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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亩薄田闯天下-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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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几天,方翔与铃铛每天清晨都陪在灰鹦鹉身旁,因为鹦鹉的鸣叫在清晨最为活跃,而且这时鹦鹉尚未饱食,教学效果最佳。

    铃铛小拳头紧紧的握着,可爱的大眼睛紧张兮兮的望着灰鹦鹉,一脸的兴奋与期盼。方翔则照着书上的办法,一本正经的教着灰鹦鹉说话。

    “你――好。”方翔竭力让自己的发音清晰而缓慢,同时间照着书上介绍的方法、左右摇晃着鸟架,目的使鹦鹉养成摇晃时说话的条件反射,待学成后,只需轻推鸟架,鹦鹉即能咿呀学语、十分有趣。

    这只灰鹦鹉随着鸟架轻轻晃着,歪着脑袋,瞪着一双溜圆的小眼睛,直愣愣的望着方翔与铃铛。

    “你――好。”

    半个月后的清晨,方翔有气无力的教着鹦鹉,灰鹦鹉依然歪着小脑袋、直愣愣的望着他。而一旁的铃铛也失去了原先的兴趣,小手托着下巴,无精打采的望着呆呆站立的鹦鹉,只觉得这只鸟越瞅越傻。

    原来半个月过去了,这只灰鹦鹉愣是没学会半个字,而且方翔与铃铛也渐渐的觉察出这只鹦鹉有些异常:照着书上的介绍,灰鹦鹉的聪明是毋庸置疑的,而它比其它的鹦鹉更需要受到主人的重视、关爱,它就像是一个聪明而生性敏感的小孩子,一旦没有玩具跟主人的重视,它就容易感到沮丧、无聊,容易做出‘拔羽自残’的行为。一言以蔽之,灰鹦鹉心灵非常脆弱、必须当作小孩子一样来用心呵护。

    可眼前这只灰鹦鹉与书上介绍的大不一样,即便方翔与铃铛一整天不去搭理它,它依然会老老实实的呆站在鸟架上,毫无动静,就像是一尊亘古以来就存在的雕像,叫都不会叫上半声。

    “我靠,这只灰鹦鹉该不会是鹦鹉中的弱智吧?”方翔颇有些恶毒的如是想着,而经过几天的刻意观察,方翔终于得出了一个最终结论――这只灰鹦鹉,就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傻鸟’。



………【第四十四章 逃跑(三更求票)】………

    隆冬的清晨,地面上铺着一层银白色的薄薄霜花,站在屋外,寒气自四面八方涌来、把人裹住,就像剔骨钢刀似的,一股劲的往人骨头缝里钻。

    方翔与铃铛喂完野鸭,铃铛回屋完成方翔布置的写字练习。这个当口,柱叔与刘大壮来串门,方翔迎上前去,将二人让到暖意融融的塑料大棚内。

    泡上一壶自家炒的大麦茶,茶香四溢,品上一口,有种咖啡的浓香,喝到胃里暖融融的,浑身十万八千个毛孔透着惬意的因子,就好似那春天提早降临似的。

    三人有滋有味的喝着大麦茶,端详着那些吃饱喝足互相追逐着逗乐的雏鸭,兴致勃勃的聊开了天。

    “玉娃,你屋前种的这大片的藤条到底是个啥玩意?冬天都不死,真稀罕。”塑料大棚与祖屋并排而立,相距六米之遥,二者之间,是大片的食鼠藤。柱叔望着眼前这绿意盎然的食鼠藤,啧啧称奇。

    通过野鸭子播种,方翔围着祖屋成功栽种了两百多株食鼠藤,郁郁葱葱的就像是一片茂盛的灌木丛,在冬天这万物萧条的季节,瞧来极为扎眼。

    方翔尚未开口,刘大壮忙不迭的兜售着自己的学问:“外行了吧,这叫蛇藤,你瞅瞅,这些藤条长的是不是像青蛇?这是大沙漠里的植物,沙漠是啥环境?白天热死晚上冻死,这蛇藤都照样长的好好的,就咱这儿的气候,再冷也滋当是小菜一碟。”

    柱叔今天来了兴致,有点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意思,又道:“那玉娃,你养这些东西干啥?有啥用?”

    方翔笑着解释道:“绿头鸭野性足,喜欢吃新鲜的青绿饲料,冬天找不到新鲜的青绿饲料,我就种点蛇藤来满足它们的需求,等以后有了钱,就专门造一塑料大棚,把里面种上各种青草,比种蛇藤省事多了。”

    方翔半真半假的解释着,蛇藤的叫法,是当初刘大壮询问的时候他随口杜撰的,免得引起旁人不必要的猜疑。

    而方翔一想起前段时间打扫老鼠尸体的情景,就是不寒而栗,二百多株食鼠藤吸引了无数的老鼠觊觎,感情宁远村的老鼠多的可怕,每天都是前赴后继的来舔舐食鼠藤分泌的‘香油’。而方翔每天都要起个大早来给老鼠收尸,与此同时,方翔也得到了大量的血果。此时冬天到了,穴居狼蛛步入冬眠,老鼠也很少出来,连带着方翔也可以休息休息了。

    三人聊得正乐呵,却只听得祖屋内锅碗瓢盆一顿乱响,就像是骤然间开了一场蹩脚的交响乐。

    “怎么了?”方翔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激灵,生怕是铃铛出事,一个高蹦了起来,撒腿就往外跑。

    这时候祖屋内小小身影一闪,伴随着清脆的铃声,却是铃铛蹦跳着跑了出来,手中还拿着一个大号的蒲扇,朝着天上急急的叫着,粉雕玉琢的可爱小脸涨得通红一片。

    方翔见铃铛无恙,这才放下心来,此刻铃铛要往外跑,方翔忙将她拦住抱了起来,急急的追问道:“铃铛,出什么事了?”

    “是啊,咋了?看把你急的,到底咋了?”刘大壮与柱叔也跑了过来,七嘴八舌的问着。

    铃铛急得大眼睛里夹杂着泪花,挣扎着要从方翔怀中下来,只是她小胳膊小腿,哪里挣得过方翔,几经挣扎无果后,突然搂着方翔的脖子哽咽起来。

    铃铛这一哭,方翔吓得头皮发麻,嘴巴都哆嗦起来:“铃铛,怎么了?到底怎么了?”

    方翔火烧火燎的询问了好半晌,铃铛方才仰着泪痕斑驳的小脸,朝着屋内指了指。

    “里面有什么?”方翔心头一紧,只以为屋子里跑进黄鼠狼之类的动物惊扰了铃铛,这就赶忙抱着铃铛走进屋内。

    大家一进屋就明白了,只见卧室的鸟架上空空如也,唯有一条银灿灿的脚链在轻轻晃悠着。原来是灰鹦鹉飞走了。

    铃铛抽泣着比划起来,原来刚才铃铛写完字,照例给灰鹦鹉喂食,却发现鹦鹉的腿被脚链末端的金属脚环磨破了一点皮。虽说这是只傻鸟,可铃铛还是把它照顾的妥妥当当,或许是缘于心地善良,更或许是出于几分同病相怜。铃铛这就心疼起来,赶忙拿出红药水给灰鹦鹉上药。上药的时候,铃铛把脚环取下,为了防治鹦鹉逃走,还专门把卧室的房门关上。

    只是药水一沾灰鹦鹉的腿,灰鹦鹉猛地扑棱着翅膀飞了起来,结果轻而易举的从门底一个小窟窿里钻了出去飞走了。

    “你个败家的孩子!”了解前因后果后,刘大壮火了,朝着铃铛凶巴巴的举起了巴掌。

    方翔眼疾手快,一抬手架住刘大壮的巴掌,不悦的道:“大叔,你这是干什么?”

    柱叔也埋怨着刘大壮:“大壮,这就是你不对啦。一只鹦鹉嘛,铃铛又不是故意的,你打她干啥?”

    “那是鹦鹉吗?那是一千五百块钱!这个败家的丫头!”刘大壮嘴角轻轻抽搐着,心疼得厉害,也气得厉害。

    “啥?一千五?”柱叔吓的一哆嗦,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脸都绿了,“恁贵!?金子做的啊?”

    “好了好了,铃铛,乖,不哭。”铃铛被刘大壮一吓,哭的更厉害了,眼泪就像是断线珍珠簌簌落下。方翔心疼坏了,柔声哄着铃铛,转而望着刘大壮,和声道,“大叔,这鹦鹉既然是我送给铃铛的,那就已经是铃铛的东西。铃铛想丢就丢,想扔就扔,咱不能跟着掺和,你说对不对?”

    “这…”刘大壮闻言张口结舌,继而苦笑出声,瞪着泪眼婆娑的铃铛,气咻咻的道:“哼,也就是你翔叔向着你,要是换了你爹妈,今儿个非揍死你。”

    刘大壮的语气似责似喜,末了感慨万千的叹了口气,扭头出屋,也就不再责罚铃铛。

    “铃铛,不哭啦,你要是喜欢鹦鹉,翔叔进城的时候再给你买,买一只聪明的,好不好?”

    方翔柔声宽慰着铃铛,铃铛到底是小孩子心性,刚才哭得跟个泪人似的,可经方翔一哄,那开闸似的泪水就渐渐止住了,方翔再趁热打铁陪着她玩了两局对战游戏,当然要故意输给她。很快的,屋内就传出铃铛那清脆如风铃的悦耳笑声。

    “你说这孩子,闯了这么大的祸,她咋还笑的出来?”蹲在祖屋外晒太阳的刘大壮皱了皱眉,无奈的埋怨了几句,继而又叹道,“玉娃也是,整天惯着这孩子,把个丫头惯的没样。一千多块钱的东西,说弄丢了就弄丢了,打都不让打一下,唉。”

    “嘿你个老小子,你就偷着乐吧。”柱叔精明的很,自然听得出刘大壮那糅杂在无奈话语中的得意与自豪,白了刘大壮一眼,吧滋吧滋的抽着旱烟袋,不住嘴的念叨着,“要说玉娃待铃铛,真是比待亲闺女都亲,吃的用的玩的,哪一样不是城里人的享受,村里孩子谁不羡慕她,再比比你家栓柱,唉。”

    柱叔跟刘大壮家是邻居又是本家,刘大壮家里的事,他是清楚的很,刘大壮想起儿子儿媳,面色冷的像是覆了一层冰,气鼓鼓的骂着:“生儿生孝子、娶妻娶贤妻。唉,我刘大壮怎么养了这么个鳖犊子玩意。爹妈不管、女儿不问,真他娘的。”

    刘大壮忿忿的骂着栓柱,猛的站起身来朝外走去,柱叔一愣,忙道:“大壮,你有事?”

    “没啥事。”刘大壮隔着窗户望着屋内乐成一团的方翔与铃铛,面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随口说道,“我得去找找那鹦鹉,一千好几的金贵玩意,不能说没就没了。天寒地冻的,外面也没食儿,我估摸着它逃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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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两声口哨】………

    临近中午,骄阳璀璨。

    方翔准备做饭,却发现酱油所剩无几,这就出门到村东头的小卖部去打酱油。

    冬天的乡村,由于没有了绿树如荫的点缀,沧桑中透着几分破败。中午时分,大家都在家里忙着做饭,坑洼的路面上空荡荡的,显得异常冷清。

    方翔哼着小曲行在路上,不经意间,整个人却呆了一呆:斜前方有一个女子,确切的说,是一个身穿警服的女警。一身浅蓝色的警服下是那丘峦起伏的高挑身躯,双腿笔直修长,腰肢盈盈如柳,线条曲线极为优美。

    女警走路速度不慢,甚至还有几分迅疾,抬腿举步异常端庄,只是却给人一抹极具冲击感的赏心悦目,只觉得即便是T型台那些顶级模特迈出的专业步伐,也没有这女警来的优雅惑人。

    路面坑洼不平,女警不时的避开一些大坑,那腰肢轻轻扭动,真有几分莲步姗姗柳摇花摆的美态。

    方翔差点看直了眼,反应过来忙眼观鼻鼻观心的不去受这女警的迷惑,心中却是大为感叹,单单是背影就让人心潮澎湃,真不知道这正面究竟是如何的诱人癫狂。

    方翔到底是血气方刚,虽说不愿去做无礼的偷窥,可眼睛还是不由自主的朝女警的方向瞄了几眼,心头暗自猜测这女警的来历。

    ‘嘘!’

    蓦的,一道口哨声自方翔的后方响起,清脆中带着几分挑逗意味十足的轻佻,在这条寂静的路上,听来尤为刺耳。

    ‘靠,这谁啊?光天化日之下吹这种流氓口哨,也太没品了吧。’

    方翔心头不悦的骂了一句,扭头朝身后望去,面上却登时惊愕一片:他的身后空空如也,哪有半个人影。

    方翔茫然转过身来,可巧那女警也在扭头,四目相对,方翔瞧清了女警的相貌。

    这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女警,年约二十三四岁,女警五官清雅,一双美眸像是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而美丽,眸子不经意的一眨,自然流露出一种极美的风情。女警唇瓣色淡如水娇嫩如花,却是微微向下抿着,带出一丝倔强的味道,更使得那本清丽雅致的面庞瞧来刚毅而坚强。

    这女警美则美矣,奈何太冷,冷的就像是万载雪山上永不融化的冰雕,让人多瞧一眼,血管都要冻裂,真个是只敢远观绝不敢近前亵玩。

    女警望着方翔,好看的纤眉皱了皱,微微有些不悦,却也没有说什么,转身继续前行。

    ‘这女人真是漂亮的离谱。’方翔暗自赞叹,只是想起适才那怪异的口哨跟女警那不悦的皱眉,心中却蓦地警醒,‘不会吧,这女警一定认为这口哨是我吹的,不行不行,我得解释解释。’

    方翔虽不太在乎旁人对自己的评价,可不代表他愿意替人背黑锅,心头骂着那吹口哨的家伙,就要快步上前,拦下那女警解释一下,蓦地…

    “嘘!”

    又是一道挑逗的口哨声,比起先前的更为嘹亮,而且方翔听得清清楚楚,这吹口哨的家伙就在自己身后,绝对不会超过十米的距离。

    方翔条件反射似的猛然回头,想要抓个现行,只是身后空空如也,除了那一排排光秃秃的大树,就了无半个人影。

    ‘靠,活见鬼了!’饶是方翔胆色豪迈,却也不由的头皮发麻,路旁的杨树只有碗口粗细,即便是孩童也无法藏匿其后,那这口哨的来源,还真是诡异。

    方翔只觉得眼前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此刻就听得那女警开口了:“你非得这么无聊吗?”

    女警嗓音珠圆玉润,就如环佩撞击声声悦耳,她的语调不像她的人那般冷酷,平淡中带着几分暖意,只是其中的责怪与不快之意却也盎然流露。

    “不是我吹的,真的不是我吹的。”方翔赶忙辩解。

    女警没有生气,只是淡淡的道:“那这条路还有别人吗?”

    轻描淡写的反诘,却让方翔哑口无言,女警没有继续开口,望了方翔一眼,转身而去。

    女警这临去时的一瞥,方翔瞧得清楚,七分不悦三分奚落,好像是在嘲笑方翔敢做不敢当。

    “靠,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方翔气恼的嘟囔着,郁闷透顶,平白无故遭人陷害,任是谁的心情也好不了。方翔也顾不得打酱油,在几株杨树旁一顿搜寻,希冀能找到那个陷害自己的家伙,只是哪怕他掘地三尺,却是连老鼠都没找到一只,到最后只能自叹倒霉。怀揣着一肚子的疑惑,继续赶路。

    打完酱油,方翔郁郁不乐的返回祖宅,勤快的铃铛早已准备好了玉米秸,在锅里添水放上篦子,准备蒸馒头。

    望着乖巧的铃铛,方翔阴霾的心头登时开朗了很多,收拾心情正待做菜,不料祖宅的大门被人推开,下一刻,刘大壮一溜儿小跑进屋来,身后跟着刘大婶。

    刘大壮进屋来,拉着方翔的胳膊,急急的嚷嚷着:“玉娃,别做饭了,中午有人请你吃饭。”

    “谁?”方翔一愣,好奇的问道。

    “柳寒山。”刘大壮面色有些凝重。

    方翔一皱眉,讶道:“柳书记?他请我?”

    方翔只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自己与柳寒山素无交情,眼下柳寒山这堂堂书记莫名其妙的邀请自己这个无名小卒,这唱的是哪一出?

    “为什么请我?还请了谁?”方翔追问道。

    “还有我。”刘大壮沉着张脸,冷哼道,“这姓柳的平日里在村委见了我,吆五喝六的,净装大尾巴狼。今儿个倒反常啦,客气的不行,笑眯眯的非要请咱俩吃午饭,哼,不知道这家伙玩什么花样。”

    刘大壮没好气的嘀咕着,继而拍着方翔的肩膀,道:“玉娃,不管怎么说,他柳寒山开了口,咱也不好驳了他的面子。就让你婶子跟铃铛给你看家,咱爷俩走一趟。对了,你赶紧的,洗把脸换套体面的衣裳,别在人前堕了面子。”

    方翔点点头,洗了把脸,换了一套衣服,与刘大壮快步出门而去。

    急匆匆的行在路上,刘大壮一拍脑门,恍悟似的道:“玉娃,你说柳寒山会不会是看到你的野鸭子养的很成功,想要靠你捣腾点升官的资本?”

    方翔思忖半晌后,微微摇头,“我现在规模这么小,在市场上也是一没名气二没牌子,这点小小成绩怎么能入他的眼。”

    “也对,这柳寒山整天就想着开发大奇山、搞旅游业,好赚大钱捞资本,野鸭子养殖这点小来来,估摸着他不能瞅上眼。”刘大壮也想不透柳寒山葫芦里的药,索性不去费脑子,在方翔耳畔嘀咕着支招:“总之呢,柳寒山不是啥好鸟,你心里面有点数,他求你做啥,你也别搭理他。今儿个咱到他家,就是纯吃饭,千万记住啦。”



………【第四十六章 故人】………

    柳寒山的家在村北头,这是方翔来宁远村半年多来,第一次来到柳家。从表面看,这也只是那种老式的民房,只是方翔一打眼,就瞧出有些不对头。

    宁远村除了贯穿村子的水泥路外,其他道路都是泥路。每次下雨或者雪化的时候从上面走过,无一例外都是沾了一脚的泥巴,不留神踩进烂泥里,还有可能把你的鞋子留在里面。只是柳家门口的道路却是一条宽敞的青石板路。远远的延伸开去,拐了一个弯,通向村头。

    “柳寒山自个鼓捣的这条道。”刘大壮见方翔留意脚下的路,压低嗓音给他解释着,“咱这个大书记,有钱,也享受着哪。”

    刘大壮神色忿忿,却显得无可奈何,走上前去敲门,一会儿,街门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头发梳的一丝不乱,略有些富态的脸庞就像是刚剥出的鸡蛋白,没有半点的皱纹,也没有农村妇女那常见的沧桑之态,戴着金丝眼睛的面上,自然流露着几分淡淡的书卷气。

    “刘大哥,你来了。”妇女望着刘大壮,柔声打着招呼,神色恬然有礼。

    刘大壮一愣:“大妹子,你咋来了?啥时候来的?”

    刘大壮惊讶中透着几分欢喜,妇女抿嘴轻笑:“刚来没多久。我买了一些书,一直想送给小学的孩子们,不过你也知道我不会开车,正巧我哥来找柳书记,我就搭个顺风车。”

    “老赵也在。”不知为何,刘大壮的面色阴霾下来,妇女故作不见,望着一旁的方翔,妇女面上多了几分笑意,和声道,“这位,就是老方家的玉娃吧。”

    “大妹子好眼力,这孩子就是玉娃。”妇女转换话题,刘大壮阴沉的面色也变得缓和下来,拍拍方翔的肩膀,笑呵呵的道,“玉娃,你瞅瞅,还认识她吗?”

    方翔闻言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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