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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4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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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大军攻城掠地时的意气风发……一切的一切,都要结束了。

    “再见!”

942。第942章 我们需要胜利

    “建奴!”在远处的一片稀疏的白蜡树林里,是累累坟丘,枯萎的茅草在那些土冢上一丛接一丛,遮天蔽日。

    只听得哗啦一声,一个斥候佝偻着身子钻了进来,单膝跪在孙元面前。

    孙元也被先前的风沙吹得实在受不了,只感觉头发和眉毛上全是沙土,“可探察得清楚,多少人?”

    斥候指着西面道:“已经探察清楚了,是豪格的主力,大约两千骑兵。”

    正说着话,就看到黑压压一线人马轰隆而来,在朦胧的烟尘中闪着点点蓝影。

    孙元笑道:“果然是豪格的正蓝旗主力,咱们这次是碰到大人物了,冷英,知道这个豪格是什么来历吗?”

    自从在睢州大破河南军老营,活捉许定国之后,孙元知道救兵如救火。就让越其杰和陈潜夫先带着河南军投降的士卒和睢州百姓撤退去徐州,而自己则带着冷英得千余骑兵赶去杞县。

    可惜,还是去迟了一步,高杰败北,残部一路南逃。豪格也知道高杰的重要,不肯罢休,死追不放,大有要将秦军彻底全歼的架势。

    孙元跑得也算快的,竟然到今天才追上正蓝旗骑兵。

    这一路南下,都快到才陈州了,沿途到处都是秦军主力的尸体,这些尸体胡乱地堆在路边的沟壑里,每过十几里路就能看上一堆。

    建奴不要俘虏,大概计算了一下,从杞县到现在,至少看到了上千具秦军的尸体。这一仗下来,就算高杰能够顺利脱险,秦军也是元气大伤,别说北伐了,能够守住徐州这扇江淮河门户就算老天保佑了。

    冷英依旧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淡淡道:“侯爷,属下可不知道豪格是谁,我只知道他是一个侵我大明,杀我百姓和士卒的强盗。还是侯爷那句话说得好:朋友来了有美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强盗进门,属下可没心思过问他是何方神圣,一个字,杀!”

    他这两年的遭遇可谓坎坷,从潜伏到宁乡军,再到与刘超鏖战,在于闯军的战斗中流血,然后又被侦缉厂关押询问,最后被赶出了宁乡军。

    到如今,竟然有鬼使神差地回到了军队,并与孙元一道参与了这场关系到河南战局,关系到整个大明朝北面门口的重要战役之中,这一切,只能用沧桑二字来形容,已叫他的心志坚强如铁了。

    孙元:“或许你并不知道,这个豪格乃是伪清前任皇帝黄台吉的嫡长子,按照咱们大明朝的说法,他就是皇储。可惜啊,此人生性软弱,竟然在夺嫡之争中落败,失去了继承皇位的机会,如今又被排挤到河南来了。不过,此人在建奴中也算是颇有威望。你说,若是咱们在今日砍下他的头颅,对于建奴而言,又意味着什么?”

    听到他的解释,冷英这才明白自己即将面对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大人物,表面上虽然依旧是古井不波,可内心中却是波澜万丈。他吸了一口气:“我管他是什么身份,照杀就是了。”

    “说得好,说得好。”孙元眼睛亮了:“管他是谁,只要敢进咱们的家门,照杀就是。冷英,一连追了这几日,战马情形如何?”

    冷英:“侯爷放心,一人双马,战马的马力还好,还能冲锋。”

    孙元:“将士们呢?”

    冷英:“没有任何问题。”

    孙元:“虽说上一阵咱们打许定国的时候,士卒都已经见过血,可还从来没有打过硬仗,对面可是建奴正蓝旗的主力,这一仗的凶险只怕要超过上一战十倍,等下也不知道会有多少士卒要撒血疆场……”

    是啊,这一千多骑兵可都是宁乡军的预备役,即便以前已经经过费洪他们严酷的训练,可毕竟没和建奴交过手。也不知道他们和满清的巴牙喇军比起来,孰强孰弱。训练再好,并不能说明什么,纸上得来终觉浅。

    若这一仗输了,不但救不出秦军,说不好这一千多汉子也要赔进去。

    可是,自己手头已经没有可用之兵,这次千里迢迢来河南,孙元本身也冒了极大的风险。可他却不能不这么做,高杰不能死,秦军不能亡,否则,南明的整体战略将处于绝对的被动之中。

    奔波了这么多日,终于逮到豪格了,幸赖这一场大风沙,部队没有被豪格发现。此刻,正是突袭建奴主力的好时机。

    可对这支部队孙元实在是心中没底,临到头来,却有些犹豫了。

    冷英还没有说完,他身边的一个副官却一脸的愤怒,压低声音咆哮道:“侯爷这是在怀疑我等的敢死决心吗?若如此,当初为什么又带我们来河南?难不成都到地头了,咱们却不打,眼睁睁看着敌人斩了高杰的头颅扬长而去,真那样,我等以后还如何见人?还不如死了。”

    经过多年的调教,整个扬州镇的士卒都弥漫着一股剽悍的敢战之气,以英雄战斗为荣,以胆怯懦弱为耻。

    是啊,难道不打?去******,还能有其他选择吗?

    预备役又如何,总归是要上战场的。不如此,如何成长为合格的战士。

    大伙儿平日间训练得这么苦,被教官操练得人不人鬼不鬼,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不就是想着总有一天能够从预备役转为正规军吗?

    操他娘的,大家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腿,凭什么我就不能上阵杀敌,我就不能成为光荣的宁乡军保家卫国。

    这个国家这扬州镇不但是军人的,也是咱们这些普通军户的,这是我们的家。

    等了这么多年,我们等的不就是上阵杀敌的这一天吗?

    孙元一咬牙:“上马。”

    一声令下,整支部队动了起来,所有的士卒都翻身上鞍,激起阵阵灰尘,整片白蜡树林整片坟地就如同起了一场大雾,有黄色弥漫开了。

    铠甲铿锵铮鸣,战马兴奋地打着响鼻。

    突然,冷英拉住了孙元战马的缰绳,低声道:“侯爷何等尊贵,这一战就让属下指挥吧,你且留在这里观战。”

    孙元冷笑着斜视他一眼:“冷英,大战在即,你这是要让某当逃兵,在一边看着某麾下的士卒流血吗,某人做不到,某如果这样,还配做你们的统帅?去******何等尊贵,去******颖川侯,在以前,某人也不过是一个农家子弟,同你们也没有任何区别。就因为一刀一枪在战场上同敌人厮杀,这才杀到了现在。血我见得多了,贼人的头领老子砍得多了,早已经将自己当成死人了,所有的,只是胸中那一口热血。废话少说,这一仗,某要冲锋在前,和弟兄们并肩而战。呵呵,你们刚才不是说老子看不起你们是预备役吗,怎么大话说了,如今要冲锋了,却叫某留在后面做看客,是怕打不赢建奴,没办法保护某吧?”

    其实孙元并不想冲锋在前,甚至不想亲自参战的。实际上他对自己还是有个清醒的认识的,自己的武艺在这个世界也不过是普通水准,真一对一较量,只怕未必是任何一个建奴巴牙喇军精锐的对手。以前在战场上,所依仗的不过是精良的铠甲和簇拥在身边的勇士们。

    今日一战,自己身先士卒,却是比往日更加凶险。自从宁乡军成军以来,依靠着长矛火枪方阵,依靠着大炮,依靠近带杀人机器似的军队,对上同时代的其他军队几乎是摧枯拉朽的平推。

    可同步兵军团的辉煌战绩比起来,宁乡军的骑兵每战都好象打得非常残酷,就算是胜也胜得极其艰辛,尤其是对上建奴主力的时候。

    今日一战估计也是如此。

    可他却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敌人有两千,都是正蓝旗精锐,而他手头只有一千人马,还都是没打过硬仗的预备役。

    单纯从数量和战斗力上看,这一仗力量对比悬殊。

    冷兵器战争中,士气很多时候是决定一场合战役的关键因素,没办法,老子只能身先士卒激励士气了。

    其实,我真的不想亲临一线啊!

    听到孙元问,冷英面色变了:“侯爷这是在怀疑冷英吗,冷英但凡有一口气再,定能保得侯爷周全。”

    孙元:“保某周全,如此说来,你对取得这一仗的胜利没有决心了吗,还是以为我们会败?冷英,你是这一支部队的统军大将,你的任务是获取功勋,老子自有侍卫,用不着你来保镖。”

    冷英一张脸涨的通红:“侯爷,属下有信心拿下豪格的人头。”

    孙元提起斩马刀,一夹马腹,如同闪电一般朝前冲去:“胜利!”

    “胜利,胜利!”

    见堂堂颖川侯,见自己的统帅冲在最前面,一千多健儿浑身的热血都沸腾了,山呼海啸班的呐喊席卷整片旷野。闪亮的胸甲犹如一把利刃扎向前方黑压压的敌群。

    冷英也没想到孙元冲得如此之快,他只紧抿着嘴,抽住一长一短鸳鸯刀,将其放置于马颈两侧,提着缰绳,身体随着战马上下起伏,犹如立在长风破浪的舰首。

    感觉自己就好象在飞翔。

    “胜利,胜利,胜利,胜利!”

943。第943章 银与蓝

    沙尘满天,刚落下,就被狂暴的马蹄搅动,如同大雾。

    一刹间,鸿蒙初开时的混沌再次显现。

    对面的那沉沉一线建奴的骑兵部队也被这一片朦胧笼罩了,再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马蹄声中还是能够清晰地听到建奴哇哇的大叫声,很明显,敌人也被这突然杀出的部队弄糊涂了。

    冷英的战马越来越快,到后来几乎是放到了最大,转眼就冲到了孙元的身边,。

    孙元吃了一惊,自己座下已是一等一的良马,居然还被冷英给追上了。

    他眼睛看着前方,正要说话。

    前方,沙尘滚滚,有如实质,已经组成一道黄色土墙,骑兵们的冲锋就好象是向一块巨大的岩石撞击。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从这一片土黄中有一片箭雨闪电般射来。

    马蹄轰隆,人声嘈杂,“胜利”的呐喊声惊天动地,将敌人开弓的声音掩盖了。

    “保护侯爷!”在紧要关头,孙元身边的侍卫同时骑马朝前面一纵,拦在了羽箭的弹道上。

    “噗嗤”“叮咚”声连绵响起,然后是低低的闷哼,前面两个侍卫浑身背箭,红色的血液在此刻漫天绽放。

    冷英手中的鸳鸯双刀一挥,在身前舞出两团白光,将射来的箭砍开。

    这个时候,孙元也顾不得问手下的侍卫伤得如何,只将头低下,向前,向前,向前。

    中箭的侍卫身上都穿着光滑的胸甲,弧形的铠甲表面将大多数羽箭弹开,或者消解了绝大部分的力量。所以他们看起来好象被射得极惨,其实受伤并不重。只不过,骑兵胸甲的防护面积小,肩、手、腿处还是受了伤。

    又幸运的是,风实在太大,敌人的箭也被吹得东倒西歪,落到铁甲上,已是强弩之末。

    当然,战马如果中箭就麻烦了,宁乡军和这个时代的所以骑兵一样都是轻骑兵,战马都裸着身体没有任何防护。没有了战马,在这种战场上,骑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不愧是费洪训练出来的预备役骑兵,平日的训练一切以实战出发。这个时候,所有的骑兵都回过神来,纷纷将身子缩在马颈后面,手中的马刀不住挥舞格挡。

    “砰砰”燧发枪响了,有人抽冷子朝前放枪。

    刚开始的时候只不过是零星几点,接着,几乎所有人都在击发。

    骑兵们使用的也是墙式进攻,部队形成一个宽阔的扇面。

    孙元忍不住朝身边看了一眼,却见长长一排火光在混沌中忽明忽灭,渐渐连成一片。

    他也忍不住抽出挂在鞍上的特制米尼枪朝前射了一发,实在太朦胧了,眼前什么也看不见,可对面突然传来一阵惨烈的叫声。

    这一轮火枪齐射还是有些效果的,不过,大家都知道,单靠射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想赢得这一场战斗,还得靠马刀。

    再说,也没有时间给大家装填子药了。于是,骑兵们纷纷扔掉火枪,抽出了雁翎刀。

    羽箭还是如雨水一般泼来,因为风大的缘故,很多箭支在空中乱飞,叫人无法把握其轨迹。孙元的脑袋上就被一吹歪了的箭刮了一下,倒是吓了大跳。

    再看身边的侍卫,一个个都是身上中箭,可依旧沉着脸冲锋。作为总兵官的亲卫,作为正规军,面对着预备役战友,他们有天然的骄傲。

    “轰隆轰隆”在一片昏黄中,对面传来了激烈的马蹄声,建奴也出动了,他们并没有混乱,而是在短时间内组成了一支前锋部队恶狠狠地反扑过来。

    听那马蹄声的节奏,建奴也将马速放到了最快。

    孙元忍不住低赞了一声:“不愧是正蓝旗,不愧是豪格的手下,战斗素质不错啊!冷英!”

    冷英已经冲到最前头,他一直大瞪着双眼,眉毛和眼睫毛上已经粘满了黄土。敌人的箭雨在宁乡骑的火枪射击下已经变得稀疏,可这样却更加难防。因为你不知道这偶然出现的流矢会从何而来,又落到什么地方,而你也不可能一直挥舞的兵器格挡。

    所有的人都在大声咒骂着,这也是预备役军人和真正的骑兵军的区别。宁乡军打仗的时候都会突然保持沉默,就如同一台高速运转起来的冷酷机器。要等到最后冲锋的时候,才会“乌拉”一声尽数压上去。因为一场战斗通常会有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保持高度的兴奋。太早的处于兴奋之中,一旦肾上腺激素耗尽,人也累得没有力气了。

    合理的分配体力和兴奋度才是一个成熟军人的标志。

    相比起他们,冷英就好象他的名字一样如同一座沉稳的冰山,时不是地提刀朝前一劈,将一支羽箭劈开。

    鸳鸯双刀在他手中,就似仕女手中的绣花针,举重若轻,精确到极至。

    双刀虽然不长,却牢牢地控制着前方的黄色的虚空,像一面透明的盾牌,将左右的部下都护得周全。

    这个时候,众军士对这个空降而来的统领才真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了。预备役士兵虽然不是正规军人,可同宁乡骑兵军一样,士卒都是镇中武艺、马术超群的一等一的好手。这种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痞气,看谁都不顺眼。而冷英以前又没有同他们一起训练过,在大家看来,他之所以能够做到这支部队的军主,“还不是因为有朱玄水的照顾,这个只懂得钻营的家伙。真上了战场,他娘的别拖咱们后腿就好了。”

    听到孙元喊自己的名字,冷英也不回头,大声吼道:“冷英在!”

    孙元:“敌人前锋出动,立即击溃他们,不许停留!”没错,敌人是我一倍,受到突然袭击之后也没有乱,是一个难缠的对手。就算豪格分出一半的骑兵做前锋,如果预备役骑兵被挡住,待到预备役耗尽锐气,豪格自可带着另外一半的部队从容将预备役骑兵尽数剿灭。

    如今最要紧的是尽快将敌人的前锋阵打穿,和豪格主力搅成一团。在这种昏天黑地的战场上,建奴的兵力优势也就发挥不出来了。

    “冷英明白,坚决完成任务!”冷英应了一声,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大吼:“我宁乡军!”

    “胜利,胜利,胜利!”一千多条汉子同声大吼,在生与死的战场上,什么预备役,什么正规军,又有什么分别,都是在为这个国家,为这个民族流血、战斗。

    射过来的零星羽箭停了下来,战马的蹄声更是分明。

    看着前面滚滚的尘土之墙,所有人都知道敌人在下一个瞬间就会出现。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心血沸腾到极处。

    突然间,一道蓝光闪现,滚动的尘土也停滞下来。

    眼前是无边无际的蓝色骑兵,面目狰狞的建州正蓝骑士兵。

    他们身上都批着漆成蓝上的铁甲,铠甲的下摆极长,直接罩到小腿上。肩甲也是如此,腕口处的马蹄袖已经放了下来,遮着手背。

    他们手中都是长大的重兵器,斧子、铁枪、大刀、大锤。

    这是建奴,正蓝旗建州的巴牙喇兵。

    无数嘴巴都大张着,喊着不明意义的话。

    根本就没有丝毫的犹豫,冷英大吼一声,一头冲进敌群之中。这一年多以来的怨气和抑郁在这一刻彻底地爆发出来了:我不是细作,我之所以潜伏在宁乡军中,那是因为荆老大的命令,我只不过是遵照而行罢了。在宁乡军中,我也没做出任何错事,我也同别人一样奋勇杀敌,我也为侯爷流过血,为扬州镇立过功,可为什么要赶我走,离开了宁乡军,天下之大,我却是无出可去……我来带这只预备役,并不是因为我是朱大老爷的人,并不是因为我是小侯爷的侍卫,那是因为我……太想回军队了,我做梦都梦见和战友们并肩作战时的情形……

    这里才是我的家啊!

    这一声大吼,身前的黄尘土也仿佛被震得停滞下来。

    声音还未落下,冷英已经从两个建奴骑兵之间的缝隙突了进去,他并没有做任何动作,倒握在手上的双刀就切进敌人的腰部,锋利而圆润的刀子瞬间划破他们身上铠甲,巨大的冲击力将他们身体破开的同时好将他们同时带落战马,撒下一路长血。

    瞬间杀了两人之后,迎面是一把狼牙棒当头而来,轰隆的风声夹带着黄沙扑面生疼。

    “刷!”鸳刀动了,只一抬就刺进了敌人的咽喉。

    但顿挫的狼牙还是砸在了胸甲的肩处,然后被平滑的镜面带到一边,将左膀划出几道血淋淋的伤口。

    然后又是一锤轰来,击中他的右胸,铠甲扁了下去。鸳刀却同时从执锤者的颈间划过,待到冷英旋风一样从他身边掠过,动脉血才标出来,打了跟进的那个宁乡骑兵士兵一头一脸。

    此刻的冷英身着银白铠甲,已经幻化成一道不真实的虚影,见缝插针地在建奴的骑兵群中穿插突进,手中的鸳鸯双刀每落下去,就带起一丛黑血和敌人惊恐的大叫。

    他也知道自己的手中的兵器无法破甲,鸳鸯双刀只朝敌人的喉咙和面门和铠甲和铠甲的接缝处戳刺。

    他整个人就如同一道闪电,在蓝色的海洋上跳跃、闪烁、奔突。

    银与蓝,惊心动魄地亮着。

    暴风雨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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