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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家庄园-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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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李医生家的娃子,你长得跟海军小时候一个样子,我就说看着有点眼熟。”老人恍然大悟的说。“你不是在外面读大学吗?这次是放假回来看你爷爷呢?”

    小河村分前村和后村,虽然都是属于小河村,但是前后村之间隔了好几里地,李煜爷爷家住后村,前村的人李煜也认识一些,他姑父家就住前村,只是他几年没回来,对很多人都没了印象。

    对于老人知道自己在读大学的事,李煜一点也不意外,当年,李煜三姊妹都考上大学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是小河村第一次出现大学生,还是一家三个,在村里大都是读到初中就出去打工挣钱的现象下,李煜三姊妹得到的待遇不亚于古代一门三进士,村里很多人羡慕眼红的同时都拼命把孩子送到县城上学,这几年虽然也出了好几个大学生,不过跟第一代的李煜三姊妹名气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李煜实在没想到老人记忆力这么好,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幸好猴子及时化解了李煜的窘境,“老人家,你种的这西瓜真不赖!”

    “那当然喽!咱们这好土好水自然养好瓜喽!等你吃了就知道咱们这瓜不光卖相好,味道也是顶呱呱的!”老人被猴子成功转移了话题,一听猴子夸这瓜仿佛找到了知音,顿时来了精神。

    老人没说错,这西瓜确实不错,猴子刀一插进去西瓜就裂开了,流出红色的汁液,一股西瓜的香甜扑鼻而来,顿时唤起了李煜肚子里的蛔虫,打开来看鲜红的肉壤,镶嵌了几颗乌黑如墨的西瓜子,看着煞是惹眼,猴子忍不住啧啧感慨,“还是家里的瓜好!”

    猴子熟练的将瓜切好,递给老人一块最大的,接着给了李煜一块,然后自己拿过一快就啃了起来,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的说,“要是在冰箱里冰镇几个小时就真的完美了。”

    西瓜确实香甜可口,入口柔软,嚼碎瓜肉,西瓜汁像甘甜的蜂蜜一样在嘴里弥漫,甜在舌尖,久久不散。

    李煜和猴子狼吞虎咽,二三十斤的西瓜,除了老人吃的那一块,都填进了他俩的肚子里,两人摸着滚圆的肚皮,一个劲的说有了这么好吃的西瓜,以后每天都吃西瓜,不用吃饭了。

    老人擦着手上的汁液,得意的说,“我们小河村的西瓜好吃十里八乡哪个不知,谁人不晓,周边七八个村就只有我们这儿的西瓜被市里承包了,不用担心卖不出去,靠这个一季西瓜我们能挣好几千块钱。”

    吃完瓜,李煜迫不及待的跟老人告别,谢了老人殷切的挽留,拉着一个劲说没吃够还要接着吃西瓜的猴子走了。

    前村到后村有一条山谷小溪相连,溪水清澈,四季不干枯,溪水右岸是一条青石铺就的三米宽的道路,这条青石路一直向前穿过错开峡就到了后村。

    道路右边长着一排排高大粗壮的黄楝树,这些树最大的几人合抱,最老的有上百年的历史,算一批老古董树了,树枝龙蟠虬结,遮盖在道路上方,到了夏天,黄楝树茂盛的枝叶能给行人遮阴避暑。

    李煜和猴子慢悠悠的走在青石路上,听着溪水清脆的击打顽石的声音,迎面吹着错开峡谷送来的凉风,李煜嗅到了久违了的感觉,没了繁市的浮华喧嚣,这才是真正的来自大自然的气息。

    “老大,你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道路临近溪水的那边长了不少刺莓,猴子摘了一大把,边走边往嘴里扔,同时不忘揭李煜李煜的老底。

    刺莓在农村俗称刺泡,学名刺莓蔷薇,属蔷薇科,落叶灌木,结的果实红艳艳的,像一颗颗红珍珠堆积而成,吃起来酸甜可口,小孩子最喜欢吃,而且刺莓的根还可以入药,治风寒咳嗽。

    李煜懒得理他,自顾自的打量着一颗颗黄楝树,这些树跟这条青石路一样久远,他没法去考证这些树长了多少年,只知道在他们小的时候这些树就已经这么大,他们经常在这些树上掏鸟窝,搭棚子,这儿是他们儿时的乐园。

    不过有一颗黄楝树是他们不敢去爬的,即使路过也是怀着敬畏的心情,那是一颗两三人合抱的老树,树接近根部的树干被雷击过,出现一个中空的树洞,大小可以摆下一张桌子。

    据村里的老人说,一百年前,这颗黄楝树被一条青蛇盘踞在里面修炼,在快要化蛟的时候引来天雷,劈死那条青蛇,留下了这个树洞,村里老人还信誓旦旦的说,看见过那条青蛇,头上已经出现了角,长角的蛇李煜没见过,不过树洞残留下的被烧过的痕迹证明了这棵树被雷击过。

    后来村里有个道师,(专门给人算命,看日子,看风水,给死人开道场一类人的统称,类似的还有当工,马脚,神婆。)此人姓李名自强,是李煜家族家谱上打头自字辈的一位先人,有一晚心血来潮夜观天象,见一流星从地下升起,当晚梦见一自称黄楝大仙的神仙对他说,他原来被妖蛇蛊惑,被盗了千年修行,幸好上天有好生之德,劈死了那条妖蛇,他才能得道飞升,他是在小河村修行成功的,以后定会庇佑小河村风调雨顺。

    李自强醒来一想,这不就是那颗被雷击过的黄楝树嘛!于是立马写了一块黄楝大仙的牌子挂在树上,并立香炉,挂红布,自己亲自在树边结庐而居三年,说是侍奉黄楝大仙。

    李自强平时在村里就有活半仙的称号,据说年轻时在青云山修过道,他说的话自然是有人信的,于是他的那些信徒试着去拜了拜黄楝大仙,求财的治病的都灵验了,加上小河村连续几年风调雨顺,五谷丰收,这下村里人对这黄楝大仙深信不疑,连附近几个村子的人都有来拜黄楝大仙的,于是黄楝树下终日香火鼎盛,树上红布飘扬,每个来拜仙的都会系一块红布在上面。

    最近几年拜仙的人才少了,毕竟在现在这属于迷信思想,不过那个年代人们是信的,即便是大炼钢铁的年代,漫山砍树,都没人碰这些黄楝树,所以现在才能保留下这么多古老的黄楝树,不过听人说现在有人出高价买这些树,村里人也没同意。
第八章 小河村下
    随着儿时的记忆,李煜看见了一颗系满了红绸布的擎天巨树,树枝斜枝横逸,纷乱交错成层状,亭亭如盖,树根盘根错节,苍劲有力,看着跟旁边的黄楝树有一种不同的美感,树干下部一个拱形的树洞,像一个小型的树屋,里面摆放了一个香炉,上面插着密密麻麻燃烧过后的香尾,在香炉后面的树干上,李煜看见了一块黄色的树牌,上面用毛笔写着黄楝大仙四个字,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了,外面放着一个稻草编织的草蒲团,还是新的。

    李煜现在看这颗树已经没了敬畏,只剩赞叹,这颗树只剩外面的半颗树的树皮供养整棵树,这颗树还长得这么枝繁叶茂,生机盎然,比旁边的黄楝树都葱茏粗壮,不得不说这颗黄楝树拥有顽强的生命力。

    “老大,咱们要不要拜拜这黄楝大仙。”猴子突然上前对李煜说。

    “算了吧!要拜你拜,我们两个大男人在这儿拜算什么?”李煜翻了翻白眼。

    猴子嘿嘿笑道,“我也就是说说而已,前面是错开峡,我不就是想着求个平安嘛!”

    “既然要求平安又不拜,你干嘛还要说出来。”李煜是彻底无语了。

    错开峡是两座垂直竖立的陡崖,两座陡崖斜对立像交错的犬牙正好错开,村里人懒得取名,就叫错开峡。

    峡底是开阔的溪谷,一条潺潺流动的溪水在这里汇聚了一个深潭,两边有不少稻田,一条青石板路从崖下经过,崖上怪石嶙峋,有的凸出来横在道路上方,从下面经过时胆小的人都不敢向上看,那些巨大的石头在头顶颤颤巍巍似乎随时都能掉下来。

    崖石缝之间顽强的长着不少苦竹,郁郁葱葱的十分诗情画意,李煜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写过一篇《长在石缝间的苦竹》的作文,还得了一个少儿优秀作文奖。

    崖上从来没有石头滚落下来砸中过人,不过为了心安,进村的村民一般会在黄楝大仙这儿拜一下,所以猴子才这么说。

    两人安然无恙的走过错开峡,眼前突然开阔,出现一块广袤的山间盆地,盆地里阡陌纵横,溪塘交错,夹杂着楼房村舍。

    这就是后村了,李煜生长了十年的地方,留下了儿时深刻而美好的记忆,在梦里他无数次回到这个地方,醒来还是身处冷漠无情的城市,现在,他终于回来了,真真实实地踏在这块土地上。

    “这么多年了,这里一点儿都没有变!还是那么漂亮!”

    “老大,怎么没变,村里有钱人多了,你看原来哪有那些漂亮的小洋楼!啧啧,真漂亮”猴子打断李煜的话,指着半掩藏在树林间的二层楼房,羡慕道,“我们家到现在还是土泥巴墙呢,要是在村里待着怎么会有钱建楼房啊!”

    “你不是在外面挣钱吗?现在也去盖一栋小洋楼啊!”李煜没好气的说。

    猴子一点也不在意李煜不爽的脸色,苦着脸道,“老大,你是了解我的,挣的都不够花的,哪来的钱盖楼房啊!”

    不过,猴子突然信心满满说,“不过我相信我要不了多久一定会盖一栋漂亮的房子的。”

    李煜好奇的问,“你怎么知道你不久就会盖一栋房子的,难道你要继承一笔遗产?”

    “因为有老大你啊!跟着你我一定会挣钱,盖房,娶漂亮的老婆的!”猴子理所当然的说。

    李煜张口结舌,给了自己一巴掌,一语不发的走了。

    “老大,等等我啊!”

    猴子在后面追着喊。

    李煜和猴子打小关系就不错,彼此互相拆台家常便饭,不过对于猴子李煜其实心底里已经把他算到自己未来的班子里了,好兄弟就是要有好处一起分的。

    小溪穿过后村,一直到后面的青云山,这条青石板路也顺着溪流走,一直沿着溪流走,就会到李煜爷爷家。

    猴子要先去他大姨家,他一早就通知他大姨他要回来,他大姨已经做好午饭等着他了,所以在一条岔路口和李煜分开了,李煜让他晚上过来吃饭。

    走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李煜从空间里拿出一大包东西,这都是给爷爷奶奶带的礼物,他为了偷懒一直放在空间里。

    现在是下午,太阳还很毒辣,田间地头根本没人,李煜也不担心被人看见。

    青石路旁有大片翠绿欲滴的毛竹林,青石路一分为二,一条顺着溪流接着往西而去,一条铺进毛竹林里,

    这片毛竹是李煜爷爷种的,村里人其实喜欢种水竹和斑竹,水竹可以用来编织竹筐,竹篮,簸箕——,斑竹质地坚硬,枝干笔直好看,用来做凉椅,扁担之类。

    这些毛竹来自竹山,那的竹子多种多样,漫山竹海,村里人有需要的竹子就去那找,毛竹的躯干又圆又粗,魁梧而高大,竹林里绿荫匝地,凉风习习,在夏天放一个凉床,泡上一杯清茶,能躺一下午。

    穿过竹林,眼前出现一栋青瓦白墙的干净素净的房子,看着古色古香,别具一格,这就是李煜爷爷家了。
第九章 满月酒宴上
    李煜爷爷家在村子中间,位子不错,在山里,村中间的位子意味着安全,房子坐东朝西,每天太阳从后面的青云山升起,四间青砖瓦房是堂屋,墙上刷了石灰粉,堂屋后面还有一排矮一点的房子,一间是厨房,其他的是堆放杂物的,院子北侧,靠近竹林的方向,有一排厢房,最外面的这间是爷爷的诊所,也是村里的医疗合作社,后边一间是机器房,一间是装着太阳能热水器的澡房。

    澡房旁边有一口青石堆砌成的水井——龙水井,据说这个水井下面有龙,井水清冽甘甜,四季不枯,李煜也爷和左邻右舍共有这口井,水井边有一颗老桂树,这颗桂树在这儿已经生长了几十年了,粗壮低矮,根深叶茂,遮盖在水井上方,水井井口边用条石隔出了几个浅水池,井水满了之后流到水窝,通过涵洞流出去。

    南边是厕所和猪圈,小河村没有建院墙的风俗,房子前面是不大的院子,也是南北向的道路,院子边上种有常见的花草,前面是菜园,用篱笆围着,防止小动物去搞破坏。

    “回家的感觉真好啊!”一进家门,李煜就大笑着抛开行李,提着狗篮就往堂屋里跑。

    堂屋一个老人正躺在凉椅上午睡,听到声音,睁开眼就看到进来的李煜,顿时露出笑容,说,“周圆回来啦?快歇会儿,别忙喝茶,热到没?我给你拿电扇。”

    周圆是李煜的小名,李煜小时候体弱多病,父母就给他找了一个干爹,(农村的习俗,据说找个干爹可以让孩子没病没灾),干爹姓周,很喜欢李煜,给李煜娶了个名字——李周圆,万幸的是李煜五岁的时候跑到学校去玩,老师看见可爱的小周圆很喜欢,就给他改了名字。

    李煜的爷爷李定坤,今年六十二岁,满头茂密的黑发,脸上一丝皱纹都没,看着像四五十岁的人,村里只有他一个医生,行医几十年,人们都相信他的医术,六十多岁的人,眼不花,手不抖,治疗外伤远近闻名,小病小痛的从来不在话下,药到病除,清水河十里八乡谁不知道李医生的大名,不光西医不错,老人的中医也厉害,李煜最佩服就是他的爷爷。

    “爷爷,我不热,不用拿电扇。”李煜拦住了爷爷,他自从喝了空间灵泉水后,即使站在太阳底下,也感觉身体清凉。

    “爷爷,奶奶呢?”李煜转了一圈,没看见奶奶,放下竹筐,又出去把行李搬进屋,放在一边。

    “你贵爷爷得小孙子了,在办满月酒,请她去帮忙去了。”村里习俗,凡婚丧嫁娶,红白喜事,村里人都会去主家帮忙,主家也会来请,这时候也能看出这家人的人缘来,要是那名声差,人缘不好的人家不光没人去帮忙,就是去看的人都没。

    爷爷似乎知道李煜想说晚饭的事,直接告诉他,“你贵爷爷说了,让晚上不要做饭,都去他那儿吃饭,他们那也快要开席了,我们再待会儿就去,你要是饿了,家里还有一些零食,先填一下。”

    李煜给猴子打了个电话,说晚上去吃满月酒,让他也去那玩。

    “这些狼狗崽子你从哪儿买的?都还没睁眼!”爷爷看着竹筐里呜呜叫唤的狗崽子问他,小狗崽在空间里待了一中午,受了空间灵气的滋润,现在精神奕奕,在筐子里不安分的爬来爬去。

    “在镇上买的,那个老猎人说他是老鹰嘴的。”

    “老鹰嘴?是黄骨头那老顽固吧!老鹰嘴就他家养这种狗,这狗还太小,要喂奶,家里还有别人送来的好几袋奶粉,我和你奶奶不喜欢吃那东西,拿来冲了喂它们,这几只狗崽子还不错,试试能不能养活。”

    爷爷也很喜欢喂养小动物,只是家里开着诊所,家门前又是大路,来往的人多,要是咬人了就不好,李煜小时候很羡慕那些带着狗的小伙伴,看着威风极了,可惜家里环境实在不允许。

    奶粉怎么比得上空间灵泉水,不过给小狗崽喂些奶粉也不错,小狗崽似乎饿了,一直呜呜叫唤,李煜就去拿了奶粉冲了,喂给小狗崽,那些狗崽闻了一下,却不吃,似乎在李煜身上嗅到了熟悉的味道,闭着眼在李煜的手上舔,嘴里哼哼唧唧,仿佛再说“我们要喝灵泉水”,李煜没法,只好假装出去添水,用灵泉水给小狗崽冲了一碗奶粉,这下小狗崽满意了,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李煜无言,这狗崽还这么小,就知道喝奶要喝灵泉水冲的,以后养大了不知道聪明成什么样。

    “看来这些狗崽多半能养活!”爷爷看着争着喝奶的小狗崽说。

    “周圆,你这次回来不走了吧!”爷爷虽然已经从父母那知道李煜这次回来准备在家里发展,还是一脸期待的看着李煜,老人最喜欢这小孙子,人老了也就希望子孙都在跟前,一家人团聚比什么都好。

    “嗯,不走了。”李煜给了爷爷希望的答复。

    老人摸着自己下巴上的短须,呵呵笑了,笑得很开心。

    “李医生在家吗?”突然外面有人喊话。

    “在,进来吧!”李煜应了一声。

    进来一个中年男人,带着草帽,背着一个背篓,上面盖着树叶,背篓似乎不轻,这人满头大汗,李煜忙上去接了下来。

    这人李煜一点印象也没,应该不是村子里的人,他冲李煜善意的笑了笑,随即对爷爷说,“这是自家种的一点凌清,味道不错,带来给您老尝尝。”

    凌清是家乡对青苹果的一种称呼,凌清个大味美,吃起来脆生生的,凌清叶可以泡茶喝,清热解暑,村里也有人种,只是这季节凌清差不多过季了,也只有山里的因为温度低些还结着果,青云山深处的所有作物比后村的要晚熟差不多一个月,没想到这人是从青云山里来的,这么远背下来。

    李煜拿来电扇给他吹上,又倒了杯茶给他,中年人笑着接过,上下打量了李煜一番,对爷爷说,“李医生,这小伙子是您孙儿吧?”

    “这是我最小的孙子,大孙子跟大孙女大学毕业后在外面工作没回来,这次就他回来玩。”爷爷语气里有些显摆,自己的孙子孙女好歹是小河村最早出去的大学生。

    “您老福气好啊!孙子有出息,都是大学生,您老以后享不尽的福啊!小孙子都这么大了,要不了几年曾孙子都会抱上了!”来人半奉承半真心的说。

    李煜微微有些脸红,转身逗弄起小狗崽来,狗崽刚喝完奶只想睡觉,对李煜的拨弄不理不睬,哼哼几声换个舒适的姿势接着睡觉。

    随后从爷爷和来人的聊天里,李煜知道了事情的缘由,这人上次病得太重,(农村里的人为了省钱,小病都不吃药,硬是熬成了大病才来就医。)硬撑着从山里走下来,到了爷爷家门口就倒了下去,眼见不行了,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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