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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喜-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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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喜。”沈昱靖握住妹妹的小手,入手也是滚热滚热的;手背上已经明显能看到米粒大小的红色疹子,“福喜别怕,大夫马上就来。”

    赵氏见儿子进来,急忙道:“你赶紧出去,还不知道福喜是怎么回事,若是给你过了病气可怎么办!”

    沈昱靖却坚持不肯走,非要陪着妹妹。

    “你这是要气死我啊!”赵氏拖着哭腔道,“福喜病了已经在戳我的心了,你若是再有个好歹,你还让不让我活了?”

    沈昱靖这才起身,一步三回头地说:“阿娘,我就在外头,有事叫我啊!”

    他在堂屋坐了片刻,被沈三老爷转得心焦,干脆起来去二门处守着,见大夫请回来了,赶紧拉着人家一路小跑地进来。

    “阿爹,大夫请回来了,是的保安堂的许大夫。”沈昱靖拖着大夫快步进屋。

    沈福喜在内室听见,心道,保安堂许大夫,他娘子姓白么?

    好吧,还能胡思乱想,看来死不了,她翻了个白眼,在心里自我安慰着。

    赵氏见女儿都已经翻白眼了,差点儿也两眼一翻晕过去。

    沈三老爷正好引着大夫进来,赶紧一个箭步上前扶住娘子,将女儿接过来,放在炕上躺平道:“许大夫,您快给看看。”

    许大夫放下药箱,取出脉枕,上前诊脉。

    沈福喜奋力睁开眼睛瞄了一下,好吧,是个须发都已花白的老人家,许相公和白娘娘的幻想可以破灭了。

    许大夫诊脉之后,又翻看沈福喜的眼睛,再看舌头,最后查看身上的疹子。

    赵氏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惊扰到大夫就看得不准了,直到见大夫把脉枕收起来,才小心翼翼地问:“许大夫,小女这究竟是怎么了?”

    “此乃小儿痘疹,贵千金此时刚发,还未形成疮痘,还需小心观察,若其疮皮不薄,如赤根白头,渐渐赤肿,而有脓瘥迟者,谓之大痘,此里证,发于脏也。若其疮皮薄如水泡,破即易干,而出无渐次,白色或淡红,冷冷有水浆者,谓之水痘,此表证,发于腑也。”许大夫一边洗手一边说,“此疹发热一二日而出,出而即消,易出易靥,无需太过忧心。”

    “阿弥陀佛,菩萨保佑。”赵氏心中大安,双手合十连连祝祷。

    果然如许大夫所说,第二天,沈福喜脸上身上的红疹变成一颗颗米粒大小的水痘,然后迅速变成绿豆大小。

    虽然一身一脸的水痘十分吓人,但高热却渐渐退了下去,整个人不复昨日那样打蔫儿,又活蹦乱跳起来。

    赵氏怕沈福喜抓挠水痘留下伤疤,一刻都不肯错眼珠地盯着她。

    下地?不许!出门?不许!吃肉?不许!

    这也不许那也不许,这样的日子,沈福喜真想去死一死。

    直到几天后,水痘都渐渐干涸结痂,许大夫来看过,说已经没什么大碍,只要不抓挠,再过几日便可以痂脱而愈,不会留下疤痕。

    赵氏对女儿再三叮嘱,又怕她梦中无意识地抓挠,还特意找了件比较大的中衣给她穿,睡觉的时候就把袖口用细绳扎住。

    沈福喜被困了四五日,别说是出门了,连个窗户缝儿都不许开,简直要闷死人了。这日好说歹说,总算求到赵氏点头,允她可以去书房找沈昱靖,但还是要求在外面必须戴着帷帽,免得外面的有脏东西吹到脸上。

    只要能出屋,别说是帷帽了,就算让她带个头盔她也是千肯万肯的。

    当然,如果她能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她一定不会出门,即便出门也会找个头盔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

    沈福喜戴好帷帽,带着阿许往沈昱靖的书房去,刚到廊下,她便把帷帽甩给了阿许,自己撒欢儿地朝里面跑:“阿——哥?”

    我勒个去,谁能告诉我,那个站在我阿哥身边一脸惊愕看着我的人是谁?

    沈福喜呆滞地站在书房门口,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脑子里回荡着一句话:一脸痘疤的样子被外人看到了——看到了——

    沈昱靖却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对,在他眼里觉得,妹妹不管什么样子都是最好看的。

    “福喜,这是陆家大郎陆云景,你们以前见过的,不过那会儿你太小,估计也是忘记了。”

    我当然记得,我还吃过他的嫩豆腐!

    沈福喜一言未发,忽然转身,抓起帷帽扣在脑袋上,风一般地从阿许身边掠过,瞬间就跑得不见踪影。

    陆云景也是瞠目结舌,记忆中,好像是个白白胖胖的包子,几年未见怎么变成芝麻烧饼了?

    “这是?”他缓缓转过脖子,看向沈昱靖。

    “福喜在家撒欢儿惯了,你别介意。”沈昱靖问,“你这次入京,是来办事还是常住?怎么也不提前来个信儿,若不是我今日看见你,你打算什么时候来我家啊?”

    “家父叫我入京继续学业,是要住下来一段时日的。之前祖父过世已经给伯父和你们添了许多麻烦,不好再次打扰,不过等安置妥当,肯定是要前来拜见伯父的,父亲还让我带了书信。”

    陆云景说罢,停顿片刻,还是忍不住地问:“福喜是……?”他没好意思直接说,而是用手指在脸颊上比划示意了一下。

    沈昱靖这才想起,福喜脸上的痘疤这会儿还没褪干净,难怪刚才那么个反应。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她、她前几日出水痘,这会儿脸上还、还没好呢!哈哈哈,笑死我了!”

    “阿哥,我再也不喜欢你了!”书房的后窗户传来沈福喜气急败坏的大喊。

    “完了。”沈昱靖一拍脑门,“这下麻烦大了!”

第四十一章() 
故人之子入京进学;沈三老爷十分高兴;哪里肯让他一个人住在外面;回禀过田氏之后,便在沈昱靖住处的隔壁;收拾出一处小三进的跨院;清清静静的十来间屋子;有门直通夹道,出入也十分方便。

    陆云景再三推辞之后;想起入京之前父亲曾说——沈家三郎最是热情好客之人,你此番入京拜见;估计他定要让你住到家中,但若不去拜见却又失礼。好在咱们两家本就是有交情的;你若推辞不过;去他家住也无妨;只是要多注意约束言行,不可如在家这般随意——这才答应了下来。

    沈昱靖平白又多了个伴儿;自然是高兴的;不过转念想到妹子一直不理自己,脑袋顿时又耷拉下来。

    之后的几日,沈三老爷忙得脚不沾地,沈昱靖也是焦头烂额。

    前者忙的是国家大事,朝中阁老们关于先帝的棺椁如何安置的事情,吵了七八日,总算是定下来了,先放在皇觉寺暂时停灵,加紧修建陵寝,修好之后再择黄道吉日入土为安,接下来就是要讨论新帝登基的事情了。

    因为皇后信任沈三老爷,所以各位朝臣也不好不把他当回事,自然是请过来一同商议。

    好在新帝登基这件事,基本都有成例可考,没什么值得吵架的,叫钦天监算好黄道吉日,吉时吉辰,再叫礼部准备大典所用的一切事宜即可。

    虽然新帝年幼,大家心里都有诸多担心,比如会不会刚登基就夭折了,会不会长大后发现是个傻子或者中二之类的,但这毕竟是件喜事,大部分人还是把这种担忧压在心底,面上都做出高兴的样子。

    可有些人偏偏不吵架就过不了日子,为了如何处置贵妃和大皇子,又分成几派吵得不可开交。

    一派是主张让贵妃和大皇子直接殉葬,一了百了,清爽无后患。

    一派觉得子不担母过,主张去母留子。

    还有几个顽固老臣,脑子也不知是灌进去了水银还是什么,死脑筋不转弯,说殉葬先帝乃是无上的尊荣,岂能让一罪妇得享?

    沈三老爷被他们吵得太阳穴突突直跳,听到这话心道,要不你去享一享这至尊荣宠?估计又要提泪横流,留下一滩黄污了。

    他正脑补的高兴,忽听有人问他:“沈大人如何以为?”

    “我?”沈三老爷猛地回神,“咳咳,依下官之见,此时新帝登基之事要紧,贵妃和大皇子如何处置,可以容后再议。”

    众人也知道,这件事不吵个十天半个月是得不到结果的,听了沈三老爷这话,都点头称是,事情这才重新走上了正轨。

    沈昱靖这几日也焦头烂额,忙着哄妹妹,简直是绞尽脑汁想尽了办法,可不管拿什么去献宝,得到的都是后脑勺,眼看沈福喜脸上的痘疤都掉得差不多了,还是没有丝毫进展。

    “福喜,阿哥带你去甘道斋好不好?”

    沈福喜把身子转到左边。

    沈昱靖绕过来陪笑道:“不想出去啊,那阿哥给你读书好不好?”

    沈福喜还是一言不发,扭身转到右边。

    赵氏在一旁看得直笑,却也不肯上前帮忙。

    沈昱靖抓抓头,蹲下抬头看着沈福喜,清了清嗓子努力保证严肃地说:“阿哥知道错了,福喜原谅阿哥好不好?”

    见沈福喜没有再转身,赶紧趁热打铁地哄道:“福喜要怎么样才肯原谅阿哥?”

    沈福喜道:“你教我骑马!”

    还不等沈昱靖说话,赵氏就毫无商量余地地说:“不行!”

    沈昱靖一看妹妹又要扭身子,赶紧抱住问:“换一个换一个,阿哥能做到的话肯定答应你。”

    沈福喜大眼睛骨碌碌地乱转,最后说:“我要一条小狗。”

    赵氏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这边的动静,原本还以为女儿会提出什么更难的事儿呢,没想到就是想要一条狗。

    嗯,养个小狗也不错,毛绒绒的也挺可爱的,还能跟福喜做个伴儿,于是就点了点头。

    沈昱靖见阿娘点头,赶紧连声答应,生怕沈福喜再反悔。

    不过沈福喜还是提出一个要求,“我要自己去选。”

    “行,行,都依你。”沈昱靖满口答应,只要不再生气了,别说是让她亲自去挑了,就算全买回来给她选又有什么关系。

    次日一早,沈昱靖到后宅来接福喜,看到妹妹重新对自己张开胳膊,激动得简直热泪盈眶,赶紧上前抱起来道:“走吧,我都联系好了,去了之后,所有的狗狗都任你挑。”

    赵氏不放心地追出门来,给女儿紧了紧披风,戴好风帽,又叮嘱儿子道:“你千万当心,狗到底是畜生,别让福喜离得太近,伤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阿娘放心,我肯定照顾好妹妹。”沈昱靖连连答应,抱着沈福喜出了垂花门,穿过夹道,从侧门出去,已经有牛车在门口候着了。

    而牛车旁边,还站着个沈福喜一点儿都不想看见的人——陆云景。

    前几天丢人现眼的事儿好不容易在自我催眠下忘得差不多了,这一下又全都想起来了。

    要不是还被阿哥抱着,沈福喜简直想扭头回去,为毛去买个狗还要带着他啊?

    沈昱靖解释说:“陆大郎要留在京城读书,如今住在咱家,你以后也要叫陆大哥,知道么?”

    沈福喜不能不给客人面子,听了阿哥这样说,还是笑着叫道:“陆大哥。”

    但若是仔细听,这三个字,似乎是咬着牙说的。

    陆云景也有些不好意思,拱了拱手道:“先前之事实在抱歉,是在下唐突了,给小娘子赔罪。”

    沈福喜这会儿才仔细打量了一下长大后的陆云景,脸上的婴儿肥已经消褪,脸颊轮廓越发分明了,皮肤依旧是白白嫩嫩的,估计是南方水土养人的缘故。

    唔,不得不说,长的还是可以的,沈福喜略有些不情愿地想,又飞快地在心里补充一句,不过没有我阿哥帅!

    她这会儿倒是忘了还在生沈昱靖的气了。

    三个人同乘一辆车,好在车厢宽敞,倒是也不觉拥挤。

    陆云景看来是做过功课的,车子缓缓启动之后,便说:“今日所去之处,狗的品种较多,在京城也算得上是最全的了。打猎用的蛮犬、湖州的田犬,甚至连十分凶狠的氂犬都能寻到。不过小娘子既然是养来游戏取乐,倒是赤而尾小的罗江狗,或是毛长而密的狮狗更为合适。”

    沈福喜听着并不作声,心里却已经在打自己的小算盘了。

    很快便到了狗场,因为沈昱靖提前来打过招呼,所以除了东家和伙计等着招呼再无旁人。

    沈昱靖把沈福喜从车上抱下来,却并没有放她自己走路,一方面是怕狗场内有凶犬把她吓到,另一方面也是怕沈福喜太热情把人家的狗吓到,咳咳,万一扑上来咬她可怎么是好。

    出于这样复杂又全方面的考虑,沈昱靖决定从头到尾都牢牢抱住妹妹,不让她有任何惹事或是受伤的机会。

    这个狗场果然很大,木质大门一打开,狗吠声此起彼伏,沈福喜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狗场的东家叫伙计抱了几只犬上来,都是成年犬,让客人先看看模样,说若是看着哪个喜欢,便可以再看幼犬。

    抱上来的都是些比较名贵品种的成犬,毛都打理的十分顺滑光泽,也都训得很乖巧,全都在客人面前一字排开蹲坐好,没有一个乱跑的,更没有乱叫乱闹的。

    沈昱靖决定都挺好看的,尤其是有一只毛色纯白的犬,细腿长耳,毛发飘逸,看着十分赏心悦目,不由得问妹妹:“福喜,你觉得白色的那只好看不?”

    沈福喜目光扫了一圈,丝毫没有露出喜欢的神色,摇摇头问:“还有别的么?”

    东家一看,这是来了挑剔的主顾了,打点起精神,叫伙计又换了一批狗上来,自己亲自上阵,一一介绍一番。

    没成想,来的这个小胖丫头,看着挺讨喜的,要求倒是很高,还是摇头。

    东家这会儿也来了犟脾气了,心道,我家的狗可是整个京城闻名的,不信还征服不了你了。

    他亲自上阵,小心翼翼地抱出来一只半大的狗,嘴里还道:“您看看,这可是从西洋带过来的名犬,我敢说是京城里独一份儿的!”

    沈福喜定睛一看,原来是条形似贵宾犬的狗,还是摇头。

    东家简直要疯了,你们该不是来砸场子的吧?

    沈福喜却问:“有没有大一些的?”

    “大一些的?”东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以为是沈福喜不懂,便抚摸着手下的贵宾犬说,“小娘子,这只狗还只有半岁,您买回去好生喂养,会长大的。”

    “不是,我听说你们这里有打猎的蛮犬和氂犬?”沈福喜语出惊人地说。

    沈昱靖吓得手臂一紧,觉得自己抱紧沈福喜的决定实在是太明智了。

    东家也不由咋舌,第一次见到有小娘子来买氂犬的,不过还是点头道:“的确是有的。”

    沈昱靖连连摇头,一叠声地说:“氂犬不行,坚决不行!”

    他冷汗都要下来了,虽然是要讨好妹妹,但若是真买了条氂犬回去,阿娘还不把自己掰巴掰巴喂狗?

    再说氂犬是什么狗啊,别说是成犬了,刚满月的幼犬都快有沈福喜那么大了好么。

    陆云景此时也是一头汗,心里懊恼刚才不该介绍的那么全面,如果自己不说什么蛮犬和氂犬,沈福喜又如何会知道这些凶犬。

    “阿哥——我就是想看看嘛——”沈福喜使出撒娇*,搂着沈昱靖的脖子扭来扭去。

    沈昱靖瞬间投降,对东家道:“麻烦您带我们去看看吧。”

    陆云景第一次看到这样宠孩子的,不免有些瞠目结舌,说好的坚持原则呢?

    原则什么的都是浮云,沈福喜很快就见到了传说中的氂犬。

    不过看着犬舍内那一大坨,额,不是,是一大只狗,沈福喜觉得自己都看到了它闪着寒光的牙齿。

    这实在是太挑战承受能力了,这狗一张嘴都能把自己脑袋吞进去。

    沈福喜赶紧缩回沈昱靖怀里,然后冲东家比划道:“这个就算了,有没有长大以后大概这么大的狗?要耳朵竖起来的,看起来精神一些的。”

    其实沈福喜心中最想要的是一只德牧,可是现如今,有没有德国这个存在都不知道,德牧什么的,还是别妄想了。

    谁知道狗主带着他们去看了几只蛮犬和猎犬,路过一个狗舍的时候,沈福喜忽然一把抓住木栏道:“等等,这个是什么狗?”

    只见犬舍里的那条狗,立耳垂尾,长脸黑鼻,后背毛色黝黑,腹部和四肢毛色较浅,此时正伸着舌头蹲坐在犬舍内,看起来比沈福喜还高一些。

    “这个是狼犬。”东家介绍道,“是用公狼与……”

    沈昱靖一个眼刀飞过去,心道你敢当着我妹妹说出配种什么的词,看我怎么收拾你。

    东家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想了半天神色窘窘地说:“这个狗的阿爹是狼,阿娘是猎犬……”

    狼狗?沈福喜已经兴奋起来,指着那狗问:“有幼犬么?”

    沈昱靖听说是用狼配种而成的,觉得是在太过危险,坚决不肯同意。

    那东家却道:“小娘子果然是识货的人,这狼犬已经是经过几代优选出来的品种,有狼的敏捷聪明却没有狼的野性,还有狗的忠实可靠,着实是难得的好犬,只不过识货的人太少。不过小娘子运气好,正好有一只母犬上个月生了幼犬,您若是喜欢,我这就带您过去看看。”

    沈福喜搂着沈昱靖的脖子小声恳求:“阿哥,我喜欢这个狗,东家都说是很好的呢!”

    沈昱靖却觉得这东家根本就是为了卖狗而信口开河,沈福喜才多大年纪,他也好意思说出小娘子真识货这样的话。

    但是沈福喜此时已经认定了要买狼犬,八条狗都拉不回来了。

    沈昱靖向来都是拿妹妹没法子的,每次顶上了,只要对方眨眨眼睛撒撒娇,顿时就放弃所有原则了。

    “那、先去看看小狗再说。”沈昱靖此时也只能用缓兵之计,说不定那小狗都生得难看,沈福喜看不上就最好了。

    不过,他却忘了一件事,基本上毛茸茸的生物,不管大了以后什么德行,一两个月的时候却都是爆萌无比的。

    当看到四个小毛团子在自己脚下跑来跑去,一不小心就绊倒滚作一团,沈昱靖都觉得真是看哪个都很可爱。

    沈福喜扑腾着要下地,自己左看右看,最后选中了一只脸膛和后背毛色最深的幼犬,一把抱住不放道:“阿哥,我要这只!”

    沈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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