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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此回,“贾蓉之妻”反复出现:祭祖时,因“贾蓉系长房长孙,独他随女眷在槛内,每贾敬捧菜至,传于贾蓉,贾蓉便传于他妻子”;吃饭时,“尤氏用茶盘亲捧茶与贾母,蓉妻捧与众老祖母,然后尤氏又捧与邢夫人等,蓉妻又捧与众姊妹”;吃完饭一起坐着听戏,贾母下面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位,“再下便是尤氏、李纨、凤姐、贾蓉之妻”。宝玉挨个斟酒,“只除贾蓉之妻是丫头们斟的”;这里贾母笑道:“我正想着虽然这些人取乐,竟没一对双全的,就忘了蓉儿。这可全了,蓉儿就合你媳妇坐在一处,倒也团圆了。”一直到后来击鼓传花,贾蓉妻子一直在座。显然,以作者健忘导致误笔是解释不通的。《庚辰本》、《甲辰本》、《列藏本》和《梦稿本》第58回写道:“贾母邢王尤许婆媳祖孙等皆每日入朝随祭”,在这里作者煞有介事地透露:贾蓉的后续妻子姓许。
而《蒙府本》、《程甲本》和《程乙本》中,没有“邢王尤许”四个字,却为:“贾母婆媳祖孙等皆每日入朝随祭。”第29回,除了《梦稿本》、《程甲本》和《程乙本》外,其它版本则都是这样描述:“只见贾珍、贾蓉的妻子婆媳两个来了,彼此见过。”惟有《梦稿本》是: 只见贾珍之妻尤氏和贾蓉的妻子(续娶的媳妇胡氏)、婆媳两个来了,见过贾母。
综述不同版本的异文,我们确认四点共识:一、确有贾蓉之妻存在;二、作者对贾蓉之妻来历吞吞吐吐,姓氏有“许”、“胡”和不留姓氏三种状态。三、初步判断,作者对这一无关紧要的字眼了三次修改,可见语轻义重,其中似有隐情。四、一条署名为“绮园”的批语,自己承认反复修改仍存“遗漏”,似乎这“遗漏”无法纠正。而读者却看出“遗漏”是不应该存在的。
这一文本现象,遂成为《红楼梦》不解之谜。红学界普遍的解释是《红楼梦》原有一个残高,因曹雪芹“泪尽而逝”,来不及修改,抄书人按残高文字抄录所至。秦人却不赞同这一观点。理由是:作者既然“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应该没有理由留下如此一目了然的纰漏。再说文本称呼“贾蓉之妻”、“蓉妻”而不称“许氏”或“胡氏”,显得怪异。特别留下的一条批语,乃唯一以“绮园”署名,不可思议。果然,经我作谐音解读,爆出一条惊人的秘密:贾蓉与“之妻”为“二人合一”之替身,即贾蓉、胡氏、许氏的原型均为雍正一侧妃,她就是齐妃李氏。现听我解读如下:
我前文考证秦可卿原型即雍正,可卿与贾蓉乃夫妻关系毋庸置疑。依据作者男女性别置换手法,贾蓉的原型必为女性,而且必为其雍正的皇后或妃子。再看“贾蓉”谐音【嫁雍】“蓉妻”谐音【雍妻】和【雍弃】及【雍齐】,作者起名之用意已完全满足齐妃身份特征。
齐妃李氏,知府李文熚女。初为世宗藩邸侧妃,康熙三十四年,生皇二女和硕怀恪公主。三十六年,生皇子弘昐。三十九年,生皇二子弘昀。四十三年,生皇三子弘时。世宗登极,雍正元年十二月,册封齐妃。乾隆二年丁巳四月初七日卒。雍正在位时,她是“雍妻”,雍正死后,她成为“孤寡皇妃”,遂被【雍齐】,一名而三解,再贴切不过。
至于作者为何让她姓许,也有用意。拆“许”为【言午】,藏【厌恶】之意,雍正将齐妃亲子弘时赶出皇宫继而陷害致死,如果齐氏受宠,绝无此类事件发生。再联系秦氏生病期间,贾蓉那种事不关己的态度,以及平时二人貌合神离的夫妻关系,足以证明这个妃子在雍正年间,因人老珠黄而遭受冷落的不幸遭遇。从贾蓉与张道士的对话中,我们不难判断:她充当了刺雍的内线人物。
而让蓉妻姓胡,则影射齐氏姓李。“胡”的谐音可组成【芙蓉】、【狐狸】,前者与贾蓉之“蓉”直接关联,“狐狸”可理解为【胡即李】,这种藏字隐喻,曹寅经常使用。他先以分身法取名,再使其形质归一。其实是根据事件发展所取。雍正死后两年,齐妃薨,按理要铺排贾蓉死亡的文字。作者为了减省文字,以清虚观打醮将乾隆二年以前已故人物的灵魂聚集在一起,交代人物归宿,省却多少笔墨。看完下文【】里的解文,读者自然明白。
贾珍对贾蓉说:“你站着作什么?还不骑了马【谐音“弃了马”,言齐妃失去雍正】跑到家里,告诉你娘母子去【言齐妃和儿子弘时均去世】!老太太同姑娘们都来了【言孙氏和雍正其他皇妃先后离世】,叫他们快来伺候!”
过了一会儿,“只见贾珍、贾蓉的妻子婆媳【谐音:嫁禛嫁雍的妻子颇惜】两个来了【另一个皇妃当指宁妃武氏】,彼此见过,贾母方说:‘你们又来做什么,我不过没事来逛逛。’”
祭祖时,因“贾蓉系长房长孙【“长”谐“张”,依成语“张三李四”,“李”排第四位,按“赵钱孙李”,“李”也排第四位,这句话点贾蓉姓李】独他随女眷【点贾蓉女儿身】在槛内,每贾敬【雍正亡灵】捧菜至,传于贾蓉,贾蓉便传于【谐“串于”,暗指二人一体】他妻子”。
吃饭时,“尤氏【代竺香玉,当时已死】用茶盘亲捧茶与贾母,蓉妻捧与众老祖母【齐妃后死,故先拜列祖】然后尤氏又捧与邢夫人等,蓉妻又捧与众姊妹”;吃完饭一起坐着听戏,贾母下面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位【指灵位,皇室亡灵在上】,“再下便是尤氏、李纨、凤姐、贾蓉之妻”【曹家亡灵在下】。宝玉挨个斟酒,“只除贾蓉之妻是丫头们斟的”【在阴间,长幼有序,因齐妃乃康熙儿媳,故康熙不便亲自斟酒】。
这里贾母笑道:“我正想着虽然这些人取乐,竟没一对双全的,就忘了蓉儿。这可全了,蓉儿就合你媳妇坐在一处,倒也团圆了。”【言齐妃在阴间与雍正夫妻团圆,如果这里点出秦可卿亡灵,便露出破绽,所以必须用分身法以贾蓉代雍正,作者一个“蓉儿”(雍儿)解决了这个问题】。
“一时贾珍进来吃饭,贾蓉之妻回避了。”庚辰本这里有段眉批:“自可卿死后未见贾蓉续娶,此回有‘蓉妻回避’语,是书中遗漏处。绮园。”其实这个“绮园”就是曹寅本人,这句话谐音倒读为:【自冤齐(妃)去,《楼》已终书时,语(李文)熚妃弃雍,有回(目)词,徐述雍家贱微后事,清可。】
到此,悬疑之本末已浮出水面。原来,《石头记》完稿时,齐妃已死,而关于齐妃的结局,早已在回目诗拟好。曹寅原计划让曹顒续书时再写雍正死后帝家败落文字,可齐妃早逝,为保持《红楼梦》的纪实性,必须随事下笔,让齐妃结局有个交代,但按照原定结构安排,贾蓉还得活在书中,就只能以批语作注这样的方式处理了。
乾隆四年前,秦可卿(雍正)、贾蓉(齐妃)、竺香玉、贾母(孙氏)、王熙凤(马氏)、刘姥姥(胤佑)等主要红楼人物均已死去,但故事并未终结,续书还需要他们“活着”,于是曹寅想出了“分身法”一招,既保留了《红楼梦》的纪实风格,又使补笔不留痕迹,皆得力于高超的文字隐喻技巧。 。 想看书来
第23问 红楼人物真的存在“错辈”问题吗?
红楼人物“差辈”一说,是基于人物关系辈数“错位”而言的。比方说,我们依据作者明确交代的甲乙二人的辈分关系,再依据甲与丙的辈分关系,即可推断出乙与丙的辈分关系。按常理,无论《红楼梦》是记事传记还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作者设计的人物关系应当是符合公共伦理关系的,同时也应当符合推定法则。贾府人丁兴旺。主婢、男女、老少之间,保持中国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传统道德准则,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等级森严。按理,作者是不会犯“乱辈分”此等低级错误的。然而,《红楼梦》白纸黑字总让读者感觉作者低能,人物辈分常常经不起推敲。而且远不只一例。足以排除作书人疏忽大意之可能。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从表面文字读《红楼梦》,里面不乏童子恋,姑侄恋,叔嫂恋,姐弟恋,老少恋,同性恋等畸情案例,难怪有学者斥责《红楼梦》“通部诲淫”。其实,这是对《红楼梦》的误解。作者为了避免人们从人物关系推定出人物原型,早已在人物姓名、性别、年龄、辈分、地位等背景材料上做了手脚。有张冠李戴,有男扮女,有男女合一,有真身显贵,替身卑微等等,不一而足,前文或多或少论及过。这里,主要剖析曹氏父子在人物辈分问题上的“狡猾之甚”。
有读者提出《红楼梦》的七大“差辈”问题。计有:贾芸和小红差一辈,却有恋情;巧姐和板儿差一辈,却有婚姻;秦可卿和宝玉差一辈,却有梦中情。除此之外,凤姐辈份也有问题,林之孝家的辈份有问题。宝玉辈份明显有问题。黛玉辈份有问题…林林总总的“差辈”现象,若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恐怕作者难逃“弱智”之嫌。诸多差辈现象是作者有意设下的,如何理顺?作者留下了“钥匙”吗?这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本人通过前文二十多万字考证研究,基本找到《红楼梦》二十多个人物的生活原型,这便是解开“辈分”之谜的“钥匙”。没有找到人物原型,任何人试图解答这个问题是困难的。今年七月,《红楼艺苑》登载张登儒《红楼梦诸多“差辈”问题》一文,我读后忍俊不禁。从“差辈”二字带引号看,张先生是不认可红楼人物“差辈”的,但他终究没有找到作者留下的“钥匙”。我随即贴上一段题为《读书人理解差劲,红楼人物不差辈》的评文,自己收入《古洞秦人“虎狼帖”》之十。本节文字就是在此贴的基础上整理完成,兹原文转录如下:
张先生提出的诸多“差辈”问题,如果《红楼梦》的确存在,则不仅《红楼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将黯然失色,而且会引发作者是否“脑残”、“弱智”等一系列关于“思维是否正常”的争论话题。显然,这是不可能的。假如一个数学家突然说1大于2,人们指定认为此人疯了;而我则断定他在阐明一个真理,他说的是一个太阳大于两个月亮。一个天文学家说“太阳明天爆炸”,肯定会遭到全球通缉,我则对他说的话深信不疑,因为太阳“天天在爆炸”。红楼人物乱辈分问题,有如“脑筋急转弯”。曹寅用这些“呆语”,传递的却是真实信息,不知忽悠多少红学家。其实,红楼人物辈分丝毫不差,真正差的是读书人的悟性和思维判断力。看我的谐音解读法是怎么解决张先生提出的所有“差辈”问题的。
原文:红玉笑道:“我不是笑这个,我笑奶奶认错了辈数了。我妈是奶奶的女儿【玉耳】,这会子又认我作女儿【顒(之)儿】。”凤姐道:“谁是你妈?”李宫裁道:“你原来不认得他?他就是林之孝【小】之女”。
上文两个“女儿”字分别谐音“玉、顒”二字,不难看出红玉所说“错了辈数”,是针对凤姐收红玉为“干女儿”而言的。如果还原成现实中人,凤姐即曹顒之妻马氏,红玉即曹霑,玉儿即竺香玉,问题就明白了。如果曹霑系曹寅与竺香玉私生子,他当然与马氏平辈。岂有认弟为子之理?
竺香玉原为曹寅干女儿,以掉包计改姓李送入宫中,成为康熙宫女,后赐为胤禛妃,与弘皙暗恋,1718年转手伺候曹寅,沦为寅之小妾,不久生下曹霑。五年后曹寅与弘皙密谋,特将香玉再潜入雍宫。伺机刺雍。雍正被杀后,竺带霑回李煦府,由曹钜允干矸萆难怂煊腥尽2痪貌茴失踪,竺与马氏同堂照看霑、佑二子,乾隆二年前后,曹寅避祸杭州,曹顒被赦南返,马氏病故,举家再避西山,竺又成为曹顒继妾,坠胎生一死婴,遂疯癫,于乾隆四年被曹顒与天佑联手杀死于西山卧佛寺。
这段对话隐写马氏初见曹霑,不知霑为谁子,故有一番试探。作者乘机披露人物关系。“奶奶的玉儿”含“奶奶低玉”一辈之意。而“林之孝家的”谐【林之小加帝】。“林”即曹寅,根据是:拆“林”为“双木”,谐音“霜木”,“霜”代“雪”,“木”代“乔”(樵),则隐含“雪樵”二字。这句话可解释为:曹寅的小老婆(竺香玉)与帝家的人(弘皙)生下曹霑。证明曹寅虽不承认自己与曹霑存在血缘关系,但香玉与曹寅平辈,曹霑则应与曹顒平辈。红玉原型乃儿时曹霑,其名可证,“红玉”谐【弘玉】,指弘皙与竺香玉的共同产物。故红玉又称“小红(弘)。非曹霑莫属。
至于宝玉称林之孝家的为“妈妈”,是因为作者笔意起了变化。“林之孝家的”在这里应谐音倒读为【帝家孝之灵】,乃指孝庄之灵魂,康熙当然要称“妈妈”了。
值得一题的是:曹寅最初设计“林之孝家的”这个人名,曾用过“秦之孝家的”,其原因是竺香玉最先是雍正之妃,也就是雍正的小老婆,曹寅最初的用意是想告诉读者:胤禛与弘皙叔侄二人的血脉,缔造了曹霑,如改“林”为“秦”,曹寅自己与竺的丑行虽可掩盖得了无痕迹,但宝玉称“妈妈”一节文字就成了无解悬疑,为了保留“林之孝家的”正读与反读二意并存,他最终选择“林”字,其用心之良苦,人神共鉴。
贾芸乃西廊下五嫂子的儿子,他与红玉幽会,是真的吗?“西廊下五嫂子”谐音【皙郎(生)下,我收子】,看来这不是人名,而是一句话,若是,也是指曹霑。 再看“贾芸”起名用意。拆“芸”谐音为“曹孕(育)”,还是指曹霑,意为弘皙生子,曹家养活。所以贾芸与小红实为一人一体,不仅没有儿女私情可言。更不存在“差辈”的问题。
宝玉与元春的年龄差别及其辈分关系,也是红学界歧义最大的话题,至今无人找到证据,所有观点都是痴人说梦。其实,通过正解下面一段文字,我们就会发现,宝玉与元春根本不属同胞兄妹关系。而是祖孙关系。我早已论证,元春乃弘皙、曹佳、和竺香玉三人本事拼凑的人物形象,当然其他二人与康熙不会有直接血缘关系,“差辈”却是真,元春(弘皙)乃康熙之孙,二人实为祖孙关系。
第二回说:“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首先,“大年初一”这话就有问题。按中国人的习惯用语,只有“新年初一,大年三十”之说,可见“大年”的大字取其“大顺”之意,内藏“顺”字,而“次年”谐音“治”年,合读即顺治年。初一的“一”和一位公子的“一”暗合“一一年”,我们知道,顺治11年康熙出生,证明这年生的“公子”就是康熙。再看“一位”,“一”即“甲”,“位”谐“午”,暗示康熙甲午生人。而“第二胎”何见得是指同一人第二胎?分明指另一个人之“胎”。“第二胎”谐音【帝儿(之)胎】,显然指胤礽之妻生弘皙之胎矣,故书中有“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之怪语。
若将这句话谐音倒读,相信会使所有的红学家大跌眼镜:【谐音倒读:帝值拱位,已料孙有年齿,向部僚乞救,则益愁。练达在孙,皆晓位子孙抬耳】意思是说:在康熙打算传位给胤礽之时,想到皙孙已成年,于是很难定夺,就问群臣问计,更加头痛,就才能来说,孙比子办事更干练,上下都知道胤礽将要继承的皇位,最终是弘皙的。当然,有的版本“次年”作“后来”,如此则首句可解读为:【帝只恭维礽孙,由来后详。】,由此可见,这段交代元春和宝玉出生的文字,字字皆说康熙与弘皙,古今红学家们,至今无不“蒙在鼓里”。
《红楼梦》其它“差辈”案例,如普遍认为贾母与刘姥姥同辈,以此推导出巧姐与板儿“差辈“,纯属荒唐。贾母与刘姥姥一个曹家人,一个是皇室成员,本无辈分可言,但由于孙氏曾是康熙乳母,若康熙与曹寅同辈,则刘姥姥应为贾母孙辈。可由于胤佑将一个孙女(嫡孙还是庶出无考)板儿(即平儿)嫁给曹天佑为妻,作了曹寅的嫡孙媳妇,站在胤佑的角度,板儿与凤姐辈分的确乱了(板儿辈分降了一辈),而站在曹寅的角度,板儿反而升了一辈,这就说明,超出了家族范围,比对辈分是可笑的。何况作者笔下的王熙凤,本身就有胤禟的“影子”,如何较真纠缠于辈分呢?《红楼梦》创作初衷,就有讽喻康熙子孙道德沦丧之主旨,如此设计人物关系,岂不正合作者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