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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艰难,只能在早晨ri出前或太阳落山后乘着天凉赶路。
那些“sè炮”原属第三十八土著步兵团,就在第三骑兵旅的“sè娃”从密拉特策马冲入德里的当天,他们团便自行解散。他们携带着抢jie的财物正赶回老家去,同时带来许多起义的故事,其中有个故事讲到,德里的最后一批“富人西司”——被囚于王宫的两名男人和五十名妇女儿童——是这样结束他们一生的:
“把印度国土上的外国人全部干掉是完全应该的,”叙述者解释,“但我们是打仗的军人,我们拒绝像屠夫似的宰杀那些在黑暗中禁锢了许多天,己经被恐惧和饥饿弄成半死的妇人和孩子。当时,王室的几个亲属也站出来表示反对,他们认为,杀死妇女儿童和任何一个战俘与穆斯林信仰的教义背道而驰;其中,米查?马扎赫里试图解救他们,但一旁的群众吼叫起来,要拿他的鲜血相抵才成,最后,还是皇帝的仆人们举起宝剑,一个不剩地将英国人砍死。”
“一个不剩?”西塔结々巴々地问,“可是——可是,孩子们做了——什么坏事呀?他们至少也应该——宽恕那些——幼儿吧?”
“放屁!谁宽恕小蛇,谁就是傻瓜!”“sè炮”咆哮起来;西塔再次为“叭叭艾什”的处境发抖,这个幼小的“小蛇”正在一两码外的土窝里嬉耍。
“说得对!”他的一个同伴赞许道,“他们长大chéngrén后,还会繁殖更多的同类。这件事干得好,铲除了这么多势必要变成盗贼和压迫者的祸殃子。”接着,他宣布要征募毛驴。提出抗议的西塔被他用滑膛枪的枪托打倒在地,艾什像一只小山猫冲过来帮她自卫,却被第二个男人抱起来,扔进一簇荆棘丛中。艾什受了严重的刺伤,当他穿着被挂烂的衣服,混身红肿的哭着爬出来时,才发现躺在路边的西塔已经失去知觉。“sè炮”和毛驴已经走了很远,变成一些黑点。
那一天可算是凶ri。但那些人没有抢西塔的包袱,这对西塔来说至少也是一种安慰。他们大概没有料到,在一个褴褛的孩子和一个孤独的妇人的寒酸财物里竟会有值得攫取的钱,他们怎会知道,希拉里生前存入床下锡盒中的钱币至少有一半已经倒进一个软羊皮袋子,正在包袱的底儿上压着。恢复神志后的西塔头脑刚一清醒,便立刻把钱拿出来,与另一半合到了一起,那一半被一条长布卷着,被“纱丽”服遮挡着,系在腰间。束用这样一条腰带不但很重,而且很难受,不过,这总比将钱留在包袱里安全得多。反正现在毛驴被抢走了,所有的钱都得靠她自己带着。
毛驴被劫一事,不管从感情的角度还是从实用的角度,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个沉重打击,因为艾什非常喜欢这小畜生,事过以后很久,他身上最深的擦伤痊愈了,他忘记了疼痛,但仍然忘不了失去的毛驴,时常为之悲恸。然而,这件事和“sè炮”讲的故事都清楚地说明:走那些贯连的城镇和较大村庄的道路很危险,明智的作法应当换行乡间的牛道,穿过偏僻的小村——那里的生活遵循着几百年来的老传统,节奏一向很缓慢,外界的新闻难能渗入。
不过,就是这些人迹罕至的守旧地区此刻也已受到远方风暴涟漪的波及:他们听到过藏在丛林和岩石中,饥饿的英国“大人”伤员爬出来向最卑贱的过路人气食的故事。一次,传来一个流言,说全奥德和罗希尔坎德的起义也获得成功,后又听说在费罗兹普尔和偏远的锡尔科特也发生了bao动和屠杀,这最后一条消息终于促使西塔打消一种她畧感得意的模模糊糊的计划——把“叭叭艾什”带到马尔丹去,他舅々的先导队就在那里驻扎着。很清楚,要是费罗兹普尔和锡尔科特的团队也发生了起义,那么英国人还能在哪一个军营重镇找到生存的希望呢?即便还有活着的(看来不可能),他们不久也都会死去:最后,只剩下一个“叭叭艾什”,他现在叫艾什奥克,是她的儿子。
对人介绍起他时,西塔就说是“我的儿子”,再也不说别的,艾什默然地接受下这种关系。不到一个星期,就忘却了原本是做游戏那回事,再也记不起除了喊她“妈々”以外还用过什么其他称谓。
再朝北走,他们来到萨瓦利克山重岭叠嶂的边缘,有关起义和动荡的谣传ri渐稀少,话题离不开庄稼、收成和当地的问题,议论的尽是乡间小村里左邻右舍的杂事,他们的视野都超不过自己的田地。六月天的酷热随着西南季风横扫印度枯涸的平原而告结束,随之而来的是猛烈的瓢泼大雨,田野成了沼泽,—个々沟壑和峡谷成了河流,迫使他们把每ri的行程减到最低限度。已经没有可能再在户外露宿,只好去寻找避身的地方——但要花钱才成。
西塔舍不得花钱,因为这笔钱是一种神圣的嘱托,不可轻易地开销。它属于“叭叭艾什”,应当一直给他保存到长大chéngrén。再说,露出过于富足的样子,那也是很危险的,将要招致袭击和抢jie,因此花钱的时候只能使用面值最小的硬币,还要伴以刻薄的讨价还价。为了给艾什挡雨,她买了一码乡间织作的“毯氆”(毛呢;印地语puttoo的音义讹译,与xizàng的粗毛料氆氇相以——译注)可她心里清楚,艾什并不欢迎这种保护,更习惯光着脑袋打赤足走路。艾什的祖母出生在苏格兰的西海岸,是阿盖尔(英国过去的一个县,1973年取消——译注)地区的妇女,她的血液大概还在艾什的血管里流着,使得艾什产生了一种特殊乐趣,喜欢让雨水流在脸上,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可能只像一般孩子一样,就是喜好溅水踩泥而已。
由于是在雨季里不断地露天跋涉,他身上的颜料差不多已被冲刷干净,又恢复了希拉里和阿克巴?汗所熟悉的肤sè。西塔早已观察到,但没有再重新涂染,因为,他们这阵子已然接近喜马拉雅山下的丘陵地带,此地山民的肤sè要比南方人浅淡(许多人的眼睛呈蓝sè、灰sè或浅褐sè,颜sè都不太深;头发有红的、棕的和黑的),她的儿子艾什奥克不会引起非议了,与沿途村庄上与他一道玩耍的微白的印度儿童比较起来,他甚至还要黝黑一些。她渐々不再为他的安全担忧,永远不再需要提心吊胆地担心他由于贸然提到“叭叭艾什”和往ri的事情而暴露自己,因为,他看上去已经把这一切忘却。
正文 第三章 落脚土邦(2)
然而,艾什并未忘记往事:他只是不愿回想和谈论它们而已。从多方面讲,他是个早熟的儿童,因为,在东方,孩子们都成熟得很早,当他们的西方兄妹仍习读着小学课程的时候,他们就被看作了成年男女。大家一向把艾什当作同辈人对待,谁也没有把他禁锢在幼稚园似的环境里。自从能够爬行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跟着父亲的露营队奔跑,出生后短々几年一直生话在大人当中,大人们都毫不例外地像待成年人那样待他——因为爱他,全对他格外优厚。要不是希拉里和阿克巴?汗,说不定他真被宠坏了呢。尽管他们俩的方法有所不同,却都在绞尽脑汁防备他成为一个娇生惯养的臭娃子:希拉里最讨厌哭々闹々,要把儿子从小培养成有理xing的人;阿克巴?汗则期望这孩子当上率领兵马的指挥官,有朝一ri变成士兵们愿意至死追随的人,而这一切决不是溺爱和过分娇抚的童年可以产生的。
唯一用孩子的语言与他谈话和唱给他儿歌听的人是西塔,因为阿克巴?汗很早就要他记住:他是个男子汉,决不能让自己染上小姑娘的娇脾气。所以,那些儿歌和哄孩子的话就成了艾什与养母之间的一种秘密,大概是他们有了这种共同秘密的缘故,他才认为保守其他秘密也是应当的,因此从登上去德里的倒霉旅程起,他俩谁都没有泄露过它们。西塔告诉他决不要提起“叭叭艾什”和阿克巴?汗,也不要说出露营队和任何一件往事,他都俯首从命,一半是对她愿望的尊顺,一半则是恐怖和迷惘造成的。他的生活画面瓦解得太过迅速,他的生活方向又如此提摸不定,这一切组成了一潭幻影般的黑水,他不想看它,害怕从中见到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比如阿克巴大叔被扔进一个土坑,泥土渐々掩埋了他的身体,这简直太可怕了;而更可怕的是他看到了“伯拉大人”趴在那粗糙的土堆上哭泣起来,曾几何时他和阿克巴大叔都反复地教导过自己:只有女人才流眼泪!
最好还是将往事扔到脑后去,不再回忆它们,艾什就是这样做的。即便西塔希望他谈々过去,但在任何情况下也都难以说服他开口,所以,已经毫无必要再督促他保密。这样一来,西塔反倒以为他是忘却了往事,并且为这孩子的记忆力如此短暂感到十分庆幸。
现在她最渴望的是找个穷乡僻壤客居下来,这地方要完全远离喧嚣的城市和印度斯坦的公路网,并对东印度公司的兴衰之事尚无所闻。这地方要很小,小到现在的当政者顾及不到,但也不能太小,小得容不下一个妇女和一个孩子,使那里的居民对于他们的到来产生过分的注意和怀疑。总之,这必需是个她能够找到工作,两人能够定居下来重新生活,还可以摆脱恐怖感,获得宁静、安乐和ziyou的地方。她自己老家的小村寨不在考虑之列,她在那里无法保密,回去后一定会招来娘家和婆家人没完没了的探望和询问;实情免不了要泄露出去。为了孩子她不能冒这个险;同时也是为了她自己。达亚?拉姆的死讯在长辈面前是不好掩盖的,一旦说出口,她就会被迫按照一个寡妇——一个无子的寡妇——应当遵守的规矩生存;在印度,很少有比寡妇的命运更糟糕的,因为,人们认为这种女人对于她们丈夫的死负有责任,谁都相信,她们上一辈子必有不轨行为,才给男人带来了不幸。
一个寡妇绝不允许穿着染sè的衣衫,也不允许佩带珍珠宝器,只能剃光脑袋,以素服裹身。再婚是不许可的,必需在婆家当一辈子不拿工钱的苦工,一方面因为自己是女人而受藐视,另一方面还因为是招灾的扫帚星而遭唾弃。毫不奇怪,在东印度公司下令废止殉葬习俗之前的年月里,许多寡妇宁愿做殉葬人,走进丈夫火葬的柴堆活々将自己烧死,也不想承受长年作奴仆受凌辱的痛苦。然而,一个陌生人来到一个陌生的村镇便可随意选择身份了,有谁晓得西塔是个寡妇——又有谁对此感兴趣?她可以佯称丈夫在南方干活,或已弃妇私奔。这有什么关系?她可以像任何一个儿子的母亲那样扬起头过ri子,穿起鲜艳的服装,戴上玻璃手镯和那几件简单的珠饰。找到活儿干以后她就是为孩子和为她自己卖力气,而不是为达亚?拉姆家当无偿的奴隶。
在逃离德里以后的几个月里,西塔有好几次都觉得,她发现了可以结束流浪生活,找到一份工作和安全保险的避难之地。但每一次都有某种原因驱赶着她又继续朝前行进:有时,不知是哪一个团队的一帮奋起反抗英**官的武装“sè炮”,为了搜寻逃跑的英国佬,来到乡间扫荡一通;有时,看见一家子曾被好心村民收留下来的饥饿的“富人西司”被拽出藏身之地,让一群起哄打趣的人杀死;不然就是遇到一位过路的行人向她夸耀一件从英**官死尸上扒下来的军服,或是撞上五、六个“sè娃”,正跃马穿越庄稼地……
“咱们究竟到什么地方才能停呀?”艾什眼巴々地探问。
过了六月是七月,过了七月是八月。这时,生长农作物的大田已被抛在身后,前面全是薮地丛林。然而,西塔和艾什都很习惯丛林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待在恬静、cháo湿、炎热的乱树棵子里要比待在村子里平安得多,而且丛林还为他们提供着可食的树根和野果,饮水和烧柴,以及既能遮阳又能避雨的yin凉地儿。
一天,他们走进一片草丛,在一条猎人出没的蹊径上迎面撞见一只老虎。侥幸的是,这只巨兽正值饱餐之后,在那里安闲地转悠,它与闯入者互相吃惊地凝视了很长时间,竟从容不迫地转向一边,消没到草丛里去。西塔一动不敢动,足々待了五分钟之久,直到右边三十码以外的一只山鸡发出一声申斥的啼鸣,向她报告了老虎的去向,她才调转头来,带着艾什一同迂回出那片草簇。令人惊异的是:他们在不见路径的树木、矮丛、大象草、竹林、岩石和藤蔓之间行走了几英里,竟然没有迷失方向。西塔对方位的准确无误的辨别力帮助了他们,加之两人又无特定目标,只希望能朝北走,所以,选择什么途径也无所谓。
正文 第三章 落脚土邦(3)
到了八月底,他们顺利地走出丛林地带,再次进入宽阔的乡野,随着九月的到来,雨季也要结来。太阳又变得炙热起来,每天傍晚,从泛滥的“济儿”(浅沼泽湖——原注;印地语jheel的音义讹译——译注)和漫溢的水泊沟渠里飞出成群的蚊子。但是,在平原的尽头,丘陵的背后,喜马拉雅山山峦的清晰、湛蓝的身影已在热浪翻滚的地平线上升起,夜间的空气也有了一丝凉爽的气息。到了此地,在那些散缀的小村庄里,他们已经听不到有关争斗和bao乱的谣传,因为,这里是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小道寥々,大路绝无,所谓村庄,也是由一些杂乱无章的草屋和几公顷耕地构成,四周围绕着石块流布的草场,草场的一侧连着丛林,另一侧连着丘陵。
在晴朗的ri子,她总可以望见峰峦的雪盖,每次看到这些雪盖对西塔都是一个提醒:时间正在流逝,冬季就要到来,他们必须在寒冷的气候降临之前寻得一处栖身之地。但在眼下的乡间,不但她极难得到受雇的机会,艾什将来也不会有谋生的希望,所以,尽管她身体劳顿,腿足酸痛,jing疲力竭得不想再挪一步,她也不愿意在这里停留。自从四月的那天早晨撇下希拉里无声的帐篷向德里进发以来,他们已经跋涉了如此漫长的路途,两个人都非常需要休息了。一直走到十月,树叶渐々变为金黄sè,他们抵达了古尔科特,西塔终于发现,这个地点正是她所寻求的。此地很平安,又适于隐居。
独自为政的古尔科特土邦,由于幅员异常狭小,通路异常崄巇,最主要的是国民异常贫穷,所以总督和东印度公司的官员们对它都不感兴趣。加之这里的常规军还不足一百名士兵——绝大多数又是年迈的灰胡子老头,装备是弯刀和笨重生锈的阿富汗老枪——其统治者不但受到臣民的爱戴,而且没有什么敌对的行动,所以公司也就没有打破这位君王的安宁。
这里的首府——该土邦就是以它命名的——建筑在丘陵中间的一块大约海拔五千英尺的巨大三角形台地之巅。它曾是一个设防的要塞,现在仍然被坚厚的城墙包围着,城内散布着杂乱无章的房屋,只有一条南起拉合尔门,北至“砬塔瓦赭”(印地语laldawaza的音义讹译——译注),即“红门”的大道将它们截然分开,还有三座庙宇,一座清真寺,和许多像迷宫似的狭窄小巷。城墙后面是一片高耸突露的岩头,近一千码高,上面坐落着罗阇的不规则堡垒式王宫“骇崴霾赫珥”(印地语hawamahal的音义讹译——译注)——“风宫”,从那里可以俯瞰全城。
追溯一下历史:该邦的王室是从一个拉其普特人族长手里承袭下来的,他在塞干达尔?洛提(1489…1517年间的执政者——译注)王朝时代来到北方,在这里落了户,为自己和追随者们开拓了一片王土。几个世纪以来,这个王国逐渐缩小,到旁遮普落入锡克人兰季特?辛格(1780…1839,锡克王权的创始人,他经过近二十年的战争于1823年完全吞并了旁遮普王公和幼君们的领土——译注)手中的时候,它只剩下为数很少的一些村庄,其疆域还大不过一个骑士一ri的行程。它所以能够保留至今,原因大概是:它目前的边界一面邻接一条无桥的河,一面邻接茂密的大森林,第三面邻接怪石嶙峋、深壑纵横的荒原,荒原的统治者也是这位罗阇的亲属;而它的身后则是一群林木覆盖,皱褶起伏的丘陵,丘陵渐々升高,最后伸入白皑々的杜?凯玛峰峰峦和连绵不断的大雪山——它是古尔科特的北方屏障。动用军队攻打这样一个战略要点本来就很困难,又由于从来没有足够的理由急需这样做,它就逃脱了莫卧儿人、马拉他人、锡克人和东印度公司的注意,远々避开了十九世纪世界的变幻风云,安然地存在下来。
在艾什和西塔抵达的那一天,整个城市正沉浸在欢腾的节ri气氛里,为了庆贺前一个岚旎得了孩子,王宫正向穷人分发食品、糖果之类的赐品。庆祝的规模是有节制的,因为,生下的是个女儿,但居民们却因此可以把这一天当作假ri:吃、喝、玩、乐,并用花彩和纸旗把房子打扮起来。小娃々们还在熙攘的集市上朝行人脚下扔掷“啪哒咔”(印地语patarkar的音义讹译——译注)——自制的鞭炮,天黑以后,拖着细尾的烟火直冲夜空,飞到屋顶上方爆炸开花,屋顶上簇集着女人,象乌群似的叽叽喳喳地乱叫。
西塔和艾什几个月来已经尝够了寂寞和孤独的味道——最多只参加过一些小村庄的简朴社交活动——现在,他们看着摩肩擦踵、轻松愉快、喜笑颜开的人群,听着他们的喧闹声,真有说不出的高兴。他们吃过了罗阇的赐品,欣赏了礼花,在章地集市外面的一条小巷里找到了住处,房东是个卖水果的。
“咱们可以住在这儿吗?”艾什打着瞌睡问,糖果和欢乐已经把他撑饱了,“我喜欢住在这儿。”
“小儿子,我也喜欢。是的,我们就住在这儿。我要找个工作,咱们可以快々乐々地住下去。只是希望……”西塔哀叹了一声停下来,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完。她感到了良心的责备,因为她没有遵照“伯拉大人”的命令,把他的儿子送到他的亲属那里。但她想不出还能做些什么。或许有一天,等这男孩长大chéngrén……可是眼下他们俩都被游荡的生活搞得疲惫不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