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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4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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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又问,那边是南。

    周仲英没好气:“看日头,太阳东升西落。”

    又有人问:“那么,如何区别南北。”

    周仲英无奈,又回答:“早晨起来,面对太阳,前面是东,后面是西,左手是北,右手是南。”

    他手下那个队正嘿嘿地笑起来:“掌牧果然是个有大学问的。”

    周仲英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只软软地摆着手。

    觅了方向,越走,逃难的百姓越多。前方的官道上突然出现了五六顶轿子,轿夫已经跑了,只剩下几个士兵和几个小丫头在那里急得团团转。

    见周仲英等人全副武装过来,就呼啦一声跑了过来,急着轿子里有莺莺燕燕的娇呼连绵不绝。

    一问,才知道这几顶轿子是甘肃镇总兵李棲凤手下军官的家眷。

991。第991章 包围圈内

    一听说有女人,而且是官太太,周仲英精神大振,也不觉得累,连忙伸直了脖子看过去。

    他家婆娘丑得紧,西亭地方小,所看到过的女人无不是普通农妇,对于别处的女子究竟是什么模样,还从来没见过。尤其是这种有身份的官太太,更是让他无限向往。

    就凑了过去,对着其中一顶轿子道:“夫人休要害怕,咱们是自己人,我是扬州镇的掌牧,正经的朝廷官员。你们怎么弄成这样,其他人呢?”说着话,还故意将身上的绿色官袍的袖子挥了挥舞,颇有炫耀的意味。

    里面有女人的声音传出来:“原来是大人,还好遇到了你们。昨夜建奴突然杀到,我等急忙坐了轿子逃走,走到这里,就与大队失散。轿夫和兵丁畏惧敌人,就我等抛下,独自逃生去了,还望大人垂怜,救我等一命,日后必有厚报。”

    其他轿子里的女眷也同声肯求。

    “日后再说,日后再说。”听到这么多婉转的声音,周仲英只觉得身子都酥了半边,没口子地应允:“各位夫人放心,本官但凡有一口气在,定然护得你们周全。”

    然后转身命令手下:“来,你们将夫人们的轿子抬起来。”

    听到这个糊涂的指示,众宁乡军士兵都是目瞪口呆。那队正气得叫了一声:“掌牧这个命令我等执行不了,还是让这些夫人们自己下来走吧!”

    周仲英在几个妇人面前被手下顶撞,大觉丢脸,呵斥道:“难道本官的命令你敢不听,难道就不怕军法吗?”

    那队正气愤地说:“都是爹生娘养的,谁也不比谁高贵,遇到建奴,一样少不了挨一刀。掌牧,你还是顾着自己吧,别拖累的弟兄们。”

    周仲英呵斥道:“难道他们就不是我大明朝的百姓,身为大明朝的镇军,难道就不该救她们一命,否则国家还要我们军人做什么?”

    队正说不过周仲英,一窒,才道:“掌牧的话对,但不现实。这里有六顶轿子,都是四人抬的大轿子。若兄弟们都去抬轿子,还怎么走路,根本就跑不赢建奴。我的意思是,干脆让她们都下轿子,换了便装,用泥抹了脸,混在百姓中间,或许还有逃出去的可能,否则,只怕大家伙都要跟她们一起战死了。咱们不怕死,可这么死却是冤枉。”

    周仲英也觉得这话有道理,美色当前是比较诱人,可也得有命去观赏啊,正要上前说声抱歉,轿子里的女子就陆续跑了出来,说还是逃命要紧,轿子目标大,容易被敌人发现。

    这些夫人都很年轻,生得也是标致,让周仲英和手下大开了眼界。

    一群夫人和丫鬟们飞快地换上普通衣裳,然后用湿泥抹着脸。

    毕竟多是年轻女子,都觉得对方满脸稀泥的模样好笑,立即打闹成一片,浑然忘记远方还有建奴大军不住逼来。

    周仲英手下那个队正觉得这么多裹在一起,其中还有许多女子,这么逃跑不大妥当。可周仲英看那些女人的目光直勾勾地,好象是饿得狠了。他一心要带着这么多人走,自己作为他的属下,又不好说什么。再废话,搞不好周掌牧一顶大帽子就扣下来,谁也消受不起。

    好在那五六个军官太太都没有裹小脚,走得倒是顺利。队正心中好奇,一打听,才知道这几个夫人原本就是普通农家女子出身,以前也是干农活的。后来逃难到淮北之后,为了活命才嫁给了军队的军官。

    带着众人又走了几里地,就遇到了一群士兵,大约两三百人,姑且叫他们士兵吧。实际上,这些兵丁身上的鸳鸯战袄已经破得补丁重补丁,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年纪都小,看他们的模样,都是十四五岁,小的还流着鼻涕,纯粹就是一群娃娃兵。

    他们手中的也没有武器,不少人手中还拿着胡琴、锣鼓、笛子什么的,应该属于军队的乐班子。

    周仲英一问,才知道这群小孩子隶属于四川将领胡尚友、韩尚良,是川军的人。

    这几百娃娃兵还不知道战争的可怕,觉得这么满天满地乱跑非常有趣,一个个都嘻嘻哈哈地上来问好,“哥哥”“叔叔”地叫得甜。

    周仲英和那个队正本就喜欢小孩子,见了他们心中觉得亲热。忙让他们跟上来,又让百姓将车和骡马之类的大牲口让给孩子们坐。

    小孩子没有常性,走不了多远路就开始打闹,有人还唱起了儿歌,弄得队伍更加松垮。

    随着人潮的逐渐庞大,很快,凤阳府的几个州县的文吏、书办、衙役什么的也加入进来。大家都是在场面上走动的人,彼此都是非常熟悉,一时间“年兄”“同学”“哥哥”的招呼声沸反盈天。更操蛋的是,五河县的一个巡检还带来了十多个囚犯,用麻索子捆了,串成一串,拖出去五六十尺长。

    那些囚犯也不惊慌,只不断用言语撩拨队伍中的妇人,气得那巡检提起鞭子就一顿狠抽,直抽得惨叫连天。

    大队人马不住往南,扬州在正南方,大家也只有朝那边跑了。

    很快,时间就到了正午。说来也是奇怪,走了半天路,周仲英已经渐渐习惯了长途跋涉,好象不那么累。

    他手下那二十多个士卒都是参加过济南之战的老兵,作战经验丰富。在之前,他们就从百姓手头征用了几匹马,也管它是不是战马,骑上就四下侦察敌情充当军中斥候。

    不片刻,不断有消息报回:“来了,来了,正北方好多敌人。”

    按说,斥候骑兵除了打探消息,还要主动出击骚扰迟滞建奴的推进速度。可惜他们人实在太少,马儿又不是经过训练的战马,如果迎上去,无疑是送死。

    再说,周仲英这一行人来泗州的任务是采购物资,而不是打仗,所以,大家也不想在这上面白费力气。

    “来了,来了”的声音不断传来,不但正北方,西面和南面也发现了敌人,除了东南。

    看样子只能朝东南方向走了。

    刚开始的时候,斥候的警报还不多。但随着时间推移,却越来越密。

    已经不用他们来回报了,肉眼就能看到后面的百姓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跑,接着就是一道接一道的枪声。

    “砰砰”很是沉闷,却传得老远。

    饥火一阵接一阵袭来,雨依旧那么不紧不慢地下着,让人浑身湿透,冷得直打颤。

    实在太饿,周仲英命令手下先停一下,吃点东西再走。

    又找了个当地百姓问,这才知道此地名曰白塔镇,位于泗州、滁州、天长县的交界处。距离扬州还有两日路程。

    他抬头看去,顿时叫了一声“苦也”,实在是太多人了,想不引起建奴的警觉都难,说不定下一刻敌人就会杀过来。

    这地方地势高,又因为以前被高杰和刘泽清他们屠过,在已经成了白地。地里也没庄稼,全旱着,正适合敌人的大队人马冲锋。就算周仲英再不懂军事,也知道建奴会选择这里做战场的。

    他们先前之所以不忙着进攻,不过是要用三面结网的方式,不断将各地的军队和百姓朝这边驱敢,以方便聚而歼之。

    这一招,应该还在广阔的江北平原的其他地方上演。

    忙又叫人去打探,过不其然,方圆几十里内积聚了好多人,有川军残部,有张天福军一部,也有甘肃镇的人。除了他们之外,邳宿道衙门的人,邳州、宿州、宿县、五河、虹县、灵壁几个州县的官吏也跑到这里来了。这些人都是文职,足足有三四千人。

    这他娘简直就是在黑夜里点了一堆篝火,想不引起敌人的注意都难。

    “事情有些不妙啊!”周仲英和队正同时喊出了一句,然后听到彼此口中的抽气声。

    说不定下一刻,一场大屠杀就要来临。

    “队正……”

    “掌牧……”

    沉默片刻,两人又同时开口。

    周仲英:“队正,你先说。”

    那队正看了看四周,低声道:“掌牧,看样子是没办法带这么多人一起逃了。咱们都是精壮锐士,如果现在跑,还有可能一口气突出去,再迟,只怕都要丢在这里了。这么多兄弟,以前没有死在战场上,如今莫名其妙地陷在这里,却是冤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那几个官太太……掌牧也别管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兔子不吃窝边草。”

    周仲英苦笑:“队正你真当我是色中饿虎,也太小看周仲英了。”

    队正也不说话,但目光中却全是“你不是吗?”

    周仲英:“我是谁,颖川侯亲口说我是铁胆……恩,事不宜迟,马上朝东南突去。”

    队正:“等等,先吃点东西,大半天水米未进,弟兄们都没有力气了。”

    周仲英:“也好,正饿得狠了,抓紧垫吧些儿。”

    说着话,众人都解下背上的包袱,从里面掏出一堆希奇古怪的东西。

    说是希奇古怪也不对,实际上就是一堆碗口粗细,一手掌高的玻璃瓶子。

    这就是宁乡军新弄出来的罐头,作为野战军粮刚下发到部队里。

992。第992章 我喜欢吃午餐肉

    制造玻璃的工业其实非常简单,不外乎石英砂、白云石和纯碱,在周仲英的老家西亭就有一个玻璃工厂。他以前没事的时候,也跑去看过热闹。

    说起来,自己能够入了颖川侯的青眼,还不是因为有军械所的那次邂逅。或许,在侯爷心目中,自己是一个晓畅杂物之人吧?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下来之后,周仲英也弄了几本诸如《天工开物》之类的闲书看了一气,又进工厂考察。最后因为实在弄不明白,也就罢了。

    至于扬州镇的玻璃是如何烧制作出来,他也就看个大概,具体性情如何,也说不上来。

    反正不外是将这些原料一古脑儿地扔进高炉里,用焦煤烧,将矿石烧融成红亮的液体,倒进模子里,等到冷却就是了。

    只可惜,扬州镇烧出来的玻璃黑黝黝得纯粹就是琉璃疙瘩,丑得要死,根本就派不上用场。不像富贵人家从海外买来的玻璃器具,纯净如水晶,简直就是一件宝物。

    据说,等到玻璃烧出来之后,颖川侯非常失望,还将负责此事的洋人工匠痛骂了一顿,扣了他们的俸禄。

    不过,玻璃高炉、黏土坩埚什么的建起来,东西也烧出来,如果就此不用,岂不是让白花花的银子打了水漂。

    后来,也不知道侯爷是怎么琢磨了,就让人铸了模子,弄了一群匠人用管子吹了不少这种玻璃瓶子,用来做啥罐头。

    他将一些诸如李子、桃子之类的果子加上糖、盐,放进瓶子里用沸水煮上小半个时辰,趁热用软木塞塞紧,最后用蜡封口,说是可以保证里面的食物一年不坏,可以用来给部队做军粮。

    水果罐头做出来之后,后勤部门开动脑筋,有陆续整治出素菜罐头,什么南瓜、地瓜、马蹄、茭白……侯爷说了,如果一个人长期不吃素菜,会生病的,尤其是在战争期间,十天半月见不到绿色,部队也没有战斗力,有了罐头,可以保证士卒们有均衡的营养。

    对这种罐头,陆军非常不感冒,说江淮富庶,气候温和,要想吃菜,随便在地里薅上一把,什么没有?后勤的老爷们简直就是乱弹琴嘛,一把菜才多少钱,一文钱有没有,值得用玻璃瓶子封好那么麻烦?这么搞,白菜都弄成肉价钱了。

    后来,上头又解释说,宁乡军又不是一辈子呆在江南,迟早有一天要打到北方,甚至打到辽东。部队用兵都是在秋末,到时候北地冰天雪地,到那个时候你们就知道有一口菜吃的要紧了。

    为了平复士兵们的怨气,后勤部门有从扬州请了不少手艺高明的厨子鼓捣了许多肉食。比如红烧猪肉、回锅肉、豆子炖猪肉……大家都觉得这些重金请来的大师傅实在不靠谱,这样的菜我也会弄啊!

    不过,大家吃咸鱼吃得都快要吐了,如今总算见到了肉,也是非常满意的。

    而且这些玩意儿都是熟食,食用的时候非常方便,直接开盖用手指挖就是了。

    事实证明后勤部分的那些大老爷不会让大家高兴得太久,很快,后勤部就开始叫苦,说这些肉食得之不易,尤其是在这战乱年代,肉的价格昂贵得惊人。

    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出的馊主意,从福建那边采购来大量的土芋,也就是土豆。这种玩意儿周仲英以前也没见过,后来翻了半天书,才从崇祯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内阁次辅徐光启所著的《农政全书》中得知,此物于天启年间从海外传入中国,最早在华北、京津和山东一带栽培,以后逐渐推广到南方。

    南方都是水田,自然不可能用来栽种这种东西。倒是福建和江南山区有不少。

    这东西好吃,产量也大,不择地方,只要你种下去,就能有不小的收获。

    土豆弄回来之后,几个厨子将之煮烂,捣成泥,然后和上香料和上肉,凝固了,看起来红艳艳地,味道也是非常不错。

    侯爷还亲自为这种东西命名为午餐肉,说是晌午的时候吃,用来补充体力最好不过。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吃得上劲,说这东西不错,比城中馆子里的菜还香。回想起当初整天吃臭咸鱼的日子,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问题又绕回到后勤部们那些老爷们身上,这些家伙好象就见不得大家开心的样子。又以节约为理由,逐步降低午餐肉中肉的含量,从肉七土豆三变成肉无土豆五,到现在,只剩肉四土豆六。为了保持士兵的体能,老爷们就不断在午餐肉你加砂糖,弄到后来这种午餐肉变成粘糊糊的****黄,而不是起初那种鲜亮的肉红色,一看就叫人倒胃口。

    最他娘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后勤部们好想过将咸鱼加进午餐肉里,说是猪肉得之不易,水师每年的捕捞量那么大,难不成还要将捞回来的鱼都扔了。

    这简直就是人神共愤了,最后,侯爷也觉得在午餐肉里加咸鱼口感太差,实在有损士气,就制止了。他后来有鼓捣出一种叫豆鼓鱼的玩意儿,这东西做为午餐肉的配菜,勉强被大家接受了。

    午餐肉这东西刚开始吃的时候还是很不错的,大家都吃上了劲。但成年累月只吃这玩意儿,神仙也遭不住。到后来,大家一看到午餐肉就想吐,厌恶情绪甚至超过当初的咸鱼干。

    作为军需官,周掌牧实在是太知道午餐肉罐头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每次上头将物资发下来,让士兵前来领取的时候,大伙就好象是上刑一样难受。罐头堆在屋中,根本就没人理睬。

    午餐肉,他娘的,不就是假肉吗,叫伙房杀一口猪不比吃这玩意儿爽快?水果罐头,我还是去买新鲜的吧!素菜罐头,那是什么东西?

    因此,除非部队长途行军或者野营拉练,也没人想碰这种东西。

    当然,有一样除外——樱桃罐头…樱桃好吃树难栽,樱桃这种水果实在太娇气,保鲜期只有几日,不能运输,市场上也没人卖,军中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吃过这种东西。用罐头保存,倒是一个好方法。

    但是,做罐头的玻璃瓶子实在太差,黑黝黝绿忽忽也不透明,你根本就不知道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为了区分,后勤部门就将铁印烧红,直接在软木塞上打烙印“午餐肉”“豆鼓鱼”“桃子”“樱桃”“萝卜”……萝卜……这他娘也能做成罐头?

    江南一地潮湿,罐头放得久了,软木塞难免生霉什么的,上面的烙印也变得模糊不清。这个时候你开罐头就得凭运气。

    有经验的士兵拿起一口罐头,掂一掂,摇一摇就能准确地说出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

    此刻,一听到周仲英说要吃罐头,众人都苦了脸。

    “怎么了,让你们吃罐头,要命?”队正恼了,大声喝道:“各位兄弟,如果不吃点东西,身上就没有力气。如果没有力气,就冲不出重围。如果冲不出重围,就没办法回到部队完成日任务。吃,他娘的,这是命令?”

    这次出差,大家都带了不少罐头,可到现在已经这么多天过去,这玩意儿还没有人碰过。

    队正豪放起拿起一口罐头,掏出一把刀子一挑,将软木塞挑开。

    里面是黑糊糊一团,竟是午餐肉。

    虽然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可一看到这肉,队正还是觉得五内一阵翻腾,几乎将喉咙里的那一口酸水给吐了出来。

    他心中叫了一声晦气:他娘的,竟然是午餐肉,为什么不是果子,为什么不是果子?

    几个士兵也是一脸的难受,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队长。

    队正:“看什么看,香得紧,吃!”

    他伸出手指挖了一陀肉,直接塞进嘴里,也不敢咀嚼,直接吞了下去。

    士兵们这才强忍着内心的悲痛一一撬开罐头,内心中不住祈祷:千万是水果,千万是水果。

    可惜,老天爷没有听到他们的祈祷,开了二十多口罐头,除了午餐肉还是午餐肉。

    周仲英也是懊恼,早知道自己出来的时间,先让军营里有经验的士兵先挑选一遍,本以为这次出差不用吃这种垃圾食品的。

    吃了几口,感觉嘴里全是冷冰冰,油腻腻的豆腐状物品,周仲英一阵接一阵难受,再也受用不了。

    “大老爷,这是什么?”一稚嫩的声音怯生生地身边问。

    周仲英转头看过去,原来是先前在半路上遇到的那群娃娃兵,“是肉。”

    “原来是肉啊!”一阵吞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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