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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方面,伍秉鉴依靠超前的经营理念,在对外贸易中迅速发财致富。他同欧美各国的重要客户都建立了紧密的联系。1834年以前,伍家与英商和美商每年的贸易额都达数百万银元。伍秉鉴还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东印度公司有时资金周转不灵,常向伍家借贷。正因为如此,伍秉鉴在当时西方商界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一些西方学者更称他是“天下第一大富翁”。当时的欧洲对茶叶质量十分挑剔,而伍秉鉴所供应的茶叶曾被英国公司鉴定为最好的茶叶,标以最高价出售。此后,凡是装箱后盖有伍家戳记的茶叶,在国际市场上就能卖得出高价。在产业经营方面,伍秉鉴不但在国内拥有地产、房产、茶园、店铺等,而且大胆地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进行铁路投资、证券交易并涉足保险业务等领域,使怡和行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跨国财团。
伍秉鉴还因其慷慨而声名远播海外。据说,曾有一个美国波士顿商人和伍秉鉴合作经营一项生意,由于经营不善,欠了伍秉鉴7。2万美元的债务,但他一直没有能力偿还这笔欠款,所以也无法回到美国。伍秉鉴听说后,马上叫人把借据拿出来,当着波士顿商人的面把借据撕碎,宣布账目结清。从此,伍浩官的名字享誉美国,被传扬了半个世纪之久,以至于当时美国有一艘商船下水时竟以“伍浩官”命名。
也真的有过与西方近代科学接轨的努力?然而,遍查中文史料,我们最后却只能找到这样的记载:
圣祖天纵神明,多能艺事,贯通中、西历算之学。一时鸿硕,蔚成专家,国史跻之儒林之列。测绘地图,铸造枪炮,始仿西法。凡有一技之能者,往往召直蒙养斋。其文学侍从之臣,每以书画供奉内廷。又设如意馆,制仿前代画院,兼及百工之事。故其时供御器物,雕组陶埴,靡不精美,传播寰瀛,称为极盛。(《清史稿·艺术传》)
再看慕恒义主编的《清代名人传略》,则是这样记载的:康熙把“颐和园中的如意馆,紫禁城中的启祥宫拨给那些供奉皇帝的画家、机艺师、设计师们作###之用。欧洲来的传教士们在如意馆作画,刻板,修理钟表和机械器物,这些器物都是传教士们或其他人从欧洲带来作为礼物送给皇帝的”。白晋自己,也曾记述了皇帝对如意馆工匠们的“各类新奇制品的强烈爱好和深刻了解”,他每天验看这些“出自新建研究院院士之手的作品”,对其中的杰作给予奖赏,也指出不足之处,要求改进。现在故宫藏有数台计算器,就是康熙年间制造的改进型的帕斯卡计算器。康熙还为西洋自鸣钟写了这样的赞美诗:“昼夜循环胜刻漏,绸缪宛转报时全。阴阳不改衷肠性,万里送来二百年。”看来,蒙养斋、如意馆、启祥宫,这就是白晋报告给路易十四的“清宫科学院”了。我们可以不必去深究这是传教士为了邀功而做的夸大,还是文化差异造成的误读。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洋大人可以误打误撞把这些“斋”、“馆”说成是“研究院”,我们今天想要把这种夸大当作事实来相信,那可就得有很大的勇气和想象力了。那么,这里的不同到底是什么呢?今天看来,很明显,康熙的大清帝国与路易十四的法兰西、彼得大帝的俄罗斯比起来,缺少的是这样一种认识:从思想上重视科学的兴起及其对历史将会产生的影响,从制度上为这种科学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仅此一点,分野判然。当时,西方世界对这个方向的认定是毫不含糊的,形形色色的“科学院”正是于此数十年间在欧洲纷纷建立:1727年,彼得大帝设立彼得堡科学院;1739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成立;而在此之前,1666年,在“太阳王”路易十四的支持下,法国已经成立了“皇家科学院”,以研究语言、文学、艺术、科学为宗旨。先后来华的传教士洪若翰、白晋、张诚等人都与这个皇家科学院有各种联系,也正是白晋将这一机构向康熙作了介绍。然而,意味深长之处在于,一个像康熙这样态度开明、思想开放,并且本人对近代科学有着相当了解和兴趣的君主,从这种介绍中吸取的不是应当致力发展本国的科技事业的信息,而是汇集中外能工巧匠设立为自己赏玩之好服务的机构。热爱西学的康熙正是在更重要的一步面前停住了。近代科学的传入,哪怕当时曾有过怎样的辉煌,仅这一点差别,其在中国的命运与前景就已经被确定。启祥宫和如意馆并不就是“研究院”和“科学院”。白晋在写回法国的报告中可以有意无意地把这一机构说成是“研究院”,把工匠称为“院士”,但如意馆终究不是科学院,它的存在意义不是从事科学研究,而是满足皇帝的兴趣和喜好,让圣上一人“如意”。即使是带有科学研究性质的一些制作,如天文、计算仪器等,也还只是被视为可以容许的“奇技淫巧”,在皇上赏玩之余,就藏之深宫秘府,不为人知,不为人见,更谈不上对科技发展起什么作用了。现在来回顾那时西学、西技对中国的意义,恐怕除了满足皇上本人的雅玩之外,留下来的只有那一幅认真测绘的《皇舆全图》了。
这其实是一种必然。对康熙这样的帝王来说,容纳传教士和西学,纯粹是一种恩典,一种优遇,而不是认同于世界潮流大势的需要。他对西学和西技的根本态度,恐怕只是“节取其技能,而禁传其学术”:天文历算,为王朝定鼎制历之所需;西洋铳炮军器,为护卫王朝“百年之国祚”之所需;钟表器物,则为圣躬赏玩之所需。这些“技能”方面的东西,都是可取的。除此之外,西来的传教士和思想学术则是有悖圣人“五常百行之大道,君臣父子之大伦”,“与中国道理大相悖谬”的,康熙本人的态度就是:“禁之可也,免得多事”——这才是体现他的真意的非常传神的一句话。
康熙是与路易十四、彼得大帝同时代的人。这三位伟大的君主都开创了自己辉煌的一代文治武功。然而,法、俄两国其后都走上了世界强国的发展道路,而我们这个老大帝国却日渐衰败。其他方面不说,就以科学技术而言,如前所述,路易十四于1666年建立法国皇家科学院,彼得一世于1727年建彼得堡科学院,康熙大帝则于1690年左右置如意馆。法、俄两国的科学院,后来成为这两个国家集中科学人才,发展科学事业的核心机构。而在中国,虽然如意馆在康熙时还有些百工制作的盛事,后来就纯粹是一个画院,而且日趋衰微。近代科学传入的盛事留下的是这样的败笔,中国人该感慨命运,还是该悲叹历史?
经过伍秉鉴的努力,怡和行后来居上,取代同文行成为广州十三行的领袖。伍家所积累的财富更令人吃惊,据1834年伍家自己的估计,他们的财产已有2600万银元(相当于今天的50亿元人民币),成为洋人眼中的世界首富。建在珠江岸边的伍家豪宅,据说可与《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媲美。
接触英国鸦片商被林则徐惩处,承担赔款走向没落
作为封建王朝没落时期的一名富商,伍秉鉴所积累的财富注定不会长久。就在他的跨国财团达到鼎盛时,一股暗流正悄然涌动。1840年6月,鸦片战争爆发。尽管伍秉鉴曾向朝廷捐巨款换得了三品顶戴,但这丝毫不能拯救他的事业。由于与英国鸦片商人千丝万缕的联系,他曾遭到林则徐多次训斥和惩戒,还不得不一次次向清政府献出巨额财富以求得短暂的安宁。《南京条约》签订后,清政府在1843年下令行商偿还300万银元的外商债务,而伍秉鉴一人就承担了100万银元。也就是在这一年,伍秉鉴病逝于广州。
伍秉鉴死后,曾经富甲天下的广东十三行开始逐渐没落。许多行商在清政府的榨取下纷纷破产。更致命的是,随着五口通商的实行,广东丧失了在外贸方面的优势,广东十三行所享有的特权也随之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后,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降临到十三行街,终于使这些具有100多年历史的商馆彻底化为灰烬。
曹雪芹写吃
李国文
《红楼梦》第八回,贾宝玉在薛姨妈处便饭。
这位少爷提出来,要求吃鸭舌头。他“因夸前日在那府里珍大嫂子的好鹅掌、鸭信,薛姨妈听了,忙也把自己糟的取了些来与他尝。宝玉笑道,‘这个须得就酒才好。’”
鸭信,即鸭舌,煮熟,用香糟卤汁浸泡,入味后,便是一道美味冷盘。
吃的时候,喝两口绍兴花雕,而且是加过温的,那就更是香醇佳肴了。看来,富贵公子贾宝玉,不仅仅是一个无事忙,还是一个很懂得欣赏美味且会吃善吃的美食家。其实,不是贾宝玉懂,而是写《红楼梦》的曹雪芹懂。
那是一位写吃的文学大师,我想他写吃写得好,因为他确实会吃。当代作家已经不大写吃,我想很可能太忙于其他了,顾不上吃,因而也就不甚会吃,不善写吃,真是遗憾。
以动物的舌为菜肴,例如北京小饭馆的“卤口条”,例如广东路边档的“烧腊猪”,都属于大快朵颐、淋漓酣畅的享受。虽然,吃惯大众食品的那张嘴,吃贵族阶层的美味佳肴,应该不会有障碍,但是,让吃过“酒糟鸭信”,颇讲究精致吃食的贾宝玉,要他在前门外的小胡同口的某家小饭铺,坐在油脂麻花的桌子板凳上,夹一大筷子“卤口条”塞满嘴,喝那种又辣又呛又上头的二锅头,我想他会敬谢不敏的。肯定大摇其脑袋,对他的随从小厮茗烟说:你把马牵过来,咱们还是回府里去吧!
什么人吃什么,不吃什么,也许没有绝对的界限,但什么阶层吃什么,不吃什么,还是有一定的规矩章法可循。
第十九回,贾宝玉被他的小厮茗烟带着,偷偷地跑到袭人的家里去玩。“花自芳母子两个恐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子,又忙倒好茶。袭人笑道:‘你们不用白忙,我自然知道,不敢乱给他东西吃的。’”这位贵族公子,和他贴身丫环袭人那平民百姓家的饮食好恶的标准,反映了中国饮食文化上,两个不同消费层次的区别所在。
曹雪芹接着这样写:“彼时他母兄已是忙着齐齐整整的摆上了一桌子果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因笑道:‘既来了,没有空回去的理,好歹尝一点儿,也是来我家一趟。’说着,捻了几个松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着给他。”把吹去细皮的松瓤,放在手帕上的这个细节,挺传神,挺雅致,将贵族和平民在饮食文化上,那种能感觉得出来,却很难条理化、具体化的差别传达出来,着墨不多,表现充分,寥寥数笔,印象深刻。老北京有句谚语,说得有点刻薄,然而却是一种历史,一种沿革,一种很具沧桑感的总结:“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或稍雅致一点的:“三代为宦,方知穿衣吃饭。”
我不禁想起前些年在江南一座古城,一家老字号菜馆,一次“红楼宴”的经历。
说实在的,我非常佩服曹雪芹,特别是他在精神方面的坚强、坚定、坚忍,是令我感到惭愧的。假如我又穷又饿,只有一碗薄粥、一块咸菜的情况下,是绝对写不来,也写不出,更没勇气去写《红楼梦》中那形形色色的吃,我没有那份经受得住自虐的定力。经过三年灾荒的我,知道饿极了,真能使一个人的道德为之沦丧,很难做到曹雪芹的“三坚”。
那天,当我入席,还未举杯拿筷,光看到那陈设,那杯盘,那酒具,那些已经放置在转盘上的看盘和冷碟,我就忍不住对一位早已故去的文学前辈讲:某某老,我在想,一个饥肠辘辘、饿得前心贴后背的作家,要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写这一桌珍馐佳肴,他的嘴里,会是什么滋味?他的肚中,会是什么动静?他那大脑下丘部的饥饿反射神经,会是什么反应?恐怕那准是一件不仅十分痛苦,而且还是相当折磨的事情吧?
前辈对我莞尔一笑:所以,你成不了曹雪芹。
我承认我没出息,宁可下辈子也成不了曹雪芹的角色,总得先解决肚子问题为上。
一个作家,穷,而且饿,还要在作品里一字一句写这些勾起馋虫的美味,这种回味中的精神会餐,其实是物质上,更是精神上对生命的双重磨耗,曹雪芹自然也就只有提前死亡的结局了。
因此,他几乎没有写完这部书,大年三十晚上,就“泪尽而逝”。
我很羡慕现在那些同行,将“食色性也”的次序颠倒了一下,成了“色食性也”,集中精力写“色”,而不写“食”。因之,当代作家的笔下,很少有人像曹雪芹那样专注地写吃了。很多同行,下力气写性行为,写性动作,不遗余力,将中国裤裆文学推向一个新高度。我好像感觉到他们对天盟誓过的,一定要超过写《金瓶梅》的兰陵笑笑生,不达目的,死不瞑目。如今,如果在他们的作品里,到了第8页,或者到了第10页,男女主人公居然还没有上床的话,这位作家,很可能就是性无能或者性冷淡的患者了。
所以,我总觉得,当代文人把曹雪芹写吃的传统丢了,不能不说是一件既愧对前人,更抱憾后人的事情。《三国演义》里,曹操、刘备、孙权,还有在甘露寺招亲的孙夫人,怎么吃,吃什么,罗贯中给我们留下的,是空白。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关云长,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地被款待着,都宴些什么东西,也就只有鬼知道了。《水浒传》里,除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个响亮而且空洞的口号,除了花和尚鲁智深怀里那条狗腿,除了孙二娘黑店里的人肉馒头,除了武大郎先生挑上街卖的炊饼,那些打家劫舍的江湖义士,那些替天行道的草莽英雄,一日三餐,都把什么食物塞进胃里去,施耐庵自己都说不出来。作为读者的我们,又能知道些什么呢?
施先生和罗先生,这两位文学前辈在这个领域的失语,是我绝不敢恭维的。
从眼前这一桌绝非杜撰的“红楼宴”,我们充分体会到大师曹雪芹的艺术功力,他在这部不朽之作中,几乎提供了有关美食的全部细节。包括原料、加工制作过程,以及形状、颜色、品味等等事项。古往今来,几乎所有的中国作家,都无法做到他笔下如此详尽完善的程度。否则,那位穿着古装的服务小姐,也就无法头头是道地给在座的食客讲解“胭脂鹅脯”、“姥姥鸽蛋”、“茄鲞”的来历和特点了。
由此,我也联想到作家能够写出什么,写成什么,和他成长的环境,有着莫大的关系。不是我们写不出,不是我们不会写。说出这个结论,是要请读者原谅的:一个没有三代为官,从只吃过炸酱面、面糊糊的地间田头,从只吃过猪头肉、羊杂碎的市井胡同,走出来的文学先生或文学女士,要他们来写满汉全席,写山珍海味,那是很困难的。
出身于贵族之家的曹雪芹,与施耐庵、罗贯中这样来自士绅阶层的文人,在饮食文化层次上,存在着巨大差异。而且曹雪芹从南京吃到北京,这两处都是中国精致美食的发源地。但是,施耐庵的家乡江苏兴化,除了咸鸭蛋外,罗贯中的家乡山西太原,除了刀削面外,便乏善可陈了。何况,曹雪芹所写的“吃”,都是他吃过的,而罗、施二位大师,所写的那些“吃”,不但没吃过,甚至没见过,没听说过。无米之炊,巧妇难为,道理就全在这里了。
那次“红楼宴”上,在座陪同的地方上的头头脑脑,一再征询那位前辈,对推出这样的旅游饮食项目,有些什么评价?对那位显然读过《红楼梦》的服务员小姐的讲解,有些什么看法时,某某老呵呵一笑,不作正面答复地支应过去。
不过,对打成右派、经过劳改的我来说,还是很过瘾的一次口福享受。
事后,我问他:为什么不表态?没想到老人家语出惊人:“如果曹雪芹就吃这种样子的,色香味毫无特点的所谓美食,他还能成为那个不朽的文学大师吗?”
这位前辈是见过大世面的,我相信他的评价。
然后,他突发奇想地问我:你觉得一个作家最要紧的自身素质是什么?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回答,他先把答案讲了出来:一个是感觉,一个是想象,感觉要细微得不能再细微,想象要丰富得不能再丰富。就这桌“红楼宴”,能给我什么感觉,能使我有什么想象啊!
他这一说,我对曹雪芹更加肃然起敬了。
窃国大盗最后的日子
李宗一
袁世凯做不成皇帝,回过头来想再做总统,继续实行专制###统治。关于这一点,他在撤销承认帝制的申令中已公开说出来。
在这个精心炮制的申令里,虽然他不得不轻描淡写地写上“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这句封建帝王“罪己诏”中常用的话,借以平息全国各阶层对他的愤慨,但是,在谈到洪宪帝制这场大变乱的具体责任时,他却推卸得一干二净。他说:“民国肇建,变故纷乘,薄德如予,躬膺艰巨,忧国之士怵于祸至之无日,多主恢复帝制,以绝争端,而策久安。癸丑以来,言不绝耳,予屡加呵斥,至为严峻。自上年时异势殊,几不可遏,佥谓中国国体非实行君主立宪,决不足以图存……文电纷陈,迫切呼吁。予以原有之地位,应有维持国体之责,一再宣言,人不之谅。嗣经代行立法院议定由国民代表大会解决国体,各省区国民代表一致赞成君主立宪,并合词推戴……已至无可逶避,始以筹备为词,藉塞众望,并未实行。”袁世凯公然抹煞事实,说什么帝制“并未实行”,这不过是为了证明他仍有继续做总统的资格。所以,接着他便以调解者的口吻说:“盖在主张帝制者,本图巩固国基,然爱国非其道,转足以害国;其反对帝制者,亦为发抒政见,然断不至矫枉过正,危及国家。务各激发天良,捐除意见,同心协力,共济时艰,使我神州华裔,免同室操戈之祸,化乖戾为祥和。”申令结尾特别强调:“今承认之案业已撤消,如有扰乱地方,自贻口实,则祸福皆由自召。本大总统本有统治全国之责,亦不能坐视沦胥而不顾也。”
自闹皇帝以来,袁世凯颁发的命令都自称予,和清朝皇帝自称朕是一样的。“本大总统”字样已久不见了,现在又重新出现在申令里。这几个字是袁氏看到张一起草的原稿后,亲自提笔添上去的。这是他由皇帝变总统的点睛传神之笔。据张一回忆:由袁的幕僚起草的长篇文字,经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