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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嫂的番外
嫁给自己喜欢的人不一定就是幸福。
这个道理我一直到现在才真正明白。
贞观初年时,父亲因屡立战功而拜将封侯,侯氏一族渐渐旺盛,亦迁居至长安城。
初到长安的第一天我便与娘亲去庙里上香,祈求一家平安。便在那日,我见到了他。人头攒动中他并不算最醒目,但对着身边女子的一言一笑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冬日无疑于一道温和的日光,挥之不去。
之后我不知自己是怎么回事,常常想起他的笑,心想这难道便是书中说的一目倾心?每每如此又都轻轻摇头与自己道不可能,他应当是有心爱之人罢。再后来等到梦中那张脸也日渐看不清模样时,心中一瞬间失去几魂几魄。
十七岁那年,父亲突然说要给我结一门亲事,对方是正二品工部侍郎,年少有为……我不记得父亲都说了些什么,甚至连名字都不曾记清,脑中只忽然想起多年前那个男子的笑容,我爱慕他那么久,却也是连名字也不知晓。
父母之命不可违,嫁,那便嫁吧。成亲当日我没有丝毫不适,却偏偏在盖头被揭下的那一刻失神良久,心中无端漫出丝丝紧张。是他,竟然是他。
即便多年未见,即便作为丈夫的他不曾对我露出那温和的笑颜,我还是一瞬就认出来,欣喜顿时贯穿全身,以至让我忽略了他眼中那丝不甘与厌倦。我甚至以为他那晚的蛮横霸道也是因为欣喜,便竭尽全力的去配合他,任他长驱直入,任他弄疼自己,任他一遍又一遍的从身体里抽出复又毫无预兆的深深送入。
欢愉之后多想告诉他我喜欢他很久很久,可是全身乏力早已不容许我再说一个字。
第二日醒来时我仍旧不敢相信,细细看着他良久,心底反复念着夫君二字,便在这时,那个让我始料不及的女子闯进门来,睡眼惺忪、衣裳不整,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们只是兄妹。
呵,如果只是兄妹,我时常在想自己一定可以比他更加爱护这个妹妹。可是即便如此我也做不到。
他说,你一个堂堂大将军的女儿为何也生得这般迂腐。
我自己亦不知道为何每次一见妹妹做些出格的事就要上前斥责,明明从来不在意这些。只是不喜欢她娇笑着到他面前撒娇卖乖,只是不喜欢看他们两人亲密无间甚至忘了有我。
是我的错罢,一次次的斥责仿佛是在慢慢帮着二人捅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让他们渐渐走得更近。
我不要相信,即便是见到那个有违伦理的亲吻也不愿去相信,他说:你不要误会,只是碰巧。我笑着点头说知道。靠近他怀中的时候他第一次温柔的伸手揽住我要我待她好一些。几乎是想也没想的答应了。
人这一生究竟能够容忍多少?妹妹失踪,整整三天他没有安安心心的坐下来喝过一口茶,只知晓没日没夜去外头寻她,回家的片刻也就是问这么一句:小瑾 回来没?
父母早逝,偌大一个家族他们兄妹相依为命感情独深,是罢,就是这样罢。当这个理由也渐渐站不稳时我不住想,她还不如就这样死了吧。我被自己的狠心吓了一跳,却仍不曾驱散这忽然冒出的想法。
便是这样昏头昏脑应下清儿的计策,五殿下六殿下,不管是哪个,只要她快些嫁出去就好。狠下心眼睁睁看着他被送入大牢,就是要看看她有何能耐。
读律例,翻礼法,动人情,查案件,没想到一贯无甚才名甚至不知诗书的妹妹居然会有这样的锋芒,若不是因蜀王被关禁闭早就能将夫君救出。
他说:“清落,不要和清儿一样愚蠢,你本无错,是我对不住你。”说这话时他已然从我与清儿的动作中明悟整个局势,亦是下定决定宁愿死也不要妹妹嫁,把一句话说得那样浅,像是父亲那把尖枪一般狠狠刺进心底,听不见太多声响,流不出更多血液,却足以让人致命。
本以为事情会这样因我的私心而闹出不可收拾的结果,几日后,吴王被罚而归,从志诚口中得知妹妹是早已预料这么一天,更是以嫁给吴王为筹码要刑部翻案,轻轻松松就将齐王与清儿苦心布下的布局化解开来,究竟是一直掩住锋芒吗。
怎样都好,对我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他未死而她要嫁。
“你若不想让她作为吴王妃却名声尽失,最好就不要与她再有瓜葛。”为夫妻竟已经要到如是地步,心底又如何能不荒凉,他终究是应允,却也只是为了我口中所说妹妹的名声。
妹妹嫁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似失了魂魄,常常坐在樱桃树下喝酒,下人们也会窃窃私语道,少了小姐的杨府就少了生趣,而少了妹妹的公子如今更孤单。
如果他们只是普通的恋人,也许我会感其情深,可是毕竟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妹,无趣孤单与乱了伦理相比究竟是哪个更好一些?
我坚持己见,夫君也终于习惯,直到年后妹妹回杨府之时都还算安然无事,夫妻间相敬如宾也是常理,可那一晚只因她回来,夫君就一夜不曾回房。
第二日还不等我询问究竟他便直言相告:“你我为夫妻多为无奈,如今也须给你一个交代,我无法爱你,只能将你视为亲人,亦不会对你束缚,你若有所爱之人,何时想离开我皆可以放你自由。”
不知为何,我点头说了好。甚至没有告诉他,其实嫁给他是我最大的心愿。
恍然中只记起妹妹曾经说过一个故事,未曾记得内容却记得她说的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有为他付出一切的心,因为这本是自己的事,与任何人无关。
他们是这样,很可惜,我却做不到,父亲说过,想要的东西自己不去争取哪里拿得到,所以我仍是固执的同他说:“让我为你生个孩子,这样你想做什么,我且不拦阻。”
我知道他一定会答应,一是我知道的太多,二是人丁稀薄的杨家的的确确需要这样一个孩子。而这个孩子才是我牵绊住他的赌注。
妹妹随吴王去了安州,夫君说他也要去,我说好。然后见他忙着疏通上下关系宁可少拿俸禄也不顾其他人的眼光拿了安州刺史之职,却在她面前轻描淡写笑着说一句皇命所依。
我因那个笑容爱上他,可他却从未对我露出那样的笑容,命运的纺锤仿似绕错了线,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就如他们,爱的再深也无法挣开世俗的束缚,我是他命定的妻子,这根红线却是比相爱来的更牢固。
作者有话要说:先看看哥哥嫂嫂滚床单吧~昨天停电。。。o(╯□╰)o
夫君如远山
隔了小半晌,杨书瑾才有所动作,心疼的瞅一眼,蹲下身子拎起残留的半根糖葫芦,懊恼的瞪着罪魁祸首:“你干什么,明明是自个让我和哥哥出去玩,我玩回来你又这样,讲不讲道理。”
半日也没听见他答话,待听见周延细小的一声“人走了”才小心扭过头,却见他脸上露着笑容,从怀中掏出一张纸在她面前晃晃:“果然是长安,一场戏演得不错,这个就交给你自己处理,啊,我去给你买串糖葫芦。”说完竟真招呼着周延蹦跶出门卖糖葫芦去了。
杨书瑾着实有些莫名其妙的接过纸,不知他唱的是哪一出,仔细一看竟然是李佑写来,说的事情无非就是她和杨崇敬暗度陈仓云云,意思很明显,不就是想要离间她和李恪,或者说是刚来安州的杨崇敬和李恪的关系。顿时明白过来,她刚才莫不是弄巧成拙刚好顺着李恪心意陪他演了一出戏?
想来李恪接到这信多半是付之一笑道无聊,也早已猜到李佑会派人前来查探情形,就让杨崇敬带她出去玩然后回来故意责问她,演了一出戏给李佑的人看。好吧,也就是说李恪其实根本不知道她和杨崇敬的事,或者说根本不在意这件事,忍住想踹他一脚的冲动,她可是差点就信以为真从实招来了好不好……
唉,何尝不知道,从视她为知己那一刻起李恪就开始很信任她,真怀疑她和哥哥的关系也不会大张旗鼓的问,所以刚刚见他那脸色就觉得不可能才会想要来个死活不承认。
而不想此时离开的缘由也无非是要报答这一份信任,况且,也着实不想李恪英年早逝来着。
再说了,怎么能让萧月竹守寡呢。杨书瑾对这个理由很首肯。
小心翼翼又观察了几日,确定李恪是真的不清楚她和哥哥之间的事才放心大胆的开始祸害这个大的过分的安州吴王府。不然某一日再冒出两个小孩来叫她妈岂不是小心脏都给吓破。
好吧,其实她就是想祸害,却非要找出个劳什子理由来。好像这样她就能够祸害的心安理得一些。
跟随她的那个纯朴小丫鬟名叫珍珍,和清儿一样年纪,却远远没有清儿那么机灵,李恪的小心思无非是嫌她闹腾得慌,再来一个闹腾的只怕会把吴王府拆了,故意挑了这么个单纯善良的。
唉,就是单纯过头了,叽叽喳喳跟在她身后转悠就一直不停在说李恪那些闻名安州的事迹,虽然她不喜欢李恪但好歹有个王妃的名头吧,这么毫无心机的表露爱意要遇到一般人早就赶出府去。
好在她不是一般人,听着李恪那些事然后祸害着小花小草也还挺有兴趣,原来在众少女心目中他就是一个风流才子啊!
“听说有一次皇上出题考皇子殿下们,要求用两句诗写出题意,皇上出的题目是‘画眉’,结果王妃您知道吗,我们殿下飞快的写出两句,惊艳全场,连皇上也称叹不已呢,那时候殿下才十三岁呢。”珍珍说的好像自己当时就在场一样,眉飞色舞,口沫横飞。
“他写的什么?”杨书瑾好脾气的看向她,问。
“啊……珍珍没念过书,姐妹们说了好几遍也没记住。”懊恼的垂下头,珍珍的声音渐渐低了些。
“额间翠墨淡,夫君写远山,这两句对不对?”微微一笑道,画眉的故事她以前倒也听过,因两句诗写的别致一直还记着,没想竟然是李恪大作,看起来他的才名也不差。
“对对,就是这两句。”珍珍高兴地只差蹦跶起来,也忘了要问杨书瑾是怎么知道,嚷嚷着又说起近来为安州百姓造福做的大好事,开仓赈灾,严打奸商,说得那叫一个深得民心啊,杨书瑾听的止不住笑,心底盘算着杨崇敬在这些事上面也帮了不少忙才是,这才咧嘴乐呵起来。
“这些日子一直不下雨,刚种下的禾苗都快枯死,好在殿下事先预见调集河工修槽调水,百姓们都夸殿下呢……”
事先预见,难不成他是天气预报?杨书瑾听过笑过,却对她说的一直不下雨有些在意,好像自她来安州到现在一个多月都没见有雨,这五月天气已经十分炎热,皱起眉头,这样下去岂不是要弄成什么旱灾,难怪李恪最近忙的没空搭理她。
挠挠脸,忽然想到一件事,李恪好歹也帮她这么多,自个也应该主动去帮帮人家才对,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有为青年总能想出个什么主意吧,旱灾什么的现代倒也不少,指不定自个就能帮上忙。杨书瑾拿定主意也不再听珍珍的聒噪,笑着把小花小草往她手里一放:“把这些给月竹送去,跟她说声我去找李恪。”
去马厩拎了那匹小黑马哒哒就真的往都督府去,其实吧,她也还是心系天下的。
都督府离吴王府倒也不远,但因是个办公的地方看上去凭端庄严几分,望着门口两排衙役杨书瑾忽然就望而却马步,踌躇着上去怎么说才好。
我是你们殿下老婆?
打死她也说不出口,踱了两三圈忽然听到有人叫她:“王妃?”
“啊,周延!”杨书瑾两只星星眼,把周延吓得连着退了两步,尴尬一咳。
“王妃怎么来都督府,是找殿下有事?”周延其实是听着有人通报说门口有个女子转悠半日这才出来,还以为是那些没事拿吃的送小手帕给自家殿下的小姑娘,想要出来打发发现原来是杨书瑾。
“嗯,那个,有点事。”
“那王妃随属下来。”周延躬身施礼,在侧前方引路,并未多问什么,倒是杨书瑾煞是奇怪的看他一眼,暗自想着这个李恪最信任的管家应该是身手不凡,不然怎么会连她在外面也知道,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内力?
意淫的片刻已然走到会议厅外,说这里是会议厅其实是杨书瑾根据外形以及周延的话得出的结论,周延说了,大人们都在这里面议事,要去通报一声。
通报?诶,等等……
反应过来周延要做的事时他已经毅然决然的跨进房门通报了,透过门缝杨书瑾不用再去揣测周延的话,里面的的确确坐的全是“大人们”。这种时候她进去不是自寻其辱吗,一般胡子拉碴的老头肯定不乐意她一个女人突然出现还要提想法出主意啥啥的。
心底祈祷着李恪最好不要让她进去时李恪已然出现在眼前:“小瑾来了,我正好想着你。”
她知道李恪绝对是说话说快了而不是这字面上的意思,但屋里一干人暧昧的眼神着实让她想打他,细细瞅瞅,好在哥哥是明了对她一笑也就作罢,任李恪将自个拉进屋内。
“见过王妃。”看着一干胡子拉渣的老头对自个恭敬行礼,果真是不自在,干笑两声算是应付过去。
“遇见什么事?”见一个个惊慌失措的样子忍不住问道,别人她是看不出来真着急还是假着急,杨崇敬轻轻皱起的额角她是再熟悉不过。
李恪将一些重点资料递给她看,喝着茶示意一个官员说清事情大概:“回王妃,安州连着两月未降甘霖,近日来听闻有个别县郡报从天而降豆虫数千万,群飞而过,蚀稼,声势有如风雨,一夕便见百亩田尽,臣等查史引据,发现此豆虫乃蝗虫,也就是平日里说的蚂蚱。”
快速翻看完几张纸听着这个官员的叙述杨书瑾大致明白,原来是久旱生蝗,蝗虫这种东西一旦泛滥成灾连人也吃,赶紧扑灭不就好,怎么一个个还神情凝重:“是没有办法灭蝗吗?”
古代科技落后她也可以理解,只是她这一句说完为什么所有人都怪异的看着她,连着李恪、杨崇敬都是微微蹙眉很伤脑筋的样子。
“王妃,此乃天灾,非人力所能抗也,所谓天灾必是安州供奉不得诸神满意,哪可违背天意!”一山羊胡老头说得义正言辞恨不得把她捏碎给祭拜上天,杨书瑾瞅着他那模样着实想笑也没敢笑,怪只怪自己忘记古代人对神仙的爱慕了。
“那依你看?”其实吧打从重生在大唐这一刻起杨书瑾对神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相信的,只不过蝗灾这种东西不可能是天灾,难不成神仙们没事拿两只虫撒向人间以作乐子?还不就是气候异常引起的生物习性变动,可惜跟他们没法解释啊,杨书瑾顿觉脑袋疼。
“臣等意见是建庙供奉,以祈人寿年丰。”老头说完杨书瑾的嘴角就使劲抽起,人都快没得吃了还要去建庙,这主意还真是狗血。
“臣意见不同,蝗灾历朝也有过同例,却未见建庙拜神有何功效,虫便是虫,哪有贵贱之分,除之即可。”杨书瑾激动地看向说话的人,差点没为他鼓掌,年轻人果然有胆有识有勇有谋啊,看事情看本质,老头们跟着学学!
“薛大人是不知蝗虫厉害,那历朝哪有我大唐风范,拜神也定是没有诚心实意,再说了,拜神不成我们还可以求佛不是。”另一个白胡子老头典型是拍马屁的主,五句话里有四句是在拍。
“荒谬!”那个薛大人口气也渐渐不大好,于是乎一场口舌之争就此展开。
杨书瑾抽着嘴角拉李恪袖子,示意他出面阻止,不想他却是浅浅一笑,道:“无事,已经吵了一下午。”顿时无语。
“罢了,我也听得烦,崇敬,我们走吧。”李恪见她这表情将茶盏一放,拉着她顺带叫上杨崇敬颇是姿态的走出门,看的大小官员一阵胆颤心惊,生怕是自个惹恼了上司。
“还愣着作甚,时候也不早,都回家吧。”李恪的笑容极其有杀伤力,一回头众官员立即做鸟兽散,把余下三人乐的一阵笑。
“我们也回去再议,丫头的想法我还没听,”李恪松开拉着杨书瑾的手,笑着朝兄妹二人点点头,当先出门坐上马车,又道:“我有些累就不骑马,丫头与你哥哥同乘一匹吧,小心着些。”
有点心虚的瞟一眼李恪,他这是在给他们创造机会吗?好像的确只是怕她骑马摔下来才叫哥哥护着而已。
杨书瑾挠挠头,挺直腰板,做贼千万不能心虚是不。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小恪是不是知道JQ的问题,话说,这个日后还会继续揭晓噻~暂时将心思放到国家大事上~
好物豆芽菜
杨书瑾的意见再简单不过,灭蝗,一定要灭!
将生物书上描述的只记住一点点的蝗虫习性危害添油加醋给两人说了一遍,然后说出自个的意见。不对,是要他们必须同意的意见。
李恪对建庙宇一说倒也不甚赞同,认为在物资急缺的情况下做此举太过劳民伤财,而杨崇敬打一开始就是支持灭蝗的少数派,所以令人难办的也不过是如何让大多数反对派赞同而已,更要命的是大多数百姓也是持着反对意见。
杨书瑾揪巴着脑袋想了半日提出一个想法:以迷信制迷信。百姓既然认为是神罚,那么神仙要是说去灭蝗吧,他们肯定会很听话的去灭,到那时组织工作就会很好办。
主意拿定后,神谕什么的就很简单了,陈胜吴广都知道把绢帛放在鱼肚里,他们还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