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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微笑,“我为什么不能来?我是来给你送花的,今天是情人节。”
他拉着我的袖子把我拉出酒吧,“不是说你不能来,是我在上班,上班时间没空陪你。”
“哦……”我拉长了音,惊奇的看着他,“你在上班时间和别的男人鬼混,你老板不管吗?你陪别人就有空,陪我就没空?”
“你生气了?”他仔细打量我,“其实你不用生气,都是逢场作戏,当不了真,你别像个孩子一样胡闹,别放在心上,我不会和他在一起。”
我直直的看着他的眼,突然笑了,“确实当不得真,你这种贱人我早就知道了,在你眼里没什么是真的。”
他恼羞成怒,“你能不能别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我要生气了。”
我把花放进手心里摩擦,笑的更加开心了。
他突然看见我手上的花惊喜道,“给我的?真漂亮。”
我说,是。
我说,我想你了。
他的耳根红了,二话不说跑进酒吧交代一声,就跟着我回家了。
…………………………………………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是很久以前的文了,但是我很喜欢黑化病娇猪脚,我觉得他就不是人,所以贴上了。
原谅我这一次二
我们在家里做了爱,我把他压在身下,用我买的玫瑰花剥了皮插…进他的淫根,他疼的连连抽冷气。
可是我却毫不怜香惜玉,因为我知道他不值得我可怜,不值得我同情。
我把我的领带塞进他的嘴里,他嗯嗯哼哼的摇头,眼里却全是欲望。
我的手指插…进他的穴洞里,用力的,狠狠的搅动,塞了四根手指已经很艰难了,可是我硬是把我的大拇指也塞了进去。
我想把我整个手都塞进去,去掏他的心脏,看看它是不是为我跳动的。
我拔出我的领带,“你又去找男人了,后面都肿了。”
他说,“我不敢了,我以后都不敢了,你饶了我。”
“可是我不信,你说,怎么办?”我的声音很冷静,没有半分情欲。
他用可怜兮兮的语气说话,“真的,我以后都不敢了。”
“可是我还是不信,你一点诚意都没有,这样吧!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是和我一起死。第二,是我毁了你的容,打断你的腿,挖了你的眼。这样你就再也没有资本去勾引人,再也不能跑出去偷男人,再也不能看别的男人。”我直直的看着他,眼睛里是认真,是无情。
他突然笑了,“别开这样的玩笑好吗?我都有点怕你了。”
我半点笑意都没有的盯着他,“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他突然挣扎起来,“吴浩,你不会的,对吧!你怎么会这样对我。”
“会,我会,这样你就只能留在我身边,说吧!你要选第一,还是第二。”我的声音冷酷无比,打乱了他的思绪。
他摇着头大喊,“我不想死,我还年轻,你这个疯子。”他突然拿起桌上的花瓶砸在我头上。
砰!鲜血从我头上滴下来,可是我却看都不看,只是拿起散落在床上的瓷片,一下又一下的划在他身上。
他的惨叫声不绝于耳。
我却像疯魔了一样说:
“挖了你的眼,你就再也不能看别人。
划烂你的脸,你就再也不能勾引别人。
割了你的腿,你就再也不能跑出去偷男人。
今天之后你就只能属于我。”
他再也挣扎不动,喉咙早就被他叫哑了,只能喘着粗气听着我的疯魔,听着我折磨他。
因为他的眼睛瞎了,他再也不能看别的男人。
他的脸也毁容了,他再也不能勾引男人。
他的腿更是没法走路了,因为我割了他的腿。
我怎么能这么狠?
我为什么能这么狠?
这都是他逼的,他把当初那个被人告白都会脸红的我,逼成今天这个疯子。
他为了我铺了一条孤单寂寞的路,路上没有他。
而我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拉住了他,和我一起走在这条孤单寂寞的路。
我丢下手里的瓷片,看着被我折磨成血人的他,捂着脸哭了,哭的撕心裂肺。
我抱着浑身瘫软的他说,“原谅我这一次,我下次不会了,我再也不会伤害你了。”
他没说话,只是拿那双血洞的望着我的方向。
第二天,我做好稀饭,轻轻的坐在床边,舀一勺子稀饭吹凉,送到他嘴边,“吃饭了,来,张口。”
他动都不动,直到我的勺子碰到他嘴边的时候,他突然一把打落我手里的稀饭。
啪!勺子摔在地上碎了,铁的饭碗在地上滚了一圈才停下来。
滚烫的液体洒满我的胸膛和手上,我却没在意,只是一脸心疼的捧起他的手含进嘴里。
我眼里有泪水在闪,我哭着说,“对不起,原谅我这一次,我下次一定会小心的,我不知道会烫到你。”
他依旧没说话,只是缠满纱布的眼流出了血。
猫眼一
大年三十过去很久,方欢终于抽出空回家,这两年他在外面做点生意,小有起色,不能说很好,养家糊口还是够的。
这次回去是因为他在市里买了房,打算接父母回家,电话里说不清楚,再加上好久没回去,干脆回去看看老友。
他家在农村,路不好走,他又穿着西装领带,现在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淌了三次水了,这是第四次。”他撸起袖子,扁起裤腿,脱下鞋袜下水了。
幸好家也不远了,虽然下了雨,直接淋成了落汤鸡,把自己弄的浑身狼狈,裤腿上全是泥巴。
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洗澡,他妈见到他很激动,一个劲的问他过的怎么样,他就说很好。
他在外面受了很多苦,也不敢跟家人说,有困难就说还好,过得不错之类的,日子也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家里的房子前两年就盖好了,最近才简单装修了一下,洗手间都是新的,瓷砖上隐隐约约能倒影出人影。
他回来的晚,天又有点黑,洗头的时候总感觉一股凉气涌来,不知道是没关窗还是怎么回事。
方欢专心洗头,他揉了两下泡沫,突然僵在哪里,因为看到瓷砖上倒影出不属于他的影子,那是一双发出斯饷⒌难劬Γ淅涞目醋潘夷歉龇较蚴谴盎В拖裼腥颂挪A浪赖亩⒆潘谎裢獾目植馈�
他没有动,小心翼翼的维持着那个动作,以免被看出不正常,过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以前奶奶说的,如果看见鬼千万不要表现出来,否则他就会一直跟着你。
因为生在农村,方欢多少有些迷信,尤其是他奶奶从小给他灌输了不少神鬼的事,还说的悬乎悬乎。
关键是其中有一个人他还认识,是和他同年的孩子,因为先天失明,在家里不受重视,日子过的很苦,人也老实,方欢小时候经常喜欢欺负他。
他还记得那孩子好像叫长明,意思是希望他的眼睛能好起来,长明。
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懂事了才觉得当时幼稚,长明已经那么可怜了,他还要跑去欺负。
其实也不算欺负,就是小孩子玩捉迷藏,总是让他抓,自己藏起来,谁知道他明明是个瞎子,却每次都能找到他的位置。
第一次他说听到了呼吸声,第二次他说是闻到了身上的洗衣粉的味道,就是凭借这两个条件,才能每次都认出方欢,每次都惹的他不开心。
毕竟总被一个瞎子抓到,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说是很丢脸的,不愿意提起的事。尽管长大之后再也没有这种想法,依旧觉得遗憾。
方欢到现在都记得那个温柔善良的孩子,安静,乖巧。
长明姓什么他不知道,他爸妈离婚,谁都不愿意带他,所以姓什么已经没有意义。
还是他爷爷把他带回村里,地里的活很多,他爷爷根本照顾不了他,索性他很乖,一坐就是一整天,像个瓷娃娃一样。
因为先天失明,长明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双眼睛,用来看到世界,看到方欢,而他也实现了这个愿望。
那是一个赤脚医生,说是愿意给长明做换眼手术,不过死亡率很高,长明答应了。
他太想要一双眼睛了,能看到世界,看到光芒,看到希望。
“我不想再待在黑暗里,即使和死亡擦边。”他异常决然,黑暗的世界让他绝望,“有了眼睛,爸妈就会合好回来看我,有了眼睛,你们就会和我一起玩。”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瓷白的脸上有晶莹的泪珠流出,眼神空洞无神。
赤脚医生答应了他,手术很成功,他大难不死度过了这关,可是接下来却让人觉得恕�
换上猫眼的他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性格阴沉不定,木纳的脸安静的隐在黑暗中,观察阳光下的每个人,发出绿光的眼睛像狼一样冰冷,似乎把所有人都当成猎物。
他开始替鬼办事,走夜路,玩禁术,行走在阴与阳的边界,整个人散发生人勿近的气息,但凡冲撞了他必有人死,他出现的地方,也一定是人们的噩梦,一定代表着谁要睡进棺材。
村里的人都在传他邪乎,不让任何人接近他,不仅如此,看见他都要骂两句。
古话说的好,如果碰邪了就骂几句狠的,鬼也怕恶人。
猫眼二
方欢张张嘴,正打算也骂两句,突然想起什么,他转过身去,窗户外果然趴着一只黑猫,发着绿光的眼睛盯着他,整张猫脸贴在玻璃上。
老人说猫,老鼠,蝙蝠,都是夜猫子,这些东西都是鬼最喜欢变的种类,根本分不清是鬼还是动物。
“喵~”也许是知道方欢在看它,那只黑猫直起身子,半蹲在窗台上,用毛茸茸的脑袋拱拱玻璃,拱完又看看他,人性化十足。
方欢吃了一惊,他知道猫是灵物,很聪明,没想到这么人性化,一定是有人在养。
“你想进来?”
“喵~”猫当然不会说话,那只黑猫依旧用脑袋顶顶玻璃,顶完又安静的看着他。
因为雾气外加外面下雨的原因,猫毛上已经半湿,紧紧贴在身上,看起来瘦弱不堪。
方欢想起当年被他欺负的少年,忍不住心里一软,打开窗户让那只猫进来。
猫儿很乖,在他手心里蹭蹭,有浴室的灯光照着那双眼也不在发光,虽然仔细看起来还是觉得耍蛭撬巯裆叩难劬σ谎梢宰杂墒账酰捉哟サ降乒饩突崦腿灰凰酰晌惶鹾谙撸撕靡换岫拍苈视Γ驼5拿ǘ畈欢唷�
方欢用浴巾包住它,慢慢给它擦身子,那只猫儿意外的乖巧,蹲在洗衣机上一动不动,不时晃晃脑袋,蹭在方欢手心手背。
“喵~”
毛还是半湿,不过比刚才紧贴在身上好多了,至少有了蓬松感,也让猫儿从可怜兮兮的状态变成可爱,对于这种猫科动物,一般人恐怕都心软的一塌糊涂。
方欢知道家里不喜欢猫,他也不敢带出去,正巧他妈催他出来吃饭,饭桌上什么都有,还有鱼,他心里惦记着猫儿,匆匆应付着吃完就拿着剩下的鱼儿进了洗手间。
遗憾的是那里空无一物,只有摊开的毛巾显示刚刚有只半湿的猫儿趴在那里,任由方欢为所欲为,它乖巧可爱,又安静异常,眼神里时不时闪过灵动。
方欢突然喜欢上了它,想养在家里,可惜他没有那个机会了,那么干净的猫儿,一定是有主人的。
他把毛巾收拾收拾,本着不能浪费的心思,把那碗没吃完的烧鱼带回了卧室继续吃。
虽然常年不在,但是他的屋子一直有人打扫,他进去的时候里面还是干净的,可以直接入住。
他妈刚给他收拾好被子,一边收拾一边抱怨,“晚上听见猫叫千万不要打开窗户,那东西邪着呢,都怪村口那个该死的明子,养了这么多只猫,弄的我们这里都快成猫窝了,天天晚上发情,叫的比哭还难听,还让不让人睡。”
方欢最怕唠叨,每次听了都生不如死,他赶紧接过他妈手里的活,让他妈去休息,“妈,我自己来吧,这么晚了,赶紧去睡吧!”
“你一个人行吗?”他妈抱有怀疑。
“放心吧妈,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过来的,哪能不行。”方欢把他妈推出门,顺便锁上。
尽管隔了一层铁门,还能听见他妈不停的嘱咐,“千万不要打开窗户,听见猫叫就骂过去知道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爸妈都是啰嗦的,也是源于对孩子的爱,尽管方欢不喜欢,也十分无奈。
他自己铺开被子,套上被套,桌子上还有他刚拿进来的烧鱼,对他妈说是夜宵,实际上是给那只猫儿的晚餐,也许他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那只猫儿没走。
他套好被子坐在上面开始脱衣服,刚脱到一半,眼角余光突然注意到桌子上一块最大的烧鱼不见了。
他愣了一下,学着猫叫引那只猫儿出现,“喵~”
当然,他学的肯定不像。
谁知道门后的柜子上面突然传来回应,“喵~”
那声音软软的,弱弱的。
方欢抬头朝上看,正好看到那只黑猫伸出一颗毛茸茸的脑袋看着他。
他停下脱衣服的动作,伸出手做拥抱状,“跳下来,我接住你。”
那只猫儿歪着脑袋看他,似乎很不解的样子,它没有动,就那么一瞬不瞬的半缩在黑暗里。
足足等到方欢胳膊都疼了,已经准备放弃的时候,那猫儿才轻巧的一跃,恰好跳到他胸口,尖利的爪子挂在他衣服上。
方欢及时接住它的身体,那双锋利的爪子才收起,软软的窝在他怀里,乖巧可爱。
细细摸起来,那只猫依旧瘦弱不堪,身子骨又软又脆,仿佛用力一点就能捏碎。
他莫名的觉得有些心疼,大概人们对于这种毛绒动物,总是不自觉的多了几分怜惜。
方欢拿起一张卫生纸垫在桌子上,然后把鱼肉放到上面,意外的是那只猫只看了一眼就扭过头,不看桌上的鱼,反而看进他的碗里。
方欢疑惑了一下,又夹了一块,不过这次没有放在卫生纸上,而是放在手心,那只猫终于动了。
小幅度的凑过来,歪着脑袋去舔他手心里的鱼肉,粉红色的舌头不时舔在他手心,意外的痒。
方欢不动声色,默默承受下来,他一边夹鱼,一边观察这只猫,这只猫的眼睛就像琉璃珠一样,晶莹透亮,带着冷光,会欣赏的人觉得是美,不会欣赏的人当然觉得耍辽俜交逗芟不丁�
他又夹了一块鱼肉放在手心,凑到猫儿嘴边,那猫儿蹲坐在桌上,一动不动的看着他。
“吃饱了?”方欢把那块鱼肉扔进垃圾桶,又拿了纸巾擦擦手心里的油,毕竟沾上了油,只用纸巾是擦不干净的,他打开门去洗手间里洗手,再回来时屋内空无一物,那只猫不见了。
窗户打开一条缝隙,冷风灌进来,夹杂着雨水。
方欢心里疑惑,窗户明明是关着的,因为刚刚他妈说的啰嗦,他特别注意了一下,那时候的窗户还是关上的?
可是一只猫儿也不可能自己打开,他摇摇头,权当自己糊涂了。
方欢把手擦干,关上打开的窗户,脱了衣服裤子上床,他没有穿睡衣睡觉的习惯,一般都是一条大裤衩。
被子有点凉,还有点潮湿,大概和很久没用过,或者天气不好有关,他躺在里面,有点睡不着,尤其是外面时不时响起猫叫声。
就像他妈说的一样,那声音像极了小孩子的哭声,凄惨凌厉,无法想象是从又小又软的猫身体里发出来的。
也许是快春天的原因,很多野猫都开始发…春,叫声也起伏不定,夹杂在雨声中,说不出的恐怖。
难怪附近的人都对野猫没什么好感,要是他每天生活在这个圈里也要被逼疯。
方欢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即使用枕头捂住头,那叫声还是能穿透枕头,直达到耳朵,尖利的声音令人烦躁。
“操你妈,吵什么吵,安静一会会死吗?”隔壁的窗户不知道被谁打开,有人破口大骂,砰的一声扔了一个空酒瓶子,玻璃碎裂的声音清晰可见。
野猫安静了一会儿,没过多久四周又开始响起那种小孩子的哭声,凄惨凌厉,就像有人在虐待它们一样。
不要说别人,就连方欢都有点受不了,那声音实在刺耳,穿透耳膜,让他睡不着,不过他还不至于发火。
整整一夜,他都一直处于那种半梦半醒的状态,每次刚睡着,都会被断断续续的猫叫声吵醒,到了半夜也不得安生。
不知道是哪只发…春的野猫,就在他附近,他睡的正香突然喊了一嗓子把他吵醒,身体本能的弹了一下,碰到一个柔软的东西,特别像动物的皮毛,光滑柔顺。
可是他明明记得睡觉前关了窗户,连门都是好好锁着的,怎么会有人或者有东西进来,除非进来的不是人,也不是东西,是鬼。
他又想起小时候他奶奶跟他说的,鬼就喜欢变成老鼠,蝙蝠,猫之类的动物,因为不吸引人注意,更方便它们行走。
方欢心里咯噔一下,像是有什么东西碎掉一样,另他不安,人也彻底醒来,不过他并没有睁开眼,而是借助刚被吵醒的怒气猛地抓起那一团柔软,蓦地摔在地上。
地上传来一声惨叫,有什么东西抓在地板上,尖利的爪子划出刺耳的声音,随后是跳在桌子上打翻茶杯的声音,最后是跳在柜子上的声音,等方欢打开台灯,只能看到一道黑影从门上的窗户口一闪而过,过了一会儿一双冒着绿光的眼睛从那里照进来,那只东西怨恨的看着他,眼中泛着冷光。
方欢捡起拖鞋砸在门上的窗户上,那双眼睛才彻底消失,他也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手心里居然全是冷汗,身体本能的紧张,心跳完全不正常。
经历了这么一下,方欢也不敢睡了,他开始瞎想混时间,其实也没什么好想的,就是想昨天吃了什么,来的路上有没有说错话之类的日常,完全就是打发时间。
他胆子算大的,一般人早就吓瘫了,屋子都不敢回,不过他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人,一个人在外面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给人刷个马桶,也给人擦过皮鞋,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过来的,也没什么好怕的。
只是人在老家,忍不住瞎想,毕竟农村没有城市那么好,处处都是路灯,安全感十足。
在农村,你只能看到无数的星星,和无尽的黑暗,方欢还没有适应这突如其来的黑暗,他需要时间。
长夜漫漫,方欢想了很多,最后还是全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