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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7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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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就在这个时候,在自己的棍子还没有收回来的时候。一条人影扑过来,借着那股惯性将遏必隆抱住,在地上滚了几圈,直接滚进了建州军人堆里去。

    遏必隆一时不防,只感觉天旋地转,他什么也做不了,只感觉敌人的手指死死地抠进自己的鼻孔和嘴唇,疼得难以忍受。

    地上全是人血,两人这一通翻滚,被沁透的泥土飞扬而起。

    遏必隆大吼:“动手,动手!”

    可两人已经扭结成一团,头上全是飞舞的长枪和绵密的铅弹,别人又如何靠得近?

    终于,那个宁乡军士兵终归是没有遏必隆力大,被他用脚一蹬,被蹬得高高跃起,落进建州军人群里。

    一支长枪伸过来,有人用满语大吼:“遏必隆,抓住!”

    刚才这一阵翻滚,遏必隆已经昏头转向了。他下意识地抓住长枪,接着就被人扯了回去。

    伸出枪杆子那人力气也是不小,再加上遏必隆本就重,和着身上的铠甲,已经超过两百斤。硕大的身躯在稀泥中犁出一条轨迹,撞开两具奇形怪状的尸体,这才回归本阵。

    他的一口气泻了,坐在成河的人血中大口大口喘息,一只鼻孔和上嘴唇已经被敌人撕裂了,有热热的液体流下,痛得钻心。

    遏必隆一拳打在地上,悲怆地长嘶:“我就要冲进去了,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可恶啊!”

    抬头看去,那个被自己蹬过来的汉人立在人群中,已经被一片兵器覆盖了。

    满耳都是兵器砍进铠甲,砍进**的的声响。遏必隆大声咆哮:“分了他,乱刀分了他!”

    说来也怪,敌人中了这么多刀,竟没有发出一点叫声,他不痛不害怕吗,难道他是个哑巴?

    而对面的宁乡军,还在不住地左刺,长矛东东地戳在建州军的盾牌上。建州军的刀盾手已经有些散乱,也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看到自己的战友身上中了无数刀,宁乡军却没有发出一声呐喊,只军官还在不住下令:“长枪左——刺!”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竟是长长嘶吼,里面满是悠长的悲痛。

    遏必隆不喊了,他下意识地打了个寒战:这就是军纪啊,宁乡军……他娘的都被孙元这个吃人魔王练成铁石了。

    就在此时,突然,一个一手执盾,一手提着大刀的宁乡军军官从敌阵中脱阵而出,在架住递来的兵器之后,盾牌轰隆一声撞在盾牌上,一片建州刀盾手被撞得跌倒在地。

    这人是牯牛吗,这么大力气?遏必隆大惊,据他所知,刀盾手们可都是正蓝旗的主力战兵,人人都是力士。但吃敌将这一撞,就如同纸片一般飞了出去。

    再看他手中的大刀,和建州白甲手中的武器一般都有四尺长,两指宽,那就是一把铡刀,在他手中使来,轻飘飘如同竹杆。

    “这人是韶伟吗?”遏必隆见敌将如此勇武,心中一凛。

    没错,他所在的这队人马正好同宁乡军伟字营扛上了。听人说,因为和孙元的特殊关系,宁乡军小舅子营的人马最多,装备最精良,手下的士卒最是剽悍,超过五成都是老兵,最是难缠。也因此,伟字营的名气虽然不大,战斗力在宁乡军中排名第一,也最是骄横。战斗一开始打响,豪格甚至将中军也移到这里来了,就是想亲自激励士气,先将这支强军打垮。

    “杀了他!”遏必隆大吼着,分离朝前冲去。只不过他身边全是挤成一团的士卒,根本就挪动不得。他距离那个敌将有十余丈,却像是隔了一道天堑,怎么也靠不拢。

    在用盾牌撞开建州刀盾兵之后,那个敌将手中盾牌和大刀同时朝旁边一扫。一个建州军士兵连手中长枪和脑袋被砍成了两片。另外两个刺中他盾牌的建州军手中一痛,长枪弹上半空,人也因为使力过大,一头扑到在地上。

    在这种千军万马的战场上,你一旦倒下就再没有机会站起来了。

    纷乱的脚步踩在铠甲上,发出阵阵骨折的声音,两人叫都叫不出声来,就断了气。

    又是一刀将两个建州军腰斩之后,漫天血雨中,周围的建州军迟疑了。那个敌将终于靠近了那个宁乡军身边,大叫:“兄弟,你没事吧?”

    可怜那个士兵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断了气,身上的铠甲已经破烂不堪,露出里面红色的血肉。

    那个宁乡军将领悲怆地大吼一声:“兄弟,我带你回家,我带你回家!”

    右手大刀脱手而出甩了出去,直接镶嵌到一个建州军士兵的身上,然后将那个战士的尸体抱住。

    转过身来,盾牌一挥,撞开两个建州军,竟冲了出去。

    即便背中了两枪,还是从容离去。

    遏必隆抽了一口冷气:百万军中,想来就来,想走便走,这人是赵云还是张飞?

    看到他回来,宁乡军手中的长矛还在不住斜刺,但欢呼声却阵阵响起:“甘大侠,甘大侠!”

    甘辉,没错他是甘辉。

    遏必隆这才知道,此人并不是韶伟。

    宁乡军中的勇士真多啊!

第1509章 杀隆

    “混帐东西,谁叫你冲阵的。”韶伟大怒:“你可是我的副将,若你真有个好歹,堕了我军士气,老子跟你没完。”

    甘辉也不解释:“末将若真死了,也不怕将军的军法了。”宁乡军的规矩是绝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战友,况且,他们可都是自己的袍泽弟兄啊!难不成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在建奴手头而不去救,如此,那还算是兄弟吗?

    韶伟:“你就算是死了,老子也要来找你行军法……甘辉,背上的伤不要紧吧?”

    在轰乱嘈杂的战场上,枪声和横飞的矢石中,一个士兵脱掉了甘辉背上的铠甲。

    韶伟急忙定睛看去,这一看,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建奴的力气虽然大,可甘大侠是什么人,武艺已臻化境,在敌人的长矛及体的时候,身体很自然地条件反射,顺势卸去了其中的力量。

    再加上他身上又穿着板甲,因此,长枪入体不深,只刺进背心的肌肉里,没有伤着骨骼和内脏。但血却如同溪流一样流出来,将贴身那件棉布衫彻底沁透了。

    “如何?”甘辉也有些担心,大声问那个义务兵。

    医务兵:“回将军的话,皮外伤,没什么大碍。不过,伤口不小,需要清洗缝合。”

    甘辉:“不用了,太麻烦,直接用绷带裹了再说。”

    医务兵:“甘将军,不成啊。如果伤口不消毒缝合,这不符合医务条例。”

    甘辉厉声喝道:“你说什么,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形,仗都打成这样了,你却叫我退下去做病号,老子不干。”

    医务兵也恼了:“甘将军,这可是军中的制度。”

    韶伟听说甘辉要被送下去,也急了:“就依甘将军的话,用绷带裹一下,等打完仗再说。”

    医务兵亢声道:“不成,一切按制度办。”

    “去你娘的,你这是要折我一员大将吗?”韶伟:“我是营官,事急从权,就这样吧,这也是我的命令。”

    医务兵:“韶将军,我会写报告报上去的。一个高级军官,受伤之后不肯接受治疗,就算是闹到君侯那里去,你也不占理。”

    韶伟:“随便。”

    医务兵无奈,只得麻利地给甘辉裹着身上的伤口,可就这样,韶伟还在不住催促:“快些,快些,快些!”

    一套板甲要套在身上谈何容易,看到被他催得满头大汗的士卒,甘辉道:“韶将军,没这么快的。”

    韶伟:“老子马上要进攻了,还等着你打头阵呢,磨蹭个屁啊!”

    说话间,敌人的刀盾兵终于顶不住长矛的不断刺击和火枪的齐射,崩溃了。

    韶伟抽出腰刀,跃上战马,朝前一挥:“前进!”

    腰鼓的声音传来,这是进攻的号令。

    “杀!”所有的宁乡军都同时朝前踏出一步,接着又是一声“杀”再进一步。

    甘辉正好穿戴完铠甲,接过一把长矛,三步并着两步,跑到最前头,加入到长矛手的行列之中,然后将手中长枪狠狠一摆,朝左斜刺。

    失去了刀盾手的保护,敌人形同赤身**毫无防御,只瞬间,一排血花开放,痛楚的惨叫响彻天地。

    地上全是建奴的尸体,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简直就是深一脚浅一脚。

    加上又有不断戳刺,力气消耗也大,所有的宁乡军士兵身上都是大汗淋漓,热气一缕缕从他们铠甲的缝隙中冒出来。

    这一次,建州军的损失异常之大。他们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中枪了,为什么无论自己如何格挡躲闪,都没有丝毫的用处。

    严格说起来,重甲步兵才是建州军精华中的精华,尤其是遏必隆所率的这一支部队,本是豪格亲领的正蓝旗主力。在正常的战斗中,清军的骑兵只要的任务是扰乱敌人的阵形,并在敌人溃败的时候追击。而正面击溃敌军队的这个角色通常都由步兵来担任,步兵才是战斗之战的决定因素,八旗军如此,铁木真时代的蒙古人如此,建州人名义上的祖宗完颜女真也是如此。

    如今,这一支建州人最引以为傲的军队,他们的重甲士在敌人的长矛下,却如同屠宰场里的牲口,毫无意义又莫名其妙地被敌人轻易地刺翻在地。

    几乎是没有还手之力,看着身边的士卒都面路恐惧之色,有的人脚步迟疑,甚至下意识地想朝后退。遏必隆心中一阵冰冷,就连建州最凶悍的勇士也对这一仗失去了希望,军中其他汉军旗和仆从军又回怎么想。如此任由这种情形发展下去,失败将不可避免。

    失败对我建州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是啊,从此我建州女真将永远地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不,绝不,即便牺牲我遏必隆一人,也要将这局面板回来。

    不能再等了,再过片刻,部队就会崩溃的。

    遏必隆接过一面盾牌,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我遏必隆今日战死于此,建州的海冬青们,谁愿意跟我一道死战到底?”说罢,就奋力猛冲。

    “我来!”

    “我来!”十多个白甲老兵红了眼,绝望地叫喊着,冒着林立的长矛,狠狠地朝前撞去。

    只瞬间,这十来以遏必隆手中的盾牌为箭头,将一片长矛荡开。

    他手中提着一把短锤,尖锐的呼啸声中,锤头不知打飞了多少长矛。有虎口迸裂的的长矛手不住退下,让后面的战友填上这一道空隙。

    可是,他们的速度还是比不上遏必隆。况且,整个大方阵已经开始朝前移动,必须没有先前那么紧密。

    一刹间,方阵出现了一道缝隙。随着宁乡军在喊杀声中朝前移动,遏必隆逐渐楔入其中。

    后面是一排火枪手,见到突进来的遏必隆,都是面色大变。

    这是开战这么长时间来,整个战场上,建州人第一次打进宁乡军的阵中。

    遏必隆厮杀了这么长时间,本已经有些气喘。不过,此刻的他已经处于高度的亢奋之中。

    好个新生代的建州猛将,骁勇剽悍得不似人类。他手中短锤挥处,一个个火枪手筋断骨折,口喷热血而亡。在挥锤的同时,手中盾牌一撞,三四个火枪手跌跌撞撞地后退,一屁股摔在人潮里。

    已经没办法射击了,插着刺刀的火枪刺过来,戳在盾面上,瞬间弯曲如弓。

    一个铁甲士护在遏必隆一旁,他手中提着一把长长的虎枪,可在这种纷乱的人群中,长兵器已经没有任何用处,立即被六七把刺刀戳中身体。因为穿着厚甲,一时未死,只疼得大声怒叫。

    “挺住,马上就赢了!”遏必隆大声地咆哮,回头看了一眼,顿觉如同身坠冰窖。方才跟自己一起突进来的那十几个甲士已经都倒下里。

    敌人也是凶残,不少火枪手都丢下手中的武器直接扑过来,将他们按到在地。

    老白甲身上都穿着几十斤重的铠甲,一道倒下,仅凭自己的力量无论如何是站不起来的。有一个白甲正同一个宁乡军火枪手在地上纠缠,互相有手指扣着彼此的眼珠子。

    一个宁乡军走上去,提着火枪顶着他的背心开火。

    “****的,****的!”遏必隆绝望地大叫,瞪着血红的眼珠子寻找着有价值的目标。就算是死,也得拖一个宁乡军大将共赴黄泉:“韶伟,韶伟!”

    韶伟就在前方三丈之外,他冷冷地看了遏必隆一眼,抽出挂在鞍前的米尼枪,虚起一只眼睛,瞄准,射击:“谁跟你单挑?小爷可不是你的对手,也没兴趣!”

    射完这一枪之后,眼前有一团硝烟腾起。

    韶伟将火枪扔给一个侍卫:“驾!”就抽出马刀,骑马冲了过去。

    他并不担心这一枪没有射中遏必隆,对于米尼枪的精度和自己的射术他有绝对的信心。咱就是市井泼皮出身,这种打黑枪的事情,有天分。

    就在韶伟瞄准自己的时候,遏必隆下意识地举起了盾牌,把自己护住。

    可是“突”一声,盾牌上出现了一个透明窟窿,后面的遏必隆一呆:射穿了……怎么可能……

    突然间,他感觉自己吸不进一口口气。再接着,剧烈的痛苦从肺部袭来,禁不住口中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怎么也停不住。

    低头看去,胸口的护心镜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弹孔,有血随着自己的咳嗽一股股标出来。

    身上的力气随着咳嗽消失了,手一软,盾牌和短锤子掉在地上。

    他茫然地站在那里:难道我真的要死了吗?不甘心啊,我本可以成长为建州第一猛将的,只要再打上几仗,只要……

    “杀!”四个火枪手同时发出一声呐喊冲来,将刺刀刺进他的身体,用力将他往后推。

    劲急的马蹄声传来,是韶伟。卑鄙的胆小鬼这个时候才冲上来,真不要脸啊!

    他看到韶伟手中的刀一挥,接着整个世界都在往下缩。他又看到,底下乃是杀成一片的铁火战场,宁乡军整齐的军阵正缓慢而不可阻挡地向前推进。再然后,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韶伟伸出左手抓住遏必隆掉下来的头颅,扔给一个卫兵,大喝:“挑在枪尖上,让所有的建奴看看!”

第1510章 马刺

    战场的另一处,马蹄轰鸣,几乎盖住了所有的声音,骨子仿佛都被着巨大的震动敲击得酥了。

    汤问行的目光一直锁定在远方冲来的敌骑大旗上面,看着大旗上那头已经被泥点子和人血弄得污秽不堪的金龙。依他所见,宁乡军获取这一场胜利已经没有任何悬念,就那边的步兵对绝而言,君侯已经处于绝对的上风。

    骑兵军只要击溃这一支建奴,他和冷英就能好整以暇地等待战事落定,然后追击追击再追击,将马刀狠狠地劈砍到敌人的背上,直到最后一个。

    作为一个公侯家的庶子,从小他都受尽了家人的****。若非进了宁乡军,怎会有今日的成就。他无法想象,没有追随君侯,现在的自己又会是什么样的光景。君侯的的恩情,只能杀身以报了。是啊,我汤问行今日,总算没有玷污先祖汤和公的英明。骑在奔腾的战马上,汤问行身上的血液都要沸腾了。

    这是北伐最后一战,过了今日,困绕我汉家几十年的边患将得到永远的解除。这几年,国家和民族几乎是灭亡在眼前这一群凶残的建奴手中。是君侯,是我宁乡军只手挽天,将咱们汉家从悬崖边上硬生生地拉了回来。

    男儿于世,能够建立如此功业,那才是不负此生了。

    作为骑兵军的统领,宁乡军最精锐的机动力量,汤问行在军中和君侯心目中的地位自然极高。可是这两年,君侯却又建立起了另外一支骑兵,随着不断在战火中得到磨练,金雕已经成长为一支敢于打硬仗的强军,实话说,并不逊色骑兵军多少。

    又抬头望了一眼远处夹击而来的金雕军,冷英提着君侯亲赐的斩马刀冲在最前头。今日一战,冷二郎这个俏郎君特意打扮过的,在胸甲外面罩了一件锦袍,头上的貂帽在风中肆无忌惮的耸动。“骑白马,挎钢枪,冷哥哥吃了孙太初的粮”当真是看得叫人眼睛一亮,这句歌词在宁乡军的领地中被多少怀春少女悄悄地唱着。这小子一直没有成亲,也不知道让多少人动心啊!

    说句实在话,不但骑兵军,就连自己也被那小子抢去了许多功劳。

    嘿嘿,今日一战,某就要让这个花花公子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骑兵,什么才是真正的铁骑狂飙。

    在战场上,君侯口中的“偶像派”丝毫也没有用处。

    嘴角微微一翘,淡淡地讽刺一笑。

    过了今日,就能进北京了,只要赢了这一战。

    他的脑子里全是“北京”二字在回荡。

    北京,北京,北京!

    脚上的马刺使劲地刺着马腹,愤怒的战马逐渐加速,转眼就奔至队伍的最前头。

    跟在他身后的是二十骑老卒,骑兵军中最最剽勇善战的骑士,他们几乎参加过骑兵军所经历的所有战事,所有的人将挥舞着马刀,连同身上的胸甲,闪耀一片。

    近了近了,汤问行将马槊伸向前方,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杀了白音,杀了白音!”

    不但那二十骑,几千骑兵军士卒都在同声大吼,不要命地踩着马刺。

    ……

    冷英从后面兜过来,拉在后面,他自然知道自己要落后于汤问行。

    白音只剩下一千多骑,而骑兵军和金雕两军加一起已经超过五千。五千多骑兵,一人双马,再加上一个马弁,还有大量的工匠、后勤人员配合,这两支部队已经是宁乡军中仅次于海军最吃钱的军团了。

    至于长矛火枪手,按照君侯的说法,那就是廉价兵种,一个普通农夫,只要经过几个月的训练,给一把长矛,就能上战场,还能打得很不错。一旦战役扩大,预备役系统一开始运转,要多少兵就能生产多少。

    但骑兵不同,没有几年的苦练下不来,人如此,合格的战马也是如此。

    作为老部队,作为竞争对手,冷英不得不承认,骑兵军的战斗力要强过自己许多。

    看现在的情形,汤问行这是想抢在自己前面,依靠一个突袭就将白音的骑兵一举冲垮,将所有的功劳都抢在手中。以建奴骑兵现在低落的士气,以骑兵军的战斗力,这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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