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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6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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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要不换一个人吧?”温健全也附和。

    孙元淡淡问:“韶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某人听不明白。”

    韶伟看了兴泰一眼,很不客气地说:“君侯,人心隔肚皮,这人心中有什么鬼胎谁也看不出来。如今,咱们可是要灭建奴的族,而咱们中间有的人……嘿嘿……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君侯可是咱们宁乡军的灵魂,是我汉家男儿的擎天一柱,不知道有多少建奴想求君侯的头颅而不得。若君侯有个三长两短,咱们这一仗也不用打了。”

    他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出身,以前在街上浪荡的时候,可是连老丈人费洪都敢打的,也不怕得罪兴泰这个骚鞑子。

    兴泰受到这样的侮辱,脸都气白了,他一咬牙,喝道:“韶将军这是在怀疑末将吗?”

    韶伟:“你这是在对号入座吗?”

    兴泰:“韶伟将军,咱们的事情以后再说。”他转过身来,朝孙元一施礼:“君侯,先圣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夷入华夏则华夏。兴泰早已经在心中将自己当成汉家男儿了,我比任何人更痛恨那腐朽没落的清庭,比任何人都通恨爱新觉罗家的人。君侯这次带末将出征,那是对末将的信任。如此恩情,兴泰只有杀身以报了。”说着,眼泪就沁了出来。

    孙元:“兴泰,在某的眼中,你是不是建州人真不要紧。某只知道,你是值得信任的勇士。无需顾虑,好好打仗就是了。”

    “是,君侯。”

    既然孙元这么说,韶伟这才罢了,但依旧用警惕而凶狠的目光警告着兴泰。

    孙元:“我自领骑兵军过去尽可能多的接出镇海军,稳住战线,各军下去之后立即准备,后天一早必须全体出动。我不在期间,中军由黄佑负责,有临机决断之权。”

    黄佑站起来,点了点头,从孙元手中接过令箭和印信。

    孙元又笑眯眯地看了看钱谦益和汤于文两个不请自来的菩萨,笑道:“钱阁老、汤监军,打颤即起,你们如何打算?”

    钱谦益抚摩着胡须:“老夫乃是督师,自然要留在中军。”

    汤于文只闷闷地说:“我是监军,我不走。”

    其实两人心情都是异常灰暗,钱谦益来北京本想掌握镇海军先入北京,拿到恢复大功,结果被郑芝龙抢了先,竹篮打水一场空;汤于文得了皇帝的圣旨过来拉拢骑兵军,结果遭遇彻底的失败和无尽的羞辱。

    可以说,这一场大会战同他们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此战无论胜负,他们将来都是无处可去。

    是啊,老钱白忙一场,不但丢掉镇海军,还同孙元这个最大的依靠彻底翻脸,可谓是众叛亲离,毫无力量。可以想象,将来即便回南京,也无法在朝堂上立足,说不定真要同史可法一样黯然下野回家养老去了。这对热中于功名的他来说,比死了还难受。

    至于汤于文,只怕更惨。没有办成皇帝交代下的差使,回南京说不定连爵位都保不住。

    现在的两人,简直就是行尸走肉,不知何去何从。

    暂时只能赖在宁乡军中得过且过了。

    “也由得你们。”孙元冷笑一声,也不同他们废话,站起身来对手下众将喝道:“各位,本次战役预期半月,这应该是我于建奴的最后一战,只要全歼豪格部,只要拿下北京。等进了北京,某与诸君大醉三日!”

    “愿为君侯效死,愿与君侯同饮庆功酒!”

    ……

    军议结束之后,该做的都已经做完,孙元走出中军节帐,就看到大雪已经落了下来。

    地上一片雪白,晴了多日,天气又变了。

1389。第1389章 只一天耽误不了吧

    “昨天我做了一个梦。”

    在保定府安肃县地界,郑芝龙披着一件貂皮大氅。

    “南安伯做了一个什么梦?”一个随从喘着粗气问。

    郑芝龙带着两百多骑兵从河间出来已经十天了,本以为轻骑突进,很快就能追上镇海军大主力,掌握部队,指挥作战事宜。

    却不想马宝的动作如此之快,等郑芝龙到了保定,主力已经出发好多天了。只运送粮秣给养的队伍络绎不绝,无头无尾。叫住一个镇江军的辎重官询问,他才知道,镇海军的前锋已经过了白沟,都到琉璃河了。

    部队运动迅速,郑芝龙自然无比欣慰,尤其是看到镇海军粮草充足,心中更是欢喜。

    据他询问得知,保定一府的粮秣物资多得令人咋舌。据说,建奴在去年知道八旗军在扬州全军覆没之后,就知道最多一年,明军就会集全部力量北伐。如果要守住北京,就必须提前准备。

    说句实在话,就战略眼光和战斗经验,建奴上层不知道比普通明军将领高明多少。自然知道,明军若是北攻京师,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沿着大运河北上,经山东、天津卫,然后打到通州。这一路,天津卫是关键;另外一路则是由徐州过黄河,到广平、巨鹿、保定,然后到芦沟桥,这一路的关键是保定府。

    因此,早在一前年建奴就将大量的物资运送到天津卫和保定,可以说大倾其所有。

    就保定府而言,几乎集中了半个北京的粮食和物资。

    这次镇海军拿下保定可谓是一步妙棋,不但得到极大补充,还发了一笔大财。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乱,对于拿下北京,郑芝龙信心爆棚,也得意自己这一决策。有了补充,士卒能够吃饱穿暖,自然走得极快。也许,还没等到老夫和马宝汇合,镇海军已经进北京了吧?

    建奴力量实在太弱,定然不会死守。换成任何人,都会第一时间逃走。与其在北京这个绝地死守,还不如撤回辽东老家,徐为之图。

    这一战,不会遇到想象的抵抗的。

    手下这一句问搔到郑芝龙痒处,他哈哈一笑:“老夫做了一个梦,梦见将来死了之后将自己的名字留在史书上。后人一提到老夫,都会赞一声,虽周公不过如此。老夫还梦见自己死后,朝廷将某的画像挂在先贤祠中,受尽后人的香火。”

    他忍不住长啸一声:“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克复幽燕之功,老夫要了!”

    随从恭维道:“南安伯真是豪气,会的,一定会的。”

    “不过,话虽这么说,我等还是快些,尽快赶去和马宝汇合。老夫要第一个踏上北京的城墙,否则就有些扫兴了。”

    “是是是,南安伯说得是。”但那个随从却看了一眼满天的飞雪,苦笑:“君侯,这天气突然坏下去,道路也是难行。咱们都是南方人,经不了这酷寒冷啊!”

    听到他的提醒,郑芝龙朝后面看了看。

    身后那一百来人经过多日的奔波,已经累得东倒西歪,都有些坐不稳了。再看他们身上,面上,又是泥又是水,整一个泥猴子。

    因为是第一次来北方,准备不足,也不识得真北京冬天的厉害,不少人面上都被吹裂了口子。有人的耳朵和手上生了冻疮,又是脓又是血,满面都是痛苦。

    如果不是因为有自己坐镇,只怕队伍已经快走不动了。即便如此,估计他们一个个都是满腹怨气。

    这些随从郑芝龙都是知道的,他们要么是自己的亲族,要么是福建水师中的心腹。以前在海上都是敢战的精锐,这才提拔到自己身边做了亲随。

    平日里的待遇都是最好的,所用的器械铠甲也最是精良。可是,他们自从做了自己的家丁、亲信之后,已经又好多年没有上过战场。再加上在自己身边舒服惯了,竟是吃不了这种苦。

    是啊,记得当年在南京的时候,福松有一句话说得好,兵是打出来的,不是养出来的,养只能养出一群猪。当时自己以为儿子这句话不过是受了孙元的影响,颇不以为然。如今想来,还真有道理啊!

    不但是手下这些随从,就连一想自诩能够吃得了苦,耐得了烦的自己,在大冷天中走了十日,不也疲惫欲死,心气浮动。

    抬起双手,看来看已经被风吹得龟裂如同老书皮一样的手双。感觉前面的冷风直将身上的铁甲都吹透了。里面袄子、棉衫贴在皮肤上,又冷又湿,就如同落到冬天的海水里。

    这样的苦,自己已经十多年没有吃过了,真真是难受得要命。

    这个时候,老夫是如此的渴望干净的床铺、热水、热食啊……老夫已是如此,更别说他们了?

    “经不住也得经过,只要没被这风吹掉卵子,就得给我朝前走。”郑芝龙狠狠地一捏战马的缰绳,感觉到手上裂口处传来的微微刺痛。

    “是,南安伯。”

    郑芝龙长长地吐了一口白气:“传令下去,大家坚持住,只要到了地头,每人赏银一百两。”

    预料中的欢呼并没有响起,所有人都将头低了下去,藏在马脖子后面,试图抵挡袭来的狂风。

    在大自然的威力面前,在寒冷面前,大家都麻木了。

    道路上运输队还在无头无尾地行进,路边到处都是撒落的小麦和谷子。成千上万的民夫坐在路边生火做饭,放眼望去,能够引火的树木柴草早已经被砍伐一空,眼前白茫茫一片。实在是找不着东西了,有民夫直接将麻布口袋中的粮食倒到路上,用麻袋煮了一锅干饭。

    见队伍士气实在低落,郑芝龙也是无奈,叹息一声,道:“今日先进安肃城休整吧,大家好好洗个澡,吃点热食睡个好觉。”

    “是。”众人这才抬起头来,面上露出了笑容。

    说来也怪,说出休整的话之后,郑芝龙竟有点如释重负之感,甚至有种隐约的渴望。

    他年纪已经大了,走了多天路,浑身的骨架子都快散了。此刻,胯下也是疼得厉害。

    等进了安肃城,在一家士绅的宅子里安顿下去,沐浴更衣的时候,一脱掉裤子,郑芝龙才发现自己大腿内侧都已经被磨破了皮。

    这一觉睡得实在太舒服了,等醒来,已是午时。

    外面的雪还是没有停,郑芝龙一想起难走的路,心中就有些抵触,也知道随从都累得厉害,根本就不愿意动。

    罢,再休整一天,只一天,应该耽误不了什么事情吧,他这么想。

1390。第1390章 后面就是北京

    “昨天,我做了一个梦。”

    雪花纷纷扬扬落下,落到正蓝旗士卒的头上,肩膀上。那一片湛蓝并没有被白色掩盖,相反却如同刚磨砺而出的刀锋,透射出逼人的寒光。

    在固安,清军老营。

    豪格站在高台之上,俯瞰着南面那广阔的华北平原。

    琉璃河已经彻底冻上了,如同一线银蛇在雪幕中,在蒙昧不明的晨光里蜿蜒盘旋,似是要活过来,飞龙在天。

    身前,五万人马的营盘蔓延十余里,白色、灰色的帐篷如同天上的繁星,数也数不清。

    这已经是大清朝最后的本钱了,这五万人马中有七千正蓝旗精锐,有两万多汉军和新辅军。为了这次战役,他还将整个八旗十四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旗丁、包衣尽数征发入伍。

    经过这么多年的鏖战,多少勇士死在关内战场,八旗的血脉快要耗尽了。可即便如此,却只能咬牙坚持下去,坚持到胜利到来为止。

    以少战多,如今的建州死一个少一个,再经不起哪怕一场失利。因为,汉人即便败上一百次,可只要他们不投降,就能够依靠人口和国力继续打下去,直到最后。但建州不行,这就是小国寡民的悲哀。

    就在四天前,明军的斥候已经过河来同建州军接触了。

    很快,到处都是警报。豪格很快就弄清楚对手的身份。来的正是福建郑家的镇海军,又部三万余人。后面还跟着两万多镇江军和民夫,队伍拉出起上百里。

    两军的斥候在琉璃河来来往往,捉队厮杀,大大小小的前哨战打了二十来场。人马的尸体在河流两岸扔得到处都是,就连冰面上也隐约能够看到人血的红光。

    镇海军就是在大胜关打败阿济格的那支队伍,领军的统帅乃是靖远伯郑森。听说此人乃是个少年英雄,非常难缠。

    这样的一个对手,确实值得人重视和兴奋。不过可惜的是,据报郑森现在不在军中,领军大将换成了马宝。郑森和孙元走得极近,镇海军和宁乡军关系密切,部队中的骨干都由宁乡军教官担任。

    可惜的时候,孙元不知道怎么的和郑一官起了冲突。郑一官也够狠,直接夺了儿子郑森的军权,派马宝统军不说,还将军队中的宁乡军教官尽数抓捕。军中的亲孙派也全被清洗,换成了福建军的将官。

    正因为如此,现在镇海军中人心惶惶,士气低落。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豪格敏锐地察觉到自己等待已久的机会到了。

    自从被建州低层民意绑架之后,豪格的心情一直都比较灰暗。虽说他如今已经彻底掌控了整个大清朝,只要他愿意,随时都能坐到皇帝的宝座上。可眼前的局势已经恶化到不能再恶化的地步。建州的力量实在太弱了,死守北京说不定还真就是死路一跳。

    可自己本就是打着死守北京的旗号这才夺取了整个建州政权了,又如何敢说彻回辽东的话。这话只需一说出口,自己马上就会众叛亲离,死无葬身之地。

    特别是昨天,又有斥候来报,发现一支明军大队刚过了结冰的拒马河,沿着长城朝北迂回,总数达两万。队伍的旗帜也是五花八门,有秦军有山东军,还有朝鲜人和倭寇。

    豪格抽了一口冷气,高杰、刘春他们也出动了,如果没猜错,定然是想去密云截断建州军北上蒙古的通道。

    按说,他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抽调兵马先击退这一路明军,为建州保住古北口那条退路。可惜的时候,正蓝旗大军已经和镇海军接触,已无暇北顾。

    既然如此,就只能背水一战了。

    问题是,镇海军可不是善茬,毕竟这也是一支能够和阿济格正面硬碰硬的强军。虽说那一战有宁乡军在背后帮忙,但经过苦战之后的部队战斗力必然得到极大提升,这一点豪格也是清楚的。

    此刻,突然听到镇海军刚经过一场大清洗之后,豪格不禁欣喜若狂。

    一只军队的战斗力从何体现,不是统帅有多英明,领军大将有多勇猛,战斗力的关键在于有一批合格的中下级军官,只有他们才是统帅意志的直接执行者。没有他们,就好象被斩断了手脚之人。

    镇海军的内部乱成这样,能剩三成战斗力就算不错了。

    不趁他的病要他的命,我豪格不成傻子了。

    好,老天爷还是眷顾我豪格,眷顾着我大清的。

    只要解决了镇海军,山东军和秦军必然军心大恐。到时候,我正蓝旗主力立即转战密云,消灭高杰和刘春当不在话下。

    先镇海接着是山东军和秦军,先枝叶,再主干,宁乡军孤军深入,还能有什么作为。真当那个时候,我若是孙元,必然会带着全军撤会江淮。

    如此一来,我大清就能再得一年的喘息之机。

    这一年时间足够我整顿整个北方,收缩防线,编练新军,未必不能重演宋辽或者宋金南北对峙百年的旧事。

    是的,我豪格屡屡险死还生,每每将局面扳转过来,将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

    上天还是眷顾着我的,我才是老天属意之人,我才是天之骄子。

    这一次,老天爷也不回抛弃我的。

    我从来没有这么有过信心。

    “昨天,我做了一个梦。”豪格挺直了腰杆,声音远远地传开去,这声音如此清晰,先前还狂躁不安的战马都安静下来:“我梦境我们的大清统治着北到乞儿吉思、不里牙惕,南至大海;西起葱岭,东至鞑靼海峡、苦兀岛的广大地域。我梦见我们建州海冬青在这辽阔的大地上飞翔,一百天,一百天也不能将咱们的国土穿越。”

    “这片土地如此巨大,如此地丰富多彩。北山女真还是雪花飘飞,南国瞻州已是百花盛开。黄沙从葱岭那边袭来,染黄了滚滚大河。太阳从东海喷薄而出,我们的马蹄欢快地在中原那绿油油的麦地上驰骋……多么美啊,多么想留住这一刻啊……这是上天,这是我们的神许给我们的土地……这就是我们的大清朝……”

    “这大概就是我们要为之奋战,为之牺牲的理由吧!是的,我们,我们的亲族,我们的子孙都将生活在这里,这是我们的国家。”

    “我从来没有想此刻这般热爱着他,我的国家。”豪格的泪花沁了出来。

    “可是,就在此刻,我的梦,我的国家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就在你们前面,几十万明军正恶狠狠地开过来,试图将我们杀死,将我们的国家灭亡,将我们的女人和孩子变成他们的奴隶。”

    “多么美好的梦境啊,我不想她破碎了,我要留着这梦见的一切。”

    “或许有人会说,没用了,打不过了,敌人实在太多。依我来看,这不过是懦夫的言辞。”豪格捏紧拳头,大声吼道:“当年,老汗王起兵的时候,敌人何止百万,可他手头只有十三具铠甲,三十多名勇士,那个时候咱们建州的情形不比现在更险恶。可是,就是他们,我们的父辈,不过几年时间就席卷了整个辽东,打得明狗丢盔弃甲。如今,我有有众五万,而你们都是百战精锐,你们还怕什么?我们的父辈能做的事情,咱们一样也可以。”

    “我们建州之所以落到今天这般田地,并不是因为你们不英勇,并不是老天不站在我们这一边。而是我们之中出了奸臣,是多尔衮这个奸贼将咱们大清彻底给糟蹋了。你们可以想想,自从入关以来,自从奸王当政以来,我们的国家变成什么样子?”

    “我知道,自从占领了明狗的首都北京之后,很多人都被酒色淘虚了身子,享受惯了的人,已经没有勇气在战场上和敌人动刀子。有的人甚至还想着,反正已经打不过了,咱们干脆退回辽东老家去好了。实在不成,藏进山林子里,打猎捕鱼也能过日子,是不是,你们之中是不是有人这么想过?”

    豪华格扫视着下面整齐的队伍。

    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静静地站在那里,让雪不停地落在帽子上。但眼神已经变得犀利,咬紧这牙关,腮帮子上有两根咬筋突突地跳动着。

    “依我说,那是狗屁,纯粹的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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