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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喜-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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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大家都坐车也就罢了,今日看到沈昱靖要骑马,沈福喜心里便开始长草了。

    沈昱靖扶着赵氏上车,弯腰抱起沈福喜,正准备把她也塞进车里,却猛地被她搂住脖子。

    “阿哥——”

    沈昱靖一听到妹妹这种拖着长声还一波三折的叫法,就知道她肯定又要出幺蛾子。

    “阿哥带我骑马好不好。”沈福喜晃着沈昱靖的脖子,强烈地表达着自己的要求和渴望。

    “不行,太危险了。”赵氏在车里道,“福喜,上车跟阿娘一起坐不好么?”

    “车里好热。”沈福喜装可怜道, “而且阿哥骑马很稳,肯定不会出事的。”

    沈昱靖原本也有点儿犹豫,但听了妹妹这句话,再看到她充满信任和崇拜的目光,瞬间倒戈帮着劝赵氏道:“阿娘,我慢慢骑,肯定不会有事的。”

    赵氏本来还想坚持,但儿子和女儿一起眼巴巴地看着自己,扛不住地甩甩手道:“去吧去吧,多叫两个人在前面开路,不许骑得太快,就在我车边跟着。”

    “阿娘是世上最好的阿娘了!”沈福喜狗腿地欢呼一声,又赶紧补充道,“阿哥也最好了。”

    “马屁精!”赵氏笑着嗔了一句,放下车帘道,“赶紧出发吧,迟到就不好了。”

    双方约在了一处茶室,说是茶室,其实是挺大一片小四合院,每个小院就是一处雅间,独立性和私密性都很好,十分适合友人聚会或是结党密谋。

    沈福喜很难形容对孔三娘的第一印象——文雅的说,就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通俗的说,就是不开口是淑女,一开口就是女汉子。

    孔三娘一身孝服,肩削腰细,矮髻上簪着朵墨色白边儿的花。粉黛不施却还是面白唇红,桃花眼微微红肿,眼角还挂着点儿长时间哭泣留下的红痕。

    俗话说,要想俏一身孝,沈福喜一直以为,那是形容二十岁上下的小娘子的。没想到,这话用在年近四十的孔三娘身上也十分合适,真是好一朵让人我见犹怜的小白花啊!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这朵小白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冲过来,一把抓住赵氏,发出爽朗的笑声,道:“哎呀,好几年不见了,你一点儿都没见老,可见沈三郎待你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有操心的事儿,人就老得慢呢!”

    说罢不等赵氏回应,孔三娘的目光便转到沈昱靖和沈福喜身上。

    “几年不见阿靖都长这样大了!”孔三娘说着,身后便有丫头见机递上个狭长的雕花匣子,“你娘信里说你这几年也一直在习武,我去年得了把上好的剑,便给你留着了。”

    “多谢孔姨惦记。”沈昱靖赶紧道谢。

    沈福喜在一旁看着,心道这个孔三娘性子还挺爽快,难怪与赵氏关系……还没想完,就被人一把抱起,脸被挤在两团软绵绵的东西中间,后脑勺被揉了好几把,听到的声音都是通过胸腔共鸣传递过来的。

    “哎呀,这就是福喜了吧?阿赵,这几年你来信满满都是说福喜如何福喜如何,我就想着,什么时候回来可要好生看看,如今一见果然是招人喜欢。眉眼长得像沈三郎,脸型轮廓像你,难怪你爱得这样。我早就说你是个有后福的人,怎么样,如今总算得偿所愿了吧?”

    “孔——姨——”沈福喜声音闷闷地传出来,手脚不住地扑腾,别抱这么紧啊,要、憋、死、了……

    沈昱靖赶紧把妹妹救出来,笑着说:“阿娘,快别站在这里晒着了,咱们进屋去说话。”

    众人入内坐定,孔三娘非要把沈福喜安置在自己身边,见她面无表情,捏着她白嫩的小脸蛋说:“给你的礼物太多,我叫人直接驾车送去你家了,等回家就瞧见了,可不是偏心你阿哥呦。”

    “谢谢孔姨。”福喜揉着差点儿被压扁的鼻子,略有些瓮声瓮气地说。

    赵氏和孔三娘飞快进入叙旧模式,虽然分开这几年常有通信,但见面后还是要把其中发生的事情再重新交流一遍的。

    这一下足足聊了两个时辰,孔三娘才意犹未尽地伸了个懒腰道:“如今好了,我家郎君丁忧回京,咱们以后相聚的时候就多了。”说着又在沈福喜脸上揉了一把,“可惜我家两个小子年纪太大,不然把福喜给我娶回去做媳妇多好!”

    沈福喜受惊过度地睁大眼睛,我还不到五岁啊喂,做媳妇什么的,太遥远了好么!

第三十一章() 
沈三老爷接连几日回家时都没见到娘子,而赵氏总是要掌灯时分才回来,每每都说是跟孔三娘出去了。开始他也没太在意,但接连十几日都是如此,便有些不太对劲了。

    这天晚上洗漱过后躺下,他忍不住问:“我知道你与孔三娘要好,几年没见肯定有许多话说,可如今人家是回京守孝的,你天天把人约出去,总归是不太好的。”

    赵氏面朝内墙,打了个呵欠含混地说:“我们又没出去玩儿,每日只是去陪陪她,做做针线罢了。”

    “做?针线?”沈三老爷惊讶地提高音量问,“你做针线?”

    赵氏又翻身过来,滚进沈三老爷怀里,伸手给他看道:“手疼。”

    沈三老爷捉住她的手凑到眼前一看,果然有很多针扎留下的伤痕,心疼道:“这么多年也没想起学针线,如今这又是抽什么风。”

    “前些天福喜说我没给她做过荷包,我寻思着,别人家孩子都有阿娘给绣的荷包,福喜也该有才对的。”赵氏困得迷迷糊糊地说,“我以前怎么没想到呢?若是一早儿学起来,如今早就会了。”

    “你也太惯着福喜了。”沈三老爷心疼娘子,起身去找了药膏来给她涂。

    赵氏此时也稍稍清醒了点儿,享受着沈三老爷的体贴,笑着说:“也不知是谁,就因为福喜说了句花纹好看,便把那一直当宝贝似的镇尺给她做了玩具。”

    沈三老爷自己也撑不住笑了,一边给赵氏涂药一边说:“咱俩半斤八两,谁也别笑话谁就是了。”

    沈福喜并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的一句话,竟然让赵氏这般努力地练习针线,她只晓得赵氏最近忙得很,早出晚归,想见她一面都难,所以她又被丢回书房跟着沈昱靖学识字。

    她原本以为,沈昱靖是年轻人,不管是教自己背诗词还是识字都会更随性一些,至少不会像赵氏那样,按部就班地从开蒙读物学起。要知道,每日对着那么两本小册子学识字,早就连每个字的位置都能倒背如流了,还要控制着自己,不能表现得太过出众,真是能把人活活无聊死。

    不过这种天真的想法,在某天她无意中看到一本题名为xx计划的东西,虽然前面那两个字不认识,但还是不妨碍她看懂了意思,这居然是一本给她个性化定制的教学计划!!!

    阿哥,你不是要埋头苦读么,你不是要下场考试么,你不是要给姜四娘挣诰命的么?怎么能有时间写这么厚一本教学计划,这不科学!

    沈福喜悲愤地吐槽完毕,继续翻看内容。

    第一阶段,摸清喜好,培养兴趣。后面一行小字注释道——多接触多尝试,寻找到福喜感兴趣的方向,用她不排斥的方式教授。

    后面是一些书籍清单,很多书后面都已经写上了注释,诸如对这本书的故事不感兴趣,这本书似乎很喜欢之类的话。

    沈福喜越看眼睛越模糊,自己以为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哪知背后有着沈昱靖这么多的心思和努力。

    于是沈昱靖打完拳、擦身换衣之后回来,就收获了软软萌萌的妹妹一枚。

    沈福喜将软萌乖坚持了三天,沈昱靖先吃不消了。

    这天晚上趁妹妹睡着之后,他溜进赵氏屋里悄悄问:“阿娘,福喜这几天怎么了?”

    “福喜怎么了?阿阮说她最近很乖。”赵氏最近全副精力都投入到给女儿绣荷包这项艰巨而伟大的任务中,对女儿的情况都是通过阿阮和阿许来了解的。

    “问题就是太乖了啊!”沈昱靖顶着两个黑眼圈道,“而且还是突然一下子变乖的,我原以为她又是在计划什么恶作剧,可平时都是当天便完事儿的,这次却等了三天都没有半点儿动静,熬不住了啊!”

    “瞧你那点儿出息!”赵氏斜了儿子一眼,自己掩口打了个呵欠说,“我还当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你该吃吃该睡睡,福喜愿意捉弄你,你便让她捉弄不就是了,她又不会做出什么出格危险的事儿,至于你这样提心吊胆的。”

    “我哪里是怕她捉弄我,平时捉弄的还少么?”沈昱靖为自己叫屈,“我习武也有好几年了,万一她在我不防备的时候来个突然袭击,我下意识地出手伤了她可怎么好。”

    “这倒是。”赵氏也觉得这个问题比较严重,寻思片刻,犹豫着说,“要不,我明早问问福喜,是不是把要捉弄你的事儿给忘了?不过这样就没有捉弄人的惊喜感了。”

    沈昱靖一脸——你真是我亲娘么——的表情,却也有些迟疑地说:“要不,我再坚持两天看看?”

    赵氏见儿子都这样说,赶紧点头:“你再撑两天,若还是没动静,那估计就是她忘记了。”

    沈福喜这几天,也并非只装乖卖巧了,她在想一个问题,接受了这么多的疼爱和重视,自己究竟能为这个家做些什么?

第三十二章() 
身为一个体贴温柔的好妹妹,沈福喜当然发现了阿哥的黑眼圈和没精打采。她完全没有自觉这是自己造成的,以为是他读书太用功还要给自己开蒙导致,十分感动也十分担心。

    沈福喜晚上吩咐厨下熬上补汤,第二天晨起,正好浓缩成一炖盅的量。她非要自己端着去找沈昱靖,阿许只好半弯着腰跟在旁边,生怕她脚下拌蒜。

    摔了东西不要紧,可这手里又是托盘又是瓷器,里面汤汤水水还都热滚滚的,不管扎着还是烫着可都不是闹着玩儿的。

    “阿哥。”沈福喜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对在桌旁晨读的沈昱靖道,“我叫人给你煲了汤,快趁热来喝。”

    沈昱靖顿觉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原来在这儿等着自己呢。

    菡彤盛出一碗,吹到温度适合入口,递给沈昱靖。

    沈昱靖英勇就义般地一饮而尽,咂咂嘴,咦,喝着还不错。

    没有奇怪的味道,也没吃到奇怪的东西,总是无论看起来还是喝起来,都是十分正常的汤,完全没有任何异常。

    沈昱靖把她抱到腿上坐好,认真地问:“福喜这两天怎么了?”

    “我?”沈福喜被问得一愣,心想我刚开始思考人生你就突然这样问,难道新开通了兄妹连心业务不成。

    她眨巴眨巴眼睛道:“没怎么呀!我是看阿哥读书太辛苦了,阿娘最近又忙,我才叫厨下给你煲汤的。”

    “最近怎么这样乖?”沈昱靖越发觉得不对劲,四岁的孩子,本来就该是上蹿下跳不安分的,如今却突然懂事起来,实在太反常。

    沈福喜并没有感受到哥哥的焦虑,见他不再追问,便在心里给自己大大点了个赞,表现得十分自然,继续努力。

    谁知晚上,赵氏回家之后,沈昱靖又溜过来讨主意。

    把这几日的事儿说了一遍,然后担心地说:“福喜这是怎么了,突然一下子变得稳重起来,会不会是出了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事儿?”

    赵氏听罢忍不住地自责,最近光顾着去学针线,着实忽略了女儿。

    母子二人埋头嘀咕了大半天,最终定论是——因为赵氏最近太忙忽略了对沈福喜的陪伴,导致她内心产生出强烈的被抛弃感,从而不敢再调皮捣乱,而是迅速乖巧稳重起来,希望通过自己的懂事重新赢得赵氏的关注。

    于是从次日开始,赵氏便不再每日出门,从早到晚地陪着女儿,甚至还跟女儿一起捉弄沈三老爷和沈昱靖。

    沈福喜玩儿得很开心,根本不知道这背后居然经历了这么多波折。

    等过了一段时间,她从沈三老爷和赵氏闲聊中听说了这件事,瞬间呆滞——我去,这都整出心理学了啊!

    为了不让家人继续担心,沈福喜觉得,自己还是恢复原本的状态比较好,蠢就蠢吧,争取萌一点就行了。

    快要出伏的时候,赵氏准备许久的荷包,终于在一个合适的时间——七夕——隆重登场了。

    荷包整体来说做得不错,不歪不斜,针脚虽然不够均匀细密,但都藏得不错,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

    但荷包上的绣花——正面绣了一个福字,背面绣了一个喜字……

    沈福喜心里内牛满面,这果断是亲娘啊!

    沈三老爷和沈昱靖对赵氏的成果都表示了坚决的肯定和大力的表扬,要知道,赵氏以前的女红作品,要么是半途而废、要么是绣坏了然后不得不半途而废,至今从未有过成品面世。

    所以说这个荷包真可谓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绝品、孤品啊!

    “阿娘你真是太好了。”沈福喜把荷包系在腰间,搂着赵氏的脖子蹭道,“这个荷包我好好收起来,阿娘以后不要再这样辛苦了,我也会心疼的。”

    赵氏连连点头答应,要知道,做这么一个荷包,几乎就要了她半条命,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孔三娘帮着完成的。送出手之前她也曾犹豫过,一旦开了这个头,以后可怎么办?

    此时听到女儿这话,顿觉放心,一时间皆大欢喜。

    出了伏天就基本入秋了,京城的秋老虎虽然厉害,但早晚就已经有些凉意,屋里也不再闷热,只要不出门不剧烈运动,坐在屋里也不会出汗。

    沈福喜最喜欢这个季节,秋高气爽,穿着单衣单裤不冷不热,体感舒适度飙升。若不是还有国丧压在上头,真心想去郊游有木有!

    据说御驾已经到了冕山路,但是此时还是停在后方,没有真正到前线督军。而前线再次大捷,几乎将奴玛人赶出了西边最肥美的那片草原,剩下的那些零散部族和小股骑兵,全都四散到更西面的荒野沙漠中去了。

    大梁的士兵没有在沙漠征战的经验,所以都没有继续深入追击,而是在草原边缘安营扎寨,巩固胜果的同时也是休养生息。

    因为御驾到了前线,所以冕山路那边的消息每日都会汇总快马送回京城,一路上换人换马地八百里加急,不出意外两天便能抵京。

    沈三老爷在衙门能看到这些消息,所以赵氏这些日子,总是追着他问前线的情况。

    “娘子,你逼我也没用,送回来的消息都只是与军情和官家有关,并没有阿弟的消息。”沈三老爷磨破了嘴皮子地解释,“再说,万一真有阿弟的消息,我还用等你来问?看到就要赶紧告诉你了。”

    “我也知道,可、我这不是着急嘛!”赵氏抬手抚抚胸口,“这些日子我总是觉得心里发慌,却也不知是什么缘故。”

第三十三章() 
八月十五,中秋佳节,合家团圆的日子。

    沈闳衣襟半敞,官袍下摆掖在腰带里,毫无形象地蹲在一棵歪脖树下,伸手抹了把汗,咧嘴骂道:“这鬼天气,真是要命,衣裳都能拧出水来了。”

    说罢他又抓抓胸口,啐骂一句,“这蚊虫也太厉害了,隔着衣裳都能咬到肉。”

    赵继祖也是这幅尊荣,嘴里还叼着根草棍儿,笑着说:“沈大人,早说不让您跟来,您还不信,南边的林子就是这样,蛇虫鼠蚁多不说,好些地方还有泥沼或是瘴气,一年四季草木旺盛,若是没人带着,走到死都走不出去。”

    “衙门里有什么趣,下面那些官员要么事事不管,要么溜须拍马,气闷得很。”沈闳摆摆手道,“再说,费了这么大力气下套,总要亲眼看看套住的是野猪还是兔子。”

    赵继祖吼吼地大笑,又扯了根草棍继续嚼:“我就是喜欢您这样脾气的上官,若是换个人,这差事办得就没这么痛快了。”

    “你烟瘾不小啊?”沈闳早就发现,赵继祖嘴里的草棍就没断过。

    这边正在蹲点儿候着山匪,不敢点火,怕打草惊蛇,所以只能随便嚼个东西解馋。

    “可不是么!”赵继祖啐掉嘴里的草渣,“年轻那会儿因为抽烟误过事儿,幸好后来找补回来了,但还是吓得不轻,那之后,当差或是行军在外,就不敢随便抽烟了。”

    沈闳从袖袋里摸出个烟荷包,丢到赵继祖怀里道:“西洋的烟叶子,劲儿小,放在嘴里嚼正好。”

    “多谢沈大人。”赵继祖高兴得不行,再劲儿小的烟叶子,也总比草棍儿解馋,赶紧捏了一小撮丢进嘴里。

    “沈大人,赵大人,有山匪过来了。”前面放出去的斥候一路小跑地传信回来。

    沈闳神色一凛,凝神注意着前面的动静。

    赵继祖赶紧把烟荷包揣起来,狠狠嚼了几口,啐掉烟渣,整个人觉得精神都为之一振,抄起兵器道:“走,去会会他们,看到底是什么路数。”

    京城沈家这边,沈三老爷陪着娘子,带着一双儿女,去皇觉寺烧香礼佛。

    沈福喜第一次出城,欢喜的不得了,难得没用人叫,自己一大早便醒了,穿着里衣里裤,趿拉着睡鞋便跑到东内间去,站在帘幔外面问:“阿阮,阿爹阿娘起来没有?”

    “小娘子自己进去看看。”阿阮笑着掀开帘子。

    沈福喜见阿阮让自己进去,就知道里面肯定没有在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钻进去便叫:“阿爹,阿娘,起床啦!”

    沈三老爷坐在窗边看书,抬手招呼女儿道身边来,笑着说:“等你来叫起床,那还不什么都耽误了,你阿娘去阿婆屋里请安了,等她回来吃过早饭,咱们便出发。”

    “阿爹,你说过咱们今晚要住在城郊庄子上是不是?”沈福喜爬到沈三老爷的膝盖上问。

    “放心,阿爹从来说话算话!”沈三老爷放下手里的书,伸手护着女儿,生怕她掉下去摔着。

    此时的沈三老爷并不知道,自己对女儿的第一次食言,会来得这样突然。

    皇觉寺在京郊依山而建,离家较远,路上差不多要走两个时辰。沈福喜开始还扒着窗户看外面,很快就没了兴致,不管看多远都还是差不多的模样,很快就偎着赵氏睡着了。

    沈福喜一觉醒来,没想到自己还在车厢中,同样的摇晃节奏让她顿时垮下了脸,怎么还没到啊?

    “快了,再有一盏茶就到了。”赵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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