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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十九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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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尘和丁素月一起走开后,地窖里又是我和叶风两个人了。反正我现下是无聊之极,于是想探知他与我是否有甚么共同爱好。

    我道:“叶兄,小弟姓胡,你都已知道了,我们也不用见外。你平时都玩些甚么?”

    我原以为这问题很好回答,谁知叶风竟愣了半晌,结结巴巴道:“玩、玩甚么?”

    我道:“你没有空闲玩耍?难道天天砍柴挑水是么?”

    叶风道:“那也不是,我平时除了练功,就是看书写字、弹琴下棋。真的没甚么可玩的。”

    我道:“哦,那你在昆仑山练的是什么功夫?”

    叶风的脸sè变得很不好看,我估计他是对我颇为不满,却假装不见。

    叶风道:“我们昆仑派地处西域昆仑山麓,素以快剑和铁琴著称,在江湖上赫赫有名。”言下之意,未曾料到今rì遇见我这个不识货的小家伙,竟然在言谈中象是从未听说过。

    我虽见叶风的表情有异,却也懒得理会。我哪里有空猜测他的破烂心思?

    我接着道:“叶兄,听你先前说来浙江找一个人,此事颇有难度。你师父怎么回事?居然交给你如此奇怪的差事?”

    叶风的脸sè仿佛更不好看了,他竟选择沉默,居然没有回答我的这一句问话。

    如此以来,我更加觉得这臭书生很不合气味。若从地理的角度来推断,他来自西北高山峻岭,从小到大,想必是西北风喝多了,喝得有点傻了,真是没意思。于是,我决定自娱自乐。

    ※※※※※※

    我把背上的画筒卸下来放在旁边。我暗想:“莫非自己是饿昏了?这吃饭的家伙背了许久竟未发觉。”

    然后,我从腰间掏出一个木制的弹弓,熟练地扣上石子,瞄准墙上的油灯便shè了过去。

    可恨的是,我的这种有意炫耀本领的做法,并没有收到任何效果,那粒石子根本没有准头,击在墙壁上便弹了开去,却恰巧滚落在叶风的面前。

    叶风似乎明白我的意图,只见他拾起石子,以右手轻轻的甩出,动作简练而优美,只听“哧”的一声,那盏油灯便应声熄灭。

    以此看来,叶风确实有些功夫,我那时虽有些嫉妒,但不得不承认,他的身手比我强太多。

    我道:“叶兄武功高妙,小弟实在佩服。不过你还是把那盏油灯重新点亮吧,省得光线昏暗,万一惹丁姑娘生气就不好了。”

    叶风听罢,报以淡淡一笑,他找了火媒,迅速而利落地点亮了那盏油灯。

    待油灯点亮之后,我仍旧心有不甘,怎么想着心里都不舒服,凭什么这个酸书生能做的,我却不能呢?

    于是,我又悄悄地摸出一粒小石子,用身体遮住叶风的视线,开始了新一轮的尝试。

    毫无疑问,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无论我如何发奋或努力,我的shè术取得突飞猛进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我拿着弹弓的手一打抖,那粒小石子的飞行轨迹便极是离谱,它的去向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结果是打在一只酒坛上。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伴随着“扑”的一声,那酒坛竟然被我的这粒小石子打穿了一个洞!

    在这间地窖里堆放了许多酒坛子,它们都有水桶粗,齐膝高,看上去沉重厚实,怎地会如此不堪一击?

    我自鸣得意的想:“听说汉代飞将军李广,夜行shè虎,遂有箭镞入石之壮举。难道我今rì的弹弓也达到了如此神效?”

    于是,我满怀豪情,凑上前去看个究竟,却失望的发现结果并非如此。

    原来,这只酒坛甚是奇特,它的坛壁很薄,难怪石子能够轻易打穿,并非我有多么厉害。

    此时,只见那酒水从小洞中不断汩汩而出,香气四溢,居然是上好的女儿红。

    我觉得这酒假若白白的流淌掉,未免太浪费,甚是可惜。

    于是,我充分发扬勤俭节约的高尚品德,毫不犹豫地用我的小嘴对了上去,随即全力投入,大喝大灌起来。

    说实话,这真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酒佳酿,入口醇香绵软,令人回味无穷。于是,我飘飘yù仙了。

    然而,我这个人在关键的场合,总是忘记一些要紧的事情,比如我的酒量,实在是小得惊人。结果可想而知,我很快就面红过耳,随即酩酊大醉,如同一滩烂泥醉倒在地上。

    李太白诗云:“会须一饮三百杯”,足见谪仙人酒量之宏,难道这跟他的绝世诗才有关?

    由于我不会作诗,估计至多就喝了十来口,还是小口,就成功的烂醉了。因此,我的人生似乎又有了新的奋斗目标:好好作诗,提升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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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调侃】………

    正当我满腹酒水,仰着红扑扑的脸蛋,沉浸在半昏迷、半飘然的状态之中,猛地里耳朵一痛,使我突然惊醒过来。

    我努力地睁开双眼,才发现丁素月和济尘大师寻觅食物回来了。这疼痛自然是丁素月姐姐做的好事,原来是她又在拧我耳朵。

    我不禁有些恼火,这位大小姐兼臭丫头真是粗鲁,好歹礼法上都讲“男女授受不亲”,她居然丝毫不避嫌,直接把我当她家的亲戚看待,下手没轻没重的,其实我又不是她甚么人。

    我道:“丁姐姐,你这样快就回来了?为甚么又扭我耳朵?不痛么?”

    丁素月道:“臭小子,你是不是饿晕了?居然偷酒吃?还要把酒坛子打破,弄得酒水流了一地,实在是胡闹!”

    在丁素月姐姐的一连串的质问之下,我微薄的气焰顿时就没有了。我嗫嚅道:“这个?我…我…”

    丁素月道:“你看你做的好事,我们倒也罢了,济尘大师是出家人,戒律中最忌饮酒,你却将这地窖里弄得酒气熏天,教他老人家如何受得了?”

    真是没办法,丁素月居然抬出济尘大师来说事,我只有默默无闻的听着了。打破酒坛子本来就是我的不对,我这人从本质上讲,还是颇为知书达礼、明辨是非的。

    于是,我很诚恳道歉道:“对不起,是我错了,但我不是故意的。”

    丁素月却懒得理我,转脸问叶风道:“叶公子,这是怎么一回事?”

    叶风道:“这位小兄弟只是好玩,闲来无聊,想用弹弓打墙上的油灯,结果失手打破了这只酒坛。”

    我连忙附和道:“是啊,我只是想玩一下。”

    丁素月道:“我家油灯碍你啥事了?要用弹弓来打?”

    我道:“这个…只不过…我没曾料到你家的酒坛子这样不结实!”

    丁素月道:“酒坛子不结实?”

    我道:“是啊,假如你家酒坛结实的话,就我的弹弓那么一点微小力道,哪里会打得破?”

    我虽然头脑晕乎乎的,但总算发挥了能言善辩的特长,使丁素月姐姐暂停了对我的谴责。

    丁素月凑近前去看,只见那酒坛的破孔处的坛壁薄得比花生壳厚不了多少。市面上的粗实厚重的酒坛到处都是,薄如这样的却是头回见到。

    想不到天下竟有一个如此奇特的酒坛子!难怪它独自摆放在一处,想必是怕挤坏了吧?我总觉得这酒坛里的酒一定大有文章,具体做何之用?恐怕要问丁素月的老爹了。

    幸好我打穿的那个孔洞比较靠酒坛的上边,酒水虽溢出了一些,我又喝掉的一些,但大部分还在坛子里。

    丁素月似乎对酒坛的学问不甚在行,也是满脸疑惑。她又用手指轻轻敲击了旁边的几个酒坛,听那回音较为沉浊,再打封口来看,也都是常见的那种粗厚的酒坛。

    我早已将那酒坛上粘贴的封纸拿在手中,悄悄地翻看,只见上面写着rì期,好象还挺久远的,算起来居然有快十六年了。

    然后,我将封纸揉成一团,放在袖子里。其实我还未清醒,并不清楚自己此举的意图,估计是想做弹弓的弹丸。

    我道:“丁姐姐,要不要找一个空坛子,将这余下的酒装起来,不然坏掉了很可惜。”我这句话带有亡羊补牢之意,好减轻一点心头的负罪感。

    丁素月显然接受了我的建议,道:“臭小子,待会再收拾你,快去找个空酒坛来!”

    我欢快地回答道:“是!”

    得到丁姐姐的这句话后,我便如奉圣旨一般,开始埋头苦干,努力寻找空酒坛。

    这时,叶风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双手递给我一只空酒坛,对我说道:“小兄弟,给!这里有一个空坛子。”

    我虽然太不愿意承叶风这个书呆子的人情,但有丁姐姐在场,我不想表现得气量太过狭小,便大大方方的将那空酒坛捧了过来。

    于是,那些剩余的上佳女儿红终于有了去处,不至于盛放在象我这种没涵养的小孩子的肚皮里,真可谓白白糟蹋了。

    ※※※※※※

    丁素月姐姐和济尘大师非常能干,至少体现在收集食物方面。他们竟然带回来大半个麻布袋的地瓜,看样子够吃好几天了,温饱问题迎刃而解。

    然而,我正满面红光,仍处在酗酒后的迷糊状态,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甚么礼数。

    我晃晃悠悠,径直上去拿了一只地瓜,剥开皮就“吭哧吭哧”的啃了起来,甘甜的汁液流入口中,咽喉感觉说来出的舒畅,仿佛酒气顿时全消。

    正当我沉浸在佳味入腹的美妙感觉中,耳边却听得丁素月没好气的道:“你这个小家伙真是没礼貌!年纪最小,却专门挑拣最大的地瓜吃?孔融让梨的故事难道没有听说过么?”

    我回过神来一看,这才发现情况好象不太妙。也许是我运气颇好的缘故,随手拿的地瓜偏偏就是最大的那个。

    天知道为甚么会如此之凑巧,这样就给了丁姐姐教训我的借口,真是无比冤枉。

    我强词夺理道:“孔文举、孔老先生是一代大儒,象我们这样的江湖人物哪里敢去攀比?俗语说‘尊老爱幼’,这里就属济尘大师和我算是老幼了,反正不是他吃,就是我吃。丁姐姐,你也用不着这样大惊小怪吧?”

    丁素月道:“得了吧,你还自称江湖人物起来了?你会哪门子的武功呀?”

    我立即做出满腹愁苦之状,辩道:“我的家都被人烧了,眼下不正在流落江湖么?因此也算是江湖中人了。何况会不会武功不打紧,我以后可以慢慢练习。关键是如今与你这样的江湖第一美女混在一起,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丁素月听到我称她为江湖第一美女,不免又好气又好笑,这称谓至少听着舒服,估计颇有些受用。

    丁素月似乎消了些气,说道:“快吃你的,小小年纪也不学好,天天油嘴滑舌,真怀疑你家不是卖画的,是卖油的。”

    我长叹道:“唉,我也想卖油啊。”

    丁素月道:“那你去卖油呗,谁拦着你了?”

    我道:“但我怕我当卖油翁之后,你会生气。”丁素月道:“我?我生甚么气?”

    此刻,我心里暗暗发笑,其实丁素月姐姐哪里知道,卖关子乃是我惯用的伎俩,果然她轻易的就上当了。

    我假装不愿意再往下说的样子,丁素月的好奇心却被我充分调动起来了,追着我问:“你快说啊。假若你卖油,我为甚么会生气?”

    我道:“丁姐姐,你要先答应我,待我说了以后,可不许殴打我。”

    丁素月道:“好,你要是说了我不打你便是,这边济尘大师可以做证。但你不许捣鬼。”

    济尘大师也许是猜到我要调皮,面露微笑,却保持惯有的缄默。

    我道:“待我卖油去了,丁姐姐你自然是要生气的,为甚么呢?你可能会悲叹:‘我的未婚夫怎么这样油嘴滑舌啊?’唉,那时就悔之晚矣。”

    丁素月奇道:“我的未婚夫?油嘴滑舌?我哪里来的未婚夫?你这都是说些什么啊?”

    叶风一直表现得很镇定,原本对我和丁素月这对活宝的拌嘴没有多大兴趣,现在估计也听出意思来了,不禁“哧”的一笑。

    他这臭书生一笑不打紧,丁素月姐姐亦随之醒悟,原来我是以她的未婚夫自居,占了一个老大的口头便宜。

    丁素月忽然脸蛋变得红如苹果,天知道她是恼火,还是害羞?反正我顾不了那许多。

    我自认为有几分机智,已提前做好了躲避殴打的准备工作,又开始向济尘大师的身后移动。

    正在此时,忽闻一阵“吱呀呀”的沉闷声响,是从地窖入口传来的声音,显然有人在转动石质地板。

    众人皆是一惊,难道青袍客来了?我们的藏身之所已经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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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论酒】………

    地窖口的声音蓦然止歇,想必那人已经进来了。我的小脸蛋开始颜sè泛白,头脑似乎也不那么晕乎乎了,原来是吓得酒醒了一大半。

    济尘依旧盘膝而坐,摆出一副“泰山崩于前而sè不变”的从容姿态,当我看到此景,这才放下心来。大抵有济尘作为大靠山,我还害怕甚么?

    我真是没用,居然忽视武学高手的存在,然而我的酒却被吓醒了,也算是一种意外收获罢。

    看见丁素月手按雁翎刀的刀柄,我随即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那柄短剑,好歹它也是削铁如泥的宝物,万一遇到重大危险,可能会管用,比方说将敌人的刀剑割断。

    可是,我又忽然担忧起来,假若这把所谓的宝剑名不符实,或徒有虚名,那岂不是上了大当?唉,我真是粗心,为甚么之前也不找块破铜烂铁实验一下?

    于是,我悄悄地抽出那短剑,在地砖上试了试,轻轻的便划下来一层,如同劈豆腐那样轻易,好象有点靠谱,我这才有点放心了。

    那来者的行动速度好快,象yīn风一样,无声无息的飘过来,这又让我想到鬼魅之类的高级神怪,不免心生恐怖。

    还好那来者是人,还是个高瘦的中年人,一身落拓寒士的打扮,灰布衣衫上尽是油污。他的块头虽没有达到瘦骨嶙峋的地步,但也离竹竿差不远了,难怪脚步毫无声响。他稀稀拉拉的几根胡子,高耸的鼻尖泛着红光,容貌状若老鼠,模样甚是滑稽。难道此人就是打伤沈老头的青袍客?似乎对不上谱。

    那落拓寒士刚进来,四周随意漫扫了一遍,浑没把地窖里的我们五个人放在眼里。错了,应当是四个人,地上那个沈一钱已经死了,不能算数。只见他鼻子一抽一抽的,仿佛嗅觉有过人之处,果然他的目光很快就锁定了目标,转移到那只装有剩余的上佳女儿红的酒坛上。

    那落拓寒士径直走了过去,就当我们不存在似的,老大不客气的打开封口,正想用嘴对着酒坛口,但忽然放了下来。只见他伸手在怀中掏摸,取出一只jīng致的青瓷杯,就盘腿坐那边,旁若无人的自斟自饮起来。

    他虽是啧啧有声,然而却不免叹息起来。只听他自言自语道:“哀哉可怜,老子这两天没有尝到什么象样的酒,这女儿红也算凑合吧,唉!聊以自慰……”

    我心想:“看来是此人是个标准的老酒鬼,估计是酒瘾上来了,长时间没有得到满足。令人敬佩的是他鼻子竟然这样灵通,隔着地板都能找到这里来,真乃神狗转世。当然,他还能打开地窖的机关,看来不愧是一个武林异人!”

    此外,那落拓寒士口口声声的自称“老子”,流露出随意而为的行事作风,很是吸引我。至少这份率真的潇洒天xìng,在我的身上还有些缺乏,因此我乐意与这样的人打交道,心中不由添了几分好感。

    ※※※※※※

    我见这位酒鬼似乎没有甚么敌意,便装模作样道:“老兄,此酒也算不上一等好酒。”

    那落拓寒士见忽然有人愿意与之论酒,兴致颇高,答道:“嗯,只能算是中上之品。”

    我道:“可惜又换了新坛子盛放,不免坏了酒质。”

    那落拓寒士点头道:“此言倒是在理。不过这酒的品质欠佳,却更有别因。”

    我道:“酿造不得其法!”其实我这样说也是装蒜,我觉得酒质假如不好,那肯定是没酿造好。

    那落拓寒士拊掌笑道:“对,主要是此酒的酿造所用之水,虽是隔夜井水,但比山溪新泉甚为不如。更兼时令不当,选在秋分时节也就罢了,却于晚间露重的时候封存,不免沾染了衰飒之气。此外,其蒸酒之法也有些过火,以致温润稍欠不足,饮后舌底略感冲涩。”

    我听那落拓寒士娓娓道来,说得津津有味、头头是道,知道今番是遇见品酒的大行家了。

    我对饮酒之道了解并不多,只是常听到我那个贪杯的爹爹发表品评,时间久了,自然记得一些。

    其实,按照我的粗劣的饮酒标准,这坛女儿红已经很不错了,我从小到大却是第一次品尝到这样好喝的黄酒。但那落拓寒士仅呷了数口,却能从中分辨出许多细致的味道来,真是教人佩服。

    可是,我已经装模作样到了这样无耻的地步,总不能半途而废罢,那岂不可惜?

    于是我接着装样,淡淡的道:“平心而论,此酒虽有如此不足,但在兰溪县这种小地方,也算是难得的佳酿。假若能隔水温热,再佑以姜丝、枸杞等物,则风味更佳。”

    那落拓寒士开始用奇异的眼神打量着我,仿佛发现了稀奇什么宝贝,道:“小兄弟,想不到你也是酒道中人!”

    我仍是淡淡的道:“酒道中人不自敢当!此外,这酒还有一个妙处,在于它窖藏了十六年之久,绵厚醇香。现在时值盛夏,虽无温饮,可以将就着入君之口了。”

    那落拓寒士听到这里,很亲切上来与我握手,那架式深有他乡遇知己之感,道:“小兄弟,你竟能能喝出此酒有十六年?真是高明!不过老哥要告诉你,这酒的年份有十六年又十个月。来,来,来,我们再来喝一杯。”说罢,他又从怀里掏摸出一只骨瓷杯,深情款款的斟满酒水,然后双手递给我。

    我很清楚,对于一个自称“老子”的风度翩翩的酒鬼来说,不必讲究许多礼节。

    于是,我大模大样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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