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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老孟觉得不可思议,不由笑着摇了摇头。
“你不信我……你想,如果你帮我考上了研究生,我若食言不和你好,你随时可以揭发我呀。就凭这点还怕我不跟你。再说,你帮了我,将来我们是一家人,你不就等于帮自己嘛。”老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敢想象眼前这位看起来很纯情的女孩,会有这么多让人心悸的想法。老孟望着她那紫色的嘴唇不住地启动,到了后来老孟一个字也听不清了。老孟的脑袋嗡嗡乱响,痛得厉害,肚子里的酒不住向上翻滚,嗓子里一阵阵发痒,时刻都想呕吐。同时,老孟不由打个寒颤,这种太有心计的女孩有一天把我卖掉,我可能还在给她数钱,真让人恐惧。老孟觉得已不是代不代考的问题了,这种赤裸裸的交换让老孟愤怒,有一种侮辱感。老孟用代考换取她的肉体,她用肉体换取老孟的灵魂。那么老孟理想中的爱情呢,老孟幻想中的美丽而又温柔的妻子呢,老孟想象中的温馨的家庭呢……这一切和眼前的刘唱联系在一起让老孟沮丧。老孟有气无力地说:“你别说了,我困了,想睡觉。”
“好吧。”刘唱说,“如果你愿意我们马上就可以去……我那个小天地,今天我可以把一切都给你。”
老孟迷迷糊糊站起来,步履蹒跚,随刘唱出了牛肉面馆。刘唱紧紧贴着老孟,这使老孟能够感受到她的体温,可老孟还是不住打寒颤,冷。
老孟说:“你知道我的专业吗?”
“法律呀。”
“你考的是什么专业?”
“法律呀!”刘唱回答着把手放在老孟的额头上,说,“你不发烧吧,尽问一些傻话。”老孟把她的手从额头上拨开,说:“你知道替人代考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吗?”
“……!”
“这是违法的!”
“……!”
“违法的,你懂吗……?”老孟有些语无伦次,“一边干着违法的事,一边考法律的……研究生。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滑稽,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哈哈……”老孟想发疯。老孟心里知道自己要发酒疯,只有这样才能解脱。为此,老孟的每一句话都酒味十足,挥着手顿着足如醉鬼一样夸张。最后老孟用力地挥了一下手,把刘唱推开,说,“你,你放心,老孟决不会干违法的事,谁想干,你,谁干,老孟不干……你放心,老孟不会告发你的,你和人家想怎么干,怎么干……”
这时,有两个流氓样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走过去了,又回头看,回过头来说:“小姐,他不干,我们干。”
“什么……”刘唱大怒,“臭丫的说什么呢,找死呀。”
“咳,臭婊子骂谁呢,我抽你。”说着两人移着过来了。
老孟见势头不对,挡在刘唱身前。说:“你们谁呀?我和女朋友吵架关你屁事。”
“谁说不关我事,她骂人了就关我们事了。”
“怎么着,想找打呀。你们等着……”说着老孟掏出手机,给王莞打电话,老孟说:“王莞快出来,我们遇到流氓了。”那两人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又四处地看。这时,我们已从酒吧冲了出来。那两人见势不好,转身便走。老孟说:“别走呀。”欲向前拦住他们去路,却被刘唱拉住了。等我们赶过来,那两人早已去得远了。我们问:“怎么回事?”老孟正想告诉我们,刘唱抢着说:“我们没有叫开门,楼长病了临时换了一个值班的,我打电话还被骂了一顿。所以我们就回来了,在路上碰到两个小流氓……”
老孟和刘唱一起回到了欧福酒吧。
老孟暗暗佩服刘唱说谎的能力,也不想戳穿她。老孟为摆脱刘唱的纠缠而暗暗庆幸;同时也为失去了品尝刘唱口红的滋味而遗憾。老孟坐在原来的老位子,喝剩下的半杯啤酒。老孟端起来喝了一口,虽说是残酒可喝着还是韵味十足,因为老孟可以像一个局外人那样,较有兴趣地观察刘唱的表演。此刻的刘唱虽还坐在老孟身旁,心却已远了,心也不在老孟身上了。坐下后她和老孟几乎就没说一句话,她已把目标转向了王莞。两人频频举杯同饮,两只杯子碰得让人惊心动魄。杯子里的黄色液体,在碰撞中泛着金色的光。老孟暗想,王莞能经受住她的碰撞吗?老孟知道王莞是一个干什么事都不顾后果的人。如果他上了钩真干出了那代考的事了怎么办?老孟有心把情况告诉王莞,警告他别上当,可是当着刘唱的面又不好说。好在有这么多人,刘唱还不敢谈这事,等回到宿舍再说吧。
老孟把椅子向姚旋移了移。姚旋敏感地眼波一动,睫毛颤抖了一下,不看老孟只看王愿,两人互相望望。王愿向姚旋努努嘴示意姚旋看王莞和刘唱,姚旋脸上露出了不易察觉的冷笑。笑过了,把椅子向老孟移了移,然后端起杯子对老孟说:“来,咱们碰一下,为心而碰怎么样?”
老孟正闷着不乐。蓦然见姚旋向他举起了杯,他看看刘唱又看看王莞,苦笑了一下,端起杯和姚旋狠狠地碰了一下。自此,老孟和姚旋亲密了起来。
老孟端着酒杯望着姚旋说:“没想到你这么能喝。”
“是吗?”姚旋有些醉态可掬地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嘛。”
“今晚你遇到知己了?”
“不知道。”姚旋说,“怕是我把人家当知己,人家不把我当知己呢。”
老孟有些激动地说:“为了知己干杯!”
姚旋微笑着端起了酒杯。老孟凑近她轻轻地说:“这次是心与心的碰撞吧……”她的脸蓦然红了,放在桌下的手在一种忙乱中,不留神被老孟捉住了。她用力挣扎着想脱开,老孟却紧抓着不放。两人在桌下不动声色地较劲。老孟怕她真急了弄出了声音,便松了手。她却用劲在老孟手背上掐了一下,老孟咧了咧嘴差点喊出声来。姚旋便望着老孟眨了眨眼睛,脸上现出不驯的表情。末了,用手在她掐过的地方轻轻地揉了揉。
老孟望着姚旋,又把她的手握了。这次姚旋没挣扎,细柔的手绵绵地在老孟手掌心中。
剩下的时间过得很快,老孟和姚旋一夜无话。手却紧紧地握在一起,再也没放开。当刘唱再一次起身要走时,天都快亮了。老孟看了一下表说:“宿舍还没开门呢。”
刘唱气急败坏地说:“没开,我们砸开。反正你也不愿帮我,管我怎么回去。放心,我绝不会强求,强扭的瓜也不甜。”
老孟说:“天还黑着呢,你一个人回去再碰上流氓了怎么办?”
刘唱冷冷地说:“多谢你的关怀,你怕流氓这次也不劳你送了,我让王莞送。”说着问王莞,“你愿送我吗?”
王莞答道:“走吧,我送送你。”
老孟大惊,王莞此去凶多吉少,老孟又无法提醒他,只有向他使眼色。
王莞说:“我送她回去后再回来,你们等我一下。”
老孟说:“等天亮了一起走,何必急这么一会呢。”
刘唱笑笑说:“我和他还有悄悄话要说呢。”
老孟无言以对……
王莞指着老孟说:“你吃醋了吧!哈哈……”
这时,姚旋又掐了老孟一下。老孟只有眼睁睁地望着他们走。
王莞送刘唱走后再也没回来。天亮时,张岩送过王愿,老孟送过姚旋,我们急忙往回赶。我们希望王莞已回到宿舍,正在床上呼呼大睡。可是,当我们回到宿舍时,王莞的床上却空空如也。老孟长叹一声坐在床上。自言自语地说:“完了,完了……”
“什么完了?”张岩问。
老孟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老孟说:“没什么,睡吧,困死了。”张岩说:“王莞怎么还不回来?”
“他会回来的,早晚会回来的。”老孟说,“我不等他了,我回那边宿舍睡了,下午我还有事呢。”
张岩说:“王愿说她会给我打电话的。”我们为张岩的收获而高兴。
两天后,王莞萎靡不振地回来了,脸上灰着。我们问王莞哪去了?
王莞打了个呵欠说去刘唱那了。
老孟冷笑着问:“刘唱用的什么口红你尝了吗?”
“尝了,是苦的。”
我们嘿地一声,乐了。
老孟说:“你准备把那苦水咽下去了?”
“没那么容易,违法的事情我不干。”
后来,师兄王莞便开始和刘唱周旋,他选择一种逃避的方式,上演了一幕猫抓老鼠的游戏。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谁想和王莞开个玩笑,喊一声刘唱来了,王莞便会惊惶失措,然后逃之夭夭。
这几天同学们总是恼一天乐一天的。大家乐的是这学期终于要到头了,已临近期终考试;大家恼的也是这期终考试,三门课像羊拉屎一样要考十几天。前两门还好,安排在考试开始的第一、第二天,而且是开卷,当堂写一篇小论文,可以带任何参考书。这才是研究生的期终考试嘛!让人恼的是蓝其文教授的“诉讼法研究专题”,考试安排到了最后一天的下午。也就是说第二天就放假了,他头天才考,而且是闭卷。谁不想早点考完算了,早考早完早轻松。
我们问过教学秘书了,他说是蓝教授要求这样安排的,说他最近身体不大好。我们认为这种借口缺少说服力。又不是我们考他,是他考我们,这不需要他有一个强壮的身体。他完全可以和其他教授一样开卷考。他出了题让班长取来,然后大家写完了再让班长送去不就完事了。根本不用劳动他的身体。
这样一分析,就发现蓝教授这样做是有意和同学们过不去。这要换一个年轻的讲师或者副教授你瞧就有他好看的了,下学期肯定撺掇学弟、学妹们不选他的课。可是,这个方法对蓝教授就不灵了。蓝教授在法学院德高望重,他曾经是我们导师的导师,也是很多导师的导师,连现在的法学院院长都出自他的门下。他简直就是“师爷”。论年龄论资历他都够师爷的分。你想谁敢得罪师爷呀,除非你不想混了。
蓝教授的“诉讼法研究专题”很特别。其研究内容包括了“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横跨“民法”和“刑法”两大专业,够霸道的。一般的教授谁敢这样干?他的这个研究专题被法学院定为研究生的必修课。必修课就意味着没有选择余地,无论你喜不喜欢都得过。这一点就不像选修课那样自由了。我怕你或不喜欢你这专业,我可以不选你的。即便选听了你的课,你考试的时间和方式不对,我也可以放弃,大不了下学期再改选一门。可是必修课就不行了,有同学编顺口溜道:
“必修课,必修课,死活要从你手下过;手下过,太辛劳,过去半死不活了。”
有同学私下骂:“这老头子,谁得罪他了,是不是因为把他的宝贝女儿泡了。”此同学语言够恶毒的,却一语道破天机。我和师兄王莞不由偷偷地乐,这都是师弟李雨惹得祸。蓝教授的女儿蓝娜在法学院读大三,是法学院招的特长生。蓝娜的特长是舞蹈。这是蓝夫人从小培养的结果,蓝夫人是艺术系的教授,舞蹈专业,去年癌症才去世。可想而知蓝娜那是专业身材,不过我们都对舞蹈不大懂,也不知其专业的要求,什么腰围、臀围、胸围什么的,我们都认为那是魔鬼身材。我们在院上都碰到过蓝娜,开始都想入非非的,后来得知是蓝教授的独生女,都暗暗叹口气,打消了邪念。
没想到偏偏碰到了师弟李雨这个色胆包天,不怕死的,居然敢去泡蓝娜。泡蓝娜有双重危险,一是蓝教授的虎威,二是同学们的嫉恨。
同学们都认为蓝娜是看的,是欣赏的,而不是泡的,更不是用的。持这种观点的大多是本科生,他们都还是能欣赏异性的少年。但是研究生的观点就不一样了,特别是以李雨为代表的几个只会用女人的大男人,早就对蓝娜垂涎已久。所以,在法学院的联欢晚会上,蓝娜的舞蹈便迎来了不同层次同学的不同反应。本科生兴致勃勃地欣赏了蓝娜的舞蹈,认为那是艺术,柔韧、优美,让人赏心悦目;而研究生却“性”致勃勃地看了蓝娜的舞蹈,觉得性感,秀色可餐。我这样说并没有否认研究生的艺术欣赏水平,关键是这些大男人已没有心情欣赏了,心中的欲望泛滥成灾,直接影响到了艺术眼光,只能直奔欲望而去。可见泡蓝娜在同学们中间有可能犯众怒。本科生绝不情愿把他们心中的艺术品拿来使用;而研究生绝不允许把大家心中的女人占为己有。
除了同学的这些危险,要泡蓝娜蓝教授的虎威你不得不考虑在内。蓝教授是坚决反对本科生谈恋爱的几个为数不多的著名教授之一。你竟敢泡他才大三的女儿,这是在太岁头上动土。虽然《学生守则》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本科生不准谈恋爱,但蓝教授却依据《研究生守则》推论出了本科生不能谈恋爱。蓝教授在课堂上说:“《研究生守则》上有一条规定,研究生可以结婚。那就意味着研究生可以恋爱。因为恋爱是结婚的前提。在本科生的《学生守则》中明确规定,本科生不允许结婚。既然不允许结婚,那就不允许谈恋爱。”
蓝教授花了整整一节课的时间论证在《学生守则》上已暗含了本科生不允许谈恋爱的规定,从而来反驳《学生守则》没有明文规定,本科生就可以谈恋爱的论调。蓝教授的授课旁引博论严重偏离了主题。那节课的主题是法学理论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他本来把《学生守则》拿来举例的,没想到举例子变成了上课的主要内容。蓝教授认为恋爱是因,结婚是果,恋爱和结婚构成一组因果关系。
那节课后,大家几句话就把蓝教授用了一节课论证的结果推翻了。第一,蓝教授认为婚姻是恋爱的结果,恋爱是婚姻的前提,那么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风俗制度你怎么说。男女双方并没有恋爱也结婚了,难道你不承认他们的婚姻。如果不承认连你蓝教授的出生是否合法也成了问题,因为可以推论你蓝教授父母的婚姻肯定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结果。第二,即便是现代,我们广大的农村也还存在着大量的包办婚姻,你能不承认吗?还有,蓝教授认为恋爱的结果必然是婚姻,那么只恋爱不结婚者在社会上大有人在,你能不允许人家恋爱?即便是在校园,你规定本科生不准结婚,我们现在恋爱毕业后再结婚,或者考上研究生再结婚,不也没违犯校规嘛!既然《学生守则》上没有明文规定本科生不允许谈恋爱,我们就可以谈。
我们不便在课堂上和蓝教授论争,一来是尊重他,给老爷子点面子;二来因为这些问题恐怕是《婚姻法》的研究内容。如果你太叫劲,引起蓝教授的极大兴趣,万一他再研究出个新成果来,下学期开一门“《婚姻法》专题研究”之类的必修课,这不但害了下届的学弟、学妹,同时也抢了人家《婚姻法》研究者的饭碗。
其实要是平常谁也不关心让不让本科生谈恋爱的问题。关键蓝娜是本科生,所以研究生对此才有兴趣。蓝教授大谈不准本科生谈恋爱还不是为她女儿找一个保护伞,他怕同学们泡他女儿,所以拿违犯校规来吓唬人。这年月谁也不是吓唬大的,他不但没唬住人,女儿反而和师弟李雨出事了。出事后他不反思一下自己,恼羞成怒,又拿闭卷考试难为大家就更不应该了。
据师姐柳条说,蓝教授那老头对同学们一向和蔼可亲。上一届就数蓝教授的课最好过,要求写一篇论文,而且论文可以在开学后交。没想到今年他这样干。女儿一出事他就有些不可理喻了。这样一分析,便可得出一个结论:蓝教授的反常举止肯定和他女儿蓝娜的出事有关。
当时事发后,蓝教授一直不知道,蒙在鼓里,到第三天才知道。这年头日新月异的,三天前的新闻早已成为历史事件了。大家开始关心的是蓝教授的反应。蓝教授和往常一样在周一来到了院上。一般情况下蓝教授在周一、周四到院上开信箱,这是多年的习惯。教学秘书为了照顾他,把课也排在周一和周四。往常蓝教授来了,老师们老远都会热情地打招呼,蓝老、蓝老的呼唤响彻整层楼。可是,这次却有些不同,很多老师见了他便把目光移到别处,装没看到,等蓝老过去了又在背后叽叽咕咕的。更有甚者,蓝教授的对头,专门研究“刑事诉讼法”的丁香教授,见了蓝其文居然露出了不屑一顾的神情。这让蓝教授大为不解,同时也很窝火。蓝教授知道丁教授对自己一直不满,可那只是嫉妒而绝非轻视。
丁、蓝之争在院上大家都略知一二。丁香教授是研究“刑事诉讼法”的权威,蓝教授本来是研究“民事诉讼法”的权威。两个权威各有专业,本来相处的不错,可是蓝教授居然开了一个什么“诉讼法研究专题”,把“民诉”和“刑诉”合二为一,把丁教授的刑事诉讼法一锅端了,这就等于在丁教授的研究领域插了一脚,抢了人家的饭碗。丁教授认为“民诉”和“刑诉”是不同的专业,开成一门课概念容易混淆。蓝教授说,诉讼法专题研究,结合了“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不同特点,进行比较研究,力求达到融会贯通……云云。蓝、丁之争的结果是蓝教授“诉讼法研究专题”成了必修课,而丁教授的“刑事诉讼法研究专题”成了选修课。这当然引起了丁教授的不满,不满也没办法,因为蓝教授的弟子们正掌权。从此丁、蓝成为对头。蓝教授在院里莫明其妙遭到丁教授的冷眼,加上一些老师的指指点点,便有些受不了。蓝教授心中有气便去办公室找院长。
院长见蓝教授来了,连忙让座,倒水,说:“蓝老,我正要找你,你就来了。”
蓝教授说:“找我有什么事?”
院长说:“你先说,你的事大。”
蓝教授想想也没什么事找院长,不就是院上的老师见了自己不打招呼,在背后议论什么嘛,说不定是自己过于多虑了呢。不过,转念又一想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