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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股流水,嫌两岸缚束太紧,它只要流、流、流,直流到海,便没了边界,便自由了。风呢,除非把它紧紧收束起来,却没法儿解脱它。放松些,让它吹重些吧;树枝儿便拦住不放,脚下一块石子一棵小草都横着身子伸着臂膀来阻挡。窗嫌小,门嫌狭,都挤不过去。墙把它遮住,房于把它罩住。但是风顾得这些么?沙石不妨带着走,树叶儿可以卷个光,墙可以推倒,房子可以掀翻。再吹重些,树木可以拔掉,山石可以吹塌,可以卷起大浪,把大块土地吞没,可以把房屋城堡一股脑几扫个干净。听它狂嗥狞笑怒吼哀号一般,愈是阻挡它,愈是发狂一般推撞过去。谁还能管它么?地下的泥沙吹在半天,天上的云压近了地,太阳没了光辉,地上没了颜色,直要把天地捣毁,恢复那不分天地的混饨。
不过风究竟不能掀翻一角青天,撞将出去。不管怎样猛烈,毕竟闷在小小一个天地中间。吹吧,只能像海底起伏鼓动着的那股力量,掀起一浪,又被压伏下去。风就是这般压在天底下,吹着吹着,只把地面吹起成一片凌乱,自己照旧是不得自由。未了,像盛怒到极点,不能再怒,化成恹恹的烦闷懊恼;像悲哀到极点,转成绵绵幽恨;狂欢到极点,变为凄凉;失望到极点,成了淡漠。风尽情闹到极点,也乏了。不论是严冷的风,蒸热的风,不论是衷号的风,怒叫的风,到末来,渐渐儿微弱下去,剩几声悠长的叹气,便没了声音,好像风都吹完了。
但是风哪里就吹完了呢。只要听平静的时候,夜晚黄昏,往往有几声低吁,像安命的老人,无可奈何的叹息。风究竟还不肯驯伏。或者就为此吧,天地把风这般紧紧的约束着。
………【第六十四章 感知秋天】………
自古以来,秋天一直是一个被忧郁笼罩的季节。征伐在秋天,行刑在秋天。秋风萧瑟,秋雨丝丝,秋叶纷飞,秋思缕缕,人们都喜欢寄秋于一抹或浓或淡的愁绪,将离别所带来的愁绪归罪于这风、这雨、这叶。
秋雨绵绵,平添内心“剪不断,理还乱”的情丝;秋风无情,泛黄的树叶打着旋儿从空中飘落,只留下失去灵魂的树壳,这样形象的秋实在令人倍感失落与悲哀。人们啊,可曾闭上双眼,用心感知自然,换一种方式与秋交流,或许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秋天,饱历了春的繁盛,夏的热情,不再追逐美丽与荣耀,而是静静地融入另一片天地中。生命也该如此,没有太多烂漫的春花,没有太多喧闹的浮躁,只有一片像秋色一般安静的成熟和深沉。秋风,温柔轻盈地拂过脸颊,舒服得令人叹息,仿佛嗅到一股清澈的气息,淡淡的,甜甜的。
秋雨,细细的,尖尖的。看到这雨,浪漫的人也许会遥想着细数雨丝,那是怎样的惬意!打着伞,站在湖畔,凝视着雨滴激起的涟漪,这时,浪漫的人也许会认为,美丽是相通的。在天上是云,落下是鱼,洒在湖上留下一汪美丽,那样的清澈。枯黄的树叶在秋风中瑟缩颤抖,它在向世人诉说着曾经的美丽和葱绿,曾经,它毫无保留地展现生平唯一的绿色。
在秋风的催促下,它离开了大树,没有丝毫留恋地告别那份曾经的美丽和葱绿。因为它还有更远大的理想——化作春泥更护花。漫天旋转的枯黄划出季节更替的轨迹,树木更显得挺拔,那是一份不需要任何东西去粉饰的洒脱和坦然。生命,不也该如此吗?
秋天,不再是离愁的代言人,因为,它演绎得更多的是一种坦然、洒脱……
………【第六十五章 生命的棒棒糖】………
从同桌的口袋里搜出了一颗棒棒糖,是一颗与我久违了的记忆。这是颗牛奶加草莓的糖,泛着醇香的甜蜜。得到它,远没有儿时拿到的兴奋了,那种甜腻的让人觉得恶心,草草地丢进了包里的哪个角落。
素食面和简单的套餐早已取代那个不属于我的零食时代,获得进步和好成绩的兴奋远比的到糖果来得实际和真切。于是满心充斥着如何努力的灌输给自己更多的知识,更好的存在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大熔炉。跳动热情的心也日趋平静太多的是种少年老成,似乎青春只是在我们的生命线上短暂的停留一秒,于是草率的结束无邪的童趣,夺走了棒棒糖留下的快乐,将莫名的压力堆垒在我们的心房,整日简单的重复着,重复着,仿佛灵魂已经在体外无形的*……
寂寥的黑夜才能让我们体味真实。当万籁俱静,只能感受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的时候,心里才充满了安逸。许是只有黑夜和寂静才能洗去浮躁,回归自我,感受那份脚踏实地的,真实的存在的幸福和安全。不要拉上窗帘,让星星悄悄的进来,他们还是如此的熟悉你,而你却早已将他们忘却,抑或者将他们丢在了成长路边的某一个岔口。
安静的听着心跳,听着呼吸,听着你年轻的心的絮语……
剥开那颗棒棒糖,忽然觉得他一不再幼稚。那种温柔着的醇香也让我沉静。舔一口,那甜味便从*只穿过体肤,犹如一泓温柔的水,细润着心野,涤荡的越发明亮。于是我才知道,一颗棒棒糖也如此的有魔力,他能让我感到满足和幸福,撇开假面看到真的自我。再后来,便彻底的爱上了夜晚独坐窗前,享受那份醇香。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留下一颗棒棒糖,因为很多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舔一舔,安静自己的灵魂,给自己的心灌入最简单的美满。
………【第六十六章 无聊中,胡思乱想】………
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了,心情很平淡,象一碗掺了白开水的稀饭,仔细想想,今天好象又要这样过去了,哎,又是一天。这样不知道还有多少个日子可以过,本来可以在今天完成的任务又在自己的懒惰和时间的催促之下不告而终。
世界很现实,但是心情却太飘渺,无形之中便结成了一道隔膜——虽然看得见那边,但是却怎么也无法达到。小说里的爱情,童话里的故事,毕竟都是作家们的一种精神向往罢了。那些带有魔幻色彩的书,轰轰烈烈的RPG,还有紧张刺激的CS,一切一切好象与我们自己的世界毫无关联,它们的出名,它们的成功,仅仅在于它们给人们提供了一个与现实无关的空间,让大家在里面尽情遨游。
其实,人,也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玩耍,自身的大脑本来就是一个比地球更大的空间,家长口中的“沉迷”,作家心中的“疯狂”,都是指的一种思想的纵欲。思想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手中的线滑走了,不也正是每个人迷失方向的体现吗?
思想,是有呼吸的,若是大家整天封闭自己的思想,那么它还能活过来吗?“郁闷”现在已经是很多人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但是真正的郁闷是什么?谁又曾真正体会过?或许只是把心里那么一点点的不痛快说给别人听,让身边的人帮你分担,可能这就是“郁闷”真正的含义吧。
主观和客观到底如何区分?客观的事物难道不是由主观创造和定义的?谁说的才是客观?大学者还是所谓的广大人民群众?这个世界确实还有很多我们未曾探究的问题,真实和谎言交织的蛛网令人眼花缭乱,事实是不是真正能够超越雄辩?
我们每个人都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过客,没有人能告诉你出生是什么滋味而死后又是什么感觉,这两个问题反而又是很多人想要知道的。也许这就是我们身边所有事物存在的意义吧。使我们好好地成长,享受生活,将来准备好一死。最先出现的人到底是谁,学者口中的进化论也无法阐述这个问题,生命的出现是多么奇妙,它是这一切科技,一切主观存在的开始。但是生命始终都解不开自己的身世之谜。宇宙的形成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宇宙的外面又是什么,能量守恒的定律在这些问题上能管用吗?未来好象只是简单的两个字,但是意思确是谁也无法估计的,谁掌握了未来谁就是世界第一,这是肯定的。
现在人类正在侦测火星,渐渐地,木星,天王星的大门会被一个接一个地打开,就象当时战争爆发的原由一样——自己的握好了,就想去问别人要。这一切好象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又好象发生得太不可思议了。将来,总有一天,教室里的历史课本会有我们时代的图案,会有我们现在短暂的“高科技产品”,又或许有一天,地球也会成为一个历史,很漫长,很和谐,也很残酷。
………【第六十七章 寻觅幸福】………
他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下层社会的家庭了,母亲下岗在家,父亲在一个不怎么景气的工厂中工作,用那么一点可怜的工资维持着整个家庭。而他,他在学校中成绩并不怎么优秀,再加上自己古怪的性格,使他没有得到老师的亲赖和同学的友情……他认为自己很不幸,也曾一度诅咒自己的命运,他渴望幸福,可是,幸福究竟在哪呢?
他一直想着这个问题,也因此一直被囚禁在自己的“不幸”当中。只到长大。
有一天,他终于再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决定亲自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幸福。于是整理好行装,在父母连声的伤心劝阻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离开了这座城市。
他来到一座大城市,在一个小旅馆中落了脚,然后开始去寻找他想要的东西。时光飞逝,转眼就过去了好几天,他也徒劳了好几天。失望,正当他拖着行礼准备离开时,突然听见旅馆老板娘正高兴地自言自语道:
“这一阵子可真幸福~”
他突然眼睛一亮,凑到那个幸福的人面前,兴奋地问道:
“您说,您很幸福?”
“对啊。”老板娘仍呵呵地笑着。
“为什么”他迫不及待地问。
老板娘得意地掏出一叠钞票晃了晃:
“最近生意好得不得了~我可赚了不少~当然幸福拉!”
……
他再度失望了:金钱,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
他还是离开了那儿,来到市郊,走在一条乡间小路上,路两旁的田野金黄金黄的,还不是漂来阵阵稻香。几个满头大汗的村姑一人捧着一大把麦子,脸上洋溢着遮不住的喜悦,一边走一边说笑。他看见她们,心中很是羡慕:她们应该很幸福,于是走上前,问:
“你们很幸福吗?”
“那当然!”她们笑着答道。
“为什么?”
“因为收成好!”“因为生活改善了!”“因为我家前天盖了座新房子”……她们抢着回答。
而他,又一次失望地离开了:这,也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
后来,他又到过很多地方,可结果都是失望。难道幸福不属于我?
只到身上已身无分文,无力再向前时,他开始想家了——那个他曾经讨厌的地方。没办法,只能回家了。
他垂着头往家走,发现父母老远就站在家门口等着他,家中已备好了美味的热饭热菜。一家人又围坐在一起吃饭了,在外漂泊那么就的他头一次发现家中是如此的温暖。看到一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坐在一起,他突然悟到,这,不就是一种幸福吗?原来幸福一直都在自己身边,只是一直没有发现罢了。
………【第六十八章 死亡舞曲】………
爱与死永远是艺术上永恒的两大话题,所有艺术家都有许多传世真品涉及到死亡的色调。
——题记
充满幽蓝色温柔的字眼——死亡,人们都本能地厌恶它,躲避它,以有谁能真正坦然、安详地接受它,理解它,所有人都把死亡当成永恒蝗绝离,把死亡看作残酷的结束,人们编造出天堂、地狱、西天当作灵魂的最后归所,但人们又有想过这下说明了死亡并不是最后的完结篇,它只是生活这条链子上普通的一个环子而已,只不过顔色太过昏暗,太过沉重了。链子是没有尽头的,它永远重复着从生到死再由死到生这样一个环节,那么死又有什么可怕呢,人们在亲人死后哭天喊地,指天骂地。又有谁会静静地为他(她)默默的祝愿,轻轻地向他(她)传递心中的悲哀和伤感呢?
“咔……一声剌耳的尖响,一个绝美的身影横侧在了车轮下,血红色在地上淀开一朵血菊,血浸延到无边无际……”这是我所见识的死亡,画面是那样凄凉而美丽,或者说神圣,是啊!有什么比死亡更让人傎得瞻仰和崇敬的呢?我始终相信人是有灵魂的,古希腊的图画中,人被杀,直到有一口气从口中喷出,才算死亡,古埃级文化中灵魂是要通过船只送往远方的,而现在灵魂的束缚(生)与超脱(死)的桥梁就是“爱”,人们因为爱而努力坚持到现在,人们因为爱而无限留恋这世俗的一切一切,人们因为爱而不得不与死亡作争。爱使死亡给有些人带来无尽的苦,难以言喩的悲与绝望,但爱也可使死亡让有些人绕着浓浓的愉悦,难从言语的温馨和满足,试想,有什么能使人在弥留之际感受到如此如此呢?当然是世人无尽地关爱,亲人的理解与祝福,能在这样鲜花丛中静静地睡去,有谁不想呢?能带着所有人的爱褔的死亡,何尝不是件美事?
我热爱生命,但崇敬死亡,带着丝丝的怖惧之情来观赏这生命中灿烂的时刻,如同观赏一朵花般的心境来观看这足得一生时光来琢磨的辉煌!
………【第六十九章 生活在别处】………
这里有很多车,虽然人们在天上修了高架桥,在地下修了地铁,但仍然常常塞车,会浪费很多时间。这里太过喧哗,连个稍微清静一点的地方也没有。如果在周末上街,会看到人们像蜜蜂一样从各种高的、矮的、豪华的、简陋的巢里面蜂拥而出,发出巨大的噪音,让人头晕目眩。这儿的人很多,但人与人之间却很冷漠,即便在公共汽车上挤得身体贴着身体,人心的距离也相隔十万八千里。每次演唱会都会诞生无数的疯子,大家为一个歌星尖叫、流泪、晕倒,似乎他是上帝。每次在街上游荡晚了,警察还会检查身份证件。这里可以很方便地上网,过一种虚拟的生活,在线上热火朝天地聊天,谈恋爱,下线后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泣……我想离开这里,效仿古人过隐居山林的生活。B我生活在一个小县城。坦白地讲,我并不喜欢它,一点儿也不。这儿节奏缓慢、信息闭塞。没有帕格尼尼的磁带,没有跳蚤市场。《三重门》、《我为歌狂》等书在过了畅销期后才会在书店与读者见面。这里的车不多,但都是些简易的公路,而且指挥混乱,经常堵车。拖拉机、大客车、运输车每当从身边驶过,都会发出巨大的喇叭声,加上出租车、三轮车、摩托车的尖叫声,把小城吵得如一锅沸腾的汤。黄面包车车速特快,到处乱停,让人不得不时时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每到逢场天,从四面八方来的人就在城里游荡,地上就满是痰液、垃圾。
县城里的孩子喜欢拉帮结派,于是在台球室、录像厅里经常有人打群架。
因为城市小,所以大多数人都相互认识,因此想保有秘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各种流言蜚语常常半天就传遍了每个角落。
这儿没有什么高楼大厦,也没有什么树。
这儿的人都没有什么大的梦想,只要午餐比较丰盛,晚上有好看的电视节目就满意了。
这是一个没有奇迹的地方,像一潭死水……我想离开这里,去大城市寻求我的梦想。C我生活在农村。坦白地讲,我并不喜欢它,一点儿都不。这儿的人思想太保守,观念太陈旧。长辈的意志仍是最高的权威。
这儿看不到现代化的痕迹,只有一两台电视机在稍微像样点的土坯房里闪烁,告诉山里娃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里的人全都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每天面对的只有蔬菜、水果与粮食。只知道花生是埋在地下的,丝瓜是挂在藤上的,樱桃是挂在枝上的,玉米是竖直长在地里的。这里的孩子很野,因为父母不知道怎样来教育他们,村里的小孩总是一群群地上山捉鸟,下河洗澡。长到十几岁就开始下地干活。这里的人不讲卫生,大部分人没有刷牙的习惯,村里到处都是鸡和狗的排泄物。这儿没有英特网,只有躲在阴暗角落里的蜘蛛网。贫穷在这儿像一座大山,压得人很卑微。
……我想离开这里,去城市品味生活。
………【第七十章 走过从前】………
我从那个年代出生,在那个年代成长,不论多大的风霜,我都耐得住;因为,我回过头一看,前昔的路已经很长很长了。
曲折不平的路我走的很少,在成长之际,并没有经历过什么,故然!我也不能体会出那条路的含义,好似所有的事也刚刚与我擦肩而过,至今也未能完全想起儿时的记忆与美梦。
我走过从前,依稀是一片茫茫的世界,那儿的花儿很香,树木很高,鸟儿欢喜,猴头调皮。那股已经好久没有释放出的野劲儿,终于被那条路上的一切所被激活开来;因此,我爱上了这条路,爱上它曾给予我无穷的乐趣;爱上他曾授予我生活的方法;更是爱上他和我第一次见面所说的开场白,我乃是永生难忘的。
我兴奋地翻阅过日记和照片,尤其是照片里,我背后的花花世界竟然是那般的美丽,给我的感觉,已经良久没有与它见面了,并非人走茶凉,只因历史也随时光流逝,无法恢复它最原始的相貌了。
不光是回忆,就现实中来讲,我走过的每一条街面,我走过的每一条港,我都在心中不禁叹息一番,生怕没有给它留下什么,就算是无语地走过去,那地面上也留下了我真诚的印记。我走到头儿的时候,也忍不住回过头来望望,看看有没有人在某一处等待着我,或许是希望这条路能为我安排一场与某人的缘分,可我并没有抱多么大的期望,因为,我与路的相遇,就是一场经千年轮回修成的缘!
我再次回味前昔,模模糊糊地望见一条通天大道,上面演绎着我曾美好的时光,印下了永不消失的历史情节。
我的路啊!就算你在长,我也要坚持地把你走完,争取踏过每一寸土地,因为那条路上有很多的人在等着我哩!待我前去探望,再次回头望望,我所走过的路——走过从前。
………【第七十一章 何处是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