雨娇和于乐乐两人相谈甚欢,当然多数时候是小宋妹妹一个人滔滔不绝,于乐乐偶尔搭上一句。

  事后,小宋妹妹和我说:“你小姨和你都挺会聊天的。”

  我忍不住想对她吐糟——那是因为我和她都不爱说话,不会妨碍您高谈阔论,才能让你说得尽兴。

  晚上十点多,我接到班长的电话,问我还有没有金纸和彩纸。我哪有那些东西啊,于乐乐正好在旁边,她说自己能买到。

  这大半夜的,去哪买?她说,你别管了。

  一会儿,她还真买来一大叠彩纸和一颗金灿灿的元宝树。我突然想到,这附近有一家医院,旁边开着几家寿材店……

  “这这这……这是什么?”

  “纸啊。”她不以为意的回答。

  “那这又是什么?!”我指着那棵缀满了金纸折成的三角的元宝树。

  她说,看着挺好看的,就买回来了,可以拆了,做啦啦队的手里拿的花球。

  第二天,我把东西交给班长,班长看着于乐乐的“杰作”赞不绝口,夸道:“还挺喜气的!”

  我不禁拜倒,万幸啊,于乐乐没给我买回那种一根小棍,上面飘扬着许多白色穗穗的东西。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Chapter 9
整场运动会,只要我一看见啦啦队长手里那个金色的东西,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周围变得鬼气森森,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运动会是周六举行的,所以唯恐天下不乱的小阿姨拉着陶安混入了我们班的队伍,宋雨娇和班长给他们做掩护,佘太君则假装没看见。

  这于乐乐真是好命,为何这么多人都宠着她,任她胡闹呢?

  她在这所学校待过一年,但那已经是将近十年前的事了,学校变化翻天覆地,她像个小孩子似的四处瞎转悠,缺少血色的脸颊因兴奋而变得粉扑扑,宋雨娇是她的私人向导。

  陶安则是歹命的那个,他拖着一条伤腿,周末也不得休息,被于乐乐拉来参加运动会,现在还孤零零的被扔在一群中学生当中,无措的眼神显得有些可怜。

  我只好尽地主之谊,替小姨陪着他:“你的伤怎么样?”

  “没事,就是崴了一下。”他笑着说,“你跑得挺快的,这几天没白练。”

  我有些沮丧:“才第三而已,最后一圈腿有点抽筋。”

  他担心道:“一会儿是不是还有四百米接力?”

  “已经换人了。”

  “这样啊……也挺好的,坐在这儿看比赛也挺有气氛的。”

  “不过是中学生校运动会。”我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兴致勃勃。

  “你们班的选手经过这里时,班上所有人都起立,加油声震耳欲聋,完全是青春小宇宙的爆发啊!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氛围了,等你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就该怀念现在的一切了。”

  “切。”我不屑的白了他一眼,“倚老卖老。”

  他爽朗的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我是真老了,腿脚都不利索了,自己崴了脚,还把你给‘传染’了,咱们这也算是‘情侣腿’了,哈哈哈。”

  不愧是跟于乐乐混的人,“情侣腿”?亏他想得出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加之他摸我头的小动作,使周围人朝我们投来暧昧的眼光。

  我这才发现,原来陶安早就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尤其是女生们。

  校花校草我见过,街头时尚达人偶尔能遇上,电视里那些青春偶像如走马灯般不断更替,网路上的*外拍也愈发精致,可以媲美专业的时尚大片……这似乎是一个美貌井喷的年代,但总的来说,帅哥美女依然属于稀有动物,否则也不会为人们所追捧,至少我从未与这样靓丽抢眼的人有过交集。我看过一些小说,先是80、90年代完美的不似凡人的男女主角,到新世纪对主角情有独钟的完美配角们,虚拟世界中似乎美人遍地开花。后来,我明白了,不是书中的人过于完美,而是接近完美的人才能被写成故事,我们只是卑微的小角色,重复着没有新意的乏味生活轨迹,即使可以升华为艺术,几个阿Q、祥林嫂、骆驼祥子……就已经足以概括出小人物不变的悲哀了。不同时代的表现不同,但本质却是相近的。或许完美故事的完美主人公们更加雷同,但越是我们这些小人物越喜欢看,津津有味不知厌倦。

  陶安并不完美,顶多算是一个长相端正身材匀称的男人,但比起周围这些因为内分泌失调满脸青春痘、穿着脏球鞋、带着瓶子底眼镜,或胖或瘦的青涩少男们,他绝对是具有魅力的。他身上干净清爽的男人气息,再加上有点“邪气”的坏人笑容,就足以激发我们这些每天饱受臭袜子臭汗味折磨的花季少女体内的雌性荷尔蒙了。

  我听见背后有人小声议论:“他那双鞋好像是GUCCI的。”

  虽然如今的小白领们买点名牌不算什么,但对于我们这些名牌意识还停留在NIKE、KAPPA水准上的穷学生们来说,LV、DIOR、BV、BURBERRY、HERMES……这样的世界名牌还是很神秘的。

  我诧异的看了一眼陶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深藏不露的男主角?

  于是我悄声问他:“你的鞋什么牌子的?”

  他眨眨眼睛,被我突如其来的问题搞得有点迷糊,但还是老实的低声说道:“我也不知道,我妈逛街时帮我买的,才150,穿了两年了,挺舒服的,怎么,你喜欢?”

  我看着他鞋上那红绿相间的条纹和经典的LOGO,费了好大劲才忍住笑。A货和正品除了质量和法律上的些许差别,还有什么不同呢,他们或许有距离,但没有远到需要用这么多人民币来铺设一座长桥,至少在我这个不买名牌的人眼中,我看不懂他们的区别。何况是在设计抄袭泛滥,假货遍地的今天,不懂行的人们,可能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就买了仿冒品,比如陶安的妈妈。陶安本意非追求名牌,只是因为好看舒服才穿着,但某天在某个达人眼中,他或许就成了虚荣或是土鳖的代表。

  如何分辨真假呢?对于不懂行的普通人来说,判断标准不在于货品本身,而是陪衬它的东西,一个开宝马住希尔顿的人,穿的用的当然是真货,即使是假的,我们也觉得它是限量版。而和我们同挤公车地铁的人,就算是真的,我们也会下意识的猜想它是不是高仿。

  在这群小女生眼中,成熟又有朝气的陶安本身就是“宝马”“希尔顿”,她们愿意相信这个人身上的东西绝不是假货,以方便更加酣畅淋漓的YY。

  哪个少女不怀春,看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白马王子的杜撰者。

  不知从哪蹦跶回来的小宋妹妹趴在我肩头,凑近我的耳朵,贼兮兮的诡异笑着:“聊的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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