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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差-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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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你长得像丑八怪,所以才不敢让人看清吧。”

“哼。”要是我再中他的激将法,那这两年算是白混了。

他见没起作用,耸耸肩,继续闭眼背书。

我则缩在木板上,看着这小小斗室。古代的夜很安静,多数人都早早入睡,街上也是一片漆黑,只剩打更的人巡逻走动。小倩在这时就受不了,每每躲回地府,宁愿是昏黄天空,也好过如此寂静。

我却很是喜欢,觉得很久很久都没有那么平静了。

“苏毓。”

“干什么?”

“我以前有一次,我背书背不出,被老师……就是先生罚站在走廊。”

“果然是蠢人,背书竟然会背不出。”

我气结,他也不过是个十二岁,最多小学五年级的小鬼而已。

“是洋文,很难的!”我强调。

“什么洋文?”他感兴趣了,只要是他不懂的,他都想弄懂。

“那不是重点。”又开始模糊焦点了。“重点是,我独自站在走廊,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其他同学下课了,也只是在我身边走来走去。”

他偏着头,表示他在听。

自从他发现他永远无法看清我的脸,索性就再也不面对我了。

“这就好像,谁也看不见我,谁也没发现我。”我深吸一口气,“我被隔绝了。”

我仿佛又看见,那个矮小黝黑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在走廊上六神无主,想得到同伴的一个眼神,却发现没有人注意她,她被遗忘在那个走廊上,罚站到放学,老师才终于想起她,让她收拾书包回家。

“我以前看过本书,书里几个孩子玩一个叫‘水果篮子’的游戏。在那个游戏中,每个孩子都有一种水果当代号,有苹果,有橘子,可是有一个孩子,大家都叫她‘饭团’。‘饭团’起初很开心,以为自己有名字了,可以参加游戏。但开始玩游戏后,她才发现,她是‘饭团’,她不是水果,这个游戏里,谁也不会叫她的名字。”她坐在板凳上,傻傻等了很久,一如站在走廊的我。

“你就是那个‘饭团’?”他揣摩我的意有所指。

我点头,“嗯,我就是那个‘饭团’。”当时看那本漫画时,我哭了很久。而现在,我还是那个“饭团”,在活人眼中,我格格不入,跟隐形般的同样被隔离了。

我认真地告诉苏毓,虽然他还小,可能并不懂十二岁的我的悲哀。

“谢谢你,发现我这个‘饭团’。”

“不客气,我很荣幸。”

夜色中,苏毓十二岁的眼眸,此刻流光溢彩。

化妆晚会

在地府的鬼官每日都形色匆匆,工作不是很繁重,却一板一眼,缺乏技术含量又没多大乐趣,所以地府定期会举行一些活动,比如棋牌比赛、联谊舞会之类,来调剂“员工”生活。棋牌我是不行了,这种完全靠先天智力的比赛,看我生前的学历就知道我会一败涂地。至于舞会,我也没什么兴趣参加,据鬼头大哥描述,这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活动。

地府舞会每月一次,每次都有一个主题,这次我被“舞会迷”白晓筱缠住,随便怎么样也要舍命陪她一次,我这才了解到为什么舞会耗费法力。

本月主题是假面舞会,各种道具服饰都靠各人法术变换,舞会设在地府的中央广场,届时买票入场,门票上也会摄取一定法力。但最耗费法力的,还是容貌的改变。长期变幻形貌是相当耗费法力的法术,但是在限定时间内变幻,倒也无所谓,尤其是付了代价才能入场的舞会,谁不想漂漂亮亮的。

鬼官中有回复成生前相貌的,不过更多的,是借鉴见过的美男美女的容貌,白晓筱曾经在同一个舞会上见过八个张曼玉,六个巩俐和十个林青霞,可见二十世纪美女的影响力。古代四大美女的影响力也不凡,可惜我就是看到,也认不出。

舞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众鬼官花枝招展,带着面具自由邀舞,下个阶段则是根据门票的数字,找到配对的另一方,摘下面具,对方不一定是异性,舞会的宗旨只是让鬼官互相认识,交个朋友而已。

白晓筱的法术修行一般,直接限制了她参加舞会的次数,我为此庆幸不已。说到法术修炼,我的法力倒是突飞猛进,这都是借助于每晚在苏毓旁边打坐的功劳,比起同辈的白晓筱、汤琪,应是高了不少。

从晓筱的时装杂志上,我们各选了一套礼服,她的是红色的露背低领,金色羽毛面具,身材变得前突后翘,我则是黑色的高腰束胸,包裹住一成不变的平板身材,白色天鹅绒面具。

我们俩戴上面具后进场,我才发觉原来地府有那么多鬼官,且多数身材完美,要高度有高度,要风度有风度。我并不怎么会跳舞,但可能是因为戴着面具的缘故,总觉得多了层保护。

白晓筱显然对这种舞会已经游刃有余,没多久就拐得一位一米九零的男士去跳舞。我自得其乐地喝着饮料,欣赏舞池中的男男女女。

“你好。”低沉的声音入耳,我转头看来人。

银色面具,白色阿玛尼西装。

“你好。”白晓筱曾评论,阿玛尼基本是历届舞会男士的首选品牌,廉价而庸俗。

“第一次来舞会?”他问。

“嗯,看得出来?”

“你看来有些紧张,”见我有些尴尬,他继续说,“我也是第一次。”

我猜想他和我差不多,该是没来地府多久,因为舞会实在流行,没参加过的都是新人。我回答,“我刚做了三年鬼差。”

“三年也不算短了,你生前一定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不是不爱热闹,只是热闹不青睐我罢了。”

他玩味了一会,发出邀请,“要不和我跳舞,咱们也热闹一下?”

我失笑,“好啊。”将手交到他手中,进入舞池。

我俩和周围华丽的舞姿不同,只是简单的慢三步。

“到这里才发现,原来阿玛尼和民工工作服没多大区别。”他自嘲道。

我并不这么认为,“民工并不代表廉价或庸俗,他们毕生勤恳。”比起在工作岗位上摸鱼的白领,他们的汗水确实在创造价值。

“对不起,我失言了。”他声音严肃起来。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来了,“不好意思,是我太敏感了。”

“你的鬼差工作还顺利吗?”

“现在已经习惯了,比起以前工作谋生的种种无奈,鬼差的工作简直就和度假一样。”我打趣。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在厂房里贴标签。”我描述,“就是在药罐上缠上一圈标签,要端正整齐。”

“这工作听上去满技术的。”

我当他开玩笑,“是啊,寻常人绝对做不来。”

他低低笑出声,声线的确好听,像大提琴般。

“你呢,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对他也有些好奇。

“政客。”他答道。

我崇敬,就是翻来覆去都有理的政客?“好厉害。”

“一般一般,混口饭罢了。”

我也笑了。

可能是面具让我畅所欲言起来,难怪设计出假面舞会,的确有点意思。

跳了一会,坐了一会,他突然问我,“你门票号码是多少?”

我掏出看了下,“八十二。”

“巧了,”他也掏出他的,“我的也是八十二。”

这也太巧了,我长那么大,还没和别人那么有缘过,没想到在地府倒是一偿夙愿。

舞会的音乐关了,大家开始通过法术,寻找另一个同样的号码。

白晓筱气愤地拖了个小孩过来,没好气地对我抱怨,“这年头,连孩子都来参加舞会。”显然她的有缘人是个孩子。

周围人开始摘下面具,我看向面前的银色面具,一鼓作气摘下自己的面具。

他看到我的样貌明显迟疑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面具下的容貌是这样的。

我暗自对自己做鬼脸,告诉他,“这是我生前的样子,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自己的脸,用着才踏实。”不管这容貌是不是很平凡,至少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我不用怕一揭面具,发现周围人和我同一张脸。

我相信,这滋味绝对不会太好。

“没想到我们想一块去了。”他也摘下了面具,脸上映衬着笑容,剑眉星目,极有男人魅力的一张脸。

我郁闷,忍不住抱怨,凭什么人家生前就是那么丰神骏朗,这倒显得我不改变容貌是自命清高,对不起观众了。

好吧,我暗自承认,我的确自命清高。

白晓筱找了一张她定魂那个年代的明星的脸,清纯得很,此刻正小鸟依人地向我这边蹭来,显然目标是银色面具。

“帅哥,你的名字是什么啊?”她插嘴。

我一愣,倒是忘了问他名字。

他答道,“席德,你们呢?”看向我们。

“她叫七七,聂七七,我姓白,叫白晓筱,我们都是鬼差来着。”小妮子精神来了,活跃得很,“你呢,席大哥,你做什么鬼官的?”

“我啊,”他嘴角上扬,突然显得邪肆得很,“我在中央地府工作,职位是地府事务总代理。”

好长的名号,听起来至少比我的鬼差强。“那是做什么职务?”

白晓筱却听成了个石头人,“你难道是……”

他解释,“通俗来说,就是阎王。”

权力欲望

若说遇到阎王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玄烨的脸更是让我说不出话来。原来和白晓筱配对的小孩就是玄烨,而他的脸,那眉目,那容颜,分明和苏毓一模一样。

这又是唱哪出?

等我回过神,四围已经挤满鬼官。

大部分是对席德好奇的,欲一睹其真面目。

曾听鬼头大哥说过,在地府的鬼官十之八九没有见过阎王,实在是他任期太久,久到大部分参加他就职典礼的老鬼官都去投胎去了。

其中也不乏对玄烨那妖魅容貌感兴趣的,确切来说,那应该是十三岁的苏毓。

“玄烨,你见过苏毓?”虽是这么问,但我想定是见过的。

“见过,就是那小县城里的读书郎嘛。”玄烨神情有些得意,显然是早料到了会引起骚动。

“你怎么知道的?”那个东方的小县城,有那么出名吗?

“那是当然,”他拍掉一旁伸来摸他脸蛋的咸猪手,“我可是在消息四通八达的京城。”

“京城?”我不太明白苏毓和南京能扯上什么关系,就算是皇上,也不至于无所不知。

“刚开始我只是在朝堂上听到,”他皱眉从包围中挤出,太受关注让他也开始不能适应。 “淮安府府尹上报钦差,钦差再上报皇帝,说他们清河县出了个神童。”

神童?

“据说有过目不忘之才,钦差私下寻访民间,发现确属事实。”

记性好倒是真的。“因此你就去看看?”

“不止如此,我还听一个管事太监悄悄给向来好男色的谷王报告,此童长得天仙下凡似的,和一般娈童有天壤之别。”

谷王?娈童?那王爷!

没发现我煞白的脸色,他摆摆手,“我飞过去一见之下,就借他脸皮来用用了。”

脑中转过千般念头,没有一个是好的预感,我匆匆道别,那厢却瞄到那席德看着我,没顾得上多想,就离开了舞会。

对于苏毓的容貌,我一直隐隐觉得担心。我不是没有见过长得漂亮的,在现代,环肥燕瘦的明星,比比皆是,但确实是没有见过那么绝色的,绝色得好似不应存在于这尘世间。他周围的人,别说那些怀有恶意的男人了,就是丁师傅,偶尔都会看着他失神。这种情况,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不祥的预兆。但这麻烦来得那么快,实在在我的意料之外。

在地府中禁止使用瞬间移动,我花了不少时间,从中央广场跑到地府与人间的交界处。

正待通过,却听背后有那大提琴般的声音冷冷响起。

“聂七七,我以阎王的立场提醒你,不要妄图做任何逾矩之事。”

我回头,不解地看向席德,他认为我想做什么?

他口气缓和些道,“我也以朋友的身份劝告你,静待事态发展是你唯一能做的。”

我不清楚他指什么,但他的警告只会让我更慌乱。

当我以最快速度回到明朝时,等待我的不是满目疮痍,而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我在熟睡的苏毓旁看到娴淑,她手执扇子,正万分抱歉地看着我。

我心下一沉,她是来定魂的。

××××

清晨的街道,昏暗的晨光点点洒落,我拉着苏毓不停歇地奔跑。他脸上混合着惊吓与悲伤,六神无主,只能随我仓皇逃离。

丁师傅死了,在和官兵搏斗中被砍死。

当时,官兵一冲进医馆就要抓苏毓,连解释说明的机会都没给,霸道蛮横到让丁师傅察觉不对劲,于是反抗中被砍死,拖了些许时间让苏毓逃命。

我不知道心里是否有些庆幸死的不是苏毓,论亲厚,丁师傅自然不及苏毓,但同样是条人命,况且我对他并不陌生,他是个老实人,从不多占穷人家的诊疗费,一心一意抚养苏毓。不可否认,他是这炎凉世态中仅存的好人之一。他大概早就察觉到了些风声,以他的资历和经验,自然知道苏毓若是落到权势人的手中,会是个怎样的下场,这才拼死抵抗的吧。

“我们……这是去哪?”他喘着气问我,脸颊犹有泪痕。

坦白说,我不知道。从来都没有落荒而逃、亡命天涯的经验,我怎么知道该往哪里去?

“有通往城外的暗道吗?”我问他。

“我听大毛说城墙西面有破损,他们经常从那里溜出去玩。”

感谢这个贫穷而多战的年代,城墙永远都是年久而失修。从一个小狗洞中,苏毓逃出生天,至少暂时躲入丛林,如未被野兽抓住当饭吃的话,他能多存活一段时间。

还能往哪里逃呢?我在林中辨别不了方向,不敢再往深处走,于是靠着块大岩石休憩。

“他们为什么要抓我?”,这场灾难来得太突如其来,他不明所以。

“许是因为某个性好娈童的王爷。”

苏毓又问,“是为了我的容貌?”

即使倾国倾城,也只能背负红颜祸水。

“是我害死丁师傅的。”他的眼眶更红了。

我摇头,“不是,是权力与欲望。”

“谁的权力?谁的欲望?”说时,他咬牙切齿。

“你想报复?”

他默然,早熟的眼中第一次闪烁出冰冷。

我笑他天真,“别傻了,民哪能与官斗,何况你现在如何温饱都有问题。”

恐怕又得回到颠沛流离的乞丐生活。

“难道就让他们草菅人命?”

果然是个理想主义者,还生嫩着。

“凡事量力而为。”他报复成功的机率比地府出现晴天的几率还小。

“苏毓,你还记得你娘亲吗?”为转移话题,我问他。

“记得,娘亲很美,很宠我和妹妹。”

“那你爹呢?”

“爹很严肃,不太和我们闲话。”

“他们过世了吗?”

他黯然点头,“爹科举后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被陷害下狱。家中牵连倒不大,但毕竟家道中落,维持了没多久,就分家了奇_…_書*…*网…QISuu。cOm。我娘是三房,没分得多少家产,在奔波中得了风寒,撒手人寰。”

在古代,这类事屡见不鲜,我听着也不觉得同情他。毕竟在这种人吃人的社会,要生存本身就是件难事。

苏毓要的也不是我的同情,对他而言,一年多的乞丐生活,早已让他了解到人间冷暖,而今天的一切,更让他渴望权利,妄图报复。

“我要考取功名。”

进入官场,死得更快吗?“你要行医救人。”

“行医?”他转头看我,“为什么?”

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你还是远离官场为妙。“丁师傅或许希望你继承他衣钵。”

他默然不语。严格来说,古人比看惯美国大片的现代人更容易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他们生存的环境从来都不允许幻想英雄主义的存在。

“蝼蚁尚且偷生,”我循循善诱,怕他小小年纪,就误入歧途。“更何况,丁师傅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

“那又如何?我羽翼未丰,连师傅的皮毛都未学到。”

我看着此时的苏毓,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二个低谷,再一次的一无所有。

十三岁的他已经和我一般高矮,按现代人来看,也有一米六零。

不是怎么高大威猛的肩膀上却压着重重的生活重担,他才十三岁,脸庞犹显稚气。封建社会似乎永远逼着穷孩子早熟,更何况是这种曲折不公的际遇,也难怪他憋着一股气妄图报复。

“只要活着,就会有机会的。”我挖空心思想了半天,终于冒出这么一句安慰。

“不错,会有机会的。”他的脸上,第一次染上嗜血的神情。

后来,我无数次后悔,为何没在那时,彻底打消他刚萌芽的念头。

本草纲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大太阳底下,这诗才能反应我的心情,应该是苏毓的心情。

他原本白皙俊俏的脸,现今涂上黑泥不说,还被晒得黑一块,白一块,跟个小花猫似的。一双脚也因为走了太多路而起了很多水泡,挑掉后渐渐变得血肉模糊。

我不禁感叹,古人真是太可怜了,没有交通设施的年代,简直不是人过的,怎么会有人还要穿越到古代呢?从清河县,渡过黄河往西,途径桃源、虹县、灵壁,走了半年多,才刚走到凤阳府,一路上风餐露宿自不在话下,奔波的劳累让小个子苏毓抽高并消瘦,似根竹竿,且愈发摇摇欲坠。

看着比我高一个头却更为倔强的苏毓,暗自摇头。

他也算号人物,刚满十四岁,如此颠沛流离,至少应该学会屈服于现实吧,看他大爷放个碗在面前的架势,哪有半点乞丐样?若说十岁那会,他流落街头还像模像样,那这四年的咬文嚼字后,他文人酸气倒是学了个十足十,板着冰块脸,一副你爱给不给的样子。

“苏毓,你这样不行,今晚你又要饿肚子了。”

“那又怎样?”真拽。

“你应该低着头,装凄惨,这样人家才会给你银子。”

他别过头,嫌我啰唆。

“难不成,你还想吃树皮?”那可怜的树,他可怜的肚皮,不知哪边更惨?

他的肚子配合地咕噜叫了下,昨天好歹有个包子,今日可是颗粒无收。

“只是糊口罢了,继续。”

继续什么?我愣了下,才恍然看着手上的《本草纲目? 虫部》,接着往下念,“九香虫;气味:咸、温、无毒。主治:膈脘滞气,脾肾亏损,元阳不足。用九香虫一两(半生焙),车前子(微炒)、陈桔皮各四钱,白术(焙)五钱,杜仲(酥炙)八钱,人研为末,加炼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钱五分,以盐开水或盐酒磅下,早晚各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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