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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穿越档案-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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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腿上,也不再缠个不休,只是猛打哈欠。好吧,我承认,物以类聚这种说法,有其一定道理。
  在迷迷糊糊的点头打盹中,感觉马车的轻微颠簸忽然停了,布帘外隐隐响起赶车家丁的惊呼,我猛地睁开眼,一把撩起帘子向外望去。
  马车此刻正停在一个拐弯处,道路两边蒿草长得无比茁壮,从草丛里蹿出来二三十个长得同样茁壮的匪类,一个个手执刀剑,把我们的马车团团围住。
  汗,又来。第一回看到这种场面感觉狗血,第二回再看,就感觉天雷了。我一脸黑线,自己走镖两次,遇抢两次,大概上辈子的运气都积攒到这辈子来了,次次中奖,绝不落空。
  不过话说回来,这群匪类长得还算像模像样。我摸着下巴,一边观察一边感慨,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转变,在匪类们身上都有明显的印迹啊。一身行头干净利落,脸上绝无菜色,就连武器装备也升级为刀剑之类,嗯,颇具一些气势了。
  “啊!是山贼吗?真的山贼?!”袖子忽然被大力地拉扯,耳边响起楚歌兴奋的声音,就好像见到了什么明星的本尊。
  “嗯,应该是真的吧。”我闲闲地应了一句,在他小脑袋上拍了拍,索性将帘子撩上车顶,和小鬼一起挤在特等包厢里,饶有兴致地旁观。
  眼看那两个赶车家丁连滚带爬地缩在车轮旁边发抖,我和楚歌对望了一眼,忽然感觉我们这副看热闹的姿态,实在是没心没肺得厉害。或许,只有当我这个穿过来的遇上他这个问题儿童,才会出现这样诡异的局面。
  “留下钱,还是留下命,你们自己选吧。”为首的匪类开口了,声音阴恻恻的。
  啧啧,真帅!我挑了挑眉毛,看人家这开场白,简单有力,哪像上次遇到的一伙,还说着‘此路是我开’这等土到掉渣儿的句子。大地方的匪类,果然不是一个级别的。
  “这位大哥,承蒙关照,但实在万分惭愧,我们两样都不想留。”回话的是我家二哥,那充满歉意的语气态度,就好像刚刚拒绝的是那位对他一往情深的春花妹妹。
  寒,鸡皮疙瘩啊,我忍不住搓了搓胳膊,唉,我家桃花二哥就是个爱现的。
  “哼哼,看来世道真是变了,现下不识抬举的人越发多起来了。”匪首阴恻恻地一笑,“既然如此,那就全都留下吧。”
  我巨汗,‘世道变了’这样的词儿竟然会从匪类口中说出,看来,世道果真变了啊。
  那匪首挥了挥手里雪亮的刀,于是,四周的喽罗们一个个摩拳擦掌、眼露凶光,刀剑在太阳下反射出明晃晃的光,包围圈开始缩小。
  我立刻从车厢里钻出来,站在马车上,向四周扫了一眼。这二三十个匪类显然和上次遇到的不是一个段位,颇具职业气象了,想把他们全部引开几乎不太可能,那要怎样才能不着痕迹地协助并保护身边人,且不致使大哥二哥看出破绽呢?我咬了咬嘴唇,暗暗握紧双手。
  “莫莫,你和楚歌呆在车里,不要乱动。”大哥看了我一眼,退在马车旁边,二哥也退至车辕,挡在我的前方。
  “好,我不乱动。”我听话地点点头,冲他们笑了笑。
  不乱动不等于不行动,我可以寸步不移地让所有人瞬间全都倒地,只不过,那需要在事后救醒自己人,同时费一番唇舌解释搪塞。但眼下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我挑了挑眉,慢慢抬起一只手。
  啪,手还没有抬起来,却忽然被扯住,楚歌的声音随之响起:“莫莫,你不要走嘛,我害怕。”
  “楚歌,快放手!”我俯身用力甩了甩胳膊,想要挣脱他的拉扯,却没料想那小鬼抓得死紧,我一时竟然挣扎不开。
  逼近的刀剑反射出光芒刺着我的双眼,一片白晃晃的明亮中,马车后面忽然传来扑通扑通的动静,以及嘈杂的叫嚣声。
  我不禁一惊,把楚歌往车内一推,抬头向后看去。
  视线畅通无阻,可以掠过蒿草直望到远处的路面,那是因为,原本围在马车后面,阻挡视线的八九个匪类,此刻已经全部瘫倒在地上。我舒了口气,慢慢松开握紧的手,目光随着两个从容的身影自车后移到车辕旁边。
  “少爷,要不要把这些东西绑起来送官?”归来归去走到归无极身侧,恭敬地垂手询问。
  “送官啊?”归无极挠挠头,一只脚踩着车辕,另一只脚悠闲地晃悠,“赏金是多少?”
  “这个……小的不知道。”归来归去对望了一眼,摇摇头老实回答。
  我顿时晕了一下,这真是生意人本色啊,什么情况下都不忘盘算经济利益。
  “傻瓜,要抓那种江洋大盗才会有赏金,像这样的小毛贼,官老爷才舍不得破费银子给你呢!”楚歌笑嘻嘻地从车里探出头来,接口说道。
  “哦,既然没有赏金,谁去做那白功夫?”归无极撇撇嘴,大手一挥,“赶走赶走,看着闹心。”
  “是,少爷。”归来归去点点头,面无表情地转过身,看向那群聚在一起的匪类。
  “哼,难怪方才好大的口气,原来是有靠山罩着。”那匪首冷笑一声,把手里的刀又握紧了几分。适才的状况貌似对他震动不小,脸上的神色也严肃起来了。
  “呵呵,哪里哪里,兄台误会了,其实我们和阁下一样,都是有眼不识泰山的,也是刚刚才得知有泰山照护。”二哥倚在车辕上,笑得桃花盛开。既然有人充当雷锋了,自然要合理退让,得轻松时且轻松,是我家二哥一贯的原则。
  “废话少说!”那匪首把刀一挥,周围的十数个喽啰立刻手执刀剑冲了过来。
  可是,他们似乎太慢了。归来归去就像一阵风,在那群人中间倏忽来去,一群喽啰就像被风卷倒的蒿草,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动作,眨眼之间就已经呼呼啦啦倒伏一地。
  方才还吵嚷叫嚣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安静诡异,动态的画面忽然切换成静态。我们几个在马车上,或倚或靠,而对面,一地横七竖八躺卧的人群中间,立着一个呆若木鸡的匪首。一阵风吹过,蒿草齐齐舞出波波绿浪,微弱的簌簌声听起来清晰得吓人。
  “少爷,这一个呢?”归去的声音在安静的空气中突兀地响起,刻板而恭敬。
  “唉,他都呆了,还理他做什么?犯不着为个呆子浪费时间。”归无极无聊地摆摆手,对旁边的二哥一笑,“是吧?木二哥。”
  “极是极是,我们快些赶路吧,要在傍晚之前上了大路才好。”二哥和大哥向我这边瞧了瞧,一齐翻身上马。
  归来归去又回到车尾,两个发抖的家丁连滚带爬地上来赶车,我则坐回车厢内,将帘子放了下来。
  于是,一行人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赶路,那个孤立在风中的匪首,就这样被华丽丽地无视了。
  我倚在车中,懒洋洋地闭目养神,心里却很不平静地胡思乱想。那归来归去显然不是一般的会几下子,基本可以算是高手了,如果他们是江湖人物,也就罢了,可他们偏偏只是生意人,生意人能有这么好的功夫,那就是个异数了,所谓异数嘛,就是超出常理之外,而超出常理意味着什么呢?
  我闭着眼动了动嘴角,和异数结伴同行,不知道会不会引发什么异变,不过,我讨厌异变。
  这趟镖,从接下伊始,就令人不太愉快,而现在,似乎渐渐发展得越来越不愉快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但不知动力在哪儿,远目……
  10
  10、第10章 。。。
  “莫莫,莫莫,你睡啦?”袖子被轻轻拽了拽,身边同时凑过来一个软乎乎暖烘烘的东西。
  我依旧闭着眼纹丝不动,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莫莫是你叫的吗?没大没小。”
  “名字当然就是给人叫的,不然取来做什么?”那团东西靠在我身上蹭了蹭,笑嘻嘻地小声说,“要不,叫你姐姐?”
  “不许乱叫!”我猛地坐起身,一把揪住那只小耳朵,恶狠狠地警告他,“要叫哥哥,听到没?!”
  “唔……痛。”楚歌揉了揉耳朵,对我摆出一副苦瓜脸,“莫莫欺负小孩,是个坏人,莫莫爱扮男孩,是个怪人。”
  “你闭嘴!”我扬起拳头威胁性地晃了晃,那小子立刻换了一副嘴脸,秋水汪汪地扁了扁小嘴,耷拉着小脑袋瓜子画圈去了。
  唉,真是悲剧,我往窗边一靠,感觉有点无力。看来我是不适合做幼教工作的,那种非常态的劳心劳力,简直能让人抓狂。不过话又说回来,哪有几个孩子会像楚歌这样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这张脸曾经无数次在镜子面前端详过,丝毫没有突出的女生特色,比如妩媚、甜美、典雅之类,概括起来就是一个词:清秀。穿女装,就是个清秀女孩;穿男装,就是个清秀男孩。再加上我是个穿过来的,行为举止很欠缺这个时代女孩所应有的做派,所以,十几年来,从没有人怀疑过,可这个小子是怎么知道的?
  我摸着下巴,在心里犯嘀咕,难道那天他爬窗进来,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呃……应该不会。更何况,如果他有什么大的动静,我不可能毫无察觉地睡死过去啊!
  非常郁闷地捏捏眉心,我悲催地发现,研究问题儿童心理这个课题实在太边缘了,我无能为力。
  马车又颠簸了一下,旁边的小东西不着痕迹地向我这里靠了靠。我倚在窗边冷眼瞧着,不去理会他。
  “莫莫哥哥,你说,那两个归来归去这么厉害,他们会不会是坏人啊?”楚歌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同时向门帘瞟了一眼。
  呵,他倒真是个做特工的料儿,颇具怀疑一切的精神啊。我好笑地摊了摊手:“不知道,你觉得呢?”
  “嗯,很像,很坏很坏的坏人一般都会先把自己扮成好人的。”他眯着眼睛,老神在在地分析。
  哈,这真是强大的理论基调,不过,还别说,确实有几分对头呢。我被激起了玩心,于是忍住笑,摸摸他的小脑袋,很严肃地说道:“那你说,如果他们真是坏人,该怎么办才好?”
  “莫莫不用担心,如果有危险,我会保护你的!”他拍着胸脯,慷慨陈词。
  倒了,这样的答案是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的。看来和独善其身比起来,见义勇为这玩意儿在古代还是很吃香的,完全不用考虑有没有医保和寿险。
  说实话,我心里温暖了一下,不过,还是忍不住要逗逗他:“是吗?可是刚刚还有人拼命拉住我的手,说他害怕呢。”
  “那……那是因为我怕你会受伤。”他顿时撅起了嘴,说到最后,又低头画圈去了。
  我笑了笑,不再理他,继续闭目养神。其实,归无极他们是不是坏人,我也很想知道。
  对于好奇心压制能力的强弱,大概是判别一个人成熟程度的标志。即使对一件事情好奇到极点,也可以不动声色地装作毫不在乎,这样才不至于让自己先泄了底,所以,大哥会装,二哥会装,至于我嘛,就更会装。
  因为,我也是个有着自己秘密的人,对于那种同样身怀秘密的人,在十分理解的同时,也十分警戒。
  自己拥有秘密可以没事儿偷着乐,但是,别人拥有秘密就没那么好玩了,尤其是一个和你走得很近的人。一面是作为同类的意会心谋,令一面却又是作为同类的谨慎提防,这人类的心理啊,有时候还真是怪异得厉害。
  又行许久,马车停了下来,我掀起帘子探出头去。前方已经是平坦的大路,此时暮色渐浓,道上很是空阔,一阵风贴地刮过,卷起蒙蒙尘土,很有种西风残照的苍凉感觉。
  大哥勒马回头,指着附近的一丛林子对我们说:“眼下天色晚了,我们不如先在那林子里休整一晚,明天一早再赶路。”
  “不错不错,木大哥说的极是,夜路不是那么好走的。”归无极点点头,满脸堆笑地附和道。
  哈,瞧这话说的,是啊是啊,夜路走多了,迟早遇到鬼。我在心里偷笑了一下,自从发觉这位乌鸡少爷也是个玩深沉的以后,我对于他所说的话,都会不自觉地在心里掂量一下。
  “乌鸡哥哥,你家的归来归去这么厉害,就算走夜路遇到鬼也不用怕啊,正好可以瞧瞧钟馗捉鬼,嘿嘿。”楚歌从我身边探出脑袋,笑嘻嘻地做了个鬼脸。
  “你高兴什么?鬼专门喜欢吃小孩子的。”我捏了捏他的小脸,嗯,这小子,有时候说的话深得我心啊。
  “呵呵,小楚歌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呢,我很小的时候,可没有这般胆色。”归无极摸摸鼻子,干笑了两声。
  听到这话我不禁愣了一下,没错,我很小的时候也没有这般胆色。看来楚歌这小子,已经不单是问题儿童这么简单了,根本就是个非常态的儿童!
  走进林子里,天已黑下来了。二哥取出火折子,燃起一堆篝火。我们围坐在火堆旁边,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闲磕牙。
  红彤彤的火苗释出淡淡的烟,噼里啪啦地迸出一颗颗火星子,映照着众人的脸忽明忽暗。
  我有一下没一下咬着手里的饼,脑袋里不着边儿地胡思乱想。眼前的局面可真有趣,归家三位以及我……四个玩深沉的,外加一只非常态问题儿童、一座面瘫冰山、一株含笑桃花,真是丰富的YY素材啊。可惜,我天生YY无能,浪费了。
  “莫莫哥哥,你怎么都不说话?不要总是吃嘛,讲个故事给我听吧,我喜欢听故事。”袖子又被扯了扯,接着,一个不知趣小东西粘了过来。
  拜托,你喜欢听,我还不喜欢讲呢。我又不是天桥上算命的,唠不出那么多你爱听的嗑儿!
  “我困了,没心情讲故事。”轻描淡写地摆了摆手,我实在没有精力再去和他缠了。
  于是,大家决定,我和楚歌仍回车里休息,余下的人轮流值夜。
  这一夜睡得并不安稳,我数度醒来,每次撩开帘子向外瞧,都会看到火光仍旧明亮,火堆旁坐着的不是大哥就是二哥,或者是归无极等人,但我却总是感觉惴惴,不能踏实。看来,我注定和驴友这个时髦的称呼无缘了。
  事实随后证明,或许,和驴友无缘的不止我一个。
  马车在大路上平稳地快速行进,恨不能插翅立刻飞到京城一般。看来经过昨夜,大家对于露营并没培养出什么感情来,大概发觉,床铺再差,终究也比地上睡得舒坦。于是,卯足了力气全速前进,期待早日到达目的地。
  一个上午马不停蹄,路程走了不少。然而,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京城也不是一日能到的,所以,中途休息给养非常重要。
  “前面有个小茶棚,我们去那里歇歇再走罢。”二哥语气透着轻快,扬鞭摇摇一指。
  “好!”符合民意的提案,绝不会有人反对。
  大家一头奔过去,纷纷下车下马,就像在沙漠里看见绿洲。我十六年来不曾出过村子,如今车马劳顿,颠了半日,此刻忽然觉得,能在板凳上坐坐就是极大的幸福了。
  那小茶棚搭得歪扭七八,三张桌子中,有两张是垫了腿的。一个粗布衣服的中年人从里面迎出来,脸上堆的笑热情得能融化北极冰川。
  “哎呀呀,贵客光临,请坐请坐。”他揪起抹布在桌上胡乱掸了两下,很有准头地拍死了桌边的一只小强。
  我上下瞧了他一眼,别看这地方荒村野店的,店家倒是养得肥头大耳。
  由于人多桌小,于是,我们分两处落座。那肥头大耳的店家咧着大嘴点头哈腰:“几位客官远来辛苦,小店有上好的龙井,先来一壶解解渴?”
  哈,可真会说,上好的龙井?我偷偷撇了撇嘴,就这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儿,也能有什么上好的龙井?这商业宣传嘛,本来可以理解,但是吹得太狠就难免磕碜了。不过话说回来,也怪龙井名气大,几乎成了茶叶的特定代名词,记得我上辈子里,有些像烂树叶子一样难喝的东西,也自称是龙井呢。
  “行了行了,不用罗嗦,先来一壶吧,我们着急赶路。”归无极在另一张桌子不耐烦地挥手说道。
  “是,是,客官稍等,马上就来。”店家态度越发亲切,乐颠颠地跑走了,又极快地跑回来,提了两壶茶放在桌上。
  茶汤倒在杯中,碧绿清澈,我端起茶杯凑近唇边。
  袅袅升腾的热气丝丝缕缕在鼻端徘徊,我的动作却不由一滞,鼻翼翕动了一下,嘴角微挑。
  呵,看来店家说的不错,果然是上好的龙井。只不过,上好的并不是茶叶本身,而是这茶里面添加的特殊调料。
  作者有话要说:
  特别注明,本章开头部分并不是和上章重复,因为觉得上一章字数过多,和别的章节悬殊太大,于是重
  新分了一下,把原本上一章最后的几段,挪到了这一章里。O(∩_∩)O~
  11
  11、第11章 。。。
  我端着茶杯,心思闪念之间掠过无数疑惑。
  黑店劫财,这种狗血的情节就算没遇到过,听得耳朵也起茧了,本没有什么值得奇怪。那些黑店的手段无非不过放些蒙汗药之类,把过客弄晕就是王道,所以,于麻药一节上,也做不出什么花样儿来。可是,这次的麻药不只有花样儿,那花样甚至就连我也有些惊奇。
  娘曾说过,有一种毒药,炼制颇为不易,成药后香气馥郁醇厚,化入酒里茶内,不着丝毫痕迹,只是愈发增添了茶酒的香醇,极难察觉辨识。唯一不足的细处,就是在那香醇之中,会隐约有种花香气息。但凡中了这种毒的人,都会神志昏聩、时有谵语,所以,这种毒的名字便取作‘人自醉’。
  然而,这里不过是个荒村野店,若为劫财,何必大费周章使用这等炼制不易的毒药?而且,他又是从哪里弄来这种稀罕毒药?
  电光石火之间,纷乱诡异的疑惑如同潮水瞬时席卷而来,我捏着茶杯的手心里竟有些渗出细汗。
  “果然是上好的茶呢,店家倒是没打诳语。”二哥笑呵呵地端起茶杯闻了闻,便要喝下。
  “不能喝!”我一把按住他的手,茶杯摇晃之间倾了满桌的茶水。
  “莫莫,怎么了?”二哥一愣,看着我问道。
  旁边的大哥和楚歌也是一脸讶异,瞧着我莫名其妙。
  我来不及回答,立刻转头望向邻桌,只见归无极手里的茶杯已经凑到了嘴边。
  “不要喝!茶里有毒!”我大喊一声,动作早已先于声音反应,右手急速捏起一根筷子掷了出去。
  咻……筷子带出一道破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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