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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怀念有限悲伤-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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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温秀玉事件”,我从来没有真正忏悔过,我甚至认为这没有什么对不起朱芳华的,不过是偶尔的一次,何况那几天,我和她正在吵架,是她提出来的分手,她说她后悔嫁给了我,她还说她瞎了眼睛。我只好跟一条狗似的在单位呆着,每天晚上都在想,怎么混过这一晚,跟谁混?怎么混?或者像以前似的,特鼠辈地回到我们的小地下室,特鼠辈地对芳华说:“我错了,我爱你?”我就在琢磨这些事儿的时候,温秀玉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一听说我在办公室,就立刻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上班?

  我一听,觉得特对路子。我太需要关心了,温秀玉简直是雪中送炭。我说:“我在加班。”

  温秀玉说:“肯定是和朱芳华吵架了!我来看看你吧,我正好在附近。”

  能怪谁呢?芳华,你听过我的解释吗?

  我们那段时间只要见面就要争吵,我们有无数不愉快的事情——说来说去,最经常的也不过是她认为我太热衷于“革命事业”,从早到晚地忙,和她说话少了,寡趣了,不那么爱她了;而我则烦她动不动就跟我说,她今天见了哪个名人,明天要见哪个大款。那时候她一边读研究生,一边在电视台打杂,那活儿根本就不是人干的——天天打电话,说服人家到台里来做嘉宾,还得站台门口等人,外地请来的,还得上机场接站,还得安排宾馆,陪着吃饭,提行李。那活儿要我说,连晴雯这等丫鬟都未必肯干,她却以为人家当她是“央视公主”,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排队等着中央台的召唤,她要不给人家打电话,人家深夜都要哭醒好几回。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6

  小西说要走,我和丁蔓给他饯行。丁蔓穿了件玫瑰图案雪纺背心,配珍珠灰色碎花雪纺迷你裙,踢拉一双金属外壳的无跟拖鞋,粘了几对超长的深蓝色假睫毛,弯弯的,长长的,俏俏的,挎一个手绣的伞型包,小手指上套一指环,上面趴着一只黑蜘蛛。小西见了,嘲笑她:“这么快,就决意独身了?不再多考虑考虑?”

  丁蔓情绪不高,我们吃饭的时候,她不停的接手机,像在开电话会议。有的时候,拿着 

手机长时间不说话,像钓鱼;有的时候,则兴高采烈说笑不停,像表演单口相声。我心里对她多了点同情,不过,同情的念头刚一冒出来,我就刹住了——我同情她,谁同情我呀?谁的事不得自己扛?我们的肩膀也就是借给她靠一靠,等她小伤口一愈合,立马数落你肩膀不够宽广,胸口不够温暖,就连你的雪中送炭也被她说成趁人之危,何苦?

  小西也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人在对未来有憧憬的时候都这样。他问我要不要给温秀玉带什么东西,我说不用了。他就批评我,说对女人不能这么马虎。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我说那你就替我送一鸡毛掸子。

  事实证明,他的加拿大之行,是事业爱情两丰收。他和钱美丽重逢于人生的中年,在异国他乡,忽然了然人生真谛——双双皈依了基督,在教堂“第二次握手”;而且在钱美丽的帮助之下,他捡起了做了一半的电影,剪辑完成居然在加拿大获了一个电影奖,被誉为“沙滩之子”——SON 

OF 

BEACH——他喜欢把自己描绘成是在人生的沙滩上捡贝壳的浪子。有一次,我看他的电视访谈,当那个主持人介绍他时,是这样说的:“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王小西导演,他在加拿大电影节上获得了一项重要荣誉——‘SON 

OF BITCH’,接下来我们请‘SON OF BITCH’来给我们讲讲他的婚姻和爱情故事。”

  据说,这一访谈播出以后,王小西四处遭人耻笑,不过,他心理素质多好?他自己说:“这个世界上,狗娘养的(SON OF 

BITCH)多了,但我却是最优秀的一个狗娘养的。”

  他和钱美丽重新拍了婚纱,照片发布于各大媒体娱乐版。不过,在这些报道中,虽然大家说的都是同样的事情,但角度不同——一种角度比较恶毒,说两个人各自都找了一圈,全没找到更好的;还有一种则比较善意,也是说两个人各自都找了一圈,但发现最好的就是原来的。对于小西来说,他当然更喜欢后一个版本。其实,要我说,这两个版本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过是“屡败屡战”和“屡战屡败”的差别而已。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7

  小西去加拿大以后,丁蔓也开始忙起来,不过,我看她是故意使自己特别忙。因为她居然到北大报了一个班,去学什么MBA。20几万的学费,学什么去了?我猜她是上那儿钓“金龟”去了。芳华的化疗全部结束,大夫说好好养一养,只要控制住,2年之内不出现反复,这条命就算捡回来了。我的生活从表面上看,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也尽量学着不去抱怨,有什么好抱怨的?温秀玉要生孩子,孩子不是我的,那就不是我的呗,这种事情古代帝王都避免不了,何况是我?公司高层人事变动,山雨欲来风满楼,急有什么用?我稳坐钓鱼台, 

我想虽然小西那200万投资打了水漂,可是做投资的,有谁能保证一辈子只赚不赔?想想我做成的并购,那是多大一单生意?翠西似乎很紧张,她这样的中层当然紧张了,她这个年纪,也快30岁了吧?连个男朋友也没有,高不成低不就,咬着牙全靠一双手脚打拼天下,也够苦的。倒是查尔斯每天笑嘻嘻的,照样风流快活。有的时候,在电梯里碰到,还会开开玩笑。其实,我知道嘴上说不在乎,那绝对是假的,我和他暗中都较着小劲儿呢。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8

  “你不必陪着我,你也可以走。”天已经黑了,房间里却没有开灯。一男一女坐拥着说话,如果不听他们说的内容,你会觉得他们一定在谈论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我走到哪里去?”男的闷闷的说。

  “那我走好了,反正是一样的。”女的说,故意淡淡的语气。

  “你和谁走?去哪儿?”

  “我能和谁走?!还不是一个人!也好,一个人去哪里都好,没有牵挂。”还是淡淡的语气,很刻意的平淡。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男的有些生气了。

  “要换做是你,你怎么想?”女的挑衅似的问。

  “好好生活啊,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男的说。

  “和谁做呢?如果我喜欢的事情是打乒乓球,我总不能一个人打吧?”

  “我可以陪着你打,只要你喜欢。”

  “我不要。”

  “为什么?”

  “我不愿意拖累你。”

  “你已经拖累我了。再说,如果是我生病了,你是不是扭头就走,把我一个人撇下?”

  “还真有可能。我挺自私的,我属于那种一听说船要沉了,立刻就去找船长,申请第一个上救生艇的人。”女的说着就笑了。

  男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逗她:“怎么这么坏呢?”

  “就是这么坏。”

  芳华有事没事儿就要胡高陪着说话,两个人有的时候说着说着就会伤感起来。有一次,芳华望着胡高,冷不丁冒出一句:“我总在想,你对我的耐心是不是快用完了?要是用完了可怎么办?”

  “那你就省着用。”胡高对芳华的这些垃圾情绪从来是采取简单直截的方法,否则就该没完没了了。胡高知道芳华总是容易想起一些伤心事。以前芳华的朋友多多啊,每个人对她都极有耐心,由着她发脾气,由着她疯疯癫癫,什么都由着她,还尽说没关系没关系,性情中人嘛!她是电视台的主持人,老公又做着一间赚钱的买卖,她性情就性情一些,没有人和她计较。她说这几天没空,那就这几天没空,那些想和她见面说两句话的人,就得等着,一个约会临时取消,就临时取消,空等一场的人还得特有耐心的跟她另约时间。大家都知道——您是大主持,您没空,正常!而芳华那脾气,也是喜欢的人就喜欢得不得了,不喜欢的如果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非要一起不可,她是不肯花时间陪他们的。

  胡高曾经无数次的劝过芳华,不必太在意人情冷暖——谁手头不是一摊子事儿?家里要照顾,工作要抓住,还得盯牢每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打一个电话问候一下,就很不容易了,如果是到病房来,那简直是“活雷锋”。对人不能太苛刻!

  但芳华是一个“苛刻”的人,她总是对那些爱她的人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这一点,使讨厌她的人,对她越发讨厌。比如丁蔓。上面的这些对话一半是丁蔓想象出来的,一半是胡高跟丁蔓叨唠的,无论是哪一半,都让丁蔓怒不可遏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9

  我不知道胡高和丁蔓之间的最后谈话,但我从丁蔓激动的情绪中可以猜出个大概其来。否则,天上掉馅饼的大美事儿,何至于让丁蔓差点精神崩溃?她万分冲动,语无伦次,不停的说:“太狠了,太狠了!”

  我等丁蔓安静了以后,耐心开导她,接受胡高的条件——这个条件对她太划算了。胡高打算卖掉房子带着芳华去云南,那里的天气和环境都适合芳华养身体,给丁蔓的条件是送她 

一个赢利的公司,近千万的资产啊!

  丁蔓怒火万丈,根本听不进去我的分析,她一门心思地愤怒,完全不理会她自己是最大的赢家。

  “一定是芳华逼着胡高这么做的,她一定可怜兮兮地跟胡高说,你愿意陪着我吗?就两年,如果我只有两年的生命,两年以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我死而无憾;如果两年以后我活下来了,那时你想做什么也不迟,我不会拦着你的。就是你想离开我,我也没有怨恨。我要你陪我两年,什么都不做,在云南,我们找一个地方,丽江那样的地方,我们住在那儿,烦了就四处转转,像凤凰呀,阳朔呀,我都想去,我们一起去旅行好不好?她这么说,胡高能不答应她吗?这个女人太歹毒了!”丁蔓一面说一面故意学着芳华的神情,别说,还真有点像。

  “就算是芳华逼着胡高答应的,那跟你有什么关系?人家是夫妻,再说,不是还送了你一个公司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就是渔翁啊!要我说你该感谢芳华才是。”

  “我感谢她个屁,她毁了胡高你懂不懂?就跟虞姬毁了项羽一样。我特别替胡高不值,项羽毁在虞姬手里,那是一个大美人啊!她朱芳华是个什么东西,丑八怪,而且还是一个病丑八怪。她说只要胡高两年,一个人一辈子有几个两年?她要是要你的两年,你给她吗?”

  “不给,就是半年都不给。”

  “就是的呀,给了她半年,半年以后她死了,你找谁去呀?人生的机会就那么几个,一错过,这辈子就歇了!我觉得你应该劝劝胡高,他太傻了。现在软件市场特别好,尤其是做学习软件,火极了,这种机会一个人一辈子没有几个,他别说离开两年,就是离开半年,软件市场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我不劝,我劝他干什么呀?我劝劝你得了。你说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坐在家里,天上掉一公司搁她手心里?而且人家创业时候的苦都吃完了,正是收获的时候,你说这样的大美事儿落上了,不偷着一边乐去,不是有病吗?我劝胡高,他万一后悔,你落着什么了?我明告诉你,胡高就是正经跟芳华离婚,他的公司还得分一半给芳华呢。你得到的将比现在的少多了,你算过帐了吗?”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丁蔓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我是个怪物。

  “我是为你好。”我趁热打铁。其实我明白我去劝胡高,是没戏的事儿。再说,这种事情不是小事,胡高也不是三岁小孩,不可能脑子一热就做出决定。我倒是宁愿相信,这是胡高求之不得的结果——与其说是芳华逼着他做出决定,不如说是他逼着芳华逼着他——他愿意让芳华需要他,这使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价值。我在年轻的时候也这样,那个时候,如果要我为朱芳华去死,我毫不犹豫,并且会认为这是无上的光荣。

  “你说我该怎么办?”丁蔓被我说动了。人啊,都是这样的,我当年也是这样一点一点被温秀玉说动的——谁不为自己活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趁他没有改变主意以前,让他马上办手续,我可以给你做律师,完全免费分文不取。”

  “你倒是乐于助人!”丁蔓冷冷的讽刺我,我摊一摊手,手心向上,我不在乎。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20

  交割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只是房子一时找不到买主。我建议胡高索性把房子租出去,权当一项投资,胡高说好是好,可是很麻烦。我说也不算麻烦,你委托给丁蔓,丁蔓把房租定期给你打到你的卡里,不就齐了。胡高就拿眼睛看着丁蔓,丁蔓抿着嘴,不坑声。我说要不交给我来办吧,我有个朋友在房屋银行工作,算他多一项业务。丁蔓插进来:“房屋银行骗子最多了,卷款逃了怎么办?还是我来吧。”

  我在心里笑了,我知道丁蔓一定会自己住里面,她才舍不得让别人住在那里呢。事实也是如此,丁蔓每月给胡高支付巨额房租,使他和朱芳华完全不必为钱发愁。我不知道她是出于什么心理,也不知道胡高和芳华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很心安理得。

  小西从加拿大回来以后,我们曾经在一起吃过一次饭,小西深情地对丁蔓说:“你别傻等着了,芳华没那么容易死,耗来耗去,没准儿你还死她前边。再说,好男人那么多,你偏吊死在胡高那棵树上干什么?”

  丁蔓嘴硬:“我情愿的。”

  她一情愿,就情愿了一辈子。丁蔓说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把钱看得比命重,另一种人相反,她认为我和小西都是前一种人。小西当即叫起来:“当然钱比命重了,有钱能买来命,有命却不一定能换来钱。比如说,朱芳华这病吧,她要是没钱,谁给她治?”

  “可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那么多有钱人也不免一死呢?钱再多也不如一条命珍贵。”丁蔓反驳。

  “丁蔓你没事儿说这些干什么?累不累呀?”

  “我是说我要找一个人,能把我的生命看得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宝贵。”

  “你为什么要找这样的人?你找一个能过到一块儿的不就得了?”我和小西同时劝她,哪里又劝得动。

  不过,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想不到丁蔓居然是这么倔的一个女子。在我印象里,她只有过一次特别伤心的大哭,就是那天胡高跟我们办完交割手续,我当时提议大家去吃一顿饭,边吃边聊,胡高说不行不行,后天的机票,他得赶紧回家准备去。我说不差这一顿饭的工夫,你是怕芳华一个人在家不放心吧?

  胡高说:“这么着,后天我们走,明天晚上到我们那儿一起吃一个告别餐,都去,行吧?”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胡高上了电梯,我看着丁蔓丢了魂似的,故意喊了她一句:“丁总。”

  她竟然哭了,扑在我怀里,哭得完全像一个小可怜——落花流水春去也,换了人间。数年后,丁蔓成为业界精英,我再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见过她的“背心装”,她永远穿夏奈尔套装,冬季是无领粗花呢套装,织满拜占庭色彩的图案,夏季是贴身黑色连身裙,别一枚本色山茶花胸针,永远的双色镶拼皮鞋。她成为时尚媒体追逐的采访对象,但她却有一个著名的习惯——不回答任何提问。我想那是因为有一个问题她永远无法回答吧?而这个问题又是记者通常最喜欢问的——您的第一桶金从哪里来?

  她不能说,她也不会说。如果她肯说,我相信她会说——“如果那一桶金能换成一茶杯爱,我宁愿挑选那只茶杯。”当然,我相信她如果这么说,必然有人不以为然——“那是因为你有了钱,所以你可以说不在乎钱。”

  所以,我想她不回答问题的习惯非常好。而且,这样使她更有神秘感。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21

  “也许你不需要原谅,但我还是决定原谅你,你可以保存这份原谅,免得日后需要的时候,再向我申请。我是很容易反复的,万一那时后悔了,不肯给你,岂不遗憾?

  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的事情没有结束,但此时此刻,当我决定原谅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再见面,我们就是朋友了,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当然,我无法完全忘记我们的过去,即使是今天,即使是在写这封短信的时刻,就在刚才,我写下‘朋友’两个字的那一分钟, 

我犹豫再三,因为我想起你曾经跟我说过——人世间真正的朋友像钻石一样稀少,而一般的朋友则像秋天的落叶一般,多得不计其数。

  我早就知道你不会来送行,所以这封信是我早早写好的。我早就知道丁蔓一定会来告别,所以我早就决定这封信由她带给你最为妥帖。该说的都说了,我们走了,这是我没有预期过的结局,但确实比以前设想得要好。谢谢你,你知道我谢的是什么。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抱怨命运,现在我不抱怨了。也许上天是在给我一个机会,我不能再错了。过去的几个月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对不起。胡高对我说——人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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