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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生活史2-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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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ブ行枰拗频奈O站幼≌呷缗硕A舻囊桓鎏厥飧绞粑铩2唤鏊勒叩闹苣甓宜勒叩某錾湍钊栈疃荚谡饫锞傩小T诩彝コ稍钡乃勒叱錾湍钊丈希黾彝ゾ拖裨谛薜涝阂谎胨勒吖蚕聿脱纾桓既返厮担鞘俏前鞯娜私停环垂矗勒咴虮S恿怂堑母l怼7鹄嫉滤共�1127年被杀后,凶手们立即到小礼拜堂弥补他们的过错。在那里,他们“坐在棺材附近;在桌子上放上面包和杯子,对着尸体进餐、饮酒,并进行祈祷;结果没有人愿意要求复仇”,被杀害的伯爵也宽恕了他们。
  死亡本身既是公共事务也是私人事务。死者的尸体从一个私人的地方——卧室或者床,移到另一个公开的地方——坟墓,进行集体哀悼仪式。与结婚的过程相同,整个家庭按照等级秩序前往墓地,这个过程是以整体形式进行而且对外部是公开的。对于死者来讲,这是最后一次公开亮相,也是表现慷慨的最后一次机会;礼物散发给穷人,而且为他们提供了一顿丰盛的宴会。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都表示痛苦、哀悼之情;处于这种场景中的女人是主角,她们嚎啕大哭,扯裂自己的衣服;抓破了自己的脸。
  在公开展示的仪式之后,接着是私人仪式——虽然具有隐私性,但事实上还是许多人参加,具有社交群体性。辞别仪式在大厅举行:在他所有的熟人和朋友出席的情况下;快要死去的人表达了他的最后遗愿,并为分配他的财产作了最后的安排,而且用大家都看得见的手势大声指定他的继承人。
  例如,在奥德纳尔德,当海诺尔的博尔德文五世濒临死亡之际;这个区域中所有的宗教性神圣遗物被聚集到一起;为了公众和平联盟,他的所有封臣都被召唤到面前,向他发誓维持和平。更私密的是诀别的痛苦;这发生在卧室。有一首纪念1219年去世的英格兰执行官威廉的诗;给我们详细描述了这一时期亲王死时的情形。为了死在家里;当威廉的病情急剧恶化时,他把自己转移到自己的一个庄园里。他召集他的亲戚和朋友;尤其是他长子,以便他们能够见证他对遗产的安排和对墓地的挑选。然后,他更换了衣服,穿上了圣殿骑士装,完全成了另一个兄弟会的成员。接着,他在泪水中最后吻别了妻子。一旦辞别仪式结束(这与主人离开家外出旅行时的情形颇为相似),人们便陆续散去。但是,快要死去的人从来不会被单独留下。人们日夜守候着他,随之,他渐渐离开了他所拥有的一切。一旦他已经开始放弃祖传的财产(这并不是他的,而仅仅只是由他在活着的时候进行管理而已);他处理了他所有的个人财产:钱、珠宝和衣服。他偿还债务,并要请求那些他曾经在生活中伤害的人原谅和宽恕他。他将他的思想转向了灵魂世界而且忏悔自己的罪过。最后,在死亡的前夕,天堂的大门打开了。威廉看见两个穿着白色衣服的人走过来陪伴着他,一人在左边,另一人在右边。第二天中午,他——这是秘密地进行的——向他的妻子和骑士告别:“愿上帝保佑你们;我已经时间不多了。 我已经不能继续保护我自己免于死亡。”这样,他就离开了他曾经领导和管理过的群体;他把权力交给了上帝。自从出生以后,他第一次感到孤独。
  

血亲关系
多米尼克?巴泰勒米
  在前面部分,乔治?迪比故意省略了对血亲关系的讨论;在讨论中世纪家庭时没有涉及“家庭”这个词的现代意义。血亲关系经常牵涉到从生活在一个屋顶下,从而逐渐发展形成的纽带关系;反之亦然。由于没有对共同居住和血亲关系这两个概念进行清楚的区分,以及不加选择地使用模糊性的“家庭”概念,从而使许多历史学家陷入陈旧的困境之中。
  血亲关系在研究私人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和同居一屋的作用是相同的。就像住宅所具有的意义一样,家庭的意义表现宗教性的观念和政治上的团结观念中具有重要作用。与大家庭一样,经过许多社会学家和政治历史学家对大家族谱系的研究,我们了解到许多关于十一世纪和十二世纪中权力私有化的知识。然而,随着血亲关系的发展,又存在着矛盾,因为一定数量的亲属关系倾向于削弱私人关系的重要性。不论是个人还是已婚夫妇的自主决定权,都不仅受到不可抵抗的“血统”支配的威胁,而且还受到家庭内部成员纠缠不休的干预。这一时期,私人生活似乎无处不在,然而,又似乎处处都不存在。
  马克?布洛赫的贡献
  作为一个比生活在一个共同家庭这个事实更抽象的关系,血亲关系自身存在着许多肆待解决的问题。首先 ,我们必须尝试着精确地定义什么是“血缘”(lineage)。在中世纪反映其意义的资料很多,但研究者没有给出一个精确的定义。姑且不去回顾那些历史文献;我将评论一下马克?布洛赫在他的著作《封建社会》(写于1939年)中探讨这个问题的两章内容,该书是法国中世纪史研究的开山之作。
  在探讨附庸关系之前,布洛赫首先研究了血缘关系这个问题;他降低了附庸关系的重要性,认为它只是血亲关系形成的附属性关系纽带,与所谓的封臣和宗族社会相干,而非与“封建社会”相干。附庸关系和血亲关系两者都是由同辈人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最持久的群体是那些结合这两种关系类型的联盟。譬如,根据茹瓦维尔的记载,正是臣属关系(ligesse)和血亲关系(lignage)的结合,使得桂?德?莫乌瓦萨的军队在曼苏拉战役(1250年)中战斗力强大。布洛赫依据法律关系分析了血亲关系(为私人战争进行动员和共同保有祖传的权利)。但很不幸,他在共同居住这个概念上依然含混不清;因为他还没有从居住在同一屋檐下或者至少是居住十分紧密的亲戚概念走出来。但是这并没有妨碍他突破性的认识。他指出了中世纪社会与我们今天的社会在其基本的和自然的社会单元方面看上去有多么大的不同:“不论在情感氛围上,还是在大小规模方面;那个时代的家庭都相当不同于此后时代小规模的婚姻家庭”。血缘纽带关乎的更多是约束,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对深受列维…布鲁尔影响的布洛赫及其同时代史学家们来说,这意味着一种初始的发展状态,“初始的”具有很强的轻蔑意味。与这种看法相伴相随的是,他们怀疑,家族力量的源泉是以牺牲婚姻夫妇为代价的:“将婚姻置于家庭群体的中心位置必将扭曲封建时代的事实真相。”妻子只是她丈夫家族里的“半个”成员,而且一旦成为寡妇就自动地被排除 (或解放) 出去。然而,由于教会和国家的变化,十三世纪曙光乍现之际,无可争辩的现代性开始展头露角了;其展现形式是对个*力和公众和平的全新态度。为了促进自己的利益,教会和国家不断努力消解血亲关系的强制性权力。
  布洛赫的三个主要论题意欲界定“血亲关系”之边境,并描述其诸种功能;研究“婚姻家庭”的血亲关系;并研究自1180年左右开始发生的各种变化。正如这部数十年前的科学著作所预期的那样,布洛赫《封建社会》一书启迪激发出来的研究,业已推翻了该书作者的一些结论。但该书的伟大之处显然在于,它有许多布洛赫的继承者仍未能充分探索的洞见,以及被布洛赫的继承者著作奉为圭臬的那些洞见。譬如,布洛赫预见到了人类学概念“无差别血缘出身”(undifferentiated filliation,意指血亲关系既可以通过母系来确认,也可以通过父系来确认,他认为两者具有相同的价值和相似的特性)的重要性;但布洛赫没有谈及母系和父系在传宗接代方面是否价值是同等的,他认为,无差别血缘出身使它无从谈起,因为“血统出身”犹如一个实体存在的现实物事,充当着基本的社会单元。“这种双重的关系纽带具有重要影响,因为每一代人都有着自己的亲戚圈子,且与上一代的亲戚圈子不相雷同,因此亲戚责任范围的边界不断地改变着。”家族性质由于一方面与其身份来源的性质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所以很难稳定下来。这些扩大型的家族,用它们的胸怀保护和吸纳封建臣属,如果是贵族,大家族就是他权力的来源和象征,那么,这种扩大型的家族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血统世系的变形(1)
语言学和封建社会。法语词汇“lignage”和“parenté”,翻译过来分别是“血缘关系”和“亲戚关系”,这两个词源自古法语和拉丁文,指的是各种关系而非严格的组织团体。如果据传某个人与某些有权势的人物有“血缘关系”或“亲戚关系”,他就会在社会等级机构中享受到一定的特权地位。库斯长者昂盖朗四世1259年遭到皇家法庭滥施刑罚;由于其等级显赫,法国北部所有大勋爵都是他的血亲,因此皇家法庭不得不为他提供“辩护律师”。父系和母系的堂表兄弟关系以及通过联姻获得的关系,也有助于构建一个广泛的亲戚关系网;这个网络在特殊情形中作用尤其显得突出;确实,为了应付被滥施刑罚之不利情形,这种关系网或许专门地被重构过。
  其次,同样的词汇也被用于表示团体,如在亚瑟王传奇《班王之亲族们》(li parentez le roi Ban)里,或如加万伤痛于“我们宗族”(nostre lignage)之衰微时。在表达一种明确的关系中,这种用法相对较少,而该团体明确表达并详细说明了血亲关系。Genus,一个纯粹的拉丁文词汇(它不是“种族”(race)的直接词源);以同样的方式在十一世纪和十二世纪中得到使用;其主要意指某个男人或女人出身“高贵”或“显赫”。它只是偶尔被用于指某个特定的社会团体;因为有更明确的词汇“prosapia”形容这个特定社会团体。“Cognatio”(血缘亲戚)也被用于指群体;但它指的是奴隶群体而非贵族群体。这个列表中应当加入这样一些集体名词,如“proches”(近亲),“amis”'charnels'(朋友'通过血缘纽带')和比较常见的“双亲”、“cognats”(血缘亲戚)和consanguinei(血缘关系)。显然,这些都是表示亲属关系的同根词和派生词。惟一缺乏的词汇是“家庭”!无论是夫妇的还是“婚姻的”或“核心的”家庭(夫妇加上孩子),都没有明确地表达出来。
  然而;据此推断核心家庭并不存在也是错误的。社会性的描述和解释,不能单单依赖那个社会对它自身的理解,以及能够(或希望)勾勒出来的自我想象。事实上;这个社会无法概念化或无法清晰阐释的东西值得我们特别留意。在最近与G。拉德罗的谈话中,乔治?迪比提出了“沉默的历史”的观念;即那些未被历史提及的私人生活面貌,那些言词无法表达的私人生活历史。血亲关系的问题尤其不能够简单地通过密切关注语汇变迁得到解答,因为正如马克?布洛赫所强调的;变迁的词汇也可以充分地证明,血亲关系纽带并没有一些学者所说的那么强劲有力。
  封建时代的法国在语言上种类繁多。奥依语(法国北部所讲的语言)有地域的变种。因此,拉丁文派生词有可能展现地区间的变种,但无法捕捉到地方土语的丰富性。形容各种各样可能的血亲关系团体的特定术语之缺乏非常显著。血亲关系实现了某种类型的社会功能,将不同的社会领域联系起来。
  那个时代的人们一般并不使用家族姓名。现代历史学家为了描述的清晰,给政治舞台上的主要人物加上姓名,如布洛瓦…尚帕涅(Blois…Champagne)和埃朗伯(Erembaud)。吉鲁瓦——十二世纪一个以该姓氏著称的诺曼家族——是一个独特的案例;它是使用姓名的先驱,这种方式后来开始慢慢流行。他们采用姓名在某种程度上是情非得以,因为这个姓名是从外部由政府当局强加给它的。

血统世系的变形(2)
至于血亲关系的称呼术语,教会拉丁语做出的区分那时候已经被废止不用。譬如,两种类型的家翁在教会拉丁语中被区分开来;同父母的兄弟与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被区分开来。在一个死亡掠走如此之多初为人父的武士和初为人母者的生命的社会里,这样的区分是必要的。夫妇们无法指望举案齐眉白头偕老,这影响到看待“夫妇”和“家庭”观念的方式。还有不同的词汇形容父亲的兄弟——patruus和母亲的兄弟——*unculus(当然,这是英文中叔父一词的词根),但并没有证据表明,对待这两种叔父的态度有什么差别,而且,称呼术语本身也相当含混不清。中世纪的语汇做出了我们无须再做的区分,但与此同时,中世纪的语汇把我们认为区分明确的称呼混在了一起,譬如,Nepos既意指外甥,又意指孙子。在翻译成土语时,第一个意思是主要的和常用的,或许是因为很少有孩子知道他们的祖父。即便卡佩王朝之人,已经相当强健,但直到1214年,仍没有人能活到足以看到他孙子的出生。
  资料:贵族鼓励并且利用宗族系谱;首先发轫于弗兰德斯和安茹,十二世纪盛行于整个法国北部地区。乔治?迪比指出,它淋漓尽致地揭示了一种“出身血缘的意识形态”,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它是当时人们对自己“世系血统”(lignée)的关注远甚对“血亲关系”(lignage)的关注的一种表现;换句话说;人们对血亲关系的纵向垂直之轴的关注远甚对横向水平之轴的关注。但宗族系谱确实非常是有用:从狭义的(和有限的)语义上来说,血亲关系作为想象之物与“现实”几乎具有同等的意义。为了利用宗族系谱资料,我们必须通过其他方式重构亲属关系和婚姻网络。然后,我们可以断定系谱学者如何选择性地扭曲了这个网络,从而推导出他们著作所阐释的社会和政治功用。
  教会保存下来的规章和帐目揭示了社会关系的本来面目,史学家们通常在这样的先入之见下进行研究。这些文献经常提及个人的亲戚们,他们彼此联系紧密相互关心,这种事实被史学家们视为亲属关系十分强大的无可辩驳的证据。如果某人想将一部分土地或收入来源送给或卖给教会;这个人必须要求得到他/她近亲们的同意,即所谓的“亲属赞同”(laudatio parentum)。(附带一提,大多数交易既不是简单的礼物也不是彻底的出售,而是非常复杂之事)。因此,在这些官方文献里,我们会发现儿子、女儿、兄弟、姊妹和姐夫、堂兄弟和侄子以及其他人的姓名;通常在文献的末尾。
  这种情形导致布洛赫和其他史学家得出了一个未经充分论证的结论,认为中世纪的家族是一个联系紧密的经济单位,经常是共同占有财产。首先;大家族虽然令人关注;但被描述得甚少。计量分析表明,参与“赞同”的亲属通常是“婚姻家庭”里的成员。当然偶尔也包括一些比较远的亲戚,诸如“血亲朋友”。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因为这些参与赞同的远亲很可能被那些为每个捐卖案准备简短声明的人略去了;只要我们能够把这些简短声明与同一宗交易的详细约单加以比照,不难发现这样的删略。
  更重要的是;亲属的权利有可能被高估了。他们没有断绝事实上享有财产的可能,但这可能仅仅是潜在的权力。难道我们应该假定,赞美个人的教会会力图消解家庭纽带的重要性吗?兄弟们和堂兄弟们利用亲属关系为基础对这些财产提出诉求,他们知道尽管鲜有可能得到支持,但却可能得到丰厚的补偿支付,怀疑这一点难道不是更加合理吗?毫无疑问,许多人都会哭怨诉苦,希望为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争得10个索里达金币、或骑用的马、或朱红色拖鞋、或珠宝、或毛皮——由此争得将财产权细分,甚或更大程度上将不可分割的公共财产中的一部分转化为个人财富。在这些情况中,最有可能是,亲眷团体被呼唤鼓动组织起来,向僧侣和牧师施加压力,这些神职人员比人们想象中要软弱温和。这个亲眷团体既不是通过共同居住也不必是通过共同拥有财产来界定的;不应该把这些含混不清的文献与遗产继承的习惯法混淆到一起,这些习惯法到公元1000年—1200年期间依然很少被记录成文。然而,亲属们这种小伎俩是当时社会常见的现实:以亲属关系的名义要求得到财产和荣誉。人们并不迷信法律,也不被一些观念束缚:他们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手段,极其狡猾地相互争吵和竞争。
  不满足于实际记录证据的历史学家们,开始求之于叙事性的资料。虽然有一些错误的损毁;但它们当中含有阐释和评论的丰富素材,对复原历史社会学具有无上的价值。1100年左右,法国北部涌现出大量伟大的历史学家和编年学家。在“法国人”诺根?吉贝尔、佛兰德斯人布鲁日?加尔贝和诺曼人奥德里修斯?维塔利斯等以相当灰暗的笔调,描述一个不是“封建的政治混乱”而是亲属间残酷但理性竞争的世界。以一种辨证方式,大人物的权力被认为既是他们亲族和封臣具有力量的原因,也这些人具有力量的结果。当然,其描述的家庭边界没有像描述家族的边境那么清晰。这无疑是因为没有近距离考察这些物事的动因;有价值的物事是亲属关系网络,而非同质单一的社会构成表象。
  最后; 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奥依语的史诗和宫廷文学的直接证据。卡洛林王朝人和布里多尼人的主旨在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的背景和对话中被表现了出来。物质生活史学家业已使用了这些资料,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接受这些小说情节所诠释的那种似是而非的社会关系呢?至少在这些小说情节里,“封建制度”并没有被看得那么面目可憎,像修士作家们那样由于鄙夷俗世而将现实描绘得一片漆黑。吉内维尔与朗瑟洛的对话和独白让我们直接看到了世俗家庭的情景。如果这些小说行文有独特的风格;那么这种风格可以被视为放大镜;表达情感没有比这更好的工具了。中世纪的传奇文学;像当代的传奇文学一样;更多地表达现实(广义上的理解),而非臆想更“客观”的文本。因此,这些规章条例、叙事性历史、史诗和宫廷传奇文学都应该受到我们的关注。每一种材料都具备不同层次的真实性;每一种材料都构建起它自己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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