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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伽终于抬起了脚,走上前拥住千寻僵硬的身体,嗅着千寻身上特别的松节油香气,淡淡地说道:“我会是个好夫子,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教你感受幸福的能力。嗯?”
千寻身子一抖,眼睛狠狠地闭上了,隔绝了所有的光芒。
“对了。”频伽突然想起了什么,冲着远方牡丹花从中吹了几声口哨。于是,“忽闪忽闪”的,那一对频伽鸟乘风而来,居然都落在了千寻的肩上。
“它们是?”千寻惊讶地望着自己肩头的一对可爱鸟儿,天啊!它们太漂亮了。
“频伽鸟!”频伽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其中一只光顺的蓝色羽毛,“你看,稍大的一只是雄鸟,叫星儿,这只个头小一点、毛色暗一些的是雌鸟,叫月儿。”月儿听到这话好像有些不满,嫩黄色的小嘴朝着频伽的手上啄了过去。自然界里,总是雄性的动物最好看,太不公平了!
“月儿,星儿?”千寻抬起手臂,两个小机灵鬼立刻跳了上去,好奇地望着千寻。它们哼咛着,乌黑的眼珠把千寻上上下下打量个遍。
忽然,月儿朝着频伽飞了过去,稳稳地立在他的肩头,朝着千寻手臂上的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它们好像在商量着:你跟着俊男,我跟着美女。
千寻紧盯着手臂上的星儿,怔忡说道:“频伽,你是神奇的!你总能让我感到幸福的滋味。”
频伽的胸口堵满了悸动,傻笑着,呆愣原地,连千寻走进了卧室都没有察觉到。
星儿月儿一起飞到了长廊的木质扶手上,耳鬓厮磨着。纷纷用好奇的眼打量着灵魂出壳的频伽。
大唐的衰落并不是没有一点迹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富有的回纥人就成为了唐朝贵族和商人最重要的债主。他们的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钱,通过放高利贷获得更多的资本。也因此,时常有回纥债主因为要债而与唐朝人发生争执甚至伤亡的事件发生。
一大早,频伽王子就在大同殿内处理着棘手的事务:一个性格暴躁的回纥高利贷者在光天化日之下杀死了一名唐朝商人。因为他总是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归还欠下的钱财。
这件事很麻烦。按照大唐律令,允许唐朝城市中的外国移民推举他们自己的首领,而且可以根据其本国的法律和习俗处理案件。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国籍不同,则处理案件要按唐朝法律论定刑名。
眼下,盛怒的唐朝人当然不肯善罢甘休。想要名正言顺、完好无损地让唐朝官员把那个急脾气商人放出来,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战马的事情已经让长安的回纥人很愤怒了,如果这件事再处理不好,回纥商会的人很可能倒向国师一边,成为频伽今后称王的阻碍。
他蹙着眉,脑子里搜索着一切可行的办法。
“频伽王子。”殿外,茶壶盖有些担忧的声音传了过来。
“不是说了不要来打搅我吗?出去!”
“是,是关于千寻小姐的事。”
“千寻?”频伽忙扔掉手中的《唐律疏议》,起身来到茶壶盖的面前,“千寻又怎么了?”
“王子先不要着急。千寻小姐现在很好,刚才婢女来报,她现在还没有起床呢。”
“那是什么事?”
“启禀王子,是前天为千寻小姐把脉的御医求见。”
“御医?”频伽眸光一闪,命道,“请。”
很快,身穿猩红色长袍的御医战战兢兢地走来,朝向频伽俯身拜跪。
“这些繁文缛节就省了吧!有什么事,快说!昆奴,看座。”
“是。”那御医落座在椅中,神色凝重地说道,“那天下官给小姐请脉,当时就觉得不太对劲。可是也害怕是自己诊断有误,就开了祛热的方子先让小姐服用着。不论怎样,退了热便好。回到家中,下官就把小姐的脉象仔仔细细地写了下来,第二天跟王御医和洛御医一起研究。果然,他们的诊断与老朽的一样。”说到这,他稍顿,表情更加凝重了。
“什么诊断?快说!”
“我们三人都认为小姐的发热绝不是简单的风寒!”
“哦?那是什么?”
“这个暂时不太清楚。小姐的脉象很奇怪,我从医这么多年竟是第一次碰到。她这发热的症状怕是隔一段时间就会发作一次,而且会一次比一次严重,一次比一次凶险。最可怕的事,下官翻查了所有的医典,找不出原因!”
“你说什么!”频伽大惊失色,身子猛地站立起来,力道之猛,竟掀翻了书案!上面堆砌的各种文书散落一地,狼藉一片。
“不过她毕竟年轻,身子还算结实。相信还能捱个几年……”
频伽怒吼一声,一把攥住了御医的衣领,把他整个人带离了地面,一字一字地顿声问道:“什么叫还能捱个几年?你的意思是——”“下、下官的意思是、是、是……”那像小老头般干瘦的御医被频伽这么一拎,吓得手脚发软,顿时结巴了起来。
“一派胡言!”频伽手拎着御医,大步朝殿门外走去。看到茶壶盖,沉声道,“你去把御医院所有的御医都给我带到花萼相辉楼去!快!”
“是!”茶壶盖抽身飞快离去。他跟随频伽这么久了,第一次看到频伽的脸上出现绝望的神色。此刻一见,连一向沉稳的茶壶盖也慌乱了起来,脚步踉跄。
当他带着一众御医赶到花萼相辉楼的时候,却只看到伫立在三楼床榻前如同魂魄抽离的频伽。他的手中紧握着炫目的月光宝石,而宝石的主人却已不知去向。
清晨还温暖的被窝此刻早已冰冷。玉枕上,还有几根亚麻色的卷发。风一阵吹过,蓝绿色的琉璃风铃清脆碰撞,发出了孤独的“丁当丁当”声。
空气里,松节油的香气仍在,可那个小女妖却难觅踪影。她的画夹和背包也一同消失了。
频伽紧攥着月光宝石的手死命的用力,宝石的尖翘处狠狠地、狠狠地嵌进了手掌心。殷红的血珠挤了出来,一滴一滴地直扎进茶壶盖的心里。
“王子请稍候!昆奴一定在日落之前把千寻小姐带回来,一定!”说完,将一众御医遣走,带着回纥最好的士兵策马朝兴庆宫大门奔去。
客栈。
躺在床上的高大飞阵阵哀嚎着。黛螺正在他酱紫的裸背上涂抹着治愈外伤的膏药。房间的一角,琥珀端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地望着忙忙活活的两人。
“琥珀,幸亏你没去!你不知道,千寻那个女人简直就是个灾星!我一见到她就会倒霉的!这一次居然莫名其妙地遭受牢狱之灾。她倒是一早就被频伽王子救了出去,可却把咱们忘了,一直关到大天亮!我还被狱卒毒打了一顿!”
“行了行了!”黛螺涂抹的手力道重了些,数落道,“说那么多干吗?又不是千寻的错,还不是我让她画画的。”
“啊!你轻点儿!”高大飞团皱着脸,话里带着明显的醋意,“你当然替千寻说话了。别以为我不知道,整整一夜你都在跟狱卒厮混!要不然他们怎么对你这么好,没让你受一点罪!”
“闭嘴!”轻柔的手力道猛地一狠。
“啊!黛螺,你故意的,下手这么重!千寻,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
他话还没说完,就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客房的房门整个直挺挺地倒了下来,茶壶盖一个箭步就飞蹿到高大飞的面前,紧紧攥住他的手腕问道:“千寻呢?你看到她了?”
高大飞被这突如其来的质询吓得一愣,紧接着晕了过去。茶壶盖一看他晕过去了,大怒,扬手把他重重地甩到了地上。这么一摔,高大飞立刻又痛得醒了过来,喊又不敢喊,哆哆嗦嗦地趴伏在地板上。
“千寻?”黛螺迟疑问道,“她不是被频伽王子带走了吗?你怎么来这儿找人了?”
没来过这儿?茶壶盖沉思了一下,迅速离开了房间。高大飞刚想喘一口气,就听见远远地传来他的喊声:“你们两个留在这里,一看到千寻小姐就立刻带回去,知道吗?”
“是!”
房间内,琥珀和黛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自语道:“千寻怎么了?”
西市旧货市场。
任何一个朝代的大城市都会有旧货市场。二手货的交易自古就有,只不过现代人名曰:跳蚤市场。
千寻在其间穿梭着,寻找着自己喜欢的旧货。古董,是千寻另一个爱好。她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只有曾经被人使用过的,沾染过人的气息的商品才是有生命、有灵性的。
此刻,她背包里除了香烟之外的所有东西已经全部被她换作了旧货。现在,那里面装了一面花瓣文金银平托铜镜;一个小型的玛瑙灯树;一盏熏黄纸面的宫灯;甚至还有一个胡人陶俑。
千寻在市场里漫无目的地走着。满背包的收获仍不能扫去她心里的阴霾与忧虑。越是身在熙攘的人群中,越是可以看出她灵魂的孤绝。
他还好吗?发现自己的不告而别了吗?
心,缓缓抽痛着,痛得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他会心痛的吧?就像自己现在这样?
就这样想着、走着、心痛着,不知不觉,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不知不觉,走到了一个荒凉的破旧寺庙前。
走进去,蜷缩在铺着稻草的角落里,抽出一幅为频伽画的画像,贪婪地望着,舔噬着自己的心痛。
这画儿,自己画得可真好!那一对清亮的眼眸,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在注视着自己。眼神中,竟然饱含着如此丰沛的情感!千寻不堪如此深情的注视,猛地闭上眼睛,闭上心灵之窗。可是,眼睛可以闭上,心呢?
脑海里,频伽说过的话像是汹涌的海浪,一波一波、一浪一浪朝她打来——
“你这女人,睡起觉来怎么像个孩子?”
“为什么要站在阴影里?为什么不能站在阳光下?”
“等有一天你看到我会像今天一样脸红,我会驯服你的,戴红帽子的女妖。”
“以后,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的身边!”
“如果一定要画,就让昆奴把人带来画。知道吗?”
“我会是个好夫子,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教会你什么是幸福!”
……
“噢!”她不自禁地轻喊出声。紧闭的眼眸,滚烫的泪抑制不住地奔流着,在尖翘的下巴汇聚起来,一滴一滴,一滴一滴地滴落在幽深的“马里亚纳海沟”里。如同世界上最深最深的海洋。
频伽,我是不祥的!跟我在一起,你的子民会憎恨你,厌弃你!你是未来的王!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不属于这里的人。你不必那样做!不必为了我牺牲自己国家的利益!不必,不必……
千寻的面颊异常红晕,浮现着不祥的潮红。
情,真是动不得啊!曾几何时,千寻也学会了替别人着想?
她的意识越来越昏沉,很快地,陷入了恍惚之中。
天,很快昏暗了下来。远远地,走来两个人。
“咦?阿伯。这里有个姐姐?她躺在你的稻草上了。”说话的,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叫花子。看起来,不过十岁的样子。
“大概也是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吧。金豆子,别叫她了,就让她在这休息吧。”那个叫阿伯的是一个年纪很大的乞丐。看起来,这两个人是相依为命的人。这破庙,就是他们简陋的家。
把乞讨来的食物摆在地上,两个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阿伯。”那小叫花一边吃一边说道。
“怎么?”
“今天我在西市听很多人说皇帝明天就要从华清池回宫了。”
“嗯,我也听说了,还要在大明宫设宴款待回纥的王子呢。后天的重阳节,东市、西市不闭市,彻夜开放。哈,金豆子,我们可要趁机多讨些钱啊!”
金豆子愣着神,目光中浮现向往之色,“大明宫设宴?那个回纥王子好有口福!能吃到那么多好菜!”
“笨!”阿伯朝金豆子头上敲了一记,“人家堂堂回纥王子,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王子?”金豆子揉着被敲痛的头,喃喃道,“王子,王子。金豆子恐怕这辈子也不可能见到这么尊贵的人。”
“嗯,算你还有自知之明。”阿伯的话刚刚说完,寺庙破败的门前,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蜂拥的火把,将寺门前照映得如同白昼!
“在里面吗?”身披宽大白色斗篷的频伽从两旁伫立的回纥骑士中策马穿过,因为充血而泛红的眼眸逼视着立在寺门口恭候的茶壶盖,追问着。他的脸上,被心痛袭扰的痕迹很容易就暴露在火光闪烁中。
“在,已经睡着了。”
在!她真的在里面!频伽眼中闪过一道狂喜,以闪电般的速度从马背上跃下,消失在寺庙残破的大门内。
寺庙内大小两个乞丐被突然冲进来的频伽吓了一跳,频伽身后紧紧跟随的茶壶盖身影魁梧得像一座巨大雕像。在他庞大身影的黑色笼罩下,金豆子把身体蜷缩进阿伯的怀中,瑟瑟发抖。
天!我们只是乞讨,从没做过犯法的事,从来没有啊!
那黑色身影越走越近,压迫得人喘不过气来。
终于,走近了,巨人的脸显露出来,虽然面无表情却是很有礼貌地说:“两位能不能先出去一会儿。回纥王子要借此地一用。”
啊?回纥王子?金豆子好奇地朝身披白色斗篷的频伽望去,心情有些激动:他是王子!他就是回纥的王子!天,我终于见到王子了。“金豆子,别愣了,快出去。”
“打搅两位了,实在抱歉。这里是一锭金子,今晚,两位就到客栈委屈一晚吧。”茶壶盖掏出一锭金子递了过去。
委屈?怎么可能?阿伯晕晕乎乎地接过金子,拉着仍好奇窥视的金豆子离开了破庙。
茶壶盖也退了出去,轻轻地关上了破旧的几乎失去遮蔽作用的大门。
寺庙外面,骁勇的骑兵整齐伫立在两旁。火把,仍然剧烈地燃烧着。
睡着了?频伽望着蜷缩在角落里抱作一团的千寻,嘴唇微微颤抖着。失而复得的狂喜充斥他的胸膛,使得他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走到角落里,缓缓蹲下身子,心痛地巡视着心心念念的脸庞。
千寻的额头渗着大大小小的汗珠,面颊上的绯红没有消退。鼻尖呼出的气热得发烫,嘴唇也嫣红分明。
频伽手伸向千寻额头,用厚实的拇指指肚轻轻地擦拭着汗珠。天!她的发热还没有消退!频伽想起御医说的话,心脏紧窒得快要停了下来。难道,御医说的是真的?!千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热?甚至挨不了几年?当那句“她年纪轻,身子还算结实,应该还能捱个几年。”在心中响起的时候,手指的力量不由自主地加大,惊醒了昏睡的千寻。
休想!没有人能把千寻从自己手中抢走!谁都不能!
谁?千寻不安地睁开眼睛,黑暗中,一股她熟悉的阿末香气阵阵袭来,窜进了她的鼻息。
“千寻,是我,我带你回去,嗯?”频伽用温柔得不能再温柔的声音呢喃着,对千寻张开了双臂,期待她的回应。
“不!”千寻扶着斑驳的墙壁猛地站了起来,脚步慌乱,朝着门口跑去。
没能跑到门口,纤瘦的身子就被频伽结实的手臂紧紧地攥紧在怀中。那双臂的力量如此巨大,使得千寻几乎要喘不过气来。熟悉的阿末香气再一次被她吸进了身体,恍惚了千寻的意志。
频伽默默地把头深埋在千寻的颈间,狠狠地掠夺着她身上的松节油气息,挣扎着、绝望着,不甘心地问:“为什么?”这一声丢盔弃甲的询问使得频伽所有的慌乱与无助无所遁形,全部赤裸裸地展现在千寻的面前。
千寻的呼吸更加急促了,眼眶中,泪水盈满了,闪烁着令人心痛的光。她努力地呼着气,倔强得不愿让泪水滑落。
没有等到回答。频伽的手臂渐渐移到千寻的双肩,强迫她转过身子,强迫她望着自己痛苦的蓝色深渊,“为什么?”仍是这三个字的追问。
哦,忍不住了!泪水不争气地滑落下来,汇聚在下巴尖。
千寻伸出手,推开频伽的双手。她向后轻轻地退着步子,让门口的火光映清了脸颊。如果说刚才她的脸上浮现着一抹绯红。那么现在,那绯红已变成了赫赤色,那是红色中最刺目的一种红,红得不祥,红得绝望!
见到她的后退,频伽身形移动,跟随过去。
“你别过来!”千寻不安地制止。
“为什么?”
“为什么?我倒是奇怪,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来找回月光宝石的主人!找回回纥未来的可敦(回纥王后的称呼)。”频伽不顾她的制止,一步步地朝向千寻逼近。
“你、你找我做什么?我根本就不属于这里。”千寻的泪汹涌袭来,眼前的频伽早已模糊一片,看不清楚了。
“我不管你属不属于这里。我只知道,你属于我!”
“我怎么能跟你相配呢?我是一个长了畸形耳朵的怪物。”脚步,仍是无助地后退着。
“你的五官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对耳朵。”
“不要轻易说喜欢,我、我是一个孤儿,没有人喜欢过的孤儿!”
“好!不说喜欢,说爱!千寻,我爱你!”
“不,不要说。”她痛苦地捂住耳朵,拼命地摇着头,“我是一个坏女孩。我自私、怪癖,从来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我还曾经因为根本不成立的理由把一个老太太一脚从楼上踹了下去。”
“好吧,我爱的就是坏女孩。”频伽的身子越来越近,渐渐地,再次把千寻逼到了墙角里。
“你、你!”千寻的后背抵着冰冷的墙角,终于,无退可退。她惊慌地轻喊着,“你离我远一点吧!如果不是我,你就不必向唐朝的朝廷低头!就不必委屈自己,就不必被自己的子民蔑视!你何必,何必?”频伽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洒满泪水的尖翘脸颊。充满惊喜的蓝眸反反复复地在上面巡视着。天啊!千寻竟是为了自己才离开的!这个认知的震撼性太大了,太大了。他一字一字地回答:“能看到你的心,失去江山又如何?”
这句话像是一个炸弹,突然间在千寻的脑中爆炸,使她丧失了所有的理智与思考。自己的一对漆黑与湛蓝纠缠着,纠缠得令她疯魔:“你、你是个疯子!”说完,控制不住地抽泣出声,结结巴巴地哭喊,“你这个疯子,如果一定要我,就、就、就要了去吧。”她准确地对准频伽厚实的唇瓣,颤抖着,奉献着二十三年来第一次爆发的热情。
频伽震慑当场,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