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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大亨-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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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状,故而得名)——代表两人的爱情像梅花一般,经得住风霜的考验(注:也有猥琐男称,吃这梅头肉,能让新娘在某个特别的时刻盛开“梅花”);一颗猪心——代表两人永远都齐心,男的不会花心,女的不会出墙;一个猪肾——这个刘邦可不敢要,据说吃了会让人的精力加倍旺盛,多子多福……

    分了几对情侣套餐肉以后,其余的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都是东搭西凑,比如抽到签买五花肉(猪腩肉)的,那么在一斤肉里面,会搭上一二两的猪肝、粉肠甚至大肠;抽到买后腿肉的,一斤肉里面也会搭上一点龙骨(即颈骨,俗称排骨头)和排骨;抽到买前腿肉的,一斤肉里面会搭上一节尾龙骨(即尾脊椎骨,俗称大沙骨、尾巴骨)等等,总之他们虽做不到绝对的公平,可相对于寻常人们到肉摊买肉来说,还是做到了某种意义上的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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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市场斗争】………

    销路和来源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刘邦那刘氏生态鲜肉铺的生意可谓是蒸蒸日上,市场里的有些人一个月杀的猪都没有他一天杀的多,所赚的利润也是如此,一个月都比不上人家一天的。

    这人都是有嫉妒心的,特别是对一些与自己相关或相近的,如果别人比他(她)好,他(她)就会自然地起嫉妒之心。不过嫉妒之心虽然人皆有之,可不同的人,对待和处理的方式却是不同的。有些人只是将它放在心里,一笑了之,不采取任何行动;有些人将别人那优秀的作为自己的目标和榜样,加倍地努力,以图自己也拥有甚至超过他,以此来平衡自己的嫉妒心;也有些人,看到别人比自己好了,必是想方设法去破坏,去搞得别人不如自己……

    刘邦现在就得面对这怀有第三种嫉妒心的人了,因为他的生意太好了,抢走了市场里大半的客人,就连他父母摊位的客人,也被他的鲜肉铺吸引过来。人家的生意不好做了,赚的钱少了,生活的质量不如以前了,自然会对他及他的鲜肉铺产生不满和怨恨。而且刘邦还是有案底的,上次周奇跟雨衣男的宿怨,雨衣男虽一时不知周奇为何人,当时由于气愤,也没有很好地认清她的脸。可周奇毕竟是经常在生态鲜肉铺出现的,雨衣男免不了又要从这肉铺前经过一两回(注:自从经历过上次的事件和给周奇诅咒过后,他那肉摊的生意就大不如前了,有时一天连半边猪都卖不完,用门可罗雀来形容他的肉摊那是一点也不为过。所以他现在是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常常从刘邦的鲜肉铺前经过,以考察刘邦这肉铺的商业机密的)。这一来二去的,竟还真让他发现了“秘密”,不过这“秘密”并不是商业机密,而是他那生态鲜肉铺里的那位美女,依稀跟上次来自己摊前搅乱的“臭婆娘”(注:是用雨衣男发明话来形容的)很相似。

    难道自己看花眼了?这是雨衣男第一次经过看到周奇时的想法。

    世界上真有长得这么相似的人吗?这是雨衣男第二次经过看到周奇时的想法。

    莫非这是她的姐妹?这是雨衣男第三次经过看到周奇时的想法。

    当雨衣男第四次经过时,他不再有别的什么想法,而是直接肯定这鲜肉铺里的女人就是到自己摊前搅乱的那个“臭婆娘”。若依他以前的脾气,既然知道了是她干的好事,早就拿砍刀来将她砍成十八段了,可这次他突然福至心灵,居然想到这事一定不简单。她既然能在刘邦的生态鲜肉铺里出现,且帮他卖肉,说明他们肯定是一伙的,说不定还是刘氏一家密谋已久的阴谋。

    可同在一个市场里卖肉那么久,刘海夫妇的为人他是清楚的,而且在前年,当他因为欠赌债,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他们都不肯帮忙,眼看自己就要被那放高利贷的人砍死了,是刘海夫妇,拿出了自己肉摊上用来找补的零钱,硬是凑够了一半赌债,那些人才放过他。这些年来,他表面虽不说什么,可背地里对刘海夫妇是相当的感激的,时不时地寻找些机会想要报答他们。然而现在,刘海夫妇却设计请人来破坏自己的肉摊,破坏自己的饭碗!这……真的有可能吗?照理说,自己跟他们一起在市场里卖肉卖了那么多年,一直都相安无事,最近也没什么得罪他们的地方(注:到刘氏生态鲜肉铺前想要破坏刘邦声誉的人,其实并不是雨衣男请来的,事情后文自有交待),他们怎么可能这样做呢?

    雨衣男本想调查清楚这事的来龙去脉的,可他的表哥却说,这事必定是刘邦那小子指使干的,如果不是采取这种见不得光的手段,他的狗屁生态鲜肉铺也不可能抢走那么多的客人,现在他一个人是发了财了,但全市场的猪肉佬却快要饿死了,难道为了他一个人发财,竟要牺牲那么多个家庭不成?表哥越说越激动,举例道:“不说别的,就说我吧,你表嫂快要生了,可肉摊的生意那么差,我怕到时付不起她到医院生产的医药费,不得不送她回乡下去生产,可你知道乡下的条件有多差,生产的风险有多大。还有你那六岁的外侄女,她是多么的乖巧,多么的可爱,但她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了,我却没法送她在这城里读书……”

    “不要再说了!”雨衣男一声狂吼,冲进了风雨中。这晚,雨衣男真的很痛苦,他不相信刘海夫妇是那种人,更不愿对他们恩将仇报,可表哥一家跟市场里那些同行的惨状,却让他的心里更加难受。他想不明白,生活为什么会那样的残酷,竞争为什么会如此的惨烈,大家平和一点,一起挣几个小钱来养家糊口不好么?他既然想不明白这些事情,只好拿酒来麻醉自己……

    当他醉得躺倒在街边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一双温暖的大手将他扶起,他睁着迷茫的醉眼看了看,却分辨不出这人是谁,只在脑海深处似乎有一点模糊的印象,这人是很熟悉的,很友好的……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清醒过来了,虽然头痛欲裂,但他还是清楚地知道,自己现在是处在一个女人的房间里。

    “虎哥,昨晚赢了多少?”正在雨衣男发呆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娇柔的女人声音,将他吓了一跳。

    “真他妈的霉气,输了好几千万VND。都是你们这些女人不好,整天叽叽喳喳的,将我的好运气都赶跑了。”一个很粗鲁的男声道。

    雨衣男听到这粗鲁的男声却是被吓了一跳,连深埋在被窝里的身体都有些发抖了,原来这被称为“虎哥”的男子不是谁,却正是他所参加的帮会里的老大,人称“铜锣黑老虎”的便是他,他做事心狠手辣,最是惹不得的一号人物。而那称他为“虎哥”的女子,却是“虎哥的相好——小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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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矛盾重重】………

    别看这小蜜长得柔柔弱弱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可雨衣男却知道,她的心狠毒着呢,“虎哥”所做的许多事,都事先征求过她的意见,甚至好几次黑帮的火拼,都是她谋划的。而且平常“虎哥”去赌,去什么地方游乐的时候,都是她在一手一脚地打理着帮中事务,尽心尽力地维持着帮会的正常运转。

    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会好心到救雨衣男进被窝里呢?这还得从雨衣男和“虎哥”的交情说起——N年前,当越南还跟别的国家大打特打的时候,雨衣男和“虎哥”都同为S部队里的人,也可以说他们曾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在一次激烈的战斗中,“虎哥”被炸断了一条胳膊,当时的他血流不止,人已处于昏迷状态,情况非常危急。是雨衣男,冒着生命危险,背着他在枪林弹雨中穿梭,最终及时送到了医院,这才救了他一命。

    战争结束后,他们都离开了部队,可当时越南的经济不景气,要找到一份像样点的工作是非常困难的,“虎哥”一怒之下加入了黑帮,并且凭着自己出色的表现和狠辣的手段,很快就混到了老大的位置。“虎哥”当了老大后,一直想拉雨衣男进去的,可雨衣男对黑帮一向非常的反感,情愿去跟表哥卖猪肉,也不愿意加入。不过他并未断绝与“虎哥”的来往,当“虎哥”想要回忆当年在部队的日子的时候,便来找雨衣男,一起喝酒喝到天亮的。

    “你自己不走运,关我们女人什么事啊。你们这些男人呀,就是这样,一有什么事不顺了,便拿我们女人出气……”

    “我那兄弟怎么样了?”“虎哥”显然怕她再去扯什么男女平等的大道理,赶忙转换话题道。

    “还能怎么样?不过是喝醉了酒,再感点风寒罢了。让他休息一下就没事了。”小蜜有点幽怨地道,“人家病了都没见你这么紧张过。”

    “这都是哪壶跟哪壶呀?你病的时候我不着急呀?忙前忙后的,侍候得比我的爹娘还要周到。”“虎哥”说完,也不跟她纠缠了,走进客房来看雨衣男。

    …………

    “兄弟,好点了吗?如果你觉得不过瘾的话,咱兄弟再去喝一杯,把心里话跟哥哥说一说,就痛快了。”

    雨衣男装作刚睡醒的样子,打了个呵欠道:“我没什么。只是生活不如意,去喝点酒解解闷而已,谁想到却碰上这场雨呢?”

    “别瞒我了。如果不是有什么心事的话,你是不会如此憔悴的。是不是有什么人欺负你了,说出来,哥哥替你收拾他。”

    “没有,我只是……唉!”

    “呯!”“虎哥”一拍桌子道:“婆婆妈妈的像什么男人?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啊。我知道了,一定是哪个狗娘养的小白脸将你的相好拐走了是不是?哥哥帮你将他找出来,将他剁了喂狗好不好?”

    “不是,你别胡乱猜测好不好?”雨衣男有点恼怒地道。

    “哈,我差点忘了,我的好兄弟还是个老处男呢。来,别害羞,哥哥带你出去乐一乐,包你什么烦恼都忘了。”

    雨衣男看他越说越过分,干脆将头埋到被窝里去,不再理他。

    “虎哥”一把将被子掀开,大声道:“你别当缩头乌龟呀,你如果不将你的心事告诉哥哥的话,我立马叫人将你抬到娱乐城去,让你尝尝洋荤!”

    雨衣男最是害怕到这种地方去的,去年“虎哥”庆生的时候,曾在乐乐娱乐城摆酒,他自然是请了雨衣男过去了的,可当“虎哥”叫了个娇小的三陪女坐在雨衣男的旁边陪他喝酒的时候,雨衣男却像躲瘟疫似的,躲得远远的。那三陪女有点奇怪,以为是自己的热情不够,害得客人反感了,连忙将整个人都贴上去,嘴里还撒娇说,要雨衣男喂她喝酒。雨衣男哪里见识过如此大胆的女子?吓得他像触电似的一把将三陪女推开,慌不择路地逃了出去……这事很久以后都还是人们的笑柄,“虎哥”一旦有什么事的时候,也常拿这件事来取笑他,或者威胁要拉他到什么娱乐城去。

    可还别说,每当“虎哥”威胁要带他去娱乐城的时候,“虎哥”的威胁总能得逞,雨衣男总是乖乖地投降。这次也不例外,当“虎哥”使出他的这招绝招的时候,雨衣男便乖乖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说了出来。

    “虎哥”听了后,倒难得地沉默了好一会,他给雨衣男点燃了一支烟,自己也点了一支,深吸了一口才道:“怪不得你那么为难呢!像我们这种人,讲的就是一个义字。如果你不为难,直接就将那刘海的肉铺拆了,那你就不是我的兄弟了。”他顿了一下,又道,“当然,如果他们真的已经变质,逼得你、你表哥甚至全市场的猪肉佬都无法生活的话,他们确实是做得太过。你可以先找机会报他们的恩,而后……”

    “我只是怀疑那个女孩跟这件事有关而已,刘海一家并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市场里的人的事。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公平竞争的地方,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和头脑赢得了胜利,是他们的本事呀。”

    “你呀,都这样了,还替他们说话。”“虎哥”吐了个烟圈,继续道:“我改天派人去将那女孩捉来,好好地盘问一下,破坏你肉摊生意的是不是她。你也真是的,还说是个男子汉大丈夫呢,居然这么胆小怕事,你倒不如去投胎做个女人好了。”“虎哥”说到后面,好像很气愤的样子。

    “你可别乱来,我曾跟你有过协议的,市场里的人你不要动。”雨衣男知道“虎哥”是那种说到做到的人,而且他办事的手段雨衣男也是清楚的,他真的担心“虎哥”做出不利周奇的事,到时候可很难向市场里的人交代啊!

    “你放心好了,我会有分寸的。你等我的好消息就行了。”“虎哥”拍了拍雨衣男的肩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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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逼婚】………

    却说自从琼山地区回来后,周奇对刘邦的态度便大不一样,有事没事地都喜欢跟他粘在一起,就是看向他的眼神都带着那么一种暧昧、一种似水的柔情。刘李氏也看出了周奇的异常,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这骚货发春了,走路都面带桃花,儿子恐怕有危险!

    刘李氏是过来人,她一看出苗头不对,便立马找来刘海商量道:“懒鬼,你有没有发现最近那个叫周奇的有点异常?”

    刘海很老实地搔了搔头道:“没什么异常呀,还不是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卖肉,到晚上八点才收摊?跟着小邦一起忙上忙下的,倒挺难为了她。”

    “你这懒鬼,每天就懂得杀猪、喝酒,除此之外你还懂得什么?再这样下去,你的儿子就要改姓周,刘氏生态鲜肉铺也要改成周氏生态鲜肉铺了。”

    “这有什么呀,儿大儿世界,他想要开创自己的事业,组建自己的家庭,就让他去做呗。你瞎操心个啥。”刘海满不在乎地道。

    “你这懒鬼就是糊涂,那周奇的来历不明,谁知道她对刘邦是真心的还是另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万一她看上的是刘邦的钱呢?”

    “嗤……”刘海忍不住笑道,“你以为你的刘邦是个了不得的款儿呀,他只不过是个猪肉贩子而已,能有什么钱让人家费尽心思来谋呀。”

    “什么猪肉贩子,说得那么难听,小邦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那周奇有什么,要文化没文化,要钱没钱,她哪里配得上小邦?她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料,见到好一点的男人就粘上来了,能是什么好东西?”

    刘海见她越说越过分,忍不住道:“你这话就不对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去讲究什么门当户对、富贵门第,你这是严重的思想倒退啊!”

    “就你的思想先进!可思想先进有个屁用。等那周奇进了门,让你全家都喝西北风去!我起早摸黑地辛苦了二十多年,培养个大学生容易吗?可你倒好,不仅让他去做个猪肉贩子,还让他找这么一个货回来,你说我这生活还有指望吗?好,你那么喜欢卖肉,明天你就自己一个人卖去,我乐得休息休息……”刘李氏越说越气愤,说到最后,竟委屈得“呜咽”起来。

    刘海见她这样子,慌了手脚,却不知该怎么安慰她好,叹了口气回房倒头便睡,似乎睡觉是他唯一的解脱。

    …………

    次日中午,忙了一个上午的刘邦累得快要虚脱,正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刘海却来将他叫去了,说是刘李氏有重要的事情找他。

    刘邦一听到这话,顿时一个头比两个大,可刘李氏既然找上他了,她的厉害他可是从小就知道的,不去不行呀。

    果然,刘李氏一见到他,便很直接地道:“我已经约了小倩和她的母亲,还有媒婆在上次的那个酒楼见面,你快点去准备一下。”

    “妈,上次不是已经相过亲,还约过会了吗?怎么还要去?”

    “你还好意思说约过会呢,你看看你的短信,什么亲爱的、我爱你之类的一大堆。我现在去是让你跟她订婚,争取早日把婚事办了,免得我和你爸日夜操心……”

    “妈,这太快了吧?从相亲到现在,还不到两个月呢。我跟她的感情还没到那种程度呀。”刘邦终于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

    “什么叫没到那种程度?你的短信都说了你爱她了,你还要怎样?”刘李氏有点生气了。

    “……”刘邦突然发现自己最近的汗水流得特别多,头发、脸、脖子、衬衫都是湿漉漉的。“妈,你怎么偷看人家的短信呢,那可是隐私。”

    “还隐私呢,你身上长了多少根毛我不清楚?而且这些短信我都是从小倩那里知道的,人家一个女孩子都能做到这样,可你却隐私来隐私去的,什么事都想瞒着我……”刘李氏顿了一下又道,“我再问你一遍,你到底去不去?”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不去还能行吗?刘邦真有点欲哭无泪了。

    …………

    在刘李氏铁腕之下,刘邦乖乖地换上了上次相亲时道具,而且还到鲜花店去订了一束由十一朵玫瑰组成的鲜花,去珠宝店订了一枚五克拉的钻戒——就算是城里百万富翁的订婚仪式也不过如此。

    今天的小倩看起来稍显憔悴,却越发衬托出她的清纯、娇艳,特别是当刘李氏示意刘邦手持鲜花向她求婚的时候,她那娇羞的样子更是我见犹怜。

    当刘邦为小倩戴上钻戒时,这订婚的仪式算是告一段落了。

    按照风俗,媒婆开始代表女方提出她们对聘礼及结婚仪式的要求——六千万VND现金,一对白鹅,两对鸡(两公鸡,两雌鸡),两根八克的金条,在源海大酒店办十桌……

    这样的要求,对富豪来说是算不了什么,但对普通人家来说,却是一笔不菲的费用——当时许多越南家庭的年收入也不过两三千万VND而已。刘李氏既然铁了心要刘邦娶小倩,而且打肿了脸充富豪,对方就算提出再苛刻的要求她也只得硬着头皮答应的了。

    条件谈好了,双方自然是皆大欢喜,把酒言欢,且见面的次数多了,没有了第一次的拘束,进餐是相当的愉快。只有刘邦,虽满脸堆笑,却掩盖不住心里的重重矛盾。

    饭后,媒婆和双方家长先走了,留下小倩和刘邦,美其名曰增进双方婚前的感情。

    不过走在街上的时候,双方的距离起码有一米,刘邦本想对她说点什么的,可搜肠刮肚都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只得不紧不慢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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