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没有那个命,就不要聚拢不属于自己的功德。
这边两名中年男子办完事,最终也还是没见到李清明。
“先生,已经办妥了。”富旋很谨慎的说,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小声说,“先生,不知道可否回去……”以前那个二百五在的时候,这些话根本不用他说,富旋说完,就觉得此时的李清明有些孤,他竟然变成一个人了。
第76章
“我找先生算过你的命,你猜他怎么说?我给了那位先生一锭银子,他就说你能活几千年,等待你的是平安幸福的一生,我那时候听了高兴,就又给了那位先生一锭银子。”
“可我回来看到的是你冷冰冰的尸体,卷在破草席里,没人埋……可见先生不过是随口说说,我竟然就信了。天也欺我,人也欺我;那我便逆天而行,逆人而行!”
“他们都为你陪葬,定然会陪你好好的,你安心的睡下,我便是寻遍整个天下,也要找到复活你的法子。”
“等我。”
书生成了将军,杀遍所有对不起洗衣郎的人,最终却还是一个人孤零零来,一个人孤零零去,再也没人见过他,没人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究竟……寻没寻到法子。
**
“再等等。”李清明伸出一根手指放在自己嘴唇旁边,“嘘,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恩?”富旋立即捂着自己的嘴,甚至屏住呼吸,侧耳倾听,然而他还是什么都没听到,却见李清明怔怔的看向一个方向,他下意识看过去,就看到夕阳下面,不知何时出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皮肤白,嘴唇颜色淡淡的,鼻子小巧,一双眼睛闪耀耀像天边的星,好看极了。
按了按自己的心口,李清明喃喃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说着缓步走上前,走到似乎是凭空冒出来的少年前面,低头看着他,低低的说道,“跟我来。”
领着少年走到富旋身边,李清明冲着他点点头,说:“麻烦你把那里的痕迹弄掉,不要被人看到。”
“是,先生。”富旋不敢说自己不麻烦,赶忙答应着,自己亲自过去看了看,发现那地方有一个深不见底的坑。他身体晃了晃,意识到少年就是从坑里爬出来的,赶忙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拿出手机联系人处理这个坑。他一介凡人,能给李清明这样的先生办事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哪里会想其他。
带着少年慢慢往前走,藏獒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背上扛着一条野兔,颠颠的跟在后面。两人一狗走了没多久,富旋就追上来,安排了车子送他们回饭馆。
河道的事情总算彻底结束,不过李清明带回来一个人,他的事情却没有结果。
干巴巴的坐在凳子上,周围苹果树先生、旱魃和应龙,还有夜烛也凑过来盯着看。李青柳本来属于人类的那一波,不过他毛衣上的小黑猫要过来,他只得也凑过来盯着少年看。妖怪们看完了,人类又凑过来,不过人类表现的要正常许多,阿哲还提意见,“看他的样子可能还没适应,咱们给他解释,还是让别人给他解释?”
饭馆里的人类以为这个少年是妖怪,觉得自己解释不合适,但是刚刚妖怪们凑过去解释,他也没有听,实在是怪怪的。
“他现在神智未清,不用着急。”李清明抱着抱枕坐在柜台后面,淡淡道,“大家该做什么做什么,让阿鬼出来陪他。”阿鬼本身就不正常,让他陪着神智未清的少年最合适不过。
得到消息的阿鬼抖抖索索的跑出来,努力拉了拉身上的衣服想把自己遮住,看到明亮好看的少年后更是如此。不过阿鬼很快发现少年不正常,对外界没有反应,他便自在许多,还抓着少年的手进了厨房,低低的解释着什么。
“其实……有一个人比阿鬼更合适。”李清明说完,声音低了下去。如果那个二百五在,他肯定会对少年非常好奇,想方设法的逗他说话,还会防备着他,生怕他挖自己墙角。二百五就算吃醋也是莫名其妙的,让人觉得好玩好笑,很可乐,再者他是纯阳之体,有利于少年恢复。
可现在……一切无言。
饭馆中的日子好像跟以前一样,又好像不一样。风铃像往常一样发出悦耳的响声,听的人身心舒畅,那突兀的一顿很明显,李清明下意识看过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灰色工作服,手里拎着一串大蒜的中年男子站在门口,小心翼翼的看着里面,他脚上的鞋子有些泥巴,看着光滑的地板,原本抬起来的脚又放了回去。
“进来吧。”李清明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掌心,温和道,“进来,没事。青柳,上茶。”
“哎,来了。”李青柳原本正坐在角落里跟自己毛衣上的小黑猫玩儿,此时赶忙站起来,倒了一杯茶水送过来,给李清明的是一杯白开水。
男人有些拘谨的走进来,有点坐立不安的样子,他把大蒜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看着李清明几次欲言又止,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下定决心似的说:“这位小哥,我就是想问路,不、不吃饭……”他放在膝盖上的手慢慢攥成拳头,那句囊中羞涩的话他怎么也说不出来。
“没事,问吧。”李清明的态度依旧很温和。
“离这里最近的寺庙怎么走,我想给儿子上柱香。”兴许是终于说出来了,男人感觉自己不那么紧张了,他低声说,“我儿子学习好,在国内上了两年大学就要出国留学,学费都是给减免了的,我很高兴。人活这大半辈子不就是为了让孩子们光宗耀祖么,我本来以为就是闭眼没了也就那样了,只要儿子好好的就行。”
“可他……前不久突然回来,一回来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去学校,我问话也不说。”男人说到这里,有点犹豫,眼睛看到柜台上的摆设后,忽然坚定了心思,继续说道,“他的脸色惨白惨白的,身体很瘦弱,我看到他偷偷用小刀划开自己的手掌,但是第二天我看到他,发现他手上一点伤口都没有。你说,什么人伤了第二天能恢复如初的。我就想着他是不是中了邪,想给他上柱香。”
好像说到这里男人才注意到自己手里还抓着一串蒜,不好意思的说:“我也不知道怎么的从家里出来就拿了一串蒜,你们这里是饭店吧,要是不嫌弃的话我把这个送给你们。”拿着一串蒜去寺庙上香毕竟不太好,男人的理智终于回来,他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李清明却一直没回话,不免的有些尴尬。
仿佛没察觉到男人的态度,李清明喝了口白开水,温和的说:“正巧我们也要出去上香,不如一起吧。饭馆最近生意不太好,我们也是求个心安。”怕男人不相信,李清明才解释了那么一句。
跟当初和尚所在的寺庙不一样,这次李清明要去的离本市很近,在一座不算高的山上,香火一般,倒是历史挺悠久的,据说几百年前这个寺庙就存在了。因为收下男人的大蒜,李清明就带着他一起,还有李青柳,妖怪们和其他人则是守在饭馆中。
“不好意思,今天不迎客,师傅在讲道。”小和尚拿着扫帚,看到李清明几个人有些疑惑,但他还是温和的解释。
男人有些失望,喃喃道:“果然是天意么?”他已经被家里的儿子吓坏了,此时来上香也不过是求个心安,现在心安都求不到了,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好像触摸到了什么,心中在那一刹那见茅塞顿开。他的儿子根本不是中邪,而是真的出事了,让他害怕的根本不愿意承认的事情。
“那我们可以进寺庙吗?”李清明没在意小和尚的话,拿出七片无叶树的树叶放在自己的衣服周围。他没有张北极的保护,半人半鬼的体质是不能进入寺庙中的,其实要是能拿出那枚舍利子效果会更好,只是他不是佛门弟子,若是冒然拿出来,恐怕会引起骚动,便只能退而求其次,用无叶树的树叶保护自己了。
小和尚犹豫一瞬,李青柳拿出一沓钱塞过去,他便低声道:“阿弥陀佛,施主请便。”
进了寺庙,无叶树的树叶在那一瞬间飞快的旋转着,就像一枚枚清脆的翡翠球悬浮在李清明周围,让他看上去有些诡异。男人倒是没想那么多,他道过谢后就急匆匆的进了大殿跪拜,久久未起身。
忍着身体的不适,李清明打算在这个地方逛逛。李青柳自然要跟随,他不知道李清明要干什么,却也没问。
“一草一木,一花一石,皆不是生而知之。”
“一牲一畜,一人一眼皆是生而知之。”
“善哉,众生平等,无出挑之辈也。”
“然人知之甚多,草木虫鱼知之甚少,古往今来,悟道者皆为人也,何来众生平等?”
“生来平等,往后皆要看造化了。”
“这岂不是强词夺理,如此浅显易懂的道理我们两个加起来一百多的老人竟然都弄不明白?谈何普渡众生?”
两个老和尚本来道骨仙风的说一些旁人听起来很高大上,仔细想想又很有道理,感悟颇多的话,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两个老和尚就开始揪着一句浅显易懂的话不放,开始辩解,最后道骨仙风丢了,直接说起来大白话。
即便是如此,跪坐在周围的人也都没有露出别的情绪,反而更加敬重这两个老和尚。他们不管什么样,都是得道高僧,有真本事的,在民间的威望也很重,在寺庙之间的名头更是如雷贯耳。
这年头难得有真正的高僧,据说身怀念力,曾经感悟过反社会的蛇精病。他们不是那种骗钱的假和尚,所以这座寺庙香火不断,善男信女们更是对其信任非常,这次两个高僧要讲道,下面的听众为了争夺一个位置私下里几乎打破头。
李清明来的时候就看到两个和尚说完,又收敛情绪,开始重新讲道。他摸了摸心口,朗盛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两位高僧可是亦有所求?”
其中一位和尚撩起眼皮看过来,高声道:“阿弥陀佛,这位小施主,贫僧自是无所谷欠,无所求。”
“那,这些人的信仰,高僧是否也愿舍弃?”李清明上前一步,声音依旧很温和,仿佛说的是今天天气很好一样,“现在让高僧变成扫街的小沙弥,高僧可愿意?”
原本以为这只是年轻人故意跑出来拆他的台的,面对这种人,高僧向来一笑置之,却在看清楚李清明的样貌之后,浑身一震。
第77章
眼如点漆,鼻如悬胆,剑眉飞斜入鬓,口若含朱丹。如此样貌之人怎会有那样的命格,和尚只觉得自己如坠冰窖,只有不停的念经才能让他的心稍稍平复下来。
这人可不是什么不通世事的小年轻,他肯定是大有来头,否则这种命格之人,要么大富大贵,要么早夭,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两个老和尚互相对视一眼,都知道今天的讲道是进行不下去了,便对身边的小沙弥说了一声,随后站起来道:“施主请这边来。”
“有劳。”这样的反应在李清明的预料之中,他淡定的带着李青柳进入后堂。
这里的香应该跟前面不同,给人一种宁静的感觉,李清明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烦躁的心似乎好了许多。两位老和尚的态度很平和,丝毫没有被冒犯的怒意,李清明也见好就收,对着两位老和尚行礼。
看到他身边悬浮着的飞快旋转的翡翠似的球,老和尚喃喃道:“原来如此,就说你怎能进来。”
“两位师傅,我有所求。”李清明再次行礼。
“施主请说。”老和尚看似随意,但确实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拿了下来,在手中不停的捻动着。
深吸一口气,把藏在自己胸前一动不动的小人拎出来,李清明不等和尚询问便开口道:“我有功德,请问该如何救他。”他说着,伸出手掌,让功德展现,淡淡荧光一点都不刺眼,但给人的感觉却光彩夺目,仿佛那只手不似在人间一般。
两个老和尚看到这一幕,眼中闪过一丝震惊,不过很快掩饰住,其中一位看着李清明,喃喃道:“怪不得能活到现在。这位……”他转头看向站在地上做出打拳动作的小人,眼睛眯了眯,随后脑海中轰的一声炸开,让他听不到外面的声音。
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倒下,李清明也吓了一跳。另外一位老和尚倒是很淡定,他念了声法号,开始转动自己手中的佛珠,随着他的转动,嘴里的经文也不急不缓的吐了出来,李清明注意到佛珠上散发出一层光,不过那根本不是光,而是灵气,灵气以念力的形式进入老和尚的身体。
没过多久,老和尚睁开眼,先是看到李清明,随后指了指地上的小人说:“此人来头甚大,我帮不了你。我看向他的时候,仿佛看到天上的太阳,那铺天盖地的炎热火焰扑面而来,着实让人心悸。”
“我知道。”李清明抓起小人放在怀里,对着两位老和尚行礼,也不说话,转身就走。
“施主请留步。”那位老和尚却突然开口道,他看到李清明停下便说,“此人有大造化,施主请不必着急,我与师兄即刻为他点一盏长明灯,希望略有小用。”
“多谢。”李清明低低的说了声,头也不回的离开。张北极的魂魄并不完整,只有一半,现在肉身也没了,全凭一股灵气护着魂魄,他不知道这种日子结束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这让他惶恐不安,生怕这个二百五有个好歹,那时候他不敢想象自己会是什么样。此时听到两个老和尚的话,他稍稍安心,心情竟是舒畅不少。
带着等在门口的男人离开,李清明主动开口说:“你儿子的问题,兴许我能帮忙……”这人让他想起来寺庙上香,这大概就是缘分吧,即便是得不到这一份功德,他也愿意出手相助。
怕男人不相信,李青柳就把刚才寺庙里发生的一些事说了一遍。得道高僧在男人眼里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他们能对李清明那种态度,就足够说明他是有真本事的,这下他最后一丝怀疑也没了,忙不迭领着李清明去他家里。
老式平房,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里面收拾的很整洁,不过给人的感觉怪怪的。男人的儿子住在最里面的卧室中,此时房门紧闭,男人过去叫了几声,里面并没有传出回应。
李清明心情好,便摆摆手,阴血逼入眼睛,看向对面的房间。
躯体活着、魂魄还在,只是躯体中似乎夹杂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李清明想要再看看,却察觉到里面的人扭头看过来,仿佛知道有人在盯着他看一样。好敏锐的感觉,这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有的。
既然被发现了,李清明干脆走过去敲了敲门,说:“我知道你在里面,你现在还是一个活人,但是你跟活人相比还多了一些东西,恐怕你现在害怕的就是这个吧?我看得出来,你……”
话还没说完,房门就被猛的拉开,一个脸色苍白的青年站在房间里,房间窗户紧闭,三层窗帘全都拉上,此时唯一从门口照进去的光亮让他的脸色更加苍白。瞳孔中隐隐有血色,他紧紧的盯着李清明看了一会儿,声音嘶哑道:“进来!”
房门再次关上,隔绝了外面的光线,青年终于舒了口气,觉得自在许多。李清明环视房间四周,发现青年竟然点蜡烛,而不使用灯泡,实在是古怪。
“你知道什么?”不等李清明说话,青年冷冷的说道。
“周十三,你在族中排行十三。”李清明没有回答青年的问题,反而开始说起别的,“你的家族原来还有点历史,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你祖上应该出过一位有名的天师,只是竟然没落了,是血统问题,还是机缘问题。不……是命。”
他从未来过家里,却看一眼就能知道他的排行,并且说出这么多事。关于祖上出过天师的事情,周十三也是偶尔听老人说起过,他爹都不清楚!眼前这个青年却能详细的说出来,他不禁震惊,态度也从冷硬变到恭敬,他说:“先生您竟然是同道中人,我祖上确实出过一位天师,只是那个年代他被当做牛鬼蛇神杀了,从此以后我家便断了传承和继承的念头。”
他的脸色是前所未有的白,一点血色都没有,但此时看向李清明的目光却有些狂热,“先生请救我一命!我原本就是家族中的希望,好不容易出国,我也想着有所突破,谁知道……”
这种寒窗苦读,通过自己的学习成绩取得鱼跃龙门资格的人,一般被人称之为凤凰,他们除去家庭条件不够好,自己本身的硬件和软件都是一等一的强,只要给他们平台,他们就可以一飞冲天,带领整个家族冲向荣耀的高峰。周十三就是这种人,而且他比别的凤凰飞的更远,公费出国,并且因为学习刻苦深受老师欢迎,即便是他不在穿着打扮上费心思,也因为模样好看而吸引了许多男男女女。
优秀的人就像夜晚发光的夜明珠,就算他不可以的引人注目,也还会有各种各样的人主动靠近他,想要跟他发展一段深入的关系。这时候的周十三已经完全拜托了家庭给他带来的影响,此时的他在国外逍遥自在,比那些公子哥儿过的还好,面对自己的感情问题,便也决定试试。
“他叫狼舞,很符合我的口味,我打算跟他在一起。”周十三的脸色有些难看的说,“但是我没想到他会邀请我玩派对,那种很混乱的……”
他被骗进去,自然轻易不能离开。
“我只记得我喝了一杯红酒,然后就晕晕乎乎的。我看到窗户破了,一个人全身是血的站在外面,他的眼睛是红色的,手里拿着一把刀,他随手抓起一个人刺破了他的心脏……我很害怕,害怕我这辈子就这么结束了,那还怎么光宗耀祖。”
幸运的是周十三没有被杀死,他后来也没有找到狼舞,只是他发现自己跟正常人不一样了。
“不喜欢食物,饮料也不怎么喝,甚至白开水都不想喝。”周十三眼睛定定的看着李清明,舌尖轻轻舔了舔嘴唇,他有些兴奋的说,“我发现自己竟然喜欢喝血。动物的味道一般,医院里的血浆味道也一般,只有人类体内的新鲜的活的温热的味道最为甜美,好像罂粟一样,血红的颜色,美的让人窒息。”
“但我知道那是不对的,在学校里也许会被人看出来,就只能先找借口回国。家族中有过天师,我就想找找办法,看看能不能让我恢复正常……我不想做那种喝血的人,我查过,有一种很严重的皮肤病,害怕被太阳晒到,喝血就能缓解,国外古时候,称之为……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