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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旧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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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早读到的名著,是《水浒》。那是1966年,*风暴骤起,到处破四旧、立四新,我也跟着街道战斗队四处乱忙。一天中午,百无聊赖的我,正在文化馆里闲逛,邻居小喜把我把拉到公厕里,要教我武功。

  这小喜可是个人物,小学没毕业,父母双亡,只好下学到街道工厂干活,以工人阶级自居,挺骄傲。挣了钱,就买小人书给我们看,有时还会买糖果给我们吃,所以我们都喜欢让他带着玩。早听说他学了拳,今天终于有机会跟他学几招,兴奋的我,不顾厕所里臭味扑鼻,正“马步”起来,就有人入厕了,于是逃出。他又带我到一杂品室里,拿那些文艺宣传材料。口袋里装不下了,就鼓鼓地装在了胸前的衣服里。忽听一声“抓小偷”的呐喊,看小喜撒腿狂奔,我才觉大事不妙,没跑出几步,就被文化馆的红卫兵抓个正着。好在他们大都认识我,教训几句就放人,害得我很长时间见那几人就躲。一溜烟跑回家后,几天心里都咚咚跳,不敢出远门。

  三天后,小喜神秘兮兮地跑来找我,这次不是学拳,而是从怀中掏出一本破破烂烂的的书来,说这是禁书,叫“水许(浒)”。那时还分不清水许和水浒是不是一部书,但武松打虎的故事是知道的,能够看到武松打虎以外的故事,真是兴奋得忘乎所以了。书是竖排,繁体,以我当时小学三年级的水平,看得似懂非懂。又因为得到宝物似的骄傲,就拿着四处炫耀,不久,刚看了三五十页,就被是同学也是邻居的小娃子借去看了,条件是他给了我几只用过的可以折叠各种玩具的胶卷,而他之所以有胶卷,是因为他父亲是照相馆的摄影师。三天后的一大早,小喜蓬头垢面地跑来找我,说出事了,赶紧把“水许”还给他。看他火急火燎的样子,只好找小娃子要书,当然,胶卷也退还给他一半。据说这书被小喜烧掉了。

  此后真正读到《水浒》,是在1975年批投降派宋江时,作为反面材料的《水浒》可以在新华书店内部买到。母亲单位的人说我喜欢文学,就让母亲给我买了一部,这书直到今天还放在书架上。不过此前对水浒的故事却已是耳熟能详了,这得益于小伙伴们从废品收购站偷来的扬州评话《武松》,看起来远比看小说更有趣。

  2

  读的遍数最多的书,当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影响了中国一代又一代年青人的书,我阅读时,还被作为禁书呢!那是1971年吧,刚上初中,记不清是从街坊中的哪个女孩子手里借来的了,厚厚的一大本,竖排,繁体,少头无尾,缺页、损角的也有不少。不过这样也有好处,就是可以发挥自己的想像力,去弥补那些缺失的部分。

  小说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写少年成长的故事,与自己生活和情感很贴近。翻来复去看了两遍,而其中冬妮亚和保尔躺在被窝里亲切说话的情节,更是看了无数次。没事时,总是在大脑里想像着保尔生活、战斗的情景,希望自己也能有艰苦的考验,相信自己也会成为保尔式的人物。也因此,无论上中学时干小工子,还是下放时干农活,都能吃大苦,耐大劳,出大力,流大汗。若是能擦破点皮,流出点血,感觉自己更像钢铁炼成的战士。

  这本书又被娃子借去了,不过,却是有借无回,不知是他借给了别人借丢掉了,还是想收藏起来多看几遍,反正他就是不还,我也没办法,也只好以此法对待借给我书的人。这事,后来还写进了一篇题为《借书不还》的散文里。

  上高中时,这小说被解禁了,邻居买了一本,奇货可居,我借到手,不到一星期,竟然看了两遍。下放时不知在哪儿借到了一本,又在煤油灯下看了两遍。前些年,买了一本,所谓的“还愿买书”——买那些曾经借来看的却又非常喜欢的书,留作永久的珍藏,把它们视作生命的一部分,把它们视作最难得的良师益友。

  3

  最神奇的书,莫过于《平格尔的奇遇》了。当时不知哪国哪位作者所写,现在能记得的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废旧矿山里,有个科学博士,竟然可以换血,甚至可以换头。我那时捧着那本书,去邻居家里玩,边走边看,路过家后的深水井时,还特意朝井里看了又看,把那深井想象成了小说里描写的神秘的矿井。现在看来不过是一本科幻小说,而在那时的我看来,却是真实发生的奇特的事情。这本书里的故事,是我最喜欢向小伙伴们炫耀的,听得他们手摸着自己的脖子,不知是想试试换头,还是担心头被别人换了。

  唯一看到的文学杂志是《收获》,是*前出版的,里面的一篇《大甸风云》的长篇小说,我读了许多遍。北大荒的神奇,男男女女转业军人生活与工作的种种纠葛,很有生活气息,特别是能把人全身陷进去的大泡子,让人感到神秘而又恐怖。杂志里还有一首控诉旧社会的长诗,没人时,我还放声朗诵过呢。《收获》杂志有两本书这么大,又很厚,在我的印象中,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想不到还会有如此大的书。

  七十年代初看到《红楼梦》。是第一册,没有了封皮,看不太懂,只是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看了让人想入非非,再就是把王熙凤作的一首诗抄在了小本子上:“一夜北风紧,开门雪尚飘。……”还背了下来。那时《红楼梦》名声很响,从街头的大字报上,看到毛泽东让许世友读《红楼梦》,就觉得那书很特别,但真看了时,又看不出特别在什么地方。七七年上大学时,终于买到了一套,翻来复去读了几遍,还写了大量的眉批,特别是第一册,空白处都写得密密麻麻,可惜这一册被人借去无归,只留下后三册。现在所可惜的,倒不是那些批语有什么价值,而是它们记录了三十年前我读红楼时的最初的感受。

  最喜欢看的是红色经典系列*,如《红旗飘飘》、《志愿军一日》、《红四方面军长征记》、《星火燎原》等等,朴实的回忆,令人犹如置身其中,这些书对人生观和历史观的影响,直到现在。看时总在想,我要是生在那个时代就好了,也要当红小鬼。至今还记得书中一个情节:冬天,大雨,两个红军战士躲在一块被单下,因为吃黑豆放屁多,虽然很臭,却舍不得掀开被单透透气,因为屁还可以增加温度。

  第一本在新华书店里买的小说是《闪闪的红星》,在那之前,已经在小收音机里听过小喇叭的广播了。小英雄的故事,看了,心里却感到莫名的伤感, 特别是小说结尾,小小年纪的潘冬子加入了部队,总让人有些牵挂。后来看同名电影,那首《映山红》的歌,也让人心里多少有些苍凉感。现在想来,也可能是小说里写的白色恐怖太过惨烈所致吧?
  作者题外话:时光如梭,转眼已经半个世纪。回首这一生,从断文识字时起,能始终相伴相随自己的,唯书而已。只是成年后读书,有目的有选择,实用者为多,而少年时读书,皆是随遇而读,无目的无选择,只为有趣喜欢,但恰恰是这样的书,影响着自己的一生,也因此留下了许多难忘的故事。。 最好的txt下载网

背木头枪的小男孩
这是我现在所有的小时候唯一的一张照片了。

  其实我小时照片还是很多的。那时父亲在武装部工作,母亲是街道主任,家庭生活条件还可以,带我的小保姆或者小姨,有事没事,就把我打扮得花红柳绿,像个小女孩似的,抱着我去照相玩。

  那时县城里唯一的一家国营照相馆,离我们家不远,经理、职工都是我们的邻居,大家相处得好,每到晚上下班时,胶片没照完要冲洗,就喊上邻居的大人小孩,给大家照上两张。母亲说,我那时照片可多了,我的小姨最喜欢我,后来我们大了,不让她带时,她就把我的照片大都拿到乡下去了。后来搬了几次家,我的照片,也就剩下这一张了。

  这张照片,母亲是挂在墙上的镜框里的,已经发了黄。春节前我把这张照片取了下来,说是扫描放大。母亲很认真地说,用完一定拿回来,因为就剩这一张了。

  大约三岁吧!我的穿戴,在那样的时代,是城镇小孩的最典型的打扮吧?三块瓦的棉帽,列宁服的上衣,围着幼儿园发的围兜,背带棉裤,姥姥做的绣了花样的布面的棉鞋。最有趣的,也是我想把这张照片上传进主页里来的原因,是我的背后还背着一杆枪!

  那是一杆什么样的枪呢?

  那是一根木棍!

  母亲说,那一天说什么我也不愿照相,但不知什么原因,家里人非让我照相不行。是骂是揍,都不起作用。这时母亲灵机一动,拿了一根拨火棍,用绳子两头栓了,让我背上,说这样像解放军了。周围的人都说像,我也高兴得不得了,于是就有了这样一张背着木头棍子的照片。你看,照相时,我的一只手,还抚着一只花瓶呢!母亲说,这样照,叫保卫和平。

  拥有一杆枪,一直是我童年的梦想。
  作者题外话:这是我现在所有的小时候唯一的一张照片了。

  其实我小时照片还是很多的。那时父亲在武装部工作,母亲是街道主任,家庭生活条件还可以,带我的小保姆或者小姨,有事没事,就把我打扮得花红柳绿,像个小女孩似的,抱着我去照相玩。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卷发
我是家里唯一头发卷曲的。小时候,母亲常抚着我的头发,对别人说:“你看这孩子头发卷的像秤钩。要是个女孩就好了,不用烫头呢!”又说:“真是吃谁奶,随谁长,他奶姆头发就是秤钩头。”上高中时,听化学老师讲,直发和卷发,是由两种不同蛋白质构成的,这倒为“吃谁奶随谁长”的说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卷发虽然好看,理发却是难事,手艺不过硬,怎么理也理不齐,只好越剪越短,最后剪成小平头,卷发的天然优势也便荡然无存好多天,遇到寒冬腊月,还有冻感冒之虞。待到头发长起来,先是小波浪的卷曲,后是大波浪的卷曲,又黑又硬又密,母亲形容我像戴了顶黑帽子。这时苦恼又来了,早上起来,头发蓬乱如秋草,不用热毛巾焐,是梳不顺的。这习惯一直坚持到现在,只是冬日里,刚刚用热水焐过的头,经寒风一吹,冷得头皮发麻,于是心里犯嘀咕:卷发人要当美发公,实在太辛苦。

  虽然我对一头卷发并没当回事,但它还是成了我身上的标志性构件。

  大学毕业分配到外地一所省重点中学教书,异乡异客孤孤寞寞地好几天后,竟然在校园里见到了家乡中学的一位教政治的老师。虽然他没教过我,我还是亲切地主动打了招呼。没想到他竟然认识我!而认识我的原因,竟是因为我的一头卷发!

  说来我与这位政治老师,还是有一面之识的。那是参加*后第一次高考的统考,他就是我那考场的主监考。虽然我已下放两年多,但由于平时喜欢看书,在校时成绩就很好,所以考的很轻松,每门课都提前半个小时交卷。语文做完了,余兴未尽,还写了首诗。数学很难,收卷后,他在考场里忍不住大声说,这考场里我做的最好。考到政治时,他转到我身边,用手指指着一道题,点了好几下。交卷时,他说我那题做的不对。我说出水才知两腿泥。

  怕他认不出我,我说我是运中的学生。他说他认的我,我高考就是他监考的,他之所以时隔多年还能认出我,是因为我有一头浓密的卷发。我一激动,就忍不住向他提起给我暗示政治题的事,他紧张的四下看看,说可别提那事,当时是因为我卷子做的太好了,他才忍不住点拨一下的。哈,就因为这一头卷发,他乡遇老师,人生少寂寞。此后他把我当作自己的学生,请我吃饭,工作生活上都给我很多的照顾,使我在异乡感到了难得的暖意。

  从外地调回家乡,先在学校教书,后又调到报社,那时已是大学毕业十多年之后了。一天下午,一位戴眼睛的五十来岁的女士问我总编在哪里,我将她带到总编那儿,正要离开,她却看着我说:“你是徐师院毕业的吧?”我很惊奇,因为我不认的她。

  “是的,我是,你是……”

  “你可能不记得我,我是徐师院图书馆的。你那时是最爱看书的学生,又有一头卷发,所以我印象特别深。”——又是一头卷发!——经她一说,我才记起她来,只是她显得比那时老了许多,而且又是出现在报社里,所以我就认不出来了。其实我对这位老师的印象特别深,因为那时我几乎是一天要借一本书,有时上午借了书,下午就还。她不厌其烦,而且对我特别照顾,可以去书库选书,可以超过限量借书,只是从未说过与借书无关的话,在校园里见到了,也从不打招呼。没想到,时隔多年,她竟能一眼认出我!心里着实一阵感动,因为大学里的老师大都令人敬而远之。

  其实我一直对她心存感激的,现在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她要办一个地区作者的图书专馆,到各县访书的。本地作者我都熟,我陪她去好几个作者那里访书,然后又用车送她去车站,后来还把自己发表的论文、出的书,都寄了去,还让其他作者也寄。此后每年元旦,我都会收到她寄来的贺卡,我知道她是以此来表达我对她工作支持的谢意,其实更该感谢的还是她。

  前几天,大学同学在搜狐里创建了一个校友录,还将大学毕业照发了上去,让大家去认自己。我当时正与一网友聊天,就邀她同去“认领我”。那是二十多前的黑白照片,人头很小,加之扫描质量欠佳,五官大都模糊不清。正当我瞪着眼艰难地逐行扫描时,网友已从QQ上发来信息,说我在“后二排右八”!哈,仔细一看,果不其然,那就是我!此后便是我的惊呼:“你怎么找到我的??连我自己都认不得我自己了!”她“嘿嘿”一笑,说是从我那一头卷发上认出来的。经她一说,再细看过去,果然我的头发长而且卷着,对于见过我照片的她来说,那确是是极明显的“标志性构件”了!

  但她的解释却又大出我的预料:之所以对我的卷发印像特深,并不是因为我的头发是卷曲的,而是因为她家里的男士都是卷发!
  作者题外话:我是家里唯一头发卷曲的。小时候,母亲常抚着我的头发,对别人说:“你看这孩子头发卷的像秤钩。要是个女孩就好了,不用烫头呢!”又说:“真是吃谁奶,随谁长,他奶姆头发就是秤钩头。”上高中时,听化学老师讲,直发和卷发,是由两种不同蛋白质构成的,这倒为“吃谁奶随谁长”的说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破鞋
*开始不久,大大小小的走资派就成了造反派揪斗的对象,最高潮时,是将县城里所有的走资派,全部集中在县政府门口,各自带着由所属单位造反派制作的形式各异的高帽子,由县里最高的走资派——县委书记和县长带领着游街示众。高帽子五花八门,有鱼篓子做的,有日本鬼子的铁帽子改制的,有古代乌纱帽、有拔火筒做的、有铁皮加上铁锁链焊制的,有草席子卷制的……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令围观的群众呼喊打倒声最多的,是一个白白的、胖胖的、高高的走资派,他的高帽子,是个纸糊的披着波浪卷发的美女,高帽子前面写着“大流氓”,胸前还挂着两只破布鞋。后来慢慢才知道,“破鞋”,指的是“乱搞男女关系”的女性,而那个走资派的一大罪状,就是“搞破鞋”。

  有了对破鞋的理性认识,思维便活跃起来,朦胧想起,以前听到的一些发生在街道居民中的故事,似乎也与“破鞋”有关。

  有位妇女,丈夫在外地工作,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回家一次,女的与别人发生关系,致使怀孕数月,而此时丈夫即将探亲,街道干部出于同情,只好带着她打胎了事。

  另一位丈夫在外地工作的妇女,与一会计发生关系,刚怀孕,丈夫即回家休长假,几月后发现此事,街道干部陪上医院开证明,将怀孕时间推迟,尽释误会,待丈夫走后,所生小孩送人,说是不小心流产了。

  她们后来都因政策照顾,随丈夫而去,临行前皆拥抱街道干部泪流满面而别。

  虽然街道干部同情他们,但街坊却视她们为“破鞋”,对她们全然不理解,经常作为茶余饭后谈资,“破鞋”长“破鞋”短,聊得口沫四贱,比听大鼓书还要津津有味。

  *时爬到人民剧场楼上玩,在一小阁楼的桌子上看到一男一女抱在一起,便大喊抓“破鞋”,并用石子掷之,吓得“破鞋”从桌上跌下,一瘸一拐,落荒而逃。不幸其一只布鞋脱落,我们用棍子挑着满街喊“看破鞋”,招来众人围观,好不得意。

  夏夜,忽听有人大叫“大流氓、破鞋”,原来公厕里有一对男女正行苟且之事。那“破鞋”年轻时因自由恋爱,被父母所痛打后依然痴情不改,患了一种俗称“花袭风”的病,见男人就笑,有男人引就上钩。其丈夫大她多岁,不善*,多年分床,因此常有不三不四男人来找她。此时,行苟且之事的男人当即被几个强壮有力的男人按着头吃了一嘴的屎,女的则被押着在街道上*示众了一圈,我们小孩子则跟在后面喊“破鞋破鞋”,兴致高极了。如此一惊一吓,“破鞋”患了大病,枯瘦如柴,几年后即哀哀离世。

  极左的年代,“破鞋”之罪抵得上“反革命分子”。各单位,各街道,经常有此类的捉奸事件发生,也经常有人被戴上“破鞋”的帽子,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2007年11月12日l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外来妹
与朋友小聚,回到所住小区路口,已是夜里九点钟了。手机突然响起来,下车,接听,是一外地口音,女的,以为是网友打来的,没想到来自乡下。

  说了半天才明白,原来多年前,她曾投来一稿,题为《外来妹》,是我编发的。当时这稿子还差点惹出事端:市打拐办的领导打来电话,寻问这作者是不是被拐卖的妇女!

  现在已记不清文章的内容了,只知道那文字太粗糙,费了好大的劲才改得文从字顺,而我之所以如此下功夫,是因为内容感动了我吧:一个外地的女孩子,因为某种原因,嫁到本地一个贫困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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