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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相公随风舞-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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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啊,我之前不认识你啊?我为什么会中七步绝?”难道我爹坑蒙拐骗,强取豪夺,为富不仁,坏事做绝?

    “关于这一点,我从崖底回来后就命人去查了,但是一无所获。”

    炽天说的那些都玄玄幻幻,虚虚实实,真假莫辩,韩修听得云里雾的。“你说的那些和他有什么关系?”

    “他隐约知道了某些秘密,想得到这笔宝藏称霸天下。他一直在我较量,现在我占强势,他只是每月十五晚上才会出现。”

    “那有没有办法让他不出现?”韩修忙问道。

    “办法倒是有。就是。。。。”炽天看着风儿,脸微红。

    “天天,别害羞了,说吧。”这里的美男怎么都这么害羞,难道全是粉红男人?

    “就是,就是让他喝下风儿的血并和风儿缠绵一夜。”

    “这样就可以吗?为什么?”韩修不解。

    “是的,凤血可以驱除一切魔障,凤体可以净化一切邪恶。”

    “哦。”就这么简单?那改天我一定把他狠狠的XXOO了。我摸着脖子暗讨:色住他对我来说定是一个高难度的挑战。

    “可是,他会伤害风儿的。”韩修心有余悸的说道。

    “放心吧,修。要是他真想杀我,现在我就已经躺进棺材里了。我赌定他舍不得对我下手,因为他还没有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我猜他昨晚对我用了摄魂术,不过他肯定是一无所获。”哼,看他的摄魂术厉害,还是我的媚男术厉害。偶发誓,偶非把这个一柱擎天色得死去活来,对偶俯首称臣不可。

    “风儿,你,你真的会去找那份宝藏吗?”韩修小声的问道。

    “我就是想去也没门啊。我记忆全无,爹娘又死了,你也听天天说了,我就是凤族的最后一根独苗了,我到哪儿去查关于凤血令的事啊?就算我哪天鸿运当头,天上突然掉下个狗屁凤血令砸在我头上,我也得等西天出现幻日,北边发生地震啊。这些事都是百年不遇的奇事,哪有那么容易遇到。我还是回到凤城去,安安份份的躺着,当一条米虫懒虫蛀虫过我的富二代日子,再每天和你们做个十次八次,然后生一窝萝卜头出来陪我们快快乐乐逍逍遥遥的享受人生得了,反正老爹留下的金银财宝够我花几辈子了。”

    听着风儿色言壮语,韩修和炽天肩膀抖动得厉害。风儿不是一般的豪放!!

    ;

 第二十五章 小憩云隐寺

    本来打算只在炽天家待三日的,由于身体不舒服便理所当然的又多待了五日。

    在此期间,炽天带我们观览了镇上的好多地方。经过他的解说,我才知道,原来这地方叫鬼镇,难怪搞得像个地府。之所以叫鬼镇,是因为这是横跨圣天,突厥,吐蕃,高丽,东瀛,五国的杀手组织鬼门的总堂。

    当听到这一消息时,我对炽天的景仰成倍的增长,他可是这里名副其实的黑道之王。比我的军火商老爸还厉害,理由嘛当然是比我爸年轻,比我爸帅,最重要的是我老爸满世界都是情妇和私生子,十足的种马一匹!单就这一点,炽天就比他强到火星上去。人家天天有钱,有权,有才;二十八了还是纯情男人一枚。得知这个消息,我足足偷笑了三天三夜,连韩修都以为我撞邪了。

    炽天的厉害还不只是他是鬼门的门主鬼王,他还是太平洋亚洲地区和印度洋部分海域的海盗之王海龙王。我猜我秦家祖坟上早就冒青烟了,我随便爬个墙居然爬出个如此极品的帅哥出来。因为这个消息,我又接着偷笑了两天,笑得韩修紧张万分的跑去告诉炽天说我走火入魔了。

    我整天都计划着如何将他们两人推倒,经过坚苦卓绝的思想斗争后我决定选一对二的方案。炽天和韩修每天都被我色光电得脸红心跳。我猜想他们一定也很期待吧。我不仅编排好了让他们喷鼻血的脱衣舞,钢管舞,贴身舞。我还设计了好了梦幻的百合花床,浪漫的烛光晚餐,以及深情的求爱求婚个唱表演。

    然而的确是天妒“淫”才,就在我准备将所有理论付诸于实践的头天晚上,炽天接到急报,说海上的兄弟出海遇到特大风暴,损失了不少船只和弟兄,需他即刻赶去龙府…流球岛,处理相关事务。所以炽天连夜告别了我和韩修火速赶去了流球。

    临别,我哭得撕心裂肺,肝肠寸断,把所有人都感动得泪水连连,炽天更是当众搂着我又吻又抱。他只当我是情深似海,情意绵绵,恨别怨离,他哪知我是为我的一对二推倒计划搁浅而扼腕痛惜。我们约定等他处理完海上的事务就即刻赶去凤城找我,我和韩修在那里等他。炽天点头答应,而后给了我他的门主令和五千两银票。他说门主令在路上比银票还管用,江湖上的各路强盗山贼杀手见了都会给我让路让道,还说他会与我保持鸿雁传书。安慰了我许久,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他离去。

    第二日清晨,我和韩修便离开了鬼镇,快马加鞭向荣城赶去。

    中午时分,我们路过一古寺。

    “修,我们到寺里歇息片刻好吗?”艳阳高照,温度奇高,人和马都热得受不了。所幸三天前在鬼镇上重新买了把扇子,才未至于一路上热得跳脚。

    “好。”

    古寺坐落在山林中,清幽隐匿。若不是刚好碰巧路过,即使站在山前也不易发现。

    牵着马,走在长满青苔的石阶,头上轻风拂过,地上树影晃动。“修,我们进寺后多歇会儿凉好不好?”

    “恩,都依风儿的。”韩修在跟在风儿后面阳光一笑。

    走到庙门处,才看到三个风化得几乎看不来的字云隐寺。像云一样隐于红尘之外,好名字,极富禅意。

    本以为是一坐极其清幽的寺庙,谁知进了庙里才知道,里面乘凉的路人和香客颇多,大家高谈阔论,热闹极了。

    将马栓在一旁的树上后,我和韩修走去凉亭小坐,顺便听听人们在谈论什么。

    原来庙里刚统一修鄯了大殿、偏殿和金顶,主持师傅特意搭建了求联台,出了二十副上联,正当众向来人征集下联呢。

    韩修本来也是兴致勃勃的想挤进人群去看看是怎样的对联难倒了这么多人,可见我兴趣缺缺的侧坐在亭里,望着远处的山峦发呆,便走过来问道:“风儿在想炽天大哥?”

    我点头。“恩,不知他那边怎么样。。。。”

    韩修坐到我身旁,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风儿不必担忧,炽天大哥一定会尽快处理好的。”

    我转身握着他的手道:“修真好,谢谢修。”见凉亭无人,便在他耳边轻啄了一下。

    韩修头微垂,脸微红。“风儿真不想去看看吗?”

    我笑着为他轻捋着被风吹乱的几丝发。“修想我的去吗,恩?”

    韩修点头。“恩,顺便替炽天大哥求只平安签。”

    我打了个响指。“这个想法好,赞一个。啾!”又在他脸上香了一个,而后拉着他去了大殿。对联事小,求签事大。当然是先求签去,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心中想的是:佛主佛主显显灵!下月十五之前我能不能如愿将修修和天天吃掉,若能吃掉给个上上签,若不能吃掉给个下下签。对着高大的佛像默问了三遍,而后握住签筒摇了起来。一下,两下,三下。一只签出来了,一看大吉签!我心情顿时大好。哦耶,连菩萨都同情我色心可怜,给我大吉了,我还担心什么?

    是大吉就好,签文也无需看了,我把签支当飞镖直接投进了签筒。

    既然菩萨赐福予我,我也得表示一下感谢不是。于是我将扇子“唰”的一声打开。“修,带我去主持师傅那里。”

    韩修见风儿求签后顿时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心知定是求了好签了。笑道:“好。”

    韩修牵着我出了大殿,而后直接抱着我腰一个凌空飞跃将我带到殿前临时搭建的求联台上。

    我“唰”的合上扇子对主持师傅行了个拱手礼。“无名小辈拜见大师,愿将所缺之联齐数对出。”

    白眉白须的主持点头,右手竖掌回礼。“阿弥陀佛,老纳多谢女施主前来赐联。”

    主持此言一出,台下热闹的人群顿时鸦雀无声,个个引颈而望,试图看清何人如此狂妄。

    主持微笑。“女施主在对对之前,可否赐禅诗一首予本寺?”

    禅诗是么?小意思,对我还不是信手拈来,我红唇轻启:“那就来首平常心吧。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主持师傅微笑着听完。“女施主果然与我佛有缘。净土莲花,一花一佛一世界。”

    我“唰”的打开扇子。“牟尼珠献,三摩三藐三菩提。”

    众人一听连连叫好。主持点头。“万法一心,空不异色。”

    我扇着风字扇对着台边的韩修媚眼横飞。“一心万法,色即是空。”

    台下观众皆无语的看着我,不少人抽着嘴角,大概是说就你这色样,也能理解色即是空么?

    主持伸手示意众人安静。“笑古笑今,笑东笑西笑南笑北,笑来笑去,笑自己原来无知无识。”

    众人齐齐摒住呼吸,都把看好戏的目光投向我,这可是他们绞尽脑汁,想破头皮也没对出的难联。

    我云淡风轻的一笑,对着韩修眨了一下电眼。

    “观事观物,观天观地观日观月,观上观下,观他人总是有高有低。”

    韩修悄悄伸出袖里的拇指对我微微一比,我心里高兴得冒起无数个泡泡,用扇子往脸前一遮,对着只有他才能看得见的角度,快速伸出小舌在唇边一舔,引得他猛的一阵咳嗽。

    主持对我和修之间的互动撅了撅胡子。“最后一联,风声水声虫声鸟声梵呗声总合三百六十天击钟声无声不寂。”

    够长!够绝!念出这么多声字,眉头都不皱一下,不愧是念经的和尚!台下的人一改之前看好戏的神情,均露出一副期盼的模样。有如此多的观众期待着我的不俗表现,我怎能让他们失望。“月色山色草色树色云霞色更兼四万八千丈峰峦色有色皆空。”

    偶对色字的熟悉理解程度,比老和尚的麻米麻米呗呗洪念经声还绝!

    好!好!好!。。。。。台下观众对我报以雷鸣般经久不息的掌声。我微笑着向大家致意,谢谢大家看得起我。我转头见修也轻轻的击着掌,众人均把羡慕的目光转向修。他头一抬,胸一挺,腹一收,坦然接受男人的嫉妒女人的羡慕,感觉倍儿有面子。

    主持师傅竖掌施礼道:“女施主天纵奇才,老衲佩服。”

    我微笑拱手还礼道:“主持师傅有礼了。晚辈奇才不敢当,全才倒是真的。”

    “呼………”“吁”

    台下的喝彩声顿时换成抽气声,这,这也太狂,太傲了吧。于是掌正更加热烈了。

    大概是大家对我崇拜达到了令人呛水的地步,就在我即将下台去时。一个冷冷的声音在人群后凉亭响起。“井底孤蛙,小天小地,自高自大。”

    我听后眉一挑,是谁这么煞风景,敢把我说成井底孤蛙?抬头一看,只见凉亭里站着一玄衣和一蓝衣两位气宇轩昂的男子。虽然他们均侧着脸,看不见相貌,不过就身材而言,他们与韩修不相上下。

    我淡笑一下,回敬他们一句:“厕中怪石,不中不正,又臭又硬。”你以为,就你会讽刺吗?

    在大家的欢呼声中,我和韩修走进凉亭坐下。我稍稍打量了一下两位男子,好俊的两人!相貌颇为相似,应该是兄弟二人。

    玄衣男子,又酷又帅。天庭饱满,鼻梁挺立,两道浓眉斜飞向上,双眼皮下两片深海淡定清幽,左脸上有一块横轻竖重的不规则十字形疤痕,显得他倍儿有男人味。薄唇微抿,嘴角露出浅浅的弧度,背手侧立,墨发飞扬,霸气凛然,卓尔不凡。倒十字架的完美身材,大约有一米八二的身高,三十岁左右。

    蓝衣男子比玄衣男子眉稍淡,肤稍暗,脸稍圆,唇稍厚,少了一沉稳,多了一分冲动,大约有一米八的身高,估计二十出头吧。他铜拳紧握,满脸怒容,想必是对我的回敬之言耿耿于怀吧。

    玄衣男子淡然接受我放肆欣赏的目光,蓝衣男子则始终臭着一张脸。

    我香扇轻摇微笑道:“敝人秦随风,今在此遇见二位人中之龙实在三生有幸。这位蓝衣小哥似乎对随风颇有不服。随风这有一绝难缺联,若小哥能将之对出,随风便甘拜下风。”

    玄衣男子和蓝衣男子一听均转过身来正对我。蓝衣男子道:“对就对,是何难联?”

    刚才围观求联台的人们听说我这儿有一绝妙难联顿时纷纷跑来围观凉亭。

    我扫视众人示意大家安静,而后又向我家修修眨了一下电眼。“横批天蓬元帅,上联:在上是神。请赐教!”我的语速非常快,说完之后还向蓝衣男子拱手行礼。

    蓝衣男子一听微颦的眉眼顿时舒展,“唰”的一声打开扇子,得意洋洋的摇起来,骄傲的尾巴翘上了天,几乎完全不用思考道:“在下是猪。”

    果然上钩,果然中计!

    玄衣男子轻皱了一下眉,反应过来,随即轻叹一气,摇摇头。

    我忍着爆笑的冲动,赶紧上前拱手行礼。“敝人甘拜下风,阁下果然非同凡响,元帅二字当之无愧。”

    而后拉着韩修,速速牵马离开。

    在出庙门前,我终于放声狂笑起来。“哈哈哈。。。。。。”

    在我笑出声后,庙门内再次爆出雷鸣般经久不息的掌声,和肆无忌惮的嘲笑声。

    韩修这时才明白过来,随即也大笑起来。“哈哈,风儿,你,你实在太不厚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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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 好女不跟元帅斗

    临近正午,天气酷热,我实在不忍心再让瘦马顶着烈日像早上那般狂奔急赶了,所以我和修一直都是走走歇歇,尽量让马多歇凉,多喝水,少赶路。

    “风儿,你看!前面有条小河,河边还有棵大树。我们就去树下乘凉,顺便吃了干粮再走吧。”韩修指着前方大约五百米远的地方对风儿道。

    我正卖力的舞着扇子为小狼狼和瘦马扇凉呢,听修大哥这么一说,忙抬头一望。“恩。”

    来到河边一看,哇,河里还真热闹!七八个孩童正光着小屁股在河边打闹嬉戏,几头水牛正悠闲的泡在河里降暑,尾巴还时不时的左甩右拍,赶着蚊蝇。

    大树下摆有一张石桌和几块石凳,想必是这里的人专为在此休息的行人准备的。

    下马后,我迫不及待的坐到冰凉的石凳上,掏出炽天特意吩咐炎为我们准备的青苹果和白花桃啃咬起来。咬着鲜果,靠着足够两人合围的大树,我抬头仰望树端,发现这竟然是一棵红豆树,树上结满了扁平的夹果。可惜现在夹果还没成熟,不然我说什么也要爬上去摘下两大把来。

    贪婪的享受着夏日的凉风,陶醉于眼前纯朴的田园风光,我心旷神怡,惬意无比。

    忽而,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抬眼一瞧,噢买糕,不会这么巧吧!竟然是上午在云隐寺遇见的玄衣男子和被我戏弄过的蓝衣男子!

    韩修见风儿脸露诧异,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见是那两位男子,嘴角微扬。“风儿,看来人家不服气追上来了。”

    修大哥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看他们长的人模人样的,应该不会那么小气吧。”我心里暗讨:如果他们真要记恨,我不介意再给他们斗一回合。

    蓝千烈上午在云隐寺被丑女戏弄后心里一直憋屈得慌,一想到她肆无忌惮的狂笑和那副联,他就恨得牙痒痒的。众人的嘲笑,大哥的偷笑让他颜面尽失,形象全无。想他堂堂烈王何时受过这等委屈!该死的,要是再遇到这丑女,非连本带利将面子里子讨回来不可!!!

    蓝千秋看到八弟窝火憋屈的样子肩膀就抖得厉害,这能怪人家么?虽说人家是挖起坑坑等他跳,可也得他自己肯跳不是。与其怪人家没在坑里放几厢翘宝银子反埋了半坑牛粪,倒不如怪他自己反应够慢,脑子够笨。

    两兄弟正思讨,便见前方小河边树下有一瘦一壮两匹马,一女一男两侧面。这两人的身影怎如此眼熟呢?

    不一会,两人赶到了树人。蓝千烈定睛一看,鼻子就冒起了烟,原来是她!!该死一万八千次的秦随风!!!折磨了他心情一上午的罪魁祸首!!!!!

    与此同时,蓝千秋看到了随风。他礼貌的朝她和她身旁的男子微微点下头,而后下马径直走过去坐到他们对面。

    都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当蓝千烈喷起比斗牛还粗的气坐过去后,人家根本就不理会他。就像完全没过见他,认不得他一般,正喀吱喀吱的享受水果的清脆甘甜。

    这人世间最窝火的事情就是当你把对方记得一清二楚的时候,人家已经把你彻底遗忘。当你正在为前仇旧恨纠结不已的时候,人家正在惬意的享受人生。

    我见他们两位坐到了我对面,我赶紧装失忆,对蓝衣男子的喷气和火气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我就不信酷男会自提上午勇。

    韩修见蓝衣男子虽有不悦,但始终风度不减,稳坐侧面。玄衣男子则是一直风度翩翩,笑坐对面。“在下韩修,这是风儿。不知是否能有幸结识二位?”韩修拱手道。

    蓝千秋点头微笑。“敝人钱秋,这是舍弟钱烈。”

    韩修道:“我与风儿欲赶往荣城,不知是否与你们同路?”

    蓝千秋眼中一亮。“同路,我与舍弟也正是要前往荣城。”

    什么?这两人也是去荣城的?也就是说,我们暂时是路伴了?

    经过韩修和钱秋的一番简单交谈。我和那只喷火龙钱烈也顺带的,被迫的,成为了路伴。

    路上我始终采取冷战对热战的方针,铁了心的对喷火龙不闻,不看,不理。这一招直接使他郁闷透顶。他火无处发,气无处撒,憋得直想撞墙。

    大概下午申时中的时候,我们路过一个小村庄,见许多村民及过从来往都围在村口看热闹。众人见我们一行四人骑马路过,忙齐齐给我们让道。

    进了村后我们见一个嚣张的胖大姐脚踩一位大哥,左手拿着舀猪食的瓜瓢,右手拿着赶猪崽的鞭条,得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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