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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大小姐下田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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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这事也没什么,以前在乡下时,她也见到过狗交、配的。但是眼下是在古代,这里的人将这件事看得重了,铃兰心里不免也有些膈应。
  沈砚低头审视她,见她脸色一点一滴慢慢变红,直到红得像是后院里种的红番茄一样,娇艳的好看,心里无声失笑。
  她脸色通红,心里十分尴尬,舔了舔唇,小半天才道:“你……可以让一让了……”此刻她背靠着墙,他一手撑在她颈侧,低头看他,清亮的眸子里隐藏着笑意。
  ——所以她这是被壁咚了?
  她想找会静静,还有别问她静静是谁。
  沈砚只是往后退了一步,继续看她。
  铃兰低着头,却依然能感受到那份戏谑里的专注。
  她抿抿唇,貌似她有点色厉内荏,只敢欺负“傻子的他”。若是放在他“傻”的时候,她大可拿以前“井边尿尿”的玩笑话来威胁他。
  但是现在却行不通了,不说他并未做这种事,若她真说了,估计不好意思的还是自己。谁叫她仗着他人傻好欺负使劲儿坑他呢。
  他不动,她动总行了吧。
  屋里有昨天她刚泡上的黄豆,铃兰走过去假装是在查看豆子,不经意道:“你去把衣裳端进来,那么一盆湿衣裳,搁院子里碍事。”
  能碍什么事,知道她那点小心思,沈砚也不揭穿,听她的话推门出去了。
  终于到了晚上,铃兰心里犯难了。
  这个洞房……她真的是打心眼里拒绝的,真的,她发四!
  她想沈砚既然不是真傻,那么这几日从她坑他睡地上这种种迹象来看,他应该能明白她的意思吧?
  而在一开始他也没有装傻强迫她洞房,想来他也应该不会突然就为难她吧……
  晚饭后,铃兰帮着洗刷完毕,特地站在门口往树林里看了看。
  周政果然还不死心,又派人来了。
  周政站在一边,沈桥服侍在侧,时不时还督促下人们快些。
  他们动静闹得忒大,再加上又是沈府的人,村里民众吃了饭也没什么消遣,纷纷从家里出来驻足遥望。
  当然,既然是沈府的人,村民少不了又对公婆一家指指点点。    
  铃兰往前走了几步,周政似是察觉有人在看他,一转身就看见一个上身着粉色小褂,下身一件白色碎花百褶裙的女子往他这边看过来。
  她笑得很自然,毫不掩饰地那种,似乎对他此刻的焦头烂额早已了然于胸。
  铃兰挑衅完了,转身慢悠悠回了家。
  啊,树林里那么多人,看来今晚她是要在屋子里洗澡了。
  ……麻烦的是,洗完澡之后呢?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没了,大家别来了,因为修文的缘故,存稿本来也就不多,碰巧弟媳妇在医院又要人陪同,存稿很慢,我这个苦命的小姑子啊,所以作者最近几天只能尽量更新了【抱歉/(ㄒoㄒ)/~~】

☆、同床【捉虫】

  
  洗完澡,铃兰坐在凳子上擦头发。因热气蒸腾的缘故,那张清丽的脸蛋有些泛红,宛若三月桃花。
  她琢磨半天,才咬牙道:“沈砚,要不我跟你换换?总让你睡地上也不公平。”
  说完屏息以待,她是绝对绝对不会跟他洞房的。
  至少现在不会。
  他们之间还那么陌生,就连彼此说话都还未熟稔,三两句之后冷场妥妥无压力。
  屋里瞬间静了下来,似乎除了彼此的呼吸声外,任何声响在此刻都是多余的。
  铃兰见他不说话,很自觉得当他是默认了。
  于是她抱着棉被躺在了地上。
  特么的好硬!
  铃兰转身背对着床,闷闷道:“早知道就不揭穿你了。”
  少顷。
  她背后,沈砚垂眸,无奈叹息,习惯性的捏捏额角。
  在这个地方没有空调冷气,最多有把蒲扇扇扇风。好在铃兰也不是太畏热的体制,屋里两扇窗户打开,夜风徐徐吹进来,倒也驱散了不少热气。
  她认命裹着从娘家带来的薄毯,胡思乱想间渐渐入睡。
  铃兰是被外面的雷声惊醒的,轰隆隆的好似突破天际响彻在耳畔般,透过打开的窗户可以看见道道闪电划破夜空留下短暂银光。
  沈砚已经在穿衣了,头也不回道:“雨水太大,地上潮气重,对你身子不好,你过来睡床上。”
  不等铃兰搭话他转身看她,又道:“莫闹。”
  一切举止言行都那么有条不紊,丝毫不似白日里瞧见的村里其他的一些莽汉。
  那些莽汉,膀大腰圆,皮肤粗劣黝黑,言语粗鄙。
  屋外雨水声哗啦啦的响,即便未瞧见,单冲这砸在地面的声音也能辨出水量多寡。
  “我也去。”外面这么大的雨,他们肯定是要去打谷场。那么一垛垛的麦秸,若是真被雨水淋个透透的,不知得有多麻烦呢。
  这是有人敲门。
  沈砚拽住欲开门的铃兰,指指地上。
  铃兰:“……”
  虽然屋里未点灯,但是她发誓,这厮在笑!
  “砚儿。”是沈父。
  “来了。”言罢又压低声音道:“天色这么差,外面黑咕隆咚的,打谷场那边肯定一团糟。我跟爹去了忙完自家的少不了也要给别人帮忙,你留下陪着娘,听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说完走了。
  开门的一瞬,有冷风闯了进来,吹得木质窗棂嘎吱嘎吱作响。
  铃兰啧啧两声,摸了把脸,有些忿忿。
  这厮说话就说话,离那么近作甚。
  本也不是矫情的人,再者她又不是古人,思想上没那么古板,当下叠了毯子放在衣柜里,又把席子卷起来立在一旁。
  等穿好了衣服,这才撑着一把油纸伞去了东屋沈母那里。
  沈母正在穿蓑衣,见铃兰来了她也没跟这个儿媳妇客气,递给她一件蓑衣,语气有些急:“这老天爷也是的,明明白日里太阳那么毒辣,这到了晚上怎么说下就下。”
  知道婆婆只是埋怨,铃兰也没接话,只道:“爹和相公去打谷场了,咱们也赶紧动起来吧。”院子后面是刚撒上没两天的菜种,菜苗稀稀拉拉的堪堪露个尖儿。眼下这么大的雨,要是没顾好,等雨停了,他们擎等着重新撒种子吧。
  婆媳俩披着蓑衣,一个挎着篮子,一个手拿铁铲冲进雨里。
  菜园子里菜秧被雨水砸的东倒西歪,菜畦上落了不少蔬菜,总之一片狼藉。
  “娘,咱们刚种的菜要紧,这些还是暂时搁着吧,咱先把那片刚撒上菜种的地盖上。”
  两个人一起总是快些,一个负责抱树枝稻草,一个负责小心铺盖,倒也没费什么功夫。
  沈母还当眼前这个儿媳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姑娘,拿铁铲挖沟渠放水的体力活没舍得让她做,只让她挎着篮子摘菜。
  铃兰没答应,把篮子往沈母怀里一推,道:“娘还是您摘菜,我怕我这手上一个没控制好力道再把菜秧扯坏了。”
  “那好吧,你当心脚下滑。”
  “儿媳知道。”
  雨势越来越大,天边闪电雷声响的更急更猛,每一道银光都像是要将夜空撕裂般令人骇然。
  铃兰心里戚戚焉,长这么还没这么狼狈过呢。好在菜园子几步远外就是条河,引水方便。引水的沟渠也是之前就挖好的,只是好段时间不下雨,这条沟渠小道被断枝落叶给掩埋了,她只需要将这些杂物扒拉开,将水引到河里就行。
  蓑衣毕竟只是古人用龙须草编制缝合用来勉强遮风避雨的,并不如现代的雨衣轻巧方便。雨水淋在上面浸湿了草,整个蓑衣都沉的要命。
  这具身体就是矫情,浑身上下都白白嫩嫩的,稍微使点劲儿都能留下一堆印子。铃兰握着铁铲这一通忙活,手心都红了。
  “兰儿!”沈母已经摘了两篮子菜送回去了,眼下又摘了半篮子,可算是摘完了,于是挎着篮子叫人。却是疾风骤雨,声音刚喊出来就被冲的四下散开。
  “兰儿!”
  “哎!”铃兰拉着铁铲往回小跑。
  婆媳俩回了屋,又将院子里该收拾的收拾,铃兰又把墙角的引水道扒拉开,这才换下已是半湿的衣裳。
  那父子二人还没回来,沈母频频看向外面,眼底一片担忧。铃兰见她担心至此,却还忍着没去打谷场帮忙,想来定时公爹叮嘱了。
  铃兰心里虽然也很担心,不过担心归担心,她可不会傻不拉几的往前凑。就像沈砚说的,这个时候的打谷场肯定乱糟糟如同一锅粥。她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姑娘家,到了那若是被人不小心挤倒在地可如何是好,怎么想怎么都觉得都是在添乱了。
  “娘,爹和相公很快就会回来的,您别担心,我去给他们爷俩熬些姜汤去去寒气。”铃兰见婆婆眉头紧皱,于是道。
  “我来吧,你烧火。”
  “那行。”
  好在灶房空间大,平时沈砚砍好的柴都是直接磊在墙边,这才有柴禾烧。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传来骨头的叫声。
  “回来了!”沈母率先出了灶房。
  铃兰心里也是一突,没来由的松了口气。听见外面婆婆不停的絮絮叨叨,公爹则耐心的一一作答。
  忽然灶房门口一暗,铃兰不用看也知道是谁,道:“杵在这儿作甚,湿衣服换下来了吗?”
  “这就去。”
  “我叠好放在衣柜里了,你慢点,别把其他衣裳捞乱了。”
  “嗯。”
  铃兰端着姜汤进屋时,沈砚刚换好衣裳,前者丢给他一条干净的汗巾,“头发擦干。”
  等他喝完,铃兰再去送碗时,东屋已没了动静,折腾这么久,想必二老早就累了。
  屋里点着烛火,光线微漾,火苗时而蹿起时而明灭,偶尔“滋滋啦啦”的声音响起,两扇窗户都已关的严严实实,毕竟这么大的雷雨,吵得实在不行。
  沈砚就坐在桌前,他的头发已全数散开,正拿着毛巾一点点擦拭。
  他本身生得就不错,这是铃兰一早就知道的。此刻晕黄的烛光打在他的侧颜,他黑发散乱不羁的搭在肩膀上,一时间竟显得那样好看。
  他见铃兰还站在门口傻愣愣的,皱眉道:“还不快进来。”
  “哦。”
  见她这幅样子,他眉头皱的更深,“你怎么了?”之前不挺好的。
  铃兰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她揉揉脸,笑呵呵道:“没怎么,你就当我欺软怕硬吧。”
  沈砚:“……”他不傻了她反倒还不高兴了?
  铃兰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索性什么也不管了,脱鞋上榻,淡淡道:“我先睡了。”
  之前不跟他睡在一张床上是不知道他是在装傻,如今不同了,既然话都挑开了,想必他也明白,自然不会强迫于她。
  此刻她无比庆幸,这个床够大,躺俩人也绰绰有余。
  第二天铃兰醒来时床上只有自己,她闭着眼睛静躺了几秒,伸手摸摸身侧。
  温热的。看来他刚起床不久。
  外面雨水还未停歇,倒是比昨夜里小了许多,淅淅沥沥的。
  铃兰洗漱完,用完早饭,带着敬意与感激的目光送走了勤勤恳恳的庄稼人沈氏夫妇。
  “你就这么不喜欢种地?”沈砚抱臂看她,嘴角轻挑。
  铃兰送他个白眼,“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要不是我,你早被爹打发下地了。”
  昨晚淋了雨,于是铃兰再次光荣的感冒了。
  沈砚轻笑一声,拽着她的胳膊,“走吧,爹跟娘交代了,让我陪你去抓药,然后寸步不离的照顾你。”最后一句他说得十分玩味儿。
  所以说,要论穿越到古代铃兰最讨厌的是什么,除了在地里被晒成狗外,就是生病吃药了。
  在现代多好啊,几个白色药丸吃了就完事了,省时省力。在古达可就没那么方便了,抓完药还得熬药,味儿熏人不说还苦的要命。
  褚大夫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很随和的一个人,妻子康氏也是贤惠温婉型的。
  夫妻俩苦口婆心:“丫头,良药苦口,记得喝完,连渣都别剩。”
  铃兰是带着一身鸡皮疙瘩走出药庐的。刚出了褚大夫的家门,她就将药包丢给沈砚,“你熬。”
  “好。”
  铃兰本没想周政会这么快就妥协的,以至于他们在家门口看见那个锦衣公子时,不由得都是一愣。
作者有话要说:  礼拜四,晚九点一章

☆、生意谈成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晚伪更了,但是没办法,作者蠢的犯了个大错,就是知了猴每年从出到隐的这个时间段,之前是度娘出来了,后来怎么想怎么不对劲,就打电话问了我母上大人,母上大人说,知了猴每年出没的时间是初伏前十天至后二十天,算起来就是一个月左右。这是个大大的bug所以蠢作者给修改了一下,大家知道就好,不用再点回去看【其实你们也不会看对吧】【dog脸】
我说我放进存稿箱忘记设定时间泥萌相信么所以今天更新完了【默默爬走】
明晚没了,后天周六晚九点一更,下一章甜甜哦,看咱们男主不装傻后怎么对女主花式表白O(∩_∩)O哈!
  周政还是一身锦服,瞧之风流倜傥,却是满脸疲惫,旁边沈桥给他撑着伞。他看铃兰的眼神十分复杂,当然也少不了愤怒。
  周政本来还想再拖个一日,却意外接到将军府的人传来话,说是顾将军对前几日的知了猴很是感兴趣。
  意思就是想尝个鲜,命他准备好呗。
  只是……一想到那成群结队的蝉他就浑身颤栗不止。
  无可奈何下,只能闷着一肚子火气来找铃兰。
  朦胧细雨中,沈砚撑着油纸伞将铃兰护在肩侧。一把伞,有大半是撑在她那边的,她浑身无半点湿处。反观沈砚,一边肩头已湿了大半,可他却浑然无所觉。
  他垂眸,淡淡看了一眼她,听她不疾不徐,侃侃而笑,邀人进屋,取来文书,最后再将人送走。
  送走周政,铃兰坐在屋檐下开始盘算。
  方才听周政的语气,似乎知了猴的反响在平遥城还是上佳的。而周政的意思便是,既然她答应了免费供应知了猴,那在供给上就不能出岔子。
  这个问题铃兰早就想过了,村里孩子多,这个季节又过了夏种,很多孩子都闲在家里没事干。于是吃了药后,她在就近的邻里间寻了几个孩童来。
  小孩子好哄,一听说夏季随处可见的虫子一只竟然可以得一文钱,纷纷鼓掌叫好,争着抢着要帮忙。
  他们是答应了,不过铃兰也不敢胡来,而是让孩子们领着她找上了家里的大人。
  这些孩子平时除了帮大人们送送饭,看个家,或者家里有牲口的放个牲口外,就是三五合群的聚在河边摸鱼捉虾,调皮的要死,大人们忙里忙外也看不住。如今乍一听这等好事,也都笑呵呵的答应,左右不是什么劳累的活,就随他们去了。能得些钱固然好,没钱也就由着孩子们玩闹,总比老是围着水打转让人踏实。
  铃兰嫌一个一个找麻烦,头一天晚上,她就只找来了五个孩子。不过她也不急,临水村也就这么大,平时谁家里有只鸡咯咯哒叫两声大伙也都能听得见,更何况在孩子们眼里“这等赚钱的好事”了。
  一传十,十传百,没两天连大人们都知道了。诚然庄稼人都是靠种地养活自己,但是去了每日开销再加上地租和赋税,一年下来也没剩什么家底。以往逢地里的庄稼忙完了,家里是有个男人都会外出谋个生计去,女人也会在家帮人缝补来挣些钱补贴家用。
  是以如今听说有挣钱的门路,还是在村里不用外出,时间也正好是夜里,完全不耽误庄稼这等大好事,搁谁也不会放过。
  只是大人们心气儿难免高,凑上去一看,竟全是些半大不小的孩子,嘻嘻闹闹一堆,每人一个小型竹篮子围着树打转。跟一群孩子抢零嘴钱,他们难免不好意思。便道左右是夏日,天气热,晚上太早也睡不着,全当是出来纳凉随便捉两只哄孩子玩,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
  只是嘴上说是来纳凉,手上可没一个软的。甭管什么虫子不虫子,只要能挣钱,他们都乐意之至。
  于是在供给这方面,铃兰完全是主导方,零压力。她现在不需要自己出面,每天晚上吃了饭就在门口支个摊子,擎等着别人给她送到跟前。
  然后她等孩子们数完数,就当着大人的面把一个个铜板递到他们手里,看着他们咧着嘴跟大人一起回家。
  能挣钱是好事,所以铃兰也怕他们太贪心,守着树林子转悠一晚上,等第二天知了猴全数变成会飞的黑知了就不好了。于是就跟他们定了个规矩。她有硬性条件,每天晚上必须在丑时之前把知了猴送过来,否则过时不候。
  既然能挣钱,也就少不了存了心思的。村里人都知道,铃兰收这些知了猴是要供给给沈府在平遥城的酒楼的。一文钱一只,从傍晚吃了饭开始到丑时,每一家多的起码也能捉个百来只,算起来就是百文钱,这对庄稼人来说,可就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
  他们都这么挣钱了,那这负责在中间转运的铃兰可不就比他们挣的还多?
  这其中就有整天围着村子遛弯儿拌嘴的冯氏。
  要说这村子里谁的心眼多,冯氏认第一没人敢认第二。她面上虽然摆出一副不屑的样子,只说闲来无事跟大家一块凑凑热闹。实则早在第一开始她就一个人悄悄落单捉了不少知了猴。
  然而让她措手不及的是,头天晚上还好好的知了猴,第二天全都变成了会飞的知了,全身黑乎乎的成群结队,特扎眼骇人。如此反复两日下来,她也算绝了心思,只乖得乖捉好了给铃兰送过去。
  *
  平遥城内,鸣柳酒楼可谓日进斗金。套用一句现代语,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铃兰啧啧,一盘知了猴也就三十来只吧。而这三十只知了猴,在鸣柳酒楼就卖到了一两银子。
  也就是现代的两百块钱!
  他们本钱才多少呀,特么真黑!
  不过对于这个价位铃兰丝毫不觉得有何不妥。
  她和周政为求财,而有钱人图的是新鲜高兴,他们根本就不差这几两银子,可谓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更何况知了猴这东西,满打满算一年中也就一个月的时间,并非四季都能吃得到。而现在已经进了初伏天,余下也就只剩二十天左右,因此也就更显得珍稀了。说来也得亏了这些资本家,要不她这沉甸甸的钱袋打哪儿来?
  铃兰算了算,一盘知了猴有三十只,能卖到一两银子,三七分算下来,去掉三十文的酬劳费,她能得的利润是三百文钱。
  而她每晚能收到的知了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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