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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容(大唐双龙传同人)-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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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子,你成亲了没?家里可有妻室?”
    “公子,您家住何处?是哪里人?父母可曾建在?家里干什么营生?”
    “公子,你说前面那家酒栈呀?我跟你说。。。。。。”
    “公子,我跟你说,转角处那茶楼的糕点可是我们新安郡最有名的!尤其是那寿意白糖糕和芝麻酥,可香甜呢!”  。。。。。。  终于结束了半日游之后,余容艰难地从人群里走了出来。暗自感慨着,虽然来到这个时代,不用担心减肥不用担心要裹脚担心地位过于低下,就是别人太热情一点,热情帮自己做媒。。。。。。  等到她回到饭馆的时候,她这个下午去买回到的衣服盆栽什么的也早就被店家送回来了。衣服就摆在大厅中央的桌子上,盆栽放在桌子旁边的地上。钱是早就在店里就给了的,所以送东西来的人也没留在这儿,确认地址没错之后就离开了。
    葫芦干活很快,一个下午而已,就差不多把四处墙壁粉刷完毕,虽然没怎么大修整,但粉刷得雪白匀称的墙壁看起来清清爽爽,倒也抹去了先前那种破败的气象。连带那些窗户桌椅,也按照她的意思用红漆上了一遍,除了后院和厨房,其他地方都弄得差不多了。一眼看过去,新刷好的器物透着一股崭新的味道。古代的漆料也不知道是怎么制造的,比起现在那些标榜着绿色的产品好太多了,全然没有那股刺鼻的味道。
    本来她是想要找些绿色的藤类植物挂在一楼,一则可以添多点生气,二则也可以免去店里的单调,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她对这种植物不太了解,万一那些植物引来什么蛇虫鼠蚁,影响生意还是小事,她可没本事在虫蚁满地爬的地方住下去。这个想法是泡汤了,但她也没闲着,写了几个字,找人去造了个新匾额。  给了钱之后,当天晚上,她很不幸地发现,经过这段时间的挥霍,自己快没钱了。  。。。。。。  好吧,要开店了。不用请新的伙计,原料全备齐了,葫芦看起来不怎么引人注目,但干起活来是以一敌二,常常在你不注意的时候把活儿干完干好了。店也装修好了。后院和房间客人是不会进去的,也没怎么装修。何况后院还养着一群鸡鸭,猪是不养的,太臭了。修一修篱笆,打扫干净。还不开张要等到什么时候?
    在她正式落户新安郡的第四天,饭馆开业了。
    没怎么大肆张罗宣传,外表看起来只是新一点,但着实引来不少人,还是不少衣着讲究的客人。还为此引来周围不少同行的议论和红眼。不过派人来此查探过后,很快就平静下来了。找茬的闹事的几乎没有。里面的客人全是士人富商之流,真到那里闹出事他们也不会好过,而且他们的客人类型余容早就打听过了,全是中下层的,没什么大冲突。
    为什么会引来他们呢?原因准确的来说只有两个。第一,外面的新匾额;第二,里面的一首诗。  “闲来无事”。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绅
    匾额是最普通的那种,木料不怎么珍贵,用的也不是金粉,红底黑字。字是她写的。字画不分家,她学了国画整整六年,但书法却练了十二年。她不是那种灵秀通透的天才,学字全靠爷爷一日不曾间断过的鞭策。自然,字不是大师级的,但自有一番风骨灵性。不过不会写不要紧,她会临。  那匾额上的字是颜体。丰腴雄浑,结体宽博,但又因她练多了簪花小楷,又自有一股端庄秀丽。自然引来一群文人雅士的好奇以及好感。当然,匾额上四个大字也被人当成主人的童心未泯,又或者是故意为之。对于那首诗,他们的评价却很高,还一个个摇头朗诵,高声谈论这首杰作。两样截然不同的作品,自然引来他们的好奇。
    当然,这些余容是不在乎的。她只在乎这些引来了不少客人,还是出手阔绰或者名声不错的客人。更好的就是他们给钱以及打赏常常很大方。虽然通常打赏都是给上菜伺候酒水的葫芦,她也是很高兴的。看着自己荷包的一天天翻倍的感觉,一直很淑女其实有点闷骚的余容在心里暗爽。  她不是那种喜欢“借用”别人作品的人,更不喜欢厚颜无耻地把对方的作品冠上自己的名字。所以在写那首悯农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在前面标注原作者的名字。也因此引来不少人的询问,让她头痛。不过她也没忘记规定了多少个人吃多少量。
    你要多点菜?行,我拿小碟子换大碟子,菜式丰富了,你也能吃的完,要是实在喜欢,你可以专门说要哪道菜,我给你那份多点就行。嫌菜不多不够气派?别人都是这么吃的!人家县令员外都这么做,还纷纷夸奖有古人遗风呢!
    而且根本不用她开口,其他读书人吃饭喝茶的时候就会指着上面挂在正中央,一进门就可以看到的“悯农”指责那些闹事的客人怎么样怎么样对不起那些种粮食的老农对不起谁谁谁。  很快,没事了。倒也省得她麻烦。耳根子清静落得自在的她在烹饪的时候也格外积极。至于人手,客人是多了,但他们经常自恃身份,或者来此宴客。地方只有一楼,桌子只有九张,想多几张饭桌也行,不过要你来的时候没坐满,不然你也可以提前告诉我一声给你留位子,过时不候。  还有,本店每日准备的菜肴都是最新鲜最好的,限量供应,材料没了,菜卖完了,饭卖完了就收店。你给我钱也得看我想不想收。不过你要实在想吃,留下名讳,第二天我可以给你留个位子。  或许是那些客人觉得这么做反而有点千金难求的意味,或许是她挂在客厅那首诗和那四副水墨的虫鸟鱼虾起了作用。渐渐地,他们也觉得这里的主人是个风雅之士,对着余容的时候,全然没有对其他商贾的高傲神色,尤其是对着“他”那心酸的“逃难”来此的说法生出不少感慨。也没有那么难伺候了。即使有几个人想说“他”余容这个读书人怎么跑去当商贾来糟蹋读书人的尊严什么的,话到嘴边,也被她礼貌的微笑要挡住,噎了下去。
    依然是余容和葫芦两个人负责这件饭馆。为了方便,不至于手忙脚乱,因此菜式不求繁杂,每天就那么多样菜,两天换一次菜单。大锅煮,小碟装。摆盘精致,菜式新奇。越是用料珍贵烹煮复杂的菜式,就越是价格高昂。加上他们常常是到此集会,私人来也要邀上三五好友,上菜也不会一个个来那么杂乱。收菜的时候也不用怎么收拾。
    拜那首感慨至深的“悯农”所赐,很少有人能在这幅充满怜悯圣洁的意味的作品下义正言辞地毫不羞愧地看着一桌狼籍。当然,这也就是极限了,要求他们更进一步是不可能的,现代人普遍义务教育都解决不了的浪费,人家古人淳朴自律你还要怎么样?偶尔有些剩饭剩菜,也全贡献给后院子鸡鸭了。  也幸好他们的习惯依然是一天两顿,虽然说开饭馆的是全天候开张,是不是有人饿了或者累了来这里坐坐吃点饭,但也大多集中在中午和下午。一般情况下,早上八点前是不用开张的,晚上日落了大多数人都会回家,这里除了一些小地方管理不严,绝大多数郡县晚上都有宵禁,除非有什么特殊的原因,比如大唐双龙传里的大儒王通宴请宾客,那就另当别论。
    每天余容早上起来就和葫芦把桌椅擦一遍,东西该洗的洗,该换的换。米面蔬果每天都有相熟的店家或者老农送过来,检查过质量就给钱,准备一些需要的东西。开张,她负责收钱和煮饭,葫芦负责上菜和酒水,客人少些还好,客人多了就像个陀螺一样转得不停。有时遇到低峰期的下午,还能把哺食(下午四点左右那顿)的东西准备妥当。饭菜卖完了,客人也走了的时候大多是太阳下了一半的黄昏,还能吃顿好的。
    继续打扫收拾,顺便把第二天的东西先准备大半,能今晚做的绝不在明天早上做。炖汤底,和面,切菜,卤肉,腌制酱菜;整理账目,数钱,记账;洗衣服,洗抹布,洗碗筷。常常忙得她连静下来回忆现代的几乎都没有。
    即使想回去,也知道不可能,也找不到方法回去。越是这样,她就越不敢想,又越来越记挂着家人。有时候,突然闲下来,半夜三更地小小的房间里,躺在那张硬邦邦的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周围一片寂静,黑蒙蒙的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突然就流下眼泪了。明明什么也没想,但就是忍不住哭。连她自己都闹不清楚为什么就这么哭了。第二天起来,眼睛涩涩的,又红又肿。  几次之后,她常常半夜三更点着油灯把那套现代的衣服和包在衣服里的那条水晶手链从衣柜的最里面找出来,一对就是大半夜,灯油没了又添,添完了就找蜡烛,全用完了找不到了就抱着衣服缩在床上发呆。终于有一次葫芦发现了,不过他没说什么,第二天到外面用自己得来的赏钱小费买回许多蜡烛,放到她房里,附上一张纸条,“省点用,很贵的。”
    再后来,她没有再点灯,在那个月里,隔几天就在半夜里跑到下面准备第二天的工作。忙完了就拖着累得几乎散架的身子回房间,躺下就睡。后来还很恶俗地感染了风寒,瞒着葫芦偷偷一个人换上女装去看大夫,回来就被他看见,接过草药去煎。店自然是要关的,理由是东主病了,倒引来几个老熟客送了一些礼物,不是很贵重,不过她很开心地翻着,顺便去奴役他洗衣服洗碗。  一天煎药的时候葫芦正在后院喂着新孵出来的小鸡,依然是什么话也没说。  她背对着他,一边看着煎药的瓦炉下的火舌,一边发呆。突然说句:“我突然发现我们之间似乎没怎么好好说过话呢!”
    他不出声。  “也对,我不喜欢唠叨,你也不喜欢说话。”她又笑了笑。
    “没什么,只是突然觉得我的生活真的很安静。”看着葫芦转过身奇怪地看着她。她笑着解释。  “没事吧?”葫芦低下头,重新去看那些鸡鸭有没有争食。
    “没事了,好不容易病好了,喝完这次的药,我也好得差不多了。以后都没事了。”真的,没事了。
    
                  请人
    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了秋天。天气开始变冷变凉,树叶开始枯黄,空气也一下子变得干燥起来。新安郡褪去最后的一丝潮湿闷热,天气也不再忽冷忽热。
    但这对余容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这两个月来,她每天起早摸黑地干活,算账,每天光是在厨房里煮饭炒菜对着的油烟柴禾的时间还多过在外面的时候。
    回到古代,对着一切原生态的绿色环保环境,她没有怎么享受,倒是每天熏陶了下那些木柴烟熏的原野气息。不怎么意外的,她的皮肤开始变油腻了,现在还要被这悄悄来临的秋姑娘送一份缺水干燥的礼物,又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
    不在沉默中毁灭,就在沉默中爆发。
    终于有一天,在她起床的之后去洗脸,却猛地发现水盘里倒映出自己一向保养得宜而光滑白嫩的脸蛋儿上那几颗十分引人注目的小调皮之后,爆发了。
    “葫芦,今天的淘米水别倒了。留着。还有,黄瓜也别全炒了。留一些给我。鸡蛋也是。。。。。。算了,还是我来吧。”她很殷勤地把葫芦赶去砍柴,自己把洗菜淘米的工作抢过来做。  哼,她就不信以后她每天淘米水洗脸,黄瓜敷面不能把肌肤恢复到以前的青春靓丽!嗯,今天去市集看看有什么养颜的水果,买回每天吃一个也不错,既补充营养,又能保养肌肤。可惜了,这个时候还没有柠檬玫瑰,就算想找个珍珠粉或者牛奶也很麻烦,而且价格高昂的不得了。还不如去请一个新伙计来减少下自己工作,增加点睡眠时间来得划算!
    哎,也是时候请人了。这段时间,客人是越来越多,菜式新鲜了,口碑出来了,来光顾的也越来越多。而且最近局势越来越乱,那些有点名声地位的也开始四处走动,城外也开始涌进不少人口。将乱未乱的时候,新安郡里也开始浮躁起来。
    有时上街冷清得不得了,有时候人又好像突然多了很多。营业不稳定,作息自然也就乱了。不管怎么说,她这里的宾客宴会多了是不争的事实,两个人的确忙不过来。而且前几天,据说有一些大户大族也迁进了这里,一个赵姓的帮派首领还在她这儿订了一天全天的位子,说是要款待几位贵人。算算也就这几天的日子了。
    哎,早知道这样,何必为了图个人少清净不聘请多几个机灵的下手呢?临时请人,要是没问题只是手慢脚乱也就罢了。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或者是别的人故意派来捣乱的,那她在这里可就难受了,没准儿还要继续重温自己的跑路生涯。
    嗯,还是不行。叹口气,放下手里的东西。本来想着两个人简简单单地开家小店的,没想到饭馆的生意是好了,麻烦也跟着来了。人家来吃饭,你得赏脸吧?人家订位子,你难道不肯?要是无权无势的那些人还算好的,要是那些官商帮派武林人物,她真的得罪了,可怎么办呀!  “掌柜的,今天还买鱼吗?”葫芦晃了晃手里的那条鱼,说,“最近天时不怎么好,河鱼不够肥美,新鲜的鱼虾大都被那些大酒楼拿走了,就剩下些小鱼小蟹,还不够我们分的。”  “不会吧,就算是时节不对,虽不是鱼虾肥美,但也不会说是连个好的鱼虾蟹都没有呀!”  “不是没有,是难有,刚才我到街上看了下,那张大娘说最近乱军四起,而且越来越近新安郡了,许多人涌进这里,据说最近很多大户人家都在忙着储备粮食,或者大摆宴席,又有流民出现,他们平时为了安全,连外出打鱼也小心很多,加上这天时,所以少了很多鱼虾,有也大多被那些人买走了。”葫芦把鱼虾分开,其中还活着的那一小部分,就放进水盘里,保证它们的鲜活。  “葫芦,不用干了,来来来。”她招手让他过来,自己坐在小木凳上,顺手搬过另一张给他。  “怎么了?”语言永远是简洁有力,能少一个字就少一个字,其实已经被人看透是不善言辞的葫芦以不符合自己稚气外表的语气开口。
    “你们这里是怎么请人的?额。。。。。。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哪儿可以请人吗?我觉得我们最近是干得比牛累,睡得狗晚。。。。。。呸呸呸,我的意思是。。。。。。反正就是我们店里一定要请新伙计了!不然我迟早过劳死!”她好不容易磕磕碰碰把话说完。
    “过劳死?”葫芦古怪地重复下这句话,看着她的眼光分外无辜以及疑惑。  “你不用管这意思!”她很爽快地截断他的话。顿了顿,又说,“你不是说有流民吗?我想着,要是请两个身家清白,但实在缺少米粮养家活口的人来当伙计什么的,一来可以缓解下我们的工作,二来,也可以帮帮别人吧!”
    “好,我知道他们在哪儿,不过那儿有那么流民,我们过去也不怎么安全。”葫芦沉默一会儿,没怎么被注意到,说:“其实比起那些已经被战火波及的城乡,这里已经好很多了。流民也算很多,不过帮的一个是一个吧!”
    “对了,今天的菜弄好没?米还没下锅吧?肉呀面呀没煮开吧?”余容眼睛亮亮的,衬着白净的肌肤,煞是可人。只是她娇小的身材,穿着男装示人,又唇红齿白的模样,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古怪。  葫芦点点头,说:“还没呢,就是面昨晚已经拉好了。煮面的汤今天五更的时候天一亮就开始熬,现在卤肉差不多入味了。”
    “决定了!今天关门休业一天!钱是赚不完的,在这样下去我可熬不住了。嗯,本大。。。。。。本大爷今天要做善事去!”说完嘿嘿的笑了。
    “可是请那些人好吗?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底细。。。。。。”葫芦有点犹豫。  “可是现在郡里还没说不许那些流民进来吧?也没说要对他们怎么样,到底是逃难的,能给他们一口饭吃,也算是帮帮人,或许他们没活干,又流离失所,没准儿我们刚好请了他们回来,就能帮到他们有口饭吃,连家人也有点钱粮不至于饿死呢?”余容笑了笑。
    “我知道,大家打开门做生意也好,或者家里请人服侍也好,知根知底的永远好过来历不明的。”她环视了下这里,淡淡地说:“我也试过流离失所,要不是老掌柜的好心,我又怎么可能盘下这里呢?或许我早就饿死也说不定。。。。。。”
    想起三个月前,自己还在为吃的穿的愁这个愁那个,现在却快快活活地过日子,小有资产,不用逃命,不用担心自己身份被人拆穿,感觉真的像梦一样。
    “掌柜的,那些流民虽然。。。。。。他们未必那么好找,也有不少地主庄子请了他们耕田种地,要找起来,说难不难,说易不易,而且他们住的地方也不怎么好,要不我先去找找吧?”葫芦到底觉得不太好,看着她小身板,虽然还没见过她以女装身份示人,但偶尔的一些小动作或者破绽还是让他猜出余容的身份了。
    当然,余容是不知道的,她是第一次女扮男装,虽然这些日子的男装扮相越来越老练,但长期的同处一个屋檐之下,她每天都要沐浴,洗衣服也不肯让葫芦代劳,每次有点不舒服都自己偷偷看大夫,偶尔说话的声音不自觉地透出一股清柔。。。。。。
    这些都透出古怪,再联想到余容的外表和一些小动作,葫芦也隐隐猜出她的身份了。只是以他的身份,到底不怎么合适说出来,何况人家怎么做有自己的理由,何苦拆穿?
    再说,她是主,他是仆,每天拿着她发的工钱,又难得遇到一个心地良善,宽容和蔼的掌柜,对于一个伙计来说已经是最好的待遇了。他是什么都不会说的。只是日常生活更懂得避忌,不该说的,不该做的,不该看的,全都不说不做不看。
    她也知道,葫芦的行为相对于她平时接触的那些人,还是流于表面了。她看不出来自己的窘况才怪。各自心照不宣而已。也在感慨,自己遇到一个实心眼的伙计,真是一种运气。其实她不知道的是,葫芦不是那种签了卖身契的奴仆,这才这样大方点,要是那种私奴,主子说什么做什么,他们又怎么敢说半句“不”?唯唯诺诺,相比起自然而然,还是后者更得余容的好感。  “那你自己帮我去看吧,找两个老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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