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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元看了看突巴图手里的小鸡雏,道:“它叫花花?当真是可怜,看它的骨骼必定是能长到十八斤的,说不定二十斤也是能长到的!”
突巴图连忙道:“对对,官爷说得太对了!我可怜的花花啊,你死得好惨……”
张浩元沉下了脸,对那过路的客人说道:“就算二十斤吧,你就按二十斤的活鸡价钱,赔给这位大容镇的良善之人,你叫什么来着?”
“突巴图,小人叫突巴图!”
过路的客人脸都绿了,赔二十斤的鸡钱,那可不是小数了!
(本章完)
第4章 一百二十文()
虽然现在大唐处于太平盛世,粮价不高,而活鸡的价格当然也比不上做熟的肉菜,可一斤活鸡的价格也要和三斗米糠差不多了,今年的粮价偏低些,但一斗米糠可也要两文钱,这也就直接意味着一斤活鸡要六文钱了,可比张浩元喝的雪梨饮子还要贵一半呢!
过路的客人额头汗水淋漓,他是知道活鸡价钱的,急道:“官爷,可是要小人赔一百二十文钱?这这,小人赔不出啊,身上盘缠才带多少,这一只鸡赔出去岂不是让小人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
突巴图却得意万分,他可没有想过官府中人竟然会帮着自己,这是不是以后自己就可以说,真的有了官府靠山?
突巴图得意地道:“官爷让你按着活鸡的价钱赔我,是照顾你出门在外不容易,要是让你按着酒楼里炖鸡的价钱赔我,那你才是连回家的路费才没有了呢!”
围观的百姓本来还指望能看到张浩元秉公办理呢,毕竟突巴图在此处敲诈过路客人,属于一只苍蝇坏了一锅汤,对本镇的名声大大不好。
可万没成想,官家人竟然是这么断案的,竟然明目张胆地帮着坏人,那岂不是会助长突巴图的气焰,以后不停地敲诈过路人么?如果真的这样,那以后谁还肯到镇上来做生意,会影响很多店铺的生意哪!
人群之外,那少女好不容易才挤了进来,正好听到突巴图的话,她也是挺气愤的,忍不住说道:“酒楼里的炖鸡可是有人工钱的,还有店租钱,还有柴火调料钱,价钱当然要比活鸡贵,可要说本钱,活鸡可以放养的啊,吃草籽吃虫子,连米糠钱都可以省下,六文一斤那是城里的价,乡下的鸡哪可能这么贵法儿!”
张浩元一笑,说道:“你还挺会算帐的,不过活鸡总归是肉啊,再没本钱那也是肉,何况突巴图老兄说了,他可是用精米喂鸡的,这点没错吧?”
突巴图腰杆挺得直直的,非常肯定地点头道:“对对,官爷说得太对了,小人真的是用精米喂鸡的,那精米可有多贵,那可是十五文一斗哩,比糙米贵五文呢,‘斗米斤鸡’,小人要养大一只二十斤的鸡,光本钱就要三百文,三百文啊,你们谁养的起!”
张浩元连连点头,道:“不错,你说得有理。不过,突巴图老兄,你用精米喂鸡,却让他用市价来赔鸡,你吃亏了啊,三百文变成了一百二十文,你要赔掉一百八十文哩!”
他这话一说出来,观围的镇上百姓无不愤怒,他们虽然不敢明面说张浩元什么,毕竟张浩元那块腰牌挺能糊弄住人的,但他们脸上的怒色却是掩盖不住的,难不成这个自称捕快的人是个骗子,合起伙来骗这过路客人的钱?
否则堂堂捕快岂能为了百十来文钱,就当众如此偏袒,这也太不公平了,官场上的人可都要脸面的,眼前这位捕快连脸面都不要了,只是为了百十来文的小钱,这不对头啊,所以他十有七八是假的吧?
突巴图又惊又喜,惊的是怕激起众怒,喜的是官爷竟然这么向着自己,难不成他是自己的亲戚,走失多年的兄弟?仔细看看,长相方面半点都不象,那会不会是自己妻子那方的亲戚?倒也不象,没听妻子说过有当官的亲戚啊!
突巴图连声道:“不亏不亏,只要按着市价来赔就成了,小人不想多惹麻烦,只要速速了解了此事就成,不知官爷有没有用过饭,小人的妻子煮得一手好茶饭……”
“你那只鸡钱,怕还不够请本官吃饭的!”张浩元哼了一声,转脸对过路的客人大声道:“一百二十文,速速赔来,难不成你还敢不听本官的么?如果再敢狡辩,本官便取出铁锁将你拷了,送去衙门,到时候可莫怪本官不留情面!”说着,他拍了拍背上的大包袱,似乎是暗示他的包袱里就有铁锁!
镇上的百姓都大感不平,可却没人敢吱声,毕竟事不关已,他们也没什么底气帮着外乡人,那少女也不敢怎么样,只是敢小声嘀咕道:“还以为你是个半仙儿,却原来是个……”后面两字没有说出声来,然而看口形,却是“狗官”无疑!
张浩元不去理会镇上百姓,也不看少女一眼,他只是盯着那过路的客人,过路的客人脸色通红,眼中甚至都泛起了泪花,可即使这样,他也没有敢于反抗,人生地不熟的,他又是孤身一人,而且眼前的还是官差,他就算是再心疼,可也只能屈服,普通百姓又怎么能和官家人斗呢,最后吃大亏的一定是自己呀!
过路的客人取下背上的包袱,放在地上,慢慢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串铜钱,从中数出了一百二十文,这一百二十文铜钱被数出来后,那串铜钱瞬间少了一大截。这过路的客人明显不富裕,一百二十文放在别人的身上也许不多,可对他来讲,已然伤筋动骨了。
过路客人的动作很慢,看得出来他的手在哆嗦,可即使如此,他仍旧把钱双手捧着,交给了突巴图!
突巴图心中得意,过路的客人越伤心,他便越开心,心中暗道:“让你不识好歹,竟然敢和我争吵,这回知道厉害了吧,让你赔你就得赔,咱可是官场上有靠山的人!”
接过铜钱,突巴图斥责道:“以后走路小心些,莫要再踩死了别人家的鸡,要赔钱的!”说罢,他连忙转过脸,堆上笑脸看着张浩元,就差说出请官爷上我家吃饭去吧,我让老婆给你做好吃的这种话来了。
张浩元冲突巴图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突巴图老兄,你的二十斤的鸡被踩死一案,就这样了结了,这些钱你收好!”
“是是,了结了,了结了!”突巴图手里捧着那一大把的铜钱,谄媚地说道:“小人得了这些钱,正好用来请官爷喝酒!”
“你要请我喝酒?”张浩元哈哈大笑,他冲周围的镇上百姓笑道:“突巴图老兄得了这笔鸡钱,所以要请我喝酒,大家都看到了吧,很清楚的看到了吧!”
(本章完)
第5章 斗米斤鸡()
镇上的百姓纷纷扭过头去,甚至有些人已然转身离开,实在是不愿意看突巴图恶心的小人嘴脸,当然也不想看张浩元的狗官嘴脸。
人群外面,刚才在饮子店里的那两个客人,年轻的客人道:“还真以为他是个半仙儿,结果,嘿嘿,果然和黄鼠狼差不多啊,黄半仙儿!”
年长的客人皱起眉头,道:“会不会是冒充的,是同伙儿?”
任何朝代,任何时期,任何地点,都会有不靠谱儿的官吏,可人群里的张浩元不靠谱儿的程度过高了,而且如此明目张胆,实在会让人怀疑他是个冒充的捕快!
张浩元仍旧微笑着,看着突巴图,道:“那么,他踩死你的鸡要赔钱,按二十斤赔的,可你养大一只鸡,需要的精米钱也省下了呀,鸡钱你留下,精米钱你付给这位仁兄吧,刚才不是算过了么,‘斗米斤鸡’是你说的吧,所以是三百文,现在就给吧,给过之后,这才算是彻底结案!”
突巴图顿时一愣,他万万没有想到官老爷会这么说,转折太大了,他的脑筋都快转不过来了,让他赔精米钱,还“斗米斤鸡”,那二十斗的精米,可是要比二十斤的鸡肉贵多了!
围观的镇上百姓忽见事情有了变化,便都不打算散开了,又都围了上来,比刚才围得还要严实,人群外面的两个客人也都踮起了脚尖。
张浩元仍然看着突巴图,但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冷冷地道:“按市价赔,是你说的,本官逼着对方按二十斤鸡肉的市价,赔了你一只小鸡雏的钱,‘斗米斤鸡’的话也是你说的,喂精米的话还是你说的,精米比糙米贵五文,是十五文一斗的话还是你说的。现在,按市价赔他二十斗精米,有什么不对么?”
围观的镇上百姓,甚至还有那个过路的客人,在短时间内都没有反应过来,都认为这么赔钱法是对的,甚至连突巴图也以为是对的,但为什么中间会有差价,这个他们就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了!
可人群外面的老少两个客人,却同时笑了起来,两人互看一眼,心中同时想道:“看来是真的捕快,而且是精通刑审的捕快!”
年轻的客人低声道:“话里还是有漏洞,看来是无师自通,通没到位!”
上了年纪的客人则低声道:“在对方心虚的情况下,什么漏洞都不是漏洞,孺子可教,很值一教!”
突巴图脑子乱哄哄的,实不知该怎么应对,他只是个欺负外乡旅客的最低层无赖罢了,官爷的话,他哪敢不听,在张浩元的瞪视下,糊里糊涂地就取出了三百文,交给了过路的客人。
过路的客人一会儿悲愤,一会儿惊喜,他竟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了,手捧着铜钱,眼巴巴地看着张浩元,一时之间,竟然不知用什么样的方法感谢了。
张浩元一指突巴图,说道:“象你这样的奸诈之徒,真的应该被抓进衙门,拍拍板子,这种事情你定然不是第一次做了,我先记下你的姓名,和这镇上的里长说说,以后你要是再敲诈过路的行人,按律重罚,绝不轻饶!”
突巴图现在总算明白过味儿来了,官爷是在修理他啊,自己还以为官爷是帮他呢?他不敢再说什么,只好灰溜溜的回了自己的家,把门一关,闭门思过去了。
那少女捡起地上的小鸡雏,说了声:“造孽!”然后把小鸡雏放到了门口,叫道:“突巴图,以后不许在敲诈过路的客人,也不许再祸害小鸡雏了!”
门里边没有声音,也不知突巴图在干什么,又有的镇上百姓叫道:“突巴图,你要是还要点儿脸,就快点儿上吊,免得活在世上丢人现眼……”
张浩元忙道:“这个就算了,还是留他一条小命吧!”他转身环视了一下四周,道:“本镇的里长在吗?”
很尴尬地,一个五十来岁的老汉应了声,他便是这镇上的里长。里长老汉道:“这位官爷,突巴图这事儿不是小人不作为,实在是作不了什么为……”
他这个里长没有治安权,只有上报权,他可以处理纠纷,但纠纷的当事人要是不听他的调解,那他就没办法了,象突巴图敲诈过路客人的事情,一来案子太小,因为一只鸡雏跑去衙门,里长觉得有些太夸张了;二来过路的客人一般都不会报官,都会破财消灾。如此一来,突巴图屡屡得逞,而他这个里长就变得不作为了,听张浩元问话,他难免尴尬。
张浩元却笑道:“以前没有作为,以后有便好了,好好看出这个突巴图,如果他再敢作恶,那么你去报官便是,只要你和衙门里的人提一下万年县张迟,那衙门里的人就会知道了,不会怪你小题大作,这点放心!”
里长心想:“官爷果然善解人意,竟连我怕被衙门里的官差责怪,都替我想好了,不过,万年县张迟是谁啊?”他只好唯唯诺诺,答应了下来。
张浩元处理完了这事,便重新上路,那少女见状,飞快地跑回了自己的店铺,端着一碗冰饮子追出来,叫道:“半仙儿官差,刚才断案口渴了,喝碗雪梨饮子再赶路,奴家加了很多冰,很多……”连跑带颠地追了上去。
后面,那上了年纪的客人忽然笑道:“万年县张迟,原来那小郎君是张县尉的家人,早听说张县尉有一子聪慧无比,想必便是他了,很好,很好!”
年轻的客人说道:“这个我倒也听说过,原来就是他啊!嗯,如果此子能进入刑部,那可要比只当一个捕快,有前途多了!”
两人同时点头,结伴同行,方向也是长安,不过,却是没有少女嚷着给他们送饮子。
足足走出了二里地,忽然,上了年纪的客人说道:“忘了给饮子钱,咱们两个这算是逃帐吗?那店家娘子并没有先管咱们要饮子钱,却向那张浩元要了,可张浩元给了钱,咱们却没给,这脸面咱们可丢不起啊!”
年轻的客人顿时呆住,难不成两个人要一起回去送钱不成?回去道儿不近,可如果不回去,他俩个堂堂朝廷官员,竟然去赖一个乡下少女的饮子钱,万一被别人知道,他们两个不管是老脸还是嫩脸,都会被丢得一干二净,这个脸他们实实在在是丢不起。
(本章完)
第6章 胖子抢亲()
上了年纪的客人道:“我走得慢,你走得快,这还钱一事,便由你去做,我在前面慢慢走,你快点儿赶上来便是!”
年轻的客人嗯了声,道:“那我便速去速回,金大人慢些走,便在这路上等我!”说罢,小跑着往来路返回。
上了年纪的客人姓金,名为金重阳,乃是长安吏部的一名主事,是负责官员升迁或降职的官员之一,这次是出差公干,差事结束,返回长安交差。
他以前倒是不认得张浩元,但他却知道张浩元之父张迟,张迟乃是万年县的县尉,别看县尉官职不高,但却是长安城中的地头蛇,绝对的地方实力派,莫说一般的京中官员,就算是位高权重的权贵人家,也少有不知张大县尉的。
金重阳一边往长安方向走,心里一边想着事,想的便是张浩元,他认为张浩元值得培养,朝廷需要这样的官吏,尤其是刑部,有功名的官吏不少,可会破案的却没几个,如果张浩元能进入刑部为官,怕是会有很大的前途,刑部不少的案件,也会得以侦破。
想着想着,便走出了好远,金重阳有个毛病,就是只要一想事儿,就不去记道儿了,在一处三岔路时,他转错了方向,不知不觉又走出了三四里,等到腿酸脚痛之时,这才发现,自己走错了路。
金重阳皱了皱眉头,心想:“糟糕,要走冤枉路了,嗯,已经走了不少。”
既然已经走了冤枉路,他便不急着再往回赶,而是在路边找了棵大树,坐下来休息,打算缓缓力气再赶路。
歇息了好半天,金重阳这才缓过乏来,自言自语道:“真是不服老不行啊,腿脚真是不如以前了!”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便想要往回走了。
就在这时,忽听后面吹吹打打的声音传来,金重阳转头看去,竟是一队迎亲的队伍,长长一溜人簇拥着一顶红色的大轿子,正往他这边走来,领头的是一个老者,真的是非常老的老者,但却披红挂绿,也许是新郎的长辈?
金重阳微微一笑,看来是乡下的土财主家办喜事啊,好大的排场,这迎亲的人怕是没有一百,也得超过八十了,花费肯定不小,估计得是这里头号大财主家办喜事吧!
金重阳年纪不小,却是个喜欢热闹的,正愁路上一个人走太孤单,见有支迎亲队伍,他便跟了上去,跟着迎亲队伍一块走。
他走近一个穿着仆人服色的人跟前,笑道:“是你们家的小主人办喜事吧,真没想到,你们家的老主人竟然亲自出来迎接,老主人应该等在家里,等着喝新媳妇儿的茶才对,那么大的岁数了,可是经不起折腾的!”
那穿着仆人衣服的人忽地一笑,虽然不知金重阳是谁,可见他穿着体面,似乎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人,便压低声音说道:“不是我家小主人成亲,是老主人成亲,当然要亲自出迎,迎新娘子这种大事儿,可不能由别人代劳啊!”他表情很猥琐地笑了笑。
忽然想到不能说自家老主人的玩笑,这个仆人忙又小声说道:“新娘子都迎回来了,我们这是回家了,老先生要是有空,不妨到我主人家去吃一杯喜酒,我家主人好客着哩!”
金重阳啊了声,吃惊之余,几乎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他忍不住看向那位老的不能再老的新郎倌儿,心中暗道:“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要成亲娶小,看他的样子,能坚持到晚上拜堂吗?”
就在这时,忽然队伍的前面跑来两人,前面一个胖子,身穿着全套的盔甲,盔甲在阳光的反射下闪闪发光,一看便是最上乘的铠甲,手里提着一根金光闪闪的铜棍,大声吆喝着跑了过来,不知这人是干什么的。
而这胖子的后面跟着一人,跑得也挺快,这人金重阳却是认识的,可不正是镇子上碰见的张浩元么,想不明白张浩元是先离开镇子的,却走得比他还要慢!
原来,张浩元被那卖饮子的少女,又硬塞给他一碗饮子之后,只好全都喝了,可能是因为少女特地多加了些冰的原因,张浩元离了镇子之后,又走了一小段距离,便感到肚子疼痛,他只好拐进小树林去方便,可等方便完之后,又是没走多远,肚子又接着疼痛,他只好再进树林里去方便,一来二去的,便耽误了时间。
等到张浩元方便好了,可天色却也不早,他歇息了一会儿,恢复些体力之后便又接着赶路,却在路上碰见一大群人,领头之人是一个全身盔甲的胖子,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胖子后面跟着的人是一大群的家丁,个个手持刀枪棍棒,看样子是象去打架,而且是要闹出人命那种的架。
张浩元为人最爱多管闲事儿,这可能和他是县尉之子有关,他见马上的胖子明显是富贵人家之子,否则也不可能拥有如此好的盔甲和战马,带着家丁这么气冲冲的,看来是要去打架,说不定会出人命!
张浩元连忙喊了声:“将军,这是干什么去?”说罢,闪到了道路一边。
胖子咦了声,停住战马,看向张浩元,有些结巴地道:“我,我,我不是将军!”
如果张浩元喊的是别的什么,那他一定不会理睬,可张浩元喊的是将军,还是冲着他喊的,那这胖子便停下马来了,糊里糊涂地便回了他一句。
张浩元不给他任何考虑的时间,紧接着便问:“你要去杀谁?”
“我没有要杀,杀谁,我只是去抢亲!”胖子顺嘴又答了一句,他忽然回过味儿来,自己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