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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斯普特尼克-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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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从那天开始,才有了现在的吴若琳。在公众面前,有着凛然不动的无声的威严;在闪光灯背后,她只是个嘴巴里荤段子不断的刻薄小女人,会穿着19块一件的地摊T恤在地铁里从这头到那头坐十几个来回;会肆无忌惮地讽刺挖苦或者当她的宝马车被警察拦下来时吐着舌头装着可爱耍着无赖只为对方能法外开恩让她逃掉五十块的罚款;会在出门很久才想起来裤子拉链没拉于是下决心以后私下里只穿运动裤。她宁可陪长满皱纹抽“兰州”的过气*们打麻将也不愿和帅得迷死人的当红小生泡一次吧,宁可和弄堂里从小玩到大把她当金字招牌到处招摇的朋友们坐在马路边吃羊肉串也不愿去多惹是非。“吴若琳啊吴若琳,你不要隐瞒了,你在等一个人出现。”
  “臭屁吧你,酸。金屋藏娇浑一梦,不如寒淡嫁书生。这就叫凑合,吴若琳心中的法宝。”
  “那你是一定要嫁我了。”
  “少来,你撒泡尿自己照照,哪里像书生了?”

妇人心(4)
我看着自己的肚子,它彻底遮住了我的脚。胖是自暴自弃最显著的外在形式,这个肚子连上八卦娱乐版新闻的资格都没有。十八岁时我就写出了红极一时的流行歌,可二十六岁的我仍然是一文不名的见习录音师。那天也不知道为什么,带我的老录音师因为时间安排之类的小事儿和吴若琳的经纪人起了口角,到最后他们双双愤而离去,留下我一个人来收拾残局给若琳录新歌。录到六点,我说我得回家吃饭。她说你怎么这样,哪儿有你这样的录音师,你不能叫外卖吗?我说不好意思,我习惯每天都回家吃饭不然干不了活,如果你介意一个人留在这里吃外卖的话可以跟我一起去吃。她说你以为我不敢啊,你们这些录音的别老看不起我们做歌手的。于是我不由分说地撇下她那辆宝马直奔20路车站,她在背后挑衅性地说,好,坐公车,我喜欢!在沙丁鱼罐头里挤了四站路后她第一次低声下气:“唉,被你带得喜欢上公车了。”最后倒是我父母对这突如其来的明星家访吓了一跳,大声抱怨着为什么不事先知会一声,连个像样的菜都没有。直到若琳风卷残云般卷走了和她瘦小身材完全不相称的桌上所有剩菜饭后还一本正经抢着去洗碗后他们才安定下来,带着诡异的笑容。临走时我妈拉着若琳的手神神叨叨地说:“你们年纪都不小了,找到合适的话,就把大事定下了吧。”
  那天晚上在录音棚的隔音板上面,十六副耳机和一千条电线旁边,吴若琳对我说,如果你不想娶我,现在就滚开。我没说话,重重地吻上了她的唇。
  一个月后若琳才忍不住告诉我,在这次录音之前,她已对我了如指掌。她知道我十八岁写的第一首歌,似乎那个下雨的晚上,开奔驰的老司机便放着这一首歌曲,唱着想得到才有烦恼,得不到才是最好。她知道后来我放弃做音乐,去上大学;放弃上大学,去写小说;放弃写小说,去做白领;最后放弃做白领,无路可退,重新从见习录音师开始做音乐。她知道我当不署名的枪手写过的所有歌,那是人和世界斗争与妥协的见证。最重要的或许是她知道,我们都太早地见证了那些在日后或者是致命诱惑的繁华,那些假意的笑容与狂欢时的泪水,那些假醉或灌倒的伎俩,那些轻盈或沉重的光环;早到我们还来不及去不相信爱情和婚姻,早到我们竟然还能在遍体鳞伤中爬起来,重新吃一顿妈妈的晚饭,重新清早起来看一场日出。“只有相像的人才会天长地久”,不知道是谁,如是说。
  “最毒妇人心啊,你现在知道了吧。”她为她的处心积虑得意洋洋,似乎我是个石榴裙下的败兵。
  “你以为你是第一个吗?”我不甘示弱地反驳。她要的,不是一个败兵,是一个同类,一个对手。
  “可我是最后一个呀。”于是我知道,这场棋逢对手,注定要在烂柯山上终年对弈,不分胜负。
  半年后我和吴若琳结婚,登记处的阿姨盯着若琳的身份证好久,又仔细核对了她的脸和照片,说:“请稍等一下。”不一会儿我们见证了机关单位的岗位冗余程度,那些在电脑前玩扫雷游戏的,翻阅新人登记记录当故事看的,喝着茶煲着电话粥的,拿厕所当吸烟室的,一大群在我们看来实属浪费国家资源的工作人员都以各种形式,各种借口凑了过来。我原本以为在民政局这样的清高地方,在神圣的婚姻登记面前,任你是名人或是乞丐都是一样的。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这样。我们受到的额外关心和故意拖长的流程让排在我们后面的那对新人颇为不满,却碍于大喜的日子而不好发作。我想,完了,这下别人为了报复我们一定事后就去打八卦小报的新闻线索热线了。我们甚至事先想过若遇到类似爆料的事情也就顺水推舟公布婚事,但幸运的是这些人竟然没一个生事儿的,于是直到我们的孩子即将出生,媒体还在猜测吴若琳是不是同性恋。
  我们的婚礼在一个少有人知的餐馆举行,开了两桌,除了双方家人,唯一的外人是林天夫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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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轮(1)
文 / 北城
  有一天,寝室里睡我隔壁的夏菁叫我晚上一起去“音乐房子”喝酒。她是成都人,学工商管理的,长发飘飘、相貌可人,在学校里很有一帮朋友。我不认识她的那些朋友,她的朋友也不认识我,两下就算扯平了。我知道她有个很好的朋友叫陈重,两个人从初中时就认识,算算应该有七八年了,但却并不是男女朋友,至少两个人都没有公开承认过。七八年啊,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么长的时间我们都是怎么过来的?
  五月,到7点依然有微薄的阳光,音乐房子在成都南门的玉林生活广场。
  这里本来是一块荒地,后来一帮搞房地产的孙子看出这里有很多挣了钱不想跟大家住一块儿住的人找不到娱乐,在这里开辟出一片酒吧聚集地。一楼烧烤、餐饮,二三楼酒吧,再上面是小户型宾馆。一条龙服务下来,果然吸引到不少痴男怨女、老少色狼。真假小资打着时尚的旗号云聚蚁附,人多了酒多了气氛自然也就有了。无论是消闲、喝酒、应酬、还是做生意,这里都有适合的场地适合的对象。
  我到得有些早,清吧区的几本《MILK》翻来翻去没什么意思,我随手从包里拿出钟晓阳的《停车暂借问》看起来。这是她十九岁时写下的作品,温婉绰约,有着传统文言的华贵,当时的我非常喜欢,每每被其间的才气所折服。
  夏菁和几个男生笑闹着走进来,领头的是位矮个子留学生头的家伙。他就是陈重。在新生见面会上念“曾经有一段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的风头人物。
  “别一个人闷在那里看书,大家正在商量聚会的事情。过来打个招呼吧。”我看过去,夏菁正在人群中冲我挥手。
  “大家都是年轻人,不要拘束哈!”陈重呵呵笑着。
  “好!”我漫声答应。
  陈重有着成都人特有的豪爽和聪明。了然中透着几分玩世,仿佛这世上已没有更多可以使他兴奋令他惊奇的东西。
  几巡酒过后,有人谈起理想,谈起某某辍学生在社会大学里锻炼成豪杰的老故事,谈到为什么要读大学,谈到将来的打算,理想或幻想。夏菁想去外企,李押准备倒腾医药。轮到陈重时,他说:“我只想完成学业拿到文凭就好。靠父母的关系加上自己的努力,找一份类似公务员安稳清闲的差使,一个不丑也不美的妻子,生一个不好也不坏的儿子,过年过节和亲戚朋友吃吃饭打打牌,有闲情时读几本书,旅游一下,退休、生病,与街道老太或者医院护士暗送几颗秋天的菠菜……不需要太费力挣扎慢慢度过的生涯。”
  最初大家都对他这般小气的议论非常不屑,认为其志甚小,卑无高论。但细想想,也实在想不出更好或者更具体的目标来教育这胸无大志的蚁民。那时的我们都太年轻,把未来想得亮丽精致,仿佛魁力王子和仙德瑞拉的童话堡垒就建在眼前,只等我们完成学业就搬进去住。
  天渐渐暗下来,我们要了一瓶红酒、一瓶威士忌和数量不明的脉动,坐在靠窗的角落,聊天,听歌,看窗外车如流水,霓虹灯闪闪烁烁汇成一条条光龙。
  一个光头开始在台上唱许巍的歌。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我心里一动,想起小时候读书,在抽屉里放一本金大侠和古大侠,世界在我们面前绚丽多彩,有酒有剑有情有义,万里山河,绝世武功,一切一切新鲜闪烁。我们伸一伸手,气定神闲,随时修成正果。 txt小说上传分享

光轮(2)
读书越多越反动,人越长大越没用。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世界越来越小,我们自己也越来越小。小学时老师让说志愿,许多同学咋咋呼呼,站起来就说科学家、文学家、国家主席、外交官,小小的一个班里人才济济,牛气冲天。我至今记得一个绰号胖虎的男生,他身宽体胖,每次午饭都吃不饱,耿耿于怀好多天,终于逮到机会在班会课上叫嚣:“我要当食堂大师傅,妈妈的,包子馒头肉稀饭,爱杂吃杂吃!”至今,我总是想起他握着胖嘟嘟的拳头站起来的样子,两眼里放出绿光,元气饱满、生命力旺盛,像某种四脚着地的小兽。
  “你知道吗,我们以前应该见过。”陈重忽然很神秘地冲我笑了笑。
  “得得,你这招会不会旧了点?”夏菁狠狠给了陈重后背一拳,“蒋梦可是我寝室里最要好的姐妹儿,你别吊儿郎当的没个正形。”
  “不,我说的是上大学之前,很久之前。”
  “好吧,是不是又要横跨其他位面或是追述前几世的轮回?”李押笑出来,“小梦,你可别听他忽悠,现在就那么几招,幼儿园娃娃都会用。”
  “哎呀,我说的是真的。”陈重摇晃着酒杯,一脸诚恳。
  “我怎么不记得?”我有些疑惑,大家也算熟悉了,他有必要说这种话么?
  “真的?在人民公园门口的小街,你一刀砍翻了徐大头。真不记得了?”
  什么?等一下,我惊疑不定地看着陈重,像所有入世未深的名校学生,他留着学生头,很乖很纯的样子。现在却几乎是一脸坏笑地盯着我。你怎么会?我一阵旋晕,记忆又把我带回那段极力忘却的时光……
  那一年,我15岁。
  成都罕见地下了一场大雪,常年被灰色天气包裹的男女老少终于有机会对着稀有的雪景享受盖碗茶和麻辣烫,所有人都掩饰不住地兴奋,脸上写满孩童般的天真,见谁都像是一家人。第一片雪花飘下来的时候,我和母亲正站在天府广场,背后是轻挥巨手、指点江山伟大领袖,面前是一帮子欢呼雀跃,拎着各种小吃在草地上吃喝拉撒,扭来扭去摆姿势照相的人民群众。母亲此行的目的简单明了:喝酒。
  风呜呜地吹,为这场突然而至的狂欢推波助澜。我拉拉衣领,感觉有点像踏入秦境的荆轲。
  母亲给高叔叔打了个电话:“我们到了。在谭氏官府菜?好的,这就过去。”
  说完她塞些钱让我随便逛逛,自己打车去了红照壁那座雕梁画栋的饭馆。她总是帮高叔叔做这样的工作,杯深酒满、夜夜笙歌,一颦一笑一桌酒,搞定那些能喝善喝、脑满肠肥的电信官员。望着母亲削瘦的身影,我想起那个有名的罗马皇帝第一次看到高卢时的狂言:“来了,看到了,搞定了。”叫人敬畏的胆气和力量。可我宁愿她只是个普通妇人,每天唠唠叨叨在家洗衣做饭,等老公孩子放学回家。
  我的母亲,年轻时也曾贤淑有礼、相夫教子。像所有可敬的中国妇女一样,她曾想把毕生的精力献给她的第一个男人。直到这个男人在改革开放之初卷走了家里的所有财物。打我记事起,我们总是在各种男人的生活中徘徊,不即不离,不助不忘,倒是暗合道家对阴阳关系的看法。那些男人有的是职业地痞,有的是职业流氓,总的说属于社会边缘人群。那时严打的风潮还没有来,他们在街面上提刀四顾,踌躇满志,凛凛威风引得无数大姑娘小媳妇侧目,也成了当时鼻涕横流的男孩子们心中的偶像。这批人后来或者进了监狱或者当了老板或者成了死人。总之,时光无情地冲刷下来,他们七零八落,再也找不着北。

光轮(3)
不过,男人们也并不全这么不靠谱,这样讲对我母亲也不公平,显得她社会圈子太窄。
  一个男人的社会圈子窄人们会说他老实巴交,翻译过来就是没大用,普遍的观念是一定要交半城朋友,睡十几二十个姑娘才不枉白活一世。对于女人,人们则会说她安分守己,意思就是姿容平淡、不值一晒。作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这两种观念我都觉着别扭,有必要坚决反对。另一方面,我记得每一个那些年来找我母亲的男人,其中确有几个异类。其中之一是个大学教授,戴四四方方的黑框眼镜,昵子西装、格子领带,在实验室里研究了一辈子立方氮化硼,每次到我家不是扛一包米就是提一桶油,要不就是几斤鸡蛋,一盒子牛奶糖什么的。看在牛奶糖的分上,我挺喜欢他,后来听说有人写检举信到他单位,他在竞选系主任的关键时刻败下阵来,从此一蹶不振,再也没在我家出现。再后来,我们就遇见了高叔叔。
  母亲坐车去谭氏官府菜应酬高叔叔的客人,我一个人在街上四处溜达,尽力想象父亲的容貌。然而没有用,他像个空气泡泡在我脑海里盘旋,从泡泡里折射出的光影幻象无数。
  曾经有段时间,我怀疑父亲是另一个世界里的大人物,为了某种高深莫测的白痴理由,像国王把公主寄养在森林中一样,把我和母亲放逐到茫茫的尘世中,时间一到,他自会派出牛逼哄哄的手下接我们回到世界中心,从此幸福快乐、一生一世。后来我逐渐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个凡人,世界中心遥远得没谱,我好像被冲进下水道里的一坨屎,除了我妈,即使立马消失也不会有人真正在乎。这比喻虽然粗俗,道理却着实沉痛。我把这句话写到中学的作文本上,伤春悲秋,很是自鸣得意了一番。
  我的老师是当年师范学校的状元,机缘巧合之下被分到我和母亲所在的小城,他看到我矫揉造作的无病呻吟,自伤身世,答我以范缜:“人之生比如一树花,同发一枝,俱开一蒂,随风而堕,自有拂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墙落于粪溷之侧。”
  这就是古人的想法,一丛花被风吹散,有的落到人民银行,金条、外汇、人民币,色调沉稳的地毯柔软厚实,旗袍高开的姑娘引领驾宝马、奔驰的社会栋梁,郎财女貌间天雷滚滚、电光四溅;有的落到公共厕所,苍蝇、蚊子、小臭虫,遍地黄白之物,面容敦厚的男女老幼捂着肚子来,掩着鼻子去,门口的大爷光着膀子招呼骑自行车、电动车的大姐、大妈:“停好了再上啊!急个锤子!”
  然而这并非事实的全部。真相是:月亮绕着地球转,地球绕着太阳转,而太阳,不过是围绕银河系涡心旋转的万千恒星中位于边边角角的一颗,据说每两亿三千万年才得巡回一周,其偏僻程度可想而知,看起来至少比城乡结合部遥远得多。所以,无论人民银行还是公共厕所,都远远不是世界的中心。
  世界真的有中心吗?有关这样的终极性的问题费力伤神,尽管它更加接近事实,对大多数人而言却毫无意义。我们只是池塘里和同类挤成一团的泥鳅,挣扎着期待下一场雨早点到来。至于世界和真理,还是留给号称具有思想、统率万物的吃饱了没事做的人们去折腾吧。
  正胡思乱想间,果然看到几个吃饱了没事做的人。
  那是在一条小街上,背靠矗立着保路运动纪念碑的人民公园,几个小男孩儿跑来跑去踩碎雪玩儿,年龄大些的两三个靠着绿化带栏杆抽烟。随着互联网和游戏的普及,男生们啸聚街头的情形已经很少见到了。他们常常表情扭曲地坐在电脑前,一天半天,甚至数星期在传奇、魔兽世界之类亦幻亦真的虚拟空间中消耗多余的霍尔蒙。偶尔出现的一两个小团体便很有点儿舍我其谁的帝王气,山中无老虎,连大个儿的猴子也很少见,你站出来横刀立马,自然封王称侯。

光轮(4)
这不,在我前面就有两三个穿着“石室中学”校服的学生遭到他们的骚扰。一个染着金黄头发、满脸奸笑的干瘦小子拦住他们,熟练地把他们带到靠着绿化带栏杆抽烟的老大面前。我望过去,干瘦小子唾沫横飞,连哄带吓,那老大模样的少年戴着墨镜——这样的天气还戴墨镜,可见他神经不大正常。他满不在乎地抽着烟,时而将头撇向一边练习吐烟圈,眼前的“生意”像是完全和他无关。
  几个名校学生遇到这种事,哪里还有什么其他办法。他们很快就自认倒霉,点头如倒蒜,互相凑钱为“新朋友”买烟消灾。
  当时一些跳完舞的老头老太太正晃晃悠悠从公园后门出来,茂密的梧桐树遮蔽着日光,小街显得有些阴暗。但街上人流如织,虽然说不上成千上万,却也是成百上千,人们各有目的,对一帮孩子们的游戏无暇过问。
  “嘿,你,两手扯着衣领子的,别走!”
  我本来准备就这么走过去,和街上前前后后的其他人一样,与这群危险的青春期分泌物擦肩而过,此世不再相逢。那样也许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可惜那个金毛猴子还是叫住了我。
  “看你也是这附近的学生吧?”他张开嘴,烟味混合着大粪气扑鼻而来。当流氓也不能不刷牙啊,我暗骂。
  “过来认识一下吧。这位是徐大头。”他指指戴墨镜的少年,一脸得意地补充说,“我们老大。”
  “有什么事吗?”
  “找你借点钱买包烟抽!”
  “借?!什么时候还?”我一脸反感。
  “我可以罩你。这一带都是我的地盘,你去石室、少城和西北中学,报我的名字就没人敢动你。”徐大头终于结束他吐烟圈的练习,回过头避重就轻地绕开了我的挑衅。
  “好了不起啊!”我的心情不好,表情也做得很烂,“石室、少城和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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