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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匪-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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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金陵准备迎回端王的时候,周翡还在一无所知地跟众人散伙,准备前往东海之滨。

    李晟做主将流民收入四十八寨,这些年战火纷飞,连四十八寨也很难留下旧时喝茶听书的悠哉,山下百姓零落,不少地方撂了荒。

    李晟道:“那这些人我就带走了,此番我和阿妍出来得太久,再没消息,大姑姑那边恐怕担心。”

    “替我跟我娘说一声……算了,她肯定不担心我,”周翡道,“就说我刚宰了巨门和破军,下次遇到武曲,一定剁了他给王老夫人报仇,归期不定,有事叫暗桩送信给我。”

    从她秀山堂摘花只摘两朵开始,李晟就对她那“狂得没边”的臭德行十分看不惯,至今依然一见就牙根痒痒。可惜再痒也打不过,只能自己舔舔,他便当场翻了个白眼,一言不发地从周翡面前走了,对应何从道:“应兄打算怎样,我那木盒子还未破解开,你与我们同行么?还能帮忙参详一二。”

    应何从不置可否地一点头。

    杨瑾:“那我……”

    李晟道:“杨兄上次来蜀中,还是三四年前的事呢,一直是我四十八寨的好朋友,要是没别的地方去,不如再来小住一阵子?”

    杨瑾犹豫了一下,扫了一眼众多眼巴巴等着归宿的流民,居然摇了摇头。

    那些药农一个个只会一点拳脚功夫,在中原这乱世里,想必比这些任人宰割的流民也强不到哪去。联想到此处,杨瑾有些后悔。这位为了找人比刀,自己离家出走的不靠谱掌门竟然说道:“不了,我离开够久了,得去看看那群药农。”

    李晟一愣。

    却听应何从突然开口道:“擎云沟是否有一位老前辈,梳着一头编辫,早年喜欢在中原各地四处游历的?”

    杨瑾道:“哦,那是我师伯,上一任的掌门,跟你一样爱养蛇,不过他年纪很大了,前些年已经去世了。”

    应何从便朝他拱手道:“来日必去拜祭,药谷出事时,我虽侥幸逃出,但也九死一生,幸得那位前辈途径救助,送我毒蛇傍身。”

    杨瑾“啊”了一声,不大会跟人客气,便摆摆手道:“没事,不用谢,他老人家一直爱管闲事,而且很推崇贵派,回来以后唏嘘了好多年,一直念叨‘大药谷’念叨到死……”

    杨瑾话说到这里,突然顿住。

    他蓦地想起来,擎云沟地处南疆,与世无争,不重文也不重武,历代掌门都是醉心医毒,必是同辈人中于此道最有造诣的一个,好像就是从他师伯游历归来之后,突然变成了比武定掌门。

    年幼时他怕蛇,又背不下药典,每日只会舞刀弄枪,人缘可想而知……后来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家努力试着接受他这个异类了呢?

    原来大药谷一夕覆亡的余波竟然波及到了南疆,他在不知不觉中身负长辈与同侪守护药谷的重任,却居然只醉心于自己的刀术,厌烦地临阵脱逃了!

    杨瑾大梦方醒地呆立良久,猛地一拍自己的脑门,掉头就走:“我先告辞了。”

    说完,竟然风驰电掣地第一个上马跑了,匆忙之间只来得及冲周翡一点头,竟忘了找她比刀的事。

    众人兵分三路,各自出发。

    又两日,短暂休整过的大军闪电似的从山谷中戳向曹军后心。

158。斗转

    建元二十五年深秋,九月,授衣之时,霜花始降。

    初三那天,北斗两员大将巨门与破军应当送抵的信件已经迟了三天,曹宁接连派了两拨斥候催促,可惜三日不够往返,至今没收到回音。

    北端王曹宁有些心神不宁,临近傍晚的时候,在营中散步时,忽见木叶脱落,心里便无来由地“咯噔”一声,他吃力地弯腰捡起了那片枯叶,盯着上面干涸的叶脉,翻来倒去地看了半晌。

    随侍的亲兵不明所以,也不敢催促,摸不着头脑地看看落叶,又看看端王。

    “乾上坤下,天地否。”曹宁将枯叶卷在手心里,缓缓揉碎,“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亲兵奇怪道:“王爷,您说什么?”

    曹宁的眼睛被脸上堆满的肥肉挤得实在无处安放,乍一看,好像刀子割开的两条线,稍不留神就能日久生情地长到一起去,里面的精光也被压成了极细的一丝,越发刺人眼,他抬起头,望向黯淡的天光,喃喃道:“卦象上说我宜及早抽身……你信天意吗?”

    曹宁年纪不大,城府却很深,身边人从来不敢妄自揣测他在想什么,那亲兵突然听此一问,一时也不知该摇头还是点头,汗都快下来了,结结巴巴道:“这……王爷……”

    但曹宁好似只是自言自语,并不是想听他的答案,这会不等他说完,便突然转头道:“去看看,谷天璇的信到了没有?立刻叫人生火造饭,今日酉时三刻,谷天璇的信若还不到,就把原计划搁置,我们拔寨离开。”

    这句亲兵听懂了,闻言如蒙大赦,应了声“是”,撒腿就跑。

    谷天璇的信,怕是只有死人才能收到了。

    曹宁为人果断,毫不拖泥带水,说了酉时三刻走,多一会也不等,当晚便拔营上路。

    至于万一谷天璇他们按原计划从背后偷袭南朝大军,偷袭了一半发现己方援军没来会落个什么下场?那他也顾不得了。

    曹宁的出身已经饱受诟病,又长了这么一副身板,仿佛注定与大位无缘,曹仲昆在世的时候也很不待见他,对这个次子,根本连一眼都不想多看,曹宁多年来一点安身立命的根本,全是小小年纪便上战场,实打实的军功换来的。

    曹宁未必天纵奇才,但他就像一只海上的燕子,总是能最先嗅到风暴的气息。

    北军临时拔营,彻夜疾行,偏偏天公不作美,他们方才出发不久,便淅沥沥地下起雨来。

    “巴山夜雨”,能涨秋池,此地纵然距离蜀中已经有一段距离,秋雨之势却不遑多让。曹宁的行军速度不可避免地被拖慢了不少,而天好似漏了,大半宿过去,雨水非但没有停下的趋势,反而越来越密,跟着雷电交加起来。

    北军行至一处山谷狭长之地,先锋方才入山,便有一条大闪照亮了半个天幕,谷中闷雷的声音慌乱地在山石上来回碰撞,好像自从地面之下传来的隆隆鼓声。

    一个传令兵发疯似的越众而出,从主帅处沿路往前飞奔,口中喊道:“停下!停下!王爷有令,后队变前队,绕路——”

    又是“轰”一声雷声,将那传令兵的吼声盖了过去。

    闪电恰似刀光。

    “九月初三那天夜里,嘿,北军精锐在交界附近遭到伏击,一溃千里,伤亡惨重,死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哪,那人血给雨水一冲,就好似汇成了一道红河一样,一直奔着东边流过去了,百里之外河道里的水都是猩红猩红的,跑出老远去都能听见鬼哭!”

    庐州郊外,一处四面漏风的破酒馆里,几个南来北讨跑生活的行脚帮汉子在此歇脚,凑在一起,一边啃着粗面饼子,一边议论时局,常常发表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言论。

    “扯淡,还鬼哭,你听见了?”

    “我一个远房表叔家就住在那边,他老人家亲耳听见的!”

    “我看人家是怕你赖着不走,说来唬你的。”

    “你个……”

    周翡静静地坐在一边,等着杯里有些浑浊的水沉淀干净,将周围的聒噪当成了耳旁风——没办法,不是她不关心战局,实在是一路走来听太多了,怎么胡说八道的都有,一会说发了周大人神通广大,发了洪水冲走了曹军,一会说曹军所经的山谷闹鬼,将北军留下当了替死鬼等等……也就只好充耳不闻。

    “慢着,二位哥哥先别吵——那么曹宁遇伏,究竟是死了没有?”

    人群一静,方才讨论得热火朝天的那几位都闭了嘴。

    这时,只听一个角落里坐着的老者幽幽地开了口,道:“那曹宁恐怕是跑了。”

    那老者声音十分奇特,好似生锈的铁器摩擦在砂纸上,听着叫人浑身难受。周翡举杯的手一顿,寻声望去,只见那老者面貌十分丑陋,半张脸连同脖颈喉咙处有一道凶险的伤疤,看得出是刀剑留下的痕迹,除此以外,他两侧太阳穴微鼓,目中精光内敛,内家功夫应该颇有造诣。

    周翡一眼扫过去,那老者立刻便察觉到了,与她对视一眼后,冲她浅浅一点头,接着说道:“除了斥候以外,周大人有时也差遣一些咱们这样的人,替他探查民间的风吹草动,老朽老而不死,闲来无事,便偶尔帮着跑趟腿,几支队伍的旗子都还认得。那日想必是秘密打伏,我正好在附近,却全然无所察觉,半夜听见附近打了起来,连忙冒雨上山前去探看,竟见北军曹氏王旗被围困山谷,片刻后便倒了。那一战打了整宿,满山谷都是沾了泥的尸体,也有趁夜跑了的,完事以后照着闻将军的规矩,将战俘归拢,又把几个斩获的北军大将头颅高高挂起,我来回看了三遍,没有曹宁。”

    旁边有人恭恭敬敬地说道:“老前辈,你还认得曹宁?”

    另一人答道:“那有什么不认得,曹宁那一颗脑袋据说有寻常脑袋两颗大,我要是在,我也认得!”

    众人又一片七嘴八舌地议论起以曹宁的个头怎么才能不引人瞩目地跑出去,周翡见那老人撂下酒钱,慢吞吞地披上蓑衣,虎口处长满了老茧,磨得皮肤颜色都比别处深不少,她便忍不住脱口道:“前辈练过衡山剑法?”

    这还是她从吴楚楚那乱七八糟的笔记上看来的,据说当年的衡山剑派所持之剑样式奇特,有一条弯起的手柄,刚好能卡在虎口上,久而久之,那处便磨黑了。

    老人一顿,片刻后,轻声道:“现在居然还有小娃娃记得南岳衡山。”

    衡山密道于她有救命之恩,周翡本想同他说句什么,又觉得老人家站着自己坐着不合适,正要起身,却见那老者将斗笠往头上一遮,朗声笑道:“好,只要有人记着,我南岳传承便不算断了!”

    说完,也不待周翡回话,两步离了破酒馆,飘然而去。

    正这当,门口进来几个唱曲的流浪艺人,正好众人说厌了南北前线的事,便催着那几人唱些新鲜的,周翡将澄清的茶水倒在水壶里,撂下几个铜板,穿过闹哄哄的人群,正要赶路,便见那拉琴的朝众人团团一拜,说道:“诸位大爷赏脸,小的们正好听来了新曲子,今日同诸位大爷献个丑,唱得不熟,多包涵。”

    周翡已经走到门口,嘬唇一声长哨,将自己跑去吃草的马唤了回来,方才拉着缰绳预备走,便听里头又传来人声:“……这段曲据闻乃是羽衣班所做,唱词乃为‘千岁忧’所书,名唤作《白骨传》,乃是一段志怪奇闻……”

    周翡:“吁——”

    行脚帮一帮莽撞人不管什么“百岁忧”还是“千岁忧”,只一味催促,沙哑而有些走调的曲声幽幽响起,周翡逗留在门口,将白骨死而复生后四处找寻自己坟墓的鬼故事从头听到了尾——听到白骨历险一通,因其形容可怖,搅动得四方惊恐不安,最后总算找到了自己葬身之处,却发现自己的坟冢被另一具披金戴玉的骸骨鸠占鹊巢,纵身跳入滔滔入海的江水中,同大浪一起奔流而去,成了司水的精怪。

    周翡皱起眉,感觉这种漫无边际的胡编乱造确乎与之前那部《寒鸦声》如出一辙,不像别人冒名伪造的。

    所以谢允是醒了?

    他整天冻得跟鹌鹑似的,怎么还有闲情逸致写这玩意?

    写就写了,他既然不出门,也无需路费,为何要在这节骨眼上将其传唱出来?

    还有那结尾——长河入海,茫茫归于天色,实在是怎么听怎么微妙,正好暗合了“海天一色”。

    从自己墓穴中消失的白骨、鸠占鹊巢的隐喻、海天一色……

    电光石火间,周翡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她倏地翻身上马,先赶到四十八寨最近的一处暗桩,话都没来得及交代清楚,亮出令牌,飞快地写了一封信,交代道:“替我送到南国子监,找林真讲。”

    暗桩应下,周翡立刻便要离去。

    她正要往外走,正好暗桩的一个跑腿信使从外面回来,险些撞了她,那信使匆忙道:“这位师妹留神——来了三封信,两封‘号脉’结果,秘信报给大当家,还有一封带着信物的私信,东边来的,正好一并送回寨中,给周……”

    周翡脚步倏地一顿。

    此时,旧都南城中一处不显山不露水的小小院落里。

    小院陈设十分简谱,种了几棵松柏,在秋风萧瑟中还强撑着些许陈旧的绿意,一个须发灰白的男子盘膝坐在院中,他披头散发,削瘦、独臂,脸上两条法令纹深邃如刻,面上隐约有紫气。整个院中翻涌着说不出的凌厉肃杀之意,一只鸟雀落在院墙边上,很快便不看忍受,受了惊似的扑棱棱地飞走。

    突然,那独臂男子蓦地睁开眼,一双目光如电似的射向门口,院门口有个北斗黑衣人正要开口说话,叫他暗含杀意的目光一瞥,当即腿一软,“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露出身后一身绛红官袍的武曲童开阳来。

    童开阳嫌弃地将那碍事的黑衣人拨到一边,大步闯进院中道:“大哥,你听说了么?”

    那独臂男子正是贪狼沈天枢。

    沈天枢桀骜不驯,是为北斗之首,一辈子只忠于曹仲昆一人,自伪帝病重,不再能理政之后,他也懒得和满朝上下各怀鬼胎的文武官员打交道,干脆闭门谢客,深居简出,不见外人了。

    沈天枢缓缓收回五心向天的姿势,一言不发地站了起来,方才他坐过的地方,石板竟然凹陷了一块,而且没有一丝裂纹!

    童开阳瞳孔一缩,低声道:“恭喜大哥又有进益,神功将成。”

    “不练武功干什么去?”沈天枢爱答不理道,“急惶惶地做什么,我听说什么?”

    童开阳压低声音道:“端王兵败,前线一溃千里,周存长驱直入,三日之内已经连下数城,援军根本赶不上趟,今日早朝吵成了一团。”

    沈天枢面无表情道:“谷天璇和陆摇光那两个废物呢,死了?”

    童开阳:“……死了。”

    沈天枢脚步一顿,倏地转过身来。

159。风起

    沈天枢一向觉得,北斗七人,只有童开阳与楚天权这一个半人配得上同他说话——童开阳是一个,楚天权是个太监,因此只能算半个。

    其他几位,从人品到本领,一概都是扔货。

    人品姑且不论,反正他们也不是那些以名门正派自居的沽名钓誉之徒,不必讲那许多假大空的道义,孤高自诩也好、不择手段也好,都不过是个人办事的风格,各花入各眼,分不出什么高下。可若是连安身立命的根本——那点功夫都练不好,那就没什么好说了。

    死了也活该,叫人瞧不起也活该。

    眼界狭隘、旁门左道之徒如廉贞与禄存,多年吃老本、毫无进益,就知道到处钻营之徒如巨门,还有北斗中著名添头破军……这几个东西沈天枢个个都看不惯,往日里便对他们十分嗤之以鼻,没事就按着高矮个头排着队的拎出来嘲讽一番以做消遣,此时乍一闻听巨门与破军死讯,他先是一愣,随即顺口冷笑了一声。

    笑完,沈天枢面无表情地走了几步,都快要进屋的时候,他才脚步微顿,好像如梦方醒,说道:“……这么说,巨门和破军也没了,那当年仓促间被皇上凑在一起的七个人,如今岂不是就剩了你我?”

    童开阳一愣,随即道:“大哥,咱们七个是‘先帝’凑的,不是当今皇上啊。”

    沈天枢呆了呆,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没趣,他“哦”了一声,不言语了。

    童开阳抢上几步,压低声音道:“大哥,咱们这回可谓精锐尽折,端王生死不明,今日朝堂上,我瞧皇上都有些六神无主了,怕是不妙。”

    沈天枢漠然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会杀人,不会打仗。怎么,太……皇上想让我去打仗吗?”

    童开阳苦笑道:“谁能差遣得动您老人家?方才来时路上,听说兵部紧急从各地守军中抽调了人手前去支援,可是军心已经动荡,怎么挡得住周存?再说我还听说,军中有谣言甚嚣尘上,说是皇上是容不下亲弟弟,多次故意拖欠粮草,才导致前线溃败,否则以端王之才,怎会败得那样惨?”

    沈天枢一脸无所谓,道:“哦,这么说岂不是要亡国了?”

    童开阳:“大哥!”

    沈天枢略挑起一边的长眉,进了屋,用仅剩的一只手给童开阳倒了碗水喝。

    童开阳心不在焉地端起来抿了一口,险些当场喷出来——沈天枢居然给他倒了一碗冷透了的凉水,连点碎茶叶梗都没有,凉水透亮清澈,诚实地亮着碗底一道裂痕。

    再看沈天枢这偌大一间会客的书房,除了尚算窗明几净之外,几乎堪称家徒四壁,文玩摆设一概没有,书架上稀稀拉拉地放着几本武学典籍,闹不好还是他自己写的,一张破木头桌子横陈人前,桌面攒了足有百年的灰尘,漆黑一片,看着就很有“嚼劲”。

    书房里静谧一片,既没有伶俐的小厮,也没有漂亮丫鬟,童开阳将鼻子翘起老高,闻不着半点多余的人气。他不由得一阵绝望,感觉今日从沈天枢这里怕是讨不出什么主意了。

    一个尚算位高权重的人,竟能活成这副寒酸样,那么他可能是克己勤俭,也有可能是心如磐石,什么都打动不了他。

    虽说“覆巢之下无完卵”,但是像沈天枢这样的人物又岂能以“卵”视之?哪怕曹氏国破家亡,赵渊可着王土疆域追杀他,于他也没什么威胁。

    果然,沈天枢说道:“亡国就亡国,我是先帝的狗,他既然死了,也没留遗言说让我接着给朝廷卖命,那么旁的事便与我无关。你还有别的事吗?没有就忙你的正事去吧,别扰我清静。”

    童开阳:“……”

    他正想搜肠刮肚出几句说辞,突然,沈天枢抬头,一双目光钢锥似的穿透木门与小院,直直地射了出去。

    童开阳愣了愣,不明所以地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过了片刻,才分辨出一点十分微弱的脚步声,他当时便不由得汗颜,隐约感觉到沈天枢自从不管俗事之后,于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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