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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者-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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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来欺负的!

☆、(11鲜币)章三十五 END

章三十五:

两个小家夥相处的时间匆匆流逝,很快一个月就过去了。两人的相处模式也彻底从小虎使著劲儿欺负小暖,到围著小暖团团转,跟摇著尾巴的大猫似的,一副忠犬的模样。至於为什麽会变成这副模样,用人小鬼大的小虎的话来说,便是:“媳妇儿就是用来疼,用来保护的,就算欺负也只能我一个人欺负!”

每次,这小鬼抒发他大丈夫宣言的时候,小暖都在一边嘟著嘴,鼻子翘得老高,一副不屑的样子。“谁……谁似你媳糊!哼!”

小暖从小就表现出一副高傲的女王样,可谓是像极了他的爹爹,也很不“待见”小虎,但无机阁中终究没什麽和小暖儿同龄的小孩子,小孩往往又喜欢玩在一起,很快这两小破孩就达成了一片。

小虎虽然是出生子在官宦子弟,但从小习武,那姿势已经是小模小样颇有些架势。本看著爹爹和干爹在院子里习武丝毫没有一丝兴趣的小暖,竟也央求著小虎叫他学习武功来著。

小暖才刚学会走路,还是跌跌撞撞蹒跚的模样,扎起马步、打起拳来来的模样,也是颤颤巍巍的,好不可爱的样子。

小虎也不嫌这个小徒弟笨手笨脚的样子,耐耐心心地用他的小胳臂小腿,一招一式地教授,颇有点师傅的风范。

这俩小家夥玩在一起,颇有点让沈逸风不爽。他的“情敌”够多了,小暖儿本就非常不卖他这个干爹的账,现在又多了个同龄的小夥伴,煞是喜欢小孩子的沈逸风显然是在这两小破孩这而碰了壁。

自家大姐要为小虎收拾烂摊子,没多少时间把沈逸风这个大孩子领回家,但沈少爷打从小虎这家夥出生开始,就和这虎头虎脑的孩子王不对盘。小虎从小就喜欢捉弄人,大人小孩一个不放过,本来挺喜欢小包子的沈逸风看著沈家下一辈的第一个孩子出生,煞是欢喜,一副要当叔叔的模样。可小虎自打出生就是个爱闹的主,一点也没有小孩子该有的可爱,对著抱他的沈逸风就是用小手一顿猛挠。从此之後,这两人的梁子算是结下了。小虎可从来没听过沈逸风的话,还有事没事就又挠又抓的,像是要和沈逸风比武似的。

而两小破孩顺利结成同盟,本来沈逸风逗逗小暖儿,小家夥还会咯咯笑得样子。现在倒好,而已跟著小虎一起闹,要不就对他不理不睬的样子,要不也喜欢用毫无杀伤力的小爪子使劲儿挠他。

被两个小包子“欺负”够劲的沈逸风还不是最惨的,南宫尚这个当爹爹的,在儿子面前全像成了空气。爹爹不好当,当摸一把泪啊,亏得这个当爹的在包子还没出生的时候,给他赶制了那麽多玩具,亏得这个当爹的还想著好好教他一身好武功!

小暖儿自打出生,就和暖觞比较亲,现在除了和小虎闹在一起,就围著暖觞这个当娘亲的转,吃饭要娘亲喂,睡觉要娘亲抱抱。更是不知从哪里听说小孩睡觉要听故事这一说,哭著嚷著让暖觞给他讲故事,才能入睡。本是完美的二人世界被小包子一闹,真心苦了南宫尚。

说来也怪,小包子个性女王范十足,像足了南宫尚的脾气,但这两父子就不怎麽对盘,每次到了南宫尚怀里,小家夥就哭得厉害。南宫尚要抱抱暖觞,小家夥如果看到了,就两眼珠子瞪得老大,一副要吃人的模样,活像再说:“放开娘亲,娘亲是我的,不许你抱!”南宫尚每次都想腹诽:“孩子,你到底是谁的种?!”

不过吃醋归吃醋,看著小暖儿一日日长大,他们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南宫尚的心里可别说有多甜蜜,人生在世,功名利禄都乃浮云,他终究体会到了,这最和美之事,便是一家三口齐享天伦之乐。经历那麽多风雨,他也总算懂得了当一个父亲稍微艰辛,体谅到了父辈的苦楚。横亘在心间数十年的心结,终究是放下了。在这期间,他收获了爱情,又收获了个意想不到的小包子,问世间能有谁有他如此之大幸!

小虎来无机阁住了两个月,却还是架不住离别的日子越来越近。一开始不怎麽搭理小虎的小暖儿,却在该离别的时刻依依不舍起来。可能是因为无机阁内没有与他一般大的玩伴,小孩子总是贪玩,好不容易有了小虎这样的哥哥,小孩子脾气总是有的。虽然沈逸风跟小包子许诺答应等小包子长大些一定带他去京城找小虎哥哥玩,小包子冷著张脸一副不开心的样子。

小暖儿可谓是现在无机阁上上下下的小祖宗。小家夥说要送小虎哥哥,一家老小皆是陪同。这不去还好,一去可谓是吓一跳。

沈逸风再和大姐寒暄上两句,别的大人们也不打扰俩小破孩的“离别时刻”,自动退到一

边。

也不知小虎和小暖儿说了些什麽,本来绷著一张脸的小暖儿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这时只听向来嗓门儿大的小虎大喊一声:“媳妇儿,等我回来找你!”说罢,啾地一声,响亮地吻在小暖儿小小的粉扑扑的侧脸上,後者瞬间闹了个脸红。

这一幕恰恰给在一旁的南宫尚看到了,这还得了,这两小娃子竟然从小就……就……私定终身。一定是小虎这小兔崽子尽学坏!虽然他们两家长辈皆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可谁允许别的男孩子觊觎他们家小包子了!

可耻!

南宫尚怒起来就想追上小兔崽子抽屁股,暖觞抑制不住他,只能笑呵呵地说:“孩子们,闹

著玩儿呢。他们还那麽小!”

“就那麽小,我才气!暖儿还那麽小!”

“好了,好了,都是小孩子嘛,你还和他们较真儿?”

“哼!”

和大姐刚交代好的沈逸风给自己的大外甥使了个颜色,“大外甥,先走。”遂笑呵呵地凑到南宫尚面前,“就是阿尚,你别那麽小气麽,虽然我也打待见我的大外甥,但是我一点也不建议和你亲上加亲。”

“你……”

於是本来是长哀伤的离别,就以这两兄弟打打闹闹的场面作为了结。暖觞只好哄著小暖儿,这俩大老爷们儿还和小孩子似的!

二老也是来了的,在不远处看著著起了这其乐融融的一家,不由欣慰地笑了,也许有些事等时间过去就会遗忘。有些事情,等暖儿再大些再说吧。

有什麽比一家和乐,更幸福的呢?

END

作家的话:

终於码完了,由於某U三次元忙,坑了好久。

於是其实还有个悬念,八月会写个上一辈的番外,十章之内解决,短篇,这样终於能填完坑了!

☆、时光荏苒,岁月物哀(黄易篇)

时光荏苒,岁月物哀

藤蔓沿著花架茂盛地生长著,紫藤花开得娇豔,岁月荏苒,一年的日子又匆匆走了一半。黄易拿著手上的密件,无机阁这边终於有了消息,也不枉费他这麽多年的苦等了。

时间真是一个催人老的东西,这麽一晃,已经十多年了。

回想当年,苦涩的味道又一次泛起在嘴边……

黄易本就是江南一户富庶人家的少爷,方圆百里之内,无不及黄府富足。这少爷脾气便打娘胎里就带出来的,爹娘宠爱有加,侍女奴才又都不敢再太岁头上动土。十来岁就是一幅不学无术,纨!子弟的模样。

黄员外为此深感头痛,他们虽不是位高权重的人家,可再社会上也算有头有脸,教了这麽个不出山的儿子,愧对列祖列宗啊!他也不求儿子可以考个功名,谋得一官半职,只求祖辈几代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家业别败在这兔崽子手里。

为此老两口没少费心,不知请了多少位夫子,不是被黄易气死的,就是老两口自己也看不下去,主动辞退的。儿子依旧是顽皮风流,年纪小小,江湖上的不三人士倒认识一大把,青楼里的相好更是数也数不尽。

一日,黄府上来了个男子,衣著大体於汉人不同,应是西域人士,游历至此,恐是江湖游子。男子只求借宿一宿,别无他求。黄员外也是慷慨之人,瞧著人周正,应许便是。

寂夜,男子兀自掖著酒杯,对望明月,诗意兴起:“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黄老爷夜行至此,听得男人豪迈的吟诵,鼓起掌来:“好好好,先生原来有如此气度,可是前朝李太白的诗句?”

“正是。黄老爷,见笑了,在下才疏学浅,献丑献丑。”男子作揖道。

男子温文尔雅,黄老爷顿时颇生好感。看对方文质彬彬的,应该也是做学问之人。“先生客气了。我看先生也是学识渊博之人,不知是否留住黄府几月,给犬子做几日夫子?”

“令郎?可是今日宴上顽劣之人?”

“犬子无理,望先生见谅。”

“我看令郎虽生性顽劣,但天子聪颖过人,应是可造之材,埋没了可惜。好,我就留几日试试罢了!”

“多谢先生,多谢先生!”黄员外喜笑颜开,不知这次的先生是否对得上儿子的胃口。方圆百里之内哪还有人敢来黄府教书的?

 黄易再一次看到男子时,便是家里的书房。男人兀自看书,留下好看的侧面。他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人,就是青楼里的红牌也只不过是庸脂俗粉罢了,哪有如此清丽脱俗的人?昨日在饭厅,他故意顽劣,和父亲对著干,就是不希望有人太管著他,也没太注意这个路人,今儿个一见,大喜过望。男子的气质却是极为清冽的,斜眼打量了下他,也不多语,又埋头於书中。不是说是他夫子吗?他奶奶的,不把爷爷当人看,就算你再好看又怎样!

黄易自是不给他面子,跑出去玩乐,用上了对别的夫子的那几招,再不就是找些恶心的物种:蚯蚓、蜈蚣什麽的吓吓那个小白脸,依旧没人会逼他读什麽破圣贤书,玩乐才是人生第一要义!

但两日下来,黄易惊异地发觉,男子不同其他夫子一样生气,也未恐慌,没事儿人一样,也不管他。

“喂,既然你不想管我,就走,省得我老爹一天到晚要考我才学,以为得了你个破教书匠,就是个宝!”

男子还是没有放下书,但这次他看的却是一本剑谱。他把头埋在书里:“你的招都用完了?”

“什麽?”

“用完了,我就开始教你功课,若是你还想玩,没关系,你能把我玩出黄府,我立马走人!”

“什麽意思,你可别欺人太甚!”

“字面意思。我想黄公子纵使再愚钝也听得懂我个中含义吧。”

“你……好,一言为定,五日之内,我一定让你知道我黄爷爷的厉害!”黄易恨得咬牙切齿,咽不下这口气只好答应。

“若你输了,乖乖静下心来,和我学些有用的东西。”男人的表情依旧没有任何波澜。

 新来的父子神通果然了得,不论黄易用什麽方法整他,他从没有掉进陷阱一次。反倒是他自己,被这夫子搞得挺惨。而他做什麽,男人也不管,失去了往常的压迫,毫无乐趣可言的黄易,只得回去乖乖和男人念书。

 但自始自终,他从没有清清楚楚地看透这个男人的一点一滴。

 男人告诉他他姓杨,别叫他夫子,显得庸俗,叫师傅,又不算传授他记忆。还是叫老师来得实惠,什麽都教写於他些。但男人对他也很严厉,《四书》、《五经》什麽的要一字不差的背下来,偷懒就是几百遍的罚抄。男人也会武工,而且技艺惊人,每当他一不好好读书的时候,男子便对他“拳打脚踢”,最後黄易怕了,没办法只能把心思全放在读书上。本就聪慧的他,学得也快,文史方面的知识,他逐渐开始自学,寻找自己的兴趣,和男人之间的关系也就不那麽紧张了,有时竟可以心平气和地论讨学术。

之後,介於男子了得的武功,他便缠著男子要他教授他,男子汉大丈夫,会武功,多麽好啊,比那些文绉绉的酸秀才英勇百倍。男子笑笑,掏出最初看得那本剑谱让他自学,而自己教他的是却扎马步一般的基本功,甚是无趣!

男子舞起剑来很好看。那时,早就蛰伏了自己脾性的黄易,在男子舞剑的时候总会发呆,直至男子示范完毕,不曾回神,问他懂了没,他愣愣地点头。让他照做,他却又像傻子一般啥也憋不出来。男子从不对他大呼小叫,最多对他投以“拳脚”。在黄易学了武之後,大多数是冷眼一代。每当这个时候,男子也不说话,收好了剑鞘,径直离开了,连一个眼神都不留。剩下黄易孤零零一人,不知所措。空虚渐渐充满胸膛,他会觉得那是老师看不起他,老师对他失望了,堂堂七尺男儿怎麽说,也不能被人看扁阿!

可能那个时候起,老师的身影就落在他心底了吧……

杨老师把儿子教得挺乖,老两口自然高兴,硬是把他多留了几个月下来。男子也很快答应了,不过黄易看得出,他并不是真心要教他的,像是要逃避什麽的样子。每每这样想时,他的心里总是一阵抽搐。

男子不但会文会武,还特意和二老说,拿些黄家的账册来给小祖宗看看,教些做生意的礼法给他,日後,这宝贝儿子自是要接他们的家业的。二老敬重男子,毫无疑心,便给了男子这些重要的机密。男子果真牢靠,直接就传到了黄易手上。这一排排的数字,像一只只蚂蚁,看得黄易头痛,没办法,不是说要让老师看得起自己吗?拼了命也得学阿!

 黄易却是见过男子流泪的,那是男子最脆弱的一面。男子对著一幅画像发呆的样子至今令他记忆犹新。画像画得真切,一个英俊挺拔的男子抱著个刚出生不多久的孩子,笑得开朗。画上男子并不是他的老师,而男童,他也猜不透是谁。只知道老师在那儿人身上投注了很多,一向以冰冷面孔视人的他,怕是燃著熊熊烈火的吧!

黄易并多想,推门进屋,将男子拥入怀里,前襟一片湿透。温润的液体带著陌生人的体温,一阵阵地传入黄易的身体,陌生却又充满兴奋。他从不知道自己拥有如此宽厚的胸膛,可以承受一个男子的哭泣,年少的悸动,漫灌在酥软的神经里,很想就这麽一辈子。

男人并未推开,肩上的重担已经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想念死去的妻子,他也想念那个他,但又不能插足他们的家庭。他想去看看被他安置好了的宝宝,但他更想得是从此与他形同陌路。久留江南之地不为上策,他多想找个温暖的怀抱,从此就定下来,即使爱上那个男人并非他的初衷。

爱情,是毒药。困不住别人,但困住了自己。

男子日後,再也未做出如此懦弱的举动,回复了往日的清冷。黄易的目光却越来越依赖男子。平日里的眉目交汇,下意识的总要寻找男人的影子,以及看见男人後会心的笑容。男子什麽也未表示,黄易却觉得这样的日子也算是老天对他的恩赐,倘若这样百年,亦不会孤独。虽然得不到他的爱,陪在他身边的人总是他。

黄易也知道男子心里有个人的。

所以男子离开的时候很决绝,毫无一丝留念,就像他们是陌生人一般。那日,雨天,江南的烟雨,总是朦胧的,透著离愁别绪,如同浓墨重彩的山水画,伤到了人骨子里。

黄易没带伞便跑了出去,雨水淋了他一身,也不顾爹娘的阻挠。青苔石桥上,雨水溅起的晕儿圈圈扩散,男子漠然转过头,看他滑稽至极的样子。

男人对他果真没有感情,几丈的距离,匆匆交待了几句好好读书,不要辜负爹娘期望的话,便走了。任黄易在後面大喊大叫,未曾回头。黄易吼得累了,踏著泥泞的石阶,水滴溅起,犹如传说中的许仙和白娘子断桥相会。

黄易死死地抱住男子瘦削却挺拔的後背,怎麽也不肯放开。男子用手将他的手指,一根根掰开,他再附上,交叠著怎麽也不肯放弃。男子的武功自是高深许多,三次开合下来,他一把抱住黄易的手,将伞柄塞进他的手里,兀自下了桥。

淋湿的,是两个人,也却只有一人。

他依旧喊著叫著,男人回头朝他看了眼,一句别爱我,粉碎了一切。烟雨江南,空有离愁。

黄易记不得那日後的一场大病,他足足在床上躺了三月有余。他不再是那个纨!的公子,为了他一句应付的话,他可以拾起枯燥的账册,他可以练起为他而学的剑谱,只为了出人头地。希望将来的某一日,男子听到了他的成就,会会心地会笑,然後到江南来找他。

终究这麽一天不曾出现。未及弱冠的他,便是南部出了名的经商神童,生意来往,任是多美的人儿,他从未醉倒过。一场少年时莫名其妙的单恋,毁掉了一个男人一辈子的恋爱。

有时候,黄易会想,那个时候的自己挺傻,一个连名字都未曾告诉他的男人,怎麽可能为他背弃世俗,做他一辈子的停留?

多年以後,黄易知道了男子是谁,心里的那个人是谁,却再也寻不得男子甚至是那个男人。一句杨老师,只是空添离愁。

时光走得很快,即使不爱人一辈子,即使爱一个人一辈子,都走的飞快。爱情只是一段岁月物哀的离歌罢了,唱给自己听的离歌!

☆、以爱为殇(仆阑孤篇)上

以爱为殇

喜庆的唢呐嘹亮地吹了起来,吹出了更多的欢庆时刻。大红的喜袍仿佛要向人们炫耀著主人的喜庆似的,红得照耀。

盛夏的大漠,空气中弥漫著一种叫做压抑的东西,热浪滚滚,心里更是钝痛。但这全然妨碍不了终身大事所带给整个仆阑族人的喜悦。族长的长子,也就是他们敬仰能力出色的少主选在这天娶媳妇儿,这是每个人都值得高兴的大事。

只是一个人除外。带给他的只有和夏日闷热气息一样的钝痛而已。

那个人便是仆阑孤。

或许在他人眼里仆阑孤无疑是幸运的。只是一个从小在族长家打杂的野孩子,没爹没娘,却因为少爷的一句话,全然改变了命运。如今,各种决策,都有他一份,而仆阑孤无疑成为了整个氏族的大脑,举足轻重。

仆阑孤并不是姓仆阑这个“天经地义”的姓氏,不知道爹娘是谁。记事起就被扔在这儿打杂,听别人说,他是生下来就被遗弃的孤儿,所以他的名字便是一个孤字了得,取名的是原来的管事。

少爷对他无疑是天神一般的存在。小小的仆阑孤就这麽认为。

少爷是族长的大儿子,不同於大小姐的女孩子气和内敛,是个光芒耀人的存在。小小年纪就拥有一身精湛的武艺。头脑很好,又是块读书的料。驰骋著骆驼徜徉在沙漠里的模样,全然是少女眼中的王子。他不是少女,但亦是他眼中的王子!

他拥有和少主一样的姓氏,不同的只是高贵的血统和低贱而已。

他在仆阑住宅打些零工,并不是生活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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