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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娇美大小姐-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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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还不算伤天害理?你自己也说了,你们抢的都是穷鬼,穷鬼本身就够穷了,还要被你们抢,这不是雪上加霜吗?你们真要有本事,怎么不去抢有钱有势的人呢?说到底还是你们技不如人,只敢欺负欺负弱者。”林奇说得一针见血,两个抢劫犯倒是有点羞愧难当了,一个个低头咬嘴唇,被驳的哑口无言。

    “怎么着?伏不伏法?你们要是觉得窝囊,尽可以向我出手嘛,你们要是打赢我,别说钱了,连这个漂亮女警察都是你们的。”林奇皮笑肉不笑地说着,虽然有点装逼,却是大实话,如果叫他动手的话,这两个抢劫犯怕是已经变成残疾人了。

    两个倒霉蛋相视一眼,又看看林奇,丝毫没有动手的欲望。

    尽管夏妮在一旁看的云里雾里,但还是对林奇所说的什么功法充满了好奇,如果可以的话,自己是不是也能修炼功法呢?

    “算了,我们认栽了。”两人想了半天,这才不情愿地伸出双手,识时务者为俊杰,在这两位仁兄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咔嚓!手铐铐上!

    这下不光是夏妮看不明白,全车的乘客都看不明白了,怎么几句交谈,就把两个穷凶极恶的歹徒给搞定了?

    “大家排好队,来我这里认领财物,司机师傅,麻烦你把车开到离这里最近的公安部门。”夏妮一声令下,乘客们立刻围拢了过来,邹小凯则穿插在人群里维持秩序,避免有人冒领。

    至于林奇,不由分说,两下就封住了两个抢劫犯的气海,完事儿一脸奸诈地说道:“别误会,只是暂时的封印,三天以后自动解除,不过等到那个时候,你们应该会出现在看守所里,默默等待法庭的审判。”

    这时候在看两个抢劫犯的表情,简直比哭还要难看,不过哭也没有用,谁让他们这么倒霉,栽到了林奇的手里呢。

    (本章完)

第441章 送你的礼物!() 
一段插曲过后,旅程仍在继续。

    对于林奇身上时而散发出来的神秘感,夏妮既有点好奇又有点羡慕。毕竟身为一名优秀的刑警,尤其是外勤,光凭敏锐的头脑和判断力是远远不够的,站在这个位置上,就意味着永恒的行胜于言,身上要是没有两下子,就算找到逃犯也是被虐的节奏。

    所以她入籍以来,只要一有时间,就是健身房里的常客,马甲线什么的早已大功告成,报的跆拳道班,年底也该考取黑带段位了。凭他现在的身手,三五个地痞流氓断难近身,可如果换成刚才那两个身入武道的抢劫犯,她就只有被蹂躏的份儿了。

    江湖世界和现实世界,本身就是两个界点。

    “林奇,你刚才到底做了什么?”夏妮纠结了半天,还是问了出来。

    “什么做了什么?”林奇明知故问。

    “你明明没有动手,那两个人却被你吓得惊慌失措,你是不是会什么妖法?”百思不得其解的夏妮,这个时候只能往迷信上理解。

    “不是妖法,只是一种高深莫测的功法,跟你说了你也不懂。”林奇说完,一缩脖子,作势要睡。

    “什么功法呀,你起来起来,跟我说说呗,我能不能修炼?”在夏妮想来,如果自己也有林奇这种不战而退人之兵的能力,那可就太爽了,以后在跟人动手的时候,只需要用眼神就能杀死对方。

    “干嘛呀,我都困了。”林奇有点不耐烦,懒得跟夏妮解释这种事情。

    “等会儿再困不行嘛,你都呼呼睡一路了,再睡就睡成瞌睡虫了。”夏妮摇着他的胳膊,看起来很是小鸟依人。

    “真想知道?”

    “嗯呢,可想知道了。”夏妮点点头。

    “可是我也不能白说呀,你打算给我点什么好处?”林奇诡笑着,路途漫漫呀,不找点乐子怎么能行。

    “切,小气劲儿的,帮点小忙就要好处,真不像个男人。”大警花一翻白眼,明的不行,直接来阴的,拿起手机冷不丁自拍了一张,停顿的镜头里,唇瓣正紧紧贴在林奇脸上,林奇原本还以为虎妞准备色。诱呢,听到咔嚓声这才反应过来,要阻止时,手机已经被夏妮转移到了包包里。

    “靠,你在哪儿学的这种损招?”林奇瞠目结舌,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浑身充满正义感的小虎妞嘛。

    “哼哼,还不是拜你所赐,本姑娘现在正式威胁你,如果你再敢跟我讨价还价,我就把咱俩的照片发给你老婆,叫你雪上加霜。”夏妮说到最后,美眸里划过一丝狐狸般的狡黠,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种感觉简直太美妙。

    “尼玛你赶紧给我删了。”林奇听到这话,吓得差点从座位上掉下去,对于他来说,这一招的杀伤力简直太过爆表。

    “我才不删呢,我一个黄花闺女都不怕,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有什么好怕的?”

    “废话,哥是有家有室的人,你是万年单身狗,光脚的当然不怕穿鞋的。”林奇气得够呛,但是没有办法,总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她撕吧起来吧,到时候只要她一句抓流氓,再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瞬间就能占领道德制高点。

    “你……你才是狗呢!”使劲掐了一下林奇的胳膊,虎妞开始下最后通牒:“你说不说?你不说我现在就发。”

    “好好好,我认栽还不行?”被逼无奈的林奇,只好屈服于某人的淫威,正要科普时,邹小凯梗着脑袋凑上来了,这小子竖着耳朵听半天了,别人都在睡觉呢,就他清醒的很,没办法,熬夜熬习惯了。

    “快点说。”夏妮催着,邹小凯仰着脸。

    “急啥呀,你不得等我酝酿一下。”林奇说着,喝了口来时带的青稞酒,润了润嗓子,平静道:“那两个抢劫犯之所以怕我,是因为他们跟我一样,同样是武道中人,也就是外界所称的炼气者。”

    “什么叫炼气者?”夏妮迫不及待地问。

    “顾名思义,就是修炼真气的人,炼气炼到一定境界,便能演化出种种异能,比如瞬间移动,手劈钢板,刀枪不入,身轻如燕等等。”

    “这不是网络小说里的说法吗?”邹小凯插嘴道。

    “网络小说都是作家杜撰出来的,可信度不高,而且里面描述的武功招式,很多都是江湖世界里没有的。”林奇笑了笑:“其实江湖世界和现实世界,本身就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你们看到的很多大家族大财团,看似商业的背后,其实都有炼气高手在操控,以暴制暴,是永恒不变的竞争法则。”

    “那炼气者,是不是也有境界之分?”身为一名资深网络小说爱好者,邹小凯的好奇心显然比夏妮更严重。

    “当然,炼气共分四境,灵溪境,灵河境,灵江境,灵海境,每一个大段里又分四个小段,每一段境界的提升,都是一个万般艰难的修炼过程。”

    “那你现在是什么段位?”夏妮最关心的,当然是这个。

    “我?”林奇苦笑道:“我八岁炼气,到现在也有十几年了,刚刚跨入灵河境的门槛而已。”

    “啊?练了十几年才到第二段?”得到这个答案,夏妮显然有点崩溃了,看来这所谓的炼气者,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这就已经很不错了,很多人修炼了一辈子,都还在第一段晃悠呢。”面对夏妮鄙视的眼神,林奇有点哭笑不得,看来这个虎妞,是把炼气当成了打游戏升级那样简单。一个人只有潜心遁入武道,才会懂得武道的真正意义,路漫漫其修远兮,独步武林的背后,是鲜血与汗水的交织,以及对武道持之以恒的坚持和淬炼,心志不坚的人,无论如何也吃不了这碗饭。

    “练了一辈子,还在第一段?”夏妮听到这里,更加的崩溃了,这样说来,自己这辈子岂不是就和炼气无缘了?

    “因素太多了,一个人的先天体质,前期的武学天赋,后期的修炼方向,习武环境,丹药的辅助,武学典籍的属性,都有可能影响到一名炼气者的成功与否。如果你想修炼的话,回头我可以给你提供最基础的吐纳口诀,凝气炼神的心法以及一些入门级的丹药。”

    “真的?”尽管夏妮听不太懂,但是感觉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呢。

    “我还能骗你咋地?”

    “那这样说来,我也可以炼气了?”

    “以你现在的年龄来说,我只能说几率渺茫。”林奇泼着冷水:“炼气一般都是从幼儿时代开始,气海的构筑会较为自然一些,你现在半路出家,如果不是天赋异凛,是不可能入境的。但是练一练也有好处,就算成不了炼气高手,也能提升你不少实力。”

    “那我呢,林哥我有希望没?”邹小凯兴奋异常地问道。

    “你就更没戏了,你连虎妞都打不过。”林奇摆了摆手,又一盆冷水,把这小子刚刚引燃的希望彻底浇灭。

    “谢谢你了啊林奇,够哥们儿。”得到修炼机会的夏妮,不知道该怎么表述心情,只好像兄弟一样拍了拍林奇的肩膀。

    “别急着谢我,咱俩之间说谢就没意思了。”林奇爽朗一笑,全无睡意,三人一商量,索性打起了斗地主。

    等长途巴士抵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结束了漫长的行程,乘客们争先恐后地下车,都想要尽快呼吸到新鲜空气。

    塔克拉玛的天空,也许是林奇见过最纯粹的天空,随手拍下来一张都是电脑桌面。

    碧蓝如洗的半空中,漂浮着一串串纯净的云朵,时而变化出不尽相同的图案,一会儿像是香甜可口的棉花糖,一会儿又像是草原上成群结队的羊驼,最壮观的是残阳一字云,犹如一把割断天际的苍穹神剑,使人忍不住想要拍照留念。

    三人刚刚下车,很快就有穿少数民族服饰的少女迎了上来,操着一口生涩的普通话,很多字都发音不准。

    听了半天才闹明白,敢情是邀请住店的。

    奔波了一天,要说累早就累了,三人也就没多想,问了些简单的价格之类的问题,便跟着少女穿过城门往城里走去。

    令林奇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塔克拉玛城门上的石头牌匾,竟然是用梵文刻的。而且这里的城墙相当气派,站在城墙角下仰视,就会感受到那种巍峨神圣的气息,在城门的两侧,还有两尊手持长矛和盾牌的神灵石像,亦成为了游客们的重点拍照对象。

    毋庸置疑,这是一座相当有年头的古城,其深厚的历史文化韵味,已经深植于每一处细节。

    置身于古城的青石板街面上,可以看到很多古旗迎风飘扬,图腾围绕下,简单地写着“食”“酒”“住”等等单一字眼。

    交谈之中,林奇得知带路的少女叫桃依卓玛,很奇怪的名字,有一股浓浓的混搭风。追问之下少女这才道出实情,她的妈妈是塔克拉玛地域的原住民,爸爸是来华夏留学的日本人,由于一次偶然的相遇,便让她拥有了中日混血的身份。

    (本章完)

第442章 白亚萍的干爹!() 
在这条一字长街上走了大约三百米,这才来到要住的地方,是一家很别致的古风客栈,客栈是用人名命名的,就叫桃依の小店。

    如此有爱的用意,更让三人有了住宿的欲望,左右观瞧之时,从楼上走下来一个跟桃依穿着同样服饰的妇人,双手合十抱在胸前,先是对着林奇他们施了一礼,然后扬起左手上蘸了水的柳条,在各自的额头上轻洒了一下。

    “别误会,这是我们这里的特殊礼仪,意思就是,欢迎你们,远道而来的客人。”少女温暖地笑着,主动提起沉甸甸的行李箱,迈步往楼上走去:“你们跟我来吧,先歇歇脚,我让阿爸去给你们准备饭菜。”

    三人相视一眼,谁都没多说话,跟着往楼上走去,到地方一看才发现,这里的房间简直漂亮极了。

    是那种很传统的小木屋,走廊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盆景和花卉,屋里更是装扮得像雨林一样,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漂亮的刺绣。当问起这些刺绣的时候,桃依卓玛有点不好意思地承认,自己就是这些刺绣的创作者,由于本地会刺绣的姑娘太多,所以根本卖不出去,只能摆在客房里供人欣赏,如果有客人喜欢的话,可以免费挑一件拿走,当着纪念品一样收藏。

    她说着,走到窗前打开了窗子,房间里的光线立刻充足了许多,从这里眺望,西下的斜阳正渐渐没入烧红的山谷。

    看到少女忙碌的身影,林奇不禁多打量了一眼,细挑的身材,不高的个头,皮肤有点晒黑,但是五官很漂亮,继承了混血一贯的高颜值传统。

    也或许是有东瀛血统,她做起事情来特别地一丝不苟,专注细节的同时还能保持效率,应该是习惯养成的结果。

    “桃依,可以帮我打点热水吗?我想泡个脚。”

    “嗯,等我一下。”少女应着,转身出门,噔噔噔下楼,又噔噔噔上楼,很快便抱进来一个梨花雕木的水盆,笑吟吟道:“我往水里撒了些静心草和果瓣,都是对身体有好处的中药材,你先泡着,我还要去照顾别的客人,有事情的话,站在走廊上喊我就行了。”

    “这家店里就你一个跑腿的?”林奇不禁问道。

    “嗯呢,阿爸负责做饭,阿妈负责家务,我只能做一些跑上跑下照顾客人的杂活,只有店里特别忙的时候,隔壁风筝店的小石头才会来帮忙,不过阿爸每天要付他五十块钱的辛苦费。”桃依说完店里的情况,又习惯性地笑了笑,便从林奇的房间里退了出去。

    那种笑在林奇看来,也许是全世界最干净的笑容,他没有想到,在这样一座偏远的古城里,还能有如此淳朴的三口之家。

    静谧、和谐、与世无争、美好、慢节奏……

    这是林奇初到此地的初步印象,如果能够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人生也就不会因为各种不好的境遇而痛苦了吧。

    争名逐利的生活,恐怕远不如一瓢清水来的透彻。轰轰烈烈的爱情,恐怕也远不如一杯淡茶来的悠扬。

    由于客人不多,饭菜很快就做好了,用餐的地方在客栈一楼。这个面积不大的酒馆里,摆着七八张红木八仙桌,每一张八仙桌,搭配四个长条凳。

    端上来的菜式,大多都是本土菜,由于气候寒冷的原因,所以以烧炖为主,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留食物的热度。

    “这是阿爸亲手做的几样小菜,送给大家免费品尝,还有这个特酿的清酒,喝起来甜甜的,有一股樱花的味道。”等主菜上完,桃依又端来一个很古旧的条盘,上面摆放着几个青瓷小碟子,每个碟子里的菜量都很少,有寿司,也有佐菜,一看就是标准的日本料理。

    “你父亲有多少年没有回到故国了?”林奇这些年去日本执行任务的次数不少,但是品尝日本料理还是第一次,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身在异国他乡的心情,就好像是清明小雨中飘摇的云雾,使人忍不住滋生惆怅。

    听到林奇的问话,桃依感到很是惊喜,因为林奇刚才说的并不是汉语,而是很流利的日语。

    “三十年了吧,阿爸和阿妈认识的时候,还是英俊帅气的留学生,现在就变成这副样子咯。”桃依指了指酒柜后面一个形削骨瘦的中年男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整个酒馆的食客都在看她。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脸色刷的一下就红了,赶紧拿着条盘抽身退了回去。

    “林奇,你怎么会讲日语?”夏妮夹着菜,问道。

    “没有很认真的学过,只会几句简单的日常交流。”林奇随口应着,着手品尝那几道日本菜,都是凉的,也没有什么浓油赤酱的香味,吃起来很清淡,但是细嚼慢咽下去,却有一种淡淡的流露,这让林奇想起了最近看过的一部叫做《深夜食堂》的日剧,里面的食材都很普通很廉价,可是每看完一集,都会有“淡淡的生活也不错啊”这种心情油然而生。

    这样的场合,其实是不适合大吃大喝的,细心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每个食客都像约定俗成一样,小口吃菜,小口独酌,就连说话都是小声地窃窃私语。

    饭菜刚吃到一半,闲下来的桃依又轻装上阵,怀里抱着一把民谣吉他,为大家动情演奏了起来。

    少女充满灵性的歌声,搭配鲜有人懂的藏语歌词,着实让不少人听得入了迷,就连街上的行人,都忍不住停下脚步。

    “这里很适合没有什么追求的人居住。”夏妮不仅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也许吧。”林奇应了声,便没了下文,尽管店里并没有贴禁烟标志,但他还是很自觉地没有抽烟,只是小口小口地喝着装在青瓷小瓶里免费赠送的清酒,用虎妞的话来说,味道很怪,用小凯的话来说,简直跟泔水一个味儿。

    对此林奇总是一笑置之,他是个喜欢酒却从不与人交流的人,因为他觉得酒就是用来喝的,无论什么酒,只有喝进嘴里,才能知道是什么滋味。

    一曲落罢,掌声四起。小桃依鞠躬道谢的时候,从门外踏进来一个装束很怪异的人。

    这人里面穿着一身西服,身后却披了一条猩红色的披风,披风很长,直接铺在地上,头顶戴一个魔术帽,帽檐压得很低,脸色苍白,不对,应该说是惨白,这种惨白应该是化妆的效果,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竟然还用油彩画了一个很滑稽的香肠嘴。

    总之,这样的装束,总会让人联想到流浪艺人的形象。

    “先生,你是街头艺人吗?”桃依卓玛充满好奇地问道。

    “桃依,不准没有礼貌。”看到女儿一上来就问客人的身份,金泽卓玛立刻迎了上来,双手合十,抱在胸前鞠躬后,极具仪式感地说道:“远道而来的客人,请问吃饭还是住店?”

    “先吃饭。”古怪艺人声音低沉地回答道。

    先吃饭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住店,也有可能不住咯?

    不过金泽卓玛这才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酒馆里已经没有空闲的位置了,现在是饭点,很多游玩归来的客人,此刻都聚集在店里。

    “您介意拼桌吗?”她想了想,给出一个中肯的建议。

    “不介意。”古怪艺人又用他那低沉的声音回答着,搭配上他那张惨白无比的脸,简直就像是在跟一具尸体对话。

    “请上这里来坐吧,吃什么随便点,只要是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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