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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了又逃-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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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花天酒地、放浪无形的那天起,他就放逐了那份旷日持久的苦恋,他已经失去了为鲁瑶义无反顾的心力和勇气了。
  还有,沈林的惨死带给他的巨大冲击。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代佳人就这样香消玉殒了。他眼前时不时地闪现她从前的明媚容颜,乌发雪肤、巧笑嫣然,即便他总是忍不住想要打压他、刺激他,也不得不承认他对她的美丽并不是无动于衷的,就算是老怒浅嗔、言辞如刀,也不能使她的美貌失色,而且她还那么优秀、那么骄傲、那么热衷于忧国忧民,呵呵,老天真是不公!
  这天午后,车子驶入了深山里,道路崎岖不平而且很狭窄,到了最后,已经不能行车了,方鸣宇让司机和傅定祎都下车开路,拿了傅定祎的风衣将沈林包裹住,一步不停地走了两个多钟头才来到孤立在山头的一座竹园之前。
  让傅定祎抱住沈林,方鸣宇上前敲门,半响无人应答,他放开嗓子喊:“壶公,我是竹叶青,人命关天,还请救命。”连连喊了几遍,还是无人应答,方鸣宇直接撞开了远门,向院中的竹舍疾步走去,上了台阶,走上门廊,离房门只剩一步时,竹门的缝隙中突突地射出来两支短箭,直愣愣地扎在方鸣宇的前胸上,屋中传来一个苍老而悠远的声音:“小子,我不欲再过问世事,你快些离开吧,再进一步,箭上就要淬毒了。”
  方鸣宇将身上的箭拔出来随手扔下,血色氤氲,回头看了一眼傅定祎怀中的沈林,他目带决然,声音哽咽着:“只要你能救她,别说是毒箭,就是立刻叫我死在这里,我也绝不迟疑。”屋中人“咦”一声,脚步声“噔噔噔”地响,两扇门哗地一声从里面拉开,门中站着一个发须皆白,满脸沟壑纵横的瘦小老头,他捻着胡须,惊奇不已地绕着方鸣宇打转,口中啧啧有声:“难以置信啊,难以置信,你这个天生带煞、五情不逞、六亲断绝的野小子有一天愿意为别人死,真是比公鸡下蛋还稀奇啊,啧啧啧。”
  壶公性情怪诞,方鸣宇心中惶急,却不敢去拉扯他,只在口中说道:“人命关天,还请壶公快些施救。”壶公白眼看人,慢条斯理地捋着三寸白须,悠悠说道:“不急不急,先讲清楚了,我若救了他,你真愿意去死?”方鸣宇言辞铿铿:“就算我要抵赖,壶公有的是手段取我性命。”壶公摇头:“不然不然,我的手段与你是否心甘情愿没有关系?”方鸣宇点头:“我说话算数。”壶公颔首而笑:“很好很好。”这才让傅定祎抱着人进屋。
  傅定祎将沈林放在铺了一层薄褥的竹床上,指着方鸣宇:“你去打些水来,给她清洗清洗,屋中四面开窗,暖风习习,窗外翠色欲流、妍彩欲滴,屋中桌椅器具多是普通的竹木制品,放置的没什么章法,也没什么摆件赏器,室内充斥一种深沉蕴藉的药味,除了里侧对门摆放的一张矮桌上摆着的黑白分明的棋子和棋枰,再看不来此间主人有什么高明之处。
  傅定祎看着老头扒开沈林染血的衣袖,咦了一声,用下巴指了指傅定祎:“你过来看看,这女伢的伤口是不是有些奇怪?”傅定祎凑到近前,见那满是血迹的手腕上血肉模糊的一个伤口,约有一公分的伤口上周围一圈凸起的灼伤,中间是黑红的血肉,还有流动的血。”
  傅定祎也是个聪明人,他立刻发现了问题:“这是枪伤,伤了她的子弹却不见了。”而且这个伤口很完整,完全没有外力取过子弹的痕迹。沈林的手臂还是绵软的,略带着一丝温度,这一刻,傅定祎也不得不相信沈林确实还活着了,虽然她一直没有意识,脉搏心跳都似乎证明她已经死了,可是她的身体没有腐烂。
作者有话要说:  

  ☆、神秘体质

  已是春末夏初,两天时间过去,她的身上却没有出现尸气,只能说明她还活着,只不过生气十分微弱罢了。
  壶公点点头:“她手腕上的子弹应该刚取出来没多久,不到一个时辰。”傅定祎一惊,不到一个时辰,也就是说是他们在深林里赶路的时候,难道是方鸣宇用了什么神秘的手法去了子弹,不欲让他和司机知道?倒是有可能。
  壶公不再多问,扣指搭脉。十分钟里,壶公的表情一变再变,然后猛然起身去检查沈林的眼耳口鼻,查了两边,叫住傅定祎:“你来把她的衣服脱了?”傅定祎有些窘迫,就算沈林生死难料,他不敢想象自己要去脱她的衣服,壶公见他不应,吹胡子瞪眼:“磨磨蹭蹭地干什么,耽误了病情,让小青找你拼命啊!”
  无奈,傅定祎只好按壶公说的做。刚解了两个扣子,方鸣宇端着一盆水进来了,将木盆放在地上,拦住傅定祎的手说:“厨房里烧了热水,你去洗洗吧。”傅定祎无端地觉得心里很不爽,还是依言出去了。
  将沈林身上的脏污擦洗干净,壶公将她身上的伤检查了一遍,又去把脉,完了就在一旁凝神思索,他的侧脸在傍晚的霞光里显得沉重而压抑,方鸣宇的心中不可抑制地生气阵阵恐惧,他握住沈林的手,努力地克制着。
  良久,壶公怅然而叹,看着方鸣宇如丧考妣的苦瓜样儿才恢复了一点高深样:“你勿需多虑,你这女伢死不了的,不过她的身体很奇怪啊,明明内外俱伤,脏腑、血脉、筋骨、肌肉、还有头脑、情志,都受了重创,明明大大地伤了根基,照理根本活不到现在,可她偏偏活下来了,体内还有一股源源不断的生气,真是奇哉怪也,就算是练了什么内家功夫,也不至于有此神效啊,哎呀,我得去查查典籍。”
  方鸣宇叫住他:“壶公,先给她治治外伤吧。”壶公心不在焉地点头:“我去那些生肌祛瘀的药膏药粉,你给她抹上就好了。”
  司机被方鸣宇派下山去买食物衣服去了,傅定祎凑合着住下了。夜里,方鸣宇一直守着沈林,后半夜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沈林的体温上升了许多,他欣喜若狂地试了一遍又一遍,是真的,沈林不再是冷冰冰的,她活过来了,他也管不了扰了壶公休息、就会被他折腾了,急不可耐地敲了他的房门,门立刻被打开,壶公怒气腾腾地问:“干什么干什么,赶着投胎啊?”方鸣宇惊喜地说:“壶公,阿林她活过来了,她的体温恢复了。”
  壶公一听,也不再唧唧歪歪,立刻往正屋里去。
  不过六天的功夫,沈林的伤以令人惊奇的速度愈合着,壶公简直要抓狂了,因为他翻遍了藏书,也弄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沈林这样的体质。还有一点奇怪的是,照她这种恢复的速度,明明第二天体温正常了以后就该醒过来了,可是直到第七天她还是没醒。
  壶公束手无策只好不分巨细,详细地向方鸣宇询问沈林的生活习惯、性情脾气、爱好能力等等。
  当说到沈林那次腿上中枪也是一连数日昏睡不醒,醒了以后伤口剧痛,饮食无味、夜不能寐、日不能安。壶公立刻做恍然大悟状,激动地直拍大腿:“对啊,对啊,正是如此啊,她不喜欢吵闹喧嚣的环境,饮食口味偏淡,闻不得恶臭,也不喜欢香粉、香水,而且远视之力胜于常人,这说明什么?”
  方鸣宇心中一动,向他们这种职业,非常亲睐耳聪目明的人,也会刻意地去寻找培养这种人,他知道有人真的天生五感异于常人的,除了养伤的那一回,沈林表现得并不出格,他便没有多想,听壶公的话音,沈林如此顽强的生命力竟与她灵敏的五感大大地有关了。
  傅定祎也立刻明白壶公的意思,沈林不爱化妆、也不用香水,影响得柏楚楚也只化淡妆,不再用那种浓香型的香水了,有一次柏楚楚跟他提起,沈林的手背擦破了一块皮,她就疼得吸气,连脸都白了,他那时候只以为这女人这么喜欢装模作样,真是虚伪,如今看来她真的是天生痛觉敏感了。
  晚饭后,傅定祎出去溜达了一圈,进了院门,司机在门外站着,看来他从山下回来了。去正屋看沈林,方鸣宇正守着她,他看着不到半个月就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沈林,心有戚戚,年初第一次去方鸣宇的别墅见到她时,她也没这么瘦的。壶公说,她这是要回避痛苦,所以就在昏睡中养伤,每日里只能进些汤水,还有一点点的粥,消耗的大部分是身体里储存的能量,怎么能不瘦啊。五感灵敏,有得必有失啊。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一抬眼,方鸣宇正在用一种晦涩的眼神看着他,他吓了一跳,“干什么啊?”方鸣宇扯了扯嘴角:“出来这么长时间,你没想着回去吗?”他有些不自然地避开了方鸣宇的盯视,立刻又镇定了下来:“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安静的我时时刻刻都能听见自己的呼吸,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没有狐朋狗友在一旁阿谀奉承,没人催着我成家,也不需要出去交际,我感觉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全被清空了,好像又重新认识了自己,我还想着多待些日子、找回最真实的自己呢。”方鸣宇似乎轻笑了一声:“是吗?那正好了,我有事要出去一趟,你先帮我照看着阿林吧,壶公性情有些怪诞,为了弄清楚阿林身上的怪异之处,指不定会做出什么来,你帮我提防着他吧,最多一个礼拜,我就回来了。”
  傅定祎努力地压制住心里那无端冒出来的窃喜,冷静道,“沈小姐已经无大碍了,你为什么不直接带她下山,让我来防着壶公怎么也防不住,他身上有功夫,又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药,她真要伤害沈小姐,我能怎么办?”说起来,上次方鸣宇刚拜托他好好看着沈林,沈林就被绑架了,他心里真是没什么底。
  方鸣宇喟然长叹,而后似乎在自言自语:“山下有坏人啦。”傅定祎没有听清,他在想着另一桩事,心中犹豫着,最后还是问出了口:“壶公说,沈小姐似乎怒极伤极,造成了情志内伤,应该是吐了不少血,是什么让她怒极伤极——鸣宇,虽然我知道你是有苦衷的,可是沈小姐她不知道,谨慎起见,你还是先和她澄清误会再去办你的事,不然。。。。。。”不必说完,方鸣宇也该明白了。
  方鸣宇心中陡然一痛,沈林那天空洞绝望的表情定格在他的眼前,还有不停地从她的嘴角溢出来的鲜血,他急忙地甩甩头,试图摆脱那种让人绝望的画面:“那件事再不去办,我和沈林便一辈子不能安生了,如果她醒来,你帮我告诉她,当时有人想通过她来要挟我,我是不得已的,我从未背弃过她,让她——等着我回来。”
  方鸣宇还是连夜下山了,临走前交代,如果一个礼拜之后他没有回来,傅定祎不要立刻带沈林下山,至少要过三个月再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少点儿,因为要新开一卷,没法从下面匀出来

  ☆、阿哥阿林

  “死丫头,你给我回来,不回来,我活剥了你——”咆哮声响彻绵绵山林。“呀呀呀,丑老头要吃人拉——”唯恐天下不乱的清脆声音。
  被死丫头叫丑老头的壶公气得差点要背过气去,傅定祎不太高兴,“壶公,
  不就是一只乌鸡,至于把阿林吓得不敢回家吗?”壶公的胸膛上上下下的起伏着,气急败坏地指着傅定祎:“不就是一只乌鸡?你知道就这么一只乌鸡花了我多少水磨功夫,这东西多金贵多难养,你知道吗你,我天天换水换食扫鸡窝还给它们看病,这才养活了六只,我的心肝呀,一不留神就这死丫头祸害了呀。”
  傅定祎瞪大眼睛:“壶公,你可不要信口开河,我买了这些乌鸡回来,本来就是给阿林补身子,是你哭着喊着要用师门秘法来养,结果二十只不到一个月就被你养死了十四只,要说祸害也是你祸害的多,你先把自己个儿活剥了吧。”
  壶公手指着傅定祎直哆嗦,暴跳如雷叫道:“你们两个在我家里白吃白住了快半年,送给我老人家二十只鸡难道不应该吗?你竟然说要把我活剥了,这这这真是客大欺店啊,不得了了、不得了了,我这小庙是容不下你们了,麻利地收拾了东西快点给我滚,滚滚滚滚滚——”
  傅定祎好整以暇地看着暴跳如雷的怪老头,“壶公,说话可要讲良心的,我说过要给你房资,你死活不要,说你一辈子都用不着钱这个东西,所以我就直接花钱买衣服和粮食回来,还有送给您的那个榧木棋盘,墨玉打磨的黑子,羊脂白玉的白子,不说价值连城,买下这一片山林是尽够了,这么珍贵的东西抵给你,怎么说是白吃白住。”
  壶公的气焰立刻瘪了下去,对他来说钱财还真是身外物,可他平生除了医药的第二大爱好就弈棋,他太喜欢傅定祎送给他的这份家当了,每当看到它们,就跟久旷的鳏夫白娶了个漂亮媳妇是一样的心理,拿人的手短,一提到这个,他就硬气不起来。
  壶公又一次偃旗息鼓,回到房间运气去了。
  看看天色,傅定祎开始张罗着做晚饭,如果在半年前,有人说他会亲自下厨做饭,还是用这种土了吧唧、做一顿饭都要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土灶,他绝对要说此人要痴人说梦,可是眼下事实就是如此。他想了一下,打算做个四菜一汤,瘦肉炒白菜、炒豆腐、凉拌木耳、西红柿吵鸡蛋还有一个土鸡汤吧。先把柴火准备好,烧水把锅洗了两遍,其实中午吃完饭已经洗得干干净净了,只不过阿林最比较叼,有一点不合适,她就不吃饭了,所有的细节都必须一丝不苟。
  将香菇洗净装好,放在一边,土鸡是从乡人手中买的,味道很正,送来的时候已经去毛挖去了内脏,他剁成块直接用盐腌制了一下,在锅里添上半锅冷水,鸡块倒进去,开始烧火。听乡人说,土灶用得熟练了,可以一边烧火,一边在去洗菜切菜,做一顿饭就省去了一半的时间。他是没这个能耐的,只好一步一步地来,干好这个再做那个。
  水烧开了,细细地撇去血沫,用网勺将鸡块沥干了放在一边,把砂锅架在炉子上放够了水,把鸡块、香菇、枸杞一齐放进锅里,盖上盖子,拔开炉盖,开始炖汤。这个土鸡汤是他最拿手的汤,也是阿林最喜欢喝的汤之一,是以他更多的炖这个汤。
  汤已经炖上了,他开始洗木耳白菜豆腐西红柿,拿出一块瘦肉切了。洗好了锅,这就开始炒菜了。炒好一个菜的时候,门口一暗,光被挡住了,傅定祎一看,阿林那蓝底印花的斜襟小褂和粉色的裙子都还穿得好好的,短短的头发却乱糟糟的,脚上的鞋子也掉了一只,衣襟里还兜着什么东西,玉肌花貌,羡煞旁人,她却分毫不自知,一双漂亮的凤眼睁得圆丢丢的,里面满是欢快的光芒,脆生生地叫了一声:“阿哥,我摘了果子给你吃。”
  只这一声,傅定祎的心顷刻就酥软了,不忙着炒菜,走过去拨拉了两下她的头发,柔声问道:“鞋子呢?”她茫然地看着他,他无奈,拦腰抱起了她,兜在衣服里的果子顷刻洒了一地,她嚷着:“阿哥,我的果子。”将人抱到厨房对面的一间屋子把她放在床上,打开一个朴素的连漆都没上的半人高柜子,从里面密密麻麻的布鞋中拿出了一双给阿林穿上,阿林不知在想什么,有些走神。
  在她身边坐下,拍拍她的脸蛋,“想什么呢?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阿林不是每天都下去和村子里的小孩们玩,但是一出去,肯定要待到太阳开始落山才回来,不会太早,也不会太晚。
  阿林回过神来,抱住了傅定祎的脖子:“阿哥,小环他们一听说山下来了汽车,就都跑过去看了,他们难道没见过汽车吗?为什么好像生怕去得晚了就看不着了?”傅定祎一顿:“你还记得汽车的样子?”阿林点点头,不等傅定祎说就跑到临窗的桌子上拿出画册和炭笔画起来,傅定祎看着她认真的背影,走过去在她的脑袋上亲了一下,说道:“你慢慢画,阿哥去炒菜了。”
  阿林点了点脑袋,没有说话、没有回头。
  阿林画好的时候,他刚将菜炒完,正要拌木耳,阿林兴冲冲的跑过来,画册抱在怀里,“阿哥,画好了。”他扫了一眼纸上的素描,心里顿时一抽,花的时间更少了,笔法也更熟练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头上的伤又恢复了不少?拿在手中的筷子突然一滑,阿林眼疾手快地在筷子掉在地上之前抓住了它,然后拿着筷子在他面前晃了两晃,表情得意洋洋,仿佛在说,我很厉害吧。
  他接过她手中的筷子,拍了拍她的脑袋,“去叫壶公吃饭吧。”阿林嘟着嘴:“丑老头凶巴巴,为什么还要给他吃饭?”即便不情愿,她还是去了;她对他莫名的依恋和信服,难道是因为他是她醒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他闭了闭眼睛,甩开脑中的思绪。
  阿林下午吃了一只烤乌鸡,晚饭就食欲不振了,傅定祎因为有心事,吃的心不在焉,壶公就化悲愤为食欲,横扫餐桌,将饭菜吃的干干净净,阿林不忿地瞪他,心想,他真像一只猪。
  洗完澡回到房间的时候,阿林正坐在桌前看一本大部头的书,他有些发呆。没有人教她,她却从一开始就这样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看书,不会弯腰塌背,不会离得太近,也不会靠在床上看书,若不是刻在她的身体里,她不会在忘却了那么多东西之后,不由自主地保持了这个习惯,她幼年读书的时候应该是受到了严格的要求。他越来越觉得她的行为和归国华侨的身份有些违和。
  他走过去,阖上桌上的书,她不满地抬头看他,他拉着她的手笑:“晚上光线不好,不要看书,伤眼睛。”她瞪着眼睛,瞳仁在昏暗的灯光显得格外幽亮,“骗人,阿哥晚上就看书。”他笑笑一把抱起她,走到床边,轻轻地放在床上,摸了摸她柔嫩的脸蛋,“阿哥不骗人,你还小,不能晚上看书,阿哥已经是大人了,所以可以看。”她没有反驳,只静静地看着他,他略有些闪神。
  尽管她的思维和心智是八九岁小孩的阶段,却不会去做过分孩子气的动作或者行为,她不怎么哭,最多就是在不高兴或者伤心的时候背过身去,留给人一个落寞的背影,让人绝对不忍心去再惹她难过。有时候她不说话,没有表情、很安静,傅定祎恍惚就以为她还是以前那个沈林,嬉笑怒骂、对他不假辞色、傲慢的让人忍不住想欺负想征服的沈林。
  她打了个呵欠,懒懒地问:“阿哥,你讲故事吧,我想睡觉了。”从床头柜里拿出一本有些破旧的、约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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