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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大亨-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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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后,媒婆和双方家长先走了,留下小倩和刘邦,美其名曰增进双方婚前的感情。

    不过走在街上的时候,双方的距离起码有一米,刘邦本想对她说点什么的,可搜肠刮肚都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只得不紧不慢地走在她的背后。

    “你是不是后悔向我求婚了?”小倩终于忍受不了那难堪的沉默,开口问道。

    “没……没有。”刘邦不得不赶紧追上她,且大胆地拉住了她的手。如果现在还闹情绪,将婚事搅黄的话,刘李氏一定放不过他的。



………【第四十一章 真相】………

    (第二更,晚上还有一更,老翁在拼命更新啊,让票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小倩脸一红,轻轻地挣脱了他的手,道:“那边树荫比较僻静,我们到那边去吧!我有话跟你说。”

    “好!”刘邦觉得有点奇怪,都这种时候了,她这样神神秘秘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

    到得树荫底下,小倩看看周围没人,用细若蚊叫的声音道:“邦,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

    刘邦这才注意到,她的眼圈红红的,一副伤心欲哭的样子。心里一紧,慌忙问道:“怎么啦?”

    “我……我……”小倩用雪白的贝齿轻咬嘴唇,似乎这件事非常难以启齿。

    “我知道了,一开始你就没有喜欢过我,只是为了应付你父母才来跟我见面的对不对?我明白的,你什么都不用说了。”刘邦说完,挥一挥衣袖便走,只是这动作虽萧洒,却无法掩饰他内心的彷徨,他自己也无法说清对小倩的感情是爱还是别的什么。

    “等等,我的话还没说完呢。”看到刘邦想走,小倩急了,连忙喊住他。

    刘邦停住了,却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静待她的下文。

    “我……”看来这话真的很难以启齿,小倩又“我”了半天都没能“我”出下句来。

    刘邦也觉出这事有点蹊跷,倒不急着走了,这事非弄个水落石出不可,否则不仅无法向刘李氏交代,自己也脸上无光。再怎么着自己也是个大学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要分手,要不同意婚事,也应该是自己先提出呀,现在居然由她先提出,怎么丢得起这个脸啊!

    又过了好一会,小倩做了个深呼吸后,终于鼓起了勇气,道:“其实跟我来相亲的那个并不我妈,而是我的大嫂……”

    “什么?”这次轮到刘邦惊讶了,要说刘李氏安排这个局,将自己装扮成一个有钱人士,是个名副其实的骗子倒也罢了,哪知道对方竟也是个冒牌货呢。

    看到刘邦的嘴巴张得像个“O”字,虽是在意料之中,心里却更加酸楚,继续道:“我爸原本是个木材商人,可在五年前,他被合伙人给骗了,那人卷走了所有的资产,只留下一大堆的债务,我爸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可还是不够还债,他算是彻底破产了。在伤心绝望之余,他对生存已失去兴趣,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爬上一棵大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妈伤心过度,不久也追随我爸去了。”

    “那一年,我哥十七岁,我才十五岁,正处于那种对世事似懂非懂的年龄,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们俩一下子蒙了,不知该怎么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好。但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是非常强的,我哥很快变得坚强起来,缘然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担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他到火车站去当挑夫,开始时,每天只能挣到六千VND,只够买四个馒头。但他只买三个,我吃两个,他吃一个,剩下的钱虽够买一个馒头,但他偷偷地省下了,为的是以后供我读书及还债。开始那两年我们真的很难,那些债主天天来向我们讨债,不仅家里值钱的东西被他们拿走了,甚至房子,也被他们拿来抵债。幸好一位好心的邻居有空房,借给我们住了一段时间。就算是这样困难,哥也不肯让我缀学,直到我中学毕业。”

    “去年初,我哥认识了我的嫂子,她原本对我哥很好的,可进门后,发现我家的境况竟如此之差,还不时地有人来讨债,而我哥居然还让我读书!她的态度突然变了,当我哥不在的时候,我就得非常小心,因为她一找到借口,便对我非打即骂,而且不准我向哥哥告状,她却在哥哥的面前百般搬弄是非,说我如何的懒,如何的对她不好。”

    “在我们相亲前的半个月,我哥的脚腕扭伤了,他不得不在家里休养,我嫂子便背着我哥,逼我找一门亲事。她对媒婆的要求很简单,就是男方一定要有钱,其余的一切都可以不计较。我本来想好了种种方法来应付的,可自从那天跟你相亲后,媒婆极力夸你的好,嫂子也在旁边添油加醋地说,像你这样斯文、有修养又有钱的人,真的是打灯笼都难找,而且回去以后,她一反常态,对待我比对待我哥还要好,好像我是个财神爷似的……”

    刘邦忍不住打断她道:“你说王夫人是你的嫂子,可她的年龄怎么跟你哥相差那么大呢?按照推算,你哥现在应该只有二十二岁吧?”

    小倩悄悄地擦了擦眼角的泪花,道:“她只比我哥大三岁,她之所以看起来显老,是因为她化了妆的。不仅她化妆,就连我,也被她借来道具重新包装过,她看起来像个贵夫人,而我,却像个富家小姐了。我知道说出来以后你会看不起我,不会再要我的了,但我想,你迟早会发现这秘密的,与其到那时让你抛弃,不如现在说出来,这样双方后悔都还来得及,就当这是一场梦吧。”

    “你既然知道,干吗还要告诉我呢?你不怕回去嫂子虐待你吗?”刘邦故意取笑她道。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命苦呢?经过这事后,我准备出去找一份工作,这样她就控制不了我啦。”小倩幽幽地道。

    多么单纯的女孩啊!只可惜命运对她太不公了。刘邦在犹疑着是不是也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她,可他最终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嘴里说出的是另一番话:“小倩,我并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能够对我坦白,说明你的心里有我。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戒指,我将会照顾你一生一世的。”这话说出来后,连刘邦自己都吃了一惊,不是对她的感情还没有最终确定,没有达到那种结婚的程度吗?怎么就说出这样的话来了呢?他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周奇,自从琼山之行后,她一直都以生态鲜肉铺的未来女主人自居了,可现在,一旦自己跟小倩结婚,她真不知会伤心成什么样子呢。

    “你……你真的不嫌弃我?”小倩的脸一下子红了,似乎这事让她很有点不知所措。

    “是的,”刘邦道,“不过你既然喜欢读书,我想,我们的婚事要延后的,等你读完书出来我们再结婚好了。”

    “这……我没……没钱去读了。”小倩秀眉微皱,不明白刘邦为什么还要让自己去读书。

    “我给钱你去读好了,读书虽然不一定有用,可它能让你明白许多道理,至少精神上能比不读书的人要优越些。”刘邦本可以说出许多读书的好处来的,但他自己读书虽不少,却只当了个猪肉贩子,是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日后若被小倩知道了,还不笑掉大牙?

    “我没参加高考,就算想去也过时了。”小倩道。

    “没关系,只要你想读书,总能想到办法的。我一有这方面的消息就通知你。”



………【第四十二章 争吵】………

    (第三更,求收藏、推荐)

    却说刘李氏既然想办法让刘邦跟小倩订了婚,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下了一半。不过周奇依然每天都跟刘邦粘在一起,这让刘李氏的另一半始终落不下——万一周奇来个近水楼台先得月、先下手为强之类的呢?自己的一番心血岂不是要白费?看来,是时候将这个不明来路的野货赶走了。

    这天早上,刘邦正在卖猪肉的时候,钟伯突然道:“小周,这是怎么回事?客人明明让你把这骨头留大一点的,你怎么把它砍得那么碎?”

    “你不是说要砍小一点的吗?怎么又要大了?”周奇反驳道,一边将骨头递给客人。

    谁知那客人也是特别挑剔,特别难缠的,一看到那袋子里的碎骨,她顿时火冒三丈,将袋子一扔,道:“你们是怎么做生意的啊,将骨头砍成这样子,我还怎么吃啊,我不要了,你们自己吃吧!”

    “你已经叫我们称了,又砍了,不要也得要,要怪只怪你自己不大声点说清楚!”周奇将袋子拿起,追到外面拽住她道。

    “你想怎么样?难道还要当肉霸,强买强卖不成?”那难缠的也大声嚷嚷起来。她这一喊果然收到了效果,许多路过的或正在买肉的,都停了下来,好奇地看着处于事件中心两个主人公。

    “你才是街头霸王,买了肉又不要,当我们是好欺负的啊!”周奇自然不甘示弱,她曾有过在街边一人吵赢三个泼妇的纪录,现在用来对付一个,自然是游刃有余。

    刘邦看到那么多人围观她们两个,生态鲜肉铺连生意都做不了啦,不由得有些着急,须知道,这做肉生意的,最讲究的是新鲜,一旦过了时辰,这肉就会变硬、变干、变色,严重的还会发臭(注:一般猪肉杀出来后,在四个小时之内是没有什么变化的,在五——七个小时内出现变硬、变干、变色现象,八小时以上则有臭味了'温度在15~40。C')。所以早上的八点半到十一点是卖肉的黄金时段,一旦在这段时间内没抓住顾客,将大多数肉卖出去,那么这天注定是要亏的了,即使下午能找到顾客要这些肉,那也是便宜货,谁会要这不怎么新鲜的东西呢。

    刘邦卖肉的时间不短了,自然很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他必须得想办法阻止这场毫无意义的争吵。于是他对钟伯道:“钟伯,你快点叫周奇回来吧,这像什么话呢?这样当众跟顾客争吵,上午的生意还要不要做啊?”

    “这本来就是她没有理,我都跟她说人家是叫留大块一点的了,她自己不知是故意的还是没用心听我说话,砍成这样子,让人家怎么接受呢!”钟伯道,“也不单是这一次,最近她好像老是心不在焉的,也不知她是对卖肉腻烦了还是对谁有什么意见,这样下去还做什么生意哟!”

    刘邦让钟伯这样一说,顿时心烦意乱起来,冲过去将周奇拉进来道:“算了,现在是做生意的时间,为那几个钱跟她吵什么?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周奇满脸委屈地道:“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关系到人的尊严,她今天如果不将这骨头买了,我就不让她走。”说完,挣脱刘邦的手,又追上去拽住那人,非要她回来买了这骨头不可。

    “你可别给脸不要啊?我已经不跟你计较了,你还来缠我……”那人虽然极难说话,但也是爱面子的,已经不愿再跟周奇这么当众地争吵,只想早点脱身了。

    “什么缠你?你说话可要说清楚一点,如果个个都像你这样,叫人家将骨头砍了又不要,人家的生意还怎么做?做人要讲点道理才行的啊!”周奇不依不饶地道,她现在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将这骨头“卖”给这人。

    “我都说了,你将骨头砍成这样子,实在是无法吃的了,我还怎么要?”那人虽还在反驳,强调自己的道理,却显得有点中气不足。

    “这是你自己让砍的,砍好才说不要!你以为你有几个钱就了不起呀,叫我们砍就砍,说不要就不要。我们做点小生意的就那么好欺负?”

    那人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显然她已是气极,从口袋里掏出三万VND,扔到周奇的脚下,道:“给你钱,以后都别想我到这黑店来买肉了。”

    她刚转身想走,周奇再次拽住她道:“你嘴巴放干净一点!把你的骨头拿走,我们才不稀罕你那几个臭钱,更加不像你们那样,到处都想占人家的便宜。”

    那人不得不拿了骨头,却一转身便扔到了市场边放置的垃圾筒里。至此,这件事以周奇的胜利而结束。可刘邦的脸却像是结了一层寒冰——她们的争吵足足影响了生态鲜肉铺半个钟的生意,如果按照往日的客流量计算,这半个钟可以卖出半头猪一百几十斤的肉了,还不算上卖的骨头、下水(猪内脏)呢。刘邦那可是痛心疾首啊,都说了和气生财,这不,争吵既影响了生意,又得罪了人,以后那顾客还会到这里来卖肉?那是做梦的了,她说不定还到处去散播谣言,影响她周围的人到这里来卖肉呢。

    周奇一回到生态鲜肉铺,刘邦便冷冷地对她道:“你是不是太累了?先去休息一下吧,我不勉强你。”

    周奇一愣,随即解开围裙和手套,一声不出地走了。

    钟伯望着她的背影道:“像她这样为了自己的面子,不顾老板的生意的,谁会要这样的员工?”

    刘邦的脸色非常难看,今天这变故来得太突然了,让人都有点反应不过来。然而,他仔细想想这件事,表面上看非常偶然,也寻常得很,但它所发生的时间太敏感了,昨天他才跟小倩订了婚……会不会是周奇知道了自己跟小倩的事,她今天才表现得如此反常?如果她真的知道了,以她的性格,是有可能以这种方式离开的……想到这,刘邦的心里一惊,周奇如果这样离开了,生态鲜肉铺可真的忙不过来了,现在它的生意可不比刚开张的那一段时间啊。他于是吩咐钟伯看好肉铺,又去叫来刘海帮忙,才匆匆赶到周奇的住所去。



………【第四十三章 失踪的美女】………

    当刘邦赶到周奇的住所时,才发现周奇并没有回到住所,她那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行囊还完好无损地放在刘邦经常看到的位置,床铺、被席之类的也都没有动。周奇如果选择离开的话,她是不可能不拿她当作宝贝似的行囊的,因为就算她流落街头当乞丐的时候,那行囊也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这种种迹象表明,她并没有出走,刘邦的心里一阵高兴。

    但这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他随即想到,自己既然都来到这里了,比自己先走了半个钟的周奇怎么还没回到她的住处呢?难道她去哪里玩或散心了?以她现在的处境,是有这种可能的。刘邦只好先回去卖肉。

    晚上八点,收了摊后,刘邦又来到周奇的住所(注:她的住所离刘邦家并不远,是刘邦为她租的一个单间,她平时都是在刘邦家吃过饭后才回到这里休息的),却依然没有见到周奇的影子。刘邦有点急了,忙向周围的住户打听,得到的回答却是一整天都没见过她的影子。

    刘邦听后,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真的后悔自己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如果自己当时什么都不说的话,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正在他彷徨无计的时候,楼梯口突然出现了一个有点像是恐怖电影中主角的黑影,刘邦的心不由自主地“突”了一下,待得近了,借着那昏黄的路灯光,他才勉强地看清,那黑影并不是什么恐怖大亨,而是市场里既熟悉又陌生的雨衣男。

    这人到这里来干什么呢?刘邦的心里这样问自己。

    “刘邦,快,你的女朋友被‘虎哥’的人抓走了。”不等刘邦开口,雨衣男倒难得地先说话了。

    “什么?”这消息实在太过于震撼了,以致刘邦半天都没反应过来——自己从来都不认识叫什么“虎哥”的人物,更别说得罪他了,他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派人来抓周奇走呢?难道周奇以前得罪过他?

    雨衣男见刘邦一脸愕然的样子,不得不解释道:“还记得上次你女朋友到我的肉摊去搅乱的事吗?”

    居然是这事!刘邦后悔得痛心疾首了,早知道他这么难缠的,还去做那事干嘛呢,自己肉铺根本不需用到那种手段都跟现在一样好。只不过他既然请“虎哥”绑架了周奇,为什么还要跑来告诉自己呢?难道他想敲诈自己一笔钱?

    雨衣男见刘邦默认了,继续道:“本来这事已经过去了,我也没想过报复什么的,只是前几天跟‘虎哥’一起喝酒的时候,忍不住向他埋怨肉摊的生意太差,简直没法活了。他便问起缘由,我趁着酒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他说了,他一听,顿时大怒,说是要帮我出这口气。我当时只当他是酒后的一时气愤之言,没放在心上。可刚才我去他的时候,才听他手下的人说他不在,已经将你的女朋友虏到他常年在海上的游艇上去了,我担心他会做出什么事来,只好先来告诉你……”

    “你……”刘邦双手提着雨衣男的衣领,几乎要将他暴打一顿,但他也知道,这样做于事无补,当下之急是想办法上游艇将周奇救出来。所以他叹了口气后,松开了手,道:“带我到‘虎哥’的游艇去!”

    雨衣男既然跟“虎哥”很熟,要找到他的游艇自然不难。但问题在于,刘邦怎么上船,怎么救得周奇呢?

    雨衣男道:“事情既然因我而起,我可以带你上船,但‘虎哥’的脾气是相当怪的,要他抓人很容易,可要他放人,就算是他亲爹的话,他也未必肯听。所以你混进船上后,务必要见机行事。”

    刘邦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按照他说的去做了。本来他以为“虎哥”抓人,不外乎有两个目的,一是替雨衣男出一口气,将刘邦或周奇痛打一顿就是了;二是想要敲诈刘邦一笔钱或逼他转让生态鲜肉铺之类的。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接到“虎哥”方面的任何消息,无论是要钱还是谈别的什么条件,都不见他们那边派人来找自己,他不得不往更坏的方面想了。

    刘邦正想跟着雨衣男走,雨衣男突然又道:“你现在这身衣服不行,身上的肉骚味太重了,别人远远地就能闻到,你如果要上船的话,最好换一身没什么刺激性气味的衣服。”

    刘邦愕然,都这种时候了,还去梳妆打扮!他的脑中一连转过好几个念头,似乎看到周奇赤裸裸地被绑在“虎哥”的床上。这个念头让他的热血直冲脑门,也顾不得什么气味不气味了,道:“快,我不上船了,你到船上去,想办法将她带到船边,然后扔到海里,我在海上接应……”

    雨衣男有点诧异刘邦的脸怎么突然涨得通红,呼吸也变得急促?不能不引人往那方面去联想。雨衣男虽然脾气急躁且为人有点迂,但是脑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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