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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青史-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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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厉的干预如影随形的,是知青婚姻的高度政治化,知青在农村结婚成家被不失时宜地贴上“与旧传统观念彻底决裂”、“坚决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与###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等蛊惑人心的政治标签,至于这种鼓动会给知青带来怎样的后果显然无人问津。
  然而,婚姻政策的转变是一回事,贯彻实施的成效则是另一回事。这是因为,后者不仅取决于决策者的努力,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知识青年本身的意愿。
  

婚姻率的分析
二婚姻率的分析
  下乡青年对待婚姻的态度,除了受到政府行为的影响外,还受着诸如生存条件、家庭背景、文化程度、年龄大小、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左右。就绝大多数知青而言,在下乡的头几年,恋爱婚姻还没有提上日程表。“###”前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成功地塑造了这代青年人清教徒式的恋爱婚姻观。一种风靡的观念是:优先考虑个人问题与革命的大目标是格格不入的。许多青年憧憬的是为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事业奋斗献身,认为沉湎于个人的卿卿我我,意味着失去献身的资格、禁欲主义的幽灵肆无忌惮地在青年中间游荡。不少人认为:男女之爱是肮脏的,只有同志和战友的革命情谊才是可宝贵的。对于过早恋爱的知青,大家往往嗤之以鼻。在这种气氛的挤压下,坠入情网的知青往往会产生负疚感,自惭形秽,甚至产生离群索居的念头。于是,紧闭初开的情窦,将求爱者一口回绝者有之;将热情的情书交给领导者有之;将隐秘的情爱之火熄灭在革命祭坛前者亦有之。
  生产建设兵团政治环境也助长了禁欲主义的弥漫。在最初几年,知青谈恋爱属于不可越雷池一步的禁区。舆论认为,知青到兵团的任务是“屯垦戍边,反修防修”,谈情说爱被看成“资产阶级的思想”。极左思潮笼罩下的兵团,将“男女大防”奉为金科玉律,任何“越轨”行为常受到惩办。有的连队自定土政策;掌灯后男女青年接触,必须有“领导”陪同;有的干部专门稽查男女知青幽会,私拆情书,并拿到大会上宣读,作为“阶级斗争的反映”《北大荒风云录》,中国青年出版社1990年版,第133、195页;《红土热血》,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81页。,或者扣上“侮辱妇女”的罪名。对###的公然践踏,时常激化矛盾。有的青年不堪其辱,逃出境外,成为罪不可赦的“叛国犯”,甚至万念俱灰,走上绝路《北大荒风云录》,中国青年出版社1990年版,第10—12、181—183页。。
  相形之下,农村插队青年所处的环境则宽松得多。农村的社队组织缺乏高度集中统一的行政干预机制,况且农村早恋早婚的习俗源远流长,农民对渐染此俗的知青不但不以为异,有的反因后者能入乡随俗增添了几分亲近感。于是,知青中第一批结婚者在受到知青群体冷落之余,通常能从当地淳朴敦厚的农民中寻找到慰藉。数年过后,下乡知青的生活态度变得越来越实际,对个人的终身大事虽或处理谨慎,对他人的婚姻已颇能宽容和理解。与此同时,官方政策由提倡晚婚转为积极支持青年结婚。甚至在生产建设兵团,各级领导的态度也明显转变,率先结婚的青年受到表彰,被树为“扎根”的典型《北大荒风云录》,中国青年出版社1990年版,第3页;《辉煌的青春梦》,湖南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267页。。此举旨在遏止知青中迅速蔓延的思乡情绪和通过各种关系调离农村转回城市的风气。但不管怎么说,知青已婚人数确在逐年增长。1974年末,全国已婚知青有48万人;1975年增至614万人;1976年为726万人;1977年达到创记录的861万人,占全部在乡知青的10%。在这以后,随着运动迅速退潮,在乡知青大举返城,已婚青年的人数逐年递减(其间起落的态势详见本书附录表10)。
  进一步对插队知青和兵团(农场)知青两个群体考察,前者的已婚率要低于后者:1975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79%,国营农场为87%;到1977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82%,国营农场知青的已婚率为173%(详见附录表10)。若就安置插队知青和农场知青最多的省份之一黑龙江省的统计资料看,两者已婚率差距更为悬殊:1975年末,该省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29%,国营农场知青为91%;到1977年末,在乡插队知青的已婚率为38%,而国营农场知青的已婚率为227%李德滨、石方:《黑龙江移民概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05页。。造成上述差距的原因之一:插队青年的生活条件通常比较艰苦,生活水平差,自给率低,经济收入极不稳定;国营农场的知青收入不高但有保障,居住也比较集中。原因之二:插队知青流动性较大,每年都有大批应届毕业生下乡插队,同时又有一部分在乡青年上调工矿企业,势必会降低知青的平均年龄和已婚率;而国营农场的知青队伍则比较稳定,多数是“老三届”学生,年龄偏大,已婚率自然偏高。新疆、宁夏、甘肃三省国营农场的情况尤为特殊:1977年,知青已婚率分别高达631%、571%、559%国务院知青办编:《全国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统计资料》,第51页。。究其原因,三省国营农场安置的绝大部分是“###”以前的老知青。
  尽管存在着一些复杂情况,从全局来看,大批适龄青年未能完婚已成为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在70年代末达到极其尖锐的程度。关于这方面问题,留待后面再说。这里所要强调的是:虽然国家从1974年起积极鼓励知识青年在农村结婚,并且苦心孤诣地培植了一批“扎根”典型,实际上收效不大。换言之,鼓励知识青年在农村安家落户的政策,以及与之交相辉映的大张旗鼓的宣传远不能说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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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类型(1)
三婚姻的类型
  “###”的政治背景和到农村安家落户的独特形式注定知青婚姻关系的缔结无法依循生活的常规。
  知识青年的婚姻大致分为三种类型:双知青类型(夫妇双方均为知青),知青与农民类型,知青与国家职工(军人)类型。这三种类型各占知青婚姻的多大比例,没有全国性的统计,只能借助以下三份局部性资料对插队青年的婚姻类型进行一个粗浅的了解:
  第一,1980年吉林省的统计,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9%;知青之间结婚的占21%;与城镇职工结婚的占41%《吉林省劳动志》,1992年铅印本,第85页。。
  第二,1978年河北省保定地区的统计,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55%;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52%;与职工结婚的占94%河北省保定地区知青办:《已婚知青住房情况》,1978年。。
  第三,1976年吉林省怀德县的统计:在已婚青年中,与农民结婚的占748%,知青之间结婚的占179%;与职工结婚的占73%吉林省知青办:《怀德县知青基本情况统计》,1976年。。
  以上三份统计资料在时间上不尽一致,统计单位分别为省、地、县,不具有可比性,其价值在于:从不同层面反映了三种类型在知青婚姻中所占的主从地位,即知青与农民结婚是主导性婚姻类型,其次是双知青类型,最后是知青与职工类型直至公社、大队一级基层组织,司空见惯的同样是这种现象。如《南方日报》1975年7月10日载:三水县乐平公社海州大队,26名已婚知青中,与农民结婚的16人(615%),双知青结婚的6人(236%),同外地城镇青年结婚的4人(154%)。。这种排列,应该反映了全国插队知青婚姻类型的基本状况。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城市郊区插队青年中间,婚姻类型的关系略有不同。1976年有关部门对长春市郊区五社两镇的调查表明:已婚知青中,知青与农民结婚的占51%;知青间通婚的占24%;知青与城镇职工结婚的占25%吉林省知青办:《关于已婚知识青年问题的调查报告》,1976年。。在这份个案中,与农民结婚的类型要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此缩彼盈,与城镇职工结婚的类型则相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毗邻城市的地理条件,使知识青年(主要是女知识青年)较易于缔结与城市职工的婚姻,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不过,纵使在这类密迩城市的地区,知青与农民的婚姻仍为主导类型。这或者有助于说明,知识青年下乡后,由城市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同时也就失去了城市市民享受的一应生活补贴和福利。在城市人眼里,他们是“新型农民”,深浚的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壕沟,增加了缔结婚姻的难度。
  生产建设兵团(国营农场)知青的择偶环境与插队知青差别明显。生产建设兵团一般地处边疆,区域开阔。兵团的连队自成一方天地,与别的连队相隔有一定距离,有的甚至独自一隅,四周皆是无边的原野。一个连队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择偶范畴张持坚:《甜蜜和苦涩的融汇》,《文汇报》,1994年11月7日。。聚集在这一方天地的知青通常来自天南海北的各个城市。虽然操着南腔北调,毕竟命运相同,旨趣相投,朝夕相处,感情日笃。自然而然,双知青结婚便成为兵团中的主导性婚姻类型。。 最好的txt下载网

婚姻的类型(2)
在三种婚姻类型中,知青与知青共结连理一般具有较为坚实的感情基础。知青间的恋爱萌生于艰苦的岁月,动荡的年代,或基于寻求心理上的慰藉,减轻生活中的沉重压力;或缘于同病相怜的命运。同甘共苦的经历是一个最起码也最重要的前提。“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更何况是相濡以沫的男女知青。共同的文化背景,共同的遭遇,共同的语言,使两颗年轻的心灵相互碰撞,迸发出爱情的火花。从道理上讲,这一类型的婚姻应是知青中最为理想的结合形式,但农村艰窘的生活却给这种“理想的婚姻”蒙上浓重的阴影。许多知青婚后只有菲薄的收入,经济上无以自立。若再生儿育女,对捉襟见肘的生活无异于雪上加霜。一首知青歌曲唱道:“人家的丈夫,当官拿数数(四川方言:钱);知妹(四川对女知青的简称)的丈夫,年终要倒补。”“人家的丈夫,都有楼房住,知妹的丈夫,光呀嘛光屁股!”用艺术的夸张,强烈的对比,活衬出男女知青婚后生活的艰辛。
  知青与城市职工(包括军人)的婚姻多数具有几个共同特点:知青一方为清一###性;婚姻由父母包办或亲友撮合,缺乏感情基础;夫妻分居城乡,从一开始就成为“牛郎织女”。农村生活与城市生活的强烈反差,促使一些女知青及其家长将择偶的目光投向城市,使这种婚姻具有了为返城准备条件的明确目的。上海女知青郭慧是家中的独生女,1968年高中毕业后到吉林省延吉县插队。母亲希望她调到离家较近的地方,托人从老家江苏海安县给她介绍了一位中学教师为对象郭慧拒绝了母亲的安排,执意与一青年农民恋爱结婚,被树为本省知青典型。见《吉林日报》,1974年12月21日。。上海女知青夏美珍,在贵州绥阳县插队。她的父亲想方设法为她在老家宁波市附近镇海县的一个农具厂找好工作,并替她在宁波市物色了一个对象,认为这样做可以使她回到城市,而且距离上海较近《南方日报》,1975年7月10日。。一些女知青,家中无权无势,返城无路,眼看着同伴一个接一个地远走高飞,只得把自己的命运压在与城市职工订婚上。虽然国家有关政策不允许农村户口的妻子和子女迁入男方所在的城市,但这种结合毕竟为女知青提供了长期探亲,与城市建立稳定关系的保障;女方还可从丈夫的工资中获利。尤为重要是,国家政策在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同时,为城乡两地长期分居夫妇的团聚仍留有一些活口,这使在农村的女方或迟或早能返归梦牵魂绕的城市。
  缺少爱情基础,通常是这类婚姻的致命伤。女知识青年牺牲了自己的爱情和应有的尊严,换取一张进城的门票。有的女知青为了返城,违心地与城市下来的招工人员达成协约:与后者建立恋爱关系,条件是后者利用手中的招工指标,在短期内将她调回城市李育麟:《酒》,《知青档案》,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566页。。然而举凡“降格”寻找下乡知青为妻的城镇职工,以在城里择偶难者为多。难点所在,或因相貌丑陋,或因工作不理想,或因家境贫寒,或因身体残疾。发生过这样一件悲喜剧:某女知青经“月老”牵头,嫁给了城里一工伤致残的工人。厂方经多方努力,将她的户口、粮食关系办回了城市。厂方成全了这桩婚事,又卸去了对致残者长年照顾的责任;男方以残缺之躯,终圆“洞房花烛”之梦;女方则实现了返城的夙愿。有关三方各有所得,皆大欢喜。但唯一缺少的恰恰是作为婚姻基础的爱情《风潮荡落(1955—1979)——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史》,海天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在特殊的社会条件下,婚姻的本质受到最粗暴的蹂躏,它不再是伊甸园中青年男女纯真爱情的升华,却蜕变为###裸的利益交换的手段,由此埋下数不清的苦果。 。。

婚姻的类型(3)
某上海女知青相貌俊俏,插队落户时在当地被称为“一枝花”。父母爱女心切,为她在城里找了个工人当对象。她在返城无路的背景下与之完婚。男方文化低,个子矮而胖,绰号“小皮球”。婚后不久,“一枝花”就想离婚,但男方积极为她的调动奔走,复经父母劝说,婚姻得以维持。等回到上海,有了孩子,两人真正共同生活在一起,女方感到与丈夫实在没有感情,又提出离婚。男方认为经过百般努力,家庭终归破裂,活着没有意思,坚持离婚时儿子判归自己,否则与儿子一起去死。女方自酌年龄不轻,也不肯放弃孩子,双方相持不下,孩子夹在中间备受痛苦《一天的奇迹》,《中国妇女》,1991年12期。。这都是无感情婚姻所酿成的苦果,不得不由三个人来吞咽分享。类似这样的悲剧,在当年是不少的。
  知识青年与农民的结合在全部婚姻中涉及面最广,酿成的苦果也最多。这种婚姻类型又包括男知青娶女农民,女知青嫁男农民两种形式。一些资料显示,女知青嫁给农民的人数明显超过了男知青娶女农民的人数参考河北省保定地区知青办:《已婚知青住房情况》,该地区与农民结婚的2042名知青中,属男知青与女农民结婚的有658人(占322%),属女知青与男农民结婚的有1384人(678%)。另据黑龙江省知青办《上山下乡简报》1979年第1期:呼兰县与农民结婚的290名知青中,属男知青与女农民结婚的有98人(338%),属女知青与男农民结婚的有192人(662%)。。因此,考察女知青嫁农民的现象,应作为###知识青年婚姻问题的一个重点。
  女知青嫁农民,本来是知青多种婚姻中的一种形式,然而在连婚姻也被高度政治化的“###”年代里,唯独这种形式被舆论工具赋予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这种举动被吹捧为“扎根农村”、“彻底决裂旧传统观念”、“敢于反潮流”的具体表现,缩小“三大差别”的“实际行动”。如果穷原竟委的话,这种做法在50年代末已见端倪。1957年,天津市女7中高中毕业生王培珍到河北省静海县团泊洼赵连庄农业社当了农民,两年后与当地青年农民恋爱结婚。她的举动受到种种非议,有的人嘲讽她是“傻子”。对于这种压力,她毫不介意,并在日记中表示:心甘情愿做一个对人民有利、对国家有利的“大傻子”《知识青年的革命道路——奋战在农业战线上的知识青年》,中国青年出版社1964年版。。王培珍显然认为自己的婚事具有重大政治意义,这种精神支柱使她面对舆论的压力处之泰然。70年代对白启娴事迹大张旗鼓的报道,在更大程度上使女知青嫁农民一时成为时髦。白启娴扬名后,地位陡然变化,先由地委书记介绍入了党,继而被增补为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擢为河北省知青办副主任,地区文教办副主任,公社党委副书记。在很短的时间内,她收到了全国各地两三千封热情洋溢的来信,各行各业的人们表示了对她的鼓励、支持,许多知识青年决心以她为榜样像“###”中昙花一现的许多英雄、典范一样,白启娴的归宿是可悲的。“###”结束后,她的事迹失去了宣传价值,诸多官职被免去,调到沧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务处任副主任。1982年11月煤气中毒致死,年仅39岁。。

婚姻的类型(4)
与此同时,一批白启娴式的女知青在各地脱颖而出。湖北树立了“敢于破除旧传统观念”的喻利华。喻是武汉市知青,1969年12月到洪湖县插队落户,与贫农青年相爱,面对人前背后的闲话与嘲笑,据说她从毛主席《青年运动的方向》中汲取了与农民结合的精神力量,并勇敢地迈出了与贫农结婚的一步《湖北日报》,1974年2月11日。。辽宁则宣传了“决裂旧观念,青春献人民”的刘秀兰。刘于沈阳市第9中学高中毕业后到苏家屯区插队,1969年与一农民结婚。从年龄上推测,她结婚时至多不过22岁,在知青中当属早婚之列《沈阳日报》,1974年3月19日。。浙江推出了徐春娟。她是金华市3中的68届毕业生,下乡后推荐上大学不去,决心扎根农村,最后嫁给了农民《浙江日报》,1974年3月19日。。湖南表彰了张国清。张是1963年高中毕业后下乡插队的老知青,四年后与一贫农结婚,随即发展入党。“###”中擢升省妇联副主任《人民日报》,1974年3月20日。。一时间风云际会的这类典型还有杭州女知青缪惠敏,青岛女知青李春梅、王金华,上海女知青郭惠、万宁林等等,不一而足《浙江日报》,1974年5月6日;《青岛日报》,1974年3月17日;《吉林日报》,1974年12月21日;《解放日报》,1975年1月27日。。
  关于与农民结婚的理由,当时的舆论工具杜撰出种种冠冕堂皇的说法来。白启娴认为“这对于缩小三大差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反修、防修,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徐春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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