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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全本-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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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出来了,又怎么会知道回家的路呢?陈召得意洋洋的,他说你们看看它的耳朵吧。村里人听说过小黄的左耳是天生残缺的,一看,果然如此,无不惊诧。陈召又给他们讲小黄回家时的一举一动,把几个村里人听得惊嘴咋舌。
  狗理解了它的神,它的神却不理解狗,对人而言,老黄在一个阴霾四起的夜晚跑回来跟狼搏斗,保护它老主人的尸体,就已经不可思议了,而今,离家时没满月或者刚刚满月的狗竟然在数月之后独自找了回来,更属天方夜谭……
  回去之后,陈召才开始做早饭。他的早饭是南瓜汤。端碗之前,陈召先给小黄添了一大瓢,放在伙房里的土灶旁边。老黄先前用过的石狗槽,父亲被狼吃掉之后,陈召就把它愤怒地砸碎了,现在给小黄盛食的,是一个粪瓢。
  小黄走到瓢边,一股腾腾的热气直冲肺腑。但它却无法下口。它不是嫌粪瓢里的臭味,也不是怕烫,而是它从没吃过这样的食物。半年的野外生活,使它习惯了生吃,而且,除了偶尔咬咬草叶,基本上都是吃肉。
  陈召已吃下两大碗,小黄还在那里徘徊。
  陈召放下碗,走过来,蹲下身,拍着小黄的头说,吃吧伙计,好好地吃一顿饱饭。陈召的声音哽咽了。
  小黄望着主人,它看到主人流下了泪水。
  小黄感动得也要流泪了。它对一切已经看得很明白,这个家里,它只有一个主人,它必须与主人相依为命。既然如此,它就没有什么不能克服的。于是它朝瓢里伸出了舌头。它尝到了甜味。那不是野草的甜味,而是粮食的甜味,在这味道里深藏着的,是家给它的温暖,是神对它的恩赐。
  它张开嘴,很快将一瓢南瓜吃得干干净净。陈召又给它添了半瓢,小黄吃下去后,就朝主人摇尾巴,表示它的感激。
  陈召一把抱住小黄,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九
  院坝下方的土路上响起很大的人声。
  小黄回来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村子,村民们都想来看看这条神奇的狗。
  陈召走进院坝迎接村里人,他早就知道村里人会来看的,他们不来看,他也会去邀请的。小黄跟随着他,紧紧地贴住他的裤腿。院坝里杂草梢上的露水已被太阳晒干,村里的男人就坐在那草上面,女人则站在一旁,兴致勃勃地盯着小黄。他们说,陈召啊,不知道你是哪一世修来的福,养了这样的好狗!陈召没回话,以严肃的表情听着村民的恭维。末了,他们问,小黄,你给我们说说,你这几个月在哪里过日子?你又是怎么找回来的?小黄汪汪地叫了几声,算是回答。村里人笑得呵呵呵的,眼里充满了喜悦,多好的狗啊,他们说,只有老黄才生得出这样懂事的崽子!小黄知道是在夸它呢,无比温柔地摇着尾巴。此时此刻,它是多么幸福。它还没来得及领略一条狗的全部幸福,但是它找到了神,这便是它最大的幸福。它像陈召的儿子似的,把他贴得更紧,只差牵着它的衣襟了。看着这景象,村里人既羡慕又感慨万千。他们说,陈召,你把院坝打整一下吧,小黄给你送福来了,要不了多久,就有女人愿意上门的。陈召哼了一声,又哼了一声。村民们笑起来,说你们看你们看,陈召都高兴傻了。陈召哼了第三声。这声音好像不是从他嘴巴或者鼻孔里出来的,而是来自于他的血管。
  他走到街檐底下,从头顶的横梁上取下一根粗大的背荚绳,对小黄说,小黄,过来。
  小黄看到了绳子,但它不知道主人要干什么,动作有些迟疑。
  村里人笑道,嘿,它不听你的呢。
  这样的话,对陈召和小黄都是伤害。特别是小黄。他是我的主人,是我的神,我怎么在这么多人面前不听他的呢?它走了过去。
  陈召往它的脖子上套绳子。村民们说,它离开那么久都回来了,你还怕它跑?陈召不言声,只专心致志地做他的工作。小黄觉得很委屈。正如村民们所说,为了找到自己的神,它经历了那么长久的磨难,它怎么可能再跑掉呢?
  除了委屈,就是不习惯。黄麻拧成的绳子还没挨到它的脖颈,旷野间自由的风声就在它耳朵里消失了……然而,它只作了短暂而隐晦的抗拒,就让主人将绾好扣的绳子从它嘴筒子上滑进去了。主人将绳扣固定之后,朝外拉了拉,确信不会从它头部滑脱了,就牵着它,直接朝院坝外走去。
  村里人说,他妈的陈召真是乐傻了,我们只听说通州府刘存厚那些小老婆才遛狗,从没听说过哪个乡巴佬还要假模假式地把狗牵出去转悠。
  出于好奇,他们还是跟着陈召下了院坝。
  陈召并没遛狗,他把小黄拴在了那棵枯死的杏树上。
  这时候,小黄有了一些不安,它以为主人会一直让它在这里待着的,而它不愿意呆在这里,它希望自己能像母亲当年一样,以门槛下的柴窝为家,这样,它就能够与主人靠得更近,为主人看好门户,尽到它作为狗的责任。村民也不知道陈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因为这村里人养狗,最多在狗脖子上拴个铃铛,从没像陈召这样给狗套根绳子,更不会拴到当门去。
  可是毕竟有人反应过来了。这是村里唯一熬过灾荒存活过来的老人,六十余岁还腰不弯背不驼的,他就是村东的毕疙瘩。毕疙瘩想,难道……难道陈召要把小黄吊死?村里人吊狗的时候才会在它脖子套一根长长的绳子,将绳子一端搭到高高的树杈上,用力一拉,狗就悬空了,由于呼吸不过来,狗会立即张开嘴巴,它的嘴刚张开,马上灌一瓢凉水进去,狗会在瞬间就断了气。狗对人那么热心热肠的,人要杀它,也让它死得痛快些。这是人对狗的恩典。然而,以为陈召要杀小黄的毕疙瘩即刻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吊狗的时候,狗脖子上绾的是活扣,而陈召绾的是死扣,再说,他也没把绳子往树杈上搭,而是拴在了树干上。更重要的是,小黄的母亲老黄不惜牺牲自己回来保护老主人尸首的事情,这茅桠子村谁不知道呢?不仅茅桠子村知道,整个老君山都在传说,去山下赶集的时候,有人又把这故事带到了集镇上,也就是说,就连山外的人也知道了老黄的忠义;小黄是老黄的女儿,陈召怎么忍心杀它呢?何况小黄是在失踪数月之后才自己找回来的,连亲它还来不及呢,哪舍得杀它?
  毕疙瘩正这么转心思,陈召猛一下逮住了小黄的两条后腿,让小黄腾了空。
  这一下实在太突然了,村里人没想到,小黄更没想到。小黄还以为主人跟它逗乐子呢,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叫唤,将早已干爽的、美丽的尾巴卷上去,卷成一个半圆,不停地摇动。
  可是,陈召一手捉住它的一条腿,不停地转圈。这样,小黄就变成了他手里的一根绳子,眨眼之间脊背朝上,又眨眼之间肚皮朝上。
  陈召刚转两圈,小黄脖子上的绳子就卡住了它的喉咙。到这时候,它还没感觉到危险,它只是哼哼着,表示它已经受不了啦。村里人倒是看出了小黄的危险,他们说陈召,你狗东西要把小黄绞死呀?他们是带着笑说的,因为谁也不相信他真的会把小黄绞死。但陈召还在转圈,只是转得不像开始那么快而已。
  当小黄的哼哼声变小了,身体已经在抽搐了,村民们才不笑了,他们说陈召啊,你留着它吧,等你结女人的时候再杀它,也可以当一份菜呢!
  陈召不为所动。
  有些人的心痛起来了,说陈召,你要是不愿意养它,卖给我养,你把我朱氏板下面的那片柴山拿去吧,把小黄给我!
  陈召像没听见一样,带着近乎庄严的神情,继续转圈。
  有人离开了。离开的人没走出几步,剩下的人群中就爆起一声:娘卖×,哪有这么杀狗的?狗是你家的,杀不杀是你的权利,可老君山人祖祖辈辈地走过来,哪有你这么杀狗的?
  是毕疙瘩。
  毕疙瘩的这一声吼就像他人一样结实,陈召有点猝不及防,手一松,小黄的两条后腿掉下去了,由于绳子绞得太紧,这时候便自行往后退,半截身子拖在地上的小黄,陀螺似的打着旋转。小黄终于缓过一口气来,发出了一声绵长凄绝的哀叫。对正在发生的一切,它是不明白的。它以充血的眼睛望着自己的神,希望神给它一个解释。这当然只是妄想,因为神做事情是不需要解释的。对任何人也不需要解释,何况你只是一条狗。
  陈召再一次抓住了它的后腿,不过他没像开始那样一直转圈,而是转半圈又退回来。一直转圈是累人的,因为绳子绷得越紧,返回去的力气就越大。更重要的是,如果一直转圈,要不了几分钟,小黄就会断气,小黄一断了气,那就没有意思了。但陈召也掌握了一个尺度,就是他把退回去的时间缩得很短,短到不允许小黄换过一口气来。小黄往往是吸进半口气又被卡住了,吸进半口气又被卡住了,这样,气体充斥了它的腹部,到后来它就很难再吸进半口气了。
  观看的人全都离开了,只剩下毕疙瘩一个了。
  天底下哪有你这么杀狗的呀!毕疙瘩又吼了一声。不过这一声再没有初始的力量了。这不是吼,这是悲鸣。
  杀敌人也要杀得庄重些呀,也要知道被杀的同样是一条命,同样是父精母血所生,同样有兄弟姐妹妻子儿女呀!它小黄不是你的敌人呢,它是一条狗,它失踪这么长时间才跑回来,一定是受了磨难的,它受了磨难还记得自己的主人,还千方百计来投奔你,证明它是一条好狗,你怎么能这样羞辱它啊!
  毕疙瘩含着泪,颠颠扑扑地跑到陈召的家里,用木瓢端来了半瓢水,乞求道,陈召,你就把它吊起来,赶快灌死它吧。
  陈召的回答是手肘一拐,毕疙瘩手里的木瓢就飞出去老远。
  毕疙瘩愣愣地看着小黄。那畜生,这时候还在朝陈召摇尾巴呢!那个不停摇动的美丽而哀绝的半圆,在天空底下触目惊心。毕疙瘩看不下去了,走了。毕疙瘩像突然变得佝偻了,干枯了。那么严重的兵荒和旱灾也没能让他垮下去,今天发生的事情,却迅速地让他垮掉了。
  毕疙瘩的身影被一堵用作堡坎的石墙遮挡,陈召才开始对小黄说话。
  他说,杂种!跑啊,你跟你那狗娘一起跑啊!你那狗娘不是会背着老子偷跑吗?叫它来把你带走啊!
  他说,杂种,不收拾你,你不知道怎样当一条狗!
  主人的话小黄断断续续地听到了,它知道自己没什么好说的了,它只是理解不了,再过一万年也理解不了;它在心里呐喊:我的神啦……
  没有人观看,陈召觉得这么慢悠悠地绞简直是白费力气,他下了死手,让小黄的身体飞快地旋转。血流了出来。血不是流,而是从小黄的嘴巴里,从小黄的鼻孔里,往下滴。
  滴下来的血砸在泥土上,泥土像被烫伤了,发出轻声的叹息。
  杏树的斜前方,碧蓝的天空底下,有一只自由飞翔的鸟……
  这成为整个世界留在小黄眼中的最后影像。 

 
 
  

 
桑桑 '2008…3…7 17:23:41' 评分(0 分) 
另:我也是达州人,通过阅读本文有缘文学交流的联系QQ:519704672。 
桑桑 '2008…3…7 17:21:55' 评分(0 分) 
好沉重的阅读。一开始以狗的口吻叙述让你轻快的让人读下去,但是结局让人沉甸甸地。我想若我捉笔收尾的话,让那儿子死去,小狗重回野外续段狼狗爱情后再牺牲嘛。 
Seventeen '2007…10…7 10:54:19' 评分(0 分) 
好特别的小说!震撼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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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作品发表于《十月》2007年06期 '小说新干线' 栏目    已被阅读 347 次 责编:晓枫
 
 
时光外的青春

 
□ 邵丹 


 
  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读书。我最早读书的证据是三岁左右在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第一册内封页上画了只铅笔小鸡。我姐认为这是我愚蠢的罪证,我妈认为这是天才的奇迹,我爸爸态度很暧昧。他是工程师,不愿随便臆测,在人文学科里,他一般要等出了结果再附和再评价。他在等结果,他现在还在等。他已两鬓斑白了。
  就那样的恶作剧式的读书热情也很快被浇灭了。我由爷爷领养了几年,他老人家的教育理念,按其自述,深受龚自珍《病梅馆记》的影响,绝不愿给孙子孙女半点束缚。“小孩自己生长嘛,就像小树,自己会长好的。”他说。他对孙子孙女有盲目的自信。而我,有爷爷的溺爱,就根深蒂固地相信,这个世界上只要我想要的,大抵都能要到。如今回想,虽然浪得无法无天之恶名,这份夸张而无赖的自信日后还是很管用的。因了这一盲目,我不太容易接受失败。
  上学之后还是要读书的。已经跟爷爷分开了,写封信说喜欢李煜,老人家就巴巴地去书店翻全集为我抄些偏僻却又美好的词。他们父子俩一合计,还商量出每天抄一首古诗,很花哨地挂在镜子边,吸引我们去背诵。可惜太晚了,顽劣性格亦已成形,古诗里记的最牢的是“仓官鼠”,直到现在还很喜欢,想起仓官鼠就觉得肥肥的挺可爱,完全跟诗人的悲愤无关。初一的语文老师每天让学生上台主讲一首诗,我挑了首类似的,语文老师当场就失望得合不拢嘴。她一直以为我是才女,拼命介绍我读好书,比如屠格涅夫的这本那本。我都只翻翻而已。倒记得两个细节,罗亭苍白颀长的手,以及他的手最终没有伸出去。
  很快情窦初开,为了吸引对方注意,就得多读些浪漫主义文学作品,每天以带书包回家为羞耻。也没读出名堂来,如今回忆起来大脑一片空白。记得莱蒙托夫,觉得他完全应该比普希金更有名,因为他更帅,更忧郁,当然了,也死得更早,悲剧得太美了。但梦中情人跟文学无关,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肖邦,因了肖邦很讨厌乔治·桑,以及一切愿意跟乔治·桑交朋友的人。幸亏没好好读书,不然估计整个法国浪漫主义时期的作家都得上黑名单,那就没书可读了。
  为了高考收了两年骨头,一下子作文水准直线下降——特别不会写议论文,越来越不会写,现在想起来还后怕。到了大学,写作课老师情迷冰心,又没迷出个道道来,只会说“哎呀呀,好啊好啊”。一同修课的有几个外国学生,都说不太喜欢冰心,把我乐坏了。在大学里,终于连体育课都能得个优了,写作课只得了个良。
  在最应该立志当作家的年代里,我深信自己不是写作的料。好在那时也没想写作,虽然也涂几笔,目标是英文,是出国。当年的校园气氛也是那样的,英文好更容易得到旁人的羡慕。英文还不错,后来也出了国。
  在美国开始了写作,用中文。我的同龄人里不少都直接用英文写,有些还取得了很令人艳羡的成就。我也不是没动过心眼儿转用英文写,但幸运的是,这一次,上苍没有给我机会。我在几年前试图申请英文写作硕士,选了两家,都被第一批拒绝了。我想我还是死心塌地用中文写吧。
  我最初写的动机是随便换点以美元为单位的零用钱,因为奖学金不够多。后来在海外中文报刊上多发了几篇,忽然想到写作是个好职业,很多职业一老就得退休,万一自己不小心活到九十岁,大约还能靠写作挣点活命钱。当然得写出名,有了名,就能越老越值钱,老眼昏花了,随便怎么写都有人买账,这样的投资真是一本万利。朋友们都说我不是做MBA的料,但不做MBA不等于不自己找投资项目,我非但要写,还要写出名。早期真这么想。
  最初的写作是娱情是玩闹,回头看看第一本散文集,简直就是文学化的日记。但这本散文集固化了那一段金子般的快乐时光,我想,将永远是我最爱的一本。写作与生活一样,很快就进入五味杂陈期。写过散文写过诗,自然而然写起了小说。很快就写了一部失败的长篇。这失败既以出版与否为标准,更以自己的良心为标准。那部各个角度都很幼稚的长篇激发了我创作的热情,因为我不是一个善于接纳失败的人。散文与诗歌写作的一气呵成,恒在的快乐消失了;小说写作常常会滞顿,彷徨,痛苦。不仅仅因为所写的故事,也因为写作过程本身。
  生活在遭遇写作之前几乎是一帆风顺的,但写作,还要写出名,还是在美国用中文写,我终于自己找了堵铁墙,一头撞上去。撞痛了,咬着牙不肯认痛。
  常常想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当作家,而不是想怎样去写作。总觉得评估出自己比较适合当作家,那么保险系数就比较大。我本质上是很患得患失的人。都说我很小资,我想小资可能都会患得患失吧。大资就不需要患失,无资就无所谓患得,只有小资,有一点,不多,想要更多,又怕守不住已有的,所以患得,亦患失。
  花了很多精力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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